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优秀18篇)

时间:2023-12-12 20:48:11 作者:HT书生

读书心得是读书后的一次思考和整理,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理解力。下面是一些读书心得的示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激发大家对于写作的思考和创作能力。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用现代人的口吻来说:这是一部神作。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自己也无法超越的神作。魔幻现实主义这个原本不存在于文学术语中的词汇是自这样的一部神作之后才尘埃落定。拉丁美洲和西班牙语也因为这样的一部神作而更加具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神秘美感。

对于常年居住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区的亚洲人或者欧洲人来说,去思考那样一片广袤土地上的寥寥人群过着怎样的日子是不太实际的探究。但《百年孤独》却给予我们一个入口,从那些奇幻莫测的巫术,印第安文化,神迹,古老习俗的藤蔓枝桠间领略一下南美人的风情和生活哲学,去了解一个存活百年的莫须有的世家在时间轮回中无法跨越的命中注定。

阅读的每一个瞬间都感到心中有风吹拂草呼啸而过的响声,足以遮蔽双耳,让你沉入到那个不大不小的马孔多镇。在几代人不断重合略有改动的姓名里努力了解他们爱憎分明的一生。这个家族里,连绵不断地是爱情的殇,出生的痛,疾病的阴影,仇恨的延续,悲惨宿命,鬼魂的萦绕以及死亡的哀鸣。

这个家族的背后是国家的动荡,政局的不安,人民的血和统治者的冷漠无情。而将家与国编织为一体的是无数的假说和臆想,是那些难以解释的神秘现象和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手卷。

故事开头那一段影响无数后人的未来过去现在的时间描述无疑已经深入人心,但结尾那冰冷而又安静的表述让读者领悟到时间终将摧毁记忆的悲哀也是那般淋漓。

读完全作我们竟然无法去憎恨或者敬爱某一个角色,因我们深切感受到与他们之间的隔阂,就好像在博物馆里看那些被陈列的文物或者千年的古尸,你不会无动于衷,可是你无法切身懂得他们身上故事。

每一代的奥雷里亚诺都能看见鬼魂和制作小金鱼,乌尔苏拉挺过了那么多世纪也记得那坛埋在地下的陌生人的金子,姑姑和侄子总是纠缠不清,丽贝卡到死都不愿意走出那间屋子而阿妈兰妲手缠黑纱终生未嫁,何塞们去远航引来现代文明的侵略,那场被政府抹灭痕迹的屠杀终于没有任何的目击者和传诵者。

每一个人物的登场都显得突兀的自然,每一个事件的结束又是迅疾的缓慢。虽然他们的感情在书页中浩气磅礴,可他们的命运如河流经过,绵柔无声,转瞬即逝。

这样一种矛盾的张力让我看不清也记不清故事的所有细节,但能闭着眼闻到那股甜腥味,能感受蝎子爬过屋顶,蚂蚁溜进饭堂,游泳池里浸泡着牲畜的肉,长长的落地窗被晚风一再吹起。

这个家族的孤独也是人类的孤独,因为不管如何爱过恨过哭过笑过,最后不过是一堆灰烬,轻易地遗失掉。没有人可以懊恼或者挽救这种遗失。你无法与时间抗衡,你更无法与自身的记忆抗衡。

一百年的孤独,是无法的圆,周而复始,生生灭灭。

还是不要有那么一卷羊皮吧。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并不是一种固定的形态,它在不同人物身上有着不同的具体表征。

先从第一代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说起吧,他一辈子苦陷不被人理解的“天才的孤独”,他是百年小镇马孔多的创建者,有着极强的想象力、好奇心以及求知欲。

他用家中仅有的骡子和山羊与不知从哪里来的吉普赛人换了磁石打算用于挖掘黄金,最终得到的却只有一副十五世纪锈迹斑斑的盔甲;他看到吉普赛人带来的凸透镜,想着用凸透镜的聚光原理发明一种强大的武器,甚至不惜以身试险,导致皮肤灼伤溃烂;用简单的航海仪器最终得出结论,“地球是圆的,就像个橙子”,这换来的只是妻子的狂躁暴怒,村里人也都认为布恩迪亚已经彻底疯了;后又用梅尔吉亚德斯留给他的炼金炉将家中全部金币与铜屑、铅石熔在一起,最终得到的只是一锅恶臭的浓浆。

他始终没有知音,随着钻研的深入,他近乎痴狂,渐渐走进了自我营造的象牙塔,自说自话。最后被家人捆绑在一刻栗子树下,直至带着孤独而死,留下的是他的炼金室以及等待--的羊皮卷。

所以他的孤独,是天才对平庸的孤独,是平庸之人无法理解的天才般的孤独。天才许多的思想是深邃的、理念是超前的,像梵高,在当时几乎没有人理解自己,他们默默承受着属于自己的孤独,时间终会证明他们是对的。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面对这样的作品,当你没有能力读它的时候,千万不要试图去读懂。不要逼自己去面对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要强迫自己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不要翻来覆去的理清某些相似的名字不同的人物。这些屏障存在于那里,已经说明你无须去读它,起码是当下,无须去读。就像高中的我,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

和很多人的经历相同,我把它放在书架的最顶层,记忆里告诉自己,我读过它,然而不过如此,因为我没有看下去。

几年以后,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

你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第二代的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上校一辈子苦陷不被人理解的“权力的孤独”以及“理想幻灭的孤独”中。

《百年孤独》一书最开端就写到:“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上校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为了“蓝色”与“白色”政治之争发动32场战争却无一成功;他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却均幸免于难;他官至革命军总司令,成为最令政府恐惧的人物,愈加冷酷无情,残暴独裁。

最后他发现,他发动的战争未曾改变任何东西,世界依然跟战争前一样糟糕,甚至更糟糕,这让他恐惧,让他虚无。

身已迟暮,面对政府的不满仍欲筹措钱财、征集军队再发动新的战争,这换来的只是自己17个儿子的一夜间死亡的噩耗,他知道自己再也没有气力与这个世界相抗,把自己锁在布恩迪亚的炼金屋里日复一日的重复做着小金鱼,铸好,融掉,再铸好,再融掉,在无止境的重复中获得心灵的片刻宁静。

因为“他约略懂得,幸福晚年的秘诀,不过是与孤独签下不失尊严的协定罢了”。

我们一生中也要经历各种各样的孤独,这种孤独往往只有自己才能深刻感知到。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同,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介绍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系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接着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接着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心情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可以按照自己理解能力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系,才可以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可以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人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小心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欢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这是一个极度孤独的故事。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它不单是一个家族传奇,也揭示了一个大陆的百年历史。从最初吉普赛人用一块钻石样的大冰块打破了他们的蒙昧,到老布恩迪亚意识到地球是圆的,到乌苏娜学会糖制小动物,到奥雷良诺学会制作小金鱼等首饰,到皮埃特罗·克列斯比为布恩迪亚家族引进的第一台自动钢琴,到尼康诺神父在当地建立的第一座教堂,到奥雷连诺参加国内两党战争从此成为争议的人物,到香蕉园的建立,到铁路的通车,甚至到中国瓷器的远渡重洋,到后来的镇压工人起义,到最后一切的消亡,都不是孤立的,是与整个外部世界紧密相关的,它的名字虽叫百年孤独,但这块土地其实并不孤独,就像一位作家曾说的那样:其主要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以我的简单平淡、没有读过很多历史书籍、也不是一个喜欢政治的人,所以我能想到的比起那些深刻的书评者们一定是很肤浅。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读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喜欢,只是为了要重读智慧。

