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非工作汇报(优质15篇)

时间:2023-12-13 11:59:08 作者:ZS文王

通过工作汇报,我们可以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同事展示自己的工作成果和进展,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希望大家能够从这些工作汇报范文中找到一些对自己有用的写作技巧和经验。

打击两非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亲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近年来,现将我院打击“两非”工作做一汇报。

一、成立了组织机构。

按照《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知》我院领导非常重视,并成立了以薛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成员,负责全院禁止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监督管理工作。

二、结合上级部门各项要求,制定了我院的规章制度,同时制定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文件,并由医务科督导b超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三、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行举报,奖励举报者现金2000元。由于认识明确,管理严格,到目前为止未发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为继续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计生组办[201x]x号)精神,我街道对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早安排,早布署,街道下发了《xx街道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范昌、蒋xx为组长,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卫监所、药检、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全街道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行动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街道根据历年来市区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数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成立由区人口计生局、街道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集中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调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街道。

2、按制定检查表格,逐项检查落实。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染色体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严格按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格,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标识纳入其中。

3、职责分明,各司其职。根据检查需要,把检查组分成两组,每组5人,分别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4、欢迎举报、接受监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全街道范围内向社会公示了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有关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的信箱,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一)检查情况:根据历时三个月的检查,各单位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b超室和妇产科的显著位置大部分都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未发现有“两非”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部分卫生机构有的未统一使用卫生局要求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有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登记项目不齐全,还有的记录不规范,双签名不全,部分孕产妇联系不到等。从住院病历抽查看,在其本院做b超的孕妇,有的孕妇未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登记,有的孕妇b超检查登记漏登现象较为普遍。

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打击两非工作汇报

根据《钦州卫生局关于加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有关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打击“两非”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就综合治理“两非”问题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

二、协调制度。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整体工作,各相关科室人员根据分工和工作要求,服从协调,各尽职守。

三、督查制度。不定期抽调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督查,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情况,看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流、引产手术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行为,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整治“两非”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科室和个人,其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三年内不得提拔和晋级。

五、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监督、参与打击“两非”工作,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相关案件的线索,经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两非”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个人进行奖励。举报的内容为: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医务科举报。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案件,奖励首位举报人1000—3000元。

六、投诉举报制度。为调动群众参与整治“两非”活动的积极性,我院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0777-6521036)。对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

五、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属政策外要求终止妊娠的,须经县计生局审批;属政策内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经区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然后由区人口计生局审批。开具全区统一印制的《准予终止妊娠施术证明》,孕妇持《准予终止妊娠施术证明》到区计生妇幼综合服务站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手术。

六、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必须经医生、育龄妇女本人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

七、承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以及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的医学诊断结果或相应的证明。施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定期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汇总,报县卫生局,并同时抄送县计生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汇总,报县计生局。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一)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并在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指导下,监护使用。

(二)医疗保健机构要有专人专帐保管。

(三)详细登记购买终止妊娠药品情况。

(四)每月核对一次终止妊娠药品出入库数量,并记录核对情况。

(五)严格遵医嘱发药。

(六)终止妊娠药品处方应专门保管。

(七)药房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登记,要记录发(取)药时间、妊娠妇女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主管医师、药剂师。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2010年1月10日。

终止妊娠管理制度。

1、进行早期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证需要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说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意见情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

2、如为非医学引产的,按国家《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执行,同时,要做好的有关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3、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要取得自治区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并通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4、凡引产出来的婴儿,必须认真填写孕周、引产出来的时间、婴儿性别、死(活)婴、处理结果等,并有两名医护人员签名。

5、严禁进行假结扎、假放环、非法取环,杜绝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手术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一)无生育证妊娠妇女、需施行人工终止中期(妊娠14周以上)妊娠手术的,由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人工终止妊娠批准证明》。

(二)已领取生育证的妊娠妇女,除下列情况外,不得人工终止妊娠;

1、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4、有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三)妊娠14周以上的《人工终止妊娠证明》须由审批人员签名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b超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严禁利用b超对大月份的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

二、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须经自治区卫生厅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把所使用的b超机进行登记,把厂家、经销公司、型号、管理人员等列表登记上报县卫生局。

四、各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机必须指定使用和保管人员,其它人员一律不许擅自使用b超,b超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五、b超检查的所有孕妇要进行专册登记。

