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监测工作方案解读(精选18篇)

时间:2023-11-26 19:43:29 作者:紫薇儿

工作方案是在工作进行中对任务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的一种书面材料。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份工作方案的参考,不妨看看下面为你整理的范文,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帮助。

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全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市环保局《关于督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尽快提高全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满足国控企业自行监测需要,特制定20xx年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20xx年市辖区内42家国家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等具备自行监测条件的企业自测技术人员2名以上。

请各国控企业于20xx年9月30日之前,将企业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上报至电子邮箱。

企业自行监测技术培训的范围为污染源监测。污染源监测项目包括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企业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要求开展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1.监测方案的编制(包括监测点位、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等);

2.水质及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4.实验室管理制度以及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授课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实际操作采取化验室现场操作培训与大气现场采样操作及现场指导培训方式进行。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监测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短临跟踪预测能力与水平,减轻地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我局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方案。

省2015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地震趋势意见中涉及我州部分县,尤其是2014年发生“11.22”康定6.3级和“11.25”康定5.8级地震,表明我州及邻区在2015年度地震活动水平增强的可能性较大,防灾减灾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地震短临跟踪工作。

以强化重点危险区震情短临跟踪为重点,以科学把握重点危险区及其周边异常和震情形势变化,为地震短临预测预报作出努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一)依据全省2015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重点危险区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减灾发〔2015〕3号)要求,我县在所划定的重点危险区内,因此必须加强地震微观、宏观监测工作。

(二)严格震情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切实搞好防灾减灾局现有通讯工具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震情监测、地震应急信息传送畅通。

(三)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15年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有人做事,有条件做事。

地震短临跟踪工作要在州防灾减灾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防灾减灾局成立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县防灾减灾局局长

县防灾减灾局副局长

县防灾减灾局工作人员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

按照省地震局、州防灾减灾局对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重大问题;开展地震短临跟踪监测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强化地震监测,捕捉地震前的各种微观、宏观异常现象,充分有效地分析异常特征,为上级防灾减灾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时准确地作出地震短临预报提供依据。

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对未按规定速报和上报的要追究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地下水、动物、气象等宏观异常信息的捕捉、收集、上报与核实工作。县防灾减灾局将根据上报的宏观异常情况及时的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分析意见,并写出宏观异常情况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

综合各种地震宏观、微观异常情况,坚持震情会商制度,按时将会商意见速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若出现明显异常或发生紧急震情,要随时进行会商或紧急会商,并将会商意见迅速上报。加强与周边地区防灾减灾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行信息互通,资料互补。根据地震活动发展趋势和地震学指标的演化程度,若短临异常相对集中出现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提交观测报告。

根据全省2015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及邻区地震危险区”的划分范围,抓好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力争为短临跟踪监测和短临震情分析预测取得实效性作出努力。

(一)在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全县日常监测与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现有地震监测台点的管理,为短临震情监测和分析预测提供连续、可靠的监测资料,安装有“地震烈度仪”的乡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

(三)规范报送程序,做好观测数据登记、报送和材料归档工作。按照各乡镇及时将监测的地震宏微观异常情况报县防灾减灾局,再由县防灾减灾局报州防灾减灾局的程序进行。同时,乡镇和县防灾减灾局要做好数据资料登记、保存和归档。

(四)密切跟踪监测宏微观异常。严格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省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州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做到异常落实不过夜。无论任何时间,只要发现宏、微观异常,必须及时上报州防灾减灾局,并派人员进行核实。其中,一般宏微观异常由所在县防灾减灾局进行核实,以电话和书面材料两种方式上报州防灾减灾局。重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派员和县防灾减灾局一起进行核实,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省地震局。特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请求省地震局派专家联合进行调查核实。

(五)加强震情分析预测工作。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加强与州防灾减灾局和周边县防灾减灾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及时交换异常信息。

(一)根据震情发展变化情况及经费情况,对本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可作临时调整。

(二)本方案经地震短临跟踪监测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

监测工作方案

20xx年我市例行监测任务量为,快速检测法监测蔬菜样品23076个(其中市本级每月监测104个、县区级每个监测单位每月监测107个)、色谱检测法监测650个样品(其中市本级检测中心监测600个、全州县检测站监测50个)。

2、乡镇监测

我市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每年监测样品总数500个(每月监测不少于40个,月平均41.67个)。135个乡镇共计监测67500个,详见附件1。

