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优质20篇)

时间:2023-12-08 06:31:24 作者:LZ文人

司法工作总结是司法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重要的管理工作。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司法工作总结案例,供你参考和学习。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区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积极适应硚口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扭住全区转型、创新、升级主题,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件大事(汉正街传统市场搬迁改造、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城中村建设改造),着力打造三大功能区(汉正街.武汉中央服务区、宝丰—宗关特色商务带、汉江湾古田生态新城三大功能区),重点发展三大产业(现代商贸、工业服务、健康服务)发展任务,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区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完善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大调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今年1-9月累计调处纠纷5829起,同比去年增加0.62%,成功5823起,调解成功率99.90%,协议履行率100%,其中各街道、社区(村)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5524起,同比去年增加1.14%,成功5524起,成功率100%,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305起,同比去年减少7.85%,成功299起,调解成功率98.03%,充分显示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月排查”“周报送”制度。今年1-9月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69次。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组织各级调委会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累计调处涉企矛盾纠纷226起,成功率100%。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季度和年度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结合信息化建设要求,分析研判阶段性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提出相应预防措施,为上级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电子化工作,对各调委会上交的卷宗做到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形式规范不走样。巩固发展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人民调解基本属性,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发挥人民调解整体优势。

2、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现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按照省市开展首批红旗司法所评选通知精神,制定创建红旗司法所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对标创建活动。推进司法所新(改)建项目。按照“一所三中心”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完成韩家墩街司法所的新(改)建。

目前,截止2017年9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54人,解除1639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15人。今年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7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3人。其中被判处管制1人,被宣告缓刑181人,被裁定假释9人,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24人。全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衔接率100%,核实率99%。

切实推进一中心一室建设。依托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硚口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到位。完善组织队伍建设,成立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工作专班。“省级矫正示范心理咨询室”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建设目标方案,抓紧对标建设落实,准备迎接省司法厅达标验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筑牢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公、检、法、司信息互通常态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出台《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小组,采取街道司法所、矫正科、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确保审前调查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评估结果公正。截至9月底,我区共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12件,其中速裁案件148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规范社区矫正宣告。今年,累计对165名入矫、137名解矫人员进行入矫和解矫宣告。规范落实监管措施。对矫正人员实行“三分”管理,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无脱管漏管,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奖惩工作联动机制,截至9月,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撤销缓刑建议5人,收监执行2人,警告37人次。规范信息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录入率100%。成立手机定位巡查小组,严管类、普管类社区服刑人员实施100%手机定位监管。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设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室,建立日常抽查巡查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自查自评,增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规范化。增强培训力度,提升整体队伍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截至2017年9月硚口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安置人数及帮教人数均达在册人数95%以上,重点帮教人数(三无、特困、重犯)达57人,区级工作机构1个,所级工作机构11个,社区127个。

2017年以来,我区普法工作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不断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形式,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截止10月,累计普法51510人,开展普法讲座239场次,法律培训175场次,法律咨询1180场,法治文化活动202场、法治文艺演出179场、发放宣传资料22100份。

规划导航,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制定符合区情的硚口区“七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工作部署会,区委书记景新华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等重要内容。制定区直部门、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三百”(百所学校、百家企业、百个社区)行动责任清单,推行“精准普法”。分类施教,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年度学法治度。开展2017年法律知识无纸化平台学习和服务招商引资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我区代表队参加全市法律知识决赛。编写青少年法治读本,推动“法治读本”“法治课时”双规范快步实施。规范化建设全区62所中小学的校园法务室,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阳光行动”品牌品质。开展暑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0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7110人(次)。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训企业经管人员2400人(次)。重点推进,突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性。普法服务“一号工程”。以“红色引擎工程”为契机,各普法成员单位设立党支部“红色维权岗”,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为基层劳动者现场维权,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以案释法”将普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成效。立体叠加,体现法治宣传教育多样性。紧抓“3·8”“3·15”“4·26”“6·26”等重要时间节点,整合宣传资源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参加宣传36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43000余份。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密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完成好文明城市复检任务的同时,切实提高普法知晓率。

积极整合全区法律援助资源,服务民生改善。2017年区法援中心预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0件,同比增长6%,完成区级目标任务300件的193%;为农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完成区级目标任务的141%;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事项咨询5000件,同比增长10.5%。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保障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长效活力。依托硚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加强区法援中心窗口建设。规范服务运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通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开展基层援助站点巡查工作,规范法援工作站点工作流程。拓展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开通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和青少年中开展专项讲座与维权服务。加强与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帮助引导农民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维权。认真落实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驻看守所、法院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行法律援助提质工程。挑选骨干律师,建立硚口区名优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加大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力度,强化法援案件办理质量。开展“每案必访”服务满意度调查,对2017年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逐一进行电话回访,受援人满意度达98%以上。

截止三季度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460场,参与重大活动102次,参与调解347起,进行法律咨询2443人次。

规范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10个。9月底,10个示范点的建设全部到位,准备迎接市司法局检查验收。加强律师开展法治讲座的组织力度。上报法治讲座登记表460份,获得市局肯定。今年以来向市司法局推送6场优秀讲座,激励律师提高讲座积极性,提升讲座质量。创新社区律师值班管理模式。制定《社区(村)法律顾问周四值班情况检查台账》,形成社区、司法所、司法局三级检查、三级台账的模式,综合三级的检查情况确定律师的补贴发放。建立“机动律师”制度,确保社区律师不缺勤,不空岗。落实服务与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圆满完成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检注册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3家律师事务所,137名在册律师,累计收入1291万元,创造税收62万元。预计2017年底累计收入2400万元,创造税收120万元,同比增长200%。组织开展硚口区律师联谊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开展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我区律师整体影响。充分提升律师资源利用率。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公益活动,截止目前,律师共参与妇联法律援助值班14次,禁毒值班7次,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6场次。推荐我区律师十余人加入硚口区普法讲师团。10月建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律师顾问团”,预计截至年底将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高度重视社区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动员律师向市法学会报送调研论文,其中一篇论文获得两万元重大课题优秀成果。利用“社区法治专业研究委员会”平台发布“社区法治论坛征文通知”,对社区法律顾问等社区法治相关课题进行征文。9月底已征集8篇论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全力服务硚口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注重抓好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队伍和组织保障。

