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15篇)

时间:2023-12-07 23:32:15 作者:ZS文王

工作方案是对工作目标和实施过程进行规划和安排的一份详细文档,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想要写一份高质量的工作方案吗?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连续发生电信网络信息违法犯罪案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有效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切实提高社会全民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发案数,减少群众经济损失,进一步稳定社会大局,根据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和县20xx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平安办〔20xx〕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防范为主、部门联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骗宣传手段,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把防骗只是普及到千家万户,增强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针对重点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易被骗群体识骗、防骗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营造更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切实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

法犯罪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xxx负责协调及日常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乡综治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实施方案,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各村、乡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扎实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2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村、乡属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按照不同宣传对象,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短板,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健全完善防范和打击治理电信诈骗新型犯罪宣传长效机制。

(一)聚焦寺院,开展针对性宣传。

派出所会同司法所,开展一次针对寺院教职人员人员的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寺管办)。

(二)聚焦师生群体,开展集中宣传。

1.司法所联合西沟乡中心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根据学龄段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反诈讲座,通过家长微信群发送防骗短信,提高学生及家长的识骗能力。

2.派出所负责督促学校通过开学第一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防范网络兼职、虚假消费、网络贷款等诈骗手段。

(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西沟乡中心学校)。

(三)聚焦村社,开展针对性特色宣传。

1.综治办协调各村,利用电子屏幕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发布微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村社防范宣传。

2.派出所编写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手册、宣传单等,由片区民警把防范要领、识骗口诀送至每家每户。

3.乡计生办办组织西沟卫生院、东沟卫生院对本医院及各诊所等医疗机构和各大药店开展针对性防骗宣传。

4.服务大厅根据管理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诈骗防范宣传。

5.派出所落实辖区快递企业对分派的快递包裹逐件粘帖防骗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不间断。

6.各村委会落实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等诈骗防范宣传。

7.司法所结合“法律七进”普法活动,广泛宣传反诈骗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服务大厅、各村)。

(四)聚焦宣传手段,创新宣传亮点。

乡属各单位、各服务窗口通过电子屏显示、微信公众号宣传、在工作群和服务对象群众推广发送等方式,开展防骗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乡属各单位、各村、服务大厅)。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影响深远,责任重大。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行动,措施到位,务见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将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工作措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强化工作力度,切实把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乡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区分不同对象,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创新宣传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各站所组织指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对其家属宣传反诈防诈知识;各村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指导本村“两委成员”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有条件的村,组织村民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反诈防诈知识。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对措施不落实的村、乡属单位进行问责和约谈。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江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

一、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与卫健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政策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积极担当,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要注重舆论引领,做好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完善卫生健康行业的管理规定、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卫生健康行业规范发展。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

一要抓站位,强认识,充分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各乡镇(街道)、专项办各成员单位要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各自特点做好贯彻落实,以“绣花功夫”梳理组织领导、线索核查、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四个方面工作情况。当前重点是结合《关于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的通知》,组织村(社)干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开展进医疗机构、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进超市或农贸市场、进家庭“六进”走访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02。

二要明要求,把重点,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开展。

专项行动从4月开始到今年10月结束,共6个月,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前后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各乡镇(街道)、区专项办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线索摸排工作,确保取得打击成放、整治成效和教育成效。

03。

三要强协同,抓考评,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要做好分析研判,确保能够找准问题症结、拿出得力举措;

要加强督导考评,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平安考核,奖优罚懒。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组织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打防结合、防范为先理念,以“全民反诈、共创平安”为主题,整合一切资源、汇聚一切力量、发挥一切优势,综合采取打击、防范、管控、治理、宣传等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坚决防止出现涉诈窝点、成为全国全省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对象,为全镇高质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全面摸清“高危、两卡、回流、前科”四类重点人员底数,及时采集信息、建立档案,开展动态管控、全面列管,防止成片、成串偷渡出境,防止在一个地方形成“产业”。

