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精选20篇)

时间:2023-11-30 07:23:01 作者:文轩

规章制度不仅仅是约束性的,也应该包含激励和奖励的机制,以推动员工良好行为的形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通过学习这些范例,能够对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分享吧!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作风建设,严格劳动纪律,以树立企业文明办公、文明营销形象,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xx总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依据奖勤罚懒的原则,将出勤率、经济效益、工作效率与津贴的发放挂钩。对劳动纪律涣散、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时间干私活、打牌赌赙、玩忽职守、酿成平安事故等各种违章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扣发或停发当月津贴直至工资。

1、打卡范围:在公司办公大楼内工作的正式员工(含聘用员工)。

2、打卡地点:公司办公大楼1楼大厅。

3、考勤(打卡)时间: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内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员工,应通知部门考勤员。

4、员工不得请、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损毁或丢失,影响打卡考勤的,须准时向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6、各部门(或实体)负责人为本部门(或实体)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确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时和下班前半小时内,考勤员须对本部门(或实体)上班人员进行考勤记载,迟到、早退人员要向考勤员报到,不报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各部门(或实体)每月5日前依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状况,对本部门(或实体)上月的出勤状况实事求是的汇总,经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报办公室(或实体)汇总。

8、一个月迟到、早退达3次以及请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内通报批判。

9、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状况,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总公司将不定期对考勤状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或实体)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1、病假:凡请病假者,需持有医院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病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病假一周以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病假一周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2、事假:因特别状况需请事假者,写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事假,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3、公司员工的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必需履行以下审批程序:由本人书面申请,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签字(中层以上干部还须分管领导同意),并交办公室备案。

1、依据本人岗职工资(固定部分)、津贴(活动部分)及每月22天来测算本人日工资和日津贴。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以铃声为准,当月迟到、早退两次以下累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10元;一次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3、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按天扣发日工资和日津贴。

4、一个月内准予病假2天(限于当月),从第三天起,按天扣发日津贴。

5、请病假超过一天的,应交医院开据的病假单。弄虚作假、开假病假单、假证明者,一经发觉,其所休假一律按旷工论处。

6、旷工超三天以上的'停发当月津贴;病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发当月津贴(节假日除外)。

7、长期病休和办理劳保手续的员工,无岗位津贴,并按国家规定扣发肯定比例的月工资(固定部分)。哺乳期请长假的女员工,无岗位津贴。

8、上班时间禁止带小孩到办公室,禁止进行文体活动(集体组织除外),违者每人每次扣罚津贴5元。

9、各部门节日加班需于节日放假前两天将加班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查,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支配加班。

10、工作人员全年的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依据之一,并与年终一次性奖金挂钩。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中: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一10次者,扣发50%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额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个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计算,等比例扣发半、全年一次性奖金。

1、因公负伤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经总公司领导讨论同意,病休期间不扣款。

2、对严峻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惩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公开检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处理。

3、各部门待聘人员在待岗期间无岗位津贴,在上岗试用三个月考核期内只发给津贴的50%。

4、业务看片脱场视同旷工;上班时间抹牌赌赙从重论处:中层干部通报批判就地开除,下岗待岗;一般员工下岗待岗。

5、各部门考勤统计严峻失实,被查实的,考勤员、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同等惩罚。

企业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1、员工休产假前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并提供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原件而休产假的均按照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天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的产假。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根据《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有x日产假。男员工依法享受陪产假。

4、难产可额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 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 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 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 婚假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自觉维护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纪律。部门经理/负责人要加强检查和监督,以确保本规定有效实施。

1.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补休,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补休安排;如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按2倍工资支付报酬。

3.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政人事助理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进行管理。

(3)员工每个月有2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做处罚;超过三次者执行迟到处罚条例。

(4)各岗位人员,签到后均不允许外出,包含吃早餐、换装、交电话费等。如发现中途离岗者均按脱岗处理,10至20分钟之内一次扣20元;30分钟以内扣50元;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6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5.行政人事助理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财务部。

6.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确认签字后,部门经理签批。

7.员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经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1.对于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以外长期固定超时工作的,尽量安排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在当月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当月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推迟。补休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如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2.公司总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通过oa流程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作为加班;

总部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分支机构员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3.下列情形不视为加班:

(1)未按规定进行加班审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

(2)出差时路途上花费的时间;

(3)非工作时间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经加班审批的的;

(4)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旅游、娱乐、体育、聚餐及其他娱乐活动;

