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管理论文(专业18篇)

时间:2023-11-30 09:39:10 作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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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探讨论文

摘要:我国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我国很多的行业取得了非常大的发展。在这其中我国的电力行业取得了非常好的发展。电力行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和很多的动力。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资源以及能源的需求量非常的巨大,因此我国的能源行业都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根据目前的状况,我国的电力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处在了一个需要改变以及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电力行业在生产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显得尤为关键,只有重视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才能够有效的改变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能够有效地提升电力生产的效率以及生产的安全性。本文主要针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策略进行详细的分析以及阐述,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以及分析能够有效地提升我国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策略,能够有效的控制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能够有效地保障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同时也为我国电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贡献力量。

电力资源在我国的资源方面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电力行业的发展对于我国能源行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电力行业的发展能够有效地提升稳定安全的电力能源,能够有效地改善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能源需求。伴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不断快速发展和创新,我国的电力能源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已经处在一种创新变革的阶段。创新变革在我国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电力生产的安全问题。但是我国的电力行业在安全生产的问题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旦安全生产问题影响到了我国电力生产的稳定性以及持续性,我国的电力能源就会出现较大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的生活水平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电力生产的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对我国的社会发展以及稳定方面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我国在电力生产的过程中要对电力生产应用到的电力设施进行有效的保护,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因此我国电力生产目前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保障电力设施的稳定以及安全运行。这一方面的问题需要我国电力行业以及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保障我国的电力安全生产,保障我国电力能源的有效持续供应,保障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

1.我国电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管理策略问题。

1.1在我国的电力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

很多电力企业都比较偏重于对大型作业的管理,而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较为轻视。近几年发生的电力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发生这类电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流于形式来做经济建设,企业管理方式保守陈旧,且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和企业的实际状况来处理日常事务。

1.2在我国的电力生产管理过程中,电力设施被破坏以及偷电违章的问题非常严重。

由于我国电力设施的分布面积广且数量多,难以看管,而电力设施的价格较高,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利益驱使的个人为谋私利而盗窃电力设施。偷割电力线路、盗窃配电变压器等盗窃电力设施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很大程度上为电力企业带来的十分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电网安全事故发生的导火索,严重威胁人们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安定。

1.3在我国的电力生产管理过程中,电力执法部门的管理执法力度还有待提升。

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主体也已经由原来的电力行政执法部门转变成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由于行政执法权的变更,为电力企业开展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再加上我国电力设施分散较广且密度大,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受到严重的限制,监管工作不能很好执行,使企业丢失的电力设施无法找回,而不法分子还逍遥法外继续进行着破坏行为。其次,在我国的电力生产管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较为单薄,责任落实也不到位。

在我国电力行业的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关系重大,因此我国的电力生产企业要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不断的树立安全管理思想,要自上而下地贯彻安全管理策略。要让电力生产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地树立以及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在我国的电力生产企业中,工作原则应该是安全生产。因此在进行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要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以及安全技能教育。要让每一个工作人员将安全第一,重于泰山的意识深入脑海中,要贯彻到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潜意识中,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引导相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艰巨性以及长期性,连贯性。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规范以及教育。要将安全管理思想教育不断的在工作人员中进行推进和深入,要让工作人员在电力生产过程中重视自我安全保护,要在工作过程中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为了有效地保障我国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电力设施,我国相关部门已经针对性的出台了法律法规来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指导监督。但是在实际的应用执行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弊端,严重的情况会导致企业安全生产和相关法律法规冲突,这样就会导致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电力设施进行有效的保护。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并且电力生产设施众多,会导致我国在电力设施保护的问题上出现问题。为了有效地缓解这一问题,我国的相关部门要对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特别是针对恶意破坏电力设施的情况要从严处罚,情况严重的要移交法律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同时我国的行政机关也要对电力设施受损问题进行行政干预。要鼓励对电力设施损坏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我国的电力生产企业在日常的安全生产过程中也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强化管理和监督。由于电力设施数量众多,我们在电力设施保护的问题上还要联合各级地方政府来进行防治和监督。在监督和防治的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防范,要对电力设施受损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在电力生产的过程中要强化日常的设施巡逻工作,尽最大努力来减少电力设施受损的问题。

2.3在我国电力生产管理的过程中要坚决落实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确保我国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我国的电力行业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有效的落实和监督,要对监督系统进行建立健全。要在电力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对各项电力设施保障制度进行强化落实和执行。要让电力生产企业的每一个工作员工参与其中,每一个人肩负起自身应该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还要针对性地建立奖惩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李坚.构建县级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的思考[j].云南电业,20xx(9):32.

[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xx(2):45.

[3]韦仲康.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网安全与稳定[j].电力安全技术,20xx(5):12.

[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xx(10):42.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探讨论文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高端领域,而我国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历史更是非常短暂,因此人们对于相关工作的认识度还不够高。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一般认为是下面两点:第一,由于科技时代到来,导致人们逐渐有了竞争意识,而有部分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采取恶性竞争方式,采用减少成本的方式提升产量,这不但违背了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还违背了公平公开的竞争原则。然而这无疑是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电力工程施工方过度重视眼前利益,工人就会有损失,所以从事电力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就会消极怠工,拖慢工程进度,而企业文化形象也必然会大受打击。第二,从事电力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自身素质与能力也有一定欠缺,往往消极怠工,使得相关工作不能向有效方向运行。一面重视度不够,从事工作态度不够积极;另一面员工工作不稳定跳槽频繁,热情度不高,致使对于这个行业的重视度不高。

1.2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要想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这项工作顺利展开不但要使其处在一个良好氛围中,还要靠有能力的相关从业人员将其向前推动。然而目前从事相关行业的这一部分人员素质普遍不达标,具体表现为:第一,相关人员年龄多数偏高,业务精英年纪都已经大了,而有能力的新进职员也不能得到补充,这使得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出现尴尬难题。第二,工作体制不完善,结构不明朗,例如:很多职员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相匹配,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积极性很高,但是能力有限,还有一些没经过正规培训的技术职员的加盟,他们工作方面的经验与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严重出入。

2.1使电力工程建设运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令,我们就可以适时排除不符合国家法律相关事宜的因素,保证整项工程按部就班的向前行,深刻抨击了质量不过关的工程,最终使工程的全面建设都有法可依。而且,签订法律合同确保了施工的开展有法必依,施工进程规范明朗,质量上大大提高了。

2.2为隐患故障敲响警钟。

想要充分做好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积极跟进整个生产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漏洞进行补救,彻底清除质量隐患。电力工程建设整个过程中必须时时监督,在对于生产成本进行检验的时候也要执法必严,使用抽检方式,不做违法违纪之事,保证从根源上杜绝隐患,及时制止有害于工程质量的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工程整体质量的过关,才可以见微知著,降低事故发生几率,为隐患拉响警报。另外,检查设备的完备情况也是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工人施工作业安全提前告知,及时更新陈旧设备与不达标的设备,杜绝不安全行为,将工人的安全至于一切工程项目之上。

2.3全程跟踪对工程实行无死角管理与控制。

管理与控制是贯穿整个工程始末的,直到施工方与用工方意见达成统一,管理与控制才算完成,为自己的行程画上句号。全程管理,才能确保整项工程沿着理想目标前行,万无一失。由于全程管理与控制,严格杜绝了施工方偷工减料和不合规定的减少生产成本的现象,也减少了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另外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应该灵活化可以采取分段分时和全天管理控制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其他灵活有效的办法,总之,为能做好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我们要发散思维,积极考虑灵活多样的管理举措。

