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工作方案(优秀15篇)

时间:2023-12-01 18:11:06 作者:雅蕊

通过工作方案的制定,我们可以更好地监督和评估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够给你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幼儿园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工作方案

1、初步了解并掌握在上车时、乘车过程中及下车时的安全常识。

2、教育幼儿要注意安全,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1、用小椅子搭建一个公共汽车的场景,方向盘一个。

2、教学图片。

一、激发幼儿兴趣,组织幼儿讨论乘车时应该注意什么。

1、老师要带小朋友们去地方秋游。乘什么车去呢?乘车时应注意些什么呢?

老师根据幼儿的`讨论内容,请幼儿找到相应的操作卡片,让幼儿分析原因,知道怎样做是对的'。

2、你们是怎样和爸爸妈妈一起乘车的呢?

3、小结。

我们乘车时,首先要依次排队上下车,不能拥挤;上车后找到座位坐稳或用手抓住扶手站稳;乘车时不能哄闹,不能将头、手伸出窗外;在车上不能吃带壳、核、小颗粒的或棒状食品;车停稳后才可以依次下车。

二、组织幼儿在设置的汽车情境中游戏,巩固幼儿的安全乘车常识。

1、教师与幼儿共同讨论游戏规则。

2、将幼儿扮演乘客和安全检查员进行游戏。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方案

为确保我县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扎实开展,根据公安部《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针对活动主题,在全县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一)健全协调机制,迅速部署工作措施。

11月26日前,县文明办、教委、司法、交委、安监、交巡警大队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分别召开工作部署会,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研究活动方案,督促工作落实,共同推进主题活动。各部门之间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确定活动思路,明确部门职责,部署活动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交巡警大队要结合部交管局《关于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公交管〔20xx〕392号)要求,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并对辖区面包车、摩托车、客货运车、校车、危化品车重点驾驶人普发一次宣传短信。

二是要协调乡镇“安办”、客货运企业安全主管部门,针对重点车型开展一次冬季交通安全培训课,加强对重点车型驾驶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三是要结合部局冬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视频会要求,做好“一点一预警”、“一案一曝光”、“一月一提示”工作,要对辖区易结冰、易团雾等重点路段、时段进行一次预警提示,收集具有冬季典型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减少辖区交通事故发生。

(三)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交巡警大队牵头联系文明办、教委、司法、交委、安监等部门,于1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广场设立活动分会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至少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展台咨询,并分别组织3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交通违法劝导活动(11月26日前报名单)。县交巡警大队负责准备活动当天所需的展台、展板、挂图、传单等宣传资料和指导活动当日的交通违法劝导活动。

(四)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

县文明办应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全县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志愿服务。12月2日与主题宣传活动相呼应,在文化广场周边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五)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

县文明办发动新闻媒体开展“出行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强化游客乘客“讲究秩序、文明礼让、遵守公德、维护安全”的'意识,引导人们养成文明、有序、礼让、关爱的良好旅游、乘车习惯。县教委要会同交巡警大队,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六)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县交委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七)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活动。

县司法局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考核内容。

(八)集中展示文明交通先进典型,开展“违规企业大曝光”活动。

县安监局要利用各种形式,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以及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剖析原因、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

(九)集中优势力量,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县交巡警大队在12月2日邀请县电视台等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播报,负责印制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并在学校、社区、乡镇、客运场站、执法窗口等宣教阵地广泛张贴,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利用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适时发布“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字幕及安全文明行车、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交通事故自救常识等。三是要协调县电视台等宣传部门拍摄一批围绕“七类”违法行为的影视资料,以新闻、专题片等形式在电视栏目中播放。

(一)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县公安、文明办、教委、交委、司法局、安监局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122文化广场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各单位牵头组织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效果。

县交巡警大队、文明办、教委、交委、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要敢于创新,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形成内容资源共享、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要利用市场化、项目化模式,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宣传。要用好典型案例,曝光、谴责严重交通违法,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畅通联系渠道,及时上报情况。

各相关单位应确定一名活动联络人,于11月26日前将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单位牵头组织的相关活动情况(简要文字说明、图片等资料)也应及时上报。

