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查通知(优秀15篇)

时间:2023-11-25 08:41:46 作者:翰墨 消防检查通知(优秀15篇)

通知是为了告知居民们市政府将投资改善社区公园设施,并采集居民意见。阅读以下通知范例,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通知的内容和格式。

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将至,为确保业主安全愉快的度过春节长假,现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在节日期间,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卫生保洁、车辆管理及消防安全等服务,还应加强同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居委会、业委会的工作联系,对物业服务区域范围内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服务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服务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在两节期间应制定值班表并告知广大业主。

我局在春节长假期间实行24值班制,如遇突发事件等情况,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向我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联系人电话:xxx。

xxx。

20x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检查通知书

为增强全民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知识,调动全社会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怀化市公安消防支队在我县开展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人数、地点:9月7日—11日,请你单位派xx人参加,7日上午9点前到新晃县电力公司报到。

二、培训对象:1、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直接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操作、销售、管理人员;

3、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

4、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

5、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驾驶员和装卸、押运人员;

6、室内装饰、装修从业人员;

7、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已经到期需重新换证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培训的其他人员。

三、培训方式、内容:xx市消防支队组织专门师资力量,培训地点设在新晃电力公司四楼会议室。

培训内容为:公众聚集场所防火、易燃易爆防火、农村防火、电气防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和使用、初起火灾的扑救和火场逃生自救、消防技能等。

四、收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580元。

五、培训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是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发动组织群众提高消防技能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2、精心组织,确保培训效果。此次培训,将作为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统筹安排工作,在9月1日前确定好本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做好相关准备,确保参训人员安心参加培训。培训费统一在9月7日报到当天在电力公司四楼会议室交纳,谨防诈骗。

联系电话:0745—6xxxx05。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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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新年即将来临,为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和盗窃的发生,确保业主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xx管理处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1、离开家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已关闭,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或拔下插头。

2、阳台请勿堆放易燃物品,以免大风天气引燃物品。

3、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出门检查门窗是否锁好。

4、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及时拨打物业电话,物业及时安排秩序员前去查看处理。

5、家中来访陌生人员请认真核实身份确认无问题后再开门,以防不法份子冒充相关人员入室盗窃诈骗。

望各业主/住户互相转告,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防火防盗,齐心协力,平平安安迎接新的一年。

xxx。

20xx年x月xx日。

企业消防检查的通知范文

《_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7月6日_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贯彻执行《_行政强制法》,_决定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将第六项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将第二款修改为:“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将第九条修改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将第四项修改为:“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将第二款修改为:“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将第十六条中的“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修改为“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

六、将第十七条中的“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修改为“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八、将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修改为“制作、送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十、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修改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将第二款修改为:“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十一、将第二十三条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研究确定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

“情况紧急、不当场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当场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经集体研究认为不应当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四条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十二、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对当事人有《_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_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十三、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合并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修改为: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确定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强制执行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实施强制执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四)除情况紧急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

“(五)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有《_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十四、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十五、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将第十项修改为:“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十六、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六项中的“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修改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十七、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八、将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中的“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修改为“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十九、《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4月30日__令第107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_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_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通知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夏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采取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统筹部署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68号),逐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行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及职责任务,督促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教育、卫计、民政、文体新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二、全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认真实施《宁德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和执行的通知》(宁政办〔20**〕232号),按计划开展城区和全国重点镇城乡消防规划修编工作,强化市政水源建设与维护工作。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关于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综治委〔20**〕**号),将消防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网络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查改隐患、人员培训等工作,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实体化运作。

三、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推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整治。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各开发区(乡镇、街道)要将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当地电动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市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电动车生产、经营、销售的源头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负责公共区域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居民楼院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工作,电力部门要开展居民住宅楼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强化多元化火灾防控。

各乡镇(街道)要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微型消防站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内到场处置。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在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努力实现互查互检和构建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重点区域消防安全保障。贯彻落实《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应用场所配备简易消防设施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24号)要求,加强社会火灾技防能力,在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活动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密集区域,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设备。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探索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创作易学易懂的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全市夏季消防大检查工作,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情况汇总等。市直有关单位(名单附后)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工作总结于9月10日前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6月6日。

消防专项检查通知模板范文

按照市政府要求,决定自月日至月日,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在公安消防大队设大检查办公室,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调度。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区内的各大批发市场、商店、商场;

(三)招商引资企业;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五)批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清理影响窗子、楼梯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违法遮挡埋压、圈占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

(七)重要建筑和场所,是否制定了灭火救援预案,并至少一次实战演练。未制定的,限期个月内制定并于年内组织一次演练;已经制定的,进一步修订、完善。

(八)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一经检查发现,依法责令当场改正,并处罚款或拘留。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检查顺利开展。各级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文体、工商、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大检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及当地派出所的主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具体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以“铁心肠、铁面孔、铁手段”治理火灾隐患,确保检查发现一处,彻底整改一处。

(二)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各级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彻底根治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写出专题报告。要加大复查力度,隐患到期必须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罚,不得擅自中断执法程序。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决定,协调解决。

(三)加大检查责任倒查和内部监督力度,确保检查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机制、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标准和目标要求,分清检查责任。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通报批评;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一经查实有执法不作为,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完善,徇私枉法,放纵违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以至法律责任。

(四)建立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要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反馈”的原则,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很抓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确定专人尽快组织调查。凡是举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的,要在小时内核查。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要在个工作日内核查。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有人举报、有人查处、有人监督、迅速消除。