(三)强化对现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侦破;

(四)强化境外特别是缅北回流人员审讯拓查,对发现的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涉诈人员开展核案和动态管控。

(一)强化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范宣传。各成员单位强化防诈宣传举措:

1.对本单位职工开展防诈宣传教育活动,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

2.在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单位内外部张贴防诈骗宣传提示;

3.利用单位政务新媒体转发、发送防诈文章、提示;

4.利用单位掌握微信群、qq群发送防诈提示;

5.利用单位掌握的人员数据库定期针对发送防诈提醒;

6.向本单位服务对象提供《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六个凡是”提示单》,公布正规办理流程、客户(咨询、办理)电话、网址、app,提醒其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通知。(各成员单位落实)。

(二)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

1.将反诈宣传纳入网格工作清单,充分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开展“梳网清格”反诈宣传行动,通过落实网格员、村干部入户宣传责任,实现社区、街道、企业全覆盖。相关进出入口有防范宣传标语,公告栏有防范宣传海报,楼宇大屏有防范宣传图片、视频,楼道内有防范宣传标贴。(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各驻镇单位、各村落实)。

2.公共场所全覆盖。镇区路口、商业街、文化广场等处led屏播放防诈骗提示语、悬挂相关宣传横幅标语。(城管队落实)。

3.服务窗口全覆盖。各对外服务窗口要播放反诈骗宣传短片并发放宣传资料。(各相关单位落实)。

4.网上宣传全覆盖。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全面开展防诈宣传,集中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成果。(各相关单位落实)。

5.宣传培训全覆盖。组织对宣传民警、辅警、网格员、村干部等宣讲人员进行宣讲培训,组织制作宣讲材料,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反诈宣讲活动。(综治办、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派出所落实)。

(三)深入学校开展防范宣传。利用开学季、毕业季、家长会等关键节点,针对“冒充教师诈骗”“游戏诈骗”“刷单诈骗”“贷款诈骗”“购物诈骗”“冒充好友诈骗”,在全镇学校开展专题宣传:

1.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进行宣传提醒;

2.利用校园内宣传栏、黑板报发布防诈内容;

3.组织民警走进校园开展防骗专题讲堂;

4.在学校家长群发布防诈宣传内容(各学校落实)。

(四)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开展防范宣传。

1.在营业网点门口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骗标语;

2.在业务窗口、atm旁悬挂防骗提醒;

3.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对疑似受骗的客户主动劝导;

4.运用短信平台发送防范诈骗短信。(新集邮政支局、花园邮政支局、农商行新集支行、农商行花园支行落实)。

(五)组织通信运营商开展防范宣传。

2.针对不同受骗群体制作防诈骗微视频,集中投放防诈骗微视频短信,实施精准性防范宣传。(新集电信分局、新集移动分公司落实)。

(六)落实落细涉诈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1.组建工作专班,动员各方面资源力量,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涉诈重点人员摸排工作,确保“底数清、数据新、情况明”;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各界资源力量,规劝境外滞留人员通过正当渠道入境,营造全民参与防范的浓厚氛围;帮助回流人员做好本地再就业,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坚决防止人员再次外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综治办、各村落实)。

2.对涉诈重点人员,要建立“一人一档”全息档案,要落实“七包一管控措施”,即1名镇街干部、1名派出所领导、1名村居干部、1名社区民警、1名网格员、1名信息员、1名直系亲友。全面采集信息,严密管控动向,落实落细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二次外流出境;对摸排出的滞留境外人员,要穷尽各种手段劝返,对涉诈重点嫌疑人,要加强其近亲属政策攻心,劝促其本人尽快回国投案自首,接受审查。(派出所、综治办、相关村落实)3.加强境外特别是缅北回流人员审讯拓查,对上级下发的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涉诈人员名单全面开展核案工作,全部纳入动态管控,适时组织抓捕。(派出所落实)。

