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小吃技术合同(案例21篇)

时间:2023-10-27 21:16:02 作者:笔舞

技术合同的签订是技术合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保障。想了解更多关于技术合同的案例和范文,请阅读以下内容。

小吃技术转让合同

受让人(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让与人(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甲方为了落实“服务创业者,面向全社会,促进地区发展”的宗旨,向乙方转让小吃及饮品制作技术。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二、甲方向乙方做如下承诺:

1、包教包会,实际操作。甲方保证乙方完全掌握该技术,并进行实际操作学习,不得限制乙方学习时间,甲方把技术毫无保留传授给乙方,直到乙方完全掌握该项技术为止。

3、乙方在学习期间交付_______元垃圾卫生费押金,如没有每日及时清理自己使用过的所有用具和下班扔出垃圾及清理地面,并且不得损坏培训处的任何公共物品,保证无油垢,如没有做到以上公司的规定将从押金里扣除相应费用(注:如遵守以上规定,本公司承诺培训结束后将退回押金)。

4、中途不收任何费用。甲方中途不得以作弄何理由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六、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出现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机构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小吃技术转让合同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基于:

一、甲方在省市路拥有平方米餐饮的经营场地(具体的面积以房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文件注明的面积为准,相关权证、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二、乙方拥有餐饮领域的经营管理优势,甲方已经考察了乙方,对乙方的优势有充分的了解。

三、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合作经营等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达成本协议,并约定遵守以下全部内容:

四、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术合作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年;。

六、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内容包括:

2、乙方委派的厨师队伍需与甲方另行签订厨师管理合同;。

5、乙方负责酒店经营的制定和市场定位;。

6、乙方负责前厅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7、乙方负责酒店员工的技能培训(为期7天);。

9、乙方为甲方提供后期的经营咨询及分析,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督导;。

12、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结清乙方委派的所有人员工资及押金。

七、执行本协议过程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各自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乙双方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2、厨房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技术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人民医院新住院楼弱电系统工程施工,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材料清单(见附件)。

二、施工内容、方式和要求。

乙方为甲方完成**人民医院新住院楼弱电系统工程。

如果管线不通甲方要协调土建方协助开通。

乙方只负责住院部大楼弱电系统工程的布线,负责端接模块的安装及设备材料的提供。

工程建设中,乙方在允许的范围内因施工需要而破坏甲方的建筑物及设施,如需复原,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应配合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具间、电源等),并配合乙方做好安装和调试工作。

甲方免费提供施工过程中必须的水、电及工具间等施工资源。

甲方免费提供食宿。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要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现场施工;乙方要派专职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系统。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时间。

乙方完成整个项目以后甲方就应组织人员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验收。

2、验收内容。

按材料清单中设备器材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使用布线图等相关技术资料。

3、验收方式。

由双方技术人员及监理方共同参加验收。

六、合同价格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合同价格总额为:**人民币。

注:合同总金额按实际布线站点结算。

2、支付方式。

乙方施工完成,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合同款。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一方提出取消合同,违约方将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

2、其它违约。

1、如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则每周按合同额的0.5%付给甲方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合同款,则每周按合同额0.5%付给乙方违约金。

3、如乙方完成整个系统工程后甲方不组织验收的,则每周按合同额0.5%付给乙方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如甲、乙双方任一方有以上1、2、3条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执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出现问题,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尽一切努力协商解决。反复协商仍不能解决,可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或相关部分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九、其它。

1、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

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须得到甲乙双方的认可。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本合同未规定的情况或事宜,双方本着互相理解、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并以文字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处理。

2、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使买卖双方难以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按国际惯例免除违约责任,但是责任方应在尽短的时间内通知对方,并出具有关部门的文字依据(不可抗力按国际惯例界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技术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幼儿园维修服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红日幼儿园内所有水、电维修服务项目(不包括空调、复印机等设备),具体事项是:所有维修服务材料由红日幼儿园提供,乙方提供维修服务。

二:合作期限。

维修服务合作期限从20年10月1日至20年9月30日,共1年。

三:维修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每月底收费450元(开发票要加收8%费用)。

2、结算方式:每月底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维修服务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和维修用材料;。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的维修项目交由乙方处理;。

3、负责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保管,维修时需有甲方人员现场跟进;。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维修作业;。

