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清理工作总结(实用17篇)

时间:2023-12-25 13:03:30 作者:碧墨

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态度、效率和职业素养的一次检验和提高。以下是一些专业领域月工作总结的经典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村级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从2011年11月份启动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纪检委牵头的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从去年11月以来,首先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的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并抽组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民政、林业、国土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为骨干,分片包乡镇。9个乡镇217个村民委员会也相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乡(镇)、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县直包乡(镇)工作组、指导组,既要按照程序操作,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在整个清理登记过程中,无一例上访,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其次是宣传动员阶段,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利用广播电视、滚动字幕、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宣传,各乡镇、村利用培训,公示栏等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宣传发动,并在主要街道刷写标语2600多条。再次是培训到位,全县“三资”清理动员会邀请市经管站领导采取以会代训培训乡镇骨干60多人,12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抽组专业人员分三大片对9个乡镇的乡村两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共计培训乡、村工作人员780多人次。

从20xx年1至2月份,我们集中精力重点对财务账目、资产进行了审核,县乡抽组的工作指导组深入到村民委员会,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级两委扩大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学习“三资”清理工作方案以及对三资清理的目的、要求,对厉年的帐目进行整理,对个别村的“包包帐”进行了认定和处理。二是开好清查核实资产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有7到9人组成,成员为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侧重摸清家底,澄清资产。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对清查结果在村公示栏或醒目地方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从今年3月到现在,县乡抽组的“三资”清查包乡镇工作人员,蹲点下乡村,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报存六个程序,各乡镇、村正在根据财务帐面数据盘点资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核实债权债务,核查资源数量,同时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明细台帐,五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专人对各乡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清理工作中的漏洞,对个别乡镇、村存在的问题限定时间完成整改。

1、资源清理难度大,部分村委会耕地、草地、滩涂、荒山等由于清查核实人员少,没有先进的仪器光靠人工丈量清理工作量大,给清查登记带来难度。

2、在“三资”清理填表中,发现“三资”清理登记表在设计上与现实操作中有一定差别,没有统一的“三资”清理登记软件,从而造成村与村、乡与乡登记参差不齐,给汇总带来难度。

1、对“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已无实际意义的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从新建帐。

2、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总之,我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中,县“三资”清理登记办公室利用6至7月份对9个乡镇217个村民委员会(包括6个涉农社区)“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全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四月初以来,x乡人民政府根据广丰县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率先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并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向全乡六个村(杨柳村、十一都村、十都村、石岩村、银丰村、里洋村)全面铺开。目前,我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已报乡财政所备案。清理过程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全程服务,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预期的目的。

1、清理。清理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账内数据,以财政所提供的科目余额表为依据,实物盘点,账物核对;二是账外凭证,涉及到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情况,根据所提供的有效合理的凭证依据,通过整治小组的认可,列入清理范畴。

2、登记。根据已清理的“三资”内容,逐笔登记,填写《债权债务清理核对表》,登记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台账。

3、核实。根据登记填写的“三资”内容,由整治小组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数量、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情况进行核实工作,确保数字准确、事项清楚。

4、公示。将核实后的“三资”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清理前科目余额表、清理后科目余额表和资源性资产情况表,公示期不少于7天。

5、确认。公示期满后,召开会议,由村整治小组全体成员参与,对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结果再予以确认。

6、上报。根据公示及确认情况,填写县整治工作小组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登记表》,由村主要负责人、村整治小组组长、填报人等分别签字后,完成上报工作。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我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素有‚鱼米之乡‛和‚水乡园林‛的美称。全市辖15个镇(处),350个村(居),2663个村民小组,农户数130804户,农业人口524134人,总面积702139亩,其中:耕地面积682719亩。

根据全省相关会议要求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5月20日起,全面展开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及监管代理工作。经过历时5个月的扎实工作,以‚两个中心‛(监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中心)为载体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全面建成,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一定成效。

镇处经管站负责人共20人,赴宜都市枝城镇参观学习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成功经验。5月20日,我市召开了由镇(处、场)分管财经、经管站长参加的‚潜江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会后,各镇(处、区)相继召开会议安排了此项工作,并根据潜纪发【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全面展开。

