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论文(精选20篇)

时间:2023-12-11 18:31:11 作者:HT书生

范文是学生学习的参考资料,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作文的结构和内容要点。下面提供的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的写作过程。

幼儿园论文

教育事业的改革促进着学校和教师更加注重在教育中融入素质教育的理念,因此也更加看重对学生全方面能力的增长。在幼儿教育当中,要秉承将游戏作为基本活动,将教育内容蕴含在其中的要求。幼儿的年纪导致他们每天会花费更多的时间用在游戏上面,这也就说明了在幼儿教育当中需要将教学内容混合在幼儿每天的游戏当中,这样才能使幼儿在游戏中锻炼到自身的技能,获取一些有用的知识。这种教学方式不容易引起幼儿的反感,能够让幼儿在活动中找寻到快乐,促进教学成效。在现阶段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游戏教学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创造了有利于教学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知识技巧教学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双赢。

2.1、用讲故事的形式提升幼儿绘画的兴趣。

在幼儿园大班的美术教学中,幼儿教师要充分分析当下幼儿感兴趣的点和他们当前能够接受事业的最高限度,通过分析幼儿本身的生长环境和他们表现出的喜爱事物来选择最恰当的故事提升幼儿绘画的兴趣。幼儿教师只有本身了解幼儿的心理需求,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幼儿大班的美术教学成效,开展更加有趣的游戏美术教学活动。因此,幼儿教师可以选择当下幼儿最喜欢的故事,将其融入到美术教学的内容当中,通过表演和讲述故事的方式让幼儿们来进行绘画作业,完成自己有趣的绘画作品。

例如幼儿教师可以讲述“狮子王”的故事,在讲完了小狮子加冕为王的故事之后,幼儿教师可以通过扮演的形式,用道具来装扮成狮子王(装扮自己或者选择一个小朋友进行装扮)。让小朋友们根据自己的想象和幼儿教师提供的装扮道具来画出你们心目中的狮子王。同时,幼儿教师还要注意在其中教授给小朋友们一些绘画技巧和对狮子的简单认知,如:狮子的毛发是卷卷的、眼睛是圆圆的、嘴巴是大大的、牙齿又白又尖,还有着像半月一样的耳朵。这样的描述会在幼儿心目中形成一个狮子的具体形象,然后幼儿根据自己的想象把狮子王画出来。这种将美术教学蕴含在日常游戏当中的教学形式有效地提升了幼儿对绘画的兴趣,在游戏的过程中提升了自我的实践动手能力,开发了自己的创新思维。

2.2、用讲故事的方式发散幼儿绘画的思维。

除了利用讲故事的游戏方式来提高幼儿绘画的兴趣以外,还能有效地拓展幼儿的绘画思维,使幼儿将自身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发挥到绘画当中。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本身已经在很多渠道当中听过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不管是童话故事和神话故事都有了一定的认知。因此,单纯讲故事的形式只能很简单地吸引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们参与到游戏绘画当中,所以,幼儿教师要启用全面的故事教学方式,让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自己来创造全新的故事,并且将其绘画在自己的作品当中。

例如传统的改编故事,根据幼儿男女生的不同可以让他们创造出不同属性的故事,男生更多愿意改变具有战斗性质的有趣故事,常见的是将奥特曼和外星人联系在一起绘画出一起打斗的故事;而女生则会根据自己的想象画出诸如灰姑娘婚后的美满结局或者小美人鱼不再变成泡沫的圆满结尾。这些创造性的故事因幼儿本身喜好的故事不同而出现个性化的差异,幼儿教师要尊重每一位幼儿创造出的有趣故事,对幼儿绘画的故事进行客观的点评,分析幼儿在故事绘画当中表现的有趣内涵,提高幼儿的绘画技巧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3.1、绘画内容从幼儿喜爱的题材中选择。

传统的幼儿园大班美术课程教学是幼儿教师安排绘画内容,而游戏化美术教学的模式则更多要求幼儿教师将这一选择权交还给幼儿。因此在游戏化的幼儿美术教学中,幼儿教师可以让幼儿们本身来选择绘画的内容,让幼儿们根据当天游戏的内容来绘画游戏的场景,使得绘画的内容变得更加具有趣味性。幼儿教师可以通过讲述故事、表演歌舞等方式促使幼儿选择和开发更加有趣的绘画内容,使得幼儿在美术课程中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得到充分的提升。这种全新的教学模式能够让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变得更加人性化和科学化,这种教学方式也表现出更加尊重幼儿学习当中的主导地位,将适合大班年龄层次和阶段的内容充分运用到绘画当中,拓展了幼儿的绘画题材。

3.2、绘画的题材呈现出多样化的游戏性。

最后,幼儿园大班美术课程的教学绘画题材也应该呈现出更加多样化的游戏性。在传统的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幼儿教师更多趋向于教授幼儿们绘画技巧和绘画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对幼儿绘画实践能力的开发和培养。因此,现阶段游戏化的幼儿美术课程教学应该呈现出多样化的游戏题材,让幼儿们通过游戏题材着手进行绘画,在题材中展示出多元化的特点和发展方向,让幼儿们利用在学习生活中充足的游戏素材完成绘画任务,将幼儿内心当中爱玩的天性发挥到绘画教学当中,促使幼儿提高对美术课程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其和游戏联系在一起,更加愿意参与到绘画任务当中,提升自我的绘画能力。

综上所述,在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游戏教学模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游戏对于幼儿园大班开展美术教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有效地完善现阶段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的方式,将幼儿学习美术课程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从而达到促进幼儿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目的。

[1]王越。游戏在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的运用现状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4.

[2]张海凤。游戏在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的运用现状探讨[j]。青年作家,2015,(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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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过程,应该是学生积极参与、主动获取的过程。《识字8》里的5句谚语内容较深,学生不易理解,所以在学习这篇课文中,我以学生合作者的身份,和学生一起去感悟、去探索、去发现。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及认知水平,运用画一画、做一做、演一演、议一议、贴一贴、读一读等学习方法,让学生在乐于参与的活动中主动探究,自主学习,学习合作。在议中感悟句意;在读中积累语言、感悟语境;在说中训练语言;在评价中激活思维。创设一种言、色、声有机结合的教学情境,使全体学生主动、有效地参与教学的全过程。

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教师的作用是设创各种途径让学生自己去解决问题,通过生生合作,师生合作,让学生自己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使知识的获得有自己体验的过程。通过多种形式的读和富有童趣的活动,让学生在画中理解词语。学生不仅领悟谚语的意思,学会读懂句子的方法,而且会对科学产生浓厚的兴趣,产生探索发现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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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德国的司法考试严格上讲应称为“州法律考试”。换句话说,德国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是因为德国实行联邦制,而联邦德国的法律规定,教育(包括法学教育在内)属于各州的事务,因此各州也有权制定自己的司法考试制度。每个州的司法考试举行时间、考试内容的范围以及报考要求可能彼此不同。当然联邦法律对司法考试也有原则性的要求,以防止各州的司法考试差距太大。例如德国的法官法对德国法官的专业素质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法实际上对司法考试规定了框架性的条件。各州则根据联邦法律的原则要求实施条例。因此,只能就各州的司法考试存在一些共同特点作简单介绍。

一、报考条件与两次司法考试的内容。

在德国,只有经过正规的大学法学教育的人才有资格报考司法考试。在大学的法学系经过大约五年半的学习之后,大学的各门必修课以及选修课均合格者,可以取得大学的法学本科毕业证书。不过,法学专业的学生只要通过至少7个学期的专业学习,就可以参加第一次司法考试。而没有经过正规法律教育的人,例如其他专业的学生,则不能参加司法考试。第一次司法考试的内容以基础知识考察为主,考试范围以必修课为主,即民事法律、公法(主要是宪法与行政法)以及刑法。当然,有关的诉讼法,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刑事诉讼法也在考试范围之列。

原则上,学生有两次机会参加司法考试,即如果首次参加司法考试没有通过,则还有一次补考机会。

法学专业学生通过第一次司法考试后必须进行实习。实习生必须分别在法院、检察院、行政机构以及律师事条所实习,实习时间大约为两年。实习合格者,才可参加第二次司法考试。第二次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以考察学生的法律适用技能为主,在考试范围上与第一次司法考试基本相同。同样,参加第二次司法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二、法学教育改革与司法考试改革。

在德国,大学教育实行学术与科研、教育自由原则,因此大学的法学教育是以教授为中心的。法学院的任务就是向学生传授法律基础知识。至目前为止,法学教授并没有义务在大学教育中就为学生的司法考试作准备。因此,老师教的与州司法考试委员会的考试内容可能不一致。这就导致大学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脱节。此外,由于参加司法考试的次数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学生在准备充分之前,不能冒然参加考试。

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司法考试辅导班也就应运而生。司法考试辅导班一般都是私人组织的。因此学生要参加司法考试辅导班就必须交纳辅导费。授课的老师主要也不是大学的法学教授,而是具有考试与实践经验的人,例如律师。经过司法考试辅导班培训,学生通过司法考试的机会大大提高。但是尽管如此,法学专业的学生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的比例还是不高。据说,大约70%到75%的考生能够一次性通过考试,有的州的.比例更低一些。

由于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脱节,尤其是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脱节,德国联邦议会在4月通过一项法案。按照该法案,从起,大学法学教育应当面向实践,尤其是要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外语能力。换句话说,德国希望将来的法学教育能够培养出更多的优秀的律师,以迎接国际化的挑战。在这个基础上,司法考试的组织相应作了调整。从20起,大学的法学院也将承担一定的司法考试任务。具体来说,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本科阶段的成绩中30%将成为司法考试成绩的一部分。相应地,州的司法考试成绩的70%计入总成绩。这同时也意味着,今后的大学法学教育要从以灌输法律思想为主转向以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为主。

三、司法考试的作用。

德国司法考试的作用在于,州的司法考试其实就是一种竞争淘汰机制。因此,它基本上保证了只有合格的法律学生才有资格从事法律职业。事实上,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在大学低年级就得考虑如何为将来的司法考试作准备,因此它有利于学生素质的提高。司法考试也为司法部门录用合格人才提供了标准,从而避免在人事方面不公平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考试制度也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载年10月23日法制日报及该报网络版)。

幼儿园师德论文幼儿园师德论文摘要

实验幼儿园师德师风承诺书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一位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努力提高我园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更好的实践“一切为了20xx年坦直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计划20xx年坦直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计划20xx年2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江阴市新桥实验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江阴市新桥实验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自查自纠情况排查及整改表姓名性别班级学历岗位政治面貌存在问题: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条例,及江阴市教师师德承诺。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一位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努力提高我园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更好的实践。20xx年2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以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人们都说,教师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培养祖国栋梁的使命。

20xx年师德论文获奖名单一等奖《用人格魅力赢得家长的尊重和信任》。

遂昌育才中遂昌中学吕勇军二等奖《师德与我同行师德伴我成长》。

幼儿园论文

摘要教育实习是高师学前教育专业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幼师队伍最基本、最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目前各高校的教育实习在实习学生、学校和实习幼儿园三方都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教育实习的有效性。

关键词学前教育教育实习实习生高校幼儿园。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资培养成为当今各高师院校争相讨论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教育实习作为高师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合格幼师队伍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同样受到各高师院校的普遍关注。

为了提高学前教育专业的教育实习质量,笔者对本校参加过顶岗实习和教育实习的部分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调查和访谈,同时结合自身的带队实习经验,出教育实习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以期促进高师学前教育专业提高其教育实习质量。

一、实习生方面。

根据广泛的调查发现,实习生存在的问题是影响教育实习质量最主要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心理准备不足。

目前我国高师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普遍存在着与幼儿园实际情况相脱离的现象,学生在课堂和书本上学到的幼儿园与现实中的幼儿园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

现实中的幼儿园大多既没有宽阔的活动场地,漂亮的环境布置,又没有完善的游戏活动设施,更没有先进的教学设备,甚至要求在实习期间自己打水、买菜、做饭,条件不容乐观。

现实与理想的强大落差,使部分实习生一时很难适应,从而参与实习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性不够。

(二)缺乏吃苦精神。

部分实习生简单地认为,幼儿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授幼儿知识,做知识的传授者,至于幼儿保育工作应该由保育员来做。

然而在现实的幼儿园工作当中,实习生往往要从保育员工作做起。

除此之外,由于幼儿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实习生在面对幼儿园繁琐的一日常规教育,包括每天接送幼儿,组织幼儿晨检、晨读、早操、三餐两点、教育教学活动、户外游戏活动的同时,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幼儿的安全问题。

从课堂到现实的工作岗位,从学校的`自由散漫到幼儿园的纪律约束,实习生的体力消耗、时间消耗与在学校相比要多出好多倍,一时之间难以承受,抱怨声不断。

(三)教学技能欠缺。

当实习生面对幼儿园实际教学活动时,总是不知如何组织和开展,大多是按照自己的思路采用“直接灌输”的方式对幼儿传授知识,而不知采用怎样的技巧和策略去吸引幼儿的注意力。

(四)实习时间难以保证。

实习学生面临毕业,许多学生要请假参加各种面试招聘会和考试,教学计划要求的实习时间很难保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习效果。

二、高校方面。

(一)实习时间短且集中。

我国高师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普遍存在实习时间短且集中的现象。

教育实习大多统一安排在大学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实习时间专科一般为4~6周,本科一般为6~8周,与国外同类院校相比,实习时间较短且集中。