在读《百年孤独》之前,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容易入书入戏的人,但读罢《百年孤独》,书里面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以很快的速度看完了《百年孤独》,印象最大的不是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而是近一百年来布恩迪亚家族里那一种流传已久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虽然在最后的那场飓风中消散了,可是,这种孤独感不是因也不会因为墨尔基阿德斯的预言或许是诅咒而消散,这种孤独感是发自内心的。

家族里的每个人在成熟之前都像乌苏拉说的那样很乖,可在胡子长出来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这种变革,我认为大概是他们自己的生命到了与自己的孩提时代告别的时候就突然迷惘了。这种迷惘,来源于自己与环境与生命的关系。突然发现自己的生命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没有了方向,在建立马贡多之后,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率领着他的朋友们去寻找外面的世界,布恩迪亚上校发动的那三十二场不成气候的战争其实是为了一种高傲,奥雷良诺第二先前的花天酒地难道不是一种空虚吗,主心骨乌苏拉,谁能说他的内心不也是孤独的吗?每个人的孤独,导致最后的心理畸形,也就演变成了命运的畸形。忽然想到了余华的《活着》,福贵的家里最后那么多人都死了,可福贵却活着,磨难使得他的内心里必然有一种活着的态度,使得他即使在那么多亲人离去之后都不孤独。

小金鱼。不会让我们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其实每个人都有书中的那些人孤独的趋势,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可要不要那样的活着,像布恩迪亚家族的那些人无病而老死?答案肯定是不要的,我们的生活是现实的,有时候想得太多,会导致这种孤独的迷惘。孤独让自己把自己锁起来,自己把自己锁起来又增加了孤独感,乌苏拉不会明白,他想把自己的子孙培养成教皇的想法的关键不在于看住他,而是在于教育那种温暖,家庭的温暖,生活的美好向往,自己的人生仍是空白,可以在这张白卷上写下辉煌。这样,孤独不会持续一百年。

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上写道:这本书映射了一个大陆人民的贫穷与富足。不可否认,《百年孤独》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从社会角度上来看,它的确可以称之为“拉美的圣经”,但于我而言,它只是一本“孤独”的书,仅此而已。

书中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孤独而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似乎的确如此,我们赤裸地来到这个世界,精神混沌,唯一能感知的或许只有自我和孤独,等到我们即将离开这个世界,归于黄土,唯一能知道的未来或许只有孤独。

小说中布恩迪亚尔族的每一个奥香里亚诺和阿尔卡蒂奥的存在好像都是为了印证这一点。他们都继承了布恩迪亚家族奇特的吸引力以及莫名的孤独,或疯狂、或执着、或暴力、或独裁。他们凭借着这股吸引力获得异性以及一切的物质和享受,仿佛这些都是武器——抵抗孤独的武器。

他们或翻越荒岭,建立新乡;或发动32场内战,屡战屡败;或欢饮达旦,暴饮暴食……但最终都失败作文/了。他们终于深陷孤独的泥沼,一切都与梅尔加德斯的预言一般无二——“家族中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家族的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

故事的最后,马孔多这个蜃景般的乌托邦,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而“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陆上第二次出现了”。

我想,马孔多早已被迷惘所笼罩,被欲望所吞噬,才会降下《圣经》中所提起的飓风,而这一次的根源,或许还在于“孤独”二字吧!人们寻求着各种方法企图消灭孤独,却最终在欲望之中迷失了自我,直至“长着猪尾巴的怪物”诞生,一切也都成了过眼云烟。

诚然,我在自以为最孤独的时候,读了这本“孤独的书”。正如马尔克斯所说,“很多人选择了向虚拟现实的魅力屈服,寄情于自我幻想,这纵然不切实际,却更能给人安慰”,但安慰终究只是安慰,孤独仍需面对,而我们能做的,不是因为它斗争,而是学会与它相处。曾听过一句话:“人生总有些黑夜只能独自通过,如果实在没有热闹,不必悲伤,无须盲目,一个人也要灿烂地穿行。”

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唯一的出口。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当我合上《百年孤独》的最后一页,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凄凉。“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当梅尔基亚德斯精准的预言变成现实,布恩迪亚家族也就此画上了句号。从兴盛到化为尘土,不过也就短短百年。几代人的努力挣扎,也摆脱不了落没的命运。

读整部作品的感觉对我而言,就象每晚听一个白胡须长者坐在神灯前,娓娓讲述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昏黄的灯光,让人的心有种别样的安静。不管从美人儿蕾梅黛丝如天使般的升天,屋内已逝鬼魂的游荡还是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战争,阿玛兰妲感情生活的波折,魔幻和现实始终交错在一起,不至于跌宕起伏,但却环环相扣,如行云流水般,没有一丝突兀和荒诞,却让人清醒。

其实,布恩迪亚家族所走过的历程,恰恰是和孤独斗争的过程。他们中有的怀抱着热切的理想,勇于尝试新鲜的事物;有的勤奋刻苦,孜孜孜不倦地学习钻研;有的热情奔放,在感情上忠于自己的内心……不管是对学术的钻研,为理想的奋斗,还是纵情享乐,他们始终对生活富有着激情,但现实却没有让他们如愿,马孔多的保守、落后、灾难,一再地打击他们,使他们不得不在一次又一次梦想破灭之后,最终变得失望、苦闷,饱尝孤独的滋味。就象书中多次提及的死亡预言一样,命运之神早已将结局写在羊皮卷书上,谁也无法改变。

这又使我想起一篇文章,文章中写道,当婴儿从母亲温暖的子宫脱落的那一刻,就意味着人生来是孤独的,是独立的个体,他会有自己的轨迹。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害怕孤独,所以人们总是迫切地想要融入到社会当中,我们学习如何与人交往,学习遵守社会准则,归根到底就是想被别人所认同,这样自己的心就不再孤独。其实真正到人之将死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感慨,自己怎么样来还是怎么样去,一如既往地孤独。再辉煌的过往也会象马孔多的飓风一样,把一切都吹散,什么也没有留下。

也许,每个人出生的时候也都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部羊皮书,许多事不必强求,该来则来,该舍即舍,虽然听起来有一点无为,但又何尝不是洞彻以后的理性呢。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学生读书的心得感悟全文完整

书籍这一座智慧的殿堂,这一思想的森林,这一片文明的珍藏,它包罗万象,使一些读者不禁被它深深的吸引。经过这一个月的读书,我觉得我也深陷其中。

“铃铃……”下课铃一响,教室中便走了大部分人,有的上厕所,有的背书,还得去找宏哥问题。留在教室的同学除了一些作业没有做完正在写作业的,剩下的基本上都人手捧一本书,细细的翻阅。有的正襟危坐,有的目不转睛,还有的拿着荧光笔勾画。我也捧起了一本三体细细的阅读,读着读着,我自己仿佛成了王淼,带着“v领具”,在三体的世界中遨游,又仿佛成了叶成洁,打击着键盘,希望能让外星的生命再次听到地球的声音。还仿佛成了老史在接到汪淼信息后的惊讶,浮于言表。

时间总是过得如此之快,一眨眼十分钟,转瞬即逝,上课铃响了,同学们涌入了教室,我也只好收拾好书本,期待下一节课间的阅读。

一本书总是不能承受我的轮番轰炸,接着便是这个月的第二本,《解忧杂货铺》。在这本书中,我又仿佛成为了“月兔”,用圆圆的字体向多年后的翔太等人,诉说着自己的身世。又仿佛成了松冈克朗,在轻哼着未来经典的《重生》。还仿佛成了贵之,看自己的父亲浪矢,一字一顿地为人们解忧。

也许读书就是这样,珍惜时间,在一段时间中细细阅读,把自己带入书中,获得别样的感悟。

季羡林说过“如果读书也算是一个嗜好的话,我唯一的嗜好就是读书。人必须读书,才能继承和发扬人的智慧。人之所以能进步,靠的就是能读书的本领。”是呀,我觉得我的嗜好便是读书。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丰富了我的。

知识。

开阔了我的视野给予我人生的启迪。与书相伴的日子人生就会有大不同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书是我无穷的财富使我走向光明的未来更是我孤单的时候最好的朋友。

书,是我永远的朋友,也是我快乐的源泉,正是因为它,把我引向光明前途的道路!