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各村都召开了由监督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会议,对清理登记的‚三资‛逐笔逐项的进行核实,确保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各村‚三资‛核实小组组长负责将核实后的清理登记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四是尊重民意。公示后,各村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首先对全村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源、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现状及对已报废、损坏的资产、无法归还的债权、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无法收回债务等情况逐笔逐项进行通报,并进行表决,按照村民代表的意见对有关的‚三资‛情况进行处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其次是表决通过了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结果委托镇(处、区)‚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全市14个镇(处、区)清查核实登记工作从8月开始,共实核集体资产总额57929万元;资金存量万元;其中:现金410万元;银行存款万元;清理核实集体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其中:在建工程万元;其他资产1015万元)在原账面资产总额18508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集体固定资产净值万元;核实集体资源总面积679150亩。减去已发经营权证的654495亩,集体四荒、林地、工商用地、水面等24655亩。为下一步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交。实行‚台帐+附件‛管理模式,即建立‚三资‛代理台帐,全面反映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及营运状况,附上资产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招投标、合同等附件,并输入电脑,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对‚三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款、账物、账账、账据、账表五相符。五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集体采购,按照市制定的相关办法,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并由镇(处、区)纪委、监管代理中心和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实施,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促使集体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产资源参股股份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提出招标投标申请,并履行民主决策审批手续,参与实施招投投标活动;三是统一招标投标程序;四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五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通过‚五个统一‛管理,确保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操作,实现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把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推向了另一个高层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今年8月23日我局再次组织部分经管站长到松滋市经管局参观学习。从规范化管理和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标投标上下功夫。自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以来共为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74件,标底总额万元,中标总额万元,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58万元。其中资产处置24综,标底额万元;中标额271万元,增收96万元。资源处置32综;面积亩。标底额244万元;中标额万元,增收万元。集体工程招标18综,标底额337万元;中标额329万元,节省资金万元。有效的将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农村账务管理进行整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深圳市大鹏水头股份合作公司“三资”

为全面落实省纪委集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部署,按照大鹏办事处《关于印发的通知》(新鹏委办[2012]20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把“三资”清理监管工作作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与社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公司上下各部门按职能做好清查管理工作分工,全面合作,相互配合,坚持实事求是,廉洁自律,抓好落实。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产及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锦成副组长:詹土旺、陈赞松。

成员:萧建斌、詹冬至、陈少康、陈赞洲、陈锦添、陈彩美、马骅妹。

联络员:陈彩美。

领导小组设在股份公司经理办公司,由陈赞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资”清理监管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清理监管工作的业务培训,学习好清理工作操作、表格填报、社区和原村、组两级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清查核资工作(6月16日-8月10日)。

1、清查登记。成立“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组,具体负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的清查,将清查结果登记在册。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对账、物、款进行逐笔核实,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或组织者对有物无账的资产要合理评估价值,及时纳入账内核算;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处理;对账面价值和事迹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资产要进行价值重估。

2、复查核对。由公司董事长及股东代表汇同集体资产办、财务管理中心组成核实小组对本公司清查登记的“三资”项目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重新复核。

3、公示确认。公司清理监管工作组把经核实后的公司“三资”情况逐项逐笔上传至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及于企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凡有股民提出异议的都应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公司“三资”不予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办事处“三资”清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公司期满无异议的,公司将及时召开全体股民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进行确认。

4、建立台账。对经过清理确认的“三资”按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产、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类别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产权,建立台账,完善“三资”档案库。协助集体资产办、财务管理中心等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包括是否更改银行账户,建立公司财务等相关制度及时更新企务信息等。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9月30日)。

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组要对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并由公司领导小组对“三资”清理工作进行总体验收,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完善制度管理。日后,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等都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归档管理,建立和完善合同及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档案库。

(二)加大公开力度。股份合作公司要把“三资”清理监管情况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今年内将“三资”台账情况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企务公开栏公开,及时更新信息,保障社区股民的之情款和参与权。

(三)严格自查,接受监督。对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要严格自查,实事求是,对有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问题要如实反映,接受上级的监督,严防暗箱操作谋取私利、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等案件的发生。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从2011年11月份启动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纪检委牵头的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动员部署阶段。

导小组利用广播电视、滚动字幕、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宣传,各乡镇、村利用培训,公示栏等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宣传发动,并在主要街道刷写标语2600多条。再次是培训到位,全县“三资”清理动员会邀请市经管站领导采取以会代训培训乡镇骨干60多人,12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抽组专业人员分三大片对9个乡镇的乡村两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共计培训乡、村工作人员780多人次。