虽然我国部分高师院校,也曾在教学期间安排学生到幼儿园进行参观、见习及顶岗实习活动,但这种情况较少且大多时间较短,学生无法深入幼儿园工作当中,无法得到真正的锻炼。

(二)教育实习内容和功能单一。

从我国高师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现状来看,大部分院校对教育实习功能的理解有所偏颇,大多只重视在实习过程中对学生组织教学活动能力的训练,而忽视对实习生有关幼儿园管理工作、幼儿园保育工作、与幼儿家长的交流与沟通等方面的技能锻炼,实习功能单一。

(三)实习评价不够完善。

高师院校对实习学生的评价与考核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从评价与考核的主体上看,各高校主要强调从学校单方面的打分,而忽视了与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实习单位的评价相结合,评价与考核不够全面。

在评价与考核的内容上,大多数高校多以学生实习结束时上交的教案、教育笔记、教育总结、调查报告作为最终评分的标准,而忽略在实习过程中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实习纪律,以及教学实践能力的提升等相关内容的考核,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实习生产生侥幸心理,不能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四)教师指导不到位。

指导教师是教育实习计划的重要组织执行者,其工作态度和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实习质量。

各高师院校在选择实习指导教师时,往往会选派那些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这些教师往往理论有余而经验不足,自己几乎没有参加幼儿园实际教学工作的经验,对幼儿园工作是怎么一回事显得不太了解,到了幼儿园忙于适应环境、了解情况,根本不知道如何对学生进行指导,因而大大影响到学生实习的成效。

(一)实习基地较难稳固。

稳定的实习基地是开展教育实习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教育实习表面上看是实习双方互惠互利的,其实幼儿园方面需要做出更大的付出,接受学生实习后,幼儿园正常的教学安排和进度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给学生提供的实践机会较少。

一些幼儿园因为对学生的工作能力持怀疑态度,所以表面上接纳了学生来学习,实际上却只是让学生负责打扫卫生、维护安全这一类的工作,学生接触不到幼教的核心工作,没有得到实质性的锻炼与提高,使实习活动流于形式。

21世纪的幼儿教育是全世界共同瞩目的话题,幼儿教师是幼儿教育的主力军,而教育实习又是幼儿教师成长过程的重要一环。

因此,我们只有不断探索和研究教育实习中出现的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王立文.高师学前专业本科生幼儿园教育实习的困境与出路[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5)。

[2]李艳.困境与出路-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0(8)。

[3]董旭花.高等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4)。

[4]张文娟.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出路[j].当代教育论坛(下半月刊).2009(3)。

幼儿园教师论文

一、区域空间的设置:

1、充分利用教室里的每一个角落,有封闭的、半封闭的和开放的活动空间:教室、午睡室、点心室、走廊。为幼儿尽可能地提供独立的操作空间,即能互相学习、又能互不影响。

2、在区域的划分上,能因地制宜。如:小小表演家放在点心室里,用布帘隔开,使得其他幼儿在吃点心时不受干扰;小小建筑师安排在午睡室里,给予幼儿安静的环境,激发其拼搭的创作灵感;小小故事会安排在书柜旁,便于幼儿的取放,同时让幼儿的自我学习意识增强;小小美工师与墙面的主题环境相结合,让幼儿都能及时展示自己的作品;小小巧手娃安排在室内和室外,让幼儿感受到不同的生活乐趣;小小音乐家在走廊里可以尽情地表演,真实的电子琴更能激发幼儿的学习乐趣,其乐无穷!

二、区域游戏的规则:

1、幼儿可以按自己的兴趣、需要选择活动区,自己决定操作的时间、速度、次数。

2、显性规则与隐性规则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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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东升。

同任何权力一样,审判权力同样要受到必要的监督才不致被滥用。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各项工作要受到来自许多方面、不同性质的监督。本文拟着重对法院内部监督的构成、各种监督的关系以及在改革情况下如何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进行初步探讨。

一、法院内部监督的构成。

根据我国司法制度,参照国外法院组织制度通行的划分,我国法院内部监督可做如下归纳:

1?从监督的主体来讲,法院内部监督可大致划分为审级监督和行政监督两类。所谓审级监督即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上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对下级法院案件裁判情况进行的监督,监督主体是上级法院,由合议庭、审委会等审判组织行使此项权力,因此,审级监督也可称为审判组织的监督。所谓行政监督,是指法院内部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人员和组织对审判工作或司法行政工作所进行的监督。此处所讲的“行政”,不是从国家权力角度,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意义上的行政,而是从管理学意义而言。在此意义上,行政监督即管理者的监督。根据现行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诉讼法和法院有关制度的规定,法院内部的行政监督由院长监督、庭长监督、监察部门对本院和下级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以及其他司法行政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所进行的某一方面的监督构成。内容包括院长发现裁判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庭长对审判人员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监察组织的纪律监督、财务部门的财务监督等。在此需要强调,笔者认为,目前各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对本院错判的纠正工作不能称为监督工作,一是因为它无权提起改判,改判只能由院长提交审委会,或者说对本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权在本院内部只有本院院长才能够行使;二是它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司法独立最低标准,即:不能有法官之上的法官,一个法官(审判组织)不能接受来自同一审级的另一法官(审判组织)的监督。

2?从监督的内容来讲,由于法院工作分为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两部分,因此,监督的内容也必然包括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两类。法院内部的监督主体、程序虽有不同,但内容不外乎这两项,有交叉或相同之处。从法院组织法、诉讼法、法官法的规定来看,上下级法院间的审级监督,由各级法院的审判组织依诉讼程序进行,监督的内容是案件裁判;法院行政领导或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督,监督的内容既有直接针对案件裁判情况的监督,也有院长、庭长以及监察部门对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情况的监督。

二、审判组织的监督和行政监督的关系。

通常,人们一般把对案件的监督称为审判监督。根据以上分析,按照我国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判监督的主体既有审判组织(如上级法院审判组织对二审或再审案件进行审理),也有行政监督者(如院长发现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决定回避、监督审限、签发法律文书等)。因此,审判监督工作并非只是审判组织的工作。

审判组织的监督和行政监督存在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

首先,两者的职能、性质有原则区别,互相不能替代。审判组织的监督是依照诉讼法解决裁判的正确与否问题,不针对法官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而行政监督虽然能够对裁判和审判人员、审判组织进行监督,并有权对审判人员作出纪律和组织处理,但无权对案件作出裁决。在国外的司法体制中,这一点被特别强调,即强调为维护审判的内部独立,法院行政领导和部门不能干预审判,不能有法官之上的法官。审判的独立性使法院的行政监督具有不同于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的特点:一是行政监督不对案件的是非曲直直接做结论,案件结论由审判组织依审判程序解决;二是为维护审判独立,行政监督多是事后监督,不直接干预尚未作出裁判的案件,多数情况下只对生效裁判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司法行政监督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违反组织法、诉讼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其次,审判组织独立、公正有效的开展监督,依靠行政监督为其提供的环境、条件。这不仅在于审判组织的有效工作离不开行政监督者通过监督管理提高法官的素质并为之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还在于审判组织开展的监督,许多都是通过行政监督而发现和提起的。如院长领导开展的执法检查,发现裁判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检察院(某些国家为司法部长)发现裁判错误提起抗诉(司法部、检察院工作属司法行政工作);监察部门发现法官在审判中违法违纪引起的对裁判的复查、重审等。因此,行政监督者监督案件是必要的,不能把行政监督与审判监督搞成两张皮,更不能人为地把两者割裂开来。特别是由于我国司法工作奉行有错必纠原则,与国外不同之处在于生效判决允许申诉、再审,允许改判纠正,并规定了相应的程序。因而,如果说国外的法院监督中审级监督居于重要位置、行政监督相对弱化的话,那么在我国行政监督则有其特殊存在的价值。

第三,行政监督依赖于审判组织的监督、以审判组织作出的结论为依据。虽然行政监督的内容包括了案件裁判情况,但行政监督只有提起或建议的权力,无裁判的决定权。因此,行政监督并不代替审判组织依审判程序对案件作出裁判。两者性质、权限、任务不同。由于审判工作的判断性特点,决定了审判奉行独立、中立原则,行政领导、行政人员不能干涉和代替审判组织的法定权力,对案件的裁判必须由审判组织依照法律作出。因此,行政监督必须以审判组织的结论为依据,进而才能达到对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的目的。

别是大陆法系国家更常见,如法国、日本规定,刑事再审可由司法部长或检察长提起等。这种依法进行的监督并非行政干预审判。审判组织的监督与行政监督相互依存、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脱节和分离,只会带来不良后果。过去法院内部监督机制薄弱,原因之一就是两种监督脱节,导致法院司法腐败的滋长、蔓延。因此,强调审判独立而忽视行政监督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以及强调行政监督而忽视审判工作的程序性、独立性都是片面的,必须加以克服。

按照这一理解,根据我国司法制度和最高法院关于监察工作的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在各级人民法院院长领导下开展监察工作,行使的是各级法院院长授予的权力,与院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权一样,同属行政监督的性质,是院长监督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在于监督检查审判组织、审判人员在工作中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监察部门根据院长授权,当然有权对审判工作、包括案件裁判情况进行监督(如各级法院开展的执法检查和案件督查)。当然,监察监督是行政性的监督,监督检查的核心是审判组织、审判人员是否有失职、不履行职责、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通过对工作、对案件的监督解决对人的监督问题,而不是直接解决裁判的问题。

三、行政监督与司法独立、审判独立的关系。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同时规定法院院长必须对人大负责、向人大作出工作报告。这就决定了院长必然对法院各项工作有管理、监督权力。这一权力在诉讼法、法官法中均有充分体现。这些法律规定,院长、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由此,我们便会遇到行政权力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与司法独立、审判独立的关系问题。

审判独立包括内部独立和外部独立两个方面。本文所探讨的监督属法院内部监督,当然不存在影响外部独立问题。虽然我国的司法制度没有明确法官独立审判的原则,但明确了审判组织的权力,审判组织的这些权力院长、庭长不得代理或干预。同时,法院院长对人大负责、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司法体制,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司法工作原则,也决定了法院内部监督、特别是行政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在落实和维护审判组织权力的基础上开展内部监督工作,既不违反法院独立审判的宪法规定,也不会影响法院内部审判组织、法官行使依法作出裁判的权力。

即使是在奉行法官独立审判的国家,在不影响法官依内心确认作出裁判的独立性的前提下,法律也规定负有监督职责的法官或司法组织对被监督的法官有权力、有义务就工作效率、责任心、举止、品行等内容提出监督意见、采取纠正措施。在国外,司法独立、法官独立并不排除法院内部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夫撰文指出:美国司法独立制度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官享有宪法的保护;二是司法机构独立行使司法权;三是司法有权对法官的不当行为采取纪律措施;四是发生利害冲突时用适当办法予以解决;五是保证司法判决的有效执行。只有这五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司法独立。”(见美国驻华大使馆《交流》第2期)此处的纪律措施就是内部监督。我国的执法环境、法官的产生条件、公民的法律素质目前与国外有很大差别,采取符合我国审判工作特点的加强监督、强化管理的措施是促进审判独立、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四、司法改革与加强法院监督。

党的十五大指出,要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独立,开展冤、错案件责任追究工作。这一论断包含了两层意义:一是要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独立,二是要加强监督,开展责任追究工作。这为司法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明确了方向。关于法院改革,《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改革的思路。《纲要》第20条指出:“在审判长选任制度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做到除合议庭依法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由合议庭审理并作出裁判,院、庭长不得个人改变合议庭的决定”。《纲要》这一规定表明,逐步改变庭长、院长审批案件的做法,落实法律规定的审判员、合议庭权限,是今后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从一定意义上说,在价值取向上审判方式的改革在向着法官独立审判的方向发展。因此,《纲要》的规定也为如何开展法院内部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法院内部监督工作必须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

在司法改革的形势下,审级监督和行政监督都有许多不适应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问题,值得我们下工夫去改革完善。

1?关于审级监督。宪法和法院组织法规定,在审判工作方面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是监督关系,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命令和服从的关系。必须纠正长期以来形成的上下级法院在审判工作方面形成的行政化的倾向,如对案件的请示、汇报、批复等行政工作方式。在不同审级之间,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是在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力,事先的请示、汇报等领导和服从的行为,都将使事后的监督失去意义。

2?在行政监督方面,院长、庭长、监察部门如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是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搞好监督,必须分清院长、庭长、监察部门的审判职责、管理职责。依照法律规定,院长、庭长是具有双重身份的人员。做为合议庭、审委会成员时,院长、庭长要依法履行其法律规定的审判职责,如担任审判长、主持审委会。作为管理者出现时,则须履行其管理、监督职责,如分配案件,组织合议庭,决定有关人员是否回避,审核法律文书与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决定是否一致并签发法律文书,监督审限,发现错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等。审判职责是院长、庭长作为审判组织成员时履行的职责,此时,其权力、地位同普通法官一样,不能凌驾于其他审判组织成员之上。在履行管理者职责时,院长、庭长必须充分发挥管理者、监督者的作用。但审判工作的特点同时决定院长、庭长在监督、管理时也不能干涉审判组织的法定职权,个人无权改变审判组织的结论、决定。没有任何国家的法律规定,管理者个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决定或操纵审判组织的审判结论,管理者只能依法定程序来使审判组织接受自己的观点、实现自己的意志。

述,两者还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综上,笔者认为搞好法院内部监督工作必须掌握以下几点:

1?要遵循审判工作的规律,掌握审判工作的特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要认清审判权、监督权的差异,掌握法院行政监督的特点。要制定出明确的法官行为规范作为监督的标准;同时,在维护审判组织依法行使权力的基础上,明确行政监督者的权限,明确监督与干预的区别。既加强监督,又不干涉审判组织依法履行职责。