3结语。

伴随我国电力工程行业的迅猛发展,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这一行业的前途一片光明,各种以输出相关类型人才的企事业单位也纷纷涌现。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旨在提升用电安全性,保障工程顺利开展与工程制度合理执行,所以要想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效益,我们必须做好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这项工作。在当代,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与控制以监督保障工程顺利完工为基准,越发被人们接受与重视,然而目前我国相关事业仍有许许多多不足之处,所以应当深刻分析我国电力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现状,进而积极想出应对措施,才可以使相关制度更加完善,工程建设顺利有序进行下去。

钢铁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探讨论文

1.1预防性检修管理预防性检修管理是钢厂企业近年来一直使用的方法,通过对设备进行系统的检查、设备测试和更换降低故障的发生率使其保持在规定的状态进行正常运行。

它是根据设备的磨损学为原理,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不同的检修计划,通过合理检修可以降低设备事故率和防止设备功能的退化[3]。

1.2预知性检修管理预知性检修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逐步产生的,根据设备故障发生的原因分析而实施的检修技术,是根据对设备检测结果、视设备的具体状态,来确定最合适的检修时机以及更合理的检修方法。

通过制定合理的检修方法,可以以最少的资源消耗保持设备的安全、经济、可靠的运行能力,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设备检测维修的费用。

预知性检修具有很大的优点:首先,因为其检修是以仪器的检测结构为根据,其可以提高检修过程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其次预知性检修具有非常清晰的目的,避免检修过程的盲目性;最后可以避免人员直接接触设备,提高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4]。

钢铁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探讨论文

我国是钢铁生产大国,为了提升我国钢铁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钢铁企业生产自动化、设备大型化水平在不断地提高,其事故隐患的隐蔽性、事故的灾害性和突发性随之也更加的突出。钢铁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其危险源具有危险因素复杂、相互影响大、波及范围广、伤害严重等特点。从宏观层面来说,其安全生产是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基础;从微观层面来说,其安全生产是效益、是企业生存的基础、是企业管理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所以对其安全管理的研究极其必要。

1.钢企发展现状及安全生产问题。目前我国钢铁企业面临着多方面的难题。例如,经济发展变慢、价格竞争激烈、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以及来自国外的竞争等。除此之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钢企的安全环保等压力也更加突出,这进一步缩小了钢企的利润空间。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由于高经济增长与生产力水平较低之间的差距和矛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产量和经济增长的重视超过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目前我国的钢铁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着目标制定不够合理、管理方法推行不当、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和管理模式没有完全转变等问题。根据近十年我国钢铁产品的产量、冶金工业产品的出厂价格指数的国家统计局数据和全国大钢协会提供的千人负伤率等信息表明我国钢铁企业在安全管理上的重视不但不会大幅度的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反而还会对经济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钢企安全管理现状。从钢铁企业近十年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统计分析可知,每隔几年钢企的伤亡人数和事故数都会有先增加后降低的趋势,这可能是因为企业缺乏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一旦大面积事故发生,相关企业狠抓安全管理,那么生产事故数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就相应的降低,还大多属于事后控制类型。我国钢企最初的安全管理是在总结多年的安全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国外优秀的管理方法而发展起来的。但随着企业不断的发展,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强,研究也不断深入。以鞍钢、宝钢、武钢为代表的一些钢铁企业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安全管理模式。

通过对以鞍钢、武钢、宝钢、莱钢等优秀钢企的安全模式的分析可知,我国钢铁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有:

1.以安全管理思想为指引,推行目标管理。优秀钢企的安全管理模式中,都确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鞍钢以“以人为本,事故为零”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该目标的确立显示了企业对生命与健康的重视;宝钢安全管理目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事故为零为主要目标,二是确保员工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下身心健康。武钢也提出了“人人参与,做一个安全武钢人”的安全理念和以“死亡事故为0”的目标。

2.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基础,主要通过贯彻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检查和落实安全防护来实现。

3.注重基础的安全管理活动。基础的安全管理活动主要通过安全标准化来实现。早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鞍钢便提出了岗位和班组的标准化建设,但限于作业的标准化。如今,鞍钢和武钢等钢企都将安全管理标准化纳入安全管理中来,并将其内容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划分。

4.重视文化安全管理。随着我国逐步推行文化强国战略,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上述三大钢企都在努力的营造着“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氛围。

1.构建要素。由于企业存在个体差异性,因此安全管理模式不是完全统一,一成不变的。但其构成要素却是想通的,如图1所示。钢企安全管理模式的构建需要管理思想的指引,并需根据自身的发展和特点结合以往的经验教训,确立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以之为中心,通过一个合理的安全管理机构把控、协调全局,为实现该目标不懈的努力与奋斗。一个高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明确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即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样的组织架构保证了安全与生产的协调性和高效性。随着信息化潮流的兴起,安全管理的手段也随之丰富。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左右协调更为容易。除了常规运用的经济、法律、科技和文化教育手段,企业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微信、微博等网络工具向全体员工传达公司的安全文化、政策,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报批评或奖励安全行为;员工也可通过网络平台给予公司安全建议。为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还需要政府的监督以及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安全专业人员资格认可、进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行业管理作用,加强与其他同类型企业之间的联系,成立安全管理互助联盟;另外,还可利用第三方认证来揭示企业的质量安全信息,进而增强安全信息的透明度。

2.发展方向。我国钢企安全管理起步较晚,经历了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到基于风险控制的管理理念再到差异化管理理念的发展。但却较少从绩效的角度来构建安全管理模式。现阶段我国钢企的安全管理模式应该着重关注安全效益和管理的结合,构建管理效益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绩效管理具有复杂性、偶然性、经济性等特点,目前并没有标准的模式和方法可以去照搬,企业必须在总结自身的安全管理经验和生产特点的基础上,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大胆的创新和探索,才能找到适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效益型安全管理模式。

四、结语。

各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均存在差异性,但其构成要素是相通的。企业的安全管理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中,为了促进钢铁企业的可持续化发展,企业安全管理要在安全管理思想、目标和机构方面打好基础,在此基础上,要始终坚持以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主,加强与外协单位的联系,使企业效益的增长和安全管理协调并进,形成具有科学性、系统性、主动性、超前性预防性和效益性的现代化安全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的网站事故查询系统[ol].

石油企业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摘要:石油是现代化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同时石油也是一种危险性极大的资源,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所以,人们对于石油储运安全方面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那么如何才能保证石油储运安全呢?做好并加强石油储运安全管理是保证石油储运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本文就石油储运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影响因素;问题;对策。

随着现代化社会发展步伐的大步向前迈进,石油资源的需求量也在不断扩张,石油资源对社会经济和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也越发突出,然而石油资源又属于高危物品,在储运和使用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从而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所以,加强石油储运安全管理非常有必要。但是,目前我国石油储运现状并不乐观,影响石油储运安全的因素较多,加大了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导致石油储运安全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阻碍和制约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1.1人员方面的因素。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人员方面是导致石油储运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工作疏忽大意,致使管理工作往往只是“搞过场、走形式”,根本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使得石油储运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石油储运安全事故发生机率大大增加。第二,石油储运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综合素质偏低,在工作中马虎大意,屡屡出现违规操作行为,最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1.2石油管道方面因素。

石油管道自身质量出现问题,劣质的石油管道极易出现破损,导致发生漏油情况,最终引发安全事故。由于石油储运需要使用到大量的管道,且管道布置比较繁琐,管网存在汇通连续现象,造成石油管道维护与更换困难,加上石油管道深埋地下,容易被腐蚀,一旦管道管壁被腐蚀穿透,管道就会严重破裂、变形,使得石油泄漏。是以石油管道自身质量方面也是导致石油储运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1.3静电方面因素。

