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20篇)

时间:2023-12-05 15:00:02 作者:HT书生

工作方案是一种详细规划和安排工作任务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以下是一份优秀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通过学习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如何编写一个高质量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国庆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国庆纪念前夕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稳定。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至10月10日,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1日—9月3日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管阶段;

第二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为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阶段。

1、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严格禁止非营运车辆在乡村道路上从事客运业务。国庆期间,严禁组织中小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旅行。禁止任何单位组织职工公车集体外出旅游,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车辆超载、超限;要按规定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

2、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管。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各种文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大型文体活动须报县政府审批,并报镇政府备案。公安派出所要做好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是加强青潭采石场的现场监控,防止山体坍塌事故发生。同时,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矿行为,严防各类非法采矿事故的发生。

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镇安全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企业生产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各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操作守则,严禁违规操作,并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5、加强对易爆物品、中小学校、特种设备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违纪导致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澡下镇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广泛宣传。各村、各单位及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努力营造“查隐患,保安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三)加强值班。各地、各单位每天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落实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镇主要领导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四)明确责任,严格追究责任。实施安全事故隐患专人负责制。按班子成员分工和挂点企业,明确责任人,具体如下:

1、企业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由温华萍负责。

2、交通安全由揭起勇负责。

3、地质灾害安全由陈刚负责。

4、林业安全由徐宁负责。

5、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如下:协和公司:罗会河;天柱公司:付豹贵;新洲公司:吴望军;松涛公司:舒新怡;新安公司:徐宁;电机厂:温华萍;石材厂:陈刚。

各村、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生产企业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第一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部署、不落实,对事故隐患不排查、不报告、不整治,或整治不力,造成事故的,将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食品安全办公室:

20xx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让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各级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抓好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认真落实各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分析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开展节日市场整治。

“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旺季,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从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各个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审查月饼生产企业和单位的'主体资格和生产条件,严格把关;对辖区内所有月饼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巡查,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把关、环境卫生条件以及其他生产必备条件;强化生产过程监管,杜绝使用非食用原料、添加剂以及回收食品生产月饼,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依法严肃查处。食品流通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月饼经营者的清查,严格月饼的市场主体准入,坚决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严把月饼质量关,严防“三无”、过期变质不合格月饼流入市场;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中秋月饼和节日食品专项检查活动,严格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索证索票、问题产品召回等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月饼,要依法严厉查处。餐饮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酒店、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的监管,强化从原辅材料、环境卫生条件、月饼生产过程和添加剂使用监管,确保生产的月饼符合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在省市销售的外地月饼及本地月饼、原料、半成品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及时采取责令停产、产品召回、下架等行政控制措施,消除隐患。

(二)开展节日消费集中的其他食品专项检查。

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购销两旺、餐饮消费和旅游消费进入高峰的情况,深入开展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的执法抽查和市场巡查,加强对饭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等节日食品的生产、上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监管,防止过期食品重新回流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环节。要加强展销、促销活动中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以次充好、伪造包装、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切实净化节日食品市场。

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抓好食品安全责任、措施的落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因食品热销而出现安全管理松懈、粗制滥造甚至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的行为。

(四)抓好薄弱环节的风险排查和控制。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市场排查监督力度,深入基层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专业村”等监管落实的情况,杜绝监管死角和盲区,坚决防止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黑窝点”死灰复燃,坚决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是加大对中小型餐饮、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控节日期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值守,切实抓好应急处置。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值班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逐级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对可能成为社会舆情热点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四、广泛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乡村、社区、学校、旅游景区,广泛开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让食品生产经营者知道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引导其守法诚信经营。要向社会广泛宣传“12331”等涉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方式,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问题食品和线索,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介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适时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及时曝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件,努力营造“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的社会共治氛围。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分局在这里召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动员大会,这标志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攻坚战的号角已经吹响。

公平交易局作为食品监管工作的主要部门之一,为确保监管工作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开展,将从以下几点抓起: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强化食品安全政治化观念,充分认识到食品监管是时代赋予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保证群众消费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我们监管工作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职责。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我们将以开拓创新的精神,超前的工作意识,制定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建立系统科学的长效监管机制;在监管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食品入市备案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人员在位,随时准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三)重拳出击,严打违法。

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对重点路段和城乡结合部位的监管,不留死角,坚决取缔制售假冒伪劣窝点;集中查处利用春节期间年货畅销时机制售伪劣、变质、“早产”年货礼盒等违法行为;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食品违法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违法分子,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协调配合,发挥合力。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对内:认真做好监管工作的部署、落实、监督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对外:主动加强与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主动做好与市局的沟通汇报,积极联系与新闻媒体的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壮大执法声势,加大执法力度。