2?在推进审判方式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强以院长领导下的监察工作为核心的行政监督工作。监察监督是以纪律处分为手段的监督工作,在管理范畴中,其作用和效果是最为有效的。要纠正目前监督部门重叠、分散的缺陷,许多法院都设立了监察室、监督室、督导员以及对本院裁判有再审复查权的立案庭等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这些部门虽工作角度、方式有所不同,但从性质上讲都是院长行政监督权的延伸,都属行政监督范畴。为使监督形成合力,实现法院机构改革精简、效能的目标,完全可以将这些职责归并,形成以院长领导下的监察工作为核心的行政监督力量。

3?要将对人的监督与对工作的监督结合起来。要作好两个结合,即审判组织的监督与行政监督的结合、行政监督不同主体之间的结合。审判庭的二审工作、立案庭对本院的再审复查工作、庭长的日常监督工作、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均应通过有效的途径结合起来,使之形成相互协作的体系。在这方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作出了原则规定,但需要在追究的内容、免责的范围、工作的程序、有关部门的义务、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进行完善,以确保审判的独立性、监督的有效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幼儿园教师论文

摘要:幼儿的常规培养主要包括了以下若干方面;如行为以习惯以及个人习惯的常规培养、卫生方面的常规培养、学习及其体育活动的常规培养等等。

过程,同时,幼儿的常规培养也是一个班级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利于幼儿发展的重要教学手段。随着幼儿年龄的不断增长,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以及辨别是非的能力都有了相应的发展和提高,这些都为大班幼儿常规培养提供了较为有力的基础和保障。

一、爱的奉献、心的引导。

作为教师要在日常的常规培养中,给予幼儿更多的爱心和耐心,用心去引导他们,提升教师在幼儿心中的良好形象,使孩子能充分的去信任老师。在幼儿园的日常活动中,我们要用心去感受孩子一言一行,不要盲目的批评孩子,觉得幼儿哪里做的不对、不好,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要耐心的去询问,问问孩子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不是有其他我们不知道的一些原因促使他们这样做。当得到答案后,我们要再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对幼儿进行教育。当幼儿在一个问题上表现的比较好,比如;对其他小朋友以及老师有礼貌、可以独立把饭菜都吃干净、能自己独立的整理自己的物品或是自己叠被子等等。这时老师要给予一定的表扬和鼓励;老师要常对孩子说:“你真棒,做的真好,你是最棒的。”对于幼儿在任何方面的进步我们都要及时的和家长沟通,使孩子能更有成就感,增强他们自信心和自尊心,促使他们有意识的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树立榜样,以身作则。

对于大班的孩子,独立自主的要求提高了,在班级常规的指定上要充分发挥幼儿的能动性。比如:我给班里每个孩子安置了一个“小书柜”,自从有了这个小书柜,孩子们的学习用品就能自己安放得整整齐齐了,而且给我们教学活动减少了不必要的等待。如开放式的区域环境,让孩子们有玩、能玩,区域里的规则图示在区域值日生带领下能如实执行了,从此班上杜绝了你追我赶的坏习惯。

要想更好的教育孩子们,我们教师更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要以自己为孩子们的榜样,要以良好规范的行为感染孩子,给予孩子们规范的形象熏陶。如果幼儿每天都在一个清洁的教室进行学习和游戏,老师的仪表整洁、物品摆放整齐,老师与老师之间的交流亲切友好。正如“孟母三迁”的故事,这样可以让幼儿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受到这样好的影响。因为老师可以说和孩子接触的时间比较多和幼儿的感情也比较深厚,很多幼儿以自己的老师为榜样、为模仿的对象,这个时候的孩子具有很强的模仿能力,喜欢模仿大人说话的方式、生活的方式以及如何与他人相处等等。

我们还可以利用榜样的激励法,就是当幼儿在老师或父母身上学习到良好的行为习惯时,我们要给予一定的表扬和肯定,也可以适当的给予奖励,比如;奖励幼儿小红花、小图章或是一些糖果等等。让幼儿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好的,是自己要学习的,这样使其不断的在这样的反复中改掉自己不良的个人习惯。因为这时候幼儿对是非的辨别还非常的模糊,只是对大人们的表扬以及奖励很重视。我们的老师恰恰就是可以有效的利用这一点,对幼儿好的行为习惯,特别是遵守常规纪律的小朋友给予及时的肯定和表扬,并以此为其他幼儿树立小榜样,用这样的方法使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对于幼儿良好行为的肯定和表扬,是巩固其良好的个人行为最好的方法。被人重视、喜欢、肯定和表扬是每一个幼儿的心理需求,及时的鼓励和肯定孩子也是满足他们这种心理需求最好方式。

三、反复巩固、贵在坚持。

(一)我们要注意在日常的常规培养中,讲求适当的方式方法,不要急于求成,要以循序渐进的方式,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从简单到复杂,通过这样的一个过程,使幼儿良好的习惯渐渐的养成。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幼儿的稳定性不强,对于新的行为习惯或事物的接受、理解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差异。教师要根据每个幼儿不同的特点,进行有区别的指导,要多与幼儿交流,要耐心的指导。

(二)一旦幼儿的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以后,需要不断的去巩固和加强。这种巩固就需要教师对幼儿的行为习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点评,从而使幼儿在日常的生活中自觉的养成和遵守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巩固的基础上,教师更要鼓励孩子坚持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比如;在洗手、外出的时候,常常会发生拥挤、吵闹的情况,此时老师要给予幼儿适当的提醒,但是效果并没有预期的理想。这时候就需要教师反复的提醒和规范,达到最好的效果。对于行为习惯表现比较差的个别孩子要进行个别的批评教育。一段时间后大班的孩子就可以养成并遵守相应的规则。

(三)要使幼儿形成一个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在这里我们还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坚持。个人行为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正所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老师要制定出一套有限的常规培养的方法,结合每天的常规培养和学习使大班的幼儿达到要求的水平。一套方法要有统一的标准和执行力度,不能一个课程的老师严格遵守,另一个课程的老师就不严格遵守,使幼儿松松紧紧,不利于幼儿常规习惯的形成。只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执行力度,才能使幼儿的常规培养保持稳定的状态。

四、结语。

幼儿的常规,是一个班集体形象的展现,也是带班老师班级管理水平的体现。我想,只要有爱心,拥有恒心,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促进幼儿良好的个人习惯的养成,一个班集体一定会积极健康的发展,成为每个孩子快乐成长的家园。幼儿的各项常规教育培养以及良好的个人习惯的养成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做为一名幼师,对于幼儿的培养我们要从点滴做起,通过长时间坚持不懈的努力对幼儿进行常规的培养。陈鹤琴先生曾说过:一个人只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能受用终生;相反,习惯养的不好将会影响他的一生。不良的个人习惯不仅仅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在一定的程度上还会影响到幼儿的交往能力以及人际关系的和谐。幼儿园的常规教育对于幼儿各方面的发展都起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在日常的幼儿管理中要对幼儿进行系统的常规培养,处处做个有心人,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让他们从小就养成自我服务的意识。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当然,这些并不是只单靠老师一个人,而是需要全社会、家庭给予我们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从幼儿做起,从老师、父母做起,为幼儿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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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要】《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已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既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新起点。《决定》的颁行,对于完善和改革我国审判制度将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院已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一批人民陪审员,该批人民陪审员经区人大人命,并经培训即将参与审判。本文拟从当前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缺陷与不足、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几条措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谈谈肤浅看法,以期同仁指正。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要求,是我国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化、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也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的重要形式。

当前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人民陪审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1951年的《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1954年的《宪法》和《法院组织法》,1975年和1978年的《宪法》都对陪审员制度作了明文规定;1979年通过、1983年修正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1979年通过、修正的《刑事诉讼法》重申了过去宪法和法律关于人民陪审制度的有关规定;1982年试行、1991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和1989年通过的《行政诉讼法》也都对人民陪审制度作了规定。另外,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等有关部委以及一些地方人大,专门就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但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关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现行宪法中未作规定。作为一国根本大法的宪法,其内容应当是规定国家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而作为司法民主的重要内容和标志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无论是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还是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其地位和重要作用而言,都应当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建国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前三部宪法都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了规定,只是在不同的时期语言表述有所不同。现行的1982年宪法却未规定人民陪审制度,迄今为止对宪法进行了3次修正,也均未提及人民陪审制度。在当今以依法治国为基本治国方略、以民主政治建设为基本纲领的形势下,这种情况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缺陷。

(二)现行法律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表述混乱。我国现行的涉及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四部法律――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表述相当混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否作为一项基本的司法制度表述不清。1979年的法院组织法第九条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但1983年修正时却删除了这一规定,其对应的关于合议庭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修改为“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这样在第一审案件中由人民陪审员必须参加合议庭就成了可参加可不参加,从而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由“应当”变成了“可以”,进而使该项制度成了“可有可无”。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仍然把它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而在其第一百四十七条审判组织中,又把原来(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修改为“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与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保持了一致,使这项制度也成了“可有可无”。在同一部法律内这两条的表述似乎有前后相互矛盾之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没有把人民陪审制度作为一项制度来规定,也都只是在审判组织中作了“可有可无”的规定。由此看来,现行法律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地位的规定确实有些尴尬。

第二,关于在哪一审级的审判中可以采取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不一致。在现行的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审判第一审案件可以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但在行政诉讼法中却没有规定。有学者认为,这是法律赋予行政诉讼以更大的灵活性,即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和第二审案件均可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笔者不敢苟同,因为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行政诉讼的第二审可以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并且如果行政诉讼案件的第二审可以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话,也是与法院组织法的基本规定不相符,在立法上是相互矛盾的。笔者认为,这是行政诉讼法在立法上的一项差错。

第三,现行各部法律对“人民陪审员”的表述不尽一致。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和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七条都表述为“人民陪审员”,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都表述为“陪审员”。法律语言应当是高度严密和统一的,出现这样的问题有损法律语言表述的严肃性,不能不说是立法上的瑕疵。

第四,现行各部法律对于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的规定表述不一。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而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都只规定有同等的权利,没有“义务”二字。行政诉讼法对此干脆不作任何规定。这是否意味着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不相同呢?当然不是。从法理上讲,任何时候权利义务都应当是一致的。这些问题都应当在立法上进一步修正完善。

法律上的依据,亟待从立法上予以完善。

(四)人民陪审员制度没有专项立法。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关于人民陪审员的规定过于笼统,对于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条件和陪审员产生的程序等没有具体规定,陪审员的素质难以保证,有的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难以真正发挥作用。推行审判方式改革后,这种情形更为明显。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各地对于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经济补助标准各不相同,很多情况下,补助很少甚至没有补助。基于上述原因,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很多地方已名存实亡,流于形式,甚至根本就不搞陪审。因此,亟须出台《人民陪审员法》,就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条件、选举程序、任职资格、职责范围、权利义务、管理与培训、经济保障等具体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以便于在司法实践中操作。

我国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1、陪审员职权不明确,不能与法官形成制约关系.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与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然而,陪审员在审判中究竟应该具有哪些职权和责任,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回答。这就使陪审员的具体运作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也使其地位没有了保障。在实际中,法官往往在庭审时安排陪审员宣读一些程序性文字材料,如有关案件当事人权利的规定等,就算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了,在作出判决时,虽然陪审员有着与职业法官平等的表决权,但是普通公民往往信服于职业法官的专业知识,从而自然地产生一种权威屈从心理,在表决时总是遵从职业法官的意志。这样,陪审的作用无从发挥,产生了陪而不审的现象,陪审员在法庭没有了独立的表决权,就是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也就不能与法官形成制约关系。这也是近年审判中陪审制度弱化的原因之一。

2、陪审案件的范围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现象。在我国哪些案件陪审员参与审理,法律没有明确,完全由法官来自行决定,导致法官的随意性过大.实践中,有的法官有“怕麻烦、怕监督、怕干扰”的考虑,所以根本不让陪审员参加,而由清一色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来进行审理;有的即使请了陪审员,对其意见也是采取“听而不理”的态度,甚至不允许陪审员参加合议,进行表决。正是由于这种对陪审制度的不正确看法,在实际中,真正吸收陪审员审理的案件非常少,从而导致陪审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最终名存实亡。这主要是陪审案件的范围不明确和法官决定的任意性所导致;这也影响了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3、陪审员任期制不利于体现陪审制度的公正与民主。在我国的法律中,陪审员一般都采用任期制,而非“一案一选”制。而实践中有的陪审员甚至连续担任陪审员成了所谓的“陪审专业户”。陪审员这样的任期制不利于调动和保持其参加陪审的积极性,也有悖于设立陪审制度的初衷,不利于发挥陪审员在审判中应起的作用,也失去了人民陪审的意义,实际上成了“凑数”。

4、陪审员的选任方式不当。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应该由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但是在目前的实践中,陪审员的选举很不受重视。在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活动中根本“排不上队”,因此造成了各地人民陪审员选任现状的混乱。例如,有的地方由法院直接邀请人民陪审员,有的地方让有关单位和团体推荐人民陪审员,等等。在实践中,当某个案件的审判需要陪审员的时候,负责该案审判的法官在本案陪审员“候选名单”中挑选。法官乐于挑选那些与自己关系比较好或比较熟悉的陪审员的作法屡见不鲜。这种人民陪审员的选举方式干预过多,与法院的牵连过多,导致选举出的人民陪审员不能真正对法官监督,对法官的制约作用也减弱了.