4、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维修服务的费用需照常支付。

五: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按要求上门服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则按合同规定,给予乙方5%滞纳金;。

4、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终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定,如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小吃技术转让协议合同

*方:。

乙方:。

鉴于*方享有公司集资建房的购买权,但因*方资金暂时欠缺,故由乙方全额支付购房的款项,房屋由乙方进行长期居住。为明确*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所说的标的物房屋位于xx。

二、乙方自首次交纳房屋款项之日起,就享有该房屋的永久居住权,*方及其亲属应当保*乙方能够正常居住。

三、房屋在居住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居住人交纳和支付。

四、*方应当保*乙方长期享有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权,在房屋所有权*书因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办理的情况下乙方仍然享有该房屋的永久居住和使用权。

五、*方承诺在能够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可办理房屋所有权*书时,自愿将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乙方名下。

六、乙方不得利用本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若因*方原因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方应当向乙方退还所有购房款项。

八、若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不能履行,乙方所交的房款*方按照乙方居住年限予以适当退回。

九、若因*方公司等其他不可预测原因使乙方不能对房屋享有永久使用权和长期居住权时,*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的购房款。

十、*方向乙方保*其妻子、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在乙方实际居住和使用该房屋时,不得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若在乙方实际占有和居住该房屋时,*方的亲属主张上述权利的,上述权利归乙方所有。

十一、在乙方实际居住期间*方不得有将该房屋用于抵押、转让及其他损害乙方长期居住权的行为。

十二、本协议自*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已经签字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之一份。

*方:乙方:。

*号:*号:。

见*人:。

签字日期:

小吃技术培训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培训项目。

1、烹饪概论;

2、烹饪原料知识;

3、原料加工知识;

4、烹饪技术;

5、食品雕刻和冷盘拼摆。

第二条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培训费用。

甲方为乙方此次专业技术培训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以上费用实报实销,以最终实际支出为准。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为止。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完成培训目标和任务;

2、在培训期间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3、在培训期间服从甲方各项安排;

4、在培训期内定期与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5、在培训期间维护自身安全和甲方一切利益。

2、损害甲方形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2、当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处理时,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处理;

3、本协议一式二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吃技术转让协议合同

3、上联:东南西北随意选;下联:春夏秋冬任君品!

4、上联:自饮自斟只要随时方便;下联:小餐小吃何须顿饭成席。

5、上联:煮出比弓岂真数米;下联:划成几块大好尝齑。

6、上联:玉叶翻盘尽堪果腹;下联:银条成缕可以充饥。

7、上联:小酌围炉岭南风味;下联:良宵启宴沪上生涯。

8、上联:无时拘腊八;下联:各自说弓双。

9、上联:三五元,换一碗冷热酸甜多爽口;下联:寻常地,集八方滑鲜麻辣也怡人。

10、上联:入夜餐方集;下联:交冬市更忙。

11、上联:馍如玉兔笼中伏;下联:面似银蛇碗里盘。

12、上联:面可充饥请坐下品尝两碗;下联:酒能解乏快进来喝上几杯。

13、上联:买醉归来春几许;下联:消闲休问夜如何。

14、上联:路旁小店最顺路;下联:家常便饭如到家。

15、上联:留得声誉充宇内;下联:巧把牛羊泡馍间。

16、上联:精法廉小餐特色;下联:麻辣烫川味正宗。

17、上联:饥火煎来香味好;下联:鼻花吹去浪花生。

18、上联:小酌围炉岭南风味;下联:细品透窗山水劲头。

19、上联:粒粒辛苦盘中餐弃之可惜;下联:口口香甜杯内酒酌量休多。

20、上联:李白借问谁家好;下联:刘伶还言此处佳。

21、上联:离去屡回头犹羡鸭香浓郁;下联:过来频喷嘴直夸炉火纯青。

22、上联: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下联:人过大佛寺寺佛大过人。

23、上联:客来客往笑迎客中客;下联:楼上楼下请到楼外楼。

24、上联:客来客往笑接客中客;下联:楼上楼下请登楼外楼。

25、上联:可怜五十年读书还要当厨子;下联:做得廿二省味道也要些功夫。

26、上联:看曲槛萦红檐牙飞翠;下联: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27、上联:酒香十里招客举杯邀明月;下联:饭悦一堂引人挥箸唱春风。

