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优质13篇)

时间:2023-12-17 09:12:05 作者: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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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校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学生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安全责任,学生未按时回家,家长应及时寻找。

9、课间休息时间,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班主任处理在校学生的偶发事件。10、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班学生签名:家长(监护人)签名: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观胜镇中心小学。

20__年11月22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初级中学学生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防止、杜绝学校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有权利和义务收缴管制的各种物品(刀具、枪械、药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学生将其带入学校,如有严禁物品带入学校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准在校期间打架斗殴,滋衅肇事,如发生打架斗殴造成伤亡事件,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处理,因其发生所有费用全部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在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生、家长要随时检修自行车刹车及其它部件,学生在校内骑车横冲直撞,骑摩托车上学,在路途中骑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概与学校无关。

五、学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消毒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学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夜间搞户外体育活动,如玩单双杠、吊环等;不准晚间在寝室点蜡烛和乱烧蚊香及各种酒精(电)炉等;如发生不安全事件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在校期间如发生纠纷要积极与学校配合及时处理。

八、学生到校后,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拥挤,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开无聊的可造成伤害的玩笑,不讲不文明语言。因追逐打闹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九、学生翻越围墙、铁栅门、骑坐楼房走廊栏杆(或围墙)和在栏杆(围墙)旁推拉等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住校生翻墙出学校,发生一切事故概由学生负责。

十、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

十一、我自愿到安溜中学读书学习,在校期间服从学校管理,如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等规定,我及我的监护人自觉接受学校处分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责任时效:九年级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八年级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七年级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

特别说明:节假日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生班级:_______。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有权利和义务收缴管制的各种物品(刀具、枪械、药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学生将其带入学校,如有严禁物品带入学校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准在校期间打架斗殴,滋衅肇事,如发生打架斗殴造成伤亡事件,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处理,因其发生所有费用全部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在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生、家长要随时检修自行车刹车及其它部件,学生在校内骑车横冲直撞,骑摩托车上学,在路途中骑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概与学校无关。

五、学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消毒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学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夜间搞户外体育活动,如玩单双杠、吊环等;不准晚间在寝室点蜡烛和乱烧蚊香及各种酒精(电)炉等;如发生不安全事件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在校期间如发生纠纷要积极与学校配合及时处理。

八、学生到校后,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拥挤,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开无聊的可造成伤害的玩笑,不讲不文明语言。因追逐打闹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九、学生翻越围墙、铁栅门、骑坐楼房走廊栏杆(或围墙)和在栏杆(围墙)旁推拉等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住校生翻墙出学校,发生一切事故概由学生负责。

十、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

十一、我自愿到安溜中学读书学习,在校期间服从学校管理,如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等规定,我及我的监护人自觉接受学校处分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特别说明:节假日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学生家长是学生第一责任人。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水沟、河里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xx部门依法处理。

12.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4.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5.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保学生)。

17.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xxx。

xx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贵家长:

您好!

首先祝您合家幸福,万事如意!转眼之间,愉快的假期结束了,我们全校师生又迎来一个忙碌充实的新学期,孩子们的安全是我们家长与学校老师的牵挂。由于我校部分学生家庭住址离学校较远,一些家长为孩子选择了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他(她)们每天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穿梭在人车混行的道路上。然而,个别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骑车带人、扶肩并行、突然猛拐、不靠右侧路边行驶、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等交通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

为了孩子的安全,我们希望家长能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交通法规定只有年满12周岁以上的孩子才能骑车上路。我们严格要求家长做到:凡孩子未满12周岁,一律不许让孩子骑车上学。

2、年满12周岁的学生,我们也建议最好不要骑自行车。

3、无论您的孩子是否年满12周岁,一律不许骑电动车上学。

3、要经常帮您的孩子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刹车、车铃等是否灵敏、正常。

4、教育孩子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没有具体的非机动车道,则要教育孩子靠右行驶,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遇到红灯、黄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在横穿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长下坡一定要控制住车速;下雨天应慢速行驶。

6、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不多人并行,不骑车带人,不互相追逐、打闹,不戴耳机听音乐,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