3、农贸市场检测

全年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蔬菜样品1053100个,详见附件2。

1、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检测任务计划要认真研究,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做好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我市检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xx〕5号)”,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区)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

3、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资料整理。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反映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影像资料,做好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样品数据的原始记录并妥善归档保存。

4、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严格报送程序。桂农业办发〔20xx〕5号要求,承担例行检测任务的市、县(区)各检测机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应在8小时内反馈结受检单位,并通知当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农业厅(书面报告格式见桂农业办发〔20xx〕5号附件5)。乡镇监管服务站要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县级农业部门。

6、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农业局领导要加强对所属检测单位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在20xx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例行监测单位和农贸市场检测室工作情况的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防返贫监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会议关于“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现就我镇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认真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数据信息共享,组织扶贫工作队、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

对照2019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参照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结果,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再次予以确认,并由镇扶贫工作站上报市级备案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

驻村工作队、村居包片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

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利用2019年一般农户分类定级成果,对一般农户进行再排查,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范围。

(一)。

建立监测管理系统。依托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各村(社区)要按照系统设置的其他指标,客观真实地收集相关数据并及时汇报给镇扶贫工作站。

(二)开展监测预警。

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收集并上报镇扶贫工作站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各部门根据市扶贫办反馈的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强化过程管控。

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镇审查、市县审核、省级备案的程序,申请在省办返贫预警监测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镇审查并汇总填报、市县审核后,申请在省办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

(―)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并上报,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建立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利用好政策补丁和镇慈善关爱基金库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镇扶贫工作站加强审查审核,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落实村居包片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定期走访,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一是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优先落实社保兜底等政策。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帮助落实保障边缘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和镇村救急难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一)。

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

加强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暗访等方式,加强工作推进。指导各村居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将严肃问责。

(三)改进工作作风。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

注重工作实效;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

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全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市环保局《关于督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尽快提高全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满足国控企业自行监测需要,特制定20xx年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20xx年市辖区内42家国家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等具备自行监测条件的企业自测技术人员2名以上。

请各国控企业于20xx年9月30日之前,将企业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上报至电子邮箱。

企业自行监测技术培训的范围为污染源监测。污染源监测项目包括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企业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要求开展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1、监测方案的编制(包括监测点位、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等);

2、水质及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4、实验室管理制度以及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授课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实际操作采取化验室现场操作培训与大气现场采样操作及现场指导培训方式进行。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目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区一医院)全年收集报送病例信息不少于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必须100%上报。

1、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及异常病例监测、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部分内容(监测责任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对所有发现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报告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卫生监督:包括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进行监督,由区卫生监督所对区疾控中心和区一医院履行监测职责、开展监测工作、报送监测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监测和报告责任。

我区哨点医院为区一医院,区疾控中心为哨点疾控。

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样品采集后到实验室检测不得超过15天。

区疾控中心已取得相关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能够承担依法出证法律责任。

区一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和标本采集、信息与标本(或菌株)报送。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标本实验室检测和信息网络报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监测工作手册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报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由区一医院向区疾控中心报送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和待测标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由医疗机构和区疾控中心负责报告。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重点协调、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核实报告;负责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相关组织机构。

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食品安全保障经费”安排,按照任务带经费的形式,专项资金用于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工作必需的业务、培训支持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

食品安全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有庆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有庆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九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有庆”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统计文化是统计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种行业文化,渗透于统计人员工作、学习、生活各个领域,是统计事业发展的软实力,是激励统计人员锐意进取的精神支撑。为进一步拓展和丰富统计文化建设活动内容,促进和谐统计、和谐机关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素质,增强凝聚力、创造力,推动全区统计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全面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秉承“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以打造“四型统计”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主线,充分发挥统计文化建设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和约束功能,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统计干部职工全面发展,不断增强全系统的执行力和创造力。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在统计文化建设中凝聚、尊重、关心、依靠统计人,用统计文化激励人、鼓舞人。

2、全员参与原则。要提高统计人员的全员参与度,依靠统计人的广泛参与,保持统计文化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3、服务发展原则。统计文化建设要围绕统计工作中心,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4、结合实际的原则。要提倡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注重实效,要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紧密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三、主要内容。