六、b超工作室要在醒目处有“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字样。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2010年1月10日。

b超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技术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检验科、遗传室、b超室、产科的严格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严禁采用检查、b超、羊水染色体性别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广西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关于禁止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规定。

二、对怀疑胎儿可能为性遗传疾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必须经国家卫生部的《产前诊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鉴定。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从事b超诊断、染色体检测技术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四、b超室常规胎儿b超检查时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而且要对所进行的孕妇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登记备查。

五、对违反规定非法进行性别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2010年1月10日。

终止妊娠登记、统计、报告制度。

一、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对终止妊娠的妇女姓名、年龄、住址、终止妊娠方法以及施行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要进行列表登记。

二、对大月份(14周以上)的终止妊娠妇女要登记其身份证号码。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每月的10日前要把本单位上月施行的终止妊娠的名单分早孕、中孕、晚孕三个阶段的情况分别统计上报县卫生局。

四、施行终止妊娠的单位要每月自查一次,对漏登漏统漏报的要及时补上。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2010年1月10日。

婴儿出生、死亡的统计报告制度。

一、活产新生儿出生后,其父母应在一周内将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分娩地点报村民委员会,并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二、新生婴儿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及时出具《婴儿死亡证明》,《婴儿死亡证明》须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出具。以上机构应建立婴儿死亡档案管理制度,填写《婴儿死亡报告卡》,明确婴儿死亡的原因,加盖机构公章。新生儿父(母)应持死亡证明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报告。

三、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其父(母)应当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报告。

四、各医疗保健机构应按月将辖区内的婴儿出生、死亡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按妇幼保健信息管理要求逐级上报。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2010年1月10日。

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1、对分娩女婴或残疾婴儿并有弃婴倾向的产妇及家属,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报告科主任和医院领导。

2、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

3、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认真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必须做到: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抱婴儿或还婴儿时,须在母婴分离情况记录薄上填写清楚抱(还)婴的日期、时间、母婴分离原因,并有医护人员和产妇或婴儿父亲双方签名。

4、婴儿出生时立即在婴儿病历上盖上婴儿脚印,出院时必须由母亲在病历上加盖母亲拇指印,而且必须进行《婴儿出院产科登记》后经当班护士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离院。除产妇死亡或昏迷神志不清情况下由父亲签字认领外,单亲母亲和发生产妇死亡的情况时,才由其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认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无血缘关系的其他亲属随意认领婴儿。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1、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检验科、遗传科、b超室、产科的严格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严禁采用检查、b超、羊水染色体性别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别,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关于禁止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规定。

2、对怀凝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必须经国家卫生部门的《产前诊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按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鉴定。

3、b超室常规胎儿b超检查时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而且要对所进行的孕妇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登记备查。

4、对违反规定非法进行性别鉴定和引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弃婴处理制度。

1、医院内周边发现弃婴时,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并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及时转送社会福利部门收养。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提供弃婴信息,更不得擅自向社会人员提供弃婴。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在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院把整治“两非”工作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科室会议,部署整治“两非”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xx县新场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xx县新场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通过利用广播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b超室、妇产科门口、街道、各村卫生站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两河镇卫生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

b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事责任。

4、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卫计局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院将加强与政法、药监科室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打击两非工作汇报

自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会议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对打击“两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全面启动并实施了集中整治“两非”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计生、公安、医院、妇联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公告》等多个文件。与辖区内3家医疗单位和56家村卫生室签订《打击“两非”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计生专职主任及成员单位参加的打击”两非“专题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各自责任范围,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在专项活动期间,我镇出动宣传活动车辆15次,悬挂条幅20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100多条,发放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品5000多份,宣传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关爱女孩、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造成危害等相关内容,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通过宣传学习,使三家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排查摸底,专项治理;重拳出击,打击“两非”营造和谐计生。

1妊娠药物、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册、b超室管理制度等,并对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的机构及药店要求限期整改。

