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热门21篇)

时间:2023-12-29 21:26:55 作者:雅蕊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重复劳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作方案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开展方案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x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深刻吸取“12·4”重庆市吊水洞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x市《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方案,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成立x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x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专项行动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有色冶金、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水利、电力、文化旅游、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在全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事故盯防措施。

1.重点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长输油气管道、有色冶金、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水利、文化旅游、体育等。

2.高风险场所: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商场、专业市场、批发集贸市场、客运站、邮政、物流集散地、餐饮娱乐场所、福利院、养老院、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文化旅游、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棚户区”、群租房、城区老旧住宅小区、“三合一”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聚居场所;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林场。

3.高风险部位: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的高温、雷电灾害部位。

4.高风险设施:压力容器、气瓶、大型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备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隧道桥梁、管线管廊;农用机械;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高风险设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达到“5个100%”: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执法覆盖率达到100%,村庄、社区覆盖率达到100%,隐患按时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不深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执法等决策部署不安排不落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切实际、一转了之;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不认真、排查不细致、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建设项目引进上安全风险把关不严、准入门槛低,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大等问题。三是安全责任缺失问题。重点整治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部门担当意识不强、互相推诱扯皮,监管存在盲区。四是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监管执法队伍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执法检查不精准,只检查不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执法检查“一刀切”等突出问题;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长期“带病”生产等问题。五是教育培训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培训走过程,考核做样子,替考、持假证等问题。六是联合惩戒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在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问题上存在顾虑和畏难情绪,对明显符合“黑名单”条件的企业推诱不报,或故意漏报责任主体,甚至为企业说情等问题。(任务分工: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逃避责任、末位负责,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非法组织生产等问题。二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只包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三是安全投入不足问题。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安全设施改造和装备升级,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落后工艺,安全、应急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问题。重点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认真,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分级管控不严格,红、橙、黄、蓝分级管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闭环管理不到位;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超期、反复延期;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能紧盯突出问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受限空间、动火、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等问题。五是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安全交底、班前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新进人员培训时间严重缩水,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等问题。六是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一些企业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预案不演练,发生事故处置不得力,盲目施救,瞒报、迟报事故信息等问题。(任务分工: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一是源头管理把关不严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不清晰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任务分工: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园区和县发改、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交通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一是重型货运车辆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外来过境重型货车失控漏管、车辆和人员资质不合法、车辆技术状态不可控、非法改装、报废车辆违法挂牌、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货运车辆普遍超载、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货运装载源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查“百吨王”车辆。二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缺失问题。重点整治运输企业只收费不管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严查客运、危运企业违法挂靠、挂而不管行为,严厉打击“黑客车”、“黑货车”和“黑客运企业”。三是路面秩序管控存在盲区。重点整治高速公路、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上下班高峰、农村集市、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严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和农村车辆违法载人、严重超员等问题。四是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公路及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临水临崖、长大桥隧、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路一策”;强化事故多发路段巡查防控,做好道路应急保障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和警车带道等措施。五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问题。重点整治道路运输事故多发频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控措施缺乏针对性,事故查处不严格,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任务分工: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具体落实)。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大型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养老院、学校、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加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搭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任务分工: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商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坍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边坡、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改造等旧房及设施拆除、农村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大风、降温天气,室外高处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和安全监管。(任务分工:住建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和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城镇燃气及长输管线: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农村“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燃气管线存在结构性隐患和管线交叉、安全间距、防腐、管道标识以及违章建筑等隐患;居民小区集中供热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燃气供气企业对居民家庭用气管网安全检查不到位;高层建筑及公寓住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要督促燃气公司,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加强对燃气管线的安全巡查,督促、指导燃气使用单位和用户,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切实加强县域内燃气长输管线的安全巡查,督促管线所属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燃气输送安全。(任务分工:住建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和发改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特种设备:重点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要严查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行为;要对易燃、易爆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检测;对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停止生产经营或停止特种设备的使用。要严格落实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每日检查登记制度。(任务分工: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管委会、住建局、交通局、发改局、文旅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民爆物品:重点整治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购买和使用监管缺失,民爆物品使用量大、事故多发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以及非法制造、贩卖、私存、藏匿、购买、使用民爆物品等问题。(任务分工: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发改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烟花爆竹:1、加强销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对目前所有持证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进行一次联合检查。主要检查烟花爆竹销售摊点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异地设点销售,是否具备安全经营条件(一是有独立的储存库并有专人管理;二是有必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及警示标志;三是有单独的货架、不存在货鞭混放;四是销售“三无”产品;五是货架是否远离火源、电源等),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立即采取停售措施,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暂扣《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上限给予经济处罚。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公安局和各乡镇(街道办)要组成联合打非行动工作组,利用搜爆仪,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逐乡镇、逐村(逐社区)开展地毯式排查。(任务分工: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森林草原防火:全面排查治理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靠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加强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一是深入排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行政首长负责制、经营主体责任制、部门分工合作制,压实责任体系;二是深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区安全教育情况,落实群防群治;三是深入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四是深入检查扑火队伍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靠前驻防、装备配备、扑火安全等情况,确保应急到位;五是深入检查预案(方案)是否修订到位,重点检查定期组织演练、区域联防联控等内容,做到分级响应;六是深入检查应急值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火情信息报送等情况,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任务分工: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

