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委托种植水稻合同大全(18篇)

时间:2023-11-18 15:19:58 作者:BW笔侠

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能够规范双方的行为并保护双方的利益。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合同协议范本,希望对大家在撰写合同时提供一些参考。

农业种植水稻产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杂粮()的产量和质量。

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

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委托高菜种植合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____育苗基地委托管护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种植的苗木幼苗名称、数量。

苗木幼苗名称及品种:______________等共计______________亩。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幼苗种类、数量;。

2.甲方负责提供无病害、健康的苗木;。

3.甲方负责协调苗地、水源等存在的矛盾。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管护期内的幼苗浇水、修剪、除草等日常抚育工作;。

2.乙方负责管护期内幼苗病害防治工作;。

3.乙方负责看管幼苗工作,防止丢失、人为破坏、牲畜啃食、火灾等情况发生。

四、管护时间及结算方式。

1.管护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共___________月,每月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结算方式:甲方在结束管护日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乙方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管护不力导致苗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2.因甲方未协调矛盾导致苗木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3.因自然灾害(不含火灾)等不可抗逆的因素导致苗木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委托方(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农业种植水稻产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生产人:签订地点:。

收购人: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

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

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于失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收购人。

生产人:收购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鸡西市无公害水稻种植收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无公害水稻种植、收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种植要求:

为确保合同按期履行,乙方今年无公害水稻种植面积_______亩,种植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稻米生产标准,开展种植。

2.在种植中严禁使用高毒素、高残留的农药品种。

3.种植品种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优质品种种植。

第三条 收购及价格标准:

甲方必须全额收购乙方种植的、符合标准的无公害水稻;收购价格按同期普通水稻市场收购价上浮_________收购,并按质论价。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情况,在提供相关证据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擅自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每亩__________。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每亩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或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

水稻种植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甲方将本村组块亩(其中水田亩)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订立协约如下:

一、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承包费按每年200元/亩。

三、付款日期为每年10月31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指导和监督乙方及时耕种,保护地力,保持水土,防止荒芜。

2、承包期内,除国家和集体建设征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承包水田范围内一切产生的收入。

2、按有关政策规定,享有使用国家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资金和各种农用物资的权利。

3、承包期内,遇到国家或集体建设征用土地等,确需动用耕地时,由甲方另行调整。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此合同一式二份,分别由双方执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鸡西市无公害水稻种植收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负责对水稻的种植生产。乙方负责对水稻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甲方种植应按照乙方的收购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承诺水稻的种植面积为______亩,并按照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水稻_____公斤。甲方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甲方生产的水稻,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乙方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_______元。水稻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应搞好水稻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甲方科学种植,防止水稻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水稻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乙方需要统一向甲方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____元1公斤;化肥______元1袋;农药_______元1瓶。

第六条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水稻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元;甲方交付水稻后,乙方应于水稻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拒收或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的,应向甲方偿付拒收或少收部分总值_______(5%—25%)的违约金。

2.因乙方技术指导失误或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等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甲方由于不按乙方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事由,提供相应证明后,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对产品的处理,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高菜种植合同

需方:供方:

需方为了保证高菜原料的数量和质量,委托供方种植高菜,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方种植高菜_____亩,种植规模必须连片,种植期间必须服从需方的管理(种植时间、施肥、喷药等管理工作)。

第二条、符合种植高菜的质量收购标准,需方全部收购(亩产4吨左右),符合质量标准的高菜最低价运到公司收购点______元/公斤。同类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的小高菜到按原则不收购,如特殊情况照顾收购价格______元/公斤。

第三条、高菜的质量标准是;单株重1公斤以上,菜心不超过8公分,无黄叶、无破叶、切平部头、摊瘪(以叶不折断)为标准。

第四条、供方按合同验收交货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

第五条、高菜原料由需方指定专用车辆运输,供方必须服从需方的统一安排,送至需方公司指定地点按时加工,供方需当天采收,当天投售,不能留过夜菜。

第六条、如供方不服从需方管理,造成原料农残超标或原料外流(指供方私自出售),或未经同意擅自采收,给需方造成原料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每亩300元,如供方质量、标准都达到要求,需方不予收购,需方赔偿违约金每亩300元,供方有权向需方提出赔偿,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供、需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其它末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需方、供方原料种植户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需方(盖章):供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农村土地委托种植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使用权三十年的土地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由乙方从事水稻种植生产。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出租、摞荒,不得转作非农业用途。

