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动合同法完整文档大全(18篇)

时间:2023-11-30 17:40:20 作者:字海

劳动合同是一种双方协商达成的合同,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劳动合同的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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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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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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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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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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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大学毕业生有各种各样的求职愿望,有的希望进入公务员队伍,有的希望进入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有的想进入企业或者自己创业,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问题一:谁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保护?

大学毕业生有各种各样的求职愿望,有的希望进入公务员队伍,有的希望进入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有的想进入企业或者自己创业。

在这种情况下,大学毕业生在学习和掌握《劳动合同法》时,首先要了解《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与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适当扩大了适用范围。除了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外,一是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等。

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四是对劳务派遣用工作了专门的规定。因此,如果大学毕业生选择了《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内的组织(用人单位)就业,就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保护。

问题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哪些情况?

在求职就业过程中,不少大学生都曾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些用人单位故意隐瞒真实的工作信息,或者将工作条件和劳动报酬说得天花乱坠,到实际工作时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这往往使毕业生大失所望,给其职业生涯带来负面影响。

鉴于现实生活中的'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也就是说,在应聘时,大学毕业生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及时向其反馈是否录用的情况。

问题三:劳动者可否拒绝作答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个人情况?

为了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换句话说,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都无权过问,劳动者也有权拒绝作答。

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合同范本《解读新劳动合同法》。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强查乙肝血清学指标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四:用人单位能否要求求职者提供担保或向其收取财物?

少数用人单位为谋取钱财,采用招聘途径,通过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等,获取不当得利。一些毕业生求职时会遇到这种情况,参加面试时,公司告知要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培训费自付。但当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会以条件不符、考试不合格等原因而不予录用。或者用人单位称会给予毕业生职位,但须缴纳抵押金。大学毕业生急于得到工作,轻易地交出钱财。而当劳动者提出辞职时,用人单位却拒绝退还抵押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法加大了对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收取押金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以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鉴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劳动者的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法》更加强调,“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要特别注意这一环节。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并将这些义务具体化。

第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第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第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六:求职者在试用期内,享有哪些权益?

试用期是一个敏感的阶段,应聘的毕业生虽已踏进用人单位,但在成为正式员工前总惴惴不安,生怕失去眼前的工作,所以对用人单位总是百依百顺答应一切要求。一些用人单位也摸透了毕业生的这种心理,借机牟取非法利益。用人单位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原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然而却成了很多用人单位降低人工成本、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部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满后以各种理由辞退应聘者。这使应聘的毕业生白白付出大量时间精力,也错过最佳就业期,造成很大损失。

针对此现象,《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些规定,将会有效地约束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行为。

二是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勤勤恳恳地在用人单位工作三个月,眼看试用期将满,没有收到转正通知,却得到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消息。这种情况在毕业生就业时也十分多见,也是用人单位不合法的用工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是“试用期”等于“白用期”。以前很多毕业生对劳动法律法规不了解,以为试用期就应该拿低工资或者没有劳动报酬,这是一种误解。基于劳动关系的劳动应当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对此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今后用人单位不能再让应届毕业生做廉价劳动力;而毕业生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在试用期应得的劳动报酬。

问题七: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常常预先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在职业上的自由流动,也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并由此引发大量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条款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只有两类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定竞业限制,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煤矿劳动合同法1完整文档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劳动局制。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日。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____________,达到____________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____________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______,工资支付按______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

第八条乙方的保险待遇按____________执行。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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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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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

变化1、新《劳动合同法》中就“用人单位”的概论进一步延伸:在原“我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基础上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纳入“用人单位”主体中,属于新变化,预示着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化。

变化2、另外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明确到劳动法适用范围中,预示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细化。

变化3、完善内容:“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一条款强化了劳动者在其所在的企业中参政议政(当家做主)的权力。包括接下来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也是要体现这一用意。

变化4、新《劳动合同法》出现了“政府、企业主、职工的三方机制”即“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这是新《劳动合同法》中增加的新名词,凸显了政府职能部门直接深入企业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人方面的干预的决心。

变化5、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问题完善了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加重了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如新《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什么要如此明确化呢!因为近年内出现了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甚至不承认与劳动者的事实劳动关系。这令很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无处申告。同时,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变化6、长期以来,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经常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一年四签,劳动者提心吊胆,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为了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四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不这样做的处罚措施是“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变化7、针对大部分沿海地区外资企业在进厂时收到服装押金,或要求财物担保的现状新《劳动合同法》提出“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变化8、试用期上的新变化:按现行法律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由于试用期间职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有的用人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生产旺季大量招用员工,规定较长的试用期,在试用期结束前,以劳动者达不到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变相盘剥劳动者。还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定责任,是近年来在许多用人单位中突出存在的问题。有人将这种现象戏称为,“试用期”变成了“白用期”。