年平凡读书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平凡的世界》是我在寒假里读完的。我原本以为那个高原上只有令人绝望的黄土,却没想到会有一个渺小的双水村屹立其上。

整篇故事以主角孙少平的出场展开。作者通过他的成长,逐渐向我们展示了这个恢宏的世界。

主角孙少平的确是平凡的,他们一家与众多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人们一样,不断地与饥饿和贫穷作斗争,只为了生存下去,这是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的现代人所无法想象的,也是无法理解的,他们把生的希望放在那块田地上,但这件事情却还要天来决定。收成的好与不好只能听天由命,他们早已习惯了上天的无情,而不是像我们一样,看到可怜的收成后。就大哭一场,然后自暴自弃。这些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平凡人,只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让自己的家庭生活的好一点,离贫穷远一点。

这平凡的一家人,虽不富裕,但却幸福,他们每个人的形象都让人铭记。少平对命运的不折不挠,少安为了家庭的不懈努力,玉厚老人为了家人和睦相处的坚持……这些人都是平常朴实的农民,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理想,也许这些理想并不远大,但正因如此,他们才构成了这黄土高原上的平凡。

孙少平在故事中从自卑变成了自信,从消极转变为积极,他能不断地追求精神上的突破,是值得肯定的。他在困境之中能战胜自我,并且重塑自我,永远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有时,我们在遇到困难险阻时,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自我的肯定,才能冲破自我的桎梏,然后,给自我以重塑。人在贫穷之中,会被消磨掉恒心与毅力,会变得自卑和懦弱,只有不断的去拼搏,不断地与命运斗争,才不会因此沉沦下去,从而不断的提升自我。孙少平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仅正视了平凡,而且也选择了平凡。

文章名为《平凡的世界》,“平凡”这个定义也许是最让人捉摸不清的。与清晨为伴,以朝露为友的农民,可以说是其中的一部分。他们是这令人绝望的黄土地上最质朴的存在,他们每天早出晚归,为了生活,日复一日的重复着,也许这就是一种平凡。但更有可能的是这只是一种磨难与艰辛,是一种命运的磨砺,只有仔细品味,才能领略。也正是这样平凡的一生造就了孙少平不断追求自我突破的精神,也造就了孙少平这样一个平凡的人。

读书活动心得随笔全文完整

铭记于心这样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下面的内容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活动心得随笔希望您可以喜欢。

傅雷,一位伟大的翻译家。这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但当我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傅的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在这本书中到处都洋溢着傅雷对儿子的教育及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形象,他不断用自己的经验教育着、激励着儿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位十分严格、只知道批评儿子的父亲。但他心中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只是他将严厉化成爱,将批评化作关心,将惩罚化作呵护。

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们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有的父亲因过肚疼爱成了溺爱,让自己的该子成了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风雨雨;有的父亲过于严格,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将孩子陪养成了“追求完美者”,所以他的孩子总交不到朋友;有的父亲老是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因此在孩子心中失去了威信,使得孩子过于放松,以至于影响学业。

在《傅雷家书》中的父亲可不一样他是一位教子有方、循循善诱的一位父亲,他即懂得何时让孩子学习又懂得何时让孩子放松。但有时他也因他那代表爱的严厉不能让孩子欣然接受而感到十分伤心与苦恼,但他从未在脸上流露的过,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他是一位坚强的分亲,他要在儿子心中做个榜样。这也是他教育儿子的一种放式吧!

父亲是一种称呼,父亲是一种责任,父亲更是一种温暖。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学生读书心得笔记范文2英勇无畏的品质更激励着我前进,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个英雄。

被抛弃到荒岛之后,五个人并没有被恶劣危险、空无一人的环境所吓倒,而是以一种极其乐观的心态去积极的面对这一切。他们怀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开始了对荒岛的改造和对新生活的追求。

史密斯是一位知识渊博、聪明睿智的工程师。在整个故事中,他始终表现出超乎常人的沉稳和平静,对于任何事情他都能做出理智的分析,最后给出正确的决策。另外,深厚的知识的底蕴也让他成为了居民开拓荒岛、创造新生活的中流砥柱。是人们的领袖,他勇敢无畏、身先士卒的品格赢得了大家的赞赏与尊重。

潘克洛夫也是作者精心塑造的一个人物形象,他积极乐观的形象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他拥有孩童般的烂漫,给荒岛带来了许多乐趣;史佩莱是一位才富五车的记者,他由内而外透着温文尔雅的绅士风格,他精明干练、办事敏捷,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接下来是纳布,一个忠诚坚毅的勇士,他对自己的主人竭尽忠诚,就像一个大公无私的园丁,默默地付出自己;最后一位青年叫郝伯特,一个天资聪颖、勇往直前的青年,他凭借着自然科学知识,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如繁星般的惊喜。

我想,正是这个团队因为有了这样一群勤劳智慧、热爱集体的青年,才能所向披靡,在那样的荒岛上建造出一个王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以这群勇敢的青年为目标,不断要求自己,无畏风雨、砥砺前行!

几天前我读完了一套叫《酷蚁安特儿总动员》的书,我深深的被书中一个叫安特儿的蚂蚁给感动了。

本套书讲述了小蚂蚁安特儿从卵到成年再到蚁后的的成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安特儿表现出了:勇敢、无所畏惧,为了生存,会跟一切敌人博斗;牺牲精神,为了同伴,它肯赴汤蹈火;相互帮助,众志成城;永不言败,无论前方有多少艰难险阻,它从来没有放弃。

每当我看到安特儿遇到困难时所表现出来的那股精神时,我不时的在问自己,当我遇到像安特这样的困难时,是否也能像这只小蚂蚁那样勇敢无畏、永不言败,我想未必吧!之前当我遇到难题时,通常会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求助另一个是放弃,极少是真正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问题。以前常常听爸爸妈妈说:做人要诚实守信、要坚强勇敢、要不轻言放弃等等……这些道理听起来容易,可做起来就难了。也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知易行难”吧。我想这些道理是对的,只是我心存依赖,内心不够坚强吧!