福建省“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下面小编为方便大家阅读,特提供福建省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福建”建设。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公安交警、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组织演讲比赛、知识大赛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文明、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主题活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大量印发带有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附件1)的主题宣传品。

(三)组织开展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要加强媒体资源共享,与各级各类媒体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撼人心的典型案例,实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12月2日前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省电视台集中宣传报道厦门城市“义务交警队”、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并组织在省级电视台集中宣传、展示全省“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感人故事20集,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各地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并于11月18日前积极向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行·2016》特别节目投稿(联系人:张雳君,联系电话:13911256186)。各地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积极协调组织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开展“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安交警、文明办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路口),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要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组织本地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 “交通安全体验课”(附件2)活动。要组织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安全问题多发状况,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自护能力。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五)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微信公众号,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地区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层层推进。要将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联动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确保活动期间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创新形式,提升效果。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各自的“特色动作”“自选动作”。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工作方案

马路如虎口,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你我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工作方案。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今年12月2日是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全力做好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根据xx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20xx年xx省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

活动方案。

紧扣“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突出重点查处“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的主题活动。

由市文明办牵头,交警、教委、交通运输、安监、司法等部门联合做好122集中宣传日活动。

文明办:一是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整体工作;二是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动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结合我市道路交通情况开展志愿服务,并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以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劝导、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三是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发动新闻媒体开展“出行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强化游客乘客“讲究秩序、文明礼让、遵守公德、维护安全”的意识,引导人们养成文明、有序、礼让、关爱的良好旅游、乘车好习惯。

交警部门:大力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并在市区车流量较大的各个十字路口部署充分的警力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各大队要深入到各个乡村巡查纠违。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大型公益活动,挖掘一批典型人物,通过新闻媒体方式集中展示,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同时结合近期工作重点,以“加快治理淘汰黄标车进程,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自觉抵制驾乘高污染、高排放黄标车上路行驶”的主题宣传。

教育部门:一是与辖区交警联系组织中小学校召开主题班会;二是部署大学社团组织开展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三是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每个家庭都知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一是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指导运输企业结合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宣誓承诺活动。二是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与辖区交警中队联系,组织一批驾驶员走上街头,开展“我当一天交警”体验活动,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事故调查工作,利用媒体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以及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地区和单位,公布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剖析原因、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并且要深入客货运企业、社会单位发放黄标车限行整治宣传提纲,向车主、驾驶人及客货运企业管理人员宣传提示,利用驾协等短信平台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内部短信平台发送黄标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等提示信息。

司法部门: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考核内容。

新闻部门:一是组织媒体记者上街随机采访交通参与者日常交通活动情况,并及时进行报道。如机动车驾驶人日常参与交通时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情况;非机动车驾驶人日常参与交通时随意穿插、不按交通信号指示行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行人中国式过马路情况等。

1、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是党和国家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齐心协力,确保主题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2、借助媒体,广泛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形成舆论关注氛围,要针对“七类违法”中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媒体关注热点,进行不间断曝光,对相关整治行动进行不间断报道,协调媒体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采集采访、调查;活动当天,要从多个视角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进行报道,将“122”打造成贯穿全年的交通安全文化品牌,进一步引导公众强化“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理念。

3、各成员单位要在本单位显要位置至少悬挂2条交通安全宣传条幅。条幅内容“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5、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单位驾驶员到临汾市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学习体验,并提前与交警支队宣传科联系,每次不超过40人。

为组织开展好我县今年的“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县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广泛动员全县民众关注文明交通,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县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县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为:20xx年12月2日。活动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一)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天祝县交警大队结合百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和“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县城道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二)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12月2日,各相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邀请政府领导出席,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12.2”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组织文明交通宣传中队深入党政机关、运输企业、学校、驾校开展宣讲,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文明交通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协调新闻单位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全国交通安全日”推广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传播力。

