2023年学普法心得体会大全(12篇)

时间:2023-10-30 09:19:35 作者:影墨 2023年学普法心得体会大全(12篇)

心得体会是一个人思想成长的见证,通过总结我们的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改进自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触动心灵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普法心得体会

普法是指在社会中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法律意识,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普法不仅仅是简单地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更是要将其内化于心,形成良好的法治思想。在我国司法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普法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本文将分享我在参加普法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普法的重要性。

普法意识的提高不仅可以加强法制观念,利于社会道德规范,还可以避免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和扩大。在我国,由于法律知识的普及度不够,不少人并不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往往会引起一些纠纷。如果我们能够提高普法意识,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和解决此类问题。

我曾经参加过一次普法活动,在活动中,我学习了很多的法律知识。通过此次活动我深刻了解到每个人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认识到了什么是违法行为,同时也了解到了一些自己可能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学习了这些知识,我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和减少社会纷争的发生和扩大。同时,我发现身边的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对法律却知之甚少,这就更加需要普法宣传的重要性了。

第四段:珍惜法律法规。

对于每一个人而言,珍惜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是正义的体现,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人们侥幸心、权力心的克制。而个人的法律制度,就是全体社会成员自我保护法制权益的重要手段。在这方面,除了采用多种途径宣传法律法规外,还需要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注重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普法意识。

第五段:结尾。

总之,普法意识的提高已成为时代的潮流。只有每个人都具备法律意识,才能够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认识和比较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珍惜法律法规,在自己的生活中不断提升法治观念,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各种普法活动,推动社会普法水平的不断提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共同打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

普法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

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乡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基层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确保了学法的成效。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参加“法律进机关”相关课程学习,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六五”普法规划开展以来,使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基层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普法心得体会

今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这对于各级政府来讲,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而作为“六五”普法主力军的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这项工作,必然要在创新方面大做文章。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社会管理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因此,在普法层面,做好这项工作,最基础的任务就是要了解居民的需求,要用心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用心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育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司法行政部门不仅仅承担着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而另一个基本的职能就是在民众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带给法律上的支持和援助。因此,这就要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将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一齐抓。

里也并不是没有采取过这样的方式,例如“一月一法”活动的开展,即把普法的任务分到各相关部门去落实。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这种部门联动的方式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过去的操作过程中由于一些部门普法意识不高配合力不够的问题,导致这种联动的普法形式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而事实上,部门联动的普法形式有其必然的优势,各单位各领域所负责的领域不同,也对所辖领域的法律更加了解,因此,在普法过程中有先天的优势。另外,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通常会利用大型的节假日集中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比如最基本的方式是设点的方式进行发放宣传单和咨询活动。每年的活动都大同小异,没有个性的亮点,当然作为最基本的传统方式,要继续继承,因为这种方式是最直接也是最便捷的。但是,我们是否能够思考将此也作为一种常态来对待,当然我们还要借助媒体进行宣传,首先要让百姓明白,然后每到这天,有需要帮忙的群众自然会集中去咨询,而暂时不急于需求的群众也会去了解,这样的常态咨询方式才不会流于形式。我们最终的目的是期望构成一种由被动的法律宣传变成百姓主动学习法律的意识,从而营造一种浓厚的法治氛围。

普法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所以,我们不应有要不要普法的想法,而需要有怎么样才能把普法搞得更好一些的谋划和措施。针对目前普法工作现状,我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这项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抓深抓实。

一、创新普法理念,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推动普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树立大普法的理念,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普法的主体是全民,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各级组织、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是最具说明力的普法。普法的客体也是全民,普法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普法教育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实施,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加强学习,提高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文化素质,是每个公民必须认真面对和努力适应的现实。所以要树立一种新的普法传播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每一个公民既是受教者,又是施教者,普法不单纯是灌输,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而应是一种互动,一种双向交流和感染。公众在学法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理解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思想的熏陶,逐渐有了法治理念,并用之去指导行为方式,其用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极好传播。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与民本精神。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普法教育要承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当普法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个人需要时,他就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二、创新普法手段,以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为切入点,提升普法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审时度势,开拓创新,是新形势对普法工作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对普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普法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基础工程应不断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新时期的普法工作更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遵循和善于运用其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一方面,要总结继承近20年来的经验积累,把一些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使之升华和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推进普法工作,在对形式主义、过时落后、效果不佳的方式方法坚决摒弃的同时,创新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