7、请教育您的孩子,自行车要停放在学校内指定的地方,要锁好车辆并保管好钥匙。

以上几点希望贵家长能遵照执行。同时希望家长按时接送,切实担负起孩子安全的责任。如若自己骑车,在道路上出现安全事故概与我校无关,后果自负。

重视孩子的安全,就是对自己孩子的呵护;重视孩子的安全,就是对自己家庭的负责。真诚希望我们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我的孩子名字是xxx,在班,对于以上内容我已经认真阅读,明白了其中的要求,我们将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让他们学会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家长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1、学校在学生毕业前组织召开班级为单位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向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出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

4、预防溺水,不准游泳或到坑、塘、河、沟、渠边玩耍。遇雷雨天尽量不要外出,不在高大物体下避雨,以防雷击。

5、教育您的孩子不准随便动用电器、电线、插头等。

6、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教育您孩子不玩易发生伤害的玩具和游戏。不玩火,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密集区或其它公共场所。

7、预防食物中毒,严格把好卫生关,不食用过期、腐烂、发霉、没有卫生合格证的食品和饮料,与此同时根据春夏季流行病、传染病的高发特点,请做好各种预防工作,要求孩子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让孩子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8、教育您的孩子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损坏公物,不赌博,不扰乱社会秩序。

9、不听、不信、不传谣,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宗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0、远离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时刻树立安全意识,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11、未经家长同意,不能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2、节假日期间,家长、同学要安排好假期活动,学校也希望各位同学端正学习态度,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请家长督促孩子适当复习功课,做好初中教材的预习。希望各位同学能严格服从监护人的安全监管,争取"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13、学生因不遵守本《责任书》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

1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_。

xxxx年x月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配合学校抓好未托管学生的安全工作,给他们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与学生和家长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1、没有意向托管的学生,可由本人和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不托管,提前一个小时离校。

2、家长督促并护送子女按时到学校上课,督促学生下午第三节课放学后应按时回家。

3、家长要教育子女应服从学校的一切管理并自觉听从教职工的教育,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作息,不擅自离校;

(2)不打架、不骂人、不侮辱他人;

(3)不顶撞教职工、不谩骂、欺骗老师及家人,身体有残疾或有病、伤不隐瞒真情;

(4)不攀爬建筑物和树木及各种设施,不去危险地方游玩;

(6)不乱拉电线、电灯、不玩火、不玩水;

(7)在校园内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带刀器、铁器等管制工具;

(10)不毁坏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和公共财物,不乱扔果皮等废弃物;

4、在协议规定的离校期间,未托管学生家长按时接离学校,否则,无论校内、校外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监护人全部负责,与学校概不相关。

5、上述各条款,校方与家长双方应相互监督,自觉遵守,签约承诺,如有违约,其后果自负。此承诺书由校方与家长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学生及家长、班主任及政教处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联系电话:

家长联系电话::

黄泥塘小学(盖章):

20xx年3月8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和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并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1、独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栏杆,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的。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的。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走廊、梯子、过道间拥挤,在校内追逐打闹,在校内外打架斗殴的。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的。

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学的。

8、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的。

9、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10、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和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11、在校园内玩火(住宿生不准在寝室内生火、点蜡烛、点蚊香)、玩电(住宿生不准在寝室乱搭电源线)、玩甩炮、火炮等。

12、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13、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4、在上学、放学时,如遇到恶劣天气,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亲自护送孩子上下学。来校与回家的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此责任书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障碍(由学生父母亲自填写):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翻墙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尊敬的家长:生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让他们轻松愉快的学习和锻炼; 健康快乐的成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这不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心声。学生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是学校、家长特别是学生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特制订学生安全“五禁、五不准”,以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并以责任书形式签订,供各方遵 照执行。

一、学生行为“五禁、五不准”:

1、禁止在楼道起哄、打闹、追逐、坐在阳台、围拦上

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2、禁止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3、禁止随身携带危险器械、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4、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拉帮结伙、滋事、打架斗殴、偷盗及旷课和迷恋网络游戏;