(五)认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各级消防部门要将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作为这次大检查的重要内容,除以当地公安机关名义委托公安派出所监督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但未纳入重点单位范围的,也要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年内,公安消防部队要至少对每个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灭火作战水平,及时、迅速、彻底地处置各类火灾和救援事故。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通知

为切实做好兰州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入驻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8月4日下午,兰州新区召开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推进会议。园区内49家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参会。

会上,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小虎就园区各企业消防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作了通报,对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出建议:一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和培训演练,做到有组织,有职责,有部署,有整改。二要对关键岗位人员及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四个能力”水平,以点带面,在全单位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三要园区、企业、消防部门加强合作,建立三方联动联勤机制,共同推动消防工作取得突破。

下一步,新区支队将在总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高的起点谋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以更严的管理措施强化部队内部安全,着力在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加强部队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上实干用劲,痛定思痛、深刻反思,重整着装、再鼓干劲,全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推动部队实现“向上、向好、向强”发展。

企业消防检查的通知范文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学院学校搞好国庆节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范文

学校各院、系(部)、处(室):

按照《建筑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搞好今年国庆节前的消防安全工作,建议各二级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以保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处(室)需要检查的重点部位:

1、检查的部位:

临时工宿舍、超市、学生宿舍、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电子阅览室、实验室、变电室、食堂操作间、仓库等,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

2、检查的要求:

认真检查,排除隐患,做好登记。

二、保卫处组织对各院、系(部)、处(室)进行检查与抽查。

保卫处于9月29日、30日组织人员对全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与抽查,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或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希望各单位对此次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为国庆节长假的安全做好工作。

保卫处。

20xx年9月26日。

消防通知

集团各中心:

近日来,气温连创新高,用电负荷迅速增长,对防火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6月19日,我校长安校区学生宿舍因为使用劣质插线板,导致发生火灾,由于扑救及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频发进一步说明,夏季消防工作,电气火灾隐患的治理是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隐患防范于未然,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不留死角。

2.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各中心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员工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近期各中心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各服务场所、办公室、库房等区域设施设备的用电安全以及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进行检查,特别要对员工宿舍的电器线路和电器产品进行检查,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4.严格值班制度。各中心要加强值班管理,特别是节假日要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重要防火部位和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地点,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者突发事件要立即向集团领导和行政部报告,及时处理,不得延误。

特此通知

消防通知

各施工、监理单位:

一、整治的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火灾警告标志设置情况;

3、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4、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5、消防器材使用情况;民工居住区、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处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6、消防水源到位情况;

7、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8、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目前是火灾事故多发时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强化措施,消除隐患。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质量安全检查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各监督机构要将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档案,并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跟踪检查。

3、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各单位要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与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实战性训练结合起来,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应急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检查安排

自6月14日开始大检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自查自纠,检查结果将记入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安委专项督办,并移交建设行政执法单位立案查处。

消防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为增强物业服务人员和广大业主的防火意识,提升物业人员火灾处理能力,提高突发火情反应速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物业服务中心将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20xx年12月3日(星期六)15:30――17:00

8号楼水系边

演习期间可能产生轻微明火及烟尘,请勿惊慌,请及时与客服中心联系,确认是否为演习效果。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欢迎各位业主/住户观摩并加入我们的演练队伍,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消防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近期安全形势严峻,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值班等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全局消防等安全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消防等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值守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机关安全。

二、强化各类危化品管理。严禁不按规定储存、堆放各类危化品或放而不管,严禁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发现办公场所有异味或不明气体烟雾,要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置。

三、强化电梯安全使用。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用电安全管理。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办公场所内电源线路,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要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向单位办公室报告。

五、强化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做到人走门关窗闭。涉密文件按相关保密制度管理,现金按财务制度管理,个人财物自行负责。

六、强化机关门卫管理。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共同加强管理,严格来人来访登记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间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班并向办公室备案,不得漏岗。

七、强化定期安全检查。局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处室(单位),并适时将处室(单位)整改落实的情况予以通报。

八、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危化品爆炸、电梯事故、用电事故、各类火灾等,导致国家财物损毁、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文件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特此通知。

消防通知

各单位、部门:。

*月*日上午八点,**集团召开会议传达了xx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于20--年2月4日转发的《吸取长乐市酒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对集团下属单位工作进行了布置.根据集团会议要求,公司特对下属各单位作如下通知:。

一、签定责任书.各单位要以与公司签署的责任书为依据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来制订本单位与租住户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所签署的责任书均要求存档备查。所有租户在办理租房业务时,必须同时签署安全责任书.

二、深入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记录.各单位要继续加大检查工作力度,清理安全隐患.要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留死角。对检查工作作好记录存档,记录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人检查情况\处理结果等.

三、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和三条铁规。对于辖区手续不健全,消防设施不完善的商户,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与有关部门配合,责令其限期健全手续,完善消防设施,消灭隐患。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利用板报和广播等手段进行宣传,做到板报有内容,配合广播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宣传自救知识,增强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五、各单位要组织人员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彻查.在显眼位置作好“三提示”。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月*日。

消防通知

广大师生:

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更好地保护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总务部为学生宿舍安装了智能消防门系统,经过前期的调试,系统已正式启用。

智能消防门正常为关闭状态,如宿舍内发生突发情况,可用消防锤将消防门控制器的玻璃击碎,按下中间的按钮,消防门禁将自动开启,联动报警和视频监控也将同时开启。

总务部提醒广大同学不要随意摇晃消防门,以免影响电子控制器等设备的正常工作,如发现损坏,请及时向物业人员报告。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的行为,校区将追究其责任。

望周知。

学校总务部。

20x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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