由于石油是一种危险性极大的资源,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且石油管道长时间深埋地下,受腐蚀作用大,这就对石油管道介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石油管道介质为非亲水性烃类,该介质具有容易聚集静电电荷的特点,当石油管壁与管道内的流动介质发生摩擦,会加快电荷聚集和积累速度,积累到临界限度后,就会严重影响管道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性能,造成监测数据不准确,对相关工作人员形成误导,致使操作失误,最终引发严重的后果。此外,静电电荷聚集时还容易出现电火花,而石油又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当电火花引燃石油就必定会引发严重的事故,从而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严重威胁,若是引发的事故情况严重,甚至还会对国家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产生影响。

1.4地质方面因素。

我国地大物博,石油资源分布较散,使得石油管道分布也较广,涵盖了各种地形。不同的地质地形环境会对石油储运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各种地质灾害的发生,对石油管道的破坏性最大。所以,如何解决这一情况,保证石油储运安全是石油企业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1]。

2.1缺乏完善的石油储运管理制度。

现阶段,我国石油企业中普遍存在石油储运管理制度不完善情况,导致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缺乏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发挥其应用的效用,往往都只是“搞过场、走形式”。另外,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也不健全,监督部门形同虚设,没有对安全管理工作起到应有的约束,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难以有效落实。

当前,多数石油企业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思想观念落后情况,导致企业管理层轻视了石油储运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由于企业管理层安全管理思想观念落后,使得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目标,企业中的多部分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上自身综合素质方面的原因,企业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意识淡薄情况。这无疑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莫大的阻力[2]。

3.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

完善的石油储运管理制度能够为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保障,而健全的监督机制则能够有效约束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效用得到最大化发挥,两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石油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这也是推进企业健康经营发展的重要举措。企业应以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为基础,而后针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一系列有效手段。

3.2建立绩效评估体系。

石油企业还应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并且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此最大限度的发挥绩效评估体系的作用。以绩效评估体系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建立相应的财务绩效评估制度、工作表现绩效评估制度等,通过这些方式对企业经营发展状况进行评价衡量。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有两方面标准,分别是公正性与实用性。只有满足公正性与实用性标准,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出绩效评估体系的真正效用,为石油储运管理工作的圆满完成奠定基础。

与时俱进的安全管理思想观念是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的核心所在。针对当前企业安全管理思想观念落后情况,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引进、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理念,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改变企业安全管理思想观念落后局面,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管理目标,促使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石油储运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便为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管理人员是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管理工作的成效。因此,针对石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淡薄情况,石油企业应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要求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以此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储运技能知识水平,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这样不仅能够为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保障,还有助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石油储运场地安全管理是整个石油储运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在选择石油储运场地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选择,确保所选择的石油储运场地具备四周空旷、地势平整、交通方便等特点,并对场地的防火、环保、卫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选择最佳的石油储运场地。同时,还应在石油储运场地中配置完备的水力水电基础设施。重视并做好场地消防安全管控,设置科学防火管理体系,配备齐全、先进的消防器材,装设完备的可燃物质检验测试设施系统。此外,还应对石油储运场地现场环境进行勘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规定。指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期对场地中的消防工具和设施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消防工具或设施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上报并进行更换,以此确保场地消防系统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3.6强化石油管道防腐质量。

石油管道材质直接影响着石油储运安全,为了保证石油储运安全,就必须对石油管道材质进行强化。由于石油管道长时间深埋地下,主要受腐蚀作用大,所以主要针对石油管道防腐行进行强化。在采购石油管道时,充分考虑管道的防腐性,选择防腐性好的石油管道,并在管道内涂抹防腐涂料,进一步提高石油管道的防腐性。此外,在石油管道埋设施工中,对管道埋设现场的地质、地形及环境气候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此确保石油管道具有良好的抗水、抗拉伸能力。在管道埋设施工中,应做好相应记录,以便为后续管道维护、更换提供便利。

3.7做好管道防震工作。

4结语。

综上所述,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针对石油储运安全管理现状,石油企业不应只着眼于当下,还应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进行充分考虑,为了弥补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应在结合自身长远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创建更加完善、健全、科学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对石油储运管理工作进行约束,通过以上种种切实做好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石油储运安全。

参考文献。

[2]王茁,李亚军,黄琪,等.石油储运安全管理浅析[j].化工管理,,33:36.

[3]马治中,刘婧.简述石油储运安全管理[j].科技经济导刊,,20:98.

钢铁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探讨论文

摘要:市场导向营销策略就是要求企业树立“大营销”、“全员营销”的营销管理理念,从营销意识的培养、营销组织体系的完善、营销管理机制的创新等方面来贯彻落实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战略。

关键词:市场导向;营销理念;组织体系;营销机制。

“市场导向”是一种营销管理理念,涉及到企业的市场营销理念、销售策略、服务与技术支持等多个领域。

随着钢铁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竞争的不断加剧,把市场导向的营销策略提高到营销战略管理的高度成为必然。

并且通过“产销研”一体化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获得更有利的竞争与经营空间定位,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一、树立全员营销的理念和意识,为全面推行市场导向型的营销策略提供支撑和保障。

使“市场导向型”的营销策略能够获取技术、产品、服务、品牌、渠道等多方面的支撑和保障。

保证产品质量;第四,原材料采购部门必须既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又得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以保证产品质量和打造成本优势。

二、构建和完善符合市场导向型营销战略需要的生产组织体系和营销体系。

实现由“生产导向”向“市场导向”营销战略的.转变,就必须进行生产组织结构调整和业务流程重组以及经营机制的转换。

1.开发erp系统,实现企业产销研信息共享和营销渠道整合功能。

在市场为导向的“以销定产”为主的运营模式下,生产和销售之间的信息共享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erp系统,能够实现产销研信息的共享和提供各个渠道的整合功能,各个销售渠道通过系统实现订单下发、货物接收、库存以及销售等信息的及时传递,从而提高销售中心对各个销售渠道信息的处理能力,加强对各个渠道的掌控。

2.完善服务体系和服务手段,实现价值增值。

“市场导向”营销策略的应用必然涉及到客户关系管理。

客户关系管理的核心就在于服务,这种服务不仅仅体现在满足客户对产品本身的需求,还要通过各种增值服务手段创造和满足客户价值需求。

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钢铁企业对客户服务的理解和应用还相对较少,缺乏完善的服务体系。

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对客户需求快速反应的组织形式,规范以客户管理为核心的工作流程,建立客户驱动的产品、服务设计,进而培养客户的品牌忠诚度,提高获利水平。

(1)针对客户对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等需求多样化、小批量的特点,钢铁企业必须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响应能力,加大对用户使用技术的研究,提高用户服务技术含量,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同时为了减少库存,节约成本,与直供客户需求密切相关的部分生产线的生产模式必须由过去大批量生产方式改变成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

(2)完善客户服务组织形式和职能,优化工作流程。

(3)加强营销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营销人员综合素质。

钢铁企业要从规模化生产方式演变到小批量定制化生产方式,面临着很多的细节性和动态性复杂问题。

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市场、效益为导向的管理机制,实现管理创新。

1.建立高速响应、有机协调、高度平衡的供应链,实行供应链管理。

企业的管理内涵必须外延到对供应商、分销商以及对客户的管理,将产业供应链管理纳入到企业的工作系统中,使企业内外部供应链都达到有机协调、高度平衡、高速高效运转。

2.发挥供应链成本管理的优势,实现系统降本增效。

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采购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供应链管理系统,通过信息技术的支撑,实现供求信息在上下游企业间和企业内部各部门问的整合,改善传统的业务流程,降低系统成本。

采用产销量指标、产需率指标等降低库存成本,使企业更加关注经营供应链的成果;第五,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使企业内部成员都成为成本控制的参与者和实施者。

3.加速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推动机制。

一是进一步理顺科技管理体制,在科技攻关和科技开发中,引入竞争机制,使技术创新体系更具活力;二是积极引进智力,加大激励力度,调动发挥出科技人员的智慧和创造力,并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配套体系;三是以市场为导向开发新产品,强化产品的市场扩张力。