筑牢思想防线。以上率下,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有实效。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重走武汉第一红街,接受红色洗礼”活动1次,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1次,引导全局干部队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两微一端”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处理预案,截止目前报送网络舆情80余条,在硚口发布和云端硚口上累计发布5篇,上报微博34篇,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扎实履职尽责。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职责,加强公务员岗位责任体系建设。全年推荐提拔科级干部5人。严抓日常工作纪律,制发会议纪律通报1次,下所检查8次,机关纪律巡查6次,着力解决机关“慵懒散浮”等突出问题。组织青年公务员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年,累计组织区管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0人次480小时,科及科以下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7期208人次。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升级。每月组织各支部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课7次,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进入社区、贫困地区开展为民服务。组织全局56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建立党员进社区报到信息库;在党员结对社区开展环保实践行志愿服务活动2次,结对慰问困难群众20人,慰问资金4000元;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开展认领岗位服务活动2次,完成了45个社区困难群众微心愿。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队进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调研3次;党员进村开展春节慰问、“六·一”节前助学和扶贫日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物资累计14000余元。督促22名结对党员干部加强精准扶贫“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工作调研。持续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全局政治纪律监督,确保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党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硚口区司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制,监督检查时刻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执纪审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开展“四严十不准”教育活动,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新衙门”作风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到11个基层所检查,将压力传导到基层、传导到每一个人。加强“四种形态”的正确有效运用,将抓“三个坚持”贯彻于纪检日常工作,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书记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纪检组长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85人次,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

(一)基层基础薄弱。

目前,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司法所业务用房采取财政文件明确土地划拨的方式,没有办理明晰的房屋产权,没有二证,原有房屋与现实工作需要存在差距。基层基础建设的不足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长足发展。尤其是相对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来说,经费保障显得乏力。

(二)工作机制创新亟待加强。

传统的工作模式已无法满足形势需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体制机制亟待创新、完善。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全面推进综合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手段、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当前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三)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形势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中专业性人才非常稀缺、人员流动性较大,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力量不足。

(一)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工作主线,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着力预防化解矛盾风险。围绕我市“一号工程”、结合硚口市场商贸大区、老工业城区、健康体育强区的区域特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深度参与市场行业商会、老工业基地、健康服务业领域、全区重大项目所涉的矛盾纠纷化解,挖掘和培养“三调联动”工作示范点。紧扣民生主题,调整充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家智库,设立“红色调解室”,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重点项目现场,提升社会矛盾应急处置、依法调处专业水平。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相结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持续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工作。强化司法所品牌意识、特色创建,着力打造司法所特色品牌形象。

二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提高矫正实效,始终把防止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参加全市即将开展的刑罚执行专项清查活动、安置帮教工作督查和执法质量和案卷评查,落实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开展大墙内外联合帮教活动。加强科技定位,更多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矫治水平。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经评估仍有危险的人员,向维稳部门报告并依法采取措施。按照武汉市区级矫正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建设硚口区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从内设部门、功能设置、管理模式上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矫正功能,实现功能统一化、程序制度化、执法法定化、管理规范化。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有效合力。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引进社区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讲课活动;与民政部门协作,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给予临时救助、低保或养老服务等。鼓励商会等民间组织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举措,加强帮扶力度,实现对其经济、物质、岗位全方位的帮扶效果。

(二)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着眼于全区“三个三”中心工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和新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我区亮点区块建设中的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提供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招商法律知识培训,深化法治宣传“三百行动”。探索在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建立调解室、法律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为政府、企业和项目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二是要着眼于法治城区建设,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资格准入、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奖励退出等制度,重点着眼于律师队伍的建设培养,探讨社区律师工作制度的灵活性,引导律师服务企业力度。着力加强律师服务全区经济、法治建设力度,在服务过程中发展我区律师事业。会同区政府法治办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机关、人民团体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将律师服务中心工作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效与重要荣誉授予、重点项目推荐直接挂钩。

三是着眼于司法体制改革项目,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质量评估和体系,推行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的差别化办案补贴发放办法;对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利用网络化办理流程,简化法援证明材料;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加强窗口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法律援助受援点全覆盖;夯实法律援助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以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和群众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一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考核等,推动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真正做到司法、执法和普法相结合。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治度,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示范工程,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青少年普法工作,推进普法进课堂,实现中小学法治教材、法治课程双规范,培植和巩固青少年法治教育“阳光示范学校”;全力打造领导干部、青少年两个法治教育基地。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度。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建立硚口普法公众号,提高我区充分利用新媒体普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破除发展瓶颈为关键环节,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建设“三个全覆盖”

一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覆盖。近年来,司法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张军部长将其作为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同时,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因此,市局今年提出了“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的目标,即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网络平台。区局要主动融入市局“三通”建设,配合市级实体平台打造,作好向区级实体平台延伸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对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实现场所建设、设施配备、窗口设置、识别标志、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的标准化。

二是实现信息化技术的全覆盖。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主题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更加积极主动地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实现理念思路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司法部下发《“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总的设想就是构建应急指挥、执法管理、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四大平台,市局目前正在建设的信息化二期项目与司法部要求是相契合。积极争取信息中心和财政局支持,开展视频会议室市、区、街道司法所三级连通建设,努力实现与市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的连接互通。

三是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的全覆盖。充分发挥“红旗司法所”创建引领作用,在人财物方面全力向基层倾斜,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采取普遍参与,分步实施的战略,以成熟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模板,鼓励所有司法所参与省级创建活动,首先做到从软件上达标,再解决硬件问题,以每年2到3个司法所的速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最终实现全部达标。

(五)以深化“三大活动”为有力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用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到平常,体现到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记失责必究,加大压力传导。以“红色引擎工程”为抓手,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全面加强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打造务实担当队伍。以更强的意识、更大的力度推进“三大活动”。进一步推进纪律作风大整顿。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研指导,精准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继续聚焦“新衙门作风”等突出问题,联系实际对照自查整改。进一步推进岗位大练兵。引领全局干部加强信息化对称性能力建设,更好地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要进一步推进工作技能大比武。将干部参加“三大活动”、履职尽责情况、受奖惩情况等,与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挂钩。

三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回头看,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紧抓好作风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追责问责,问题出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让落实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加强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把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作为政治要求,发挥职能作用,为司法行政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嘉兴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嘉兴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表彰为“20xx-20xx年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1.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有实效。出台《关于司法行政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两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并在全省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长机制,挑选有经验的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河(道)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制宣传资料55.5万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324(条、张),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25场次,调解相关矛盾纠纷1093件,办理相关安置房分配的现场监督公证事项1773件,相关拆违公证事项11件,涉及安置家庭1115户,共为46家涉水涉污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7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45个。法律服务“五水共治”工作先后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长肖培生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系统作经验交流。

2.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有实效。制定出台《嘉兴市司法行政服务企业若干举措》文件,开展“百场法律宣讲、百家企业体检、百家民企结对”主题活动,组建领军人才企业、双强联盟企业、台资企业、禾商企业、防范金融风险、股改挂牌上市、外贸发展、浙商回归等八个法律服务团,对接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精英引领计划、金融风险防范等经济领域发展问题,为企业提供组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前置预防作用,积极为企业民间借贷和保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及非诉讼代理17042件,办理涉及企业的民间借贷公证事项、办理商标转让等声明书公证2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191515.26万元;为1546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7423个,参与调处劳动纠纷1062件,预计避免经济损失7.52亿元。法律企业帮扶工作得到市委书记鲁俊、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