5、禁止往楼下扔杂物、倒水、掷球、雨伞、书本等物品,以免伤着他人。

6、不准翻越围墙及攀爬其它高危设施或进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损坏树木;

7、不准向学校、老师隐瞒既往病史或身带严重疾患参加不宜参加的活动;

8、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追逐车辆、私自结伙到河里、水塘、水库等游泳、抓鱼等。

9、不准在学校园内及公路上学骑自行车和搭乘“三无”车辆(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 费) 。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

10、不准购买饮用过期变质的饮料、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二、责任划分:

(一)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师负责关注本班学生的日常行为,发现违反“五禁止、五不准”苗头,及时提醒和教育,督促学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发现不良 苗头未及时指出纠正和报告,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学生家长负有监护人责任,要经常用口头、书信、电话等形式,告诫

和叮嘱学生务必 遵守“五禁、五不准” 。学生本人要自觉接受教育,服从管理,切实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 守“五禁、五不准” 。若因家长忽视监护,学生本人不听教育,而违反“五禁、五不准”造 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假期责任:学生节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间,若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上学或放学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违反“五禁止、五不准”中的第2、6、8、9、10条,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附则

(一)若出现安全事故

(1)依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救援。

(2)依据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责任书,由学生本人、班主任老师签字,学生必须交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三)责任书有效时间为 2012 年6 月15 日至 2015 年 7月5 日。

学校负责人: 班主任老师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家长签字:

自贡市教育局 自贡市黄冈实验学校

2012年6月15日

1、交通安全监护: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学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按路队行进,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马路上追赶打闹,禁止未满12周岁儿童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等车辆,禁止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中小学生使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乘坐超载车、酒后驾驶的车、无牌无证车,以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不过早到校。小学低段学生和新集镇来校就读学生上、放学家长必须亲自接送。

2、学生具有危险行为,学校教师已经教育、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家长要督促教育、帮其改正。

3、学生行为或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

5、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学生自杀、自伤、服毒等意外情况。

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8、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家长不接送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间不按时睡觉,私自溜出学校引发的事故。

10、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与校外有劣迹人员不正当交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特定情况下学校放假后发生的,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强行渡河、爬山、远走离校、自发组成团伙出外游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给人带来伤害的动物、虫子造成伤害的。

13、旷课、擅自外出、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在校内外吸烟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场、走廊、楼梯内上蹦下跳、在校院内骑车、出入校门不下车、攀爬电杆、树木、围墙、大门、楼梯、栏杆等造成的伤害。

14、因开玩笑引发冲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劳动和外出参加其他活动中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的伤害。

15、触摸、乱接或私自使用电器而造成的各种伤害,使用弹弓、刀具、飞镖等易燃易爆危险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

16、食用、饮用不卫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长或监护人教育方法不当,不按时接送、管护,导致学生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解决。

学校春季作息时间 :早上到校8:15,上午放学11:40;下午到校13:00,下午放学16:10(一、二年级星期二至星期五15:20);周五下午放学14:30 。

年级学生: 家长: 班主任:

监护人电话:

二零一年二月十五日

兹有我校___年级学生___ ,因身体残疾,行走不便等原因,故学校特与该生家长签订特殊体质学生安全责任书。

二、为防止该生出现意外事故,每天上下课及校内其他活动均由家长亲自陪护接送;

三、若因学生家长违犯规定,致使学生在校内外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后果完全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四、该生家长必须密切配合学校教育孩子,监护学生在校表现。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学校各一份。散方签字生效。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 学校德育处:

白铺中学

年 月 日

学校____年级(____)班 学生姓名: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和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并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1.独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栏杆,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的。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的。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外打架斗殴的。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的。

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学的。

8.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的。

9.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10.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和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11.在校园内玩火(住宿生不准在寝室内生火、点蜡烛、点蚊香)、玩电(住宿生不准在寝室乱搭电源线)、玩甩炮、火炮等。

12.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13.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4.在上学、放学时,如遇到恶劣天气,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亲自护送孩子上下学。来校与回家的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发生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此责任书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15年9月1日止。