二、承包年限及续约条件

1.承包年限为自年月日止。

2.承包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要求续包时,应于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面积地点

甲方将土地 亩承包给乙方种植,该土地位于第 作业区,第 号地。

四、承包费的数额和成交方式

1.本合同的承包费参照农场相同年度的水稻地承包额度,分别是第一年低于农场承包费 元(含种子补贴15元/亩),第二年低于农场承包费 元(含种子补贴15元/亩)。后三年与农场承包费标准一致。

2.第一年承包费用分两次交款的方式执行。乙方于日前每亩上交甲方 元。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其余承包费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交清。

3.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分别在每年度的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护乙方合理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2.保证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不受处管理区以外的第三方干涉

3.合同期内,国家及农场对该土地的一切政策均由甲方享受。(种子补贴除外)

4.合同期满,乙方所建设的井、房屋经双方协商,或经评估部门评估,有甲方回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得到土地。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2.有权自行处理农副产品。

3.不得种植国家禁止种植的作物。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将土地另行发包,定金不予返还。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内,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我国中药材生产,满足市场需求,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尽快落实,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5000亩玛卡委托种植管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种植玛卡5000亩,单价6000元/亩。双方确定亩产合格玛卡鲜货280公斤以上,乙方所种植的所有玛卡产品全部归甲方所有。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种植准备金5500元/亩,并在2015年4月10日前提供启动资金381.8万元。

2、甲方有权在种植过程中了解及视察玛卡种植基地。

3、甲方在出售乙方所种植玛卡产品获利后,应在7日内向乙方支付其种植利润500元/亩。

4、甲方协同乙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谢绝参观及拍照乙方玛卡种苗培育基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种植准备金提供进度,流转种植所用土地,购买玛卡种苗,并组织种植用工,保证玛卡种植及时进行。

2、乙方所需全部种植成本均包含在种植准备金内,种植过程中不得再向甲方提出资金需求。

3、乙方仅完成玛卡育苗、种植、管护工作,其中不包括玛卡收获后运输。

1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须按种植准备金额度核算种植面积,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收到种植准备金前垫资种植。

2、若乙方收获的果实不不足280公斤/亩,需向甲方补偿所缺玛卡产量或相应经济损失。

3、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涝、冰雹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均依法免除责任。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2

甲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和村委会西村经济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即从二0一0年三月三日至二0四0年三月三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 1

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2

水稻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乡龚家湾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龚家湾村抬填区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__乡人民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水稻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x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照片。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结算,乙方于每年4月10日前将当年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水稻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v^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地块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人民币元。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年月日。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名称为,数量公斤,时间为年月日。

甲方于年月日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土地所有权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农业种植水稻产销合同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________茶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罗汉果,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每年月日至下一年月日。

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罗汉果,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罗汉果,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罗汉果,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结算的日期为当天。

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罗汉果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免费。

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

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罗汉果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于失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收购人。

生产人:收购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农业种植水稻产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生产人:签订地点:。

收购人: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

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

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水稻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水稻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房屋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位于荔堡镇南李村贾趟社村,总面积约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第二条房屋用途和承包形式。

房屋用途:办公。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自20______年10月20日起至20______年10月20日止,租赁期限内房屋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房屋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房屋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大写:五百元),分一次支付清,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房屋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房屋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房屋使用进行监督,保证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房屋。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房屋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房屋。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房屋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房屋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

农业种植水稻产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生产人:。

收购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

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

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于失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             收购人。

生产人:            收购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水稻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v^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

1、乙方按每亩260元价格,将名下64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10年,承包费五年一付,金额83200元。到20xx年1月1日之前,将后五年承包费金额832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64亩土地的一切费用。

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0万元。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稻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家庭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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