(一)硬件建设。

1、文化长廊建设。

在办公走廊设立反映统计局服务理念、行为理念、精神风貌和崇高追求的展示板。征集反映以上理念的名人名言、警示警句、励志语录,审查定稿后在走廊、会议室等场所展示。

(1)走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工作服务理念、各项工作开展宣传图片。

(2)会议室:悬挂古今中外关于学习、奋进、创新、责任、廉政、作风等名言警句。

2、办公室环境建设。

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便利的办公环境,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形象,开展办公环境评比活动。

(1)整顿办公室环境。门窗、墙面、地面干净,桌椅、电脑清洁无尘,室内无卫生死角,办公桌面整洁,用具摆放有序,墙面悬挂本科室工作职责。

(2)良好的仪表及礼仪。讲究个人卫生,衣着干净得体,待人接物亲切友好,使用普通话,讲文明讲礼貌。

(3)和谐的工作氛围。每一个人都要具有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热情,形成一种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和谐工作氛围。

(二)文化建设。

1、着力提升素质,打造“修养型”统计。

一是提升职业道德修养。要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统计职业道德,引导全区统计工作者牢固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求真务实的职业操守;加强爱岗敬业教育,通过统计工作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中所取得的成果和社会认可上来加强统计人对统计工作的热爱,激励全区统计工作者更加积极地投身于统计事业,乐为统计作奉献,上下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以和谐的统计氛围,促进全区统计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二是提升思想文化素质。要在系统上下逐步形成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常学习、常换脑、常提高”的浓厚氛围,实现由学习创新、思维创新到工作创新的飞跃。加强学习,不仅要注重党的方针政策理论、统计基础理论、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还要加强领导行为艺术、社会学、经济学、哲学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等各方面的学习,来进一步提高洞悉事物能力、思维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将统计队伍打造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2、整合统计资源,打造“权威型”统计。

一是强化统计能力建设。要加强技能培训,重点围绕统计业务知识、数理统计原理、分析信息撰写、公文写作等方面开展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办公自动化等信息技术的培训,以适应信息技术时代的要求;要搭建交流平台,开设“统计讲坛”、“业务讲座”、“一岗双责”等业务交流平台,轮流登坛开讲,强化业务交流,促进综合业务能力的提升;要加强统计交流,跳出统计看统计,“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组织全局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取经,每年组织一次全系统优秀统计分析评选活动,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学者现场辅导,现场点评,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是夯实统计基础建设。要以统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统计局、站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方法,健全统计基础管理,稳步推进全区统计管理工作制度化、统计业务流程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人员专业化和统计手段现代化;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工作,并及时关注、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打牢统计根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努力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是强化法制宣传保障。要树立实事求是的理念,筑牢“依法统计,不出假数”的思想防线,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履行统计法定义务;要加大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工作的宣传力度,赢得统计调查对象的支持和理解,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可靠;要大力推行阳光统计,将统计行政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建立完备的统计数据发布制度、公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等,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代表零距离接触数据生产的过程,接受大家的监督、质询,消除社会层面对统计数据的质疑、误解、误读、误判。

3、丰富活动载体,打造“活力型”统计。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促进团队更加奋进。利用“世界统计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展示统计的服务宗旨、诚信理念、统计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地方发展成就;组织开展“同级比先进、同岗比贡献”、“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等活动,促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我的职业、我的.幸福”座谈、演讲系列活动,畅谈对职业观、幸福观的理解和认识,在工作中充分实现自我价值。

二是开展联创联谊活动,促进团队更加和谐。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九九重阳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关爱活动,提高机关的向心力和战斗力;结合党建工作,定期开展联创共建活动,深入基层、社区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及时为基层群众送去精神食粮,为社区的发展建设出谋划策,实现机关、社区的共同发展。

三是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团队更加团结。充分发挥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统计技能大赛、乒乓球、羽毛球、书画、摄影比赛等文体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陶冶干部职工的情操,激发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努力营造团结活泼、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和心齐、气顺、劲足的工作环境。

4、紧跟发展需求,打造“服务型”统计。

一是开展“需求式”服务。即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需要什么,就及时提供什么。要善于从政府报告、财经新闻、统计报表、百姓日常谈话中捕捉到热点和焦点问题,并加以分析判断,致力于做到“市场经济发展到哪里,统计就反映到哪里;党政领导决策到哪里,统计就服务到哪里”,继续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月”活动,准确把握好领导要求和公众需求。

二是开展“提醒式”服务。即及时把握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脉搏,主动搜集整理分析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焦点、热点问题,提供预测、预警。构建统计快报、统计专报、统计月报、统计分析、专项调查等各种服务载体,形成统计信息分析的层次和服务的梯次,超前预警分析,提高服务的质量。