3.法律保障民生有实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区域(行业)的2283个法律援助站(点),并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升了办案补贴。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7635.6万元。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进展。主动下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建设法治嘉兴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省率先推进以“八个一”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网、一线、一册、一队、一顾问。目前,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65个,建成率达到87.8%,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3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县镇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设计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在网站上设置“我要问”、“我要学”、“我要入”等核心栏目,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这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2.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有新发展。在立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律师坐阵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找法律服务资源,还制作2万余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系统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途径和服务平台,发送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241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助推经济发展,全市还有1522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把脉”。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04件,解决纠纷18718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000余个,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

3.法律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今年,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首次将律师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举办首届青年律师技能比武大赛,海宁、桐乡等地建立律师“上挂下派”制度,不断提升律师队伍业务素养。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树新行业形象。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邀请省外专家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细查,提升办证质量。同时,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公证业务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被选定为向全省公证系统推广的软件之一。认真组织实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

1.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3个,其中医调、交调、劳调等三大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102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及时收集、分析、评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协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了3337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1%以上。其中,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的主阵地司法所,强化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4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2.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突破。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级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成立了直属执法大队,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全覆盖。目前,嘉兴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备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兴实际的“4+x”执法队伍配置模式。同时,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今年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册2832名,脱漏管、再犯罪率分别为0和0.06%,远低于省控指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与各监狱(所)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释人员目前在册9497名,安置率99%,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0.46%,远低省控指标。

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全省首家达标。戒毒所突出“职能转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健康稳定”两大重点,积极谋划精心准备,于去年8月29日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两批从省良渚戒毒所调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员。同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收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初步形成嘉兴“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自收治以来,戒毒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有序,开局良好”工作目标。年底,顺利通过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家达标验收的地市级戒毒所。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市近5000名市本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考试。全年(包括各县(市、区)),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3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编写、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万余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千余条,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5千余场/次,播放(制作)公益宣传片51个。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五批嘉兴市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新建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制作投放宣传广告。

2.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范围,并部署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的自查工作。对各地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整改情况上报了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同时,修订出台《嘉兴市诚信守法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完善否决情况,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目前,共有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1.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突出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建立动态整改清单,使问题在整改中得到解决。突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分别确定59个和25个项目,摸清了“家底”。推行减政放权,出台《嘉兴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新建、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嘉兴市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执行。完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全市系统经各级编委批准的法制机构设置率已达100%。市局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市局“法治阳光”被命名为嘉兴市首批机关服务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16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17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17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17〕2号),市委编办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17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7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16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17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18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5—2020)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17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玉溪市委编办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17〕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17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7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着力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围绕产业强市战略,积极开展“法企同行”活动,走访企业32628次,发放企业法律服务手册4.98万册,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组)107个,建立服务企业联系点243个,收集排查企业法律风险服务需求4120项,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9337件,发布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157条,挽回企业经济损失愈3.37亿元。围绕全面开放战略,开展“走出去”企业专项走访行动,梳理150家无锡境外投资重点企业,全面摸清境外投资企业发展状况、法律服务需求和经营发展风险,形成专项汇报,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推动省司法厅、市人民政府和红豆集团签署《共建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框架协议》,为中资企业在柬投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协同相关部门举办资本输入输出、跨境并购、知识产权等法律讲座500余场次,为无锡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围绕维护大局安全稳定,组织开展“两会”、“一带一路峰会”、“江苏发展大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强化措施落实,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组织骨干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和代理工作,化解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民生建设等重点领域重大矛盾纠纷200余件,参与化解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包案信访积案115件。组织全市律师到各级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部门(机构)窗口,开展免费法律服务5000余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千余件次。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围绕加快建设“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成立协调办公室,统筹资源,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平台功能定位,规范功能设置和岗位设置,完善工作制度和服务要求,探索建立评价与改进机制。加大7×24小时“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累计接听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件次,实现同比增长30%。建立31家军人军属法律服务站,开展送法进监狱、送法进军(警)营等活动117场次。建成259个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组织,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000场次。二是全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建立包括24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有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实施无锡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将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纳入太湖人才计划,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能力水平。会同市人才办出台《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组建市、市(县)区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团和园区法律服务驿站,为我市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便捷、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2017年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4306家,代理各类案件41125件;办理各类公证77718件;出具鉴定意见书964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13件。二是认真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请将劳动关系、土地流转合同纠纷、遭受家庭暴力主张权利等8项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完善“智慧普法”工程,对“无锡智慧普法”项目进行全面升级,打造“一平台四中心”(即无锡智慧普法平台、普法需求中心、普法产品研发中心、在线法律咨询中心和联动机构共建中心)。使其基本具备民众法律需求数据搜集分析、法律知识推送、在线法律服务供给、法律需求智能匹配响应等基础功能。项目被列为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惠民工程,并荣获法治无锡建设实施工程项目优质奖。三是深入落实司法行政惠民举措。出台司法行政聚力发展、聚焦富民20项惠民举措,开辟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布法律风险提示3200余条,设立流动人口“法律诊所”86家,建立后续照管服务站88个,建成“法治书屋”115个,减少公证证明材料693件,减免公证收费70余万元。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115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规范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着力推动劳动、交通、消费、物业、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基层常设性沟通渠道建设,厘清各方职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借鉴“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经验,持续推进“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培育个人调解工作室,以品牌效应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13个,拥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209人。在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15个,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132个,设立交通事故调委会3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成率均超过95%,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专业多元的“3n31”人民调解组织体系。2017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7940次,受理矛盾纠纷57192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57180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99%。涌现出无锡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刘强、陈云华、陆夏忠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

二是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成效。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标准,进一步树立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理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履职、规范执法,严厉打击不服从管理和对抗管理的行为。2017年,全市共撤销缓刑收监2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3人,警告235人,提请治安处罚8人,追回在逃社区服刑人员1名,查处不假外出人员171人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工程,聚焦家庭、被害人、社会“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模式,积极修复已损害的社会关系。开展教育矫正“三个专项活动”,通过开展形式丰富多彩的主题特色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出台《关于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刑、刑释和解戒人员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促进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改革,推行人员衔接留痕管理和备案制度,建立“释放难”等重点人员衔接问题预警机制和处置流程,积极协调将重点人员管理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协调公安派出所将需要“必接必送”等具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以及人户分离人员列为重点人头,制定管控方案,落实管控责任。进一步加大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社会宣传和应用管理,扩大视频会见系统的知晓面和使用率。截止11月底,全市累计完成远程视频会见预约69次,成功会见33次。积极开展特殊人群及其未成年子女专项帮扶活动。排查走访社区服刑、刑释和解戒人员特困家庭448户,联合相关部门,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持续推动后续照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健全市、县、乡三级后续照管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后续照管工作“网格化”和照管对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与强戒机构合作,完成人员信息对接传送406人,签署后续照管协议392份,帮助21名照管对象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对487名照管对象展开心理咨询、纠纷化解、应急救助等相关帮扶服务。

