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汇总19篇)

时间:2023-11-11 16:32:05 作者:书香墨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管理人力资源、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工具。如果你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以下的范文可以帮助你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格式。

劳动合同法

问:我在一家广东酒店任会计三年了,半年前升为财务主管并兼会计.一个多月前我申新请了一个会计帮我,前天,老板突然找我叫我将手头上的工作交给新会计.我照办了.第二天出了份文件免去我财务主管职务并不作其他行动,好象在给机会我自动辞职,我同人事经理说:我是不会递信的,不辞退我我照样上班.今天,他对我说:明天会出辞退信了.

问题补充:

答:

1、请问大家这样我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

: 能。

因为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的。

2、在任职期间我一直在做好我本职工作,就算是我不能胜任此工作也能得到补偿,对吗?

:对。

只要你没违约之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就应该支付补偿金。

3、双方并没签订劳动合同,按我情况怎样计算经济补偿金?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并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按规定,每个工龄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但总的补偿额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问题补充:

;对。每人可以领两年的。你还能继续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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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1、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此一年的仲裁时效,即时效从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

3、“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际用工之日的行为,已经构成双方间的“合意”,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4、员工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因此其适用前提条件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筹备期间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2、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法务主管、高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二倍工资,除非上述人员能举证证明曾向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合同,遭到恶意拒绝。

3、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同时可依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4、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将劳动合同拿走隐匿,或劳动者授意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

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情况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6、双重劳动关系中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7、对于瑕疵合同,如果具备相关要件,可免除二倍工资责任。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劳动合同,只是内容上有瑕疵,所以在试用期合同的期间内,用人单位无需付二倍工资。

辞退补偿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非让你走,哪也没有办法,但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相应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你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也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证据问题。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

公司辞退员工,尤其是当无故被辞退时,劳动者该如何护卫自身权益,对于新劳动法中,辞退员工规定及赔偿标准,详细了解下吧!

“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做了一年多了,当初签订的是2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就不让我做了,直接辞退了我,想问下我该得到多少次赔偿,企业法辞退员工有哪些规定?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以上就是一位职场员工小王的烦恼,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可分为以下两种种情况:

根据新《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6、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些是不需要支付辞退补偿金,但是如果是辞退无过错的员工,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像上文中的这位员工,就是属于无故被辞退,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相应的辞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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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有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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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辞退

市劳动仲裁处专家表示,无论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事实存在,在本身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老范应得到经济补偿金。老范没合同,但他为单位工作近10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照现行的《劳动法》,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方式予以补偿;工作时间未满一年者不补偿。也就是说,老范至少可以拿到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同样的事情若是发生在明年,那结果就完全不同了。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对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约束。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则删除了"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这句话,也就是说企业裁员故意抬高门槛、找茬,如"末位淘汰,终止劳动合同"等等,今后企业随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将受到全面遏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执行。

此外,新法还加强了对老职工权益的保护,明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即便是劳动者真的'不愿意续签,单位终止合同的同时,也还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为了体现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合同法》打破了经济补偿金笼统算法,根据劳动者的收入,确定了普通劳动者和高薪劳动者两种计算方法。高薪劳动者,是指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工资3倍的,其补偿标准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对一般劳动者则按实际工资补偿,且无十二年的限制。

专家建议劳动者注意收集自己用工事实的证据,防止发生纠纷时,无据可循。专家指出:任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都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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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其实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实际中,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没签劳动合同影响的是你该拿的钱除了实际工作的工资待遇,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又没有帮你买社保、漏发加班工资等的,都可以在辞职时一并主张。

1、双倍工资职工入职公司满一月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即最多可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收集类似工卡、打卡记录、在职公司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投诉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说道说一句,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准备好上述的证据和劳动仲裁申请书就可以申请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保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3、加班工资依据《劳动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加班是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称为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和你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有关,具体做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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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2010年1月,朱先生应聘成为嘉兴某染织厂的正式员工,收入待遇各方面都挺好,就是有一点,单位一直没和他签劳动合同。2013年1月,朱先生在印花车间工作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右手食、中、环指,虽经治疗痊愈,但与厂里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纠纷。2014年1月13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朱先生与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单位一次性赔偿朱先生各种费用;同时,朱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即日起终止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协议签订当日,单位即支付了相应款项。但双方的'纠纷并未就此止息。