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几条措施。

1、严格规定人民陪审员条件和选任程序。人民陪审员除了要年满二十三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身体健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条件外,还要对本案无先入为主的偏见。陪审员的产生应当是在案件审理前随机产生,这样选出的陪审员不与法官产生利益冲突,更不与双方当事人有关系牵连,他们能在法庭上根据自己的意志自由判决,自主的认定案件事实,而不受外界干扰。另外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人民法院陪审员办法,明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

2、明确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案件范围。通过诉讼法的修改程序或在陪审员办法中明确陪审制度适用的具体案件范围,防止当前的随意化现象。

3、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的权力范围。人民陪审员到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履行下列职责: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参加案件调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参加案件评议。人民陪审员遇有下列情形,有权向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审判活动违反法定程序的;认为案件的事实认定或处理确有错误或者显失公正而在合议庭未能解决的;审判人员未能依法履行职责的;审判人员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4、明确规定对人民陪审员的奖惩措施及保障制度。通过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来促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

人民陪审员制度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已于20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既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新起点。《决定》的颁行,对于完善和改革我国审判制度将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出台后,全国法院反响强烈。但因为肖扬院长在讲话中提到年内最高法院将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故大多数法院仍在观望中。笔者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当前需要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人大代表不宜担任同级人民陪审员。

人大代表由于其代表的广泛性以及社会活动知名度等原因,是许多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的首要人选。对此,全国人大的决定并未限定。但我们认为目前人大代表担任同级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普遍作法值得商榷。

首先,根据法律,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案件和被确定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后,便开始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可以审阅案卷、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调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参加法庭审理活动。因此,可以认为,人民陪审员在履行审判职责时,就是法官,行使国家的司法审判权。而根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作为各级权力机关的主体,不仅享有立法权,而且可以行使对包括司法审判在内的“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力。如果大量的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那么就人大代表个人来说,其将立法权、监督权和司法权集于一身,这显然是与我国的政体相违背。

其次,人大代表担任陪审员,其在案件审理中就是一名名副其实的法官,然而他又可以对法官的司法行为进行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出现类似于“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情况,这样的监督工作缺乏正当性。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实行陪审员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陪审员必定和审判员在客观上具有“捆绑利益”,人大代表担任陪审员,很可能就会在监督者与审判者之间迷失自己的角色,对自己的身份认知发生错位,从而导致懈于履行监督职责。

作中出现先入为主的倾向,难以确保对司法审判工作作出客观的评价。《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产生应当比照法官的产生程序,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按照“谁任命,谁监督”的原则,人大常委会应当对其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监督。而人大常委会又是同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理应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显然,这就陷入了循环怪圈,在理论上也是说不通的。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实施细则中将此问题予以明确。

二、人民陪审员的年龄上限是否应规定。

对于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上限决定未作规定,实践中有许多法院一般是以当地公务员任职上限年龄为参照,即限定在23岁以上,60岁以下,笔者认为这是不适宜的。

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此未予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得限定公民权利的原则,法院将选任资格进行限定是不合法的。

二是对许多退职人员来讲,由于热心公益事业或有一定的法律职业经历,担任人民陪审员更为得心应手,也是老有所为的体现。

因此,认为担任人民陪审员应设立年龄上限的做法不妥,只要身体健康足以胜任工作就行,而不能搞人为限制。

三、人民陪审员的任期能否连任。

《决定》第九条只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没有规定能否连任。因此从法律上讲,只要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经法院院长提名,同级人民大常委会任命的,就在当选之列,就可连选连任。

我们认为,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最大区别就是非职业化。理论认为人民陪审制度有以下优势:1、职业法官由于长期闭门审理案件有可能变得过于追求学术理论方面的探究和适用,而陪审员比职业法官更接近大众生活,更具有基层工作和生活的经验,因此,他们参审会更贴近实践,在理论上更完美,给审判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2、陪审员不依赖司法当局的恩惠而求生,也没有必要为职务升迁而屈从于政治干预。他们往往比职业法官少一些偏私和顾忌,会更公平地判案。3、最重要的一点,现代社会法律及其运作体系,已越来越专业化、技术化、职业化,成为律师、检察官和法官把持的过程。允许各行各业的民众参加到审判中,保持民众的声音,既可以监督法官,也可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以此保持法治和民主的相互联系。

陪审员虽然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但与法官却不是同一战壕的“战友”,陪审员肩负着监督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的重要使命,是对审判更为直接和有效的监督方式。陪审员连选连任显然与上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设立初衷相违背。

陪审员连任制不利于体现陪审制度的公正与民主。在我国的法律中,陪审员都采用任期制,而非似国外的“一案一选”制。有的陪审员连续担任陪审员成了所谓的“陪审专业户”。这样不但不利于调动和保持其参加陪审的积极性,也有悖于设立陪审制度的初衷,不利于发挥陪审员在审判中应起的作用,也失去了人民陪审的意义,实际上成了“凑数”。一方面,陪审员连任制的直接结果就是脱离人民群众,陪审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和隔阂由此产生;另一个结果则是陪审员的专职化必然导致专业化,这使他们迅速向法律职业者演变,而日益摆脱“民间化”和“非职业化”的特征。这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把陪审员与法院和法官利益“捆绑”在一起,导致陪审员对法院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陪审员也无法起到对社会和周围人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作用。总之,连任只能造就一批“准法官”,而无法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应有功能。其实,陪审员的连任制除了违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设立初衷外,还会产生其他一些负面效果。由于陪审员在特定时间内的固定性和总体上的临时性(将来的无保障性),再加上对陪审员监督措施的欠缺和制度的缺位,给陪审员腐败提供了可能。相比法官而言,这些陪审员的腐败风险更大,收买成本可能会更低。陪审员连任并不能起到“监督司法公正、教育民众”的作用,相反,却更容易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失去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民主内涵。

因此,建议最高法院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不可以连任;或借鉴宪法的规定,任期不超过两届。

四、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

我们认为,在注意代表面的同时,更应注意在政治层面上,应考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在社会界别上,应考虑工会、共青团、妇联、教师等。作为多个民族同时聚居地区,少数民族也应有一定的比例。专业人员应占相当的比例。如金融、计算机、知识产权、医疗、建筑、外经外贸等等。也要考虑到名额在地域方面的平衡。我们认为应提倡一人多代表性,如既是妇女,又是知识分子,还有专业上的一技之长,确保在人数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有较多的代表面。但不应从所谓社会精英中选择固定的人长期去“陪审”,更要限制特定的官员阶层乃至特定职业的人参加陪审。这样才能使陪审员不致成为“法官外的法官”。

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低一直是陪审制度的诟病所在。因为审判是作为社会精英的法官依据法律作出公正裁判的行为。法官所从事的职业不同于一般的国家公务性管理,不同于一般的公务人员,正所谓“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法院的地位及法官的责任决定了法官必须要有娴熟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渊博的社会综合知识、敏捷的思维反应能力和言词表达能力。许多法院普遍认为陪审员缺乏法律知识,文化程度也很低,因而在参加合议庭审理和评议案件的活动中,很少发表意见,有的只起到“陪坐”或者“陪衬”的作用,建议多选任学者型陪审员。

文化素质高、有专业特长,反映了法院对于社会精英的要求,但从我国当前受教育程度看,高学历、专业强的人才毕竟是少数,如果对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条件要求过高,就不可能实现“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的目标。

其实,那种试图通过选任各领域专家充任陪审员,以更好地解决某些纠纷的做法也是值得商榷的。专家也有其行业利益,例如请医学专家担任医疗纠纷案件的陪审员,他能否保持公正的立场就大可怀疑。这里恐怕也有物伤其类的问题。而且即使是专家可以保持中立,当事人是否相信其中立性又是一个问题。这是选任中的一个难题。

五、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确定。

《决定》第七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我们认为名额的确定应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数量不易过多过滥,防止本末倒置。二是数量太少,使其作用难以发挥。

最高法院的草案中曾提出,人民陪审员选任后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以每年每人十件为宜。可惜,人大决定中没有采纳此意见。

我们认为一人陪审过多,就会使其成为。

“编外职业法官”,易于与职业法官的关系过于密切,对于公正审判可能也无益处。过少,则不利于陪审员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也不利于自身作用的充分发挥。具体陪审案件多少,还应结合实践确定。

六、人民陪审员的培训。

《决定》第十五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这一设定有其合理性。

但培训不能试图将陪审员培训成法律专家,这在实践中既不可能也不经济,且完全损害了陪审员的自然的判断能力,并最终损及制度设立的初衷。对于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定位,主要有三种意见:一是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定位于参与审判案件,行使与法官同等的职权;二是人民陪审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员,不可能与法官发挥同等作用,应当将人民陪审员的地位、作用定位于对法官审判案件进行监督;三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既行使与法官同等的权力,又对审判活动发挥监督作用。《决定》认为,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实现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对于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作用,仍应定位于参与审判案件,行使审判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主要是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使法官听取来自业外人士的意见,丰富思维判断。同时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客观上会对法官形成一种监督和约束。这种监督作用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固有的。关于陪审员的定位,沈德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答记者问中指出,实行陪审是当今世界大多国家的通常做法,其主要目的在于体现司法民主。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团制,以德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参审制度。我国的陪审就是人民陪审员制度。

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但这种短期培训却是无法让人民陪审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奠定良好的法律功底,并形成合理的法律意识,积累审判实践经验的。在现代法律制度日趋复杂严密、法律更新频繁、法律体系也越来越庞大的情况下,非专业人士是很难掌握其运用技术的。如果要让陪审员走专业化道路,那还不如将审判责任完全托付给专业素质要高得多的职业法官们。

培训应以培养陪审员的基本法律意识为目标,以明确陪审员职责为重点,增强陪审员审判案件的使命感、责任感。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证据的采信规则、陪审员的职责和权力、廉政制度规定等基本法律规定。审理案件中遇到的具体的法律、事实问题,应由法官通过指引予以解决。要以制度的形式对陪审员的职责予以明确,防止出现陪而不审的局面。

七、陪审案件的范围不明确,法官自由权过大。

《决定》对必须实行陪审的案件未作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现象。在我国哪些案件陪审员参与审理,法律没有明确,完全由法官来自行决定,导致法官的随意性过大。

实践中,有的法官出于“怕麻烦、怕监督、怕干扰”的考虑,所以根本不愿意陪审员参加,而由清一色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来进行审理。在司法实际中,真正吸收陪审员审理的案件非常少,从而导致陪审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最终会名存实亡。这主要是陪审案件的范围不明确和法官决定的任意性所导致。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笔者认为,应确立陪或不陪由当事人定的制度和机制。就某一具体案件而言,是否要陪审法律不宜做硬性规定,应该把选择权交给当事人,若当事人要求陪审,法官有义务为其找陪审员。这时,应至少有需要数量3倍以上的陪审员供当事人挑选,候选者要当庭接受法官和律师的询问,从而使当事人在选择陪审员时有一个了解的机会,当事人对陪审员有申请回避权。这样就真正使陪审制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八、人民陪审员可否放弃陪审。

对此,有诸多观点。笔者认为,人民陪审员可以在确定前主动放弃其参与审判的权力。但一旦参加审判,就必须保证按时参加审理案件。

“权力行为的目的不在于权力主体的利益,而在于公共利益,弃权必使公共利益受损,有违设立权力的初衷,所以权力不可放弃”。因此,对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审理是强制性的,只要确定其为陪审员后,则不允许无故缺席。在审理过程中,其承担的职责亦是强制性的,不能随意放弃。

九、选任陪审员的程序。

以公开透明的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是保证这项工作制度有鲜活的、强大的生命力的重要保证。它既是人民陪审员担任者基本素质的重要保障,也是赢得人民群众信赖的基本条件。法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过程中体现要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我们确定的程序是:

一是选任公告公开。利用报纸、电视台、信息网络以及张贴选任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进行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公告,将选任条件具体而明确、简明扼要地提出来。

二是报名自愿。自愿报名者来法院填写报名申请表(或通过网络下载),申请表中须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报名,凡未填写报名申请表的不具有参加选任的资格。

三是资格审查公开。由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情况核实后,按照要求逐个作出确定,制作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决定书。

四是社会公示。人民陪审员的产生必须突出民主性和合法性,对拟任命的陪审员在辖区内的新闻媒体上公布于众,公示期满无发生有悖于条件要求的反映的予以正式任命。

五是任命颁证。由市人大举行庄重的颁证仪式,通过颁证任命这一形式,增强人民陪审员活动的社会效果。

六是建立档案,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业绩考核。

参考书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贯彻《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几个问题探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人民陪审制度的理性选择与制度建构。

・周永坤:《法理学》,法律出版社3月版。

幼儿园教师论文

音乐不仅是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且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情感活动;音乐性则不仅是人的本能,而且是人类的获取性遗传。而教学除了可以传承人类生活良好经验,还可以引导个体为了完成“完满地生长”,不断发掘自身潜力、超越现实与实现自我。从这个意义而言,教育基于对“可能生活”的创造,进而提升生命质量。幼儿园音乐教学除了是一种独特的艺术化生活模式,还是教育与引导幼儿生命发展的重要过程,所以创造充分活力的生命开展空间,促进幼儿生命成长的实现就是幼儿园音乐教学中生命意蕴的基础内涵。

1.专业知识和技能教授对审美体会的挤占。音乐艺术意义深远,其具备自身独特性,也就是说在音律和数学体系基础上形成了音乐教学的知识技能体系传输和审美体系体验的功能。因此,音乐教学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知识技能体系传输和审美体系体验的支持,基于此基础才可以更好地教育和指导幼儿的平衡和和谐统一。教学行政化对音乐教学有着直接影响,也就是说幼儿园音乐教学的理念中渗透了科学主义引导思想,过于强调对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讲解,轻视了音乐审美感受与体会的培养。