必须恰当地把握好时间和空间,了解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服务中心,围绕热点,做到应时应景。二要突出重点和难点,增强效能性。无论是谋划工作、制定计划,还是开展活动,都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和难点,做到有选择、分层次,有步骤、分阶段,合理利用资源,避免面面俱到,蜻蜓点水,确保普法工作的效能和深度。三是区分对象和内容,增强针对性。普法规划为我们划定了一个基本框架,但普法具体内容需结合当地实际和不同对象而定。普法教育的对象,范围广,层次多,接受能力千差万别,因此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针对性设置与其社会角色相近的内容,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四要创新方法和形式,增强艺术性。受教育者,虽本质上对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实际上往往不喜欢枯燥的说教与老一套的做法。所以,只有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教与熏陶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受到公众实实在在的欢迎和喜爱。五要拓宽渠道和载体,增强渗透性。普法已走过了启蒙阶段,早期经常运用的集中式、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劳动用工制度变革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受到了局限。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所以,现在的普法要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要在渗透和结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识渗透于司法实践中,渗透于法律服务中,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无处不在,无时不闻。六要提高层次和水平,增强科学性。近20年的普法,使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从过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现在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说明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希望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他们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总是停留在灌输条文上,要提升层次,更新观念,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

三、创新普法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机制。人大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题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进行个案监督,对不懂法的干部不予任命,对不依法办事的干部坚决罢免,等等,使人大的监督权威得到有效发挥。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加大对违法乱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监督各级政府和国家公务员严格执法。新闻媒体要敢于对司法不公、违法行政事件进行充分曝光,实行有效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也非常重要。群众监督的前提是学法懂法,掌握法律武器。普法使群众的监督作用得以更好发挥,群众的监督也使普法更具实效,两者相辅相成。第四是保障机制。保障机制非常重要,包含多个方面,如组织保障,通过建立完善机构,配齐配强班子,健全组织网络,提高队伍素质,为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要积极探索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政府财政拨款与市场运作、产业化发展和社会赞助相结合的经费保障体系。制度保障,依靠制度开展工作是最有力的保障和最有效的办法。目前,我省在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法用法、农村普法和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制度化建设方面做了不少积极而有益的尝试,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使之成为指导和推动普法工作的有力保障。第五是考评机制。普法教育有否落到实处,评估成效是最后一道难题。单位领导变了,人员变了,出现了很多变数,一时的定量定性与定论,难免有失公正与公平。四五即将结束,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考评标准体系迫在眉睫。关键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指导普法工作,改进考评方式。考评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普法工作,要从其思路是否妥当、措施是否得力、形式是否丰富着手,更要从普法是否取得实效的更深层次加以考核,突破普法的框架,在更大的范围内考察其实际效果。我们目前考核有类似的因素,但不尽合理,因此要建立完善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全新的`考评机制,以避免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工作简单化和表面化,求真务实,真正促进普法工作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普法心得体会

第一段:

法律是一切社会行为的框架,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也具有伦理价值和文化内涵。因此,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不能被忽视。我通过接触各个方面的法律知识和不断学习,亲身体会到了普法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段:

普法教育的目的在于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人们更好地认识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作用,增强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更加深刻体会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如果每个人都能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就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第三段:

普法教育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来推进。在我看来,普法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等方面都应当更加细化、完善。我们需要让普法教育更加接地气,贴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在法制教育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方面都要达到更高的水平。

第四段:

除了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普法教育计划,也需要加强普法平台的建设和普及。不管是网络平台还是线下活动,都需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使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普法教育,了解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充分发挥普法资源的优势,才能更好地推进普法教育的落实。

第五段:

总之,普法教育是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手段,也是全社会必须要注重的基础性工程。做好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法制素质,必将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应该做到知法、守法、信法,为构建更加法治、公正、和谐的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普法,即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通过普法活动,人们不仅可以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还能够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下面将从个人经历出发,总结普法心得体会。

第一段:初识普法的重要性。

在我还是学生时,我对法律并没有过多的认识,只是知道一些常识性的法律规定。直到我的一次成人仪式上,我参加了普法知识考试,才体会到了普法的重要性。考试中,我第一次接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我才发现,原来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无论是工作、学习还是生活,都需要法律的保障。从这次普法考试开始,我的法治意识逐渐觉醒,我开始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开始关心身边的法律事件。通过普法活动,我逐渐认识到,普法对于保障社会公正、维护良好秩序至关重要。

第二段:实践普法的努力。

在参加过一次普法考试后,我意识到通过读书和静态学习,很难完全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我开始主动参加各种普法活动,如法治宣传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通过这些活动,我不仅可以与法律专家面对面地交流,还能够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运用的具体问题。此外,我还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现实场景,将法律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通过这种实践,我发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并在实际生活中运用自如。

第三段:普法让我受益匪浅。

通过参与普法活动,我不仅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也增强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懂得了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过激的行动或者选择放弃。当我在购物时遇到问题,我能够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当我遭受人身侵害时,我知道如何通过刑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普法让我明白,法律不仅仅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只有通过了解法律和运用法律,我们才能够在社会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

第四段:普法弘扬社会文明。

普法不仅仅是为了提高个人法治意识,更是为了弘扬社会文明。普法活动的开展,可以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社会公德心、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从而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只有让每个公民都知法、懂法、守法,才能建设一个公正、法治的社会。同时,普法也能够帮助社会调整行为规范,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

第五段:普法未来的展望。

普法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我希望未来普法活动能够更加精彩,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开展,让每一个人都能够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形成人人争做文明守法好公民的社会风尚。同时,我也希望普法可以更加贴近生活,面向群众,采用更多形式的普法活动,让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总之,通过个人参与普法活动的体验,我深刻认识到普法的重要性和作用。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不仅懂得了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还培养了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法治理念。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够积极参与普法活动,提高法治素养,我们必将迈向一个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

普法心得体会

为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初步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法规,牢固掌握本职业务工作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分公司印发《山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后,我认真学习文件规定,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重点,严格按照“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与企业经营管理及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案例的融合学习,我收获很多,对“六五”普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下面结合本职工作,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分公司“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作为一名普通企业员工,刚开始时我浅显地认为我们只要做好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就可以了,又不是国家的执法部门,为什么还要学习法律法规呢?通过上网学习了解,我认识到国家对“六五”普法工作高度重视,明白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政策,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亿万人民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员,社会的一份子,我清楚地认识到只有我们所有员工都养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我们员工的法律意识才能增强,法律素质才能提高,也才能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特别是学习观看了岳运生律师主讲的《合同签定履行中的风险与防范》讲座后,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学好法律对企业的经营发展确实是至关重要,只有学法懂法、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建立企业风险防控体系,才能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让企业利益受损。

按照方案要求,我深入学习了做好本职业务工作所必须熟知牢记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与企业及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劳动法》,我知道了国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学习了《劳动合同法》后,我知道了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是平等的劳动合同关系。学以致用,在掌握了相关法律知识理论后,我自觉做到立足本职岗位,注重将理论知识和日常实际工作相结合,同时对职工比较关心的劳资关系、权益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能够运用法律知识给予解答,既有效提升了本职业务能力,又为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通过前期的普法学习,个人不仅认识到了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也对一些法律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对于分公司、公司乃至整个社会来说,普法工作仍然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全体员工继续努力,加强宣传贯彻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结合本职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与企业及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对于职工群众比较关心的劳资关系、权益安全保障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我们将按照分公司“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分公司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到100%,对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认同率达到100%,从而切实增强员工的法律素质,为建设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普法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所以,我们不应有要不要普法的想法,而需要有怎么样才能把普法搞得更好一些的谋划和措施。针对目前普法工作现状,我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这项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抓深抓实。