(七)全民签订“责任书”“承诺书”。

1.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落实本单位人员反诈常识知晓率、承诺书签订率、无人被骗率、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率“四个100%”责任,凡单位内部人员被电信网络诈骗的,予以追责问责,力争实现机关单位“零发案”。(各成员单位落实)。

2.组织辖区群众掌握了解《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内容,逐户签订《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回执》,同步宣传反诈知识,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主干道等地张贴《关于敦促滞留境外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悬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提高群众识防能力,提升整体宣防意识。(各村落实)。

(八)强化专业打击治理。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坚持研判先导、精确打击,持续开展打击高发类诈骗犯罪集群战役。

2.对县反诈中心推送的预警信息及时处置、见面宣防;

3.对现行案件要围绕资金流、信息流,开展拓展关联、深度研判,按照“定人、定案、定位”标准形成研判报告,实现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数上升、破获案件数上升、破案率上升、挽回损上升的`“四升”目标。(派出所落实)。

(九)精细化督评压责。

1.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到位导致案件高发或涉诈前科人员、境外回流人员漏管失控的,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值;履职严重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倒查追责。(综治办落实)。

2.督促各商业银行和通信运营商加强银行卡和手机卡“两卡”办理管控,新开户的确保“实名、实人、实操”,逐一开展反诈宣传教育,签订或口述反诈承诺;强化“两卡”使用监管,发现高危可疑账户、号码的及时采取措施,同步通报公安机关。(新集邮政支局、花园邮政支局、农商行新集支行、农商行花园支行、新集电信分局、新集移动分公司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犯罪行为,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和缅北回流人员管控是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效手段。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逐一研究细化“九项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打击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节点,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请示报告。通过上下紧密合作、各单位密切配合、社会整体联动,形成延伸到边、贯通到底的打击治理体系,努力消除工作盲区和防范漏洞。

(三)严格督导措施。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的跟踪评估及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下发整改清单,必要时组织督导、约谈,对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防骗、识骗能力,根据《高坪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方案》(高专项办〔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升老年人预防养老诈骗意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法律“七进”针对管理服务对象有性的全面开展,把工作做到实处。

(一)集中开展宣传。结合城管法律“七进”,各执法队员在超市出口、广场发放养老诈骗宣传单3000余份,以发生在身边养老诈骗典型案例,面对面的为老年群众讲解,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守护好辖区老年群众的“钱袋子”。

(二)强化阵地宣传。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借助城区街道主要节点大型户外led宣传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宣传5条,向群众揭露养老诈骗隐患,并向老年群体解说养老诈骗的主要“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利用线上媒体宣传。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1篇、通过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线上平台转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知识10条、让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多角度、多维度做好老年人的守护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杜绝走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性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增长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为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做出了城管的`努力。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为帮助老年群众守好“养老钱袋子”,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9月1日,黄埠镇组织镇综治办及志愿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促进老年人提高自身防骗能力”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宣传折页、张贴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宣传海报、入户讲解养老诈骗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详细讲解了养老诈骗的相关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以此引导广大群众要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及能力,防止养老诈骗案例的发生,切实筑牢防范养老诈骗“防火墙”。

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宣传折页260余份,张贴典型案例海报40余张。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全民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良好社会氛围。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11月8日,文昌市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暨常态化工作部署会议,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经验,部署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政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议精神及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规局分别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发言。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常抓长效、久久为功。要着力突出“组织领导”这一保障,健全高效统筹推进机制;着力夯实“线索核查”这一基础,健全滚动摸排处置机制;着力把握“依法打击”这一关键,健全纵深打击惩治机制;着力聚焦“整治规范”这一根本,健全长效行业治理机制;着力瞄准“识骗防骗”这一重点,健全立体宣传教育机制;着力用好“考核评价”这一抓手,健全严实督导考核机制,坚决守好老年人“养老钱”,为海南自贸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我局仔细实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围绕高效农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深化开展招商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主动宣扬我县产业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将我县农业发展状况,招商意向,以及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状况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发布,并随时与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信息互动。