(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立足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通过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推动在全社会凝聚“法治”的价值共识,切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系。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无锡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无锡市国家机关“七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61家机关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进一步优化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重点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2017年,全市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服务卡230万份,走访居民(村民)35万户。四是坚持德法共建,推动法治宣传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德法同行”、“德法相伴”系列活动,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实践与社会公益服务四项结合。先后举办各类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展、法治家规家训征集、法治楹联书画巡展、法治童谣传唱、崇德尚法社区创建等活动4000余场次。建立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7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21个,各类法治文化特色团队350余个,探索出一条具有无锡地域特征的法德融合之路。五是强化实践引领,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把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作为最直接的法治宣传,组织50余家专业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各类广场服务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专项梳理活动,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深入开展基层民主“双创”活动,全市有7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29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六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清理行政权力事项87项,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它行政服务事项371件,上报典型案例82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出具法律意见审查书5件。切实做好投诉案件办理工作,处理“12345”投诉交办件200余件次,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6件,办理法律服务行业投诉81件次。

(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标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无锡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提升3名正科职、5名副科职年轻干部,对20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全面启动司法行政人才“155”工程、青年后备人才成长引领工程、行业高端人才开发培养工程、社会化人才引智工程,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特殊节假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辅导,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发送廉政微信、信息。每季度对全系统干警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围绕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司法行政特点,重点针对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共收集有效工单1000多张,走访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1600人次。

虽然在2017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掣肘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机制不健全制约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各地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供需不对称矛盾突出;各服务中心业务间联动融合不足,服务依然呈零散化、碎片化;部分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尚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经费保障不足。

(二)司法所体制理不顺掣肘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政法专编仍未完全落实,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年龄结构日趋老化,能力素质与信息化发展要求不相匹配。

(三)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不明确成为制约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瓶颈。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不足,许多工作由社工担负,不符合刑罚执行要求;执法保障不足,无专用警械、警车,追逃、押送难度较大;后续照管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对强制戒毒人员社会接纳度低,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主旨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任务,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构建“一站式”“综合化”的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以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为重点,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有效覆盖,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延伸,实现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广泛覆盖,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开发应用试点“在线刑事法律援助”系统。进一步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和供给模式,通过与“律兜”app深度合作,充分利用“无锡智慧普法”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目标,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持续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组织引导律师创新服务产品,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创新战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我市产业强市战略。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行动,为我市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汇编无锡律师涉外服务典型案例,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推进公证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证行业良性竞争。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三)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使普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提高法治素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秀传统(地域)文化、公民道德实践、群众生产生活“六个深度融合”。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原则和“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的方针,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打造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融合、与公共文化服务相互补的法治文化新阵地。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实践,深入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专项活动,通过帮助梳理村规民约、培树“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切实将法律与道德的元素导入基层自治之中。

(四)围绕“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作用。

深化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消费、商事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深化律师、公证等参与纠纷调解的做法,提高基层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我解决纠纷的能力。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探索律师代理涉法涉诉案件流程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质效。

(五)围绕“建设平安中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

积极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由“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转变。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把恢复性司法的理念融入社区矫正的全过程,重视社区矫正对象、被害人、社区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促成被害人、社区、矫正对象之间达成谅解协议,动员社会力量和社区群众参与罪犯和刑释人员帮教活动,加强被损害关系修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改革,推行人员衔接留痕管理和备案制度,建立“释放难”等重点人员衔接问题预警机制和处置流程,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促使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理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体制,着力打造以1个“需帮尽帮,一个不漏”帮扶救助总原则,三级站和服务社等4个专业机构,为照管对象提供就业、住房、养保、家庭关系修复等n种帮扶服务内容的“1+4+n”菜单式精准帮扶服务品牌。

(六)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标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司法行政忠诚铁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推动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将无锡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一支忠诚铁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深入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全区所有村(社区)建成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每半年更新1次,每年上课6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治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

三是按照“三进三争”活动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四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调研。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市南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市南”建设,较好地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全市年度考核中名列十二区(市)第一,并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被市司法局党委向山东省司法厅推荐上报记集体二等功(等额)。现将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为抓手,以巩固和强化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不断上水平。

(一)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全区10个街道建立了“四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采取联合办公、联合排查、联合调处的形式调处矛盾纠纷。召开了现场会,总结“四个三”工作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向纵深发展。

1、编织三级网络,建立排查调处体系。一是建立由党工委领导牵头,17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成的“四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二是调整和加强社区、企业、非公有制、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调解小组、十户三员调解组织网络,从而构建起以调解中心为统领,其它形式调解组织为补充,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调处体系。

2、完善三项制度,落实排查调处责任。一是实行纠纷分级管理。二是实行包案调处。三是实行奖惩制度。

3、强化三项措施,加强排查调处力度。一是定期排查。二是信息专报。三是快速联动。

4、做好“三个对接”,形成大调解格局。一是与司法行政工作对接。二是与信访工作对接。三是与综治工作对接。

通过建立“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发生三个变化,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效凸显。一是变被动为主动。二是变分散为集中。三是变低效为高效。“四位一体”机制实施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96件,防止群体上访2件60人,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密织组织网络,向新的领域继续延伸。

一是继续完善区、街、居调解组织网络,实现调解组织网格化管理。二是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向新的领域延伸。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成立了社区两级巡回调解庭。调解庭成立以来,已先后调处各类纠纷56件。

(三)优化队伍结构,提高调解人员素质。

一是严把入选关,优化了队伍结构,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组织对10个司法所和81个社区调委会主任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提高了做好新形式下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三是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了调解干部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开展学先进、比贡献活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已涌现出部级先进调委会1个,省级先进调解委员会3个,先进调解员3名。

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以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为抓手,以完善预防体系和社区矫正为重点,开拓新思路,打造新亮点,安置帮教工作不断上台阶。

(一)积极探索“一站、二库、三衔接、四到位”工作模式。

一是建立一个网站。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网站。二是设立两个数据库。按照对象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和服刑在教人员数据库。三是实现三个衔接。与市局狱、所社会工作联络处衔接;与狱、所衔接,加强联系和互动,与基层司法所衔接。四是做好四个到位。既管控到位、培训到位、帮教到位、安置到位,从而建立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长效机制。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社区矫正试点的基础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先后召开了区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保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机构。形成了“政法委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矫正工作格局。三是建全机制。制定下发了《市南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市南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工作例会、请示报告、教育培训、信息宣传、档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制度,使社区矫正工作日趋规范。四是组建队伍。成立了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民警、法院法官以及各级矫正组织成员组成的矫正队伍,从不同层面上招募了97名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统一发放了聘书,形成专业矫正与社会矫正两支矫正力量。五是严把关口。对全区181名服刑人员认真筛选,严把入口接收关,确保矫正对象交接无差错。建立“一帮一”的帮教网,探索实施了勤探访、勤谈心、勤纠正、勤救助的“四勤”工作法。