三是开展“监督式”服务。即及时追踪经济运行和动态趋势,分析解决问题,查找和分析问题的根源及影响因素,并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优化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统计的监测、评价、监督职能,客观公正的评价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推动海陵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开展“鼓舞式”服务。即提供和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经济增长的亮点,鼓舞信心,扩大成果。每月公布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半年度、年度、五年等具有代表性的阶段系列分析的形式,及时发布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亮点、新变化,用数字鼓舞人心,用成果凝聚人心。

四、具体要求。

成立统计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行文化活动项目负责制,即由局每个科室至少承办1期统计文化活动,从项目的申报、实施、宣传到资料归档,实施“一揽子”负责制。要优化活动形式,注重痕迹管理,完善考评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项目组的指导、督促、后勤保障等工作。

优化活动形式。坚持立足自身与开门办活动并举,邀请部分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突出的区、镇(街)统计部门同志或辅助调查员参与专题讲座,倾听基层心声;邀请相关部门共同承办或参与部分统计文化活动,不断提高统计文化活动参与度。

注重痕迹管理。以项目组为责任单位,做好各期活动台账记录,每项活动结束后1周内将台账资料报送统计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目组根据自身活动的流程,保存资料、完善记录,促进项目管理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加大宣传力度。借助中国海陵网、海陵统计信息网等网站,大力宣传统计文化建设活动新进展和新成果,不断扩大海陵统计文化建设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完善考评管理。年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工作,考评对象为活动项目组,考评年度为1月1日至月31日,考评活动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活动出勤率、学习笔记、资料上报、方案上报、活动效果、活动实绩、完成时效、资料归档等,考评结果纳入局各科室绩效管理考核。

病媒监测工作计划方案

根据市爱卫会安排,为了认真做好2014年我校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控治因“四害”传播的疾病发生和流行,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治定2014年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如下:

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为目标,采取以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治,全方位开展消杀,责任到人,保证资料设施完备,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落实病媒生物防治负责人,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安排落实好消杀灭鼠等工作,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

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中,坚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突击行动与经常性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一)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制定除“四害”工作计划,充分运用黑板报、宣传窗、阅报栏等媒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改善职工工作环境,维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二)积极开展防治工作。

1、认真组织好春秋两季大规模灭鼠活动和夏季灭“三害”活动。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投药。

2、坚持每日一次的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坚持每月一次大扫除,剔除卫生死角。

4、完善排水系统,平整坑洼、清除办公楼内外的各类积水。

5、切实做好单位内外环境、库房的杂物清理工作,消灭“四害”栖息场所。

1、1-2月份开展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杀越冬蚊蝇为重点的冬春爱国卫生活动。

2、3月份做好春季灭鼠的准备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准备药械。

3、4月份爱国卫生月期间,组织开展春季灭鼠、灭蟑活动。

4、5月份做好夏季蚊、蝇、蟑螂消杀准备工作,成立消杀队伍,组织技术培训,落实消杀药物、器械。

(一)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由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

(二)层层落实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责任制,一定要把除“四害”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落实好除“四害”专业人员,科学灭鼠,严禁随意购置灭鼠毒饵或使用急性鼠药,保证灭鼠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实施过程的安全性。

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20,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加快畜牧业科技进步为重点,以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全面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强化科技,力促“三保”(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着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着力强化监测预警调控,着力加强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稳定发展畜牧业生产。

1.稳定生猪生产。落实中央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完善调控预案,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扶持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养殖场户搞好饲养管理。

2.扶持牛羊肉生产。深入研究牛羊肉生产的限制因素,加大协调力度,争取牛羊生产的扶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农牧区和南方草地的'优势,着力保护基础生产能力,推进规模养殖和加强技术服务,促进牛羊生产加快恢复发展。

3.提升奶业生产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奶牛品种改良,鼓励企业建设稳定可控的奶源基地,转变奶业生产方式;加快青年公牛后裔测定步伐,提高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水平;扶持奶农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奶农组织化程度。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支持建设50万亩高产优质苜蓿基地,加大苜蓿生产加工机械购置补贴支持力度,落实苜蓿良种补贴政策,推进草畜配套,提升奶业整体素质。

4.继续抓好生产监测和预警。继续强化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适时提出启动生猪调控响应机制建议,稳定生产,防止价格出现大的波动;在100个养羊大县开展生产监测,密切跟踪生产发展动态,指导生产加快恢复。