(三)集中展示“陇原最美驾驶人”活动。天祝县交警大队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正在开展的“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按照《关于印发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除积极推荐当地优秀驾驶人参评全县“最美驾驶人”的评选外,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地方性评选活动,并在12月2日前后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联系当地媒体,“以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为契机,采取典型人物访谈、各媒体典型宣传等方式进行集中展示,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深入传播,形成人人争学典型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县文明出行意识。

(四)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12月2日前后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相关领导和专家走进直播间,与群众互动交流;利用媒体通过多种方式,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led显示屏、移动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邀请记者随警作战,针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调查,倡导文明出行,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高密度、高频次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利用新型媒体营造宣传氛围,以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为平台,组织开展“交通文明献言”等活动,展开网友互动,选择话题性强的交通安全常识发起讨论。并动员网友上传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就“法治交通”展开互动交流。及时掌握媒体关注热点,切实强化法规意识和文明礼让的舆论导向,确保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

承诺书。

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六)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文明交通我践行”为主题开展“四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看一本交通知识读本、写一篇命题周记、办一次征文、绘画、演讲比赛、举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切实将交通法规、安全知识送进校园,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司法部门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整体素质。

(七)做好“违规企业大曝光”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天祝县交警大队要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题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集中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追责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警示教育全社会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八)鼓励社会企业、发动群众组织积极参与。

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单位,如汽车销售商、保险公司等,利用优势资源,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品制作、发送,交通安全公益行动等。开展资助事故受害者资助活动,鼓励摩托车企业开展带牌销售摩托,赠送安全帽等活动,鼓励车友会、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以资金赞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主题。县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通力协作,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把遵纪守法的出行准则渗透到日常生活,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守法、安全、文明价值导向。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县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勇于创新,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形成内容资源共享、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全国交通安全日方案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看事故,引反思,评心得”系列教育宣传活动。

20xx年4月5日-xx年5月30日。

1、编印一本宣传册。宣传册内配一张xx交通事故教育光盘。a4规格,彩色图文并茂印刷,全区印量10万本,6个县区分别10000本,市区40000本。内容以“xx市交通安全反思日事故案例汇编”为主,采用问答式,例:超载会带来哪里危害?相关法规解释,列举一个超载事故案例,反思语。通过案例形式,以案说法,引起受教育人的反思,更好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宣传册中串插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驾驶人员关心的相关违章处罚规定。

2、撰写心得体会并评比。撰写心得是这次反思日教育的重点和创新,是对这次教育活动的有效验证。要求各部委办局、各系统行业、各大交通重点单位都要组织一次或多次集中学习,尤其是出租车、公交车、运输企业、驾校等重点单位更要主动带头,扎实开展,并要求受教育人撰写文明交通反思日心得体会,通过撰写心得体会,真正从思想上提高足够认识,达到宣传教育目的。对撰写的心得体会按照清河区、清浦区、开发区、淮阴区、xx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这9个区县,每个区县选择10-20篇优秀心得体会上报市交警支队,集中组织评比,并设不同奖项,分别对优秀心得发奖匾、证书、奖金,有效调动撰写心得人的参与积极性。对获得优秀心得体会编印小手册,作为本次活动的辅助教材,以便来年学习使用。同时设活动组织奖,进行相应奖励。

3、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式演讲或深入重点单位、行业进行演讲。选择3-6名获奖优秀心得人员组织集中演讲或巡回演讲,用身边的人、身边人的体会进行教育,形成影响,主要媒体进行相关跟踪报道,达到一定的宣传效果。

4、启动仪式。结合4月30日文明交通反思日活动适时举行,届时将邀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部分部委办局领导、相关重点单位人员、新闻媒体等单位和人员共同参加启动仪式。

主办单位由xx市文明办、xx市公安局、xx邮政局三方单位联名组成,各自职责:

xx市文明办:提供相关文明交通宣传内容,在宣传册中体现。

xx市公安局:作为主办单位,具体工作由交巡警支队主办,对活动的全程、内容、实施、评比进行全程把控。收集事故案例材料,提供相关交通安全法规,审核把关宣传册内容,负责相关印制费用的落实和奖项、奖品、奖金发放,组织具体活动的实施。

xx邮政局:作为承办单位,负责本次方案活动的具体执行。主要负责编辑、设计、印刷、寄发宣传册,负责宣传册部分画面广告招商,以解决相关费用,集中回收心得体会,免费提供电视电话会议室供各区县演讲会场使用,配合交警支队完成相关活动工作。