28、上联:酒香面熟笑迎八方来客;下联:菜美汤鲜心向四海佳宾。

29、上联:酒闻十里春无价;下联:醉酌三杯梦亦香。

30、上联:酒未沾唇人已醉;下联:肴方近口齿先香。

31、上联:酒气冲天飞鸟闻香化凤;下联:糟粕落地游鱼得味成龙。

32、上联:酒冽菜香招远客;下联:堂明室净待嘉宾。

33、上联:酒好菜香宾朋满意;下联:价廉物美生意兴隆。

34、上联:酒伴春风香万里;下联:店逢盛世纳千祥。

35、上联:经济小吃饱暖快;下联:酒肴大宴余味长。

36、上联:尽多风味开琼宴;下联:常有冰心在玉壶。

37、上联:金杯酒泛珍珠滟;下联:雀舌茶烹玉盏清。

38、上联:今饪古烹拈来五味调奇味;下联:中肴西馔群集一家创名家。

39、上联:交应小心须知良莠难辨;下联:酒休过量谨防乐极生悲。

40、上联:交易小心须知良莠难辩;下联:酒莫过量谨防乐极生悲。

41、上联:槛外蝶多情讵为采香才入梦;下联:筵前花解语未曾呼酒已销魂。

42、上联:件件随心饥有佳肴醉有酒;下联:般般适合冷添汽水热添茶。

43、上联:佳肴馨动三江水;下联:和气笑生四座春。

44、上联:佳肴美酒千人醉;下联:饭暖茶香万客尝。

45、上联:佳肴美酒君莫醉;下联:真情实意客常来。

46、上联:佳肴美酒餐厨满;下联:送客迎宾座不虚。

47、上联:济公捧坛喝一曲酣眠卧佛寺;下联:李白邀月饮三杯醉倒酒仙桥。

48、上联:几处青帘沽酒市;下联:一竿红日卖花声。

49、上联:集龙城山珍野味制佳肴迎来仙客;下联:得瑶池玉露琼浆酌美酿醉卧华楼。

50、上联:鸡嫩肉肥年景好;下联:饭香菜美春光媚。

51、上联:惠风畅意香盈座;下联:华苑怡情客满楼。

52、上联:荟萃东西海鲜涌香来福巷;下联:兴隆气象宾客满座居仁门。

53、上联:会友皆欢聚首名楼谈四化;下联:邀宾共赏同歌盛世酌三杯。

54、上联:汇万种珍馐迎五洲胜友;下联:和八音妙韵娱四座高朋。

55、上联:画栋前临杨柳岸;下联:青帘高挂杏花村。

56、上联:画本妙天然此楼真高百尺;下联:人生行乐耳有酒更进一杯。

57、上联:华屋杂茅芦于西子湖边别开胜境;下联:停桡来把盏在刘伶庄畔应集酒仙。

58、上联:花映玉壶红影荡;下联:月窥银瓮紫光浮。

60、上联:横溢奇香笑迎四面八方客。

61、;下联:同欣共赏喜送天涯海角人。

62、上联:浩歌不觉乾坤小;下联:酣饮方知日月长。

63、上联:好一座危楼谁是主人谁是客;下联:只三间老屋半宜明月半宜风。

64、上联:韩愈送穷刘伶醉酒;下联:江淹作赋王粲登楼。

65、上联:韩愈送穷江淹作赋;下联:刘伶醉酒王粲登楼。

66、上联:海角佳肴名扬海外;下联:天涯美酿味溢天边。

67、上联:海错山珍鲭厨风味;下联:南腔北调闹市高歌。

68、上联:国酒茅台香四海;下联:林泉古井醉三秋。

69、上联:顾客一位两位都请坐;下联:美酒三杯五杯尽兴喝。

70、上联:顾客临门入座渐添杯底暖;下联:桃花满面归途犹带瓮头香。

71、上联:沽酒客来风亦醉;下联:卖花人去路还香。

72、上联:个个随心饥有佳肴馋有酒;下联:口口适意冷添汽水热添茶。

73、上联:高朋满座交杯响;下联:胜友如云笑语多。

74、上联:敢试油锅何如气节;下联:几经炉火有此圆光。

75、上联:福聚香楼邀朋会饮倾美酒;下联:功成名手劝友加餐品酥禽。

76、上联:风月常新共上斯楼聊纵目;下联:烟波无际须知彼岸可回头。

77、上联:风来隔壁三家醉;下联:雨过开瓶十里香。

78、上联:分而食之刀叉各具;下联:物其多矣黍稷非馨。

79、上联:仿古仿今仿宫馔笑访效仿请进;下联:膳山膳海膳时珍欲善御膳欢迎。

80、上联:防暑降温何妨一试;下联:生津止渴邀请重来。

81、上联:饭香菜香香喷喷香飘云外;下联:你笑我笑笑融融笑满餐厅。

82、上联:饭香菜香八方客常满;下联:面好汤好四季店如春。

83、上联:饭热茶热八方客常暖;下联:茶好汤好世季店如春。

84、上联:饭热菜香迎客早;下联:桌明杯净映春红。

85、上联:饭热菜香贵客盈门庭似市;下联:言甜情厚高朋满座店如春。

技术合同

一、服务内容:。

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乙方所发放的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进行定义。

2、乙方受理甲方电子证书的申请,为甲方签发、更新、废除、冻结、解冻、恢复或重发电子证书等服务。

时应遵守各证书受理点的规程和办理手续。

二、服务方式:。

甲方在使用证书时如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向乙方或昆山技术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和要求解答。

服务热线:。

昆山服务热线:。

三、电子证书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请在框中打勾):。

1、□:70元/年,另外50元硬件费,共计:120元,续费:70元/年。

服务项目:。

1)、本地窗口服务(江苏ca在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ca服务窗口为ca证书用户提供证书解锁、新办、注销、更改信息、咨询等服务)。

3)、根据使用说明自行安装。

2、□:650元/年,包括硬件费,续费:600元/年。

服务项目:。