(5)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6)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因素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7)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与本职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01病假。

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连续请病假超过5天的,或者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10天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并以该医院出具的假条作为请假依据。

4.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2)病假超过上述天数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

5.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职工自称“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

(2)职工制造虚假病假证明或者通过欺诈、威胁、利诱等不当手段骗取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同时应按公司奖惩办法处理。

(3)职工出现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职等情形的,视为职工欺诈取得病假处理。

6.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经公司告知员工医疗期已满或将满,如职工仍继续请假或不能到公司报到的,将视为“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权直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病假与考核、奖金的关联:

(1)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月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2)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年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3)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月度奖金;

(4)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该年年度奖金。

02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员工请事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每次批准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15天。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原则上不予批准。

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无正当事由的,公司亦有权不予批准。

5.员工请事假时,公司有权优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为无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03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在本公司入职后结婚的,持有结婚证明,给予婚假10天。

2.婚假应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的六个月休完,超期的单位不再批准。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本规定中的婚假天数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内。5.婚假应一次性休完。

6.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部分正常发放。

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丧假3天。

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去世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正常发放。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

05产假及相关生育假期。

1.女职工产假为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男职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产假。

4.女职工生育婴儿后至婴儿一周岁内为哺乳期,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

5.产假天数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数。

6.孕检假:

怀孕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公假计算。

7.计划生育假:

(1)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龄男女职工,自愿做绝育手术的,凭医院证明其检查时间和休假算公假。

8.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1)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入个人账户。产假期间停发各项工资补贴奖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2)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下列处理:

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公司不予发放产假期间工资或其它补偿。

非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如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公司按本人月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3)其它未作说明的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

(4)如公司正常给职工发放产假工资,之后又申领了生育津贴的,公司有权从生育津贴中扣除公司已经发放的工资。

(5)上述规定中的“本人月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计算,不含绩效奖金与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贴。

06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数按以下标准计算:

(1)累计工作年限为1年以上,不满10年者,假期为5天。

(2)累计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不满20年者,假期为10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者,假期为15天。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在享受年休假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则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员工入职本公司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开始享受年休假。

5.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发出休假通知,而职工自愿上班的,视为公司已经相应安排年休假。

6.员工未申请当年年休假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申请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视为员工自动放弃该年休假。

7.公司给员工的年休假超过法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作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员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补偿。

员工所休年假,首先应视为法定年假。

8.年休假为带薪假期,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1.员工请假,均应在办公平台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请假的核决权限。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6.本制度其它条款对请假有特殊规定的,优先执行特殊规定;没有特殊规定的,按此一般规定处理。

7.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办理请假手续的;

(2)以欺骗方式,或以不真实的请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请假未获得批准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1.在规定时间未打卡或未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未经许可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有正当理由且经核实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员工在一个自然月里无请假、迟到、早退等事项者,视为全勤,公司给予全勤奖励。

4.考勤与绩效奖金。

有下列情形时,不再享受年度绩效奖金:

(1)当年度旷工超过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岗天数(带薪假期除外)超过60个工作日的;

1.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办。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不定时的修订或补充,员工应按经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执行。

2.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工作氛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有员工(董事长、集团总经理和指定人员除外)。

1、作息时间:冬季为8:10——12:00,13:30——17:30夏季为8:10——12:00,14:00——18:00公司执行单休制度,每周日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况按照各部门工作安排商定,法定节假日休息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上班期间,集团公司各部门员工考勤以指纹考勤机记录为主,部门记录为辅。

2、指纹考勤机使用及注意事项。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1、指纹考勤机采取刷指纹或密码打卡方式进行签到、签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员工外出办理业务时,应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填写《集团公司员工外出签退签到表》,作为出勤记录,月底统一交到考勤员存档。

3、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忘记打卡者,情况属实,需要本人补签《考勤打卡补签审批表》,由各部门上级领导签字,月底统一上交考勤员存档。

补签没有通过者,视为迟到。

每位员工月超过三次忘记打卡,每超过一次按迟到或早退处理,部门经理酌定。

4、各部门领导及集团办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勤员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于每月十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报各部门领导进行核实,并报工资核算员。

1、迟到: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视为迟到;迟到60分钟及以上,未跟上级领导请示,非工作原因,视为缺勤半天。

3、旷工:没有刷指纹记录、未写请假条,无故不到岗视为旷工;

4、月迟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过3次,每超过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过一次扣30元。

旷工半天,扣当日工资;旷工1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及以上者,属重大违纪,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并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1、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五种。