采取自主开发、加大与用户联合研究开发的力度等方式,做到开发一个成功一个,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危化企业安全管理论文

化学工业的发展必然带来突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安全问题。本文结合本人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些实践和体会,就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性以及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与成因进行了分析讨论,并对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行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般生产规模都比较大,生产工艺复杂,自动化程度很高,以化学品为生产原料,生产出众多的化学品产品。这些化学产品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方便,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一部分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和辐射的危险化学品,由于品种多、性质复杂、稳定性差,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受到外界日晒、雨淋、温湿度变化或者相抵触的物品相互接触等条件的刺激,就会引起爆炸、燃烧、中毒、化学损伤、辐射伤害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环境安全及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同时,部分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管理制度重视不够,没有对危险化学品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对安全条件不断完善,增加了危险化学品的人身伤亡、环境安全好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化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从业单位30余万户,危险化学品有3823种。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对于促进化学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企业安全发展是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危化品事故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点,三废污染严重,事故一旦发生将随之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不仅是从业单位自身生产发展及管理问题,更是关系社会公共安全的大问题。做好危化品安全管理是社会安定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客观需要。

化工企业是高危行业,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运行是化工企业实现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企业的生命线,化工企业往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集聚大量的生产装置,对硬件设备的依赖程度很高,工艺复杂、条件苛刻,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导致化学反应停止,生产中断,影响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重则若发生大范围的火灾爆炸,将使企业毁于一旦。因此,为了能使企业有的放矢地避免事故发生,更好更快发展,必须多角度、全方位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推进城市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随着煤炭、油气等传统资源逐渐枯竭、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新兴的煤化工、磷化工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化工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但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不断增多,潜在的风险和隐患也随之不断显现。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发展和安全生产“双赢”的目标。

2.1管理体制与法规标准。

2.1.1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滞后。

近年来,针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多为单行法,缺乏系统性,执法标准操作性不强,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划分不明确对责任人员处罚力度过轻等。

化工行业发展水平还很原始、落后,很多地方没有化工发展整体规划,一大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高、生产安全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出现。标准修订工作停滞,导致化工行业市场准入条件低,低标准开工投产,造成惨痛事故教训。

2.2.1安全意识淡薄。

危险化学品企业观念落后,重生产、轻安全倾向仍然存在,忽视安全,漠视生命,没有把企业的发展真正建立在安全发展的基础之上,个别企业甚至违法、非法生产和建设,削减安全设施。

2.2.2工艺设备落后。

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往往有特殊要求,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呈大型化、集约化和一体化,而不少化工企业普遍设计不合理、工艺技术落后、装置水平低、设备老化等问题。缺少必要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设施或防超压、超温安全装置,容易造成跑、冒、滴、漏,在投料试生产过程就发生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2.2.3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从业人员素质低,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不具备基本化工专业知识,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不少事故的发生。化工产品多样化、生产工艺复杂化、生产装置科技化,对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仪器仪表方面的专业人才特别缺乏。

2.2.4使用、仓储不合理。

(1)企业员工在使用易燃易爆的液体过程中,仅简单了解化学品特性,不够重视、专业,使用中不能够及时密封,也疏忽自身的安全防护,往往贪图一时的方便,增加了工作场所的危险性。对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高压气体的使用,为了方便操作经常会将两个气瓶并排放置,增加了气瓶使用的危险性。

(2)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在气温、干湿、防漏、防雷、仓库结构、仓库位置、消防灭火设施等配置上很少达到要求。有时,基于仓库空间限制,或每一类危险品量少,而未分类分库存放,导致一旦起火很难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灭火。

3.1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具有高危的特点,操作必须标准化。相关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的标准化作业程序。

3.2重视安全识别与台帐建立。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的危险特性,先进行燃烧、爆炸、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和重大危险源等属性的识别。并建立规范、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台帐,每种危险化学品都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明火作业许可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不可缺少。作业前,一定要进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检测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作业。

3.3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必须达到包括负责人与职责、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作业安全、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危害、事故与应急、检查与自评等10个方面的一级考核要素要求和与之相关的53个二级考核要素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隐患排查治理及自动化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作为标准化达标的重要内容,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

在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应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基础,强调风险意识,注重事前预防,开展以班组、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生产特点从制度、规章、标准、操作、检查等各方面制定具体规范,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操作岗位和每个工种、每个作业人员,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发展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上等级、上台阶,使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基础问题,固本强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引导企业采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工艺和先进技术,使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达到和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规定的标准,满足高危企业安全准入条件。

3.4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在遵守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地研究和获取新技术、新工艺等,同时通过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和风险,从而确保生产安全。

(1)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研究和获取先进的'工艺技术,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不断优化工艺指标和流程,完善和提高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水平。同时,在原材料的应用上,通过对有毒、高毒、可燃物等进行处理,寻找替代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引发火灾爆炸等。

(2)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企业要结合危险化学品自身的工艺特点、装置规模和可控程度等,设置建立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而对化学品的温度、压力、流量、流速、液位、物料比等指标进行准确控制。或采用智能自动化仪表、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系统(sis)等自动控制系统,不断降低现场人工操作,避免接触,提高企业的安全自动控制水平,确保装置的平稳运行。

(3)提高安全设施水平:根据物料特性、设备性能、工艺指标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液位计等具备安全功能的附件。同时,相应的设置超限报警装置,对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等进行管理,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装置,有效提高装置防御异常状况的能力。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强调人人参与,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并实施培训教育计划,包括安全生产意识、规章制度、岗位风险管理、岗位技术技能、应急等方面内容。确定“岗位达标”标准,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评议等方法,全面客观地反映每个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情况,实现岗位达标。

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建立“安全第一”意识,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了解所使用的化学危险品性质,切实掌握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消除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学习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熟知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通过考核合格上岗操作。工作过程中,穿着防静电服,禁止穿钉鞋等,定期检查员工操作方法是否合规。

通过员工危险化学品知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事故发生概率大,潜在危害严重。因此,必须遵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规定。必须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启动,能有效减少各方面的损失。应急救援体系必须充分,主要做到:救援知识的培训、定期的演练、内容的更新、设施的保障等。同时,加大应急资源投入储备力度。充足的资金、物资和技术资源是企业危机管理的基础和应急救援的根本保障,应急资源的匮乏不仅会降低生产单位初期应对事故的能力,还会扩大事故的危害程度。

3.7加强隐患整改的后期追踪,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危险化学品企业需要频繁接触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使用高温高压的特种设备,必须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生产中的隐患时,要及时通知、及时整改、及时落实。防止事故出了、原因找到了、整改进行了、事故还是发生了。因此,对隐患整改落实的后期追踪工作必须加强,一定要重视后期的追踪工作,使得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善始善终,以减少事故的再次发生。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事故多发确实是是我国现阶段化工行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从客观上讲,发生事故在所难免,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同时,事故不仅会促进法律标准体系的完善,也能够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出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改进工作的措施,这是事故调查的精髓所在,是事故预防的根本途径。”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在我国工业化迅速推进的今天,还远远不够重视,使得我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形势严峻。加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标准、方案等,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2]张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06).