1)、本地窗口服务(江苏ca在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ca服务窗口为ca证书用户提供证书解锁、新办、注销、更改信息、咨询等服务)。

2)、免介质费。

3)、培训服务(为办理江苏ca证书用户提供培训服务)。

4)、首次使用上门安装,保证一台电脑可以正常使用。

5)、7×24小时电话服务(提供每周每天24小时电话服务)。

6)、7×24小时上门服务,当电话无法解决时,可以提供市区免费上门服务(乡镇单程超过20公里,需支付50元车费)。

7)、只要公告结束前1小时提交问题,保证在公告结束前完成投标,否则退当年服务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无故结束对甲方的服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电子证书的业务应用部门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乙方对投诉的问题经查实确认后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甲方。

2、甲方的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等客户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不详,不准确或有变化却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电子证书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只负责恢复电子证书的正常使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甲方操作人员误操作;。

2)甲方硬件及软件环境不能达到电子证书的使用要求;。

3)计算机感染病毒;。

4)不可抗力(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硬件损坏等原因)。

4、乙方不负责解决因网络运营商和业务应用系统终端服务器原因造成的使用问题。

5、甲方必须妥善保管乙方所签发的电子证书和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的,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6、证书存储介质如果因甲方的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遗失、损坏等,则甲方必须重新申领并交缴纳介质费用。

7、乙方对以下情况之一,有权主动废除所签发的证书:。

新的密钥对替代旧的密钥对;。

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没有按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者其它相关费用;。

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其它规章制度,不应签发电子证书的;。

有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

证书持有者不履行或已经不能履行安全电子业务应承担责任和义务的;。

其他情况。这些情况可以是因为法律或政策的要求乙方采取的临时作废措施。

8、乙方承诺在现有的技术下,由乙方签发的电子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甲方电子证书被篡改、伪造,一经确认,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双方约定事项:。

供服务。甲方应每年按时向乙方支付当年的服务费用,否则乙方将停止对甲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本协议涉及的服务项目不发生变动时,只需续缴服务费,不用重新签订,服务有效期以证书为准。

3、当甲方停止服务需求时应与乙方办理书面手续,否则乙方将依照原协议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经双方签字确认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5、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商定提请乙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裁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小吃技术转让合同

第七章 合同产品的验收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第十章 税费

第十一章履约保函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让与人有权并同意向引进方转让上述铁路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