通过对这套书的阅读,就好比给自已照了照镜子,通过与安特儿对比,使我发现了我身上的诸多不足。蚂蚁虽小,确让我明白了,外表的强大并不是真的强大,只有内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路遥所著《平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

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更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少平对于前途的不懈奋斗也是那代人的闪光点,是留给后代的珍贵财富,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就是奋斗不息、坚韧不拔,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虽然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以悲剧结束了,但是他仍然能承受所有的一切,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平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们两人最后是以悲剧的结尾收场,但在小说最后,还是让少平顿悟生命与生活的真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中也是如此,在逆境中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磨练自己,才能让以后的路更加通畅。

假期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一行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有四个,分别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

有一位叫玄奘,是唐朝的一个和尚,所以又叫唐僧。他在观音菩萨的指引下收服了三个徒弟,并由这三个徒弟保护着去西天取经。他心地善良,对佛祖非常忠心,正是由于他的坚持不懈,才让这个队伍团结地完成了取经任务。

大师兄叫孙悟空,也叫齐天大圣、弼马温。他是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做了花果山水帘洞的大王又拜师学会了七十二变,还能翻一个跟斗就是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十分厉害。他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直到唐僧来,才得救。多亏了他的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一路降妖伏魔,取得了胜利。

二师兄叫猪悟能,也叫猪八戒。他原来是天上的天蓬元帅,犯了错被贬下凡,成了一头猪精,在高老庄想要娶媳妇时被孙悟空抓到,成为唐僧的二徒弟。他肥头大耳、好吃懒做,经常扯孙悟空的后腿,造成了不少麻烦,但他可以活跃气氛,是队伍里的开心果。

三师弟叫沙悟净,也叫沙和尚。他原本是天上的卷帘大将,不小心打碎了玉帝的酒杯,被贬到流沙河做妖怪,是孙悟空和猪八戒收伏了他,师徒四个组队前往西天取经。沙和尚武力不高强,性格也不圆滑,但他很听话,是一个特别忠厚老实能干活的人。

这四个人性格不同,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但他们为了同一个目标,团结一致,打败了西天路上的白骨精、蜘蛛精等妖怪,通过车迟国斗法、三借芭蕉扇等等考验,历经种种磨难,最终取得真经。

《西游记》里的故事精彩纷呈,我特别佩服吴承恩的想象力。如果你也有兴趣,请和我一起走进《西游记》的魔幻世界,和唐僧师徒一起去冒险吧!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时,我的内心犹如波涛汹涌的海浪,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被鲁滨孙那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震撼了。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我们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凭自己的努力、信心、坚强,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

是啊!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一个人要取得胜利,那就是自信、顽强和充分的勇气,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自己。

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现在的我们就象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这就是《鲁滨孙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它教会我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作者高尔基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他们的国家,乃至世界文坛,都有的极大的盛誉,《童年》也可以说成是他的成名代表作。

10天以后,我读完了这一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起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

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的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讽刺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_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制度的黑暗、丑恶。那些老百姓身处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而又无人能帮助他们。

我的童年和其他人一样那么幸福,那么快乐。

但是高尔基,他却不同,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一想到高尔基,我的心里有着一丝丝愧疚,愧疚父母,没有认真读书。

我们要做一位不畏艰难、持之以恒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精神。

倘若你想打开科学这扇大门:首先你得拥有得到“这把钥匙”的渴望;其次,你要为进入这扇大门而做好准备,为了它去拼搏,去奋斗!古往今来的科学家们,在科学的殿堂里收获了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在科学探索的道路上,他们也留下了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首先,先向大家讲述一则笑话:死后的科学家们都到了天堂。有一天,他们正在玩捉迷藏,轮到爱因斯坦抓人。他数了100个数后,发现牛顿站在身边,就说:“牛顿,我抓住你了。”牛顿却答道:“不,你抓的不是牛顿”“那你是谁”“你看我脚下是什么?”牛顿狡猾地一笑。爱因斯坦看到,牛顿脚下是一块边长为一米的正方形木板。“我站在一平方米的木板上,就是‘牛顿/平方米’所以你抓到的不是牛顿,而是帕斯卡。”帕斯卡听后微笑了一下,弯腰捡起了牛顿脚下的木板对爱因斯坦说:“我现在是帕斯卡,对吗?”说罢,把木板丢了出去。“没有了平方米,现在我是牛顿。”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品味一则关于帕斯卡在科学这条道路上的小故事。

历曾经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帕斯卡从小就喜欢探本求源。在钻研于科学的过程中,他夜以继日的工作,后来得了胃痛、失眠、牙痛等身体上的小毛病,而这些病对于他而言几乎不存在,在他的眼中只有数学研究。某一天,他忍着牙痛开始进行数学研究,那时他研究的课题是摆线,他竟然忘我地工作了整整八个夜晚,最终对旋轮线的研究作出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总结,被他改成论文记载在《论摆线》的小册子中。在此过程中,他竟一点也没有感到牙痛。人们不禁好奇道:“难道专心工作可以消除身体上的痛楚吗?”在世人眼中,摆线成了帕斯卡治牙痛的“秘方”,也是令人感到无比惊奇的“秘方”。

其实,帕斯卡没有感觉到痛楚的真正原因是:在钻研于数学研究时,由于精力过度集中,眼中、心中只有数学研究,所以才会“忘记”了疼痛。这是一种忘我的境界,一种高尚的境界,一种令人震撼的境界。一旦“迷”上科学,便会无法自拔。其实,不仅仅是帕斯卡如此,其他的一些科学家也有着坚持不懈、追求圆满成果的科学态度。比如阿基米德的“不要破坏我的圆”,毕达哥拉斯临终前的如何找出“黄金分割点”,祖冲之的“圆周率”……这一切的伟大成果的背后都有着一个个出人意料的故事。

科学好比是一首歌,唱响了这个时代;科学好比是一剂良药,治愈了这些灵魂;科学好比是一出话剧,演绎了大千世界。然而,如今科学的奋进是建筑于这些不懈追求的科学家们。因为他们不断地探索科学,从而发现了一些未知的事物,规律。发明家利用他们的研究成果发明出了一些改变人类生活的东西,推动了社会的进进步与发展,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所以,我们要大声赞美这些伟大的科学家们!

品读完《科学趣味小故事》,我领略到了科学家们在通往科学道路上的执着不懈的风采,也勾起了我想要打开科学大门的渴望。相信你们也一定会深深迷上这本书。同学们,现在走进科学的领域,科学的下一章,我们定将成为主角!

达尔文所著的《物种起源》一书在我们的。

学习。

过程中,在历史、生物等多门学科中都有所提及,尤其在生物学科中,还专门有一个章节来探讨生物进化理论,可见这一著作的影响之大,所以,也难怪它被公认为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之一。作为一名选修生物的。

学生。

我一直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这个暑假我终于将其翻开走进了达尔文先生的思想世界。

《物种起源》是进化论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全书分为15编,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物种起源》的内容:讲述生物进化的过程与法则。这本书以全新的进化思想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把生物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提出了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自然选择”的进化论,对后人对生物进化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是“现代进化论”创立的基础。此外,恩格斯将达尔文的进化论誉为十九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我刚开始阅读时,着实被他在绪言中提及的诸多先前的学说、理论搞晕了,曾一度想要放弃阅读,然而,当我坚持下来读到后面,我领会到达尔文思想之深入。他的思维是十分严谨的,提出他所参考的大量文献大概也是出于此,他从丰富的事实出发,通过大量观察和思考,逐步论证了“生物是不断进化的”,并且对生物进化的原因提出了合理解释;同时,他的语言文字并非如我想象的单调乏味,而是精练、生动、而又发人深省的,比如,他以一句“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解释了自己的主要观点;“看一眼缤纷的河岸吧!那里草木丛生,鸟儿鸣于丛林,昆虫飞舞其间,蠕虫在湿木中穿行,这些生物的设计是多么精巧啊!”生动的描绘了自然场景,带领读者进入了神秘的自然世界;“说到生存斗争,我们不必为之感到恐惧,死亡的来临通常是迅速的,而强壮、健康、幸运的生物不但能生存下去,而且必能繁衍下去。”这样的语气是平和的,让读者平静地、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它的观点......读罢全书后,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精彩的书!