二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选派人员主动上门与相关企业搞好项目对接。今年以来,先后赴济宁、潍坊等地进行考察和招商洽谈,引荐福丰食品公司与陈官镇对接毛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是通过参与有关论坛、研讨等招商引资会议,收集信息,扩大宣扬,找寻商机。

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例如奥孚现代苹果示范基地项目,我们主动与省农科院对接,推动省农业科学院、县人民政府和奥孚苹果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省农业科学院奥孚鲁丽苹果产业技术探讨院,为基地建设供应了人才、技术支持;善之农q国际农产品供应链中心项目,我们主动与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联系,帮助企业尽快办理手续,使土地顺当完成征收,4月30日进行了挂牌,正在进行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挖招商线索。以招引符合本县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的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壮大支柱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为核心,主动出击、全力拼抢,争取更多好项目、大项目落户我县。

二是主动主动为有招商引资需求的企业搞好服务工作,牵线搭桥,为企业排忧解难。刚好驾驭各地涉农企业发展动态,捕获招商信息,充分利用储备项目库、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扬,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三是盯紧往年已落实的招商项目不放松,实行跟踪服务,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从而以点带面,争取带来更多项目。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xx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迅速响应、扎实行动,“三措并举”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用心守护好老龄群体“钱袋子”。

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相关部门和干警能动履职、密切配合,抓好贯彻落实。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科学谋划,认真研究专项行动方案对策,扎实部署,细化工作目标,主动作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向省检察院和市委、市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主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工作合力。

全市两级检察院对养老诈骗案件进行台账式管理,认真落实对每一起养老诈骗案件提前介入的要求,充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四关”关口前移,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x件,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引导侦查取证,对行为定性、犯罪金额认定、追赃挽损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并持续跟踪在办案件侦办情况,全流程、全过程、全方位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惩治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立足检察办案发现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找出治理薄弱环节,共同促进行业治理。认真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做到“一案一建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xx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x份。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许昌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文广旅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在我市文化旅游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老年人防诈骗“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全市现有a级景区34家、民宿2家,星级酒店9家,旅行社法人社及分社100家。通过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我市文化旅游机构经营良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等欺骗老年人问题,暂未发现其它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此项活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下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广旅局,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文旅部门,局直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以责任制为抓手,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网络巡查,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旅市场环境。各县(市、区)文广旅局,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文旅部门,局直各单位也积极行动,成立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根据行业领域实际,加强对文旅市场各类经营单位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线索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以老年人旅游、艺术品经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领域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执法检查。

专项行动中,一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结合省文旅厅“闪电1号”行动,按照市文广旅局统一部署,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扫黄打非”等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对省文旅厅移交的快手号“河南一起旅游”和抖音号“许昌中州国旅--咸鱼妹妹”2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线索进行核查,未发现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二是县市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以集中检查、分包紧盯为主要执法手段,对所属区域内旅行社、保健品康养机构进行“拉网式”实地排查,责任到人、盯点到户,监督分包单位经营动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推动线上线下共同治理。襄城县文广旅局在携程、同城、驴妈妈、去哪玩、飞猪、百度推广、微信平台等app上,通过搜索关键字重点对我县出发的旅游线路进行线上摸排,对旅游车辆出发聚集地、旅游景区周边旅游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东城区文旅体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相关台账,摸排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隐患,严查文旅领域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并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提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400多家次,发现处理移交线索2条。