二、自查自纠阶段。

从2012年1至2月份,我们集中精力重点对财务账目、资产进行了审核,县乡抽组的工作指导组深入到村民委员会,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级两委扩大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学习“三资”清理工作方案以及对三资清理的目的、要求,对厉年的帐目进行整理,对个别村的“包包帐”进行了认定和处理。二是开好清查核实资产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有7到9人组成,成员为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侧重摸清家底,澄清资产。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对清查结果在村公示栏或醒目地方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三、重点实施阶段。

认、报存六个程序,各乡镇、村正在根据财务帐面数据盘点资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核实债权债务,核查资源数量,同时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明细台帐,五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专人对各乡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清理工作中的漏洞,对个别乡镇、村存在的问题限定时间完成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1、资源清理难度大,部分村委会耕地、草地、滩涂、荒山等由于清查核实人员少,没有先进的仪器光靠人工丈量清理工作量大,给清查登记带来难度。

2、在“三资”清理填表中,发现“三资”清理登记表在设计上与现实操作中有一定差别,没有统一的“三资”清理登记软件,从而造成村与村、乡与乡登记参差不齐,给汇总带来难度。

五、下步打算。

1、对“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已无实际意义的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从新建帐。

2、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检查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全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村级“三资”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做到“五有”,有机构、有制度、有流程、有台账、有委托书。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书,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资产开发等动态监管;统一公开处置,群众参与。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出纳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资金代管流程,严格审核票据,控制非正规票据和不合理支出入账。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规范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资产、资源监管流程,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作了详细的规定,要事前报重大项目,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规定,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处置。

2、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管理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经批准同意,加盖资产资源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后,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镇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村级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要重要意义。

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村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村所有自然村,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自然村。

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自然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村“三资”领导小组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各自然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领导小组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11月)。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一个月),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村“三资”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上旬)。

自查自纠以村为主。梅林村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各自然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自然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重点核查阶段(2009年12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自然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自然村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针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验收总结(2009年12月下旬)。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对全村清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1、支出入帐要严格把关。“三资”领导小组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和勤廉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帐。“三资”领导小组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并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2、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领导小组。“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等备案。

4、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自然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领导小组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领导小组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不得拒绝。

5、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自然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开展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清理规范村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县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

全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村农村“在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

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理财小组牵头,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面督导。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

村纪检小组要加大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村级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我市xx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素有鱼米之乡和水乡园林的美称。全市辖15个镇(处),350个村(居),2663个村民小组,农户数130804户,农业人口524134人,总面积702139亩,其中:耕地面积682719亩。

根据全省相关会议要求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5月20日起,全面展开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及监管代理工作。经过历时5个月的扎实工作,以两个中心(监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中心)为载体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全面建成,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是层层组建专班。为了切实加强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镇处按照市里的领导格局组建了相应的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工作方案。4月8日,全省党风工作会议后,市纪委根据会议安排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讨论制定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具体方案。三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4月20日,由市纪委党风室主任李文风同志带队,组织市经管局、林业局。

镇处经管站负责人共20人,赴宜都市枝城镇参观学习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成功经验。5月20日,我市召开了由镇(处、场)分管财经、经管站长参加的潜江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会后,各镇(处、区)相继召开会议安排了此项工作,并根据潜纪发【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全面展开。

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了确保三资清理工作不走过场。我市主要把握了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全面清理。由镇(处、区)经管站组织各村清理小组成员对各村集体资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以会计账为依据,账内账外相结合,全面进行清理。二是核查登记。各村清理小组将清理出的各类事项,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表格逐笔逐项的进行登记,特别是对有疑问的资源,各清理小组到实地勘察后予以登记,以确保登记事项的不重、不漏、不虚。在清理过程中全市共处理出纳库存的历史遗留条据535.01万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8起,挽回集体经济损失93万元。三是张榜公示。