学生签字: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2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周一班会应加入“安全法制教育”内容。用《守则》、《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住宿生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夜不归宿或翻越围墙外出造成的'事故由自己负责。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持假条方可出门,并在门房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xx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学校和家长各保存一份。

xxx初级中学(盖章)班主任(签字)。

年级班学生(签字)学生家长(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我叫,是市(县)镇(乡)村人,经介绍,进入新乐市化皮学校学习,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已经明确告知我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人和家长特向学校、学校管理人员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自愿做出以下保证:

一、学生入学保证:

1、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范,确保自我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不爬墙,不爬树,不翻越围墙;。

5、不吸烟、不喝酒,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8、与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并及时找教师或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帮忙解决,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所有损失由介绍人(家校联系人)承担,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再向学生家长追索,同时学生自动转回原学校就读。

9、如果本人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伤害(亡)或财产损失的,本人及家长自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为保证新入学学生遵守学校纪律,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必须将自我的工资卡押至学校会计室,作为所介绍学生的保证金。所介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若不违犯学校纪律,工资由介绍人(家校联系人)按月支付,若所介绍学生违犯学校纪律,造成损失的,学校会计室将直接从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工资卡上支付现金。

本保证及安全责任书一式五份,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校、学生个人、学生家长(监护人)、班主任、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字: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介绍人(家校联系人)签字:

学校(公章):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从以往的事故和事件中吸取教训,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与教师签订责任书。

1、“隐患险于明火”:班主任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利用班会课、辰会课开展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并定期查找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忽视安全工作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班主任教师要严肃处理。

2、“防范胜于救灾”:体育课、活动课教师要树立安全意识,课前必须做好准备活动,避免肌肉、韧带拉伤和其他损伤;课前教师要认真检查场地和器材,课上要有组织地、科学地锻炼或进行游戏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损伤事故。对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准备活动不充分。

(2)未检查场地,体育器材失修。

(3)运动疲劳。

(4)玩忽职守、缺乏组织性、纪律性。

各科任教教师要保证本堂课学生安全(包括实验课),因教师课上串岗、离岗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追究教师的责任。

3、“体罚猛于洪水”:教师要端正教育思想,关心每位学生,特别是对品行、学习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应施以特别的爱,耐心教育、帮助,不歧视,更不能体罚;如因体罚、变相体罚或教育方法简单、语言粗暴、讽刺、挖苦等造成学生身心健康受到伤害,离家出走或其它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责任重于泰山”;学校认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意义重大,要求全体教师本者对教育事业、对学校、对少年儿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密防范,通力协作将安全工作做深、做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班主任签字:xxx。

育(科任)教师签字:xxx。

学校主管签字:xxx。

学生安全责任书

高中学生教育阶段,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培养他们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班主任以及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为了明确管理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在家,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有效预防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积极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每名学生都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自觉接受学校开展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服从学校及老师的管理。

二、学生在上体育课、活动课、实验课、社会实践课时,应当听从老师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三、注意饮食卫生防治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四、寄宿生要严格遵守《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容留非寄宿生及校外人员住宿。

五、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要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七、学生家长、班主任要教育子女、学生,不准在校期间打架斗殴,滋衅肇事。

八、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在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生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九、学生、家长要随时检修自行车刹车及其它部件,学生在校内骑车横冲直撞,骑摩托车上学,在路途中骑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十、班主任要利用班会、下班时间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学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教育学生往返家校途中严禁乘坐非客运车辆。

十一、学生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夜间搞户外体育活动,如玩单双杠、吊环等;不准晚间在寝室点蜡烛和乱烧蚊香及各种酒精(电)炉等。不准在教室宿舍私用私接电器、电料。

十二、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在校期间如发生纠纷要积极与学校配合及时处理。学生不准将社会闲杂人员带入校内。

十三、学生到校后,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走、不得拥挤,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开无聊的可造成伤害的玩笑,不讲不文明话语。

十四、严禁学生翻越围墙、铁栅门、骑坐楼房走廊栏杆(或围墙)和在栏杆(围墙)旁推拉等。

十五、班主任要严格检查学生考勤,对无故旷课学生要及时与学校及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及去向;学生有病、有事必须自己或由家长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者安全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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