5.加强生产形势分析和信息服务。分别召开半年和年度全国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会,召开全国饲料行业形势分析会,定期做好牧情快报报送和监测信息发布,试行定期开展畜牧业经济运行分析并发布有关报告。

6.继续强化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完善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灾情调度系统,协调做好受灾地区的灾害救助工作。

二、推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

7.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深入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好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继续遴选1000个国家级示范场;强化已挂牌示范场监管,完善示范场生产信息数据库,落实地方责任,淘汰不合格示范场;加强标准化示范场的宣传,总结推广各地推进适度规模养殖的有效模式,突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组织召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现场会;组织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8.大力推进建设现代草原畜牧业。支持适宜地区大力开展人工种草,推广根瘤菌拌种技术,继续开展草原保护建设科技综合示范区建设,印发《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和科学饲养技术手册》,提高草原畜牧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内蒙古及其周边牧区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示范工程、新疆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青藏高原牧区特色畜牧业发展示范工程及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等规划。

三、建立现代畜禽种业。

9.组织实施遗传改良计划。继续实施生猪和奶牛遗传改良计划,指导核心育种场规范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工作,推进遗传物质交流;抓紧制定并实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制订蛋鸡遗传改良计划,组织起草肉羊遗传改良计划。

10.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召开项目启动会,部署项目实施工作;开展生猪、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制作羊和牦牛良补项目工作管理光盘,组织开展项目督导检查。

11.加大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对种畜禽场监管,完善种畜禽管理平台,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加大畜禽资源保护力度,完善国家级场区库保种机制。

四、加快建设现代饲料生产体系。

12.做好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工作。修订并公布实施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审定、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等配套规章,推进与新条例同步实施;组织召开全国饲料工作会议,部署《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各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13.加强饲料行政许可培训与检查。按新的准入条件严把饲料生产准入关。组织开展获证饲料生产企业大检查行动,做好现有持证企业集中换证工作;扩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点范围,推行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重点清查拆包分装行为,督促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制度;加强秸秆养畜项目管理,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

五、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4.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执法。继续组织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饲料中未知风险物质排查和质量安全风险评价;制定公布《饲料原料目录》,修订《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打击饲料生产中滥用非饲用物质的行为;组织各地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使法律观念深入每一个企业和养殖场户。

15.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巩固奶业整顿和振兴成果,完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的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实施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禁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对分布偏远、设施落后、管理松散、水平较低的生鲜乳收购站,重点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16.坚决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做好“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缴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饲料环节重点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养殖环节重点督促完善养殖档案、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活畜出栏抽检制度,收购贩运环节重点推行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探索建立经纪人管理制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完善跨省案件协查机制、涉嫌犯罪移送机制和信息通报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加强草原保护建设。

17.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认真总结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实施草原补奖政策的经验,指导地方制定补奖机制年度实施方案,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规范动态管理;积极协调,争取将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草原补奖机制实施范围。

18.加大推进草原承包工作力度。按照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草原承包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进一步推进草原承包的指导性意见,分区、分类深化草原承包工作,争取将牧区半牧区县可利用草原全部承包到户。

19.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和游牧民定居工程,推动启动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南方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加强草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推动启动牧区草原防灾减灾工程,加强草原火灾防控和草原鼠虫害、毒害草治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20.加大草原管护力度。加强农牧民和基层草原管护员培训,强化草原监理机构执法条件和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征占用、乱开滥挖等破坏草原、损害牧民合法利益的行为,加大对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的监督检查力度。

七、大力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

21.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召开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组织做好11个首席科学家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体系综合试验站调研,推动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与技术推广对接;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养殖户的培训,为提升产业发展技术水平奠定基础。

22.推进畜牧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

病媒监测工作计划方案

始终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杀灭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坚持专业队伍防制与群众防治相结合,突击防制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传,调动师生的积极性,落实科学除害,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以内。

1.防制范围: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室内外环境。

2.防制重点:学生食堂、下水道、宿舍、厕所、绿地等。

1.重点做好孳生地治理工作。

彻底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消除四害繁殖、生存环境是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减少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根本保证。各学校、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彻底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切实落实“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工作要求,从源头上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