2.专业音乐教师审美引导能力不强。专业音乐教师不仅是音乐教学率领者而且是教学成果的有效保障。但是现阶段幼儿园中,一些专业音乐教师过于轻视音乐审美感受与体会的培养与提升,究其缘由,他们的审美引导能力不强,对音乐教学没有深刻了解,所以,幼儿的学习积极性不高。音乐教学理应具有共享与体验等元素,而并非死记硬背,归根结底,幼儿教学体系引进的具体化考核制度导致音乐教师的审美引导能力不被注重。3.过于依赖多媒体。现阶段,网络技术发展较快,已广泛普及于人们生活中,多媒体教学逐渐成为未来教学的重要发展趋势,尽管多媒体教学获取了较好的教学成效,但归根结底它仅是辅助教育工具,难以满足音乐创作需求。但大部分教师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往往过于依赖多媒体,这无疑影响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这些现象都说明:当前幼儿园教学背离了音乐教育本质,且过于重视音乐技能和音乐知识的讲解,轻视了人文精神和音乐教育本质的引导。

首先,尊重幼儿个体参加音乐活动的生命感受及体验。音乐不仅是生命原发活动,而且是幼儿个体生命情感主要感受与体验方法,但情感体验则是所有幼儿个体特殊的生命合理运动过程,所以个体性理应得到幼儿园音乐教师的高度重视,并视为音乐教学的主要属性,这无疑要求音乐教学需要为幼儿个体创作生命表述的条件,注重基于相应方式鼓舞幼儿个体使用音乐方式表述情感,如即兴表演和噪音等方式,以更好地适应幼儿个体生命成长的实际需求。其次,发展幼儿主体间性。音乐其实属于一种文化创建活动,所以幼儿音乐教学需要适应幼儿个体的社会生命健康成长的实际需求,这无疑要求音乐教学需要将幼儿主体间性视作根本诉求,基于对幼儿个体和作品及他人之间多层次沟通平台的建立,促进幼儿不断打开自身生命世界,悦纳自我与他人,亲近社会和自然,达到内外生命的融洽。最后,培养幼儿热爱生活及向往自我超越的生命态度。音乐和生命同构,是幼儿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幼儿园音乐教学需要适应幼儿个体的精神生命健康成长的实际需求,所以培养幼儿追求超越自我的生命态度也是幼儿园音乐教学中的生命意蕴。幼儿园音乐教学需要打破技能练习的僵化格局,需要为幼儿提供敞开生命个体的各种通道,促使幼儿始终保持诗意道德与生命热情。

三、结论。

总而言之,音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紧密联系着生活,需要人们尽心感受与领悟,而不是单一的教化工具。有效融合幼儿园音乐教学和生命教学,有利于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健康成长方向,也就是说幼儿园音乐教学中的生命意蕴至关重要,但一些幼儿园教师对音乐学习没有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以及对音乐推动幼儿生命健康成长价值没有充分的把握和探索,进而影响了幼儿学习音乐的积极性。所以,改进与完善当前幼儿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高度注重幼儿学习过程、创建高素质高技能幼儿音乐师资队伍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崔红英.幼儿园音乐教育的生命意蕴[j].学前教育研究.2015(06).

[2]刘平.幼儿园音乐教学有效生成策略探析[j].科教文汇(中旬刊).2009(02).

幼儿园教师论文

唱歌是人们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孩子。当他们高兴的时候,他们会情不自禁地唱歌来表达他们的快乐心情。然而,在多年的教学活动中,我发现孩子们在唱歌方面非常被动,只有在老师的指导下肩并肩地唱歌;虽然老师问“喜欢还是不喜欢唱这首歌”,孩子们可以有条件地回答喜欢“喜欢”,但还是默默地环顾四周,上了年纪。老师的话提醒我,虽然有一些表达,这些都不是孩子们发自内心的快乐。这种“老师教我学,老师听我说”的教学模式不适合当前的教育发展形式。

《幼儿园指导(大纲)》指出:“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发现、保护和引导儿童的内在天性”,“引导儿童用自己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可以看出,通过一些活泼有趣的活动,调动幼儿学习和唱歌的积极性,倡导幼儿主动学习,使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人,可以事半功倍。回顾歌唱教学活动,我认为我们应该打破传统的歌唱教学模式,注重教与学的协调统一。

1.选择孩子们喜欢的.歌曲来激发他们学习唱歌的好奇心。

2.以行动为导向的新歌教学活动。

以行动为指导的新歌教学活动是组织幼儿开展活动。这种教学方法主要适用于简单重复的歌词和歌曲。歌词直接描述了动作过程并给出动作。例如,在长期活动的歌曲“蝴蝶找花”,让孩子们玩游戏的“蝴蝶找花”第一,让孩子们玩“蝴蝶”和“花”另外,玩游戏到歌词的内容,并使用游戏活动学会大声朗读歌词,然后学会唱歌和相关的游戏。这不仅使孩子们对学习和唱歌感兴趣,而且使枯燥的新歌教学活动变得生动有趣。

3.在歌唱教学活动中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在教学和演唱活动,教师应该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去享受教学,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充分调动孩子们的热情参加唱歌活动,让孩子们感觉自然美景,自发的模仿和学习,甚至贯穿整个教学活动与游戏,以便孩子们可以很容易地学会唱歌。例如,《快乐拍手歌》是一首活泼、欢快、有节奏的歌曲。在学习唱歌之前,我有意识地在孩子们可以自由活动的时候播放这首歌。欢快跳跃的旋律,拍手跺脚的声音,很快引起了孩子们的兴趣。他们哼着歌,做着相应的动作。我假装很惊讶,对孩子们说:“你们真了不起。老师不用教就能唱歌。”在表扬和鼓励下,孩子们感到成功的喜悦和他们的自信大大增加。一些平时表现不佳的孩子也热衷于唱歌活动,对每个人都“疯狂”起来。在歌厅的教学活动中,我尽量不与钢琴伴奏,而是让孩子们自由地拍手拍腿,一边拍手一边唱歌,有节奏的节拍增强了孩子们学习唱歌的兴趣。教师的教学态度、眼神、动作和语调也是营造教学气氛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安排的所有活动都要有吸引力,营造轻松、相对自由的教学氛围,建立平等、友好的师生关系,让每个孩子都能积极学习、唱歌!

幼儿园管理论文

摘要:在所有的管理工作中,核心要素是对人的管理,幼儿园管理也同样如此,关键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是管理学中最难做的,最考验管理者能力的,需要管理者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了解、关心被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达成心与心的沟通,让被管理者更加用心工作。本文笔者就如何管理幼儿园教师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幼儿园管理;管理者;关心;需要;成长;欣赏。

在所有的管理工作中,核心要素是对人的管理,幼儿园管理也同样如此,关键是对人的管理。的确如此,每一个搞管理工作的,在管理岗位上的人,都有自身的深切的体会,幼儿园管理中最重要的管理是对人的管理,这也是最难做好的管理,因为人毕竟是有思想,有不同想法的,再加上人的.思想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不受我们控制的,我们不可能知道每个老师的大脑里在想些什么。作为管理者需要在了解别人思想,顾及别人感受上进行管理。从这个角度上来考虑,幼儿园管理中最难的,最不稳定的就是教师的管理了,加之现在社会教师地位并不高,很多教师一旦有好的去处,就会抛下幼儿教育工作高就了,教师的流动性比较大,还有一部分教师却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因此,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也就越来越难,越来越让管理者感觉头疼。

一、关心老师生活,不断改善教师生活条件。

每个老师因为家庭情况不一,生活条件并不相同,要考虑的生活问题也就不一样,他们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要都不相同。作为幼儿园管理者,要让他们心甘情愿接受管理者的管理,乐于在他们的带领下开展工作,就要与他们一条心,打成一片,了解每一位老师的不同需求,尽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教师们才会更加努力地工作。比如,教师中如果有小孩无人带,需要老师自己亲自接送的,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开开绿灯,给他安排课程尽量在一天的中间,避开早晨和下午,让他有时间接送孩子。如果哪位老师的孩子病了,除了主动准假外,还可以代表学校去看望一下孩子。这样就会增加管理者与教师的感情,拉近两者的距离。

另外,还可以学校能够办到的情况下,帮助教师们改善生活条件,可以在学校给家住外地的老师安排宿舍;免费给老师们提供早餐,让午餐更丰富,更营养等等。只要管理者是真心的为教师着想,付出的真心就自然会得到更大的回报。

二、积极支持教师学习,满足老师培训提高需要。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满足教师学习的需要,为了让教师有学习的机会,管理者要创造学习条件给教师们,让他们想学有条件。可以每学期让教师自行选择多少费用以内的幼儿教育类书籍,购买这些书籍的钱由幼儿园支付;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察、交流学习的时候,除了管理者自身参加培训外,还要把机会更多地留给老师,让他们走出去,多看看,多学学,这对于更新教师教育观念,更换教育理念,拓宽教师视野,丰富教师学识是大有裨益的。积极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有竞争才有差距,有差距才有促进,有促进才有提高,有提高才有效果,通过参加竞赛活动,教师肯定会有很大的收获的。对于教师的在职进修,也要大力支持,这是提升教师能力的重要途径,要鼓励他们参加进修,还要给他们留出时间学习。

三、学会欣赏赞美老师,及时表扬鼓励。

有一位名人曾说过:“世上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去发现美的眼睛”。对幼儿教师不能老是吹毛求疵,看这个教师不顺眼,那个教师不中顺心。要用欣赏的眼光和赞美的心理去看待每个老师,要睁大眼睛,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和长处,并用放大镜去“放大”这些闪光点,并给予欣赏和赞美,让他们感受到教学所带来的成就感,带来的乐趣,更加增强他们教学的兴趣和信心,发挥他们教学的特长。对教师们在平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及时给予表扬和肯定,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教师们哪里没做好,哪里做得不对上面,班级哪里又有了问题。这样就会给老师们增加无形的压力,老师就会刻意去注意让自己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就不会在教学中有创新,就会影响老师积极性的发挥。所以,在幼儿园对教师的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多肯定老师的表现,给予一些积极的引导,充分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鼓励老师与幼儿园一起成长。

任何人都有自己人生的目标,有的大,有的小,有的远,有的近,不尽相同,但无论是哪种目标,都是值得肯定的,毕竟这些目标是让人积极向上的。因此,作为教育管理者,要积极鼓励和指导幼儿老师制定个人发展目标、规划自己的工作岗位。要与教师一起,帮助和引导老师分层次写出自己的人生理想、信念、价值观,同时,要让教师结自身实际和目前的工作情况,把与自己的人生目标与幼儿园的长远规划结合起来,将长期目标分解成一个一个的短期目标,并拟定为实现这些短期目标需要付出的努力和行动的计划方案。通过这种方式,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和分期目标,让教师能让自己拟定的目标而努力,有了目标,也会激励教师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为实现自己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而努力奋斗。幼儿园的美好愿景和共同使命使每一位教师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使老师们着眼未来,降低职业倦怠感。

参考文献:

[1]黄晓秋。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以人为本”[j];校长阅刊;。z2期。

[2]张荣华。浅谈幼儿园人性化的管理[a];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一五阶段性成果集(江西卷)[c];。

幼儿园教师论文

当今的幼儿,基本是独生子女,自理能力普遍差,所以培养自理能力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下面给家长朋友介绍几种方法。

观察法录制一些孩子自己穿衣、吃饭、自己照顾和管理自己的录像片,或者在幼儿园内选择一些做得好的小朋友做表演,组织小朋友看,然后再举一些与此相反的事例,让小朋友去对比,从中分辨是与非,好与差,激发孩子自理的积极性。

表演法根据孩子不同的特点和不同时期的要求,创设一些情境,可与家长一起扮演不同的角色,把正反两方面的形象表演给大家看,鼓励小朋友向做得好的学习。

直观法对最基本的技能,由家长做示范,然后指导小朋友一步一步照着做,同时还可以根据每位小朋友掌握的程度,加以改正和指导。

游戏法这种做法,不是事先确定表演者,而是根据需要先明确一个主题,然后让小朋友参加这种游戏,在参与中快快乐乐地学会某种本领。这个方法在幼儿园中可由老师带领。

提问法针对实际,向小朋友提出一些,让他们思考后回答。接着再让小朋友自己提出一些,由家长回答。通过提问和回答问题,明确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故事法选择和自编一些故事,讲给小朋友,让他们通过故事,明白一定的道理,从而知道怎样做对,怎样做不对。在3岁以上的孩子中,可以发组织小朋友自己讲故事,还可以在家长讲完之后,让小朋友续故事,通过讲故事做到自己教育自己。

奖励法一个时期提出几项要求,然后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比,凡是进步的,哪怕一点一滴都给予肯定和表扬,并在自制的评比表上贴上小红花,鼓掌祝贺。不仅可以进行单人比赛,还可以进行多人的比赛。

娱乐法将日常生活中经常做的事,如洗脸、刷牙、梳头等,编入活泼欢快的乐曲中,编成小的歌曲,教给小朋友。也可以把一些事情编成顺口溜、儿歌教给小朋友。这样便使幼儿通过娱乐的形式学会了一些本领。

单教法每个小朋友都可能有特殊情况。所以要用单教法,就是“练兵教练”,手把手一点一点地教会。

以上几种方法,要根据孩子的不同特点灵活运用,只要坚持不懈,幼儿的自理能力就会逐步提高。

幼儿园教师论文

论文摘要:从农村幼儿教育现状出发,结合幼儿园自身实际,通过“微型课题研究”、“听课评课”、创设“主题墙”、设计“节日主题活动”、撰写“活动反思”五个途径,提升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