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各村都召开了由监督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会议,对清理登记的三资逐笔逐项的进行核实,确保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各村三资核实小组组长负责将核实后的清理登记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四是尊重民意。公示后,各村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首先对全村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源、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现状及对已报废、损坏的资产、无法归还的债权、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无法收回债务等情况逐笔逐项进行通报,并进行表决,按照村民代表的意见对有关的三资情况进行处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其次是表决通过了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结果委托镇(处、区)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全市14个镇(处、区)清查核实登记工作从8月开始,共实核集体资产总额57929万元;资金存量5594.78万元;其中:现金410万元;银行存款5184.78万元;清理核实集体固定资产净值52334.22万元,(其中:在建工程1169.1万元;其他资产1015万元)在原账面资产总额18508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集体固定资产净值33826.22万元;核实集体资源总面积679150亩。减去已发经营权证的654495亩,集体四荒、林地、工商用地、水面等24655亩。为下一步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搭建管理平台,规范管理机制。一是办好试点抓示范。全省在黄梅召开会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到黄梅县进行了参观学习,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作为三资管理平台建设的示范点,派业务专班进驻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两个镇处高标准建起了三资管理平台。二是加强督办促平衡。8月11日,市委在高石碑镇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现场督办会,与会人员参观和学习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三资清查资料汇编、资产资源台账的设置、三资监管代理的管理制度、章程、操作程序以及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的操作程序。市委副书记张宗光同志在会上就三资清查后如何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充分发挥三资造血功能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就下段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三是统一标准上硬件。现场会议后,全市15个镇(处、区)按照现场会要求,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并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及流程图高规格的打印上墙,同时各地政府出资为两个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和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两个中心)落实了40㎡以上的服务厅和招投标室、添置了电子信息屏、电脑、打印机及相应的办公设施。四是规范程序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地在完成清产核资后,与镇(处、区)监管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及时办理了移交。实行台帐+附件管理模式,即建立三资代理台帐,全面反映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及营运状况,附上资产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招投标、合同等附件,并输入电脑,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对三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款、账物、账账、账据、账表五相符。五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集体采购,按照市制定的相关办法,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并由镇(处、区)纪委、监管代理中心和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实施,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促使集体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全市三资清查工作结束后,所有工作转入立账建制阶段,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依照《潜江市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潜办发【2009】111号)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潜江市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潜江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办法》和《潜江市农村集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经管局三家联合下文(潜纪发[2011]10、11、12号)文件。为了确保监管代理工作发挥作用,各地还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实行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一是统一交易平台;二是统一村级集体招标主体,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超过1000元以上、工程建设超过20000元以上、生产生活设施采购超过3000元以上、资产资源参股股份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提出招标投标申请,并履行民主决策审批手续,参与实施招投投标活动;三是统一招标投标程序;四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五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通过五个统一管理,确保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操作,实现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把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推向了另一个高层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今年8月23日我局再次组织部分经管站长到松滋市经管局参观学习。从规范化管理和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标投标上下功夫。自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以来共为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74件,标底总额756.1万元,中标总额1014.1万元,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58万元。其中资产处置24综,标底额175.4万元;中标额271万元,增收96万元。资源处置32综;面积6767.23亩。标底额244万元;中标额398.4万元,增收154.4万元。集体工程招标18综,标底额337万元;中标额329万元,节省资金7.6万元。有效的将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农村账务管理进行整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逐步规范有序,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按照省局要求,全市电脑软件于2011年10底更新为同步远方的新软件,逐步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的电算化、网络化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现了招标投标制,一些闲置资产资源得到盘活,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工程项目、集体采购的招标规范化管理,使其效益发挥最大化。为发展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动力。

1、村级资金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座收座支,大额现金使用与请款难按制度执行;村级资源不能收回管理;对资产、资源的价值评估和工程项目的预算等专业知识缺乏;对村不出资和自行购建的工程项目难管到位;资产资源登记不够精确;工程项目及招投标操作流程不够规范严谨。

2、办公场所缺乏独立性,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经费不足,岗位不足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3、三资监管平台和网络建设以及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还没有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有待完善的方面。一是新成立的泰丰办事处和广华办事处移民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个别地方三资清查还不够彻底;三是资产、资源造血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作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今后工作中要努力解决的事情。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xx镇委、镇政府迅速启动,经过近几个月的紧张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我们的主要作法如下:

镇委按照市统一要求,迅速组建专班,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xx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专班成立后,制定了实施方案。

镇委在x月xx日召开了全镇动员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村干部、部分群众代表、镇机关干部、相关部门干部。镇委书记、三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志作了动员报告,常务副镇长鄢池斌同志作了具体安排,由财管所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各村也召开了相应的群众大会进行动员。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据统计,全镇出宣传栏xx次,张贴标语xxx条,广播会xx次。

按照工作程序,各村专班扎实摸底,依据村会计账面“三资”明细资料,逐一核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登记表,组织专班进行资产、资源评估,通过群众代表签字,上报镇“三资”办公室。