心得。

笔记。

范文。

10。

一位文静而又瘦弱的小女孩,手拿着一朵橘黄色的小花,静静地走在大河边,刚下过雨的天空显得格外的蓝。一路的草,叶叶挂着水珠,几只丹顶鹤在快乐的嬉戏着……这幅唯美的画面,让我不禁打开了这本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

的庇护,像娇嫩的花朵失去了雨露的滋润,像飞翔的雏鹰失去了翅膀,自从男孩的到来……

读完此书,作者的确将痛苦写到了深刻之处,同时,亦将这种痛苦衍生为了一种大美。

蓦然回首,你、我、他也曾经历过痛苦,表面看,痛苦使我们的脸上有了惨淡的血色,肌肉有了紧张的抽搐,似乎带来的全都是不幸。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就好像反复咀嚼一枚青杏,他永远是酸楚的、苦涩的,不忍回首,不忍卒读。

《小妇人》读书心得字,小妇人读书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大全(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今天看了《小妇人》,最深的感受就是幸福就这么简单!

幸福是亲情、友情、健康、劳动、心灵的宁静。当它存在的时候,人们只觉得正常,但如果失去了,可能会发现它是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平凡,伟大!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想读一读,躺在床上,拿在手里直到睡着……醒来的时候,书还在身边。这就是我想要的。这是我第一部这么喜欢看的书。之所以喜欢,是因为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成长过程。在书中,我可以忘记烦恼,像个孩子一样把一切都抛在脑后。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路易莎梅奥尔科特。这本书可以看做是一个家庭的传记,但不是关于成年人的挣扎,而是关于孩子的成长,以及他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韧,从渴望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这本书充满了活泼泼溅,天真无邪,纯洁,勇气和对年轻人未来的理想。他们真的很感人。

学习如何为孩子树立榜样。

起初,每个小女孩都有自己的虚荣心,但经过许多事件后,她们逐渐长大。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中楼阁和自己的小心愿。在他们看来,家是他们成长的地方,是神圣的避难所。他们会认真聆听母亲的教诲,用灵巧的双手和聪明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游戏,既有创意,又能美化心灵。

有人说四姐妹的成长似乎是首富的一首有趣的。

教育。

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乏味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伟大的人类情感、友谊和爱情。似乎在四姐妹眼里,和亲人以及永远爱他们的人生活在一起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的确,在我看来,这也是我最大的幸福。

的带领下,逐渐告别了稚气和成熟。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成为了一群可以肩负生活重担的“小女人”。

梅格、乔、贝思、艾米在我心目中坚强而微笑,提醒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告诉我们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从他们身上,我觉得我应该学会坚强,学会懂得知足,珍惜我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他们有多可贵。把每一次离别都当成一次告别,真心对待别人。就像这句话:“不要因为流星划过而哭泣,否则你会再次错过”。我们应该仔细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戴着有色眼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永远对未来充满希望,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让自己成为一个独立、坚强、上进的人。成为真正的“小女人”。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模板全文完整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这位老人出海84天,一条鱼也没有捕到,原先同船的男孩,也被父母弄到了别的船上,但老人不屈服于大海。在第85天,却撞到一只比船还大的马林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制服了它。在回港的途中,马林鱼的血引来了许多鲨鱼,尽管老人与鲨鱼殊死搏斗,但马林鱼仍是只剩下了骨架子。老人筋疲力尽的上了岸,倒在地上。白天人们发现老人的船尾,挂了一个硕大的马林鱼骨架时,所有人都惊呆了。而原先的那个男孩,也认定了老人没有被打败,要学会他的一切本领。

通过整件事情,体现了老人那种坚强的意志力、坚不可摧的精神。而“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也就是老人生活的信念。

每个人都有像老人那样的精神,这种精神是永不可磨灭的,在艰难时刻,人类总是会用自己坚强的意志力对抗所有的困难,继续生存生活下去,这也正是人类能在自然界中登上王者地位的一个主要原因。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向老人那样,坚强,从来不屈服于他人,不放弃。宽厚,不计较小事。仁慈、充满爱心,多关心他人,关照他人。

同时还要具有十分强大的精神力量。

一个人他的身体也许垮了,但是他的精神力量仍然能给予他生活的希望与信心,让他活下去,可见精神力量的强大。精神力也是我们克服困难的重要工具,一个人还没干这一件事,精神就垮了是肯定干不下去的。别忘了,“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的是:一个名叫桑迪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有钓到一条鱼,被别人看作是一个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在一次特殊的捕鱼,84天一无所获。他掉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比他的船还大两米的一条大鱼!这是老人从没见过的一条大鱼,他也没听说过。鱼力气太大,大鱼托着小船在大海上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大鱼奋力挣扎,老任筋疲力尽,皮开肉绽。一不小心,大鱼将会带给他死亡的灾难。

老人与大马林鱼搏斗了三天才把它刺死,绑在小船上,在回港途中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老人想尽一切办法抗击鲨鱼,大马林鱼肉最后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了一副骨架。

但老人的意志却是无比坚定、无法摧垮的。但他并不向大鱼低头,而是凭着顽强的意志,和大鱼展开了不屈的周旋,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幸运并没有降临,更大的考验还在等待筋疲力尽的老人。那是一群嗅着血腥而来的鲨鱼,一群比大鱼更具有危险性的凶残的敌人!老人又与鲨鱼展开了殊死搏斗。最后老人的命虽然保住了,但大马林鱼还是被大鱼吃光了,最终托回家的只有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简单的故事,突然发现感人至深不一定需要曲折复杂的情节,简简单单也可以触碰到你的心。

读完这篇文章,只觉得老人是孤独的,却也是勇敢的。这本书是我很早以前就想看的书,知道语言实践,才把它看完。

老渔夫圣地亚哥出海捕鱼84天却一无所获。然而他并不气馁,继续出海,经过两天两夜的苦战终于捕到一条罕见的大鱼。返航时,却因为遇到鲨鱼群,而只剩下了一副骨架。

他失败了吗?没有。他的勇气,被记住了。他是一个硬汉子,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故事的结局虽然是令人遗憾的,但那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过程,重要的是他与厄运的抗争。

有时,我所为之动容的,不是惊天动地的爱情,不是两肋插刀的兄弟之情,而是一个眼神或一种精神。

我体会到了圣地亚哥的精神,他是令人佩服的,可是却总是那么孤单。

只有海,是一直陪着老人的,也许也只有海可以让老人不再孤单。

《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道理就是:“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在生活中,我们要向圣地亚哥老人学习,做一个不怕困难、永不言败的人!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失败的人!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读过的古今中外作品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是印象深刻的一部了,《老人与海》读书心得。总是忘不了老人那抗争的场景,忘不了那绝不屈服的人的尊严和勇气。或许现在回忆起来的感触和当时刚读完的有点不一样吧,但总的来说,书中印象深刻的情节还是能记住的。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永不言败,是我读完《老人与海》感触最深的一点。老人面对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马林鱼并没有退却,而是更加兴奋,自己终于可以钓到鱼了。即使和大马林鱼整整周旋了两天两夜才征服它,老人一点都没有后悔当初想要征服它的想法,而是看到自己的战果,非常心满意足。在回去的途中遭遇鲨鱼的攻击,老人并没有为了保命而把自己获得的战果抛出去以便逃离鲨鱼的攻击,而是选择了反抗――与鲨鱼搏斗。这就是永不言败的精神,无论遇到多大的磨难,都不会轻易说不。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心得体会《《老人与海》读书心得》。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我们,就是要朝着胜利者的方向去摸索,做一个自信且永不言败的老人!