(三)精心打造“真情助回归”诚信服务品牌。

在湛山办事处成立了全市首家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者之家”,向10名回归人员发放了价值两千余元的节日救助品,开展了面对面地座谈,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这一特殊群体的心坎上,以实际行动架起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邀请了志愿者金平安到“回归者之家”为管区内的12名刑释解教人员上了一堂革命传统教育课;中秋节前夕,走访慰问了山东北墅监狱的市南区籍服刑人员,送去了节日的慰问品,开展了一次充满亲情的帮教活动。

(四)大力实施安置帮教“无缝隙”工程。

制定下发了《市南区关于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无缝隙”工程的意见》,围绕“人格心理、思想品德、法律意识、技能培训、就业岗位”五个层面,构筑帮扶管控、技能培训、接茬帮教、安置就业四个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和系统化进程。基本实现了网络构建规范化,帮扶管控信息化,稳控防范责任化,服务管理制度化。今年,对我区近四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假释、保外就医、所外就医的人员进行了全面的跟踪考察,全区有刑释解教人员259名,刑释人员219名,解教人员40名,250人得到妥善安置,重新违法犯罪7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6.5%,重新违法犯罪率为3.2%。假释人员45名,无重新违法犯罪,筑牢了社会稳定的平安防线。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为抓手,以“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重点,普治并举,重在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上层次。

(一)围绕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围绕创建“平安市南”、全国文明城市、严打整治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心工作,全区开展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社区均组建了普法队伍,设立了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添置了法律图书。区属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开设了法制宣传专栏。筹措资金编印了《以案释法100例》5000册、法制宣传挂牌1000余块,为10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委)、81个社区居委会、32所小学每月订购法制宣传挂图一套,方便了人们及时了解和更新法律知识。并在全区居民中进行了3次普及法律常识问卷调查。广泛开展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公民的自律意识、防范意识,增强了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围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区党委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重点学习依法治国基本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依法行政等有关内容。年内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次,突出学习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公务员法有关内容;区委党校常年开设法制课,定期组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培训。1—10月份,组织公职人员培训50余期,参加学习人员1000余人次;三是围绕纪念普法20周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海洋节期间,区举办了纪念普法20周年法制文艺演出,用艺术的形式再现了20年来的普法成果。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举办“纪念普法20周年座谈会”,回顾20年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就,总结基本经验,并就“五五”普法进行探讨和展望。

(二)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实施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社区广泛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普遍建立了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消防、巡逻等群防群治组织,依法加强了社区综合治理,逐步建立起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二是区属学校普遍开展了创建“依法治教示范学校”活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按照章程实行自主管理,健全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建立了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查制度,依法实施教师聘任、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坚持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学校内外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三是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城区环境、文化经营场所、教育卫生、劳动用工、计划生育、早夜市、旅游景点、交通秩序、学校周边等场所进行重点治理,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_难题、补齐短板,奋力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入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活动,在防风险促发展上展现新担当。去年以来,我们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研判、靠前服务,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探索建立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律风险研究机构,在全省100家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处设立信息采集点,收集、研判并发布企业法律风险,及时提供企业、环境治理等法律风险管理服务。部署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先后走访企业20347家,提供法律建议16049条,排查调处涉企矛盾纠纷16422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经济下行特别是处置“僵尸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围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实施,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出版《“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指引手册》,成立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加强与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对接,在“长江经济带”重点企业设立律师工作站,在20家大型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召开后,我们紧扣促进市民的规则意识、契约意识、风险意识,助推“城市病”解决,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法润江苏“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品质三项提升行动,近200万人次参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民生福祉的重要标志。我们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省发改委联合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政策基础。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推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的“柜台式”开放服务模式,实现“前台集中受理,多个窗口服务,后台工单指派,一揽子处理问题”,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在实现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同时,大力推进12348话务平台、网站平台、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平台以及电视平台等虚拟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一站式的专业法律服务。一年来,12348热线接听群众来电超过28万人次,12348网站浏览总量达到39.7万余人次,在线办理公证书3000多件,群众满意度95.62%。按照精准服务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不断扩大援助范围,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万件,接待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70万余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14亿元。着力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编制完成《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审议通过并转发,全面启动“七五”普法,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普法惠民环省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活动。编制《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组织在宜兴、如皋、沭阳三地开展试点,为在全省全面推开打好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省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3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44%,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坚持融合共治,在深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全系统始终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作为深化平安江苏创建的重要路径,从源头治理和末端管控两方面入手,积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提高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加强与综治、公安、法院、检察和劳动、环保、卫生、住建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主管部门的衔接对接,筑牢人民调解这一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按照建立统一的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体系的要求,把安置帮教作为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工作的延伸,坚持融合发展,加强工作联动,推动治理难题的解决。全面实施“零容忍”警务安全战略,深入推进监狱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监管场所全面安全、持续安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对重点人员、重点制度、重点场所设施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

四是着力补齐短板,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举措,针对基层能力、基层力量、法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大力推进信息化、社会化、法治化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协调发展。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服务型、实战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的重要引擎,扎实推进以“2+1+n”一体化智能平台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司法行政“智慧法务”格局。目前,一体化智能平台已覆盖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并向村居一级延伸,平台汇聚了近48亿条各类信息数据,建成了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执行和矫治管理等六大类数据库。在纵向上实现了全系统上下的一网联通、信息传递,特别是加强数据“反哺”,提高基层工作效能;在横向上推动了司法行政与公检法、综治办、人社、民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建共享。与阿里云等单位合作,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成立首家“大数据研究中心”,下一步将着力发挥中心在信息化前沿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深入贯彻中央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精神,加快社会组织培育步伐,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了涵盖基础型、枢纽型、专业型、行业型、网络型等五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制定涵盖执法管理、法治宣传、行业服务、站点建设、司法行政保障等5大类120多个标准化项目。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南、司法所建设导则、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等4项标准被列入2016年度第1批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的精准性、规范性、高效性。