领导和同志们,让我们时刻牢记使命,迎难而上,立足职能,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不辱使命,向党和国家,向赋予我们深厚期望的广大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公平交易局。

2005.1.22。

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生产加工环节:要以白酒产品为监管重点,特别强化对散装白酒消费旺季的监督检查。一要检查生产单位的生产资质,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必须取得《备案证》。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生产场所是否干净整洁、是否与污染源保持有效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三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有规定必须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的应当重点检查落实情况。四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对生产过程、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五要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制度,是否对产品出厂实施批批检验,企业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小作坊是否落实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的法定义务。六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实施人员健康管理。七要检查产品标签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八要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特别是散装白酒和月饼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0)的规定,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禁止在生产的食品中添加药品,但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对月饼生产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充分运用抽检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流通环节:要农贸市场、集市为重点区域,以糕点、糖果、饮料、白酒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一是经营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或小食品经营店备案证,许可证(备案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二是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三防”设施使用情况。三是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四是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餐饮环节:以学校食堂及周边、农家乐、餐饮单位等场所为重点,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扎实抓好国庆期间农村坝坝宴备案指导工作,餐饮单位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食药安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食品监管,严厉打击“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xx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xx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安排,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xxxx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xxxxx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xxxxx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xx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xx月xx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xx月xx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x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xxxx年x月x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xx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xx]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起,罚款 2万元。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县卫生局制定了《××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9月17日,县屠管办xx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国庆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公司20xx年国庆节期间和后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国庆前夕开展一次全公司范围内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为主线,以公司矿区范围内井下、民爆、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保、消防等方面为重点,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薄弱环节,杜绝“三违”行为,以查隐患和漏洞为手段,狠抓隐患整改和治理为主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通过此次大检查活动,切实解决后期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9月30日——10月2日,为期3天。

检查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本方案的排查重点内容进行认真排查。

2、对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跟踪督办人限期整改。

负责检查组排查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及上报工作。

整改验收组职责:

1、对照检查出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2、在验收过程中对各项整改措施要严格对照,不达到规定要求的重新整改,并对各项内容真实记录,做好复查工作。

3、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协助各生产人员解决生产中的各项问题。

4、督促各整改单位按时上报整改回执及相关资料,并及时登录两化管理系统备案与销户。

6、矿区周边的安全环境及存在的问题,人员聚居区域的安全隐患及解决方案。

第一组:矿山井下。

1、全面加强对井下现场顶帮、运输巷道、机械设备、井下通风、井下防排水、采矿爆破、职业健康、操作行为、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及延伸等方面的检查与排查。

2、加强采掘现场的技术布局,矿石清收,质量控制,现场及物资管理,作业规范等方面的检查与排查。

3、各项班组安全活动内容,班前会,班组培训教育,以及生产协调、人员跟班、领导带班等方面的检查。

4、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采空区监测监控,有毒有害气体等方面的检查与排查;

5、各项记录和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情况,是否做到班中有记录、班后有交接、会议有资料、学习有内容,班组每10天是否总结到位,队长的跟班管理情况。

第二组:地面所属区域。

3、加强选矿厂、货仓、地面设备设施等区域国庆期间的安保,消防的检查监督;

5、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等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和维护情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

1、加强组织领导。各生产单位及各科室要高度认识抓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照标准查缺补漏,有针对性地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这次检查真正查出问题,落实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2、严格落实责任。检查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疏不漏,不留死角,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要采取现场办公的方法,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物资落实到位,限期解决。并对查出的问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处罚。

3、此次检查出的隐患,各生产单位、各科室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的出现。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制定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并上报安全环保科。

4、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全员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检查总结会议,将资料汇总,由公司安委会以通报形式下发各生产单位。

5、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实行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停产整改到位后方能恢复生产,并追究整改责任人的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街道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依据食安办发17号文件精神,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街道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健康、祥和的节日气氛,现就做好我街道“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领导,切实增加监管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农村聚餐次数增多的特点,突出预防,强化监管,主动协调,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分析“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排查问题隐患,确保食品安全。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要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不留死角,及早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糕点、月饼、肉类及其制品、酒类、水产品等重点食品的监测。严防“三无”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特别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节日之期销售假劣食品。

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安全意识。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严格值守,认真应急处置。