打击两非工作汇报材料

2017年以来,我区把“两非”作为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采取镇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过区人口计生委和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认真地摸排,摸排出有效线索三例:一是夏集镇姚李村育龄妇女孙姗姗在镇服务所2017年6月组织孕环检健康检查时政策内怀孕二胎,在2017年10月组织孕环检健康检查时发现孕妇孙姗姗终止了妊娠;二是毛集镇张王村育龄妇女张元芹政策内怀孕二胎,在2017年10月组织孕环检健康检查时发现孕妇张元芹终止了妊娠;三是毛集镇梁庵村育龄妇女袁绪凤政策内怀孕二胎,在2017年12月份组织孕环检健康检查时发现孕妇袁绪凤终止了妊娠,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的查处中。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实专人包抓的工作机制,区计生服务站、各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并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了终止妊娠引产手术申报审批制度,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

我区积极创建宜家工程、生育文化大院、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服务站、卫生院b超室、妇产科和村卫生所醒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在春季活动月期间,我区共出动宣传车辆24次,悬挂横幅40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26条,散发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品4000多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政策的目的,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的浓郁氛围。

三、部门联动配合,落实监督管理

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确保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工作中,我们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全区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并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严格实行了二孩优质跟踪服务,执行了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成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获准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确认真实身份。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b超室外全部张贴了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产科门诊日志》、《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薄》上如实填写。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使用。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明确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全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

并做到在工作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全区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4、规范全区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作为我区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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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规范了我区医疗机构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击两非行为,并探索长效机制,以促进全区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

灵口镇位于洛南县城东南45公里处,全镇下辖39个行政村,221个村民小组,7382户、30140人,其中育龄妇女5248人,已婚育龄妇女4903人,三查对象2021人。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上半年,全镇共出生122人(男62人,女60人),其中一孩81人(男45人,女36人)、二孩41人(男17人,女24人),死亡76人。计生率100%,性别比为103,人口自增率为1.67‰。全镇累计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95人,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96户11760元,合疗减免805户2225人44500元。二胎全程优质服务116人,其中:完成监测56人,正在监测60人(未孕43人,怀孕17人)。

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镇把打击“两非”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相结合的“三结合”方法,不断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镇政府主导,计生办、卫生院主抓,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专门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包抓的工作机制,镇上还与计生站、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并在全镇范围内实行了终止妊娠引产手术申报审批制度,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

镇上积极通过修建计划生育文化长廊、育龄妇女座谈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服务站、卫生院b超室、妇产科和村卫生所醒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活动期间,我镇共出动宣传车辆14次,悬挂横幅30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26条,散发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品5000多份,召开会议44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政策的目的,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的浓郁氛围。

三、部门联动配合,落实监督管理

共出动检查人员60多人次,对我镇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二是强化了对服务站、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的监督,增加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严格查处全镇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确保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工作中,我们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全镇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并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严格实行了二孩优质跟踪服务,执行了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成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获准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确认真实身份。卫生院和计生站b超室外全部张贴了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产科门诊日志》、《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薄》上如实填写。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使用。卫生院和计生站明确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全镇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并做到在工作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全镇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4、规范全镇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作为我镇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击两非行为,并探索长效机制,以促进全镇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

灵口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四月七日

打击会销工作汇报

(2010年10月15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灵武市“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争当全区经济发展排头兵”的伟大实践,确立在银川市争创一流、在全区争先进位的“双争”目标,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做到经济发展增速不减,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不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态势。

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4起,同比下降26.9%;死亡13人,同比下降23.5%,占全年控制指标24人的54.2%;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7起,同比下降52.8%,死亡13人,同比上升8.3%,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4.6万元,同比上升29.9%;火灾事故217起,同比下降23.6%,直接经济损失4.59万元,同比下降45.3%;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