"我真的相信天下万物本是同根同心,相信冥冥中有一种共通的语言。”——邓启耀。

一开始,看到这个名言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老师讲完《老人与海鸥》之后,我恍然大悟。

只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十几年了,每到冬天老人都会来翠湖喂海鸥,久而久之和海鸥结下了深刻的情谊。后来,老人去世了,海鸥们就在老人遗像前为老人送别。读完之后我被老人和海鸥的这份情谊所震惊。

这个生活很简朴的老人,每个月只有三百零八元的退休工资,他的衣服都褪色了,也不愿花钱买衣服,每天不辞辛苦步行二十余里来喂海鸥,他都不肯坐车来,省下钱只为给海鸥买饼干,因为他知道饼干是海鸥的最爱,他还时常为海鸥做“鸡蛋饼干”。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又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

善良的老人,纯洁的海鸥,彼此间有真情共同谱写了一曲爱的赞歌。那份相知与相守、牵挂与依赖,让我们猛然领悟,人与动物自然和谐共处,原来是如此美好!

老人去世时,海鸥纷纷落地,竟在老人遗像前站成了两行。它们肃立不动,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白翼天使”写出了海鸥对老人去世的`悲痛,这个场面是多么感人,这么多年老人已把海鸥当场自己的儿女,海鸥也把老人当做自己的父亲,失去亲人的痛苦是你无法体会的。

现在回想起来,邓启耀的名言,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是美好的,人对某种动物好,动物会双倍来回报人。动物是有灵性的,人与动物要和谐相处,我们要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这不是奢望。

老人走了,海鸥在飞,海鸥飞再来人的心理,来人留在海鸥的生命中,那是一群洁白的重情重义的精灵......

我读过的很多书中独一能让我真正打动就是有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读书报告》。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桑提亚哥延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其余渔夫看作掉败者,可是他持之以恒,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虽然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糟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提醒了如许一个真理:人不是为了掉败而生的,一小我可以被消灭,但不克不及被打败。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需有一点不顺畅,就会畏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无精打采的话。在进修上,我只需有几回测验不是很幻想就没有决心。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晓得了本人的缺乏,进修上不再由于一两次不顺畅而落空决心,而是越考欠好,就越要考好。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中,孤单的老渔夫桑提亚哥曾经不只仅是条硬汉,他身上所表现的精力价值,完满是古希腊悲惨剧精力的现代回响。在《白叟与海》中,海明威终于为他所宠爱的硬汉找到了魂魄,这魂魄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久价值。

桑提亚哥的自傲是绝对自傲,是不以情况转变而转变的自傲,是不必与别人比拟的自傲。在桑提亚哥的生活哲学中,即便遭碰到了顶点的时运不好,人也只能自傲。

人在世,独一能确定的必定,就是走向灭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须然的器械可以依托。既然人是靠偶尔在世的,那么支撑人生活勇气的,就只要自傲了。假如损失了自傲,在继续那么多天的时运不好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打鱼吗?因而人在世就必需自傲,不自傲是人消费不起的浪费品。正由于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傲,他对小孩被叫走,透露表现了完全的宽容和了解。在这里,海明威展示了自傲与宽容之间的联络。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格斗了三天三夜的后果是掉败了;但从人的精力、从人的自傲自我尊重,从人勇于和命运作尽心竭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获得了成功。

说究竟,人的真正成功也只能是精力的成功。人在物质上无论获得多大的成就,都不克不及博得我们高尚的敬意。而只要精力和魄力的成功,才使我打动,才使我和跟随白叟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阅读书籍的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阿斯特丽德·林莱恩是永远的童话奶奶。她制作了皮制长袜。

姐姐成了好朋友。三个小朋友总是在一起玩。哪里有他们,哪里就有幸福。皮皮活泼开朗,对各种事情都乐观向上。

如果我是皮皮,我会比书里的皮皮活得更自由。捐赠给贫困家庭,让每个人都快乐。

当皮革被清洗时,我用刷子当鞋用。如果是的话,我不仅会把刷子当鞋用,还会把抹布当衣服穿,把海绵当手套戴在手上。这是多么美妙的组合啊!

虽然皮皮没有大人陪伴,但她会照顾自己。同时,她会照顾她的马和纳尔逊先生,一只猴子。皮皮不想长大,傻瓜。安妮卡不想长大,我也不想,因为我们都觉得在成人的世界里没有什么好羡慕的。但皮革有天枢丸,可以让人永远长大。但是我没有。我多么希望我有一个天枢丸!

一本好书可以激励和感受我们。我想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享受无尽的。

知识。

与书交朋友与书共舞做一个博学的人!

白鹿原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白鹿原》所揭示的不仅仅是白鹿原上的人的冥冥造化,更是对当时国家的命运的一种揣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白鹿原读书心得最新,希望大家喜欢!

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陈忠实在这部四十多万字的小说开篇引用了巴尔扎克的这句话,而在读完《白鹿原》后,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此话的贴切,黄土塬上的一段历史,借这部小说充分展现。

起篇的情节是神奇甚至有些荒诞的,配角冷先生借独特诡异的治病方法、男一号白嘉轩借连娶七房女人的壮举、关键人物朱先生借游学南方的奇趣经历、故事主场景白鹿原借有关白鹿的神妙传说闪亮登场,抓人,一下子将我拉进小说。

接着,作者着力描绘的便是原上人们的生活,家庭的纷争、家族的争斗、改朝换代的动荡一一上演,人物众多,事件繁杂,各种人物的性格特征逐渐明晰,看这一段,我感觉是在观赏一幅渐渐展开的塬上风情画卷,但,作者的用意绝非如此简单,在一个个故事的推进中,他已经将小说中的人物按信仰、按人生观进行了自然的划分,同样出生在那片黄土塬上的人们,开始渐行渐远。

清廷倒台、军阀混战、民国建立、国共合作、合作破裂、两党相争、抗日卫国、解放、_,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将小说情节逐级推向高潮,故事的重点似乎也从老一代逐渐转移到新一代的已经走出白鹿原的青年身上,他们或国或共、或由共变国、或由国变共、甚至由土匪变国又变共,起伏跌宕,好不热闹,其间有情爱、有亲情、有义气、有传奇、有历险、有机缘、有命运,有的东西太多,太重,重的让我渐渐觉得托不动这32k的印本。

到了最后,这些走出黄土塬的人又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回到了原上,或发达、或落魄、或存活、或死亡。白嘉轩老了独眼了、鹿子霖疯了死掉了,大剧落幕,戛然。

读完感觉这就是一部中国农村的近代史。白鹿原上,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统治势力的更替,农村社会由治到乱的一个过程。本来在旧封建的儒家礼教的统治下,一切似乎井然有序,但在一切太平的表相下又潜藏着各种矛盾冲突。田小娥作为妾(中华文化独有的家庭身份)倍受来自家庭的歧视和大老婆(妻)的欺辱。黑娃虽然作为忠实的长工鹿三的儿子得到东家的特殊照顾,可以和东家的儿子孝文孝武等一起去家族祠堂里读书等,但他体会到的却是各种生而不平等,东家孩子眼里很平常的零食冰糖,在他却是觉得自己没有权力享用之物。