1.1 “引进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2 “让与人”是指德国________公司。

1.3 “合同”是引进方和让与人签署的如合同所述的协议,它包括所有附件,附录以及其所指的所有有关文件。

1.4 “合同价格”是指引进方支付给根据合同全部完满成其合同义务的让与人的金额。

1.5 “合同产品”是指由合同工厂根据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生产的满足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所有产品。

1.6 “合同工厂”是指引进方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地点,即时另北京____工厂。

1.7 “技术资料和软件”是指让与人按照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给引进的所有文件,它包括下列内容:

a.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b.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c.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部件的测试、检验、调试、组装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1.8 “技术服务”是指让与根据合同附件六和附近件七中的规定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技术培训和其它服务。

1.9 “中外运”是指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它是引进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收技术资料和软件、合同设备及部件的代理:

a. 中国天津新港:

中外运塘沽分公司

地址:中国天津塘沽新港路44号

电传:23187 tgftt cn,传真:022 984757

b. 中国北京空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亮马桥路安家楼

电传:210205 airft cn

1.10 “p.r.c”是指中华人民共各国。

1.11 “f.r.g”是指联邦德国。

1.12 “世界银行”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

2.1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转让并且,引时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及管理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吕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二。

2.2 让与人同意给予引进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以及出口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和不可转让的。

2.3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

2.4 让与人同意派遣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其具体内容、和要求说见合同附件九。

2.5 让与人同意在让与人的工厂和合同工厂对引进方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保证使引进方技术人员掌握转让的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十。

2.6 让与人同意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之扣的十年内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引进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及辅助设备。双方届时将另签合同。

2.7 让与人同意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次期之后的十年内最优惠的价格向引进方提供让与人自己生产或改造的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设备和软件,并协助引进方得到第三方生产或改进的制造合同产品所需和设备和软件。

2.8 让与人同意,如果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引进方有权在合同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标明“由 ______(让与人名称)许可在中国制造“的字样,至于是否在合同产品上标明上述字样,则由引进方自行决定。

3.1 基于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让与人按本合同的规定应完成的义务,本合同总价格为______德国马克。分项价格如下:

3.1.1 专有技术费用为______德国马克。专有技术分项价格为:

a.技术转上费:______德国马克;

b.技术资料费:______德国马克(cip北京机场)

c.人员培训费:______德国马克;

d.技术服务费:______德国马克。

3.2 以上合同总价是对于让与人在本合同下应尽的包括按cip条款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全部责任的固定价格。

4.2 让与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其中国银行总行向让与人推荐并经引进方认可的让与人所在国的一个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食用证,该信用证的金额应等同于合同总价。该信用证将允许按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4.3 专有技术费用的支付

4.3.1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0%,即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并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c. 全额形式发票四份;

d.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e. 商业发票四份。

以上单据不得早于合同生效三十天之前提交。

4.3.2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25%,即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合同附件6的规定音乐会了第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 商业发票五份;

b.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 交付第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 第一批技术粢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 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第一批技术资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3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50%,即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附件6的规定交付了最后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交付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全部技术资料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4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5%,即______马克,装在合同产品样机验收完成、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且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验收保格证书副本两份。

4.4 引进方有权从履约保函或正在议付的付款中扣除让与人根据合同规定应交付的罚款/或补偿费。

4.5 在中国境内产生的银行费用由引进方承担,在中国境外产生的银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除了因引进方的延误支付而产生的利息之外,义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利息费用均由让与人承担。

5.1 让与人应按本合附件56中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至北京机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风险将在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后由让与人转移给引进方。

5.2 北京机场盖章的日期将作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实际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软件交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让与人应通过电伟或传真将合同号、空运单号、提单日期、资料号、邮包号、重量、航班和预计到达时间通知引进方和合同工厂。与此同时,让与人应向引进方和合同工厂各邮寄两套空运单和技术资/软件的详细清单。

5.4 如果技术资料/软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或缺少,让与人将在收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补发或更换。