五是稳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事业发展增添新动力。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探索新模式、积累新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制度改革。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加强律师执业监管,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修订《现代监狱建设指标体系和监测指标考评细则》,探索高、中、低监狱分类建设,龙潭高度戒备监狱和江宁低度戒备分监狱正式运行,为全国监狱分级分类建设积累了江苏经验。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开通江苏监狱微博、微信以及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主动向社会公开狱务信息,有效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积极推动《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在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将有效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法律援助在覆盖全部低保人群的基础上向低收入人群延伸,13个设区市均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调整。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在打造过硬队伍上迈出新步伐。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按照儒法并举的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活动,把合格党员要求融入家庭建设,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以实战为导向,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组织首批新任司法局长培训,队伍整体素质有效增强。按照“不变体制变机制”的原则,推动职能重组,变革勤务机制,加强力量整合,探索形成了司法行政民意调查队伍、数据分析研判队伍、全覆盖法律服务队伍、互帮共建队伍、社会工作队伍等“五支新军”,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厅直系统反腐倡廉“季度双会”制度,注重抓好警示教育和源头预防,队伍防腐拒变能力不断增强。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司法行政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强化“五区”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大局。着力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依法治监(所)、从严治警,强化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为我州实现率先发展,率先脱贫提供保障,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环境为总体要求。突出普法依法治理,促进法治湘西建设;突出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突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突出强化监所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有力促进法治湘西建设。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第二年,我局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湖南”为契机,积极推进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巩固去年“六五”普法成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狠抓州人大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实施,以多种形式为载体,集中人力物力进行广泛宣传普法知识,首先在全州科级干部轮训中讲授法律知识,共140堂法律课。其次,各县市利用赶集等相对人口集中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共289场次。再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册,张贴普法宣传挂图800余副。另一方面,坚持突出普法主题和重点,创新普法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会同宣传、农办、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同时,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充分调动法制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了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了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州委6月28日以州发[2012]2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法治湘西建设的决定》,吉首、泸溪、花垣、凤凰等县全面深化创建法治县市,各基层乡镇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严格依法行政;州司法局与吉首飞扬101电台合办专栏法制宣传节目,推动全民普法教育。全州1320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内容的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各行业、各部门大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州12个村(社区)呈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拟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州已构建了以街道调委会为主导,社区调委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指导、协调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如xx县要求各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落实“常排查、勤了结”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纠纷信息员四级排调网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其次是抓人员素质提升。年初,各县市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了的业务培训,全州共有170余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参训。根据省厅要求积极组织全州8县市9名司法所长参加全省的司法所长培训班。如xx县司法局对24个乡镇调委会业务骨干举办了2期培训。该县各乡镇对379个村(居)委会“两委”负责人及调委会主任进行了12期业务培训。再次是抓重点时期专项排查工作。组织开展了春节及“两会”时期、“清明”、“五一”假期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特防期值班值守制度,动员12270余名人民调解和司法行政干警在全州开展了“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为“两会”、春耕生产、五一节庆等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截止6月底,全州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59件,调解成功6562件,成功率97%;防止非正常死亡27件,45人;防止“民转刑”145件,756人;防止群访215件,3819人;防止群械59件,2731人。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信访管理要求,3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面化解。。

(三)狠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突出社会管理创新。首先是全面摸清和掌握矫正与安帮对象情况,狠抓管理到位。上半年,全州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77人,解除社区矫正368人,现有909名矫正对象。各县市安帮办对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假”、“三无”刑释解教人员。逐个进行核实,实现分类管理、登记造册、一一落实“三帮一”管控措施。全州8县市先后进行了28次排查摸底,通过排查全州安置帮教对象情况清、底子明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如xx县毛沟镇安帮办在全镇32名刑释解教人员中实行“四表一卡”的管控模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控机制,该镇实现了连续3年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3月份xx县与该县法院举行缓刑等犯罪人的无缝管理对接仪式,常态管理,无缝对接,创新了社会管理手段。其次是以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州各县市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建成了专门的工作班子,深入基层开展帮教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全州各县市先后28次组织干部深入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家庭走访慰问,截止目前共为安置帮教对象联系解决就业54人次,解决困难救济54800元、大米43000斤、棉衣棉被320件(床)。

(四)监所安全持续稳定,教育改造质量提升。一是积极维护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从思想上、硬件上、制度落实、犯情掌控、狱情研判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促进监所严格执法。认真做好对监狱减刑假释呈报工作的监督,完成了对监狱第一批、第二批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审查。开展了违禁物品整治和场所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积极防范于未然,吉首监狱投入670万元的二监院综合服务楼验收合格。近600余名罪犯于6月中旬迁入新监舍。州劳教所投入60余万元,在劳教大队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新增探头11个,在习艺楼各楼层间安装了防护铁门和铁窗。监管设施条件得到改善,有力保证监所安全稳定。二是切实注重教育改造(矫治)质量的提升。吉首监狱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为罪犯上传统文化课程,凸显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功能,积极开展“关注诉求、疏导心理”专项活动,广泛摸排罪犯的诉求,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排除心理隐患。州劳教所重视社会帮教,5月,州关工委到所进行帮教助困活动。先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基层基层建设年”活动,吉首监狱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跟班带班制度。半年来,在州局、监所的共同努力下,吉首监狱连续8年实现“四无”目标,州劳教(戒毒)所连续7年实现“六无”目标。

(五)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提升社会公信力。目前,我州共有18个律师事务所182名社会执业律师,24名法律援助律师;24个法律服务所126名法律工作者,8个公证处21名公证员。4月,组织开展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教育,并组织律师举行“新刑诉法”辩论赛,5月对23名新执业律师举行宣誓仪式,并组织律师进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两中心、两窗口、一基地”(即州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残疾人法律服务窗口、党员律师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窗口、高校与律师事务所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为平台,着力推进法律服务便民行动。在州妇联和州司法局、律协的支持下,4月6日,湘西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湘西自治州首个妇女维权中心;5月在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挂牌建立了大学生实习基地。上半年,全州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868件(其中刑事313件,民事421件,行政诉讼15件,非诉讼事务119件),共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64家,业务收费374.6万元。1-6月,全州共办理各类公证1403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915件,国内经济公证262件,涉外、涉港澳台公证226件;收费322100元。截至6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0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4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16件,民事非诉讼调解案件142件,行政案件11件,仲裁案件59件,接待法律咨询1021人次。帮助受援人追索抚养、赡养、抚恤、劳动报酬以及挽回各种经济损失98万余元。注重司法鉴定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准入、监管、推出和淘汰机制,全州12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726件。

(六)做好证书发放和备案,积极筹备2012年司法考试。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厅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及时完成了167名湘西考区2011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含在校大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及年度备案工作。完成了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完成网上考生的报名服务工作。2012年湘西考区司法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截止7月6日已确认200余名考生。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州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层出不穷。在局机关和律师队伍中大力推行党员“三制一卡”、公开承诺和挂牌上岗;州律协党总支还组织党员律师开展与企业、与顾问单位结对服务活动。6月组织参加了全州政法系统第六届篮球运动会。xx县司法局毛沟司法所长龙先进在全州政法系统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掀起学习先进,超越先进的热潮。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新发展3名新党员,举行局机关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暨新党员宣誓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深化机关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评、和谐文明社区共建、“两型机关”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推进年活动和“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警联户”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作风、行风。上半年,走访州市共建单位新桥社区,实施法制共建、综治共管,协助完善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先后5批次深入扶贫联系村xx县雅酉镇夯杜村,开展调研和扶贫帮困,并投入资金2万元支持扶贫点烤烟生产;开展党内扶助基金捐款,共捐款13600元。认真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300人,选送50名同志到上级学习,局机关科级干部在州委党校分期分批轮训,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讲座2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讨论3次。

三是推行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初,认真修改和完善了局机关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意见和党风廉政责任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教育片《杨善洲》、《忠诚与背叛》等。开展了对执行“六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了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窗口建设。湖南金垣律师务所被州直工委评为文明窗口单位。