医疗卫生、旅游、农业农村、教育及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流通等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行业、领域内的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属地和行业主管原则,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县政府成立8个督查检查组,由各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消防安全和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xxx。

xxx。

成员单位: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商投局、各乡镇、街道办、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各检查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按照《关于印发x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x县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治理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对大型活动场所、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城中村、“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等火灾高风险场所、部位全面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二)工业园区及功能区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xxxx。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组织开展xx工业园区及功能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三)建筑施工、商贸物流、长输油气管线、燃气、供热、供水等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住建局、发改局、商投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督导检查内容:负责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油气长输管线、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供热、燃气、供暖等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所冬季安全防范情况,检查整治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站、饮食摊点(饭店、居民)罐装气储、运、销、使用各环节,安全制度、操作规范、设备维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设施及输送管网安全维护情况,无人值守的调压站、调压箱、瓶组气化车间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管道安装、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检查情况、对长输油气管线高后果区视频监控、管线占压、违法占压、打孔盗油、违规第三方施工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情况。检查供水、供暖、供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等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等情况。

(四)教育、宗教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宗教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教育系统、宗教系统及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全县各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安全状况,检查体育场所消防安全及大型体育赛事安全管理情况。

(五)公共安全及易燃易爆物品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公安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大型活动、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大型活动报备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烟花爆竹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春节期间执行烟花爆竹燃放要求情况。

(六)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设施农业、港菜基地、农村污水处理站、自来水厂、农村自然水域、林场、林区消防、森林草原防火及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及运输有关规定情况,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农业生产方面安全防范管理情况。

(七)道路交通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道路交通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农业机械非法违法载人、渣土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涉牌涉证等、车辆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排查整治重点城乡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检查公路运输、“两客一危”等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安全性能和状态等情况,检查极端天气和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八)社会福利、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特种设备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交通局、卫健局、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社会福利机构、殡葬场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农贸市场、特种设备领域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重大活动是否报备审批,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等。

从2021年x月x日至x月,按照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暗访核查、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x月x日前)。

1.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对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危化专家指导服务反馈的各项问题认真对照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于xx月xx日前,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全面开展检查。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对表明查暗访。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曝光的要曝光,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项问题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梳理、认真汇总今年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x月x日至x月中旬)。

1.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查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各分管县领导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是否存在监管责任缺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推责任不履责的问题进行督查。

3.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4.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x月x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电话x)。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重大隐患问题督办、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等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二)进一步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充分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太原市台骀山冰雕景点“10·1”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庆市吊水洞煤矿“12·4”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要加大对事故易发多发重点地区和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加强过程统筹。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系建立、深化改革、隐患整治、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加强事故、灾害会商研判,定期分析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全力做好预测预警,最大程度减少损失。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消防救援队伍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专业技战术实战化训练,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安全处置。

(五)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开展趣味竞赛和有奖问答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性。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将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深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特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真正辨识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整改重大问题、防范重大事故,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全县集中攻坚重点整治内容。

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以下7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工作,在解决系统问题上取得突破。

1、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清零”行动。

针对各级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定期组成督导工作组,针对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回头看”,按照主要领导负责制,逐级紧盯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狠抓问题整改,按照“三张清单”管控要求,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道路运输、消防、非煤矿山、工矿商贸、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旅游、地质灾害和防汛抗旱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按照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的四个步骤,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对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3、开展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各个领域一线安全监管执法,按照“线上+线下”的模式,组织参加执法干部培训,强化执法干部执法业务素质能力,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信息化建设,增强监管执法信息化。

4、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

依托“三张清单”和“双控”系统,进一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从思想认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安全作为企业重要文化元素狠抓到底、常抓不懈。进一步压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需要配备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5、开展安全生产基层体系建设行动。

科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体系,全面依托“网格化”管理,通过划分单元网格、明确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奖惩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高效、准确地完成好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6、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

全县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等领域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人力资源部门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纳入新入职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教育部门要依法将安全知识内容纳入所有校园师生必学课程,全年不得少于8个学时。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人员100%参加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要100%持证上岗。2021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培训300人次以上(含县级组织培训)。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复岗。

7、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

各乡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规范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统筹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二)开展“十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安全管理工作中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管理存在困难的“十四个突出问题”,制定贯穿全年的专项整治方案,按照“一问题一方案”的要求,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年内实现整治目标,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1、非法营运及摩托车非法载客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局。

(2)责任单位: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清理、整治、打击非法营运和摩托车非法载客的情况,为全县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4)整治重点:非法营运:加强执法力度,重点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超越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同时重点打击一批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加大媒体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意义,使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通畅和规范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实行有偿举报,鼓励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并严格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保密。摩托车非法载客情况:县公安交管局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处罚到位,并对驾驶员进行系列交通法规教育,增强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行动自觉。重点针对农村摩托车超载问题,要严抓严打,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