本次活动量广面大,宣传教育周期近六十天,总费用约50万元,分印制成本费30万元和各项杂费(编辑、邮寄、宣传、组织等费)约20万元。

1、宣传册印制成本费3元/本,10万本,共计30万元。初步计划20p、宣传dvd刻录盘。此费用建议由交警支队按9个区县、1个支队共10个单位从其单位宣传费用中列支,每个单位30000元。

2、各项杂费20万元,由xx邮政局通过招商方式解决。其中费用包括邮寄费、评比奖励费(组织奖和优秀心得奖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具体名额和奖励标准待定)、优秀心得汇编(2元/本)、其它费用等组成。

3、相关发票由xx邮政局提供。

市、区、县各级部委办局、重点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企业、部分驾驶人员等。

1、突出创新和实效。本次活动面广量大,力求在全省、乃至全国办成优秀创新项目。以创新活动形式,达到反思目的,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全民意识为根本目的和出发点,通过实实在在的“看事故,引反思,评心得”活动,通过影像图文、组织教育、反思心得、评比演讲、媒体报道,在全市上下形成一定的社会氛围,达到反思教育目的,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为全省“文明交通百千万亿活动”提高宣传报道素材,使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开展的三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落到实处,使xx的交通状况有一个好的面貌,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为xx人民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xx要努力创新,在具体宣传手段上要出亮点,出效果,本项目“看事故,引反思,评心得”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创新项目,希望能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并及时实施。

全国交通安全日方案

据相关媒体报道,20xx年,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6%。

至20xx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达2.6亿人。汽车保有量1.2亿辆,年增长1510万辆,增长量超过1999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18个大中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汽车驾驶人首次突破2亿人,年增长2647万人,增长量超过1997年底汽车驾驶人总量。

随着我国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的持续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安全日益成为一个社会性话题,与每一位社会成员息息相关。

据官方统计,20xx年,因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的事故起数上升17.9%。全国私家车导致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5.5%和6.5%,分别占机动车肇事总数的68.7%和58.8%,比20xx年上升6.4个和6.2个百分点。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由于在路口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事故上升比例最高,这其中虽热驾驶人超速等原因占很大比例,但是长久以来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人不看红绿灯,不走人行横道,擅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频频出现,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也成为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

20xx年4月30日,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让我们走上街头,一同宣传尊重生命,尊重斑马线!

2、尊重斑马线就是尊重生命。

3、尊重生命,从你我做起!

尊重斑马线,就是尊重生命。

人体红绿灯,倡导文明行。

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出行进行劝导,组织志愿者在斑马线上拉起条幅,号召过马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加入我们,都走到条幅后面。对于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的行人或非机动车进行劝阻。活动现场准备一定量的红、黄、绿三色丝带,随机发放给过往行人,扎上丝带,赋予活动爱的标志和温暖的涵义。

4月下旬,以4月27日-30日为主。

金光道与新华路交口(注:其他主干道路口待定)。

条幅5副胸标50个小红旗10个哨子若干帽子50个三色丝带若干。

(一)人行路口红绿灯边。

1、红灯亮拦人,绿灯行,志愿者让行,站在路边,让行人通过。

2、十字路口12个身着统一胸标志愿者分a6、b6两组。

3、红灯时负责人横放小红旗同时吹哨,志愿者手拉手连成一排背对人群站立。

4、绿灯时负责人高举红旗同时吹哨,志愿者站在两边每边三人举手示意行人通过。

5、(负责人现场执行见机行事)。

负责人主要是为了保证志愿者自身安全!