四是强化执法公开和制度化建设,机关运转高效。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办法,配合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配合州政府法制办完成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领工作,配合州政府办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督查调研。按要求完成党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任务,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编制和及时公开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年度报告,累计公开信息150多条次。根据州政务公开办安排,完成州直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政务公开资料编撰和指南编辑工作并上报州政府办。按要求全面完成州志司法行政篇26500余字的初稿撰写工作,并上交州志书编辑部。234个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已完成办公用房建设202个,在建4个,待建17个,完成总投资1547.3万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

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下半年,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绩效考核,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法治湖南建设等开展工作并力求新的突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六五”普法计划的落实,推动全面建设法治湘西。组织普法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工作,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同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重点是专项活动的开展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继续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化积案专项活动。加强督查和调度,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完善和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的拓展,服务法治建设。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的职能优势,在服务武陵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服务法治湖南、法治湘西建设、服务社会稳定中求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同时,拓展法律援助网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需求,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律软环境。

四是抓好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综治考评。以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为突破,狠抓社会管理的创新,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的起色。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典型,推动工作。

五是强化监管改造和戒毒劳教。落实监狱和劳教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安全巡查,推进吉首监狱监舍改造和州劳教所监管设施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质量考评,推进执法公开,确保监所实现全面安全稳定。

六是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各种方式,丰富教育载体和形式,提升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矫正场所进行定期报告、集中点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矫正宣告等活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定位、视频督察等方式,每天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同时严格外出管理,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坚持做好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处置好服刑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做好人员衔接工作,对于一般帮教对象,联系其家人接回,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制定衔接方案,确保信息、人员处置到位,扎实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继续扎实做好已入矫对象的涉黑涉恶工作排查的同进,进一步加强对于新入矫人员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告知书、保证书。坚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为迎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将《社区矫正法》作为“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在农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共开展宣传13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宣传手册2500余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市检察院、市局今年4月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全县12个司法所开展了一轮全面的执法检查,全面纠正了各司法所在执法程序、档案台账等各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9人,今年上半年调查评估44例。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84人,衔接核实率100%,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20年1-6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3起,调解成功313起,协议涉及金额94.3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9起、邻里纠纷172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7件、生产经营纠纷3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合同纠纷4件、山林土地纠纷22件、其它纠纷37件。排查纠纷217次,预防纠纷32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5月份在刘文成副局长带领下对12个司法所进行了现场工作指导,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调查笔录、人民调解书,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一一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并将统一的人民调解案卷格式模板发放到12个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执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上半年各司法所根据县局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对清明期间坟山纠纷、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排查出清明纠纷隐患10起,“两会”期间纠纷隐患16起,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县”的指标。贯彻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对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录入如法网的案件,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方案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村一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今年上半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1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案卷的规范化制作以及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和实际调解能力。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法律咨询约1000余人次。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专职律师在政务中心大厅的司法局业务窗口坐班,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在西岩、金紫、茅坪、蒋坊、丹口等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册2000余份,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扇子、帆布袋等宣传品1000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帮助42人次。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上半年以来,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出25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执法证发放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数据迁移工作,为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申请换证。同时组织全县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发放执法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向县人大和邵阳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并在系统录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办结2件,其中撤销的1件,维持的1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中。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在审理当中。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全年拟受理各类法援案件320件。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4月、7月、10月组织全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3次。

三是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7月份前完成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招牌、制度上墙等任务。协调横向各部门的联系,力争设站点不少于10个。

四是加大宣传,在电视台开设公益宣传广告,在地方报刊开设专栏。9月份前完成上街下乡宣传6次,发送宣传资料10万份。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按照“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滨江生态幸福城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局14个基层司法所都是1人所,其中有3个所,因退休或疾病或抽调重点工程指挥部,不能全身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到2016年2月底时我局已接收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1人,城南司法所现在册管理的矫正对象就达29人。三是基层司法所政治待遇落实难,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xx年12月20日至xx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xx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xx年应配套6546.18万元)。××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xx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xx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xx〕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xx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精神,结合我县xx年的治理情况开展“小金库”回头看清查工作,全县17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县清查办进行了抽查。经过清查,我县发现并查处了2个事业单位存在“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开设2个账户,“小金库”金额827663.35元,正常渠道支出704121.03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和其他支出90000万元,已上缴国库37497.52元,查处7人。

4.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目前,我县没有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5.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在全县进一步推行了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政务公开与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上半年,县监察局对我县部分重点“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落实。县政府办组织人事局、监察局、信息局、法制办及政府办督办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2个督查小组,深入32个重点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有效推进了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根《××州监察局关于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文监发〔xx〕7号)要求,监察机关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县监察局和各派出监察分局经常深入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按月份汇总报州监察局。载止10月30日,我县共进行重大决策听证2项,对50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通报了192项重点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人事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xx年,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了教育系统招聘特岗师31名,县内教师流动招考90人,××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5名。

1.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xx年,县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全面实行问责制的意见》和《××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继续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切实推进问责制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全县共对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的2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20人,其他人员2人。从问责方式上看:诫勉谈话的6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14人,待岗的2人,免职的1人。

2.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一是对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对环西路三期路面改造工程、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扩建工程、××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土地开发项目、以腻资水库建设工程、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d级危房改造项目等31项工程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涉及金额19054.1万元。二是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监督。去年11月以来,对xx-d-5、xx-d-20、xx-b-1等16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进行了现场监督,成交总金额22543.5万元,成交价均高于底价。三是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监督了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县教局资料印刷采购项目、县一中校园广播系统、××县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等37次重要采购,采购金额765.3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订工作。xx年,与县监察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项目共有65个,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双合同”制度的落实。

3.深入开展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县监察局配合土地部门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共清理出个人违法用地73宗,违法占地面积8434平方米;单位违法用地2宗,违法用地面积40亩。目前,正按有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置。二是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强矿证管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和巡查,共开展矿山巡查150次,发现矿山违法行为8起,制止8起,发出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申请立案查处违法采矿2起,对违法采矿公司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责令其撤出一切采矿设备和人员,有效遏止了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我县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整治饮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全县共普查工业源257户,生活源852户,农业源721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户。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今年5月,我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省、州的验收。

5.抓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县监察局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xx年,我县下拨生产生活救灾救济资金175.9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救灾救济资金能按要求落实到困难群众和灾民手中。

6.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xx年,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5.38。监察机关参加了“5.06”淹溺水事故和姑娘寨银钥采石场“10.11”放炮事故等2起事故的调查。7.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xx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我县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26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五有”、“六统一”标准查漏补缺,进行规范,对外公布调解委员会成员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半年举办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

二是指导推广乡镇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扩大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是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强化考核,确保“矛盾不上交”。发挥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张贴调解通报,扩大群众知晓度。

四是继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引导辖区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加强案件的跟踪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2016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

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1

公司从组建到发展,现在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回顾20__年,领导对行政人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极大地鼓舞着行政人事部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理解和协助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使我更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令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员招聘。

1、各部门新增岗位的管理工作。

2、根据各部门人员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合理性招聘员工配备各岗位;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如广发招聘信息、网上招聘、现场招聘等各种办法揽用工人才,卓有成效,完成公司上半年__位人才需求。