“两节”期间,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和危害。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及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请于10月9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上报街道食安办。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严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的特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找准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1、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市场重点领域及对象的排查监管。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粮食、禽蛋、糕点、儿童食品、小食品、酒类、调味品及金桔、麻粩、白粿等节令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区镇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特别是以农村食品经营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食品专营、批发等源头性经营者及节令食品加工点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过期变质食品、无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消费市场,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

2、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节日餐饮消费较集中的大排档、饭庄、酒楼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采购验收、食品贮存、凉菜配制、食品添加剂管理、生食食品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应依法及时进行处置。

3、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走访检查。要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走访检查,特别是对乳制品、饮料、矿泉水、老醋、糕点等生产企业及涉及有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强化监督检查,要抓住企业在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产品及原料贮存、原料检验、产成品检验等关键环节,检查其进料及生产过程记录,填制检查记录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及时进行跟踪,查看其整改情况,促其整改到位。

4、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问题较多、风险度高及消费量较高的品种为重点,以保健食品专营店、经营药品兼营保健食品的经营店、商场超市等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侧重对保健食品的进货来源、批准文号、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等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个别经营者利用春节期间,采取违规的促销方式进行集中性的宣传销售的,要及时关注、及时介入监督检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对当地的一些传统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开展监督排查,特别是列入“泉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食品小作坊,重点对原料采购、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投料管理、产品贮存及包装等进行监督防范,发现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的,开制整改通知书,留存好巡查监管记录备查。

一是结合泉政打私办〔20xx〕15文件通知精神,以冷冻食品监督检查为重点,以冻库、冷冻食品经营户、较大的餐饮企业、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对象,检查辖区内销售的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冷冻食品的进货来源、检验检疫部门备案证明、海关进关单、检验报告书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妥善处理好问题冷冻食品的后处理工作;二是强化对食品市场中进口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其经营的进口食品的进货来源、产品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书等,特别是进口的奶粉、含乳制品等,要进行重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部门职责,认真负责“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

各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舆情,分析各自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风险,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舆情,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蔓延。要借助春节团聚时机,加强食品监管宣传工作,突出特色,创新宣传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增添正能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学校、农村、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人人关注、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各单位请于20xx年2月12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开展打击冻品违法运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别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到县局食品股。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保两节食品安全、促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整治范围包括全街办各类餐饮单位。重点为承接婚丧宴席、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各类宗教聚集活动用餐场所,农村家宴,奶吧、茶座、饮品店等五类餐饮服务场所。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制度落实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续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硬件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凉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对咖啡馆、酒吧、茶座的整治检查要同时突出差异性重点,认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对酒类、奶及奶制饮品、食用冰、果汁等冲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凉菜、改刀水果、现榨饮料等制作有无专间或专用区域操作,有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有无水净化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冷热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四)发挥技术支撑,加大监督抽验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及重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一)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排查自己辖区高风险场所和重大活动,确定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xx年12月26日至xx年2月12日为整治检查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xx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形式报送至街办食药所,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县局。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xx县xx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xx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村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奔赴第一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整治当中,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县食安办:

自9月18日召开了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后,黄陂镇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了安排和落实,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进行了广泛宣传。悬挂食品安全横幅一条,张贴标语11幅,在卫生院电子显示频显示标语80余条次。

1、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在会上传达了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干部包村挂点安排,11位科级领导干部对19个村(居)委会、3家豆腐乳食品厂、南华山矿泉水公司、2家粮食加工厂、5家酒楼、农贸市尝中小学校、生猪定点屠宰场等实行包村挂点。

2、召开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了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宜食安6号、7号和宜食安办[2010]16号文件,并就我镇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了详细的布置。

三、开展了联合监管行动。中秋国庆期间,黄陂镇组织了工商分局、卫生院、兽医站、中小学校等单位对黄陂集镇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其出动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了食品经营户10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家,餐饮服务单位32家、1个生猪定点屠宰尝中小学校及周边。检查结果有个别食品经营户存在出售过期饮料、小包装食品;餐饮服务单位有部分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等现象。

四、做好了清缴问题乳粉和含乳食品工作。黄陂镇共排查乳制品和含乳食品销售单位51家、餐饮单位25家,在排查中未发现问题乳粉和含乳食品。工商分局、卫生院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了不存有、不销售、不使用问题乳粉和含乳食品承诺书。