随着农村幼教事业的稳步发展,学前教育普及率大幅提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迫在眉睫。然而,在参与相关的调研活动中我们发现,大部分教师缺乏职前职后的专业培训,专业水平偏低;教师培训以集中培训为主,甚少关注教师个体的能力发展;乡镇中心园的“示范辐射”和“支教结对子”方式也无法解决农村幼儿园的特殊教学需求。近年来,我园依据庞丽娟教授在《新(纲要)与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中提出的“幼儿教师五项专业能力”为培养目标,从农村幼儿园的实际出发开展多种活动,有针对性地培训教师专业能力,收效甚佳。现分述如下:

一、开展“微型课题研究”,提升农村教师了解幼儿的能力。

了解幼儿的能力是幼儿教师最基本的专业能力,具体包括正确认识幼儿,掌握幼儿学习和发展规律,在与幼儿交往和教育过程中研究幼儿发展。多数农村幼儿教师学历较低,也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幼教专业课程,难以真正了解幼儿的年龄特征和学习心理,因此在教育过程中缺乏对幼儿有效的针对性指导。

“微型课题研究”关注教师教学细节及其在一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或疑惑,研究的周期短.不需要教师具有很强的理论知识背景,因此能为农村幼儿教师所接受。我园的“微型课题研究”鼓励和引导教师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水平以及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自选课题,自选课题参与成员.共同开展研究工作。如小(1)班的几位教师觉得现在的孩子比较娇惯,偏食挑食,为此确定了微型课题《小班幼儿偏食行为的调查与研究》。而小(2班和小(3)的教师通过联手调查发现,两个班上的留守幼儿比例占了一半以上,同时,隔代教育引发的溺爱现象特别严重,因此他们产生了探讨科学教养方式方面的兴趣,希望通过微型课题《农村园小班家长溺爱孩子的原因分析与对策》的研究,能干预和转变家长的溺爱行为,实现家园合作科学育儿。在开展微型课题研究中,由于教师自主性强.且课题有助于解决当前的教育教学问题,加之管理层提供了园外专家定期定点支持.因此教师们积极查找资料、观察记录、收集数据、主动研讨,并尝试撰写反思,变以往的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同时也密切了师幼之间的互动,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村幼儿教师了解幼儿的能力。

二、开展“听课评课”,提升农村教师。

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意味着能够强化目标意识,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来选择教学内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当前,农村幼儿教师此项能力最为欠缺.他们往往将教育内容等同于“教材”,即,幼儿园里订什么教材。他们就教什么.且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普遍存在“小学化”倾向。

听课评课是实现教师与教师之问、园长与教师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媒介,它使教师在教研活动中“有话可说、有据可引”。为了拓宽教师的视野和思维.在互动反思中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我们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听课过程中,要求教师认真听、记、观察和思考教育教学过程。在评课过程中,要求教师在听课后,先听取执教老师对活动目标的制定、活动内容的选择以及教学活动的组织方面发表的自我反思,然后每位听课老师都要进行评课,包括点评优劣,并提出简要的改进意见最后由园长把握评课的标准,理清主次,带头引导教师进行交流,特别注意从有效教学的几个关键因素出发引导教师开展讨论,促使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学习共同体。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可以说既是学生,又是老师,更是研究者。一段时间后,我们再次组织同一主题的执教比赛,由教师主动报名,再进行新一轮的听课评课。必要时邀请乡镇示范园骨干教师参与.让教师在此过程中提升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能力。

三、创设“主题墙”,提升农村幼儿教师创设环境的能力。

在幼儿园里,环境既指健康、丰富的物质环境,也包括充满关爱、温暖、尊重和支持的心理环境。大部分农村幼儿教师在环境创设方面尚存较多问题.这与他们自身的专业能力以及幼儿园的客观条件有关。

为此,我们尝试从创设班级“主题墙”环境人手,希望通过师幼互动来改善班级环境不佳的状况。在学期开学初对各班老师提出要求:从本班幼儿实际出发,依据本园现行教材——南京师范大学整合课程的五个主题(每学期)进行五次主题墙创设,包括每个月在室外的走廊布置主题墙,在室内布置相应的活动区域。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每个班每一期的主题墙都真切地传递出教师与幼儿共同成长的信息,主题墙创设也让师幼的心理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使幼儿园课程与班级环境建设有机融合在一起,间接带动了班级文化建设。在此过程中,幼儿园课程开始走入幼儿生活.教师则走出了班级环境创设的困惑,体验着前所未有的乐趣.真正成了幼儿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

四、设计“节日主题活动”,提升农村教师的领导和组织能力。

提升农村教师的领导和组织能力,需要教师明确自己在领导和组织方面的责任,积极与家长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和园内其他教师建立学习共同体。但是,由于多种条件的制约,农村幼儿教师在此方面的能力急需培养。

从何人手去培养并调动教师自身参与的积极性,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主题活动是当前幼儿园课程教学的热点,它蕴含了领域整合、课程资源整合、组织方式多样化等要素。在教学研讨过程中,我们发现:每学年众多的节日使设计、组织节日活动成为每位教师的一项重要教学任务。基于此,我们引导教师设计和实施节日主题活动,一方面学习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如课程、家长、社区、民间文化等对幼儿进行教育;另一方面.通过节日主题活动充实园本课程的过程也培养了教师领导和组织能力,如预设与生成活动的能力、与同事互动协调的能力、与家长交往的能力以及与社区各界人士沟通的能力等。

五、撰写“活动反思”,提高农村幼儿教师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第一,循序渐进,布置具体写作任务。首先,要求教师在每次听课评课后,根据评课中自己或别人的发言写出一小段感受,字数和形式不限。其次,一段时间后,教师在写作方面开始有了一些信心,我们将上述不定期的写感想演变为固定在每周五下午幼儿离园后,将教师们集中在一起,谈谈自己本周进行的教学活动或组织的游戏活动中印象最深之处。大家畅所欲言后,请他们就一周内自己最满意的一节活动写出不少于200字的活动反思。然后.抽取部分老师所写反思及时进行点评,点评以鼓励和辅导为主。其三,在上述基础上,我们缩短写作周期,请每位老师每周写两篇短评(自评和他评不限)。这样,大家渐渐形成了写作教育教学反思习惯,从中也切实体会到活动反思的撰写使自己专业水平得到了提高。因而不再将它当成负担和任务,慢慢有了写作的自主性。

第二,明确目标,提高反思写作质量。为了促进教师自身理论水平和写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们又新设了一个项目:园内、组内每开展一项活动之后,请教师们就该活动写出反思。如本学期,我园的老师分批到周边园参加了语言教研活动,他们是带着写听课反思的任务参与的。由于目的明确,教师们非常认真地作了记录,积极与他园教师互动.回来后在集体研讨活动中主动谈了自己的看法,内容较以往翔实,让其他教师深受启发。从中我们看到,教师开始具备初步的获取知识能力。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启发教师认识到,有效提升专业知识水平还需理论的引领,要更留心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更细致地观察幼儿的行为,多阅读专业书籍和报刊,多参与培训和教研活动,多反思、多练笔才能写出属于自己的有价值的文章,才能有效提升获取知识的能力。

幼儿教育是启蒙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石。然而,我国农村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低、缺乏专业发展意识,这已成为制约农村幼儿教师专业成长和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

一、农村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现状。

1、缺乏现代幼儿教育观。大多数农村幼儿教师没有经过正规培养培训,她们对幼儿教育的理解,都是通过园长或在园“老教师”那儿认识的,她们对现代幼儿教育观缺乏深刻理解。

一、面窄,教学没有方法,实践技能严重缺乏,难以适应幼儿教育的需要。

3、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笔者走访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不到30%。教师学历层次普遍偏低,对自身专业素养的培养和专业水平的提高要求不高,缺乏热情和进取意识,认为自己初中毕业(有的高中毕业),完全可以应付幼儿园的教学,以“老教师”教学经验取代教学理论,排斥教学理论的学习和指导,没有专业发展的意识和愿望。

二、造成现状的原因。

1、环境差、待遇低,影响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情意。

农村幼儿园的数量急促增多,有的根本就是“家庭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大部分环境差,教学设施简陋,文化生活不丰富,交通不便利,教师队伍不稳,人心思动。其一,经济收入不高,农村幼儿教师的职业地位在人们的心目中并不突显。其二,农村幼儿教师的工作压力大,学生的安全他们不敢有稍微的忽视与松懈。其三,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更新快,对教师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使农村幼儿教师产生了职业恐惧感、倦怠感。

2、负担过重,制约了农村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

实际上,大多数农村幼儿园的师生比都达不到规定要求。农村幼儿园基本上都是一人包教一个班的所有课程,甚至存在一个教师包教小班、中班、大班的现象。教师基本上每天守在幼儿身边,既是教师又是保育员,处理从教学到生活的各项事情,说她们是老师,不如说她们是保姆!她们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参加相关的专业提升。

3、自我发展意识淡薄,缺乏内在的发展动力。

农村幼儿教师专业素质不高,除了外在的因素影响,教师的主观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由于农村幼儿教师的文化素养偏低,业余文化生活不丰富,她们在业余时间里,很少或几乎不看教育、科学、文化方面的书,更不要说撰写论文、参与课题研究。

4、培训不到位,影响了教师专业发展。

由于农村幼儿园大多是私立的,相对比较封闭,加上师资相对较弱,平时接受专家引领,指导的机会少,理论水平得不到提升。

三、提升农村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对策。

教师的专业发展是指教师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依托专业组织通过终身专业训练,习得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并逐步提高自身从教素质,成为一个良好的教育专业工作者的专业成长过程。以笔者管见,提升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关键是“知存、知识、知做”的整体提高。

“知存”即指教师的价值观、信念和职业道德。一位教师如果没有坚定的教师职业道德信念,教育动机不强烈,很难想象他会努力去做好各项教育工作。首先,农村幼儿教师要有“三个热爱”、“四个意识”。所谓“三个热爱”即热爱幼教事业、热爱自己所任教的幼儿园、热爱全体幼儿。“四个意识”,即敬业意识、乐业意识、职业规范意识和勤业意识。这些体现了“以人为本,敬业奉献”为主题的师德要求的根本宗旨,体现了师德的实质。其次,增强教师师德修养的意识。“教者必以正”,“善为师者,即美其道,又慎其行”,“以身立教,其身亡而教存”。这些永远是教师道德规范的精华。笔者认为,一个教师应该知责任、明责任、负责任;应该坚持自我监督,静心内省,严于解剖自己并认识自己,并自我改造,扬长避短,努力使自己的师德修养达到很高的境界,这有利于自身专业的发展。

“知识”即指教师的文化知识和关于学前儿童的知识。文化知识和文化素养是从事好幼教事业的前提;关于学前儿童的知识则是保证。这就要求一个幼儿教师必须做到“二个提高”即提高教师自我专业发展意识及反思意识和提高教师对“职业”与“事业”的区别力。大多数农村幼儿教师都把在当地当老师看作是谋生的手段,是在家门口打工,是避风雨的家庭妇女。不否认教师需要谋生,但仅仅停留在谋生上是远远不够的,也是狭隘的。要知道教师职业也是一种事业,并且是担当培养祖国未来和社会发展希望的事业,因此,决不能用“谋生”的态度来对待这一崇高的事业。当教师区别了“职业”与“事业”,筹划未来的自我的内在动力就激发了,自我提高的紧迫感就增强了,“要我学”就变成了“我要学”。

“知做”即指教师组织和管理幼儿园活动能力及校内外所需的其他能力。要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组织和管理幼儿园活动这个的核心能力,就必须做到“三个完善”。即完善互助的学习共同体、完善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和完善继续教育的平台。(1)同伴互助是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核心。现代幼儿教育,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行为、专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教师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需要教师组成研究共同体,彼此信任、互为伙伴,交流协作,分享经验,互相学习。农村幼儿园更应该充分利用同伴互助和同行交流,通过集体备课、评课等形式,促使教师彼此间共享信息、加强沟通。既注重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又注重老教师与新教师的传、帮、带和精诚合作,促进幼儿园教师的整体发展。(2)要想真正改善教师的教育行为,就必须改革教师评价制度,完善一个能够引导和鼓励教师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身专业水平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3)农村幼儿教师工作任务重,几乎没有机会脱离岗位学习。笔者认为,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的提高,必须搭建好继续教育的平台,坚持“三多四为主”的培训原则。“三多”即“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职务培训、新教师上岗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和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等。“四为主”即“以园本为主、业余为主、短训为主、自学为主。”

我们建议,为农村幼儿教师创造更多专业引领的机会,如本地区骨干教师的引领、教研人员的引领、师范院校和研究机构专业研究人员的引领等,对于有条件的农村幼儿园,还可以搭建教育网络平台,在网上选择优秀的专家、寻找优秀的教学资源,通过网络进行引领,加速实现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捷著,《专业化、挑战21世纪的教师》教育科学出版社。

[2]叶澜等著,《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控》教育科学出版社。

[3]刘建琼主编,《走进新课程》中南大学出版社。

[4]教育网站,徐君著,《校本教研: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治核策”》。

幼儿园教师论文

唱歌是人们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孩子。当他们高兴的时候,他们会情不自禁地唱歌来表达他们的快乐心情。然而,在多年的教学活动中,我发现孩子们在唱歌方面非常被动,只有在老师的指导下肩并肩地唱歌;虽然老师问“喜欢还是不喜欢唱这首歌”,孩子们可以有条件地回答喜欢“喜欢”,但还是默默地环顾四周,上了年纪。老师的话提醒我,虽然有一些表达,这些都不是孩子们发自内心的快乐。这种“老师教我学,老师听我说”的教学模式不适合当前的教育发展形式。