2.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杀灭活动。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单位要深刻认识病媒生物防制是预防夏秋季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对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巩固创卫成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人员、经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抓好本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发动师生,群防群治。要充分发动师生,向师生宣传病媒生物对师生身体健康的危害,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认识病媒生物防制的重要意义,学会并掌握科学的除害方法,增强师生杀灭意识,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

3.统一行动,务求实效。各校要认真落实防制措施,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集中灭鼠必须统一药物,统一时间,全部覆盖,不留死角。

4.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每次集中杀灭活动用药须采用区爱卫办统一提供的药品,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药物。操作人员要有安全防护意识,实施杀灭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鼠药要放置在毒饵盒内,并设有警视标志,为确保学生安全,要求操作人员晚上投药早上取药。

监测工作方案

20__年我市例行监测任务量为,快速检测法监测蔬菜样品23076个(其中市本级每月监测104个、县区级每个监测单位每月监测107个)、色谱检测法监测650个样品(其中市本级检测中心监测600个、全州县检测站监测50个)。

2、乡镇监测。

我市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每年监测样品总数500个(每月监测不少于40个,月平均41.67个)。135个乡镇共计监测67500个,详见附件1。

3、农贸市场检测。

全年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蔬菜样品1053100个,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检测任务计划要认真研究,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做好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我市检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全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__〕5号)”,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区)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于20__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

3、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资料整理。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反映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影像资料,做好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样品数据的原始记录并妥善归档保存。

4、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严格报送程序。桂农业办发〔20__〕5号要求,承担例行检测任务的市、县(区)各检测机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应在8小时内反馈结受检单位,并通知当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农业厅(书面报告格式见桂农业办发〔20__〕5号附件5)。乡镇监管服务站要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县级农业部门。

6、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农业局领导要加强对所属检测单位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在20__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例行监测单位和农贸市场检测室工作情况的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防返贫监测工作方案范文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增强监测的时效性,提高监测效率,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完善全市畜牧业生产和市场供应动态监测及分析预警体系。在强化畜牧生产季报、生产及专业年报监测的基础上,对生猪生产实施重点监测;充实和完善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监测点;执行农业部“百场(厂)千村万户”监测计划,对畜禽生产样本村和样本户开展定点动态监测,确保及时掌握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变化情况。

二、主要监测范围和内容。

采取“全面监测+重点监测+固定监测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从区(市)县、村、农户等不同层次开展监测。在监测周期上兼顾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周度、日度等不同时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一)畜禽生产年度和季度全面监测。切实强化《畜牧业生产和畜牧兽医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系统完整的反映全市畜牧业生产的动态变化。畜牧业生产季报、生产及专业年报数据实施全面统计,由各地畜牧部门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季报报送时限:各区(市)县于季末当月15号前将本地汇总数据上报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农经站),并于下个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将本地数据填报至农业部统计软件,由市农经站审核汇总后报省畜牧食品局。年报报送时限:各区(市)县于次年1月5日前上报本年生产及专业报表的汇总数据,由市农经站审核汇总后报省畜牧食品局。

(二)定点调查县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监测日报(周报)定点调查县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统计人员每个工作日上午到指定集贸市场采集相应畜产品价格信息,于当日12点前通过省畜牧统计软件实行网络报送。如果由于网络原因无法报送,通过传真、电话等形式(以下同)报送至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三)畜禽生产和效益固定监测月报。

1、60个固定监测村畜禽生产监测。在全市生猪、鸡蛋、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区(市)县选取行60个政村作为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村级信息测报员每月25日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于当月末一日前(如果最末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2、60个固定监测户畜禽生产与效益监测。在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中,选取180户农户作为畜禽生产与效益监测农户。村级信息测报员每月25日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于当月末一日前(如果最末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四)55个畜禽饲料规模固定监测半年报。在全市生猪、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区(市)县中,选取55个行政村作为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村级信息测报员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分别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如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一)畜产品和饲料价格监测点。

畜禽产品价格监测县选择本地交易量较大或交易集中的1个农贸市场作为畜禽产品价格信息采集点。

(二)生猪生产固定监测点。

1、生猪生产固定监测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我市5个生猪生产区(市)县和非主产县作为固定监测区(市)县。

2、生猪生产固定监测村的选取。对我市5个生猪生产监测区(市)县所有行政村20xx年末生猪出栏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每个区(市)县选取10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5个区(市)县共选取50个定点监测村。

3、生猪生产固定监测户的选取。根据全市生猪养殖规模情况,确定生猪出栏量500头以上、500-50头、50头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定点监测村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50个监测点共150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测户。