(二)人行路口红绿灯边。(双行路口)。

1、红灯亮拦人。绿灯亮时志愿者让行,站在路边,让行人通过。

2、双行路口六个统一胸牌的志愿者。

3、手拉手连成一排背对人群站立,拦住行人。

(三)其他路口待定。

1、文明执行,微笑服务,注意安全。

2、树立一名志愿者良好形象,尽量不要摆拍。

3、听从负责任指挥,不允许擅自离开岗位。

4、注意自身行为,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名志愿者。

5、路遇老年人,行动缓慢者,有一名志愿者去搀扶。

集体合影或视频。

1、现场活动执行素材相片若干张。

2、视频地方一个(原始,剪切均可)。

3、各地活动稿件(图文并茂)。

全国交通安全日方案

为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公安部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20xx年12月2日是全国第4个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即抵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深入地推动我校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师生在交通事故中的自救和救护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20xx年12月2日至12月底。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中层及各班班主任。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知识普及,同时组织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

(2)、各班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对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乘车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农用车、货运车和超员车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骑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接送车辆。运用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

(3)、各班利用多媒体班班通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

(4)、各班再次进行一次学生到校方式调查要对在校学生上放学乘坐接送车辆情况进行再一次的排查摸底,逐人逐车进行登记,及时完善接送车辆管理资料台帐。

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加强学生外出交通安全意识。

全体教师尤其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作为第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我校师生应认真对待。本次活动由安全办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并把活动有关图片和视频资料保存归档。

小学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工作计划小学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

据统计,截至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5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公安部决定20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20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我县今年的“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县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广泛动员全县民众关注文明交通,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县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县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为:年12月2日。活动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天祝县交警大队结合百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和“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县城道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二)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12月2日,各相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邀请政府领导出席,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12.2”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组织文明交通宣传中队深入党政机关、运输企业、学校、驾校开展宣讲,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文明交通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协调新闻单位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全国交通安全日”推广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传播力。

(三)集中展示“陇原最美驾驶人”活动。天祝县交警大队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正在开展的“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按照《关于印发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除积极推荐当地优秀驾驶人参评全县“最美驾驶人”的评选外,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地方性评选活动,并在12月2日前后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联系当地媒体,“以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为契机,采取典型人物访谈、各媒体典型宣传等方式进行集中展示,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深入传播,形成人人争学典型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县文明出行意识。

(四)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12月2日前后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相关领导和专家走进直播间,与群众互动交流;利用媒体通过多种方式,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led显示屏、移动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邀请记者随警作战,针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调查,倡导文明出行,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高密度、高频次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利用新型媒体营造宣传氛围,以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为平台,组织开展“交通文明献言”等活动,展开网友互动,选择话题性强的交通安全常识发起讨论。并动员网友上传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就“法治交通”展开互动交流。及时掌握媒体关注热点,切实强化法规意识和文明礼让的舆论导向,确保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六)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文明交通我践行”为主题开展“四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看一本交通知识读本、写一篇命题周记、办一次征文、绘画、演讲比赛、举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切实将交通法规、安全知识送进校园,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司法部门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整体素质。

(七)做好“违规企业大曝光”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天祝县交警大队要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题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集中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追责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警示教育全社会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八)鼓励社会企业、发动群众组织积极参与。

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单位,如汽车销售商、保险公司等,利用优势资源,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品制作、发送,交通安全公益行动等。开展资助事故受害者资助活动,鼓励摩托车企业开展带牌销售摩托,赠送安全帽等活动,鼓励车友会、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以资金赞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主题。县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通力协作,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把遵纪守法的出行准则渗透到日常生活,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守法、安全、文明价值导向。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县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勇于创新,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形成内容资源共享、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

按照省公安厅等七厅局《关于印发全省联合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公字〔20xx〕x号)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第x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为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3日至12月底.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社会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张荣来任组长,市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卫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法宣科,成员由交警支队法宣科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活动的组织开展以及信息收集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12月2日前各地开展不少于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

(二)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大赛和网络答题等活动。

(三)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

(四)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的倡导,加强私家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陋习的查处,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122公益宣传提示。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双微平台”、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平台,以播放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形成媒体公益宣传周、宣传月。特别是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前一周要高频次、高密度地开展宣传提示,并于“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形成宣传高潮。