五、加强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在中秋国庆期间,黄陂镇组织相关人员,对照“黑名单”,共检查了7家畜禽养殖尝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1户食品经营单位、25家餐饮服务单位,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中国大学网)。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临,为全面做好“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根据“双节”期间食品销售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执法工作,及时消除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对节日旺销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经营宣传以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督促有自检能力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及各类食品销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要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严肃查处取缔无证食品销售。

继续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重点环节专项执法。各县(市、区)要突出“双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重点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蔬菜水果等;重点区域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包括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专卖店、网络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等。要及时排查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下达限期整改书,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食品小摊点检查,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职责对“双节”旺销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按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材料和艺汇演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科学消费。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组织动员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两节”期间网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落实节日职守制度。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双节”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食品突发事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双节”期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执法一线、深入食品企业,对“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食品监管动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双节”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日,2月16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传真报市食药监局。遇重大、突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时上报。

试论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年度,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怀化市食安委的精心指导下,着力从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宣传发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中心工作等方面出发,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全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整章建制,落实责任。

**市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年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决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并对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也提出了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共四次,研究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农业、畜牧水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把食品安全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监管,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市政府还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与责任,并将食品、农产品、粮食安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共计20分。

10月19日印发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洪政办发[**]16号),制定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沟通机制》等规章制度,各成员单位也制定了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制度50余个,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社会共治。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宣传车、新闻网络媒体、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了“3.15”、食品安全宣传周、“一法一条例”宣贯、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日等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假劣食品识别、安全饮食常识以及相关的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成绩。全年共举办现场咨询、政策解答宣传活动10场次,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点20个,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宣传人员3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30块,横幅56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0余人,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以及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群众形成科学合理饮食习惯。在**市电视台播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15条,在各类网站发表相关新闻信息百余篇。并通过有关单位短信宣传平台,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发送食品安全短信万余条,更好地发挥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营造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经费保障,深化抽检,技术保障。

每年**市财政对于食品安全及监督抽检都给予大力的资金支持,**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30万元,**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94万元,同比增长15%,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了对全市果蔬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禽畜产品、水产品检疫监测工作,全市共抽检蔬菜水果2680批次,其中蔬菜2409批次,合格率99.92%;水果271批次,合格率100%;共抽血清850份,结果均呈现阴性;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检测结果全部阴性,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抽检水产品2批次,均合格。完成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241批次,录入上报241批次,平均每月抽检20批次,合格率100%,预包装食品监督抽检41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结果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及时、完整上报及调查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共333条,完成了40份大米、20份新鲜蔬菜、20份自制凉菜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四、农田餐桌,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1、全面抓好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源头监管。市农业局健全了四级监管体系,20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村级聘请了监督员316名,组里聘请了协管员3087名,进一步健全了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实现“五个规范化”。并不断加强从农资打假执法、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程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种子违法案件4起,农药违法案件4起,对10个复混肥产品抽样送检,查处不合格肥料案1起。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重点排查有无违规经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违禁物质,有无违规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添加违禁物质和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共计建设种植业标准化园区54.6万亩,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416.22万头(羽),创建了1个国家级蔬菜标准化核心园、3个省级特色园、多个怀化市级标准化核心园。全力进行“三品一标”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目前获得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共有16个(2个绿色食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个无公害农产品)。

市畜牧水产局多措并举,狠抓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春、秋防免疫,全年共抽血清850份,分别送怀化市局及省局监测,结果均呈现阴性。开展了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检查兽药经营户25家,饲料经销店82家,要求限期整改2家。严格执行兽药gsp标准论证,全市通过兽药gsp认证12户,对达不到gsp要求的企业要求整改。实施好兽用抗菌药物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全市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44户的用药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及饲料进购及使用台帐,严格执行休药期。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鱼苗鱼种检疫工作,严查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违法行为,对全市从事水产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发放水产养殖证77本。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1-11月份共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加强养殖流通环节监管,1-11月份我市黔城定点屠宰场、安江定点屠宰场共检疫生猪28733头,检出染疫生猪7头共1583斤,割除“三腺”和病害产品2857公斤,全部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屠宰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100%,为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2、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认真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小作坊的摸底建档,完善健全20家单位档案,积极协助7家生产企业申报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换证7家。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培训以及风险信息收集等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执法车辆102台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办结食品生产环节案件8起,同时,与全部2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并采用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督促小作坊开展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定期回访检查等措施,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安全、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大力加强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管。还积极向企业全面详细地宣贯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得到了企业广泛的认可和支持,我市共有7家企业参与了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合并做大做强,全市已有8家米粉米面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采取并股合并的方式,组建2家规模生产企业,均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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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保障“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xx市食安委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于20xx年9月22日至20xx年10月10日集中开展“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的重点品种是;猪肉、粮、油、菜、水果、乳制品、糕点、糖果、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各食品生产加工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市场。整治的主要内容是:

各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原则,开展以月饼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城市、乡村以及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零售摊点经销月饼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过度包装、质次价高和搭售其它商品以及掺杂使假、缺斤少两、虚假标识、欺诈销售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按照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加大了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对肉类、禽蛋等副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消费等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加强对猪肉的屠宰、检疫、上市销售的管理,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对农贸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卫生及摊位严格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利用工业化工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乡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工作。把我乡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落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我乡已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并在完善各项监管措施的基础上,狠抓了工作落实,使我乡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我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措施,安排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东沟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迅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我乡的18家企事业单位、门市部等做了认真彻底的检查。重点对我乡的中心小学的食堂、外边的餐厅、各种食品商店做了检查,并备了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学校的食堂卫生、食品商店的食品质量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已经对这些出现的问题提出要求,并限期整改,对查出来的问题奶粉进行了没收并当场销毁,让群众放心的吃上安全卫生的食品。

(二)认真开展了食品质量专项打假行动,集中力量搞好专项。

整治。把学校、商店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必须限期改造。在整改过程中乡政府利用乡、村干部会议,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乡村干部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乡卫生院还利用办宣传栏、张帖宣传画等形式,加大了药品安全的宣传。全乡全年办宣传栏10期,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我乡发展实际和我乡工作实际来看,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面临着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我乡有各企事业单位、商店18家,仅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压力已经不小。再加上由于小作坊门槛比较低,竞争能力差,比较容易出现新增和停产现象,数量不稳定,隐蔽性强,都可能导致监管工作不够全面。

二是面临着食品生产企业利益唯上而带来诚信缺失的问题。一些生产企业只看到眼前利益,不按标生产或无标生产,对产品不进行出厂检验,直接进入市场,食品质量无法保证。更有甚者,一些食品生产企业通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甚至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等等,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三是还没有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目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还停留在政府操作的层面上,发挥企业主动性不够,对诚信守法企业缺乏褒奖措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下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分片定责制为重点,以巡回检查制、监督抽查制为主要内容,以乡镇和村为基础,积极探索并努力形成“监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企业自身”四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整治模式,逐步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负、群众参与、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具体工作打算有三点:

(一)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一是发挥村干部的优势。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类食品加工点的`监管方面,村委会、村干部的监督优势十分明显。他们对本村情况“知根知底”,与企业主较为熟悉,让他们参与企业的监管和服务,一方面工作更全面,另一方面提供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同时,切实解决了“管得着、看不见”和“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质监部门由于受到监管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每时每刻都盯着企业,而村干部在经常的走动中,对企业及小作坊的生产情况了如指掌,一旦掌握企业有假冒伪劣行为就能及时向我们举报,企业的整顿整改情况以及新增或关停并转情况也能及时反馈给我们,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库就能及时动态维护。二是发挥行业自律的优势,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在统一管理、统一检测方面发挥作用,开展同行企业的相互监督,积极引导生产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实行行业自律。

(二)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模式。一是强化食品出厂强制检验制度。购置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检验人员,履行好食品出厂的强制检验义务。二是强化原(辅)材料和各类添加剂的入厂检验制度。确保原(辅)材料质量合格可靠,防止滥用添加剂,杜绝使用违禁添加剂。三是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对于巡回检查、回访、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行业协会建设。使协会成为企业与监管部门、企业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积极探索行业协会通过其内部的制约与激励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自律、自强意识。五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尤其要通过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食品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充分发挥,广泛收集民声,倾听民意,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六是强化与药监、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并共同协商解决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矛盾,切实有效地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虽然我们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是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省、市质监部门及市政府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部署,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扎实工作,为确保我市食品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围绕三个重点,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注重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

一是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注重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一是各部门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地毯式检查。

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

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

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卫生部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摸清的监管对象的底数。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二是各部门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声势,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整治行动开始至今,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使整治提前出现成效。

截止目前,质监部门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门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我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节日市场消费特点,组织力量开展以月饼为主的相关节令性消费品的执法检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节日期间消费安全,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集中检查销售月饼等节令性消费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查看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食品经营户要求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是严把“产品质量关”。从进货渠道、外观标识和内在品质三方面着手,要求经营者出示月饼供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进货发票等,检查产品名称、厂名、厂址,qs标志是否齐全,着重检查月饼保质期、生产日期是否齐全。