镇三资办组织核实,办公室组织专班对各村反复上报的“三资”情况检查核实,切实做到了“三资”登记完整、清楚、准确。在此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将本村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采取公开栏,印发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公告。全镇组建专班,以片为单位,逐村、逐组核实,保证了“三资”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清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文明办、创建办的工作部署,我县广泛开展了清理与规范不文明户外广告和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洛阳市《关于清理乡村不规范标语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精神,成立了xx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延岭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素伟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及时传达洛创文指办(xx)20号文件和洛创文电(xx)35号文件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各乡镇制定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定工作内容,把整治重点范围放在县城区、乡镇所在地、示范村、主要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乡镇、村庄。对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居民门前、施工现场、公共场所、主要街道等重点责任区的综合整治。

二是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张挂标语横额、印发宣传单、编简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的重要意义。二是利用简报、工作提示函,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治理。通过大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整治氛围。

四是强化督查,限期整改。一是领导亲自抓督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延岭,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素伟亲自带领文明办、创建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督查指导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治,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成立由文明办、创建办、新农办、爱卫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多次对城区和各乡镇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1、个别乡镇、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

2、部门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分健全完善。

3、电线杆、路灯杆等公益设施上的小广告、小张贴清理不到位。

4、未经审批的涉医涉药、不雅广告清理不到位。

5、过多过滥墙体标语清理不到位。

6、一些陈旧、破损标语、对联、横幅清理不到位。下一步,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清理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户外广告和墙体标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的大事来抓,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的开展好集中整治和监管工作。

二、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把户外广告和墙体标语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县环境创优测评体系,列入创建文明村镇和“清洁家园行动”工作考评内容,凡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强化大局观念,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层层分解任务、目标量化、责任到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抓好集中清理和日常监管工作。

清理工作总结

这次“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集中清理、解决问题过程,从3月初到3月底结束,分自查、评议、座谈、点评和公示四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3月11日-3月15日)。

县直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围绕“一问责八清理”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个人自查、相互帮查、集中评查等方式,围绕专项行动开展,组织召开一次党组(扩大)会议和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认真查摆和剖析班子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评议阶段(3月15日-3月18日)。

围绕专项行动需要清理的主要问题,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机关干部、领导班子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注意从基层单位、服务对象、老同志、老领导等方面收集情况。

(三)座谈阶段(3月18日-3月24日)。

县直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扩大民主,组织县直各单位及乡镇政府机关干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通群众等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四)点评阶段(3月24日-3月29日)。

根据《曲阳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分口管理”原则,由分管领导开展点评工作,全面查找和深入分析在专项行动开展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要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促进部门自我评价、自我整改、自我完善。

(五)公示阶段(3月25日-3月31日)。

县直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将上述阶段的评定结果在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公布各个阶段进展情况和清理的问题,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二、组织领导。

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是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坚持高标准起步、高质量运转。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把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表率,特别是县直各牵头单位要抓住工作重点,每个阶段要有实施计划,每个环节要有整体考虑,单项工作要有具体安排,以精准有效的举措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突出亮点特色。要紧紧围绕工作主题和工作重点,在完成好《实施方案》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找准自身需要,突出特色、创新载体,实施好自选动作,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不求整齐划一、千篇一律。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发现、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学习专栏、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县电视台要开辟专题栏目,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对搞形式、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县委要公开曝光,切实把开展活动引向深入。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委督导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协调、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解决难点问题。对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快、工作实、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清理工作总结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教育系统“三清洁”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为将“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简称“三清洁”)专项活动有关工作任务转化为学校日常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成果,持续实现“天长蓝、树长绿、水长清、地长净”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进一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校园及周边环境,进一步完善务实管用的清洁校园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切实帮助解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重点难点问题,巩固深化“清洁乡村”活动成果,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乡村建设和美丽南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继续做好“三清洁”综合整治工作。

1、持续抓好“清洁校园”工作。

(1)遏制“脏乱差”反弹势头。按照“校校过关”标准,继续对所有农村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学校污水直排乱排、垃圾乱扔乱放、粪便乱排乱堆、杂物乱摆乱放等乱象反弹进行整治,不留卫生死角,不出现遗漏,通过对整治前后效果对比,强化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提升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成效。

(2)解决垃圾集运和处理难题。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行“学校无害化处理”、“校收校运校处理”、“校收校运村处理”、“校收村运镇处理”、“校收镇运片区处理”、“校收镇运县处理”等6种垃圾处理模式,有效破解农村学校垃圾处理难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实行垃圾分类减量化收集处理,对学校开放式垃圾池“二次污染”进行有效防治,近郊学校的垃圾及时搬运处置,偏远村屯学校垃圾就地填埋和焚烧处理的“二次污染”进行科学有效处理。