(三)蛋鸡生产固定监测点。

1、蛋鸡生产固定监测区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市作为固定监测县。

2、蛋鸡生产固定监测村。对市所有行政村20xx年禽蛋产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3、蛋鸡生产固定监测户。根据全市蛋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蛋鸡存栏量5000只以上、5000-3000只、3000只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固定监测村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市共15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测户。

(四)肉鸡生产固定监测点。

1、肉鸡生产固定监测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大邑县作为固定监测县。

2、肉鸡生产固定监测村。对大邑县所有行政村20xx年平均禽肉产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3、肉鸡生产固定监测户。根据全市肉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肉鸡出栏量6000只以上、6000-3000只、3000只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固定监测村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市共15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测户。

五、监测数据核查和形式分析。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准确把握生产形式变化,建立固定监测点数据核查制度。市农业委员会每年将对全市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核查,各区(市)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管理,每季度至少要开展1次自查工作,保证年内对本区(市)县所有的监测点全部开展实地核查。在市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农业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数据核查结果将作为监测点淘汰轮换的重要依据,并与第二年的监测经费及有关项目安排挂钩。各区(市)县要建立生产形式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数据,分别对畜牧业生产形势跟踪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与年报一并报市农经站,作为季报和年终考核评比依据。

六、组织实施。

市农委作为全市畜牧生产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畜禽统计监测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组织统计人员培训;组织数据核查和形式会商;组织临时性和基础性的调查研究。市农经站将作为畜牧统计部门,负责全面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固定监测点监测工作的组织和事实,包括组织区(市)县以下统计人员和村级信息测报员的培训,组织和督促村级信息测报员的调查工作,监测数据的汇总上报,配合做好数据核查,开展形势分析和会商,及时报告畜牧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核酸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输入防范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xx]98号)和《关于落实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xx]10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等工作人员重点人群(以下称“重点人群”),重点人员要做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输入防范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xx]98号)文件执行。

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愿检尽检。

配合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黄花机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特别是继续做好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摸排工作,并按照之前规定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人自费核酸检测的宣传,确保有需求检测对象能及时检测。

(1)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实行实时采样检测。

(2)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实行实时采样检测。

(3)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个人,可到自费检测点自行实时检测。

按照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20xx]21号)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费长沙市统一按160元/人次标准收取,最新收费标准以上级文件为准。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属于医保对象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医保对象的由县财政承担。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黄码人员检测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农牧发[]15号)和省畜牧食品局《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省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畜食函[]4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适时调控生产,科学指导经营,促进生猪等畜禽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增强监测的时效性,提高监测效率,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完善全市畜牧业生产和市场供应动态监测及分析预警体系。在强化畜牧生产季报、生产及专业年报监测的基础上,对生猪生产实施重点监测;充实和完善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监测点;执行农业部“百场(厂)千村万户”监测计划,对畜禽生产样本村和样本户开展定点动态监测,确保及时掌握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变化情况。

二、主要监测范围和内容。

采取“全面监测+重点监测+固定监测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从区(市)县、村、农户等不同层次开展监测。在监测周期上兼顾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周度、日度等不同时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一)畜禽生产年度和季度全面监测。

切实强化《畜牧业生产和畜牧兽医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系统完整的反映全市畜牧业生产的动态变化。

畜牧业生产季报、生产及专业年报数据实施全面统计,由各地畜牧部门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季报报送时限:各区(市)县于季末当月15号前将本地汇总数据上报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农经站),并于下个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将本地数据填报至农业部统计软件,由市农经站审核汇总后报省畜牧食品局。

年报报送时限:各区(市)县于次年1月5日前上报本年生产及专业报表的汇总数据,由市农经站审核汇总后报省畜牧食品局。

(二)定点调查县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监测日报(周报)。

定点调查县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统计人员每个工作日上午到指定集贸市场采集相应畜产品价格信息,于当日12点前通过省畜牧统计软件实行网络报送。如果由于网络原因无法报送,通过传真、电话()等形式(以下同)报送至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三)畜禽生产和效益固定监测月报。

1、60个固定监测村畜禽生产监测。

在全市生猪、鸡蛋、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区(市)县选取行60个政村作为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村级信息测报员每月25日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于当月末一日前(如果最末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2、60个固定监测户畜禽生产与效益监测。