2、货车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局。

(2)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规范货车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有效遏制货车在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县干线公路超限超载问题,初步建立起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4)整治重点:加强对车辆“进场、开票、计重、装载、出场”五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供货单位和运输车辆驾驶员合法装载。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要落实源头装载管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车辆装载,不得为非法改装车辆装载,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不得为超限超载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员超标准装载运输货物。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指使、强令、纵容或允许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矿)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运输企业、装载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强化路政、交通、治安联合执法,落实违法车辆信息抄送制度,及时交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信息,实现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有效衔接。

3、煤矿瓦斯防治问题。

(1)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2)责任单位:谯家镇人民政府。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煤矿瓦斯防治问题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涉煤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煤矿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按规定配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五职矿长”责任制度;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煤矿是否存在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或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是否动态巩固和落实瓦斯防治攻坚任务,加强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安全监控等系统管理并确保系统安全可靠,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井下防灭火综合措施,确保安全设施、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的;是否存在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或技改矿井不按批准工期施工;是否落实“雨季三防”工作要求。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按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是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存在检查执法宽、松、软以及不去管、不会管、不敢管问题;对生产建设煤矿巡查检查是否到位,是否严格落实停产停建煤矿盯守或巡查措施。

4、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4)整治重点:在2020年基础上,持续发动派出所、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针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利用“黔小消app”开展排查。按照“门面违规住人清零、自建房改造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对尚未完成违规住人清理的门面,督促采取联合执法、限制提供公共服务等措施,逐步化解门面违规住人等突出风险隐患。对存在“三合一”问题的自建房,推动纳入民生实事,逐步推进实施消防安全改造。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排查+宣传”的方式,向群众普及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注意事项,观看《小型经营场所火灾案例警示片》,督促小型生产经营场所配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一懂三会”。

5、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公安交管局。

(2)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围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集中攻坚行动,扎实推进“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化管理格局,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现道路  运输事故下降(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占比控制在80%以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有效防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4)整治重点: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形成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分析研判和闭环管理机制;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挂牌整治一批事故多发和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对社会驾驶人开展全覆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弘扬守法、安全、文明的交通行为;开展交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6、危化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系统排查、集中治理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全面摸清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信息和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源头管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构建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和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全面摸排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城镇燃气供应企业特种设备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环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排查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健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危化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危化品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与起重机械安全问题。

(1)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强化施工方案管理,建设工程关于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并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且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以及监理单位是否将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规范施工现场监管,督促施工现场落实进场检验、紧固力抽检等重要环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是否履职到位。排查脚手架安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

8、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全县重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大工程和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向好。

(4)整治重点:厘清交通建设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理顺重点企业安全管理权责。强化交通建设工程较大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强化问责力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强化对建设项目有关的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现场负责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追责问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开展学习活动,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强化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和严格落实事故惩处问责。建立施工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深刻学习近几年行业领域内发生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施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让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信用评分走过场等行为。将信用情况作为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开展自查督查工作,对行业内各业主单位、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出一批重大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存在的长期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杜绝检查走过场,零执法,自查督查完成后形成相关工作报告。

9、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全县水利工作施工安全管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水利建设工程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大工程和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向好。

(4)整治重点:厘清水利建设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理顺重点企业安全管理权责。强化水利建设工程较大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强化问责力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强化对建设项目有关的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现场负责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追责问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开展学习活动,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强化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和严格落实事故惩处问责。完善水利工程施工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深刻学习近几年行业领域内发生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施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让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信用评分走过场等行为。将信用情况作为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开展自查督查工作,对行业内各业主单位、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出一批重大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存在的长期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杜绝检查走过场,零执法,自查督查完成后形成相关工作报告。

10、城镇燃气非法经营使用及施工破坏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城镇燃气非法经营及施工破坏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燃气企业完善燃气管道巡检巡查制度,有效降低第三方施工破坏的情况发生,确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和供应。

(4)整治重点: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治理超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前主动与燃气企业对接,掌握燃气管网相关信息,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立健全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开挖探坑、设立警示标志。严肃处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盲目施工、违规施工、不按照保护方案进行施工等情况,建立健全燃气企业燃气管道巡检巡查制度。

11、地下非煤矿山顶板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2)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敲帮问顶,落实顶板安全管理措施,探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聘请专家对不同地质构造的非煤地下矿山顶板问题进行调研,提出针对性的支护方案并督促企业落实,推动提高非煤地下矿山顶板支护水平,努力消除顶板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煤地下矿山顶板片帮事故。

(4)整治重点: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2、景区景点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指导。

全县景区景点游乐设施设备运营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自查自纠,规范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检修,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4)整治重点:进一步督促、指导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游乐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于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要第一时间停用检修。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游乐设施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抽查。进一步推进使用单位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包保制”。游乐设施设备逐一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使用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针对游乐设施设备逐一进行维护检修。针对景区景点特殊设施设备,出台具体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相关主体责任。