(3)继续推进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校建设。按照“校校过关”标准,结合“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分类后的村屯情况,对“清洁家园”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屯所在辖区学校进行升级改造,制定建设目标,统筹安排好建设资金,继续推进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学校建设。

2、持续抓好“清洁水源”工作。

(1)遏制脏臭反弹势头。按照“校校过关”标准,继续对所有农村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校内小溪流、池塘、沟渠水面漂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接注入重要饮用水源地及周边水体、水体黑臭,养殖污水直接注入小溪流、池塘、沟渠等现象进行整治,强化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提升水源治理成效。

(2)提升饮用水源保护能力。对所有获批复的乡镇学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按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要求,设置和完善防护设施和保护标识牌,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污染源头,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3)推进污水处理。持续推进对污水的有效处理,积极探索、科学指导,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农村中小学校水源净化、生活污水处理等难点问题。

(4)建立健全学校饮用水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

(5)广泛开展学生饮用水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广播、宣传板报、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饮用水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

3、配合当地村屯持续抓好“清洁田园”工作为有效遏制田园废弃物反弹势头,号召广大师生及家长不乱丢田园废弃物,协助所在村屯做好对田间地头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秧盘等进行全面整治,巩固提升田园治理成效。

(二)深入开展“清洁乡村”活动“三大会战”

1、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会战。

(1)推行“校收镇运县处理”模式。在离市区30公里以内的镇区和村屯学校,配合当地政府推行“校收—镇运—县(市)处理”垃圾处理模式,实现全城区各乡镇社区、建制村、主要交通干线“一环一带八轴”(快速环城高速公路环线;邕江及其支流带;南都、南百、南友、南北、南柳、南梧高速公路以及南梧大道、南宁至武鸣城市大道)沿线两侧学校、沿路沿河和景区周边学校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学校无垃圾乱倒现象。

(2)建设片区垃圾处理设施。在离市区30公里以上的乡镇和村屯学校,配合当地政府采取“校收—镇运—片区处理”垃圾处理模式,提高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域覆盖。

2、开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大会战。

结合学校、村屯道路硬化,加强污水排放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村屯学校埋设污水集中排放管道,实现雨污分流。有条件的村屯学校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池,对排放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解决污水横流问题。

3、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大会战。

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作风整顿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xx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行动,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五项制度”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学习制度。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xx月xx日成立以来,每周四下午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副科级以上干部会、全局作风整顿和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侯亮书记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住建厅苏蕴山厅长对全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动员会精神。在局大厅led显示屏上公示清理的内容、范围和方式,便于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工作。

调度制度。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科室、分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对策。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随时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局督导组也可以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协调会议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截止目前,已召开协调会2次。

报告制度。各科室、分局严格落实每周五16:00前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从xx月xx日开始,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周工作安排,向市专项办综合组和市督导第一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台账制度。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各科室、分局对20xx年以来建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等措施,坚持边清理、边解决,对清理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凡是能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目标和时限要求,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局督导小组对清理工作实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清理工作按照方案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联络制度。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市专项办综合组和市督导第一组的沟通联系,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成员作为联络员,保证上下协调联系无逢衔接、高效顺畅。同时,便于群众监督,在局机关门口设置举报箱,及时受理来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清理工作总结

xxxx按照县保密办的要求,对本镇涉密载体进行了自查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镇党委做到“四个到位”,保证了保密工作不存漏洞,为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措施有力,管理到位。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实现涉密载体清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并将清理工作纳入对单位、部门的目标考核,对清理不到位,日常工作中未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严格追究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清理工作总结

农村闲散宅基地按照县委、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腰站镇紧密联系实际,强化宣传,统筹安排,严格程序,注重结合,狠抓落实,农村闲散宅基地清理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xx年底,我镇47个村已有45个村完成了闲散宅基地的清理整治和统一承包,由于两村无闲散宅基地,100%完成了清理任务。共拆除不符合规划的房屋464间,去除乱种树木11.9万棵,收回闲散宅基地650亩,收取承包费68万元。清理一户多宅229处,全镇十年内可不再占用耕地安排宅基。清理村外闲散土地3116亩,拍卖资金150.2万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统一的思想,便没有统一的行动。因此,镇党委、政府首先从抓宣传统一思想入手,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通过宣传表明镇党委、政府坚决做好此项工作的决心和态度;通过宣传教育干部乘全县统一整治之东风,借势而为,强机而行;通过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认清形势,配合工作。