在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中,选取180户农户作为畜禽生产与效益监测农户。村级信息测报员每月25日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于当月末一日前(如果最末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四)55个畜禽饲料规模固定监测半年报。

在全市生猪、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区(市)县中,选取55个行政村作为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村级信息测报员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分别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如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一)畜产品和饲料价格监测点。

畜禽产品价格监测县选择本地交易量较大或交易集中的1个农贸市场作为畜禽产品价格信息采集点。

(二)生猪生产固定监测点。

1、生猪生产固定监测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我市5个生猪生产区(市)县和非主产县作为固定监测区(市)县。

2、生猪生产固定监测村的选取。对我市5个生猪生产监测区(市)县所有行政村末生猪出栏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每个区(市)县选取10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5个区(市)县共选取50个定点监测村。

3、生猪生产固定监测户的选取。根据全市生猪养殖规模情况,确定生猪出栏量500头以上、500-50头、50头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定点监测村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50个监测点共150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测户。

(三)蛋鸡生产固定监测点。

1、蛋鸡生产固定监测区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市作为固定监测县。

2、蛋鸡生产固定监测村。对市所有行政村20禽蛋产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3、蛋鸡生产固定监测户。根据全市蛋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蛋鸡存栏量5000只以上、5000-3000只、3000只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固定监测村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市共15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测户。

(四)肉鸡生产固定监测点。

1、肉鸡生产固定监测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大邑县作为固定监测县。

2、肉鸡生产固定监测村。对大邑县所有行政村年平均禽肉产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3、肉鸡生产固定监测户。根据全市肉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肉鸡出栏量6000只以上、6000-3000只、3000只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固定监测村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市共15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测户。

五、监测数据核查和形式分析。

保证年内对本区(市)县所有的监测点全部开展实地核查。在市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农业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数据核查结果将作为监测点淘汰轮换的重要依据并与第二年的监测经费及有关项目安排挂钩。

各区(市)县要建立生产形式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数据,分别对畜牧业生产形势跟踪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与年报一并报市农经站,作为季报和年终考核评比依据。

六、组织实施。

市农委作为全市畜牧生产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畜禽统计监测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组织统计人员培训;组织数据核查和形式会商;组织临时性和基础性的调查研究。

市农经站将作为畜牧统计部门,负责全面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固定监测点监测工作的组织和事实,包括组织区(市)县以下统计人员和村级信息测报员的培训,组织和督促村级信息测报员的调查工作,监测数据的汇总上报,配合做好数据核查,开展形势分析和会商,及时报告畜牧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畜牧业各项工作,我部畜牧业司制定了《2012年畜牧业工作要点》(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核酸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排查漏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防指〔20xx〕14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更加快速、准确检测筛查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从源头切断“传染源”,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疾控、医疗机构建设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pcr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对本级疾控、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对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采取新建、改造实验室用房,配备相关检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6月30日前每个县(区)均要建成1个以上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

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具备达到二级生物安全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pcr实验室的基本开设条件,尽快形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对医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每个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具备pcr上岗资格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核酸采样和检测结果的准确。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政策解读,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等内容培训,全面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能。

各县(区)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xx〕156号)要求,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做到本地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血液或血清标本、便标本的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xx〕70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科学、安全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并严格做好检测剩余样本的安全处理,杜绝出现病毒从实验室泄露,造成二次感染的情况发生。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需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含基因测序和染色体芯片技术)的,必须向广西临床检验中心提出申请,在该中心“下载”专区栏下载、填报《广西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广西临床检验中心邮箱:xxxxxx@和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体改科邮箱:xxxxxx@。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导则》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审核合格后,医疗机构持《广西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表》,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一)检测的对象范围。各县(区)在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开展其他人群的检测工作,做到“愿检尽检”。“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为:

1.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7.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

(二)检测机构及费用。检测机构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后续新增的本市医疗机构。其中,第1、2、6、7类人员由属地疾控中心负责采样、检测,暂无条件的县(区)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第3、4、5类人员由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采样并由本级具备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其他人群由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主联系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其中“应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防返贫监测工作方案范文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脱贫领〔2020〕xx号)文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实施镇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一)脱贫监测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由“四大专项行动”排查出的拟监测对象,分析产生风险原因,进行专项帮扶。

四、监测方式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由相关行业部门到镇再到村级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镇确定拟监测对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将此次“两不愁三保障”再排查发现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反馈名单),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后,将比对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站办室所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

镇纪委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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