13、电力施工安全及非生产经营行为引发的触电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沿河供电局。

(2)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电力施工安全及非生产经营行为引发触电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各类涉电公共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宣传,有效降低触电事故发生,确保电网稳定运行,保障供电安全和可靠。

(4)整治重点:建立输电线路树障清理和防外力破坏的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理,重点排查消除超高树木、违章建筑等涉电公共安全隐患。督促各电力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肃处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盲目施工、违规施工、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等情况。扎实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宣传,提升公众防触电的安全意识。

14、电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整治,强化地方政府安全领导职责,初步建立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公安消防部门、通信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乡镇(社区)、特检机构、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电梯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电梯安装、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检测行为,提高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4)整治重点:严把电梯准入关、安装关和电梯安装维修单位准入关,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修资金使用。依法落实政府领导责任,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电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贵州省电梯条例》规定履行监管和指导职责。强化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办理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操作证,依法按时向法定检验机构申请电梯监督检验,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值班制度。加强电梯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切实保障电梯安全使用维护经费,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依法签约有资质、技术能力强的电梯维保单位。强化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贵州省电梯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按规定的周期、项目和安全质量要求开展维保,对存在安全故障的电梯要进行原因逐项分析,履行电梯安全隐患告知和治理义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使用电梯及虚假维保、以修代保等违规违法行为。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21年5月14日前,发送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李;电话:13668565088;邮箱:)。

(二)注重工作方法,提高整治实效。县安委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开展督查检查,以问题导向牵引综合督查各项工作,突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十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职责。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管”等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风险隐患防控整治到位、事故预防控制到位。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及早发现、及时整治重大隐患,坚决防止风险演变为事故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10]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一)调查摸底阶段。

1、2010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2010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2010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2010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2010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职责分工,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长陈洪义副主任,街道安全办。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健全领导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安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各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二)定期分析研判。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每个阶段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地集中整治行动。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地、各专委会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四)发动社会参与。各地、各专委会要加大“12350”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技术层面解决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术薄弱等问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也可以主动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实行定期通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专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市通报,适时对各地各行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资格。全市深化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评。

(六)应急救援落实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演练等应急处置责任,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年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目前各类企业已经陆续开展复产复工,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的良好态势。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特别是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水利、防汛、地质灾害防治、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为期6个月的“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统一组织、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全面排查、严格监管、保障安全”的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反三违”为抓手,全面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切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

整治时间:2月20日至8月20日。

整治范围:全镇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水利防汛、地质灾害防治、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

四、责任分工和整治内容。

(一)专项整治责任分工。

各行政村要按照属地原则,制定本村“反三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负责组织辖区内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牵头实施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并针对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措施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各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特别是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的“反三违”频次以及对“反三违”行为的惩戒和处罚具体措施。

(二)惩戒措施。

1、“违章指挥”惩戒措施:对发现一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企业负责人)要实施停职培训、罚款惩戒措施;对发现二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要采取调离岗位、免职惩戒措施;对发现三次以上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扣发年薪直至辞退惩戒措施。

2、“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惩戒措施:对发现一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企业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惩戒措施;对发现二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是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罚款、停职培训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惩戒措施;对发现三次以上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要予以辞退。

(三)整治内容。

1.“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7)在维检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8)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9)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10)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11)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2.“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3)攀、坐不安全位置;(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7)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8)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五、专项整治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月20日—3月20日)。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村、本企业、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阶段(3月21日—8月10日)。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及要逐条逐项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要采取坚决措施,强化整改和落实,要对照惩戒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不整改及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反三违”行为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原则,严肃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8月11日—8月20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反三违”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和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到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反三违”摆在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强化工作措施。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与“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制定本村、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特别是要明确对“三违”行为的具体惩戒措施,要明确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以及一线员工,决不能只有目标,没有措施;只有安排,没有结果。要坚持上下同步,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同步展开。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将“反三违”的一系列措施逐步探索研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反三违”工作持续开展,严防各类“反三违”现象发生。

(三)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以对“反三违”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严格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实行一企一策,一隐患一方案,狠抓治理,并严格落实“分级挂牌、跟踪督办、治理销号”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坚决打击取缔。对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上限处罚,严肃追责。各企业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企业制定的“反三违”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惩戒措施,严格查处“反三违”行为,严肃追究“反三违”责任人,并按时上报惩戒情况。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1.巩固成果。全面总结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查找整治中存在的差距,巩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固化去年整治中好的做法和措施,为今年深化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安排部署。各县(区)、各专委会、各企业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灾害、重大风险,尤其要分析近年来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确定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明确重点防范的典型事故类型,仔细谋划、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措施安排科学、合理,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

3.营造氛围。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各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20〕40号)要求,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2020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经抽查发现2020年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列为整治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杭州钱塘门诊“5.11”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两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如下:

即日起至6月30日。

全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消防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隐患整改、消防培训教育、消防应急预案等。