主要是开好“三个会”,落实“四项舆论措施”。“三个会”是指镇开好村组干部和包村工作组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召开干部会,统一思想,因村制宜制定方案;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研究、讨论整治方案。“四项舆论措施”:一是出动宣传车,镇统一安排两辆宣传车,逐村宣传;二是结合县府文件印制6000份明白纸,逐户发放;三是村村张贴标语,每村不少于5条;四是统一录制宣传磁带,各村利用广播早、中、晚三次进行播放。通过宣传,营造了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坚定了干部决心,赢得了群众的民心。

农村闲散宅基地集中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讨论整治意见。最终确定了“依靠文件、严格程序、示范引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依靠文件”指按照县府xx年31号文件中16条内容的规定,村村对照文件规定找问题,定措施。“严格程序”主要是严格七项程序: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各村按每10-15户推选一名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整治活动;三是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按照相关政策制定执行和收费的标准;四是实地丈量,掌握第一手数据和资料;五是张榜公示,群众认可;六是集中整治,对超占、乱占,清理收费;七是按照“两级管帐,一级管钱”财务管理制度,对各村所收资金专户储存,并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示范引导”指全镇11个工作组都要确定1个村庄,作为突破口,带头搞好整治,然后全面推开。真正做到了严格程序,群众参与,强化管理。由于工作程序环环相扣,落实政策有理有据,清理工作合情合理,全镇清理工作真正在三个重点环节上做到了“无震荡”,即拆除违规房屋无震荡,清理乱种树木无震荡,拍卖闲散土地无震荡。

整治活动的稳步推进,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镇党委、政府在引导上注重措施的落实。

一是靠上指导。11个工作组分别盯靠在村,现场帮助各村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树木、宅基等各类问题,大到国家政策,小到村庄长期发展,做好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林业、国土、城建、司法等部门全力配合,尤其是得到了县林业局、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等科局的大力支持。针对各村出现的问题,积极宣传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条不紊,现场解决。

三是党员干部带头。在处理树木和房屋拆迁工作中,机关干部、村班子成员和党员自己带头搞好配合,并主动做好自己亲戚、亲属的思想工作。东咸村村委会副主任咸立奎涉及五间房屋带头拆除,并积极做其他人员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四是加强调度、强化监督。多次召开各村支部书记调度会,流动现场会和工作组长汇报会,每天一报进度,三天一调度,切实做到有布署、有监督、有落实。

五是严格验收,制定长效机制。对完成清理任务的村实行申报制,组成专门验收组逐村进行验收,验收到每条街、每个胡同。对清理的闲散宅基、闲散土地,丈量核实,杜绝个别村庄走过场。同时,围绕本村实际村村制定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在农村闲散宅基清理过程中,切实做到“七个结合”。一是与落实村庄规划相结合,切实按村庄规划搞整治。二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清理“三大堆”,改善村容村貌,并充分利用闲散地在沼气建设上制定优惠政策。三是与产业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闲置场院、荒地引导群众搞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和民营小区建设。四是与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相结合,切实加强村级资金的管理,真正把“两级管帐一级管钱”制度落到实处。五是与农村民主政治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六是与打击农村邪恶势力相结合,对村内乱抢乱占、群众怨愤较大的痞霸分子坚决给予打击。七是与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相结合,通过工作检验干部,通过工作锻炼队伍,积极造就一支干事创业的农村干部队伍。通过做好结合文章,真正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通过拆除不符合规划房屋,顺直了大街,取直了胡同;通过去除乱种树木,平衡了群众心理,剔除了矛盾隐患;通过拍卖收取了资金,硬化街道,提高了群众生活水平,为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闲散土地的清理整治,建设养殖小区14个、加工小区11个。柳庄村结合闲散地清理,将村后、村南的闲散场院进行承包,规划为养殖小区,目前已有8家建设完毕。小白村通过清理闲散地,将个别农户挤占的地边地沿30余亩收归集体。把村南场院划定为养殖小区,公开拍卖,对村北场院,秋后集体植树,增加集体积累,从而消除了“生产道是公有,谁抢着谁就种”的乱抢现象。