前不久,朱先生听人家讲起,像自己这种没和用人单位签过劳动合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朱先生翻了翻劳动合同法的法条,觉得其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很符合自己的情况,于是朱先生又开始了维权之路。

今年3月,朱先生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4000元,被驳回仲裁请求。

5月,朱先生又向秀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支持其诉讼请求。但仍旧被驳回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劳动合同法确实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该期间的双倍工资具有一定的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朱先生所主张的自2010年2月到2010年12月的双倍工资已超过仲裁时效,不能被法院支持。至于,2011年1月之后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因《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朱先生早在2011年1月即已依法视为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朱先生也就无权再要求支付2011年1月至劳动合同解除期间的的双倍工资,更无从谈及是否超过仲裁时效。

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申请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李某于xxxx年3月20日与被申请人重庆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xxxx年3月4日到3月3日.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到xxxx年3月4日.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内,被申请人派申请人到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从事人事工作,月平均工资为2770元.在xxxx年3月4日,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以违纪为由向申请人出具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关联单位向申请人出具了因违纪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申请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贵委裁如所请.

xxx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核心内容:

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最好能写一个书面字据。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钱、工期多长等内容写下来。如果包工头连这个也不愿意写的话,为了确保以后不会白给包工头干活,劳动者最好带一个小录音机放在裤兜里,将你和包工头说的话都录下来,然后将录音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将来这就可以作为口头约定的'证明。

收集到人证、物证(录音)相关证据,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到法庭起诉包工头(用人单位)。

相关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可以作为证据的资料有很多,因此,你只需提供任一个(比如工作证、工作牌,以及用数码相机拍照的值班记录)足以证明你是工资员工的证据就够了。

公司辞退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决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的工资发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工资将于公司规定的发放时间予以发放。

2、乙方必须在离职之前交接完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予以结算工资。

3、《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原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及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效力。

4、乙方放弃其他涉及劳动关系的权益。

5、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赔偿费用。

6、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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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由于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后的11个月里,都没有和公司的财务行政经理梁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四川中达凌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公司)付出了高额的代价。昨日记者获悉,高新区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梁女士33万元的双倍工资。这1.67万元的月薪中,包含了“提成工资”。对此法官解释,梁女士的“提成工资”非一般意义上的“销售提成”,而是根据该公司的整体业绩情况发给员工的奖金,应当作为梁女士的工资计算。

没签劳动合同 公司面临高额索赔

2005年6月29日,梁女士到凌志公司应聘成功,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她担任该公司财务行政经理一职。一年后合同到期,双方未再签劳动合同,但梁女士仍在凌志公司工作。就这样又干了两年多时间,2008年12月,凌志公司与梁女士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凌志公司应该在该法律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并没有这么做。”梁女士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凌志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2008年12月的工资是1.67万余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凌志公司应该赔偿我2008年2月至12月双倍工资共计33万余元”。劳动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梁女士的申请,后凌志公司向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己方不用支付这33万余元。

赔33万 “提成工资”应算为工资

庭审辩论中,凌志公司表示,双方在2005年签订过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原合同约束,应视为双方劳动合同的'延续,并不能认为凌志公司在2008年后未与梁女士签订劳动合同。

对此,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有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1个月内,与各自全体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并无规定“在2008年1月1日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曾经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已实际履行完毕”的情形,可以免除用人单位的该义务。因此,没有采纳凌志公司的答辩意见。

“梁女士是行政人员,不能享受销售人员的‘提成工资’。”凌志公司还提出,即便公司应该双倍赔偿,但在发给梁女士的工资中,很大一部分是“提成工资”,该项不应当作为双倍工资的标准计算。对此理由,法院同样未予认可。“工资中应当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金,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可以确认,凌志公司提供的梁女士的工资表中显示的‘提成工资’是根据公司的整体业绩情况发给她的奖金。”承办法官解释,而非一般意义上个人所为的“销售提成”,应当作为梁女士的工资计算。

最终,法院认定凌志公司应当自2008年2月起支付梁女士每月两倍工资,至双方事实劳动关系于同年12月15日终止时,判决支付共计33万余元。

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在讨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为什么国家会通过法律形式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

【问题一】劳动合同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是世界各国普遍的、通常的做法。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来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方式和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来合理使用劳动力、控制企业经营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劳动者的特长。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要明确约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从而有效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上述规定,单位面临的第一个直接后果是: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入职之日起30天内,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合同,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想的挺美!