[3]孙广川.浅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对策措施[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0(07).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探讨论文

摘要本质安全的理念要求从内部机制出发保证整个过程的安全性。电力生产尤其讲究安全性。本文以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应用为讨论中心,具体说明了本质安全的内涵,并从电力生产的要素出发探讨了本质安全思想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应用。

关键词本质安全管理电力生产安全应用。

本质安全或本质安全管理概念是从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性引申得来的。设备的本质安全性是说,设备本身具有安全机制,使得在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可以做到安全控制,利用本身机制保障设备及其运行的安全。因此本质安全管理的概念就要求安全管理本身具有安全机制,在安全管理体系的控制之下,各类生产活动以及其他计划的展开都有其控制力,工作进程因此能够得到充分的保证。因此本质安全要求具有足够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来实行整个生产过程的控制,达到消除漏洞和安全隐患的目的。

2本質安全管理体系在电力安全生产中应用。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可以根据生产要素的区分来分类讨论在各个生产要素中的应用情况,即人员、设备、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本质安全,通过对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四大板块进行论述,可以展现出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应用情况。

2.1人员的本质安全。

人员的安全无疑在生产活动中占有首要的地位。在进行电力生产工作,工作人员的身心都具备良好的状态。生理上要适应工作的强度,保持操作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心理上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心,杜绝麻痹大意和不负责任。此外生产环节的控制也要有序进行,并且要及时处理电力生产系统中异常情况。

要做到人员的本质安全,必须从人员的安全和技能培训上入手。既要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又要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并在注意以适当的考核制度鞭策和激励员工朝着更好的方向上发展。参加实际工作以及第一线工作的人员,首先需要通过考核,保证具有必要的职业素质。这方面,持证上岗是员工能力的一个证明。实行持证上岗可以有效避免不熟练的员工在进行误操作时发生的伤害。特别时一线生产工作人员,工作内容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因此特别要对一线人员的能力有一个充分的保证。

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要深入电力企业的内部,直至形成一种氛围,使员工沉浸在这种氛围之内,自然而然受到影响,以周围人为榜样,自觉履行安全生产的标准程序和规章制度。要做到这一点。平时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一定要到位,从管理人员开始到培训教师,要对安全教育的作用保持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将安全知识完完全全原原本本教授给学员。人员的本质安全就是依靠培训得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在日常工作和关键时刻起到保护人员安全的作用。

2.2设备的本质安全。

设备可以说是引起安全问题的原因。在电力生产过程中,设备是必不可少的,设备带啦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也是免除不得的。因此,设备本身的安全性是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因此,要注意采购安全性能较高的机器,要及时进行维护,同时也要加快升级技术,更换技术更为领先和完善的设备。

具体说来,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是设备本质安全管理的重心。设备的选择、安装和运行都应当遵循科学原则,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设备的操作。于此同时,在设备运行期间加强巡检,派遣专员监督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检修。除此之外,需要有一个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定期维护,设备的检查流程和分析设备运行情况的方法等具体事项和操作流程都要在制度中予以明确。特别是设备运行情况的分析,要有定量的标准,从而做到对设备状况的精确掌控,保证有关设备的各项数据能够被及时记录和分析,对其表现出的异常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为此,设备的监察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设备的本质安全就取决于完善的制度和高效的规章制度执行力。除此之外,紧跟学术前沿,及时提高生产技术,利用科学理论加强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指数,永远都是一个良好的方法。

2.3运行的本质安全。

要达到运行的本质安全,也就是说在运行过程中,在电力生产过程中,要具有标准、合理和科学的生产工序和操作流程规范,通过有效管理提高安全操作的效用,预防和阻止人员的不合规范的操作,从而令电力设备的运行始终处在人工可控的程度。这就要求制度和规范尽可能做到细致,可以预见到可能的误操作,并已经通过妥善的制度对此进行了预防。如电力企业普遍实行的两票三制,对于规范员工的操作,明确人员的责任,实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

2.4管理工作的本质安全。

电力企业管理者在把控电力生产的全部环节时,要注意在管理手段中融入安全生产的理念。控制生产使其消除安全隐患,控制安全隐患使其不变成安全事故,控制安全事故使其不发生扩大,并控制其不再发生。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对整个生产管理进行改进。利用多年来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对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吸取教训,对整体管理进行优化控制。

在这过程,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将各种分散的人、事、物等因素结合起来研究,探讨其关联性,从关联性入手,实现管理策略的最优组合。并且将事故应急预案作为管理工作的主要阶段,与其事故发生之后进行找补,不如预防在先,控制危险源,令事故不管在哪个环节出现,不管以何种方式,都能够有一套应急预案对此采取措施。此外对全体员工素质的管理也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擅于采取激励或处罚措施,并提供培训机会,促使员工自身素质的提高,最大化地实现安全生产,保证系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团结在一起,为实现整体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做出贡献。

3结语。

其他诸如环境和文化的本质安全等同样是本质安全管理的一部分,以企业文化氛围影响全员,在潜移默化中使之具有安全意识,也是一种良好的方法。

参考文献。

[1]薛玉峰.再探发电厂本质安全管理[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xx(s2).

[2]薛玉峰.发电厂本质安全管理探索[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xx(s2).

[3]闵聿华.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工作初探[j].电力安全技术,20xx(09).

[4]李海利.试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xx(03).

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更好地为农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一、作息时间。

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和签到制度(准时签到和迟到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20.00元,第三次给予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出差: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出差人员情况。出差回来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2、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请假情况。假期结束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3、事假: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含3天)扣发半月奖金;月累计7天以上(含7天),扣发当月奖金;季度累计15天以上(含15天),扣发当季度奖金;半年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扣发半年奖金;全年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年奖金。

4、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于无故不上班者和到假期不销假又不上班者,三天以内扣发当月工资,三天以上给予解聘处理。

6、每月由办公室通报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三、差旅费。本网。

1、出差:按《宜里公司经济责任制方案》第九章第四十四条五款规定执行。

2、学习:外出学习10天以上者,科级、科员每人每天补助10.00元,学习费用、车船费、宿费凭票据报销;10天以内(含10天)执行原标准,学习费用、车船费凭票据报销,宿费不报,每人每天补助70.00元。

3、出差、学习回来后在三日内报销,并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报场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四、树立良好形象。本网。

工作期间不得无故串科室,不得大声喧哗,举止文明,着装得体;没有接待任务,早、午餐不准饮酒;不准进行没有组织的娱乐活动,禁止赌博。对违犯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或解聘处理。

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在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各科室之间加强协调、加强团结,切实加强机关的思想、作风、制度、业务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讲文明、讲卫生。

不得随地吐痰、扔烟头、纸屑和乱倒垃圾,经常保持本科室和责任区清洁卫生。每天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和责任区清扫干净,各科室科长为卫生责任人。机关工作纪律检查小组要加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科室科长进行检查评比,对于一次检查不合格的'科室限期改正,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的科室,给予全科室人员每人50―100罚款的处理。

六、爱护办公设施。

不得随意调整和故意损坏办公设施,如人为损坏办公设施的,由损坏者按价赔偿。

七、节约用电。

在下班前必须关闭电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如发现不关灯者,每次罚该科室科长30元。

八、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机关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党政办公室、机关支部、机关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于无故不参加者,每少参加一次扣发三天工资。

九、及时请示汇报。

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和汇报,便于领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能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十、领导监督机制。

为加强机关管理,保证各项制度的执行,经农场研究决定成立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与成员分别由机关人员无记名投票选出。

十一、此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一日。

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项目部以及各队伍、班组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建立、运行、保持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安全生产实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项目部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各项权利,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办公区、生活区应地面平整,垃圾箱摆放合理,厕所保持清洁,并有专人清扫。生活区张贴卫生责任区公示牌和卫生管理规定,并经常组织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按消防相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张贴“消防责任牌”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等宣传警示牌,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或破坏。

办公区生活区四周,采用2m的砖砌围墙封闭管理,场地出入口应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大门一侧设置单位铭牌,场地出入口设有门卫(值班)室。

:项目部驻地用房,采用活动板房材料自建,板房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活动板房搭建不宜超过两层,屋面排水通畅,地面设散水,排水坡。保证排水通畅,临时用电布设合理,配电规范。办公区内各科室应挂设名称牌。

:宿舍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每人设生活用柜。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宿舍内张贴卫生、防火管理制度。

食堂案板生、熟食必须分开,配置必要的碗筷消毒设备。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食堂内设有防尘、蚊、蝇、鼠等设施,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要装入容器,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燃气罐应单独存放,存放处要保持通风良好,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厨房应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者不得从事餐饮工作。