通过清理重点解决了多年遗留的宅基上访、树荫遮地、土地纠纷等诸多问题。小李村因为宅基问题多年上访不断,曾多次到县、市写信上访,通过清理将多年未取直的胡同进行取直,解决了路不通、出行难的问题,整体工作进一步理顺。

清理闲散宅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改变了村庄的脏乱差现象。王双堂村将村内420处猪圈全部拆除,并用拍卖资金新硬化两条大街。解决了近40年的遗留问题。东韩村结合村内清理,投资7万元新修排水沟400多米,达到了路畅整洁的效果。

在清理过程中,全镇上下群策群力,互相协作,互相配合,拧成了一股绳,进一步树立了全镇一盘棋的思想。道路通了,胡同正了,群众的心气也顺了,老百姓真正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在清理闲散宅基过程中,镇包村工作组盯靠在村,督促进度;村组干部深入农户,做深入细致的工作。通过反复推敲方案,拓宽工作方式、方法和渠道,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通过干部扬正气、树威信,增强了干部的号召力,工作作风也明显转变。

在清理整治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了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民主管理制度,通过村务公开,张榜公示,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对推进全镇整体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尽管前期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距离县委、县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由于传统思想根深蒂固,部分群众的思想认识一时不好扭转,造成清理整治执行难;二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诸多方面,短时间内难以化解,彻底解决需要一定时日。下一步,我们计划将闲散地的清理整治写进村规民约,从而建立起长效机制,以约束村民的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促闲散地清理整治工作朝着更加完善、更加顺畅、更加合乎民意、更加有利于农村经济建设的方向发展。

清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xxx纠风办等七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的问题治理”,加强对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治理,遏制村级组织负担加重趋势,化解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20xx年我乡在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强化领导,明确目标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在我乡认真做好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我乡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排查清理的政策指导和对案件查处情况的检查督导,保障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20xx年全乡没有发生关于村级组织乱收费的事件和案件。

二、突出重点,集中排查

集中进行排查清理,通过查看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凭证、发票、帐簿,走访相关乡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向村级组织收费情况以及村级组织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排查,收集账单复印件等书面证据,并整理相关线索。重点清理的内容包括:1。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课外活动经费等的整顿工作;2。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中介组织)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包销相关费用,或以各种形式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会费等的专项整治工作;3。专项整治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4。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各地凡是违规出台向村级组织收费的文件一律撤销;凡是违规向村级组织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举一反三,抓好面上情况的整改。

三、加强协调,总结交流

在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来,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负责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农业、纠风、教育、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在工作中,及时掌握、报送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交流信息,推广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四、建立长效机制

收费的长效监管意见。严格按照省领导小组要求,建立“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以通过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制度体系,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1、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3、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4、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理财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1、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

(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

(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总会计职责。

(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

(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5、资金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

(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

(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

(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6、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7、村出纳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

(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

(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农村集体“三资”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谈些建议。

1、领导机构。“三资”管理体系由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调度、考核奖惩。

2、工作机构。以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为依托,组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农村集体资金账目、资产资源处置、物品采购等管理和监督,督促村级开展民主管理的财务公开。

3、监督机构。各村选举出“三资”管理小组,在“三资”的购建、处置、管理、公开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农村“三资”管理实际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度约束,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1、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收入管理制度。村级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必须统一使用农经部门专用的收款收据,否则不得入账。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开支事项发生后,必须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由主管领导及主任签字。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做好村集体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建立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要全面,公开时间要及时,公开方式多样化。

2、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物、账款、账表、账证相符。健全资产台账制度。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原始价值等,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评估制度。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要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经管理部门实施。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健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程序,明确资产名称、数量、用途以及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和价格,并报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3、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资源登记簿制度。对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源,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建立资源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资源对外承包、租赁应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建立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的管理,签订统一编号、统一文本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款存储、专款专用、专项审计。

1、发挥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积极引导民主理财小组依法行使民主理财职权,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资产发包和变卖、资产出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算决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建设项目招标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做到决策民主、信息公开。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作用,对“三资”管理进行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定期公开村务,设立村务公开意见箱,虚心接受和采纳群众的意见。

2、严格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与审核。

加强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审核单“五连签”制度,严防代签、冒签行为,对财务票据及招投标、采购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

3、加强区级职能部门检查监督。

区级农经部门每年要对村级财务进行例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突出审计重点,抓好群众敏感、焦点、难点经济事项的审计,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区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集中采购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属领导班子集体行为的,追究领导班子责任,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兰西县康荣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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