立法者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赔偿期限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没有规定的,主张赔偿将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字面理解(文义解释),仅是从入职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需要赔偿二倍工资。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只有11个月。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或诉讼,最多也只能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石祖新律师特提供北上广、江苏、浙江的最新案例供大家参考(案例附在文尾)。

【问题四】那超过一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没有惩罚了吗?

非也。此时单位将需要承担第二个法律后果:

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五】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呢?

1、今后无需再因签不签劳动合同的事情犯愁。

2、单位不能随意的调岗降薪----工资一般只能涨不能跌,职务一般只能升不能降;。

3、只要劳动者不犯错(且要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否则将需要支付赔偿金。

只能说,你想多了。

立法者早就考虑到会有这种人、这种事,好处怎么能让你都占了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经单位通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辞退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那就更谈不上了。

【延伸问题】未签劳动合同除以上两项惩罚外,用人单位还将面临以下风险:

一、因未签合劳动同,员工可能会随时辞职,且较大可能无需向单位赔偿。这样一来,单位对员工的约束力变弱,单位的用工管理将面临各种变数。

二、将不能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且需要支付补偿金。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单位将无法证明双方约定了试用期和录用条件,因此,即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履行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问题七】劳动者如何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呢?

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有同学说,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不也可以吗?实践中,劳动监察部门通常主要解决违法用工、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问题,涉及法定赔偿的事项会告知你去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八】如何确保仲裁委/法院能支持你的赔偿主张呢?

石祖新律师在此提醒,应充分重视劳动仲裁或诉讼时的举证问题。

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要想赔偿获得获得仲裁委或法院的支持,核心问题是你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要及时搜集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确切证据,而且最好是在离职前就能够收集或固定相关证据,否则离职后的取证工作将变得十分困难。

【问题九】那么,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呢?

比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问题十】最后,还应注意仲裁时效的问题。

从离职之日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想要尽早拿到赔偿,一定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哦。

公司辞退劳动合同

企业名称(甲方):

职工姓名(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了为期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原因,经________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另: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劳动人事局留存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辞退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双方于月订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

生活中很多朋友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找到工作后未与老板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发生争议的时候还好,似乎劳动合同可有可无,但是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比如拖欠工资等问题时,这对我们劳动者维权是非常不利的。

出问题了不能盲目使用暴力或非法行为,例如人身攻击、到公司捣乱等等,这样只会使对方有机会抓住你的把柄。

2).考勤卡、工资卡、社保卡等 3).同事证明、工作来往等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利用这些证据将黑心老板绳之以法了! 这有一个法律常识就是: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应缴社保费而未缴的,还可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现在您应该对未签劳动合同而老板拒绝发工资这一问题如何解决有一定了解了吧。即便如此,还是提醒您在以后的工作过程当中一定记得要事先跟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当发生争议时对您的维权是很不利的。

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法是自**年1月1日起生效的。

3、因此,你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

(1)补发所欠工资;

(2)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3)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不按时发放工资的赔偿金(未发部分的1倍);

(5)补缴欠缴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没签劳动合同受伤

说法: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木材厂在招聘你时,须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厂一直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但不管怎么说,你与该厂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的问题还涉及到工伤认定问题。《劳动法》第5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从所述情况看,木材厂显然没有进行报告和处理。所以,你本人可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认定。如果你对该认定有异议,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当你被确认为工伤后,劳动鉴定委员会应按照劳动部《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由于脾脏被全部切除之病状属于五级伤残,所以,木材厂应按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另外,根据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3条规定,木材厂除应按国家规定为你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给你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你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与木材厂就上述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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