《幼儿园指导(大纲)》指出:“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发现、保护和引导儿童的内在天性”,“引导儿童用自己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可以看出,通过一些活泼有趣的活动,调动幼儿学习和唱歌的积极性,倡导幼儿主动学习,使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人,可以事半功倍。回顾歌唱教学活动,我认为我们应该打破传统的歌唱教学模式,注重教与学的协调统一。

1.选择孩子们喜欢的歌曲来激发他们学习唱歌的好奇心。

2.以行动为导向的新歌教学活动。

以行动为指导的新歌教学活动是组织幼儿开展活动。这种教学方法主要适用于简单重复的歌词和歌曲。歌词直接描述了动作过程并给出动作。例如,在长期活动的歌曲“蝴蝶找花”,让孩子们玩游戏的“蝴蝶找花”第一,让孩子们玩“蝴蝶”和“花”另外,玩游戏到歌词的内容,并使用游戏活动学会大声朗读歌词,然后学会唱歌和相关的游戏。这不仅使孩子们对学习和唱歌感兴趣,而且使枯燥的新歌教学活动变得生动有趣。

3.在歌唱教学活动中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在教学和演唱活动,教师应该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去享受教学,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充分调动孩子们的热情参加唱歌活动,让孩子们感觉自然美景,自发的模仿和学习,甚至贯穿整个教学活动与游戏,以便孩子们可以很容易地学会唱歌。例如,《快乐拍手歌》是一首活泼、欢快、有节奏的歌曲。在学习唱歌之前,我有意识地在孩子们可以自由活动的时候播放这首歌。欢快跳跃的旋律,拍手跺脚的声音,很快引起了孩子们的兴趣。他们哼着歌,做着相应的动作。我假装很惊讶,对孩子们说:“你们真了不起。老师不用教就能唱歌。”在表扬和鼓励下,孩子们感到成功的喜悦和他们的自信大大增加。一些平时表现不佳的孩子也热衷于唱歌活动,对每个人都“疯狂”起来。在歌厅的教学活动中,我尽量不与钢琴伴奏,而是让孩子们自由地拍手拍腿,一边拍手一边唱歌,有节奏的节拍增强了孩子们学习唱歌的兴趣。教师的教学态度、眼神、动作和语调也是营造教学气氛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安排的所有活动都要有吸引力,营造轻松、相对自由的教学氛围,建立平等、友好的师生关系,让每个孩子都能积极学习、唱歌!

文档为doc格式。

幼儿园教师论文

教师是教科研活动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依靠教师,群策群力,教科研活动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反之,教科研活动则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认识。认为幼儿园接触的是3—6岁幼儿,把孩子带好,用不着花很多精力搞教科研。再说,幼儿教师毕业于幼儿师范学校,虽专业素质好,但理论功底薄,研究水平低,没法搞教科研。二是教科研活动形式单一,总是业务园长或教研组长说、念、讲,教师则一味地记录、听讲。三是教科研活动内容经常跟着“流行风”走,外面流行研究什么,幼儿园也就跟着模仿照搬,不会在分析别人之长和自身特点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吸收,搞得教师随“风”摇摆不定,兴趣不大。!

为了调动教师参加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我园着力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积极鼓励教师参加教科研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充分发挥教师在教科研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一、加强思想管理,强化教科研意识。

教育科学研究是运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教育领域中的现象与问题进行研究的认识活动。通过教育科学研究,能探索和认识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的发展,因此可以说,教育科学研究是新世纪教育工作的需要,是培养未来人才的需要,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需要,也是教育管理规范化的需要。作为园长,应把教科研放到幼儿园工作的重要位置上,优先考虑和安排,树立“科研兴园”的工作指导方针,加强教科研思想管理,反复宣传教科研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消除教师的畏难情绪,帮助教师从教育发展、自身发展的角度去认识理解教科研的必要性,从而唤起教师投身教科研的自觉性。园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动骨干教师进行示范,结合实际工作,扎实开展教科研工作。如:园领导参与进行了“幼儿一日活动中保教结合思想的渗透”、“如何开展幼儿体育教育活动”、“幼儿珠心算教育”、“幼儿听读游戏识字教育”等研究,从而激发了教师参与教科研的热情。

二、创设民主、平等、和谐的研究氛围。

首先,园领导和教研组长作为教科研活动的管理者,应树立正确的教师观,尊重教师,了解每一个教师的实际水平与需求,允许教师之间存在个体差异。在教科研活动中,与教师保持人格上的平等,既做指导者,又做平等的参与者,与教师共同研讨,虚心听取意见,及时鼓励和肯定教师的创见,善于提出教师存在的问题,启发教师思考。在这种宽松、和谐的研究氛围下,管理者与教师之间心理上的距离缩小了,使教师产生被认同感和自我价值感,乐于无所顾忌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第二,管理者应从实际出发,了解教师研究的需要,以解决教师工作中的难点、困惑为重点,将研究的需要融入教师的需求之中,以教师不断增长的需要为研究的“突破口”。我园常采用现场观察法、问卷调查法和小组讨论法来了解教师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疑惑和对教科研活动内容的意见和建议,这样确定的教科研活动内容受到了教师的欢迎,因为它切合了教师的实际需要,增强了教师主人翁意识。比如,以前我园的教研观摩活动,基本上都是由园领导确定观摩内容与人选,在调查表中,许多教师认为这样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园领导根据大家的意见,将指定观摩与“自报观摩”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层层竞争选拔,选出优秀教师参加教研观摩活动;另一方面,对于能力弱一些的教师也要提供机会,通过个别指导,为她们参与教研观摩活动并取得成功打下基础。

第三,改变以往管理者的“一言堂”、“独角戏”的教科研活动方式,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教科研活动,注重发挥群体的智慧,集思广益,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研讨,提高活动的质量。我园的教科研活动形式有:

1、运用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教师学习研究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科研知识等基本理论。!

2、邀请有关幼教专家来园作教科研专题讲座或是现场观摩,就教师存在和提出的问题进行释疑与指导。

3、教师围绕一定主题进行轮流主讲,主讲人事先要做好准备工作,熟悉主讲内容,设计出讨论题目,组织大家开展讨论,最后并进行。

总结。

4、经常开展教研观摩活动,并认真进行评析,提出合理建议。

5、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教师到南京、上海、苏州等地幼儿园进行观摩活动,回来向大家传达他人的经验和做法,开展研究和讨论。

6、向家长或同行开展教科研成果汇报评比活动。

三、鼓励教师积极实践、主动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努力发挥自身的潜力。

没有新意,结果,幼儿玩得不尽兴,活动量也达不到。针对这一情况,们组织教师查阅有关资料,并认真研究存在问题,商讨对策,共同设计了大班体育游戏“扭扭虫”这一教育活动,利用“迷彩”布袋作为“扭扭虫”这一体育活动器具,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在开始的试教过程中,幼儿虽兴趣很浓,但通过对幼儿的脉搏测试,发现幼儿活动量的高潮过早地出现在准备阶段。于是,我们又通过教师们的学习、思考,建议执教者在活动中,注意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相结合,运用“慢慢爬、快快爬,滚一滚,躺下休息”等口令使活动动静交替,将四路纵队依次进行比赛改为十字队形,向场地四角同时比赛,减少幼儿等待时间,并增加教具“饼干”,从而也就增大了“扭扭虫”运“饼干”的频率,有效地控制了幼儿活动量。这项体育活动在参加扬州市学科观摩活动中取得了圆满成功,获得了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我园教科研活动的开展有了明显的起色,教师们参加教科研活动由外部要求转化为内部动机,出现了争着搞课题研究,自费外出参观学习等前所未有的现象,这也说明了教师的主体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幼儿园教师论文

摘要:随着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逐步深化,教师专业发展呈现出向生态取向的转换。生态取向的教师专业发展超越了理智取向、实践—反思取向中主要关注教师本身的局限,转而关注教师专业发展的背景、专业图景中各因素的关系。

幼儿园教师文化代表着幼儿园文化,是幼儿园教师在共同的幼儿园教育环境里,在一日活动中创造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成果的总和及表现。没有教师文化的深层支撑,所谓的教师发展和教育革新都将是肤浅的和形式化的。教师文化具有主流文化、理性文化、高雅文化的“性格”,是教师精神力量的源泉,是学校文化的中流砥柱。教师文化的内容是指在特定的教师团体内或在更广泛的教师社会之间,为教师成员共享的实质性的态度、价值、信念、假设和处世方式等;其形式是该文化成员间的相互关系类型和联系方式。因此,幼儿园教师文化是人的文化;是群体文化;是其工作、职业、角色、身份带来的文化;是其在开展集体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

首先,幼儿园教师素质提高需要其具有文化意识。幼儿园教师的文化意识更多地表现为对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的要求。因为幼儿教师持什么样的教育信念直接影响着其对新的教育理念、学习理念、教师发展理念的接受,而对这些理念的态度又影响着幼儿教师专业化。教师教育信念的缺失、动摇或瓦解不仅会导致教师精神失落,也会导致教育实践中的许多失误。教师群体有何种教育信念,不仅直接影响教师自身成长和教育质量,而且会直接作用于幼儿。比如现在很多地方都会利用寒暑假对在职教师进行职后培训,目的就是让教师更新教育信念,提升业务水平,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幼儿的成长。

其次,教师文化意识的'另一种表现是教师的专业自我意识。专业自我意识即教师对自身专业发展的意识:要弄清楚“我是什么?我的职责是什么”?还要对自己的专业行为和素质做出清晰地评价。既然选择幼儿教师这一职业,是什么促使你做出这一选择,又是什么支撑着你一直坚持着这一职业。专业自我意识意味着人不仅能把握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而且具有把自身的发展当作自己认识的对象和自觉实践的对象,能建构自己的内部世界。只有达到了这一水平,人才在完全意义上成为自己发展的主体。因此是否具有专业自我意识直接影响着幼儿园教师的发展。

第三,教师文化的意识还表现为要具有专业精神。专业精神表现为对所从事的幼教事业拥有成熟的信念、高度的热情和不懈的追求。拥有较高专业精神的幼儿教师,会对幼儿教师这一职业充满热情,并且主动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在工作中更多的会考虑儿童的全面发展以及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最大的帮助。因此,专业精神是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根基,是专业活动和行为的动力。

所谓教师角色,是指在教育系统中的教师所表现出来的由其职业性质决定的符合社会文化期望的角色及其行为模式。在传统教育中,教师的角色通常是权威的代表,许多儿童所感受到的权威是教师的命令或者规范,不准幼儿做这个不准幼儿做那个,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使幼儿把权威和惩罚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害怕入园,害怕教师。因此,我们幼儿园教师应该转变自己的角色定位,以情以理来教育幼儿,规范他们的行为。在运用教师这一权威时,情感至关重要。幼儿园教师在行使教育权威时,应该是理智的,尊重幼儿个人需要的。我们的目的是帮助幼儿对自己的行为担负起更多的责任,让他们做到自己可以管理自己。作为幼儿园教师要加强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幼儿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我们不仅要尊重幼儿在文化上的差异,还要尊重家长在文化上的差异,了解家庭对幼儿所寄予的希望,给予家庭教育必要的辅助。

幼儿园教师要争当维护幼儿身体健康的保健师:照料幼儿的生活,负责幼儿的安全,保证幼儿的健康,指导幼儿锻炼身体。在智力发展上给予帮助: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丰富幼儿的知识概念,培养幼儿的技能技巧,提高幼儿的智力能力。要塑造幼儿良好的道德:提高幼儿的道德认识,陶冶幼儿的道德情感,锻炼幼儿的道德意志,训练幼儿的道德行为。为幼儿创造美的生活环境:引导幼儿认识自然的美,指导幼儿表现美、创造美。教师要以积极的态度应对角色转型,以更好的胜任这一特殊的职业。

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教师还要充当“迎宾”、“卫生员”、“保洁员”、“表演家”。幼儿园一日活动从入园开始,作为幼儿园教师要提早入园迎接小朋友的到来。这个时候,教师应该是面带微笑的“迎宾员”。教师每日要检查幼儿的卫生情况,以确保儿童进餐及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在儿童离园后,教师要对教室及园区进行整理清洁的工作,这个时候就成了“保洁员”。教师的教学必须是生动的、有感染力的,每一位幼儿教师都是一位表演家,将知识生动、形象地传达给幼儿。这就要求幼儿园教师要带着对职业的热爱,对儿童的热爱,对教育事业的热爱,这样才能更好地从事这份工作,才能施展出自己所有的才能,并在教学中得到成长。

理念是一所幼儿园的灵魂,任何学校特色的形成都需要有一个适应时代潮流和教育发展方向的先进理念做支撑,具体包括:先进理论的吸收,明确的课程目标,可持续发展的近、中、远期规划,全园教师的认同、接纳程度,环境的创设等等。作为精神层面的理念,存在于幼儿园全体教师的头脑之中。然而因为园长地位的特殊性,其办园理念起着关键的作用。

幼儿园文化是本园的文化特质的体现,包括幼儿园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游戏文化、教师文化等。积极向上的幼儿园文化会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但是不完善的或者负面的幼儿园文化就会制约着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文化的建设正是使教师给予学生文化人的榜样,以其价值取向影响着幼师队伍专业化的发展。

幼儿园教师文化建设是将幼儿园教师作为一个整体,从根本上涉及的是教师的思想和精神领域。思想、精神层面的发展恰恰是教师整体发展的动力和根基。教师的专业发展过程应该采用一种全方位的发展路径,将教师的专业发展过程看作是一种整个人格的提高的过程,是人性化、人格化、个性化、文化化的一个过程。教师文化对教师专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重视教师文化建设,将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广泛的机遇和条件,将教育观念、自主发展意识以及幼儿教师本身所具有的专业精神作为其专业发展所具备的条件,并以此为基础构建教师文化。