(六)做好122联播直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和“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七)开展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先进典型展播活动,通过本地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双微”平台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广泛展示“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八)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

(九)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既要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人效应和强大影响力,又要注重做好平凡人的表达,讲述文明交通愿景及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近年来,我市评选了一批市级、省级服务交通公益人物、文明交通志愿者、交通劝导员等热心交通事业的公益人物,各地要注重发挥好这些公益人物的辐射和引领作用,组织参与122主题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齐抓共管、协同治理,形成部门合力。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将公安部等七部委文件精神和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

(二)互通共融、互动共赢,强化全媒体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媒资共享,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憾人心的典型案例,建设宣传素材“中央厨房”,依托技术手段,做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要结合本地特点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形成舆论浓厚氛围。

(三)优势互补、补齐短板,强化公益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自我管理,倡导守法出行理念。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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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

20xx年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我校从实际出发,特制定“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1、交通安全主题升旗仪式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xx年12月3日上午)。

2、发送《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与家长“手拉手”活动对全体家长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普及教育。(xx年12月3日)。

3、各班组织召开“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班会,围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开展宣传。(xx年12月3日下午)。

4、学校led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xx年12月3日——xx年12月7日)。

5、红领巾校园广播站,利用早上时间向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xx年12月4日)。

6、各班由学生设计制作一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手抄报。3——6年级各班每班择优上交学校一份存档。(完成并上交时间:xx年12月10日)。

8、举行“防踩踏安全应急演练”。

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

为切实增强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范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安教执〔_〕17号)和《湖头中心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深入实施,贯彻落实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学校各项宣传工作措施,努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氛围,实现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果明显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构建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学校要制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强化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每月有交通安全宣传专题,持续开展公益宣传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更加深入人心。

(二)营造宣传教育氛围。

学校悬挂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警句、横幅、宣传图的内容要进行定期更新和完善。要充分利用学校的校园广播、专栏专版等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提示语,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氛围。

(三)拓宽宣传教育途径。

学校要通过组织文明交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绘画比赛、培训讲座等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周(日)”、“十一”、少先队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通过短信、校讯通、校园网络等媒介,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要制定培训计划,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区级及区级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再由受训教师组织本单位其他人员进行培训,着力提高广大教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能力,引导全体师生自觉践行文明交通。

(四)强化宣传教育功能。

1.每学期要至少开展1次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周”活动(每学期开学的第_周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周”),每学期至少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专题教育课(要有教案)、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文明交通社会实践,同时,要积极探索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校本教材建设,将道路交通安全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和综合实践中。

2.要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生交通违法情况查处通报制度,教育学生自觉杜绝闯红灯、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助力车、驾驶“死飞”自行车等危险交通行为。

3.要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展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知识讲座、交通安全体验、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宣传挂图等形式,让预防交通事故“六不”、学校交通安全“三项严禁”等安全常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活动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强化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创新工作举措。各班要进一步开拓思路、集思广益,大胆创新、_难题,不断探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宣传工作实施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学校把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年终综治安全工作考评的项目,定期不定期对各班开展宣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要积极协调交通、市政、公安、综治等部门,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排查校园及周边交通乱象,开展联合执法,对违纪违法的交通行为(现象)予以处理整治,全面提升师生文明出行水平。

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

按照省明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学校拟组织各单位积极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1个月,到12月26日结束。

通过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进一步发挥高校师生的明交通表率作用,推动“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1、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通过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全校师生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

2、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3、创新方法手段,发挥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随手拍图片或视频随活动总结一起上报)。通过活动,促进全校师生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xx、明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

2、抓好宣传教育。从近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将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省级明单位考评和管理依据。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对全体师生的明交通意识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学校省级明单位的荣誉,并通过此次活动,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3、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建安全明校园的"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有关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校明办(邮箱:xx),并于12月0前将活动总结(包括字、图片等)电子版报送校明办。

全国交通安全日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2014年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2015年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2011年,公安部决定2012年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2011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5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

结合20xx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1、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2、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4、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5、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7、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8、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9、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10、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12、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13、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14、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

15、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16、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17、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18、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19、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20、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21、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2、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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