(一)全面开展排查。本次排查以单位自查和区相关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xx年5月25日前辖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完成自查,并进行整改。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网格员协同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分管参谋对片区内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医疗卫生单位自查基础上,将进行不打招呼的随机抽查,医共体总院要加强对分院及服务站的.全面排查。各类检查、抽查填写《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针对自查、检查、抽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造册登记,形成隐患清单,对账销号。

(二)隐患限期整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自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整改任务书和整改责任人,确保6月3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

(三)开展消防培训。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指导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全省统一的单位消防自主管理“蓝码”平台和人员消防培训“蓝码”平台,推进消防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以自查自改和“蓝码”平台使用为契机,消除医疗卫生单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逐步解决主体责任难落实、员工素质不托底问题。指导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建强微型消防站,6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微型消防站队员的消防业务技能标准化轮训工作。提倡医疗卫生单位员工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

(四)分类开展约谈。排查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分类分级约谈,确保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1.规范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风险辨识分级标准,规范风险管控流程;完善隐患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企业按照行业制定的实施指南和标准开展整治。

2.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各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3.强化危险源管理。各地、各专委会要对专项整治范围内企业进行再梳理,精准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重大隐患消除前监督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于受控状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

4.实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推动江西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2020年,全市纳入九大专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应在信息系统上全面注册、完善企业基础数据,严格按照“两个15天”要求全面登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提升”工作思路,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监察执法,着力提升“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自主负责、社会参与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不断加快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的步伐,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的抚州篇章。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确保辖区内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将对乡属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工贸行业、水上安全、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杨红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国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即日起至20xx年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3日至18日;二是全面整治阶段为20xx年12月19日至24日;三是集中攻坚阶段25日至30日。

第一组检查组:

组长:杨红松。

副组长:郭国俊、陈刚。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派出所、国土所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运输行业和道路交通(含校车)、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废弃矿井安全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情况;团雾多发路段管控情况;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情况;“两客一危”管控情况;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黑校车”整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酒驾醉驾打击力度等。

2.烟花爆竹经营户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存储及“下店上宅”等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对已关闭的矿井的巡查检查。

第二组检查组:

组长:王香。

副组长:吴昊、唐立松。

成员:创建办、村镇建设管理站、国土所、文化服务中心、各村居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建筑施工行业、老旧危楼、文化旅游、集镇市场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老旧危楼的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村民房屋尤其是老旧木质结构房屋用火用电隐患等问题。

2、有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农户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转包分包等情况。

4、网吧、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配备、逃生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安全检查。

第三组检查组:

组长:王小昆。

副组长:田晓顺、张厚文、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水利和移民工作站、派出所、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农服中心、各村居人员及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防火队员。

职责:负责辖区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农田水利设施及水上交通运输、畜牧业、农业农机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全乡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制度落实、防火岗位设置、日常巡查、救援灭火设备配备、专职扑灭火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

2、检查水利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是否存在赶工期赶进度以及非法转包分包情况;辖区山塘水库、河道安全警示、提示,涉水安全宣传、监管情况。

3、重点对农业农机、变形拖拉机、农业坝区园区、渔业、畜牧业、农业设施及建姜洞等进行检查。

第四组检查组:

组长:杨爽、杜尔康。

副组长:刘自力易成成。

成员: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市场监管分局人员、卫生院人员、供电所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特种设备、电力设施设备、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电力设施设备,高压走廊周边环境,电力线路私搭乱建,民房用电等安全。

2、辖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4、学校消防设施配备、紧急疏散演练情况,校园周边环境。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检查组组长必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分组所含部门、行业实际明确检查重点,细化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方案中第四条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全力排查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认真填写《鸡场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监管排查登记表》,经该组组长签字后,交到乡安监站。对不认真落实检查组工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严格监管,强化整改。各检查组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盯紧看牢,督促落实整改;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不力,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要坚决实施处罚,毫不手软,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绝不能以检查代替执法、一查了之。

(三)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各检查组要针对部门、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化、常态化、规范化。各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要把工作开展的情况资料交给各检查小组,以组为单位由副组长交到安监站汇总归档。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1.精准管控风险。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

2.突出整治重点。各地、各专委会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别及重点监管企业,督促企业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确定等级,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加强检查执法。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执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标对表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措施;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在信息系统注册实行线上管理的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工作是我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把6月(5月30日-6月30日)定为“安全生产活动月”,我们将紧密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重点,构建和谐医院、平安医院。现将我院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如下: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1、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医院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计生委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全院每一个职工中去,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广泛宣传: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培训、利用电子屏、条幅、会议、内部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医院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结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医院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院长查房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到医院日常管理中去;同时完善和建安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责分工明确,进一步提高了科室的安全生产意识。