总之,幼儿教师不同于中小学教师,他所面对的受教育者是学龄前儿童,其身心发展都处在萌芽时期。这个时期教师对于孩子来说更多的是榜样的作用,幼儿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孩子未来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教师文化建设更重要的意义是以教师文化观念内化教师的文化意识,促进其角色转型和自身素质的提高,最终完成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幼儿园大班论文

观察能力是构成人的智能中重要的能力结构之一。观察能力决定了人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只有会观察,才能发现事物的特点与内部结构与联系,为认识事物的本质奠定基础。美术是幼儿阶段最喜欢的课程之一,经过小班和中班阶段的学习,大班幼儿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对美术课程中的一些教学资源有了一定的认识水平,因此,教师在美术的课程中可以充分利用美术教学资源来培养大班幼儿的观察能力,以发展大班幼儿的智能。例如,在大班幼儿的美术课中,教师让孩子们对班里的一盆兰花进行画像,那么就需要孩子们对兰花进行仔细地观察,观察兰花的叶子是什么形状的,花是什么形状的,兰花叶子的方向和花朵相互之间的位置以及都是什么颜色的等等,通过孩子们仔细全面地观察来发现兰花的主要特征,然后根据自己的观察来勾画兰花的线条以及填充颜色。那么,孩子们的作品就是根据对兰花的细心观察而创作出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学会了观察,提升了孩子们的观察能力。

理解能力是人对事物的认知能力。理解能力包括整体思考能力、想象力、类比力、直觉力以及解释力等。美术学科中包含了许多工艺和手法创作的艺术作品,这些作品无不展示了创作者的整体思考力,发挥了创作者的想象力和类比力,更需要创作者的直觉力和解释力。因此,一个成果得美术作品展示了创作者的理解能力。因此,在大班幼儿的美术教学中,教师要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和教学手段来发展大班幼儿的`理解能力。例如,在大班孩子们的美术课中,教师让孩子们画外星人。外星人孩子们都没有见过,但是孩子们在看动画片和电影的过程中对外星人有模糊的概念。这就需要孩子们发挥他们丰富的想象力,根据自己对外星人的理解来作画。在画的过程中,孩子们根据自己对外星人的模糊理解和直觉,通过与人进行类比,综合自己的想象力,画出自己脑海中的外星人。每个孩子画出来的外星人都不一样,因为每个孩子对外星人的理解不同。经过这样的引导作画,孩子们锻炼了自己的理解能力。因此,在大班的美术学习中,教师可以通过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来培养孩子们的理解能力,以发展孩子们的智能。

分析能力又叫逻辑思维分析能力,是人在面对具体事物的时候,能够根据积累的经验和相关知识,有效选择和实现特定目的的能力。在美术创作中,面对创作素材,如果想创作出自己想要的作品,就要求创作者对素材进行分析,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创作出自己想要的作品,成功的美术作品,需要创作者有高超的逻辑思维分析能力。为了发展大班幼儿的分析能力,教师在美术教学中应该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来让孩子们进行创作,以提升孩子们的分析能力。例如,在大班幼儿的美术课中,教师为孩子们每人准备了橡皮泥若干盒、小瓶盖若干个、粉笔一根、大黄豆若干粒等等素材,让孩子们用这些素材来为自己制造一辆汽车。孩子们面对这些素材和老师的要求,开始开动自己的脑筋,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怎么用这些东西制造汽车呢?”孩子们经过自己的分析着手制造起来,孩子们经过自己的努力,最后制造出来了各种各样的汽车,有的老师可能也没见过,不过也是孩子们眼中的汽车。通过这个作业的完成,孩子们锻炼了自己的分析能力。

记忆能力是人识记、保持、再认识和重现客观事物所反映的内容和经验的能力。美术作品中有许多是创作者对一些场景的回忆和再现。作品中对各种事物特征和细节的描述,表现了创作者对事物特征的识记和重现能力,因此,一些优秀的美术作品需要创作者有优越的记忆能力才能完成。可见,美术创作有利于大班幼儿的记忆能力。教师在教学中应该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发展大班幼儿的记忆能力,促进大班幼儿智能的发展。例如,教师在大班幼儿的手工制作美术课中,教孩子们学习小鸟的折纸游戏。用纸片折成一只栩栩如生的小鸟,需要多道折纸工序。老师要先折一步,让学生观察并跟着做。孩子们在跟着老师折纸的过程中需要记住老师这一步是如何折的,这就需要孩子们不仅要观察仔细,而且要记住动作。当老师折成了小鸟,孩子们也跟着做成了。然后,考考孩子们,你们记住小鸟怎么折了吗?一遍肯定记不住,然后教师再教孩子们折,并且要求孩子们要记忆步骤,经过几次练习,孩子们不断加强记忆,最后孩子们学会了自己折小鸟。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的记忆能力得到了训练和提高。

综上所述,美术作为孩子们非常喜欢的课堂,完全可以肩负起培养大班幼儿智能发展的重任,因为美术课内容丰富多彩,方法多种多样,每个作品的学习和完成,无不需要孩子们开动自己聪明的大脑和运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因此,教师应该在大班幼儿的美术课堂上注重培养孩子们的智能发展。

幼儿园教师论文

教育事业的改革促进着学校和教师更加注重在教育中融入素质教育的理念,因此也更加看重对学生全方面能力的增长。在幼儿教育当中,要秉承将游戏作为基本活动,将教育内容蕴含在其中的要求。幼儿的年纪导致他们每天会花费更多的时间用在游戏上面,这也就说明了在幼儿教育当中需要将教学内容混合在幼儿每天的游戏当中,这样才能使幼儿在游戏中锻炼到自身的技能,获取一些有用的知识。这种教学方式不容易引起幼儿的反感,能够让幼儿在活动中找寻到快乐,促进教学成效。在现阶段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游戏教学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创造了有利于教学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知识技巧教学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双赢。

2、用讲故事的表演形式开展幼儿美术教学。

2.1、用讲故事的形式提升幼儿绘画的兴趣。

在幼儿园大班的美术教学中,幼儿教师要充分分析当下幼儿感兴趣的点和他们当前能够接受事业的最高限度,通过分析幼儿本身的生长环境和他们表现出的喜爱事物来选择最恰当的故事提升幼儿绘画的兴趣。幼儿教师只有本身了解幼儿的心理需求,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幼儿大班的美术教学成效,开展更加有趣的游戏美术教学活动。因此,幼儿教师可以选择当下幼儿最喜欢的故事,将其融入到美术教学的内容当中,通过表演和讲述故事的方式让幼儿们来进行绘画作业,完成自己有趣的绘画作品。

例如幼儿教师可以讲述“狮子王”的故事,在讲完了小狮子加冕为王的故事之后,幼儿教师可以通过扮演的形式,用道具来装扮成狮子王(装扮自己或者选择一个小朋友进行装扮)。让小朋友们根据自己的想象和幼儿教师提供的装扮道具来画出你们心目中的狮子王。同时,幼儿教师还要注意在其中教授给小朋友们一些绘画技巧和对狮子的简单认知,如:狮子的毛发是卷卷的、眼睛是圆圆的、嘴巴是大大的、牙齿又白又尖,还有着像半月一样的耳朵。这样的描述会在幼儿心目中形成一个狮子的具体形象,然后幼儿根据自己的想象把狮子王画出来。这种将美术教学蕴含在日常游戏当中的教学形式有效地提升了幼儿对绘画的兴趣,在游戏的过程中提升了自我的实践动手能力,开发了自己的创新思维。

2.2、用讲故事的方式发散幼儿绘画的思维。

除了利用讲故事的游戏方式来提高幼儿绘画的兴趣以外,还能有效地拓展幼儿的绘画思维,使幼儿将自身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发挥到绘画当中。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本身已经在很多渠道当中听过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不管是童话故事和神话故事都有了一定的认知。因此,单纯讲故事的形式只能很简单地吸引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们参与到游戏绘画当中,所以,幼儿教师要启用全面的故事教学方式,让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自己来创造全新的故事,并且将其绘画在自己的作品当中。

例如传统的改编故事,根据幼儿男女生的不同可以让他们创造出不同属性的故事,男生更多愿意改变具有战斗性质的有趣故事,常见的是将奥特曼和外星人联系在一起绘画出一起打斗的故事;而女生则会根据自己的想象画出诸如灰姑娘婚后的美满结局或者小美人鱼不再变成泡沫的圆满结尾。这些创造性的故事因幼儿本身喜好的故事不同而出现个性化的差异,幼儿教师要尊重每一位幼儿创造出的有趣故事,对幼儿绘画的故事进行客观的点评,分析幼儿在故事绘画当中表现的有趣内涵,提高幼儿的绘画技巧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3、用趋向于游戏化的绘画内容开展幼儿美术教学。

3.1、绘画内容从幼儿喜爱的题材中选择。

传统的幼儿园大班美术课程教学是幼儿教师安排绘画内容,而游戏化美术教学的模式则更多要求幼儿教师将这一选择权交还给幼儿。因此在游戏化的幼儿美术教学中,幼儿教师可以让幼儿们本身来选择绘画的内容,让幼儿们根据当天游戏的内容来绘画游戏的场景,使得绘画的内容变得更加具有趣味性。幼儿教师可以通过讲述故事、表演歌舞等方式促使幼儿选择和开发更加有趣的绘画内容,使得幼儿在美术课程中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得到充分的提升。这种全新的教学模式能够让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变得更加人性化和科学化,这种教学方式也表现出更加尊重幼儿学习当中的主导地位,将适合大班年龄层次和阶段的内容充分运用到绘画当中,拓展了幼儿的绘画题材。

3.2、绘画的题材呈现出多样化的游戏性。

最后,幼儿园大班美术课程的教学绘画题材也应该呈现出更加多样化的游戏性。在传统的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幼儿教师更多趋向于教授幼儿们绘画技巧和绘画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对幼儿绘画实践能力的开发和培养。因此,现阶段游戏化的幼儿美术课程教学应该呈现出多样化的游戏题材,让幼儿们通过游戏题材着手进行绘画,在题材中展示出多元化的特点和发展方向,让幼儿们利用在学习生活中充足的游戏素材完成绘画任务,将幼儿内心当中爱玩的天性发挥到绘画教学当中,促使幼儿提高对美术课程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其和游戏联系在一起,更加愿意参与到绘画任务当中,提升自我的绘画能力。

4、结论。

综上所述,在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游戏教学模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游戏对于幼儿园大班开展美术教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有效地完善现阶段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的方式,将幼儿学习美术课程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从而达到促进幼儿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越.游戏在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的运用现状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xx.[2]张海凤.游戏在幼儿园大班美术教学中的运用现状探讨[j].青年作家,20xx,(6):149.

幼儿园管理论文

幼儿教育即是学前教育,是为孩子在上小学前所进行的特殊教育,也可以说是启蒙教育。搞好幼儿园新生管理,是对孩子们进行启蒙教育的前提。对新生幼儿的管理必须重视下列几个问题。

一、了解幼儿家庭情况。

了解家庭情况是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的第一且最重要的环节。我们必须充分了解幼儿各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生活条件、文化程度等。因为这些因素往往会给幼儿造成极大影响。家庭的生活水平、家庭成员文化水平的高低以及家庭各成员的性格特征等都是我们必须掌握的材料。了解了这些情况,我们就可以对孩子的性格特点有了大致的概念。这样,我们才能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管理与启蒙教育,才能避免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

二、与家长紧密合作。

新生幼儿入学后,必须在十日内及时召开家长会。召开家长会的目的除了进一步了解幼儿及家庭的基本情况外,更重要的是把学校对孩子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目标等告知家长,请求家长配合。要让家长全面了解孩子在幼儿园里每天都参加哪些活动,每天学习的都是些什么内容,甚至孩子们在学校的生活水平和其他要求,请家长提出宝贵意见,认真考虑家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建立好与家长长期沟通的方案。

三、分组管理,重视幼儿个性培养。

按照孩子的不同性格,将孩子们进行分组管理与教育,在启蒙教育中应针对各孩子的智力层次、性格差异选取适应的方按,彻底扫除孩子往常的恐惧。要让孩子感受到温暖,逐渐培养孩子的主观意识,要让孩子感受到自己是幼儿园这个大家庭的小主人。

幼儿具有好动、好玩的天性,幼儿的启蒙正是在各种各样的`游戏活动中进行的。所以,游戏活动设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幼儿的智力启蒙。幼儿园应在向上级申请援助的同时,充分就地取材,设计、构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和心理特征的玩具。如用废弃的汽车轮胎做钻圈,在大树下做秋千等。只要在设计制造中充分考虑到安全问题,很多简易活动设施都是可以制作出来的。

五、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构建和谐氛围。

加强幼儿园教师的个人素质和集体观念,使每个教师都具有关爱之心,把自己当成孩子们的母亲,把每个孩子都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待,严格遏制偏见意识,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要让孩子们在幼儿园里也能感受到家的温暖。

六、开辟音美课堂,诱激孩子天性。

音乐能陶冶人的性情。开辟音乐课堂,让孩子们欣赏优美的旋律与歌曲,能有效地激发孩子们的天性,达到心灵共鸣的目的,使孩子们各不相同的个性得到有机统一,在幼小的心灵里创建群体概念,这样,就给老师在管理上创造了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美术是心灵的体现,每个孩子的心中自有一片天地,他们都会将自己的心灵世界在纸上描绘出来。这对教师充分了解各个孩子的性格具有很大的作用。明确孩子的心灵趋向,才有利于对孩子进行有效的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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