三是严把“守法经营关”。对月饼经营户进行检查,引导经营业主诚信守法经营,依法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经营行为,对假冒伪劣、坑害消费者行为的经营者,一经发现,坚决予以依法查处。

截止到xx月xx日,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5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通过整治,有效净化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试论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要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宣传培训,采取灵活便捷的形式,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经营者自律和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须先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准许生产证》,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准许生产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后,持备案资料方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食品摊贩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城管部门核发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明》,且具备《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还应当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许经营证和清真标牌。

3、严格食品市场巡查,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工商所要突出巡查检查重点,提高巡查检查效能,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创新。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评定管理规定,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三是要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立足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有计划的组织分批抽样送检,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退市下架,依法立案处。

5、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经销户建立并执行“三合一”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解决“诚信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信息及时全部录入系统,对未及时录入的经营者,加强督促和检查,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使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查询、追溯等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水平。

7、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及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区局《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抓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工作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消保科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既要负起牵头职责,又要加强内部统筹协调,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问题。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为切实做好20xx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镇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为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召集各职能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增强协调联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分工明确,不留死角,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认真做好前期工作。

为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营造社会氛围,我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入各村各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假辩假防假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大力宣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把食品原料及成品质量安全列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月饼、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深入排查风险和隐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二是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以月饼、乳制品、儿童食品、粮食制品、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和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监督月饼等节日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同时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存储条件等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以月饼、米、面、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节令性食品等大宗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原材料采购和储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备餐及食品配送等为重点环节,以学校、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坚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严重者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经营。

四是强化对农(渔)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渔)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本镇辖区内农(渔)业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屠宰)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集中组织开展农(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严把入市交易前的质量关,重点针对农(渔)产业的重点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资销售门店等单位进行检查,进一步做好农(渔)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工作。针对节日期间肉制品消费量大的实际,要突出做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把肉品质量安全关。

节日期间,我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值守,保持联络通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防范工作。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强化对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使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它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公共安全问题。为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信心,促进全县食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的工作要求,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个中心,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餐饮服务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宣传创新,营造全民共同参与良好氛围。

加强与本地电视台的沟通联系,开设食品安全专栏,以情景短剧、知识讲座等为题材滚动播放,面向全社会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让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家喻户晓,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公众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携手共治,全社会共筑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共建和谐家园,实现全县人民舌尖上的“中国梦”。

二、创新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一)防患未然,监管于服务中。

监管保安全,服务促发展。本着对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积极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发动监管人员时刻留意市面门面装修,告知有意经营餐饮服务的业主合理规划布局,如坛同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合流中学学校食堂、梓园大酒店、泽达大酒店建设规划初期,我局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对厨房、就餐场所的合理规划布局提出建议,与学校及餐饮服务单位交换意见,采取现场指导的方式,对不规范的布局提出整改要求,并采取回访的方式,督促整改到位,防患于未然。目前,我局抓住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契机,以梓园大酒店、泽达大酒店为依托,在全县范围内打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梓园大酒店已被评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泽达大酒店已通过**市初步验收,创建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以人为本,约谈配合监管。

在对已建成使用的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中,发现食品加工处理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我局采取约谈方式同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意见,杜绝隐患。如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川东休闲风味大酒店的食品加工处理区设备、设施老旧,凉菜间面积小不符合规定、无预进间、消毒设备不齐等问题,通知川东休闲风味大酒店的负责人到我局约谈,指出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并与该负责人交换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指导装修设计,整改完成后,执法人员再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以求达到基本符合规定。这样既为餐饮服务单位业主减少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消除了安全隐患。

3.独具匠心,大胆创新规范。

长期食用含铝离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有严重的危害。过去我县油条、()油饼加工过程普遍存在依经验随意添加明矾、铵矾导致铝含量超标的现象,针对去年抽检油条、油饼中的铝含量超标的严重问题,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关于油条、油饼中铝的最大允许残留量100mg/kg的规定计算出在不添加其他含铝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经折算,油条、油饼中添加的明矾不得超过1.7g/kg,添加的铵矾不得超过1.65g/kg。并将折算的结果以文件的形式通知给每个油条、油饼加工生产店,督促他们按要求添加明矾。在今年对油条、油饼的抽检检查中,油条、油饼的铝含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抽检合格率100%,远远高于全省抽检合格率仅26%的标准。

当前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正处于应有所为、必有所为、大有所为的改革发展机遇期。食品药监部门将坚定信心,不断学习先进经验,创新监管机制,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争取更大作为。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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