二、建立、建全、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1、对现有人员进行建档工作,合同、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住址、合同年限等信息,现员工档案齐全。

2、完成应届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工作。

3、办理社保工作,并完成每月新增正式员工社保的办理工作。

4、完成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绩效评定涨薪等管理工作。

5、实行各部门负责人对在职人员的人数进行每月统计,并对离职、新进、调动人员作月统计并进行核对,员工通迅录更新,方便各部门、财务查找、结算管理。

6、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人才库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后期招聘效率。

三、员工培训工作。

1、完成新入职人员职业化培训,包括行政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工作汇报等。其中考勤管理,规范打卡、外出登记;加强请假制度,对不履行请假手续者、擅自离岗者等,坚决予以查实并作出处理,这样既维护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又从另一方面激励了在岗员工的积极性,进而大大改善了公司的工作作风。

2、协调开发部门的持术培训工作,并按时通知每月培训内容。现周x硬件开发部门培训、周x软件开发部门培训、周x下午由x总或外请老师培训。

3、同人力资源行业专家联系,计划邀请老师为公司做管理培训。

20__年公司是紧张忙碌的,行政人事部工作责任重大,但我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兢兢业业,履行行政、人事等各项工作职责、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当然,行政人事部在20__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到位,不完善的地方,力争在20__年工作中改进和纠正。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可以预计20__年行政、人事管理等各项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努力为公司做出贡献!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继续开展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司法所的管理,提高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以“三联二访一帮”和“三进三争”活动为载体,开展2次以上的干部大走访活动、3次以上民情恳谈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将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挂点联所制度,每个班子成员与1-2个基层司法所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并与该单位的民调成绩捆绑考核,列入内部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充分利用《邵阳日报》、《平安邵阳应急平台》、《邵阳民生频道》及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全省综治民调我区司法行政干警形象进入前50名。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按“七有”标准成立95所市(村)民法制学校,其中示范性法制学校14所,累计上课586堂。20xx年12月4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到我区樟树垅社区,对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3.5”、“3.8”、“6.26”农村法制宣传月、“12.4”等主题,全年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份(册),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二)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927起,调处927起,化解成功91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46人。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对市级交办的和区级安排的30件信访积案,我局从法援中心和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择优安排法律工作者实行“一对一”随案跟踪法律服务。全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5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意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6万元予以保障。

(三)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截止20xx年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8人,已解除67人,现在册接受管理人数13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50起,无脱管、漏管现象,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建档。全面建立辖区刑释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刑释人员信息平台联网;三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制度。9月24日从常德津市监狱将雨溪“三无人员”翁建中接回,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四)强化工作举措,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公布法援热线电话。全年发送法援宣传资料7万份,在《邵阳晚报》刊登法援宣传信息148次,在司法行政官方网宣传10次,上街下乡宣传28次,入户专访2000余人次。二是落实“应援尽援”,超额完成任务。20xx年度应完成法援案件260件。实际受理援助案件315件,其中民事案件256件,刑事案件57件,行政案件2件;已结案278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1067人次,其中来访431人、来电636人,居三区第一。三是在xx交警大队设立法援工作站。参与交通事故调处,及时化解纠纷。

(五)立足群众满意,队伍形象有效改善。

一是抓动员促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实施方案落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二是抓实事促形象。在面铺村开展“三边三年”绿色行动,在苏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联系指导北正街社区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了与基层的联系。三是抓恳谈促民调。在九井湾社区开展“干部大走访”和“民情恳谈”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和整改落实。印发了8万份宣传资料,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20万条。下半年全省民我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形象提升至60名。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社区、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为辖区平安稳定做出了努力,具体工作如下:

1、抓好“两会”和“抗战胜利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在今年“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司法所首先召开社区调委会工作会议,传达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同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劳动所等科室工作人员分组到社区排查纠纷苗头,及时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司法所和综治办等部门尽全力劝阻辖区重点信访人员进京上访,确保“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辖区平安稳定。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积极化解辖区各种矛盾纠纷。今年1-10月份,在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和警民联调的共同努力下共调处各类纠纷1653宗,其中社区调委会107宗,东门步行街区调委会36宗,警民联调室1350宗,地铁老街站人民调解室160宗,继续筑守维稳第一道防线。

3、利用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区司法局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通知精神,我所制定《东门街道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专门制作法制宣传挂图展板,印刷一批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和宣传标语横幅。司法所、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妇联等科室一起在东门步行街文化广场举办“人民调解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挂图展板,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和作用;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向群众派发相关宣传资料和便民服务卡,取得较好普法宣传效果。

4、按照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东门街道7个工作站xx个居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们召开了居委会调委会成立大会,并对调解员进行了有关调解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放了相关的调解宣传资料,各社区居委会的调委会工作有序开展。

5、抓好居委会人民调解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今年8月,我街道举办了居委会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驻点律师给xx个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以及东门步行街区域性调委会调解员进行讲课,专家通过对案例的剖析,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深受基层调解员的欢迎。

1、继续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抓好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工作。按照市、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底,东门街道7个社区xx个居委会与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共xx个专职律师分别挂点到xx个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纠纷调解,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真正做到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基层。二是做好全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迎检准备工作。司法所派专人对辖区xx个居委会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制定了东门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月查记录”簿,逐项对照认真查找问题,对不合要求的及时纠正和指导。从9月14日起,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街道xx个居委会“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为全区迎检工作做好准备。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在“3.8”、“”、“5.1”、“5.4”这些传统纪念日子,司法所和街道妇联、团委、工会、综治等科室以及挂点律师事务所联合举行相应主题活动,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1—10月份,街道开展大型普法活动4场,现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约5万余份。

3、利用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我们把法制宣传栏做为普法宣传的阵地,及时把市、区司法局制做的“人民调解”、实施“六条例”罗湖更美丽等宣传挂图发放给社区调委会进行张贴,并做好宣传栏的维护和宣传图片的更新工作。20xx年1—10月份,街道各社区工作站共张贴三期约300张。

1、按照《xx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教工作,严格执行报到、书面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每月家访等制度,重点落实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两个“八小时”的具体要求,采取多元化、人性化管理模式。在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及国庆等重大节日前,专门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与矫正人员谈心,督促矫正对象遵守相关规定。今年截止到10月底,我所共接收矫正人员11名,解除矫正人员13名,目前共14名。在矫正工作中,针对个别情况比较特殊的矫正人员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

2、20xx年1-10月份,我辖区安置帮教人员共13名,根据个别化原则,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环境开展不同的帮教活动。通过电话联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或谈心等方式,掌握每个帮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从而引导其融入社会,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的出现。目前13名安置帮教人员目前思想情况稳定,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一是进一步规范街道合同管理,对各科室、工作站草拟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今年1-10月份,我所为街道其他部门提供了法律审查意见书23份。二是对xx市、xx区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函认真阅读并积极进行回复。1-10月份共回复征求意见函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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