:男、女厕所必须分设,厕所采用水冲式,确保卫生清洁。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室内水泥硬化地面,且有照明设施。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定时冲刷、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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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3术语。

3.1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1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4.6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统一由分公司供应处负责,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

5生产、储存和使用。

5.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1.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1.2工厂、仓库的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1.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改扩建应报所在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可行性研究报告。

5.2.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5.2.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2.4安全评价报告。

5.2.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2.6符合5.1条件的证明文件。

5.3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5.4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注册登记制。注册登记时,生产和使用单位须填写《化学品安全登记申请表》、《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工作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报分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统一到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办理。

5.5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生产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包装上应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提供应急服务电话。使用单位应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作业场所有表示化学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标识。

5.6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和没有提供“一书一签”的产品,生产单位不得销售,证书每5年复核一次。

5.7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8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危及社会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否则造成后果由生产单位负责,同时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5.9危险品化学生产单位的新工人,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10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11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1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1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5.1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发、双人保管制度。

5.1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为从事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5.16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17遇水、热、潮易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方。

5.18受日光照射或受热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禁止靠近热源,存放处的温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点和熔点。闪点在450c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5.19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同存一库;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库。

5.2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

6经营。

6.1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1.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6.1.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6.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2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

6.3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级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6.4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持使用单位证明到供应处领取,实行两人制。

7运输。

7.1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

7.2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7.3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7.4危险化学品的托运,只能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托运时,托运人应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应告知承运人。

7.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漏。

7.6装卸运输危险物品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库内搬运一律采用防爆型电瓶车、叉车,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必须装防火罩。装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7.7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混合装运。

7.8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降温、防潮措施。

7.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或停放。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

7.10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gb13392―92的规定。

7.11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车、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8.1剧毒品管理必须遵守4~7项各款之规定。

8.2剧毒品包括: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银、氰化亚铜、砷、三氧化二砷(砒霜、亚砷酸酥)、五氧化砷、亚砷酸钠、钾、砷酸三钠、砷酸二氢钠、氯化汞、硫酸二甲酯、叠氮化钠及其它属国家规定的剧毒品物质。

8.3需要剧毒品的单位必须提前半年向供应处报计划,由供应处负责采购。

8.4使用单位领取剧毒品时,须经公安处审批并备案。经审批后持公安处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两个领料人姓名和所需物品的名称、级别和数量)到供应处办理开票手续。并将领料单与介绍信一同交供应处安全保卫科签字盖章后,两名领料员(必须是介绍信上所注明的两人)同时到仓库领取物品,并在发放登记簿上签名。发料时,须有两名保管员在场。双方当场确认数量,出库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8.5剧毒品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建立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发放完后,保管员须将原包装进行密封,存放原处。单位保管人员、班长、安全保卫人员、单位领导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剧毒品进行一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对领发过的进行复称盘点,建立转帐台账。

8.6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8.7分公司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9事故应急救援。

9.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分公司安环处备案。

9.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分公司有关处室。

9.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有义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10检查与考核。

10.1本标准由分公司安全、消防、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跟踪考核。

10.2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有关人员,由安全、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企业安全管理心得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做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我街道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以街道()7号文件《关于调整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的形式,明确了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街道安监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两名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分为十条七块,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各工作区、村主任对本辖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并以街道()8号文件《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将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我街道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了全街道安监组织网络。街道政府成立了安监办公室,负责全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3个村也相应建立了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各企业也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街道政府与各村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33份,各村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1126份。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收缴情况:。

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我街道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实行村、街道各级收缴、分级管理,各工作区、村向所辖区域内企业收取1000-3000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重点安全单位由街道政府直接收取,街道政府向各工作区、村收取5000-0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并以街道()8号文件进行了明确规定。街道政府收缴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10万余元,并向区政府交纳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3万元。

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

6月份,全街道开展了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6月8日,街道政府组织人员在街道驻地设立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站,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监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安全生产事故瑁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悬挂过街帘、宣传标语数十幅,散发《关于明确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材料2600余份。

同时,按照市、区安监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我街道组织全街道内1家砖厂和4家加油站、3家甲醛厂经营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经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全面提高锅炉操作人员素质和操作技能,确保锅炉安全运行,10月份,我街道配合区经贸局举办兰山区第一期锅炉操作人员节能技术培训班,共有125名司炉工经培训考核后,取得了操作上岗证。

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根据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街道各级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春、夏、秋、冬季四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开展了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锅炉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建安企业、用电安全、学校安全及食品卫生十个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5月8日全区维护稳定“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会议精神,我街道组织街道直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街道机关干部和各村人员深入到辖区内每个企业,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了各类企业1126个,锅炉626台,特种设备65台,中小学校10所,食品经营站(点)19处。

6月19日,面对汛期来临之际,我街道组织人员对全街道内供电输电线路和通信线路进行了集中检查整改,针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三夏”及汛期生产安全。

7月份,根据区政府[]46号文件《关于对全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街道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对全街道内1家砖厂和2处采石场进行了专项治理。

在气瓶专项整治中,我街道严厉打击了所辖范围内的无证非法经营的气瓶充装单位(点),包括外来的无固定场所利用桶、罐、称、车辆等工具倒罐的临时性、流动性站点,对团卜屯液化气站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治理,在未完全取得合法手续前严禁经营。

为贯彻落实12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精神,我街道深入开展了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街道政府()25号文件《街道秋冬季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形式,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措施,对全街道内所有企业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各驻村包点干部深入到每个村、每个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现已检查企业151家,检查锅炉138台,叉车34台,整改事故隐患7处,取缔一处非法采石场。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整改情况:。

我街道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企业职工流动性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低,给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历年来,街道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大多数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提高,各项安全工作有专人抓,今年以来,全街道未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但仍有各别企业业主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拒不进行整治,将政府的安监通知和各项工作安排置若罔闻,无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如:金峰加油站、团卜屯液化气站。我街道曾多次对其进行整治,但其拒不整改,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经营手续,继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街道政府分别于6月24日和9月4日将以上情况报送有关职能部门。

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旅客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交通部《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是指以行车安全管理为中心内容,包含财务安全、员工人身财产与劳动保障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天台公路运输总公司及其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其他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名单要以文件形式通知。遇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导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发文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决策作用,企业内部重大安全活动等须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三)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应措施。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作出整改决定,并责成相关部门执行。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法规,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有效实施,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秩序。

(六)督促、检查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总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九条总公司设安全保卫部,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和内部治安消防工作,并按要求在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人员要相对稳定,责任心强,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能运用专业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保卫部安全生产职责。

(二)负责制定或定期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三)负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督促、协助各车辆单位的安全活动;

(七)做好驾驶员聘用审批、审验、安全驾驶员评比等工作,建立驾驶员档案;

(八)负责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做好车辆上线检测、二级维护的督促、协调安排工作;

(九)负责gps、记录仪、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监管,每月对行车记录仪数据分析后形成报告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十一)负责营运车辆验收、上(换)牌证等工作;

(十三)负责外部联络,做好治安联防;

(十四)负责公司内保、消防设施的采购及控制,做好设施台帐、发放登记;

第十一条总公司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用于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竞赛、事故预防以及配备安全工作装备等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会议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岗位从业人员员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安全岗位责任、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行车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等。

第十三条总公司安全工作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发生重大、特大行车事故时应及时开会处理。安全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总结本单位近期内行车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措施,布置开展安全活动。各车辆单位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活动内容包括传达、学习有关行车安全的法规、文件;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经验;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安全活动应建立活动记录,实行签到制度。同时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

第十三条加强车辆管理,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严格车辆维修、检测,并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