公司执行逐级请销假制度,员工请假必须执行请假条制度,特殊情况必须先打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回到岗位后要及时补交请假条。

2、审批权限:请事、病假1天,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内(含3天),集团总经理审批;超过3天,董事长审批。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4、事假期限期满未返岗的,按旷工计罚。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必须先休完,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已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如还有本年度没有使用完的带薪年休假的,部门经理须安排其休完当年年休假后办理离职手续。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满足在本单位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且须在领取结婚证后1年内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休假。

2、由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1、员工休产假前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并提供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原件而休产假的均按照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理。2、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天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的产假。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根据《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有x日产假。男员工依法享受陪产假。

4、难产可额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员工的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请3天(自然天)有薪丧假。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xx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

企业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条例,在维护公司员工的权利,明确员工义务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适用范围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行政人员每周周一至周六工作,周日休息。

2、行政人员日工作时长8小时,非行政人员日工作时长8.5小时;3.具体时刻表:上午7:30(行政员工8:00)—11:30下午12:30—17:00注:1)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作息时间,另行通知。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现场员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关于指纹打卡的规定1.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打卡记录作为日常考勤记录。

2、按规定工作时刻表打卡,即每日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各一次,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3、上午下班签退、下午上班签到时不能连续打卡,如出现此类情况按打卡一次计算。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勤起止时间,事由。

5、异常未打卡考勤处理办法:1)指纹考勤机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公差、加班、调休、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必须填写相应表单,经批准后留存备查。

2)所有员工必须先到公司刷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确因工。

作外出、临时业务原因或者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等无法按时进行指纹签到或签退的员工,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门说明情况,并于当天或者次日9:00(节假日顺延)前主动填写《补卡申请单》,由上级主管签字后交至总经办;不办理相关手续或无负责人签字者,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6.因打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总经办登记上下班时间。

严禁因迟到等异常原因(如迟到、早退,电话请假的)故意不刷卡事后补卡,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第五条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行为视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擅自离岗行为视为早退。

2)当月只有迟到早退累计在20分钟(含)以内,才不扣发全勤奖;除此以外,有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分钟的任一情形出现,都将扣发全勤奖。

3)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总时长达120分钟,记警告一次。

4)累计3个月有迟到早退记录,且每月累计时长超过60分钟,记警告一次。

退超过1小时(含);当天打卡记录不完整,且未提交《补卡申请单》(或无负责人签字);未经请假批准擅自串岗、脱岗等离岗行为;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但未获准;以虚假理由请假;续假未获批准;公司、部门或者职位调整,逾期不到岗;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

2、旷工者处以扣薪罚款,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一次迟到超过1小时(含),计旷工0.5天;一次早退超过1小时(含),计旷工0.5天;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达1天,扣除2倍日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达2天,扣除3倍日基本工资,并记警告一次;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达3天,扣除4倍日基本工资,并记小过一次;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超过3天以上,扣除5倍日基本工资,并予以辞退。

当月连续旷工2天,扣除4倍日基本工资,并记小过一次;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注:旷工时间以0.5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0.5小时,按0.5小时计。

月累计旷工时数已满0.5天,不满1天,按1天计。

第七条关于请销假的规定1.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开,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可口头知会(需电话请假,短信请假无效)领导先行离开,次日之前及时补写请假单经领导签字后交由总经办门,否则作旷工处理。

2、请假一天可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并在总经办备案。

3、请假员工事毕需及时销假。

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4、病假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总经办备案。

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9:00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病假在一天之内,并执有当日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扣除日均工资;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即扣除工资=日均工资x(病假天数-1)。

5、事假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两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9:00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3)一般员工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15(含)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经本部门车间主管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4)5)事假不满0.5小时者,以0.5小时计算。

事假扣除工资=日均工资x事假天数。

第八条关于因公出差的规定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级报告,获得批准以后再在《外勤登记表》上登记,否则酌情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1个小时以内为早退,1个小时(含)以上为旷工)2.因公到外地出差,出差日视为出勤日。

第九条关于加班的规定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部门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予总经办。

加班后可采取以奖金(加班费)或假期(补休、调休)的方式进行补偿。

若申请调休,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提前两天申请,由部门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领导批准后,交予总经办登记备案。

经批准的调休事假不扣发工资。

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3、加班费在公休日为单倍日均工资,在节假日为三倍日均工资。