乡镇、部门、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先后组织建设、交通、工业商务等部门举办《通知》精神宣贯班5期240人次,重点从企业管理人员最敏感的生产安全事故赔偿标准入题,组织重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系统学习了《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了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9月3日开始,我市集中组织对辖区煤矿、化工、冶金行业企业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都能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深入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个生产环节、工序、岗位安全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打击打“三非”、防“三违”、治“三超”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整合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三是健全完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将打非工作纳入全市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使打非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三)突出重点,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关闭两个攻坚战,严格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10万吨以下煤矿的通知,制定方案,组织对辖区内昊盛等3个矿井实施了关闭,并督促高闸煤矿投资1000多万元实施了30万吨/年的扩能改造。非煤矿山专项治理方面。结合矿产资源整治行动,查处非法采石采砂行为7起,查扣装载机17台,对东任路两侧两家砂石厂实施关闭。从制度建设、作业环境、安全距离和开采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共下发《整改指令书》29份,督促整改隐患48条。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工程分包挂靠、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施工方案擅自组织施工、更改设计的违法行为,加强塔吊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了事故的发生。压力容器专项整治方面。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生产、流通、储存、使用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好气瓶的检验检测,切实落实气体生产企业、加气站等各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严格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彻底治理气瓶安全隐患,有效杜绝了气瓶充装、使用不当和报废气瓶引发的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措施,全力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以及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根据全市安排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行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公安消防牵头,组织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加油站、民爆公司、商场、网吧以及宝塔、宝丰、甲醇厂、马莲台电厂等1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当场责令整改隐患171处,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23份。二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安监、供电等部门对辖区主要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共检查工地19个,责令停止施工4个,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7份,责令整改隐患52处。三是由城区街道办牵头,组织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电气修焊、石材加工等168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责令整改隐患310处。四是深刻吸取区内外及我市“8〃2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及时召开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协调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发【2010】7号),组织对辖区内各条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进行了排查,重点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了治理,采取强化路检路查、增设测速照拍系统、警示标志、减速带等综合措施,切实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另外,各乡镇、文化旅游、电力、供水等部门按照全市的安排部署,分别在本辖区、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150家,整改隐患820处。目前,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正在进行。

(五)加快步伐,稳步推进煤矿“六条生命线”建设。

2日,我市组织对辖区煤矿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矿井“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都已经建立,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有主观认识上的偏差、矿领导班子配备不完整等问题,存在以中层生产管理人员代替领导下井的现象,对此,检查组当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纠正,责令限期改正。关于煤矿井下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目前除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系统尚待落实外,其他四项系统都已形成,运行正常。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跟踪督促煤矿企业六条生命线建设落实到位。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防死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灵口镇打击两非工作汇报材料

灵口镇位于洛南县城东南45公里处,全镇下辖39个行政村,221个村民小组,7382户、30140人,其中育龄妇女5248人,已婚育龄妇女4903人,三查对象2021人。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上半年,全镇共出生122人(男62人,女60人),其中一孩81人(男45人,女36人)、二孩41人(男17人,女24人),死亡76人。计生率100%,性别比为103,人口自增率为1.67‰。全镇累计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95人,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96户11760元,合疗减免805户2225人44500元。二胎全程优质服务116人,其中:完成监测56人,正在监测60人(未孕43人,怀孕17人)。

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镇把打击“两非”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相结合的“三结合”方法,不断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镇政府主导,计生办、卫生院主抓,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专门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包抓的工作机制,镇上还与计生站、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并在全镇范围内实行了终止妊娠引产手术申报审批制度,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

镇上积极通过修建计划生育文化长廊、育龄妇女座谈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服务站、卫生院b超室、妇产科和村卫生所醒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活动期间,我镇共出动宣传车辆14次,悬挂横幅30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26条,散发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品5000多份,召开会议44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政策的目的,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的浓郁氛围。

三、部门联动配合,落实监督管理

共出动检查人员60多人次,对我镇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二是强化了对服务站、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的'监督,增加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严格查处全镇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确保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工作中,我们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全镇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并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严格实行了二孩优质跟踪服务,执行了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成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获准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确认真实身份。卫生院和计生站b超室外全部张贴了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产科门诊日志》、《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薄》上如实填写。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使用。卫生院和计生站明确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全镇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并做到在工作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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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全镇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4、规范全镇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作为我镇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击两非行为,并探索长效机制,以促进全镇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

灵口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四月七日

为综合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比例偏高问题,我院把打击非医学需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 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办法。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开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是目前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两个重要因素,是违反母婴保护-法的行为。为此,我院成立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b超、流引产、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等制度,与b超及妇科人员层层签订了禁止“两非”的工作责任书,定期检查b超登记、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登记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

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牌及各科集中学习与分科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和宣传“两禁止”相关内容和法律法规等,充分认识到禁止“两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医院醒目位置、b超室、妇科门诊和手术室、病房等处张贴了“两禁止”警示标语及“关爱女孩”宣传内容,公开承诺对举报不法行为核实者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吊销医生执业资格并罚款3万元,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工作职责,及时做好信息上报