播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每一个公民既是受教者,又是施教者,普法不单纯是灌输,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而应是一种互动,一种双向交流和感染。公众在学法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理解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思想的熏陶,逐渐有了法治理念,并用之去指导行为方式,其用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极好传播。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与民本精神。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普法教育要承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当普法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个人需要时,他就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法工作更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遵循和善于运用其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一方面,要总结继承近20年来的经验积累,把一些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使之升华和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推进普法工作,在对形式主义、过时落后、效果不佳的方式方法坚决摒弃的同时,创新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

普法心得体会

汤磊。

6月11日下午,我校全体班主任到高新区参加了“五五普法”课程学习中,除了学习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外,还学习了与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即《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以前,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通过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我认识到:国家在充分考虑教师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大潮的冲击,有些教师不安于现状,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教育对象,把教师的职业道德置于脑后,做出了有违教师形象的事情。

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百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宁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的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地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涌现出许多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文学家和艺术家。中华文明不仅对东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为整个人类文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天,我们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必须认识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事业,需要把整个民族的精神振奋起来,把全国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现阶段我们要把个人的理想和事业融入到为祖国培养人才这个伟大事业中去,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投身于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为祖国的未来贡献一生。

普法心得体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从20xx年到20xx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闭幕会上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全民普法是一项中国特色的法律普及活动。从1986年开始,我们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做到全社会都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依然任重道远。从这个角度讲,全民普法没有终点,要坚持打持久战,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正在由立法转向执法、司法和普法,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将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法制宣传是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尊重法律权威,提升全民法律素质,通常简称为“普法”。法制宣传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社会建设的角度讲,法制宣传是一项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全民普法,要不仅仅满足于普及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和培育法治文化,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中央政治局3月28日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学习的重要主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比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为艰巨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更加致力于培养公民崇尚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全体公民的血脉之中,融入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融入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也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以尊重权利和遵守法律为荣,以滥用权力和违反法律为耻。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而言,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以人为本,以法为尊,尊重和保障人权,对约束公权力的法律要有一种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应有的敬畏之心。唯有如此,法治精神才能内化为政府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政府才能真正赢得民心和树立威信。当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需要全民总动员的漫长的实践过程。

全民普法,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目的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和关键是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唯有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带动和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探索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往往是最好的普法课堂,要鼓励和要求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依法行政的倒逼效应。

全民普法,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打好“大普法”这张王牌。全民普法实质上是一项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事业,具有浓厚的社会参与性和社会动员性。离开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将寸步难行。“六五普法”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必须实现全民普法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构建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形成普法主管部门宏观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的格局。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和现代媒体的优势,大力扶持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近年来,非政府组织(ngo)、媒体、高校、社区乃至个人组建的民间普法热线、普法工作室、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服务网、普法志愿队等等公益性普法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同时,民间公益性法制宣传大多面临资金短缺、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等诸多现实问题。在“小政府、大社会”的背景下,纯粹的政府包办型普法模式是行不通的,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大有可为。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全民普法,要注重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力求实效,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普法工作要尽量与司法工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普法效益的最大化。从一定意义上讲,普法工作可以和几乎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对接,融入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这就是普法工作的优势和特色。我们要消除普法工作的部门本位色彩和普法与其他法治工作两张皮的观念,树立“大普法”的观念,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的融合,形成大普法的合力。

普法心得体会

汤磊。

6月11日下午,我校全体班主任到高新区参加了“五五普法”课程学习中,除了学习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外,还学习了与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即《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以前,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通过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我认识到:国家在充分考虑教师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大潮的冲击,有些教师不安于现状,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教育对象,把教师的职业道德置于脑后,做出了有违教师形象的事情。

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百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宁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的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地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涌现出许多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文学家和艺术家。中华文明不仅对东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为整个人类文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天,我们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必须认识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事业,需要把整个民族的精神振奋起来,把全国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现阶段我们要把个人的理想和事业融入到为祖国培养人才这个伟大事业中去,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投身于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为祖国的未来贡献一生。

普法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乡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基层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通过参加“法律进机关”相关课程学习,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六五”普法规划开展以来,使我对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基层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