正常工作日加班费=时薪x加班时数。

4、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调休的依据。

(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四舍五入)5.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6、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7、实际加班时间少于申请时间的,以当时打卡时间为准,实际加班时间超出加班时间的,由所在部门主管另行填写《加班申请单》,具明原因,于次日交予总经办,否则依当日申请时间处理。

第十条关于法定休假的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节假日员工因公司安排需要进行值班或加班时,公司以300%日薪支付加班工资。

注: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放假半天。

第十一条关于带薪年假的规定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4、年假的起止日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按天数累计计算。

5、年假只限当年度适用,不得累计至下一年。

若因工作需要公司未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情况出现,在次年给予现金折算。

折算公式为:年假折现=最后一个月的日基本工资x未休完的年假天数。

6、已提出调动或者辞职申请或者被公司辞退的员工,自提出之日期不再享受年假福利,不予休年假,不补当年剩余年假,不折现。

第十二条关于婚假的规定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须提前一周由本人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并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备案。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登记证1年内一次性休完。

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和其他待遇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三条关于产假的规定1.怀孕满七个月者,予以照顾不安排加班、夜班和重体力劳动。

2、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办备案,方可休假。

3、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60天(含节假日,产前)产假,难产加假15天。

4、女员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对晚育的员工延长女方产假至9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5、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予20天妊娠假;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40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60天产假。

6、若员工生育第二胎,则需出具政府相关允许证明,方可享受产假待遇。

7、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难产7天)。

8、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相应补贴及奖金;护理假正常发薪。

9、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的,可请病假,具体按病假规定执行。

10、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销假后两个月的工资发放日补发产假工资;若销假回岗两个月内申请离职,产假工资扣发,且30天后方能离职。

第十四条关于丧假的规定。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申请丧假,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办备案。

2、员工的父母(养/继父母及岳父母、公婆)或配偶或子女去世,可休丧假3天;祖父母去世,可休丧假两天;超过假期的按事假计算。

3、丧假期间薪资正常发放。

4、销假时,必须附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及户口文件(复印件即可)或本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第十五条关于工伤假的规定因公负伤、因公致残,须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病例卡、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和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并经上级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考勤。

工伤休养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十六条关于其他假期的规定1.调休假:员工配合加班不报支加班费或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累计之加班时数改以补休方式处理,用来调休加班时间只可为假日或节日加班时数抵扣。

第十七条算。

关于考勤统计、核实与公告的规定1.总经办每月初统计上月全体员工的考勤情况,并就考勤结果进行审核计2.生产部门员工的异常考勤情况,由车间主任负责登记、核实、汇总;如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外出、加班等,车间主任为第一证明人,并于下月初与总经办门进行核对,结果作为最终考勤记录。

3、每月初公布上月考勤结果,存在异议的员工,最迟在每月10号前落实清楚,否则视为无异议。

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制度条款: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8.漏打卡的,按第四条第6款执行。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签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期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备,月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工卡上签证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每个公司都需要一份考勤管理制度,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07:30----12:0013:00----16:00。

晚班:19:00----23:0024:00----03:30(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3:00----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考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3.1.工作制度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3.2加班管理3.2.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

班次。

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

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

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

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

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

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

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

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3.3.1病假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

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

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企业员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培训学员的考勤。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l元旦:1天,1月1日;

l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l“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加班比例*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精彩

2、本企业全体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一律以四十二为标准。

3、员工上班时间为9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

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4、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5、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

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6、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

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停电的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

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8、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经理助理,

月累计休假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二、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1、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

2、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3、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每月初1-3日公布上月考勤异常汇总记录。各职员核对签字确认,交。

财务室核算工资,离职并且未办理离职手续者,停止该员工资发放。

三、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

罚款20元。

四、请假制度。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

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5日内扣。

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5天按日扣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员工临时有事请假每月。

只能接受3次申请,3次以外由总经理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临时事假90分钟。

(不含9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90分钟(含90分钟)以上罚30元。

第一文库网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4、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为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助理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

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2、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

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

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3、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

续的视为旷工。

六、辞工。

1、在职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报告并说明辞职理由,部门负责人将辞职报告交财务审核工资,部门经理尽力挽留,挽留无效的批准办理离职手续,工资次月5日发放。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

2、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八、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九、考勤记录:上班前/后签名方能计算工时(如特殊情况未能正常签名,经部门负责人助理确认跟进考勤记录,在次月一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考勤资料,交财务作为核发工资和扣罚款的依据)。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者,按照半小时扣除薪资;超过半小时,又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