信。

四、加强对科室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市卫生局与计生委、药监局联合会签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或施行引产手术前及入院时,都要查验孕妇身份证明,并认真、完整、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登记。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申请、双人检查、双人签字、双人登记。对14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出具证明和审批手续,严格按要求审批合格后方可终止妊娠,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管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本院使用。我院明确规定禁止利用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至今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五部委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障社会性别平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卫生系统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我院特制订本方案:

一、“两非”即: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二、指导思想:

以__在_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以《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我院坚决按着国家、省、市整治“两非”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成立整治“两非”领导小组。

组长:樊钟明。

副组长刘天阳。

成员:李冠。

四、工作安排宋红梅毛东波。

1、在b超室、计划生育门诊、产科等相关科室醒目位置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

2、对b超室、妇产科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有关整治“两非”的法律、法规。

3、妇产科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医院和个人母婴执业许可证的技术范围开展工作。

医院打击两非工作总结精选_

市卫生局:

我院按照市卫生局精神,认真组织落实,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与相关科室签订责任书,取得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亲自挂帅、分管院长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市局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院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2.加强宣传,狠抓教育。我院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全院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广泛宣传开展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召集b超室、妇产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对上级会议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强化学习教育。通过学习,使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熟悉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在这项综合治理活动中,广大医务人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教育,b超室及妇产科全体工作人员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鉴定及生育的书面承诺。同时,医院在b超室、妇产科门诊、人流室、产房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营造浓厚的打击“两非”氛围。

3.立足治理,严格检查。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强化对相关科室落实上级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相关措施情况的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规定,对门诊、病房、手术室等场所层层落实,层层把关,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对本院b超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操作人员进行确认登记,妇产科严格控制对14周以上的中期妊娠进行引产手术;对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清理汇总,登记造册,必须由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方可取药、使用;同时,妇产科、b超室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与医院签订了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责任状。通过学习、教育、落实责任,我院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这项活动的严厉性、紧迫性,能自觉地参与这项活动,并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4.健全制度,长效治理。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了使整治“两非”工作得到长效治理,我们制定了相关奖罚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科室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后果的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重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b超室今年产前检查人数约2万人次,全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数量为0。妇产科全年出生人数5000人,全年14周以上持证明引产人数150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5000例,全年非法终止妊娠人数为0。

三、打击“两非”案件完成和查处情况:

打击“两非”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全院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得到增强,医务人员掌握工作流程,严格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到目前为止,全院无“两非”案件发生。

四、重点区域治理情况:

b超室全体工作人员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鉴定的书面承诺,妇产科全体工作人员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生育的书面承诺。同时,医院在b超室、妇产科门诊、人流室、产房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并制定了相关奖罚制度。

五、打击“两非”长效机制形成情况:

原因,对溺弃女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收回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实行b超孕检实名登记。对受检孕妇,询问有无身份证及生育证或服务手册,并按规定登记真实信息;二是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对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医务人员填写登记;三是实行14周以上引产手术实名登记。孕妇身份证复印件附于住院病历保存归档;四是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实名制管理。出生医学证明证章分开管理,凭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领取出生证明书。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对这类药品由院药库严格按照麻醉类药品进行管理,即“五专”管理:专人、专账、专册、专柜、专锁。除妇科外,其它科室不得领用该类药品。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和意见:

存在问题主要是有少部分孕妇在进行b超检查时对要求提供身份证不理解、不配合,导致部分信息收集困难。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

工作建议: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实行卫生、计生数据共享;二是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七、其他情况:

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

度,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妇产科、b超室严格执行“双人双签”制度;落实打击“两非”共享信息上报,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等计生制度;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入库严格资质验收、明确来源、药品流向清楚;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帐物相符,药房须见药品处方才可发药,人工终止妊娠药品设专柜由专人管理;大于14周人工终止妊娠的须持计生部门统一终止妊娠审批证明。通过严格执行多项措施,将打击“两非”工作进行到底。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关于xx年全县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做到周密布置、落实工作安排,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的"三打两建"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净化了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现就我镇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情况作以下汇报:

为确保"三打两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切实成效,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结合镇实际,成立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的工作办公室。同时,还制定了"三打两建"行动方案,通过方案确定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精神,明确打击重点,布置了详细周全的工作步骤,确保"三打"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此外,不定期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在每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之前召集负责具体某项行动小组开会,专门研究讨论行动的方案和实施步骤。要求相关人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做好"三打两建"的每一项整治行动。