第十四条加强对驾驶员等安全从业人员的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和培训、考核、教育及其驾驶证、上岗证的管理工作。教育驾驶员遵章守纪,服从管理,自觉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从事安全管理、驾驶、维修、乘务、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等工作的安全从业人员进行以业务和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行车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并制定相应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要求安全从业人员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五条建立安全档案制度,包括基础资料档案、驾驶员安全档案、行车事故档案。基础资料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的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名册、驾驶员名册、检查考核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活动记录;驾驶员安全档案一人一档,记录其安全运行和遵章守纪等情况;行车事故档案一般事故以上一事一档,记录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建立安全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制定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十七条建立行车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等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情况检查,对客运站、办公楼、出租房等进行安全消防情况检查,做好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建立安全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规范地填报安全统计表、报,不得瞒报、漏报。

第十九条制定站场管理规定,加强站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制定其他相关财务安全制度及从业人员劳动保障制度。

第二十二条对安全生产管理要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对重点车辆单位(客运车辆较多),重点驾驶员(一、二类班线驾驶员),重点线路(一、二类班线和高速公路班车、夜班车,乡村道路、事故多发区、阵雾区),重点季节(雨、雪、冰冻季节,春节、暑期及节假日运输)要实行重点管理。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在行车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车辆单位要结合驾驶员的安全行驶里程开展评选安全驾驶员活动,对优秀驾驶员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实施前制定的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总公司经理室。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四章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职工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食堂指设于企业内部,供应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食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承担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负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六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企业开展传染病的防控。

第七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企业申办企业食堂应当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企业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将企业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企业食堂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一条企业食堂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第十二条5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第十三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和贮存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应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进货查验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专间(备餐间)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消毒保洁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食品贮存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流程应上墙张贴在相应岗位区域。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按规定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应当配备专职的高级或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其它企业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社会经营的企业食堂,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分别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五条企业和食堂经营者应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能够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日实施对人员健康状况、当日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等情况管理控制。

企业分管食堂的负责人应当至少每月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和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应当建立检查评价记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企业及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全省统一格式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目录》所列等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八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每年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企业或食堂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第二节场所与设备设施。

第十九条企业食堂食品处理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运输、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材质或颜色不同进行区分。

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食堂在施工前应当将建筑设计图纸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范性审查。

第二十条企业食堂的备餐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的要求设置。

第二十一条从供餐单位统一订餐的企业食堂需现场进行分餐的,其分餐场所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贮设备设施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工用具及容器宜通过形状、材质、颜色区分,做到标识明显、定位存放。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当专用。

第二十三条企业食堂餐饮具消毒应当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

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足够的水池,严格执行并落实消毒液浓度、浸泡时间及冲洗等要求。

第二十四条企业食堂应当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节食品采购和贮存要求。

第二十五条企业食堂应当选择相对固定的食品供货商。采购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第二十六条企业食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大米还应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属指标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在商场、超市等采购的食品应当保存好每日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食品,应由供货方、采购人员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企业食堂采购食品应做好食品验收和登记,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且供货票据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但应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

鼓励企业食堂建立使用电子台账,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企业食堂除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四)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五)尽量不采购四季豆等豆类。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类和豆浆等食品时须确保烧熟煮透。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洗涤用品和减灭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贮存在食品仓库。

食品及原料应当按品种分类存放。货架应根据情况加贴标识,标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装原料、散装食品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包装材质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贴标识。

食品添加剂应当设专柜或专区存放,并显著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制作存放品种清单。

第二十九条食品及原料应当根据贮存的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冷冻冷藏设施内的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放置,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成品、半成品应当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

第三十条食品及原料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一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企业食堂应当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订购,并达到食品安全等级评定b级以上的单位订购。应当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供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并确保食品从制作完成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四节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二条企业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

各切配区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应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按照标识严格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三条企业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四条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暂存。烹饪后至食用的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供餐后剩余的食品应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时,应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不得将剩余食品与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三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不用或少用的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或区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准确称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记记录。

第三十七条餐具、饮具等工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当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并确保消毒达到规定的效果。

餐具、饮具保洁设备设施应确保洁净、密闭,并有明显标识。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三十八条企业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当留样。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并在5℃左右的条件下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三十九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应更换成专间专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第四十条企业食堂供餐需分送厂区就餐的,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送餐车辆、容器和工用具,应保证送餐过程中清洁卫生。每次运送食品前应对运送车辆、工用具和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运送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四十一条企业食堂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四十二条企业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排水沟渠通畅,地面无积水、无积垢,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四十三条企业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

餐厨废弃物应由交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企业食堂应当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四十四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制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具体职责。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第四十五条企业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包括企业食堂经营者)和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依法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列入企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企业应在就餐区张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就餐人员事故应急报告和处理的宣传。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急联系人或其他人员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企业(包括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报告。

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三)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规定,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报告;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企业食堂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对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触过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会同同级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对事故的现场控制、调查取证、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事故责任的认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依法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事故最终调查报告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要逐级上报当地政府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建立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统一、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十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并督促企业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五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监督抽查考核列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考核。

第五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经营许可情况及保持状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培训及在岗履职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订情况;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及档案建立情况;

(六)食品处理区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

(七)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等过程的管理控制情况;

第五十三条企业食堂应主动公开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的日常检查、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情况。

第五十四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五条企业食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未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六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企业等人群聚集单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辨别、防控能力。

第五十七条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与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商和协调协作。

第五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部门应做好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五十九条企业和企业食堂经营者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部门对下级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重点开展督查督办:

(二)隐瞒、谎报、缓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六)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的。

第六十一条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员工食堂参照本规定执行。

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可不列入本规定的管理对象。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十四)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

(十五)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工矿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区域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跨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不履行城市环境卫生责任或者不进行业务指导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或者提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各类废弃物;。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城市街道抛掷废弃物;。

(三)向城市道路、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违反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可以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城市公共场地放养犬类和其他畜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道路两侧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圈围设施和临时环卫设施,硬化出入口道路,施工完毕应当清除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城市道路搅拌砂浆或者将泥沙排入下水道。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车辆清洗站(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设置,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车辆清洗站(点)应当设置泥沙过滤设施,禁止将泥沙排入城市排污系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公厕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负责公厕保洁工作,做到及时清掏、定期消毒。不履行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贮(化)粪池应当及时疏通、清掏。粪便外溢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清除、疏通。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和清运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电等废弃物,应当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应当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运,将垃圾运往指定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逾期不缴纳的,按照每日1‰加收滞纳金,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需要,建设或者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固定收集和处理场所。

第三十七条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负责保洁和消毒。

第三十八条设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三十九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配套建设公厕、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所需建设经费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

第四十条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建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环境卫生设施产权和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禁止毁损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依法批准,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擅自停用、占用、拆除、移动或者改变用途。违反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补建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赔偿,可以处以市场评估价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四十五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第四十六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事项以及对有损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违法审批申请事项,或者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行为不予制止和查处,或者应当受理的事项和投诉不予受理,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1.道路包括以下几种:(1)公路(2)城市道路(3)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道路(4)广场(5)公共停车场。

2.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4.安全行车速度:是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达到的行驶速度。

5.限制车速:是指从安全的角度,限制公路某一路段上车辆的最高行驶车速。

6.道路运输管理遵循的原则:a.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的本意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行政法律制度上的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驶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b.公开原则。公开的本意是不加隐蔽。行政法律制度上的公开通常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其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c.便民原则。所谓便民,就是在道路运输管理过程中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廉价、便捷、迅速地提供道路运输管理中的有关情况,为当事人申请并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开展道路运输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7.超载:是指违反有关规定,超过核定的载重量进行运输。超限:是指装载货物违反规定的货物体积要求(即长、宽、高要求)。