1、根据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医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以整改;同时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3、医院保卫科与后勤科对全院重点部门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一次,重点体现在应急疏散人员及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同时医院购买更新干粉灭火器,对部分科室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4、医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对来院车辆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对医院职工饭堂,供氧房,药房等要害部门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医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院把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在“六个零”即:“重大医疗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事物中毒事故为零、重大爆炸事故为零、重伤以上事故为零。医院将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构建和谐医院、和谐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稳定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我镇决定从2020年10月6日起至12月末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重点对秋冬季农机作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盲点,严禁留白;

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针对性,研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排查事故隐患,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一)开展拖拉机“无证无牌”治理行动。组织各村逐户排查摸清无号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非法改造车辆数量、使用情况,填写《未登记拖拉机登记表》和《未登记联合收割机登记表》等相关表格(见附件),由村级汇总数据,于2020年11月5日前报送镇农机站。符合登记条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按要求实施登记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研究探索整治途径。对于无证驾驶行为,联合公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置。

(二)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未按要求参加年度检验、安全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

(三)强化反光标识使用。要加大反光标识粘贴力度,组织相关人员逐台筛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反光标识粘贴情况,强化反光标识使用粘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消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夜间道路行驶、作业的安全隐患。

(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深入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违法违规处罚行为。集中农业综合执法力量与交警开展联合执法,深入村屯、田间地头、加大检查力度,查处无证驾驶、查处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违反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驾驶操作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道路交通和田间作业安全。

发放农机安全宣传单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镇农机管理站协同交警部门负责对拖拉机无证无牌治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及专业技术层面指导工作。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导所包保村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编制(监理工程师):日期: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日期: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坚实不移的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向深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工程”,构建“和谐社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

1、设立以总监为组长的安全监理专项整治小组;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总分包单位之间各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人员持证上岗;

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

6、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专项方案编制程序及针对性;

7、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民工学校建立及全员培训;

8、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事故预案应急的学习演练;

9、协同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及监控、管理;

10、协同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程序到位;

1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进入下道工序应按要求进行上道工序检查验收;

1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费用提取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并形成记录。

(二)、施工现场安全治理重点

(1)、预防坠落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完善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对沉井洞口、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到位;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安全检查及执行;

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挖掘机械、顶管起吊设备等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可靠性;

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作业人员应知应会;

6、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

(2)、预防坍塌事故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确定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加强其现场管理控制;

4、对可能发生坍塌事故的危险源、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到位,责任落实情况到人。

(3)、预防大型机械事故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顶管起吊设备的拆除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审查;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拆除单位;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拆除人员持证上岗,审核其有效性并现场核对;

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投入使用前需检测合格;

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在使用过程中各项重要的安全装置正常运行等。

1、工程施工中,项目监理部定期针对监理项目特点召开安全专题讨论会和对施工单位的交底会,加强安全文明知识的深化学习和贯彻,从思想上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并在监理机构中安排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当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工程暂停令;当隐患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由此发生的停工损失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落实文明施工的准备工作管理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文明措施不到位情况,责令限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文明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安全例会、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加强各方信息沟通,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文明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文明状况。

9、督促施工单位对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检查督促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10、及时检查施工机械设施的使用检测情况,超过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重新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1、强化施工单位安全分级管理制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2、不定期抽查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3、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14、检查核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5、检查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挖掘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泵站楼梯口、沉井洞口、基坑和沟漕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6、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饭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8、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监理人员抽查检查。

19、检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监理应抽查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资料内容有: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审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文明类),现场安全检查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和巡视记录。

2、安全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内容包括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现场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做好音像资料记录,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监理月报。

4、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绿城监理项目部

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发〔2020〕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督促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结果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分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对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全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摸清红寺堡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种类和数量,以及现有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分析评估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匹配情况。二是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领,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与布局,稳步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全国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检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六)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责任主体,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销号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完善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分局局长牵头的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协调沟通。要加大协调沟通的力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反馈工作信息。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做好督导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也是集中“攻坚之年”。亳州市“甩开膀子、迈开步子”,瞄准重点任务,着力破解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推深做实三年行动“攻坚之年”。

找准攻坚重点。结合“1+2+2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紧盯其中的“硬骨头”,加大攻坚力度,确保三年行动纵深推进。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查找其中可能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问题,积极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一领域一专班、挂牌督办等方式,破解攻坚难题,彻底解决攻坚之年“攻什么、如何攻、谁来攻”的问题。

创新攻坚模式。以解决深层次、根源性问题为抓手,对每一个重点行业通过自查自找、群众举报等方式,梳理分析出2个以上突出问题或重大风险隐患;一般行业梳理分析出1-2个突出问题或重大风险隐患,并及时建立“突出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进一步做实做细攻坚举措,高效推进问题整改,彻底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严防事故发生。

提升攻坚成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紧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监管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的隐患“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责令停业的责令停业,该列入黑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环境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安全隐患27720处,已整改27710处,整改率97.8%;实施行政处罚188家次,罚款105.6万元,警示约谈141家次,联合惩戒3家企业,移送司法机关4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安全生产是抓好经济发展的首要前提,也是抓好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为此,我局始终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我局的其他工作一道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日常议事日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全年城管工作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零”目标以内。