新的《劳动合同法》为此对试用期的时间周期上作出了严格限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同时新的《劳动合同法》为此对试用期工资待遇上作出了严格限定“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违反试用规定的处罚“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变化9、针对一些用人单位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问题,完善了有关违约金规定。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变化10、有些企业中劳动者会在拒绝错误指令时遭到企业开除,理由是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或者出现某些企业想开除某员工时会故意设置违章指令让员工就范,如员工拒绝执行则此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旧的《劳动法》中第五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而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则明确了“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变化11、针对企业通过更换法人而掩盖经济性裁员的目的,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变化12、新《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说走就走。见“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旧的《劳动法》中规定“第三十二条,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变化13、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终止合同。新《劳动合同法》中“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又约定“第四十六条 有不缴社保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且新法中把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款放在了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款的后面,体现了新法中以劳动者这样一个弱势群体的重视。

变化14、用人单位可以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价换回“不提前三十个工作日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详见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包括工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变化15、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的同时需要向劳动者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单。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四条……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变化16、没有工会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时,不能以简单的职工推荐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而需要有上级工会指导推荐的代表才有资格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这就使得集体合同代表了绝大多数企业职工的利益。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变化17、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问题,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了规范。限定了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在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外,还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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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元/月。转正后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5.甲方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6.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_______万元违约金。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1.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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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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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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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本合同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

第五条甲方依法保障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等休假权利。

第六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形式为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元/月,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打卡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工资。甲方应当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金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工作的,应当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及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程和标准,井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备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五条乙方为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其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下,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用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则本台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七条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第二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未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全文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个月。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实行五天工作制后从新规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须经工会和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3.甲方每月_____日发放工资。超过当月发薪日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总额的1%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1.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的规定,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本人工资的____%,按月缴纳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3)项和第3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合同期未满的,加发失业救济费,其标准为:

工资每满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计,工作时间(或合同期)超过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计。

3.甲方参照国家或省的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向就业服务机构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7.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为_____________,公休假为______,婚丧假为_____,探亲假为_______。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干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为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一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试用期经发现不合格的、因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条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解除合同,甲方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自理_____。发给住房补房补贴每月_____元。

2.甲方自办职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饭菜成本收费_______。甲方负责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费_____。发给伙食补贴(每月_____)。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发给乙方各种补贴_____元。

4.除第七条第2款外,属于_____等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条第3款外,属于_____等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年,否则,乙方须须支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甲方在不违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提下制定实施细则。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年完整版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

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制定劳动合同法,就是要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行为,明确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促使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是劳动合同立法中争论的一个“焦点”的问题。

在公开征求意见和审议中,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应当“双保护”,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因为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理应平等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只提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袒了劳动者,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责任,束缚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加重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将会使劳动关系失去平衡,最后也必然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有的甚至还认为,如果劳动合同法过分保护劳动者,不顾及用人单位的利益,将会误导境内外投资者,中国的法律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甚至伤害投资者的感情,不利于我国吸引外资的政策。但是多数意见认为应当旗帜鲜明地保护劳动者地合法权益。因为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处于强势,劳动力处于弱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力量对比严重不平衡,实践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其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平衡。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劳动者过于弱势,如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衡,背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规定平等自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并不能改变劳动关系实际上不平等的状况,要使劳动合同制度真正在保持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就要向劳动者倾斜。

最后考虑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劳动合同立法应着眼于解决现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短期化等诸多侵害劳动者利益的问题。所以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出发,立法还是定位于向劳动者倾斜。

劣汰的灵活管理,影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如果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对企业责任要求过少,就会影响劳动力供给,不利于高素质的健康的职工队伍的形成,最终企业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因此,劳动合同立法要在公民的劳动权和用人单位的企业责任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目前我国劳动用工中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将劳动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得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劳动合同法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确立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最终目标。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14条,关于推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被外界普遍认作是此次企业“异动”的主要导火索。

按照第14条的规定,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或以上的员工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界认为,一些企业准备或正在裁掉工作接近十年的老员工,就是为了规避这一条款可能给企业带来的“负担”。

劳动合同法全文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鉴于乙方,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民法通则》、《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_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_、协议期限。

第_条本协议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合同期限为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在协议期限内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应将其相关执业证书(证件、证明)执业地点注册在甲方,即保靖酉水医院,乙方在任何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其它医疗机构兼职。

第四条乙方须按照甲方工作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第五条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第六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三、休息休假。

鉴于医疗机构的特殊性,乙方每周休息_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九条甲方在协议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五、劳动报酬。

第十_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5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二条乙方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六、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确认乙方优秀并在甲方工作3年以上按国家政策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缴钠部分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保险期限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协议。

第十七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甲方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不向外透露本人在甲方月年薪收入及本院职工不准相互之间问询各自工资收入,_经发现扣发下月劳务费。

八、劳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_致,本协议可以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_,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_条有下列情形之_,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另_方即可。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确定要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在_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到期,劳务协议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_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份。

第二十七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对其重点培养,乙方必须与甲方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不得少于5年。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培训合同约定服务年限的必须按医院相关规定。在培训期间工资和培训费的1.5倍进行违约金赔偿。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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