人在欲望和道德之间苦苦挣扎,如果守住了道德或者不被人发现突破了道德底线的行径,你就是正人或君子。否则你就是千夫所指,甚或有性命之忧。这种严苛的生活、劳动准则,造就了中国绵延几千年文明的成果。中国人从出生就处在克服种种欲望的人生修炼之路上了,"存天理,灭人欲",正是中华文化的精要。在这种近乎严苛的修炼人生,构成了中国人的信仰和终极追求,不显山不露水,似乎与宗教无关,实际上中国人自觉地采用了揉合了佛道种种宗教与儒家生活哲学后的宋明理学,从求神佛不如求诸于内的改变,使中国人的精神世界获得了从宗教束缚中的解放,走向了以生活规则为主要內容的自我约束一一一自我信仰的道路。在这条路上,社会眼光之下而不是神佛的审视,人们是充满着希望,克服着生理上心理上种种痛苦的折磨走完人生的。这就是《白鹿原》里的故事。

看长篇小说看到最后,我总会很急躁,很想快点终结阅读这本书的进程。读到后头,书前头的许多内容我其实已经不太记得,只是把书里主要的冲突化为图片和情景剧储存在记忆深处。

白灵是迷人的,她是兆海心中永远的女神和心灵深处的支柱,然而一切仿佛是注定的,年少时他们信仰相反,成熟后他们交换了信仰,仍是相反,大概这就是生活有趣的地方。很多时候你以为现在的这个人就是未来相濡以沫的人,你付出全部心血,甚至遍体鳞伤,最后现实生活告诉你,你俩不适合彼此,有意思。

田小娥的命运,牵扯着鹿三、鹿兆谦、鹿子霖的命运;仙草和白赵氏临死也没有实现自己的心愿;白孝文是一个让人忍不住大声唾骂、很不能用世上最残酷的刑罚处死的人;鹿兆鹏胆大聪敏,有谋略有才干,他真正算得上是鹿家门里的状元,白灵看上他,眼光真好。

朱先生,白嘉轩,冷先生,真正的老一辈,但各有各自老的方向。

朱白氏大概是那个年代女性的代表人物,她的典型事例是为丈夫朱先生剃头和举行葬礼的所作所为,意想不到的冷静和大局观。朱先生观目识人,真牛!

纵观如今的生活,离书中的环境和情形相距甚远,可书中人物却跟从未与世界脱节似的,那么清晰鲜活,好像某个邻居、某个同事、某个家人甚至某个自己。

人哪……人哪……太难逃离世界……。

陈忠实的长篇小说《白鹿原》,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素有“仁义村”之称的白鹿村为背景,细腻地反映出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其中有一段小说的主人公白嘉轩作为族长制定乡约族规的章节,细细品味,觉得这是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惊心动魄的统治争斗,也是法治的启蒙阶段。

乡约的第一条:德业相劝。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修其家;能事文兄;能教子弟;能御童仆;能敬长上;能睦亲邻;能择交友;能守廉洁;能广施惠-----凡有一善为众者,籍以为善行。

乡约的第二条:一曰酗酒斗讼;二曰行止逾违;三曰行不恭逊;四曰言不忠信;五曰造谣诋毁;六曰营私太甚。以上之过,每犯毕书于籍,三犯行罚。

乡约的第三条;礼俗相交,白鹿村村民照《乡约》做人行事,真成礼仪之帮了,全文用纸抄出来贴在墙上,凡16岁以上男人齐集学堂一字一句诵读,处罚包括跪、罚款、罚粮以及鞭抽板打,不再发生斗殴打架,村人个个和颜可鞠、文质彬彬。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村,在历尽统治阶级愚昧落后的熏陶下,能制定这样一个乡约族规,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由于中国农民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在闹交农事件的前后一年多时间,乡约的条文松弛了,村里又出现了赌窝。

推翻封建社会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建国70年来,我们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以法治国,在社区制定文明条例、七不规范,都是约束我们言行举止的规矩。今年7月1日就要实施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对上海市民几十年来传统扔垃圾的颠覆和考验,我们要坚决执行的打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硬仗。

这本书中过多的渲染了封建宗族制度的权威,作者对女性人物的塑造描写和命运的安排传达出对女性的轻视,让作为二十世纪、具有独立意识的我看了觉得没法理解和认同。书中命运最好的女性就是朱先生的妻子朱三娘了,我想这大约也是作者心目中最完美的女性形象吧?不过她也只是封建社会主义男权制度下的一个附属品而已,本人并没有什么建树。

书中我最喜欢的三个角色,一个是朱先生,一个是百灵,还有一个是黑娃。这三个人物个性都非常鲜明,朱先生博学多才、德高望重,但是太过神化了。百灵聪明伶俐,敢于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在那个时代是比较超前的了,然而木秀于林,终归还是吃亏在不谙世事、太过天真。黑娃算是个真豪杰,敢爱敢恨,可惜的是耿直终究敌不过虚伪和奸诈。至于书中其他主角,鹿兆鹏完全是一个事业型男,对婚姻和家庭极度不负责任,所以我对他的形象大打折扣。主角白嘉轩我觉得太过自以为是,他自以为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其实终究也不过是小家子气的格局有些不识时务,所以经不起时代洪流的冲击,注定在那个大时代下是个被抛弃的落伍者。

虽然我看完这本小说觉得并不是特别欣赏,(抱歉我看书一向不注重什么奖项和评论,只重视自己最真实的感觉,我的原则是读书自由而无用,写作随心而不功利),不过我觉得这本小说的可取之处还是有两点:一是文中的故事都并非作者亲身经历,作者仅凭对文献资料的查阅,通过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精心塑造并将他们的故事串联在一起,就勾画出一幅恢宏的时代画卷,这种能力令人赞叹。二是作为集体记忆,书中描述了从清末民初到新中国成立近50年的历史,记录了那个时代人民真实的生活状态,丰富了民族和国家记忆,值得推崇。

我觉得这本小说的不足之处在于,故事主要人物结局让人扼腕叹息,导致结局以低潮收尾,让人不太满意。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相对来说,我还是更欣赏这种境界吧。

年度长袜子皮皮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长袜子皮皮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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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小姑娘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力迫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很有力气,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就一直跟他爸爸航海,后来,她的爸爸也被海浪卷走了,她只好回到原来她爸爸买的房子里,这所房子叫:维拉·维洛古拉。皮皮偶然认识了隔壁房子的两个孩子——哥哥杜米、妹妹阿妮卡,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请你慢慢“享用”。

皮皮是个孤儿,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城市,叔叔阿姨们都认为要让皮皮去儿童之家,还要上学,于是,两位警察来到了维拉·维洛古拉,皮皮说什么也不去儿童之家,还爬上了屋顶,没办法,两位警察也用梯子爬上饿了屋顶,皮皮一跳,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地面上,把梯子拿走了,好不容易,一番周折,两位警察从屋顶上下来了,皮皮把他们俩举到了门外,两位警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们告诉其他人,皮皮不适合去儿童之家。

有一次,杜米和阿妮卡得了麻疹,为了能让他们病好,他们的妈妈同意让他们和皮皮一起去霍屯督岛(皮皮的爸爸没去世,在霍屯督岛当国王),他们和那里的孩子一起吃香蕉、吃椰子、挖贝壳……还在山洞里玩耍,皮皮用网把鲨鱼赶走了,围出了一块安全地区。还把来抢霍屯督岛的珍珠的基姆和伯克这两个大坏蛋赶走了。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皮皮很大方,我要向她。

学习。

心得。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平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习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习皮皮爱撒谎的习惯。

读书。

最近我看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小姑娘皮皮很乐观、坚强。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的爸爸曾经是个船长,在一次风暴中,她的爸爸被卷进海里,失踪了。可皮皮坚信她的妈妈成了天使,爸爸去很远的地方做了黑人国王,总有一天会来接她去做黑人公主的。