(一)对发放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灭鼠除四害药物进行登记造册,专款专用,保障灭鼠除四害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的四统一原则和相关技术要求投放灭鼠除四害药物,对具体实施鼠药发放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加强市政、环卫、垃圾处理场设施的检查、维护、更换和管理,金兰大道、迎宾大道路灯地下管线的走向示意图的制作,河道翻水坝的液压设备,及时调整应急救援队伍,指定专人负责两个广场和新体育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定期检修,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疲劳、违规驾驶,增强安全意识,并且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避免因安全工作不力造成安全隐患。

(三)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城区交通秩序,重点针对城区工地施工车辆及各类货运车辆,严格入城证的办理,保证车辆文明、安全、干净、有序运行,杜绝道路污染和交通堵塞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参与县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元旦、春节期间、汛期、各节假日等重要日期的安全宣传和排查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各乡镇对宾馆、酒店和各类娱乐场所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安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维护好我县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秩序,为外商和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五)进一步完善城区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的设置,严格审批手续,定期排查,及时与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联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每月按时向县安办报送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调查和善后处理,不谎报、瞒报、迟报。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20日)。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边查边改,将检查整改情况整理备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7月10日)。

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抓好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形成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要狠抓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工作责职,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真正发挥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导向作用,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各股(室)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实行奖惩。

(三)抓好载体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春冬两季、法定节假日、各类重大活动等时期、时段的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鼓励和引导群众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及时宣扬先进,曝光典型事故案例,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揭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揭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揭安委〔2020〕9号)及《惠来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文件精神,结合葵潭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中全会。

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葵潭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为葵潭镇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推动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监管合力及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宣传中央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团队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督促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实现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没有达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建设。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

报告。

”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严格执行“一。

报告。

双签字”制度。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八是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将监督检查对象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加快建立全市重点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车间、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100%查处,形成对违法违规震慑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新材料新业态等重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商务、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加强消防站点、力量、装备、水源和通信等保障建设。四是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社会火灾动态、精准防控。五是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持续针对一线重点人群,开展以“实操实训”为基本内容的消防技能培训,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完成辖区内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巩固提升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三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车”。

 (五)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结合镇城镇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镇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全面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镇安全韧性水平。二是开展城镇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镇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着力解决城镇高空广告牌、道路路面坍塌、城镇危险桥梁、城镇燃气设施设备、城镇供水安全等影响城镇建设安全隐患,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维修升级改造一批,处罚曝光一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城镇公共安全。三是加快建设城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城镇管理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与市级平台、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共建共享,提升城镇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镇数字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四是全面排查建筑物改建改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幼儿园、运动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五是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履盖、穿透式。六是加强城镇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督促研究制定加强城镇地下空间利用和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七是指导加强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镇供水、公共设施、园林绿化、镇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六)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严查经营单位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杜绝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行为,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全面淘汰“假大空”烟花和稀炮爆竹产品。二是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加强区域联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运输和储存行为。

 (七)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勘察、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二是落实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制度。三是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完善事故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四是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切实采取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五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六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威慑作用。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创建,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风险的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二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监管。

 (一)动员部署。对标对表市县三年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前两年葵潭镇专项整治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制定印发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组织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本整治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

 (二)排查整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级层面明确由镇政府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工作,并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葵潭镇镇长陈武才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方浩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配合市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检查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考核问责。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要加强对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和有关行业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镇政府将把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村级应急管理年度综合考核及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坚实不移的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向深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工程”,构建“和谐社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

1、设立以总监为组长的安全监理专项整治小组;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总分包单位之间各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人员持证上岗;

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

6、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专项方案编制程序及针对性;

7、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民工学校建立及全员培训;

8、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事故预案应急的学习演练;

9、协同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及监控、管理;

10、协同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程序到位;

1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进入下道工序应按要求进行上道工序检查验收;

1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费用提取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并形成记录。

(二)施工现场安全治理重点

(1)预防坠落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完善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对沉井洞口、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到位;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安全检查及执行;

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挖掘机械、顶管起吊设备等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可靠性;

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作业人员应知应会;

6、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

(2)预防坍塌事故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确定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加强其现场管理控制;

4、对可能发生坍塌事故的危险源、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到位,责任落实情况到人。

(3)预防大型机械事故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顶管起吊设备的拆除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审查;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拆除单位;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拆除人员持证上岗,审核其有效性并现场核对;

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投入使用前需检测合格;

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在使用过程中各项重要的安全装置正常运行等。

1、工程施工中,项目监理部定期针对监理项目特点召开安全专题讨论会和对施工单位的交底会,加强安全文明知识的深化学习,从思想上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并在监理机构中安排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当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工程暂停令;当隐患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由此发生的停工损失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落实文明施工的准备工作管理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文明措施不到位情况,责令限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文明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安全例会、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加强各方信息沟通,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文明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文明状况。