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将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对反诈宣传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反诈宣传意识和责任感。一是市局机关、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局直单位利用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提升各单位干部职工和管辖领域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坚持宣传为先,扩大受众面和知晓度,通过市属媒体、网络媒体发布整治工作重点,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74-12345),摸排和征集违法线索;通过微信工作群,将打击整治方案、典型案例、工作要求推送给旅行社、艺术品经营等市场主体,督促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市博物馆发挥现有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平台、led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对涉老反诈相关法律、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通过涉老诈骗案例讲述、诈骗套路大揭秘、“关爱老人严防诈骗”重点提醒,充分展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坚定决心和现实成效,扩大涉老反诈社会面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市考古所通过微信群,大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向退休职工宣传讲解诈骗的主要种类、作案手法,提醒他们提高警惕,切勿贪图小便宜向对方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存款、账号、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不轻易点开链接和告知陌生人验证码,如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与亲属、朋友等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二是襄城县、魏都区文广旅局、市群艺馆等单位积极发挥文化艺术专业人员专长,编排、制作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短片,提醒广大群众吸取教训,增强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面向全市人民群众开展反诈宣传,提升群众反诈意识。6月,东城区文旅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在管委会官方公众号发布防骗案例,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同时在辖区游园广场、沿街门店、商住小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老年人防骗专项宣传活动。6月15日,魏都区少儿图书馆利用宣传版面、宣传页在门前面向接待的群众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切实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许昌塔文化博物馆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广场向广大老年群体普及保健食品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防诈资讯,提升老年人防诈能力,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展出宣传版面32块(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平台发布(转发)涉老诈骗案例(或知识)20余条,实地发放宣传页等材料1100余份,播出防诈宣传标语约900条、累计600小时。

为防范和打击养老诈骗行为,维护我市文旅市场秩序,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处罚宣传力度,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构建长期监管机制,持续开展以下四项工作,推动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对我市已备案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对象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诈骗防范政策解读,健全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加强运营管理。

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养老诈骗公益知识,播放防范养老诈骗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涉及文化旅游领域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养老诈骗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景区、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旅游景区、旅行社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打击养老诈骗实施方案

在党的第二十次大会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已经许可、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许可、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各镇(街道)为辖区养老服务机构摸底排查责任主体,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或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突出排查养老机构(场所)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经济类犯罪记录或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各镇(街道)要逐一上门排查,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

(二)分类处置隐患。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一是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二是对发现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养老机构,以及近年存在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机构,主要提示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三是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机构,以及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机构,及时向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四是对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机构,以及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的,或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及时向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进行线索通报,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老年人妥善安置、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机构中涉嫌犯罪的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建立协作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自20xx年5月20至6月20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抓。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序时,抓好落实,确保党的第二十次大会召开前,养老服务诈骗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

广场、走进商超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

(三)加强信息报送。镇(街道)民政负责人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报告。各镇(街道)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为做好防范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有力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内在要求,保障民计民生、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区处非办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特制定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证稳定维护社会和谐,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我局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列入工作重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搞好宣传活动。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通过宣传方式,让大家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由此获取的利益和造成的损失均不受法律保护等问题。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不当得利诱惑,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1、20xx年xx月份,局召开关于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专题会议,对非法集资的特点及危害进行了集中宣传教育,并组织了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非法集资承诺书,承诺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行为,对承诺事项真实性负责。

2、局领导带头,组织有关人员到基层民政所、敬老院现场进行教育宣传,把上级文件精神吃牢,讲透,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充分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方案,利用悬挂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条幅,宣传栏橱窗、派发宣传资料,扩大宣传对象,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4、利用集中宣传时机,对近年来相关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我局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养老市投资管理秩序。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保护老年人的财产不受侵害,依法严惩、延伸治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我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中,医院利用微信群、qq群、led屏幕、宣传牌、宣传条幅,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向辖区群众讲解什么是养老诈骗、常见养老诈骗的套路、如何正确防范养老诈骗及遇到养老诈骗应该如何处理等问题。以身边真实典型的诈骗案例,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他们揭露各类常见的新型诈骗手段,如“免费抽奖”“免费领取”、保健品、药品推销、非法融资等,提高防骗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为广大老年人揭开了养老诈骗的层层面纱,同时将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套路公布于众,不仅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老年人经济损失,亦营造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并且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法治环境。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对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防范治理安全隐患,持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全力以赴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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