1.2旷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扣罚。

1.3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以上,全年累计旷工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4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打卡员工和被代打卡员工都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除扣罚薪资外,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给予两次书面警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5漏打卡者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漏打证明单》,经直接主管签批后交人力资源主管,未办理任何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当月漏打卡三次或以上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1.6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一天以内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交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提供医院《病情证明单》。所有调休、年休假、法定带薪假都必须由员工填写《请假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批,并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休假。年假申请必须提前两周以上申请,同一生产班次中不得同时批准两-§人以上(含两人)休年假。

1.7员工当月请假(含病假、事假)两小时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工资。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填写申请的,必须电话告知直接主管,并在假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1.8考勤卡遗失,请即可向人力资源主管申请补办,补卡需缴费20元。如不及时申请办理,将因为缺勤记录导致的旷工扣薪。

2、出入管理:

2.1员工进入公司必须主动出示胸卡,未佩戴胸卡者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

2.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无论因公、因私外出都必须填写《人员出门单》,并由部门经理或直接主管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可获准离开;如驾驶车辆还必须填写《车辆出门单》或《货物出门单》,同时必须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后可获准离开。如不出具上述单据,保安有权禁止员工或车辆外出,并摘除员工胸卡交人力资源主管,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50元。拒不接受劝阻,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3进出公司的所有车辆及助动车必须主动打开后备箱接受公司保安人员的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车辆进出,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或书面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

2.4员工离开公司时,保安有权对可疑物品、背包提出检查的要求,员工必须配合公司保安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其离开,并即刻报告行政人事部,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5员工车辆和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乱停放车辆者扣罚50元。

2.6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必须停放在公司门外划定的停放区域,不得停放在公司厂区其他区域内。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股东方外派的员工,或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的人员,或外包服务人员。

1.3职责分工。

1.3.1员工本人应自觉遵守公司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缺勤应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生产班组指定专人于每月22日前向总经办提交考勤记录并请员工签字确认,考勤记录由总经办保存。

1.3.3总经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汇总、核实和保管全体员工的考勤记录(须有员工签字)。

1.3.4员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员工考勤记录保存年限不低于两年。

2、考勤管理。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考勤时间以指纹考勤机记载时间为准。

2.2考勤统计周期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时间。

2.3.1根据公司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两种工作时间制度。

2.3.2标准工时制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30,夏季下班时间17:00,冬季下班时间为16: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不计为工作时间。

2.3.3综合计算工时制适用于生产部实行倒班制的班组员工。

3、迟到与早退。

上午上班,考勤记录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迟到;下午下班,考勤记录早于下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早退。

4、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4.1工作时间未出勤且未办理请假手续。

4.2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离开公司0.5个工作日(含0.5个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

5.1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级同意,部门负责人须报备总经理,并经指纹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旷工。

5.2员工工作时间因私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进行指纹考勤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视为旷工。

6、出差管理。

6.1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批准。

6.2员工工作日出差和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参加培训视为正常出勤,节假日或休息日期间参加培训人员(不含路途时间)可进行调休。

7、加班管理。

7.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由本人通过oa系统提出加班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认定为加班,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加班,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电话报备并在上班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7.2加班时间的统计。

7.2.1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为加班。

7.2.2每月22日前部门将汇总数据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统计、复核。

7.2.3公司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通过oa系统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7.3下列行为不计为加班时间:

7.3.1未办理加班申请审批手续,且加班时间未进行指纹考勤的。

7.3.2因接待、会议等拖延的时间。

7.3.3特殊或临时安排在晚间或假日的会议等。

7.3.4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

7.3.5经理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法定工作时间外需完成的工作任务。

7.4加班时间的处理。

7.4.1补休。

7.4.1.1员工加班加点的时间,按实际加班加点时间累计计算,由公司安排补休。员工补休需履行正常请假与销假手续。

7.4.1.2补休时间在6个月内有效,6个月内未能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7.4.2支付加班费。

7.4.2.1特殊情况下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费,支付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8、假期管理。

8.1病假。

8.1.1经批准,因病或因到医院就诊而不能到岗工作的,为病假。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按病假处理。请一天以上的病假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8.1.2病假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1小时,当天请病假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

8.1.3员工休长期病假(2个月以上)后要求上班的,需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诊断证明,经公司同意方可安排上岗。

8.2事假。

8.2.1经批准,因个人私事而不能到岗工作的,为事假。

8.2.2事假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1小时,当天请事假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按半天计。