宣传期间,将成立"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行动方案的文件发放到有关干部手以及相关机关单位负责人手中。及时接收县"三打"办编写的每期工作简报,并向各村(居)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同时,镇行动小组在路线上共拉起了10条宣传"三打两建"的横幅,并沿路张贴了100多条有关开展"三打两建"的标语。全镇27个村(居)不甘落后,积极响应镇政府的`号召,分别在各辖区内张贴"三打两建"的标语10条以上,共计300余条。镇"三打两建"办公室负责编写工作简报,发布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沟通,确保政令畅通。镇党委政府以"严打、快打、真打"的决心和态施,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大造"三打两建"舆论声势,营造了打击整治的浓厚氛围。

我镇将此次"三打两建"行动定义为贯穿xx年整年的经常性工作和不定期开展突击行动的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xx年2月至3月上旬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

(二)xx年3月至5月为情况排查阶段;。

(三)xx年3月至11月为打击整治阶段;。

(四)xx年12月至20xx年1月为考核验收阶段。每一阶段的工作由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各专项行动整治小组贯彻落实,做到统一部署、分组行动,统分结合。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范文1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晋卫办妇社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治理力度,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就我局一年来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列为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打击“两非”行为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成立了**市卫生局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在全市医务人员中广泛宣传,尤其是组织妇产科、b超医师学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相关文件,提高医务人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性。

二是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医行为。按照我局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拥有b超的医疗单位,都建立了b超室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在人流室、产房、b超室等醒目位置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标志,警示医护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计划生育技术准入。对所有妇科诊所的诊疗范围仅限于妇科诊疗,不得从事产科和计划生育手术。

四是严格规范b超的管理。对拥有b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在主管卫生局备案,对拒不备案的,予以封存设备。对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和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求在相关科室醒目位置张贴禁止“两非”的警告标志。对孕产妇进行b超检查进行详细登记以便接受上级检查。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今年以来来,全市共查封黑诊所21家,查处无证行医30余人,查封b超机10台,责令整改超范围从事妇产科、计划生育手术的诊所27家。对典型案件给予了严肃查处。对经群众举报涉嫌鉴定胎儿性别的黄兴诊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其有超范围进行b超执业活动和聘用无证护理人员的违法事实,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事实难以取证,依法给予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人民币xx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影像设备予以封存;对超范围从事进行药物、人工流产和非法开展手术的田士荣诊所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予以没收;对超范围非法从事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的仁爱诊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xx元人民币,并将从事非法活动的药物和手术器械予以没收。

六是与计生局、药监局共同制定了《打击“两非”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暂行)》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的信1件,责成xx区卫生局立案查处,已依法予以取缔。

七是积极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联合行动。今年6月和9月与市计生局、药监局在全市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联合调查,共检查36个医疗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22家,药店32家。责成xx区卫生局、印台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有些医疗单位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认识不足,甚至有的医务人员不清楚“两非”的具体含义。

二、个别医疗机构对取环、引产、流产的管理不规范,登记信息不全,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未要求引产对象提供计生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非法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都处于地下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藏性,难以查处,给打击查处工作造成困难。

四、b超发生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个体诊所,违法行为隐蔽不易监督管理。目前有专家学者提出不允许私人诊所拥有b超,但国家尚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所以在实践中无法操作。

五、执法人员不足。如市卫生监督处负责医疗市场监管工作的仅有2人,市卫生局医政科也仅有2人。全市登记在册医疗机构共1000多家,监管的工作量非常大,而监管人员共计十余人。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开展工作。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卫生执法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六、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总之,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将日常监督与联合行动重点检查相结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力量,使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并积极探索打击“两非”行为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打击“两非”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范文2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切实改善人口结构,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我镇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按照全市整体安排部署,我镇迅速召开了打非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文件,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治领导组,部署了工作任务,在全镇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根据省、市、打击“两非”相关文件精神,我镇立即成立了由主管镇长亲自挂帅、计生专干、妇联、公安、村干部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xx年5月25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计生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市卫计委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镇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动员会议以后,我镇共组织大规模上街宣传5次,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我镇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于6月26日组织镇村计生干部和有关医疗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母婴保健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采取制作宣传版面和标语横幅等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爱护女孩女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重大意义。让广大群众深知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充分认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镇计生办的带头下,从打击“两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重点对全镇卫生院以及个体诊所、药店进行专项检查,特别对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有接生项目的单位重点整治进行全面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医疗保健机构是否落实b超使用管理制度,有无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而终止妊娠的;药店有无非法销售药流药品的等问题。