8.超载和超限对安全的影响:(1)轮胎负荷过大,爆胎现象时有发生(2)发动机容易发生过热现象(3)转弯时离心力加大,使车辆失去重心,易发生侧翻(4)钢板弹簧超负荷受压,超过弹性极限,失去弹性,产生断裂,甚至使车轴断裂(5)制动距离加大;下长坡时更易使制动片过热,导致制动失灵(6)转向沉重,甚至使转向系统失灵。另外,车轴负荷过大,容易压坏路面、桥面,导致路桥损坏严重。

9.如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机制3)制定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并完善考核和评估制度4)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5)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6)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7)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

5.对旅客救助义务。

零担货物运输,大多数属于普通货物运输,即对运输、装卸、保管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运输。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业户,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申请个人是国家政策允许的人员。(2)申请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应有明确的经营范围、服务对象。(3)有相对稳定的驾驶人员和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安全、机务、业务等岗位人员。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等岗位上,应至少分别有1名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应具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和从业资格证,聘用的驾驶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或协议。(4)有证照齐全的达到二级及以上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货运车辆。(5)有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流动资金,其金额不得低于车辆原值的5%,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6)单车经营的业户必须具有不低于5万元资金或资产作为事故赔偿保证,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担保。(7)有与其车辆数相适应的坚实、平整的固定停车场地,租赁、借用的应签订1年以上合法有效协议合同,每辆车停车面积不少于车辆投影面积的1.5倍。(8)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具有企业章程,有企业的法人代表,有健全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机构。

路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还应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使用封闭式专用货车或封闭式专用设备,车身喷涂“零担货运”标志,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二级以上。(2)经营省内零担货运需有5辆(25个吨位)以上零担货运车辆;跨省经营需有10辆(50个吨位)以上零担货运车辆;国际零担货运按双边运输协议办理。(3)业主、驾驶员、企业个人均须持有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必须具备安全行驶2年以上或安全行驶5万km以上的驾驶经历。

根据《浙江省集装箱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业户,除必须具备普通货物运输开业安全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1)具有货运四级企业以上的经营资质;(2)有与经营规模和服务对象相适应的运输设备、装卸机械及通信设备、箱体检查设备;(3)有固定的营运场所,停车场地应与企业拥有车辆数相适应,停车场地不得少于2000m2;(4)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800万元;(5)集装箱专用车辆,其中核定载质量不足15t的车辆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集装箱车辆总数的30%。挂车吨位在20t(含20t)以上的,主车的牵引力应大于或等于206kw;挂车吨位在15t(含15t)以上的,主车牵引力应大于或等于162kw。

13.危险货物的性质有:(1)具有易燃、易爆炸、腐蚀、毒害、放射射线等性质;(2)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需要特别防护。

14.危险货物的分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易自燃或遇湿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性物质;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15.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要求:(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严禁超经营范围运输。严禁超载、超限。

(2)运输危险货物时应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卡”。(3)运输不同性质危险货物,其配装应按“危险货物配装表”规定的要求执行。(4)运输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厢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任意排弃车上残留物;运输结束后被危险货物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属具,应按《车辆清洁消毒方法》到具备条件的地点进行车辆清洁消毒处理。(6)运输危险废品时,应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7)运输医疗废物时,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示的专业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8)夏季高温期间限制运输的危险货物,应按有关规定执行。(9)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10)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集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

(11)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

和考证、增驾等工作。(9)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日”和“安全活动月”活动,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推广安全驾驶技术,积极搞好安全竞赛活动。(10)研究驾驶员的作息时间制度、膳食结构、劳动保健等问题,搞好驾驶员的生活管理;做好驾驶员的家属工作,积极开展“贤内助”活动,支持驾驶员的工作。(11)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把驾驶员安全管理纳入企业标准化工作中去。

17.安全评价的定义:安全评价又称危险评价或风险评价,是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称风险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判断系统发生事故或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8.安全评价的分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非煤矿山94753座,其中:金属矿山8395座,非金属矿山83431座,其他矿山2927座。20xx年,全国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6087座,另有8919座在建矿山。

2、事故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861起、死亡2188人,同比分别减少11起、89人,下降0.6%和3.9%。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79起、死亡301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25人,上升5.3%和9.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上升70.4%;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总量过大,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3、广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全区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8起,死亡138人(全年控制指标137人),其中:持证矿山事故107起、死亡122人,非法采矿事故11起、死亡16人;地下矿山事故53起、死亡63人,露天矿山事故65起、死亡75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七位。

20xx年,广西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3起,死亡167人(全年控制指标133人),同比分别上升42.9%和31.5%。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二位。其中,柳州、桂林、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8个市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标。采石场事故居高不下。根据最近三年事故统计,广西小型采石场(含建筑型材开采)20xx年死亡人数达97人、20xx年死亡90人、20xx年死亡64人,采石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约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60%,采石场事故已构成广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坍塌事故成为非煤矿山“第一杀手”。20xx年至20xx年,全区露天矿山坍塌事故分别死亡77人、67人和44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4.4%和29.7%,约占全区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

从全国范围看:1月、2月重大事故最少,3月份以后开始逐月增加,8月份达到最多。1月、4月、8月、9月、11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月、6月、10月、12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3月、7月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2、从事故发生地区分析

20xx年79起重大事故,发生在云南、贵州、四川等21个省(区),其中:云南、贵州、四川、湖南4省共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132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1.8%和43.9%。11个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海南、西藏、重庆、青海、宁夏、新疆兵团)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10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陕西、广西、安徽、辽宁、山西、新疆6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

3、从经济类型分析

79起重大事故中,有52起发生在私营企业,共造成207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5.8%和68.8%;有14起发生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共造成48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7.7%和15.9%;有6起发生在集体企业,共造成20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6%和6.6%。此外,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7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开采导致的,共造成26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9%和8.6%。

4、从行业分析

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多的是非金属矿,共发生34起,死亡134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属矿,共发生31起,死亡11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9.2%和38.9%。

5、从事故类别分析

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等3类事故,共发生53起,死亡201人,分别占重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7.1%和66.8%。其中坍塌事故28起,死亡10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5.4%和30.5%。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另外,20xx年还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其中:内蒙古包头市壕赖沟铁矿“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1.25”溃坝事故死亡17人。

1、中西部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事故总量、事故地区分布情况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多数还依靠矿产资源发展经济。同时,又存在着矿山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对从业者培训不到位、专业人员匮乏、监管缺位等问题,这是造成事故总量偏大的重要原因。

2、矿业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来各类矿产品价格上涨,矿业开采利润空间很大,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铤而走险,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盗采矿产资源或无证非法开采时有发生,造成多起重大事故。

3、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严重

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短期行为严重,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多发。采石场重大事故多发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尤其是边坡坍塌、山体滑坡事故,多是由于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分台阶开采或者开采台阶过高造成的。

4、企业应急处置不当,导致次生事故多发

尤其是一些地下矿山企业,对炮烟中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束之高阁,没有对职工进行应急培训,也没有组织演练,职工缺乏应急救援常识,不熟悉救护的基本方法,致使发生炮烟中毒事故后由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多发。

5、企业超能力生产,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从冶金、有色企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分析看,一些地方对项目立项审查把关不严,企业不严格执行关于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试车等相关规定,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以致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先天不足,给日后生产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造成新建和在建项目发生重、特大事故。

6、安全监管工作缺位

有些地市、县级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数量少,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更少,特别是机械通风、尾矿库、冶金、有色方面的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加上经费和装备不足,现场监管缺位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而出现问题,这种局面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针对上述分析,我们必须从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出发,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为依据,把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因此,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由于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措施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致使各类事故多发。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要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的自觉性。

2、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思想主要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按照这一指导思想,企业要依据规定,制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使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3、构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构建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要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岗位,形成层层把关负责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要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质量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要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要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4、坚持“三个结合”促使各方面工作同步发展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相结合;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要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要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实践经验表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保证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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