8.2.3员工一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旷工计算。

8.3年休假。

8.3.1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8.3.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8.3.3年休假原则上当年有效,可分次使用,最小休假单位为0.5天,可抵扣当年病假或事假。

8.3.3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8.3.3.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发工资的。

8.3.3.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8.3.3.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3.3.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3.4年休假安排。

若员工本人在应休假周期内未提出年休假申请则视同放弃。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罚款2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状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状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酒店贯彻执行,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缺勤,隐瞒员工缺勤状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10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9)本规定自2014年3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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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对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产假。

女职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产假。

1、假期。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给予3个月(90天)产假。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天数可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或作病假论处。

(4)男女双方均属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5)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2、工资待遇及其他规定。

正常产假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和哺乳假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四)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疗养者可请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扣除工作性津贴后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80%计发。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职工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伤外,当年病假超过2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当年评为优秀;病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龄,当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从第七个月起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5)中小学教职工在每学期开学初就请病假,在学期中途病愈上班,如果本学校已无岗位,必须调整到缺编的学校工作,如果其他学校无岗位编制,即解除聘任资格,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给岗位和薪级工资作为生活费。

(6)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五)事假。

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请事假一天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数,本人又自愿放弃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顶替年休假;当年请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从超过之日起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

2、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累计超过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从第31天起并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六)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丧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路程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车船费等自理。

(八)寒暑假。

1、中小学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应利用寒暑假在保证休息的同时为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本学期病假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者学期末、学期初均请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时间一并计入病假时间。

2、教职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寒暑假同时,如需有关人员在寒暑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加班等,仍属工作时间,应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

(一)病事假的审批权限。

1、职工请假,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

2、职工请假,连续事假在10天以内或病假在15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批;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由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加注意见后,按职工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各级领导干部请假审批权限。

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党委书记请假,由县委书记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由县长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人大、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干部请假,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

各乡镇、各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10天以内由本乡镇、部门(主管部门)、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10天以上的,经本乡镇、本部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4、所有干部职工连续请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报人事局备案。

(二)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审批权限。

1、职工请产假,由单位审核,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请哺乳假必须按病假程序办理。

2、探亲假、婚假、丧假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三)年休假审批权限。

1、各乡镇、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职工的年休假,由单位审批,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年休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四)请、销假程序。

1、干部职工请假,应办好完整的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向批准单位销假。病假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办理销假手续。

2、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一)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勤细则。

(二)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按月统计公布,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有些工资、津贴和奖金等扣发当月不能执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结算扣发)。

(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各单位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秉公办事。如发现并查实在干部职工考勤问题上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行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等现象,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本人的责任,个人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的时间全部按旷工论处。

(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强管理,做到值班不脱岗,排班、交接班有记录记载,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岗、查考勤表、查《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等办法,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本办法的顺利实施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行管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3.1.1工作时间:

3.1.2公司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员工都务必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3打卡次数1日4次;打卡时间(夏季)如下:

上午:8:00之前;12:00-13:29下午:13:30-14:00;18:00之后3.1.4读卡失败或无效打卡时,要在当日填写《补签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否则公司不予承认。

3.2请假3.2.1请假程序。

员工申领并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相关权限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3.2.2注意事项。

3.2.2.1所有请假务必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待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状况来不及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也务必在当天空上班之前电话给相应审批权限领导请假,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者予以辞退。

3.2.2.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等。因公外出须事先申请,如因特殊状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到岗当日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2.3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2天以上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2.2.4请假务必由本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信息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2.3请假的核定权限。

3.3销假。

3.4.1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第一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做任何修改。

3.4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如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处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过半天的按一天。

3.5临时外出。

3.6.1因故临时外出,30分钟之内的须报直接领导批准,30分钟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记表》,经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离岗。如需补卡的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签手续。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本制度自20__年4月18日起实施。

5、相关表样。

个人请假单。

注:员工申领《请假单》,经相关权限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如先休后补办手续者,经查处一律按旷工处理。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罚款2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状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状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酒店贯彻执行,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缺勤,隐瞒员工缺勤状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10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8)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9)本规定自20_年3月起施行。

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工作制度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打卡制度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3、惩罚制度: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元、10-25分钟扣15元、25-60分钟扣3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许总同意)四、休息与请假制度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许总申请(同一天不能有两人以上同时休息)请假需提前向许总申请,扣当月工资的1/30。

如没有提前申请按旷工处理罚1。

哈尔滨慧诚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款150元五、加班管理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按小时计算每小时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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