皮皮没有上学,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但她很独立,能够生活自理。她和一匹马,还有一只叫尼尔松的猴子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皮皮力大超人而且勇敢,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吧鲨鱼抛到远处。皮皮友善、有爱心。她和周围的小朋友一起玩,跟他们交朋友。她还从商店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孩子们吃。

读了这本书,我从皮皮身上学到了善良、坚强、独立、不依赖别人。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书里描写了皮皮探险的过程,做事的过程……直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皮皮是一个女孩,但是他却力大无穷。她满脸雀斑,但是他非常喜欢自己。又细又长的大腿上穿着又大又长的袜子,一直是棕的、另一只是黑的。他穿着大大的鞋子,正好比他的鞋子大一倍,所以就叫她长袜子皮皮。皮皮出生在他爸爸的船上,当她哭得很厉害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敢靠近他。他爸爸被海上的风暴卷走失踪了,而皮皮的妈妈在生皮皮的时候就死了。皮皮相信爸爸已经成了黑人国王,而妈妈已经变成了天使在天上看他。后来他住进了维拉。维洛古拉,还有一只小猴子在陪伴着他,小猴子名叫尼尔松先生,它蓝裤黄袄,还带着一顶大草帽,是皮皮最要好的朋友。皮皮还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阿尼卡,另一个叫杜米。

这几个朋友都给他带来了快乐!皮皮捡过破烂,和人打过架、和警察叔叔玩过游戏、为自己过生日……皮皮是一个坚强勇敢又十分聪明的女孩子,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有趣,是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在94岁的高龄写成的。

这本书告诉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第一面,不管怎样,都要把它展现出来。

《长袜子皮皮》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一幅作品。长袜子皮皮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名海盗,但突然在海上失踪了,她一直靠着父亲留下的一袋金币,独自生活在大院子里,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皮皮失去了。

母亲。

又失去了父亲如果换成了别的孩子肯定有问题。在家里我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些十多岁的孩子都比不过一个9岁大的皮皮。我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却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她认识了邻居家的龙凤胎:杜米和阿妮卡。从此,他们就一起过着有趣的生活。杜米和阿尼卡经常和皮皮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捡破烂,有时还和皮皮一起看马戏。

9岁的.皮皮有着不同于同龄孩子的能力。皮皮会自理,饼干、布丁、小面包对她来说早已是小菜一碟。

我欣赏皮皮的善良。有一次,皮皮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逛小商店,皮皮买了满满小车的糖果和许多玩具,分给那些趴在小商店门口流口水或看着眼直发愣的孩子。

皮皮的勇敢也令我很佩服。有一天晚上,皮皮家进了强盗,皮皮非常勇敢,她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捉住了强盗,并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训。假如换成我,我估计我的魂儿都快没了,或是心都要跑到嗓子眼上了。自己在家时,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害怕得要命。我还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身上存在许多优点:坚强、勇敢、善良、能自理……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长袜子皮皮!

水浒传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书记。

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2水浒传读书心得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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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勇气读《水浒传》有感《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为施耐庵所著。这部书主要写了,在宋朝嘉佑年间,仁宗皇昏庸无能,天下的军民死伤无数,梁山英雄们起义成功的故事。

在水浒传内形形色色的。

人物。

之中,有又为人仗义,绰号‘呼保义’的宋江,有满腹经纶,人称‘智多星’的吴用,也有性格鲁莽,为人刚直,又称‘黑旋风’的李逵……但最令我佩服的是打虎将武松。

生活中,勇气必不可少,没有勇气我们会一蹶不振,所以勇气是缺一不可的。是《水浒传》这本书教会了我这么多,我要用自己的勇气来面对将来的种种困难!

我国的四大名著《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施耐庵的《水浒传》这部书。

《水浒传》写了一场包括各个阶层百姓在内的武装斗争,这场斗争的起因是乱自上作,大批英雄豪杰报国无门,聚集梁山,最后尽忠殉义。这本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他们先后与朝廷势不两立,和朝廷做抗争。他们不怕困难,不惧牺牲。特别在《梁山英雄舍命平叛乱》这一回,梁山英雄被招安,在路上,一百零八将只剩下三十六位了,因为在路上要捉方腊、徐宁、宣赞等人,发生了一次次的争斗,牺牲了很多的人。李俊、童威、童猛等人各奔东西,只剩下一部人又被奸细害死了。

又多次从水里进攻,来个趁其不备,消灭敌人。可是后来,他不愿意做官,就和童威、童猛去了他们刚结拜的兄弟费保处,从此逍遥自在。

《水浒传》真是一本好书。那一百零八位英雄为了除掉朝庭败类,与他们展开了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次故事不论胜利与失败都很精彩。吴用的超人智慧,宋江的领导才能,还有大家的英勇表现,让梁山这支队伍逐渐壮大起来,可是因为宋江的一次招安,让这支队伍变得七零八落。如果没有那次招安,那他们就能除掉奸细,大获全胜了。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书。

暑假里,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

《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元朝未年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他创作的《水浒传》则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反映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他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热情的歌颂了农民革命斗争。他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同时也描述了一个劫害挤贫、铤而走险的好汉,他们被那些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皇帝、高官显臣,下至恶霸地主、差投无路,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通过阅读《水浒传》不仅让我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本质的了解,而且还让我熟悉了每一位英雄,如:宋江、吴用、林冲、武松、鲁智深......是永远存活在人们心中的艺术形象。

《水浒传》真是一本好书,同学们你们有空的时候也来看看吧!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着《水浒传》。这是一本描写梁山好汉人物形象,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热情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精神和正义行动的书。

书中描绘了众多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机灵的鲁智深、勇猛的林冲、为民除害的武松……这一百零八位英雄为了除掉朝庭败类,与他们展开了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这些战斗不论胜利或失败都很精彩。他们一个个都很厉害:吴用的超人智慧,宋江的领导才能,还有大家的英勇表现,让梁山这支队伍逐渐壮大起来,可是因为宋江的一次招安,让这支队伍变得七零八落。如果没有那次招安,那他们就能除掉奸细,大获全胜了。

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李广。在《水浒传》里写到:李广说:“这支箭要射雁行内第三只大雁的头上,射不中时,众头领休要见笑。”李广搭上箭,拽满弓,看得仔细,望着天空一箭射去,果然正中雁行内第三只,坠落山坡下,真射在大雁的头上,众人无不佩服他高超的技艺。这高超的技艺不是凭空得来,没有持之以恒的练习就不能达到如此高的境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中国古代的历史,和封建社会的败。我深深地的被水浒英雄的精神所感动。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书。《水浒传》这本书的故事引人入胜。大大小小的故事,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有有机的联系,从而深深地吸引着读者。

一次轰轰烈烈的反抗运动。

最记得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背信弃义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小到对朋友仗义,大到对国家的大义,也就是要把国家建设的繁荣昌盛。这是我从李逵身上学到的东西。

忘不了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忘不了豹子头林冲雪夜被逼上梁山,也忘不了行者武松在战场上的潇洒英姿。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好汉最后却起义失败,不免让我为他们感到心酸,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他们豁出了自己的性命和一生,贡献给了全人民,他们这种奉献精神是我们永不能忘并要发扬光大的。

一定要把国家建设的昌盛繁荣让中国真正的步入世界。

强国。

之林。

名著《围城》读书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生活就像是一个个围城拼接而成的,长久不动的人会缺失太多,长久奔波的人会身心俱疲。只有那些善于找到城与城之间穿行的节奏的人,才会拥有无限美好的人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名著《围城》读书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城》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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