我镇为了认真做好打击“两非”工作,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宣传制度。“两非”依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措施,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及《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下岗三个月;当事人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资格一年,造成后果的按省卫计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治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镇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通过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龙王庙镇未发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等违法行为,打击“两非”是一个长期性工作。

医院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20xx年打击“两非”工作进展情况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2011年10月以来,我局曾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打击“两非”工作会议,部署打击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xx县卫生系统集中整治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近期又重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在2012年卫生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暨打击“两非”工作会议上,我局与全县各医疗单位签订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责任书》,与县卫生监督所签订了《打击“两非”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通过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各医疗单位b超室、妇产科门口和登记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的社会办医、个体诊所醒目处张贴警示标语,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彩页2000余张,张贴宣传和警示标语280余条,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是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我局作为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经常主动与计生、公安等部门沟通,采取多部门联合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予以打击。同时增加对各医疗机构以及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社会办医单位和个体诊所的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另外,严格查处利用b超仪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达550人次,车辆达136台次,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达116户次。

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有b超仪的各类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具有染色体检验能力的检验人员均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是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自2011年10月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查结“两非”案件12例,其中5例为非法胎儿性别鉴定,7例为非法终止妊娠。依照《xx县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涉及从事“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相应处理的建议》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对6个涉及“两非”的个体诊所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均依法予以取缔。对涉及“两非”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靖京中心医院和青阳岔镇中心卫生院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另外,县卫生监督所正在对计生部门近日提供的7例疑似“两非”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是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医疗机构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把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二是非法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都处于地下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藏性,难以查处,给打击查处工作造成困难。三是b超发生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个体诊所,违法行为隐蔽不易监督管理。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县卫生监督所承担着全县32万人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以及医疗机构安全的监督检查,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加之打击“两非”工作难度高,任务重且无专项工作经费,所以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五是疑似“两非”案件查实难。由于计生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与实际调查情况大多难以吻合,加之“两非”当事人对从事“两非”的医技人员指认难,甚至矢口否认,导致疑似“两非”案件查实困难。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位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三是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开展工作。五是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打击“两非”行动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计生、食药、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我的汇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关于**年全县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做到周密布置、落实工作安排,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的“三打两建”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净化了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现就我镇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为确保“三打两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切实成效,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结合镇实际,成立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的工作办公室。同时,还制定了“三打两建”行动方案,通过方案确定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精神,明确打击重点,布置了详细周全的工作步骤,确保“三打”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此外,不定期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在每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之前召集负责具体某项行动小组开会,专门研究讨论行动的方案和实施步骤。要求相关人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做好“三打两建”的每一项整治行动。

二、深入宣传,信息互通。

宣传期间,将成立“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行动方案的文件发放到有关干部手以及相关机关单位负责人手中。及时接收县“三打”办编写的每期工作简报,并向各村(居)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同时,镇行动小组在路线上共拉起了10条宣传“三打两建”的横幅,并沿路张贴了100多条有关开展“三打两建”的标语。全镇27个村(居)不甘落后,积极响应镇政府的号召,分别在各辖区内张贴“三打两建”的标语10条以上,共计300余条。镇“三打两建”办公室负责编写工作简报,发布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沟通,确保政令畅通。镇党委政府以“严打、快打、真打”的决心和态施,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大造“三打两建”舆论声势,营造了打击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制定步骤,周密部署。

我镇将此次“三打两建”行动定义为贯穿**年整年的经常性工作和不定期开展突击行动的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年2月至3月上旬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

(二)**年3月至5月为情况排查阶段;。

(三)**年3月至11月为打击整治阶段;。

(四)**年12月至20xx年1月为考核验收阶段。每一阶段的工作由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各专项行动整治小组贯彻落实,做到统一部署、分组行动,统分结合。

医院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院把整治“两非”工作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科室会议,部署整治“两非”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通过利用广播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b超室、妇产科门口、街道、各村卫生室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两河镇卫生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b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事责任。

4.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院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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