9、督促施工单位对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检查督促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10、及时检查施工机械设施的使用检测情况,超过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重新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1、强化施工单位安全分级管理制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2、不定期抽查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3、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14、检查核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5、检查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挖掘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泵站楼梯口、沉井洞口、基坑和沟漕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6、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饭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8、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监理人员抽查检查。

19、检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监理应抽查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资料内容有: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审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文明类),现场安全检查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和巡视记录。

2、安全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内容包括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现场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做好音像资料记录,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监理月报。

4、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年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公司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积极组织编制分公司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按照上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在分公司自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组成员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认真开展好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分公司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分公司主要领导调整情况,更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公司书记、经理任组长其它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职责明确,分工明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覆盖全员的38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另外加强基层联营项目管理机构,增派安管人员强化安全队伍,确保每个联营项目安全人员不少于1人,从上到下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分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今年我们以建设安全标准化为目标,以安全教育培训为手段,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措施,以隐患排查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狠抓责任追究,形成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全过程预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分公司以多种形式对全员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安全办公会、项目部安全活动及施工现场班前会等形式,认真传达集团公司、公司各类安全文件,通报“1.10”山东笏山金矿事故、“12.4”重庆永川吊水洞事故等最新事故情况和近期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开展安全月活动,组织全员进行安全大反思大讨论,组织学习事故案例学习材料、工伤事故,组织全员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安全专题片,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细化安全防范措施。另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安全大课,并不定时对各基层项目部的宣传动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开展面对面的安全宣讲、交流。分公司以多层次多方式,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使所有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提高安全思想认识。

3.推进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制度。

按照公司统一安排部署,先后制定并下发《公司2021年安全工作意见》、《公司”意识+责任+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办法》、《“意识+责任+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九条任务分解的通知》、《公司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等10余项安全文件制度,持续推进“意识+责任+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根据集团公司检查组整改反馈意见,分公司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运行”的总体要求,参照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技术管理体系》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组织结构及相关技术管理制度。严格在建项目遵照执行,充分发挥技术保安全的作用,细化并贯彻落实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做好项目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建设,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学习考试、制定完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保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底。

4.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强化现场隐患治理。

分公司制定了雨季三防、国庆节前安全检查方案、“百日安全活动”等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公司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开展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各项目按照检查方案做好自查整改。

分公司对租用民爆仓库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监控报警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设有备用电源并符合要求,值班值守人员落实情况;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对剩余火工品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另外对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光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现场炸药雷管登记簿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公安局要求。

根据“百日安全”活动方案,分公司主要领导深入陶楼项目开展爆破器材专项整治工作,对火工品安全使用规定、防止飞石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核查指导现场安全措施有效落实,把飞石有害效应降到最低。

南岗车间项目部按照公司有关要求,落实制度、责任到人,认真开展各个车间隐患大排查工作,对车间内的特种作业设备、电器设备线路、各库房重地、消防设备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随机抽查职工岗位操作流程卡佩戴及安全事项遵守情况,要求各岗位职工,提高警惕,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消除“两随意”,促进“两提高”。

金厂峪采空区治理工程项目部开展车辆运行专项检查,针对车辆超速超载等突出运输问题进行整治,发现违章作业人员,立即进行安全谈话、教育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三违公开追查分析。

关破矿井拆除期间,爆破项目部定期开展动火、消防、涉爆安全检查,对张小楼皮带廊等拆除项目进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完好情况、灭火器是否到期、氧气乙炔瓶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对食堂采购、卫生条件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此次检查,强化了食堂人员食品卫生和消防安全意识。

土石方公司督查工作组深入山东中联项目部和山西广灵项目进行督查,重点对项目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情况、班前活动记录、现场机械设备检验保养记录、驾驶人员持证和岗前培训情况、生活办公区域消防设施、边坡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开挖、运输道路的维护记录、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问题进行督查。

自1月份以来,通过上级公司领导带队深入项目部检查和自查摸底整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别深入到现场检查,排查整改各类问题隐患。对一般性问题隐患,现场责令生产项目部负责人,当场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实行“五定”,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检查人员当场下达局部停产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所查隐患全部达到整改,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力地推动了分公司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5、专项督查分类整治、“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

按照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公司及各项目部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分类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检查、整治。主要是对用电、开采运输、防火排水、爆破作业等进行分类专项检查整治,复查已整改的隐患情况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9-10月份各项目部对前一阶段的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分组复查和排查,防止隐患反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重新整治。分公司相关部室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项目部进行了分组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指导整改。10月份对各项目部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并对上级公司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得到巩固,保障分公司的安全生产。

1.爆破项目部租用民爆物品仓库内存放过期的炸药,分公司已清点确定剩余数量,下一步拟定销毁方案,及时与公安局联系沟通,在合规合法下确定并实施销毁程序。

2.10月份至今公司下发了一些安全制度文件,分公司第一时间组织传达贯彻,在贯彻落实中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对照建立新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

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

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郓城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

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

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打造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卫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逐步推进消防物联。

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县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依照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

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卫发〔2017〕29号)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

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

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

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

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四)严肃问效问责。卫生健康局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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