5.5 技术资/软件应包装在坚固的箱子内以适于长途运输,且能防潮、防雨。

5.6 每箱技术资料/包装的外包装上应以不退钯的油漆用英文注明以下内容:

a.合同号:______

b.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

c.收货人代码:______

d.到货机场:北京机场

e.唛头标记:______

f.毛/净重量(公斤):______

g.箱号/件号:______

h.外形尺寸(长x宽x高):______

5.7 在每箱技术资料/软件中,应备有两份详细的装箱单。

5.8 技术资和软件可分批交付,但不得转运。

5.9 技术资和软件应由属于世界银行成员国的国家或瑞士的班机承运。

5.10 让与人负责在合格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投保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引进方为保险的受益人,投保金额为合同总价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

5.11 本合同下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应来源于现行世界银行采购掼中所列的合格的国家和地区。

6.1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让与人将派遣其熟练的、健康的、俣格的技术人员到引进方的合同工厂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让与人技术人员的专业任务、服务内容、来华人数和在华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

6.2 引进方将为让与人技术人员的出入境签证、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帮助。让与人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详见合同附见______。

6.3 让与人的技术人员在华进行技术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 引进方将派遣其技术人员到让与人的有关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及培训要求详见合同附件____。

6.5 让与人将为引进方培训人员的出入境签证提供帮助并提供技术培训必需的设施。培训人员在让与人国家的待遇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

6.6 引进方的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让与人国家的法律以及让与人工厂的规章制度。

7.1 为了检验让与人根据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软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让与人应自费派遣其代表到合同具体程序和标准详见合同附件______。

7.2 在全同产品的验收试验中,如果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______所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让与人和引进方受权代表应签署四份验收证明,双方各执两份。

7.3 如果合同产品在验收试验中达不到合同附件______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排除缺陷。第二次验收试验将在排除缺陷后进行。

7.4 如果由于让与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资历验收试验失败,让与人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再次派技术人员参加到二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同时让与人应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同时让与人应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的有关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如果是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第一次验收失败,引进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费用处理,并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的有关直接费用。

7.5 在第二次验收试验时,如果是由于让与人的责任导致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合同附件______的要求,排除故障,再次派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验收试验,并承担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包括材料费。如果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第二次试验失败,引进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费用处理,并承担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

7.6 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合同附件______的要求,合同条款第87款将被引用。如果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要求,双方将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执行合同的协议。

8.1 让与人将保证按合同要求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让与人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并被证实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是垧引进方免费提供改进、修改和开发的新的技术资料和软件。

8.2 让与人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合同附件______的规定及时交付。

8.3 如引进方发现让与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和软件不符合本合同第______款的规定,让与人应在接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半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邮寄给引进方。

8.4 如让与人没有按本合同附件____及____款中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让与人应按下述比例向引进方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的迟交罚款:

每迟交一星期,按专有技术部分合同总价应付金额的5%交付迟交罚款,但上述罚款的总额应不超过专有部分合同总价的5%。

上述罚款的支付应作为预定违约金并且是对引进方因上述迟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的赔偿。

8.5 让与人按第84款向引进方交付迟交罚款后,并不能免除让与人继续交付迟交部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义务。

8.6 如技术资和软件的迟交超过六个月,引进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让与人必须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为12%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引进方。

8.7 在合同产品的验收中,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达不到验收标准,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在验收时不能达到合同附件____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以至于引进方不能把合同产品投入成批生产,引进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让与人应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为12%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引进方,同时根据双方的协定,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在验收时有些技术指标达不到附件____的规定,但引进方还能反司同产品投入生产,让与人应根据上述技术偏差的严重程度按合同总价的5%-10%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

9.1 让与人保证对根据本合同向引进方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和软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向引进方转让该专有技术和合同设备。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让与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 合同双方应在十年内对相互提供的具有技术和商务性质的技术决窍、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工厂的水文、地理和生产等方面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果上述技术诀窍、技术文件或资料的所有方还是由第三方公开的,则另一方不再承担对上述技术诀窍、技术文件或资料的保密义务。

9.3 引进方有权在本合同的有效期之后使用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和软件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10.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乘法对引进方征收的与招待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剩就由引进方承担。

10.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邦德国政府关于避免双得征税和防止漏税的协议》对让与人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让与人承担。

10.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让与人承担。

11.1 合同双方签字后三十天以内,让与人应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该保函应由北京中国银行根据外国某一银行向北京中国银行提交 的反担保开具。该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将持续到合同产品验收和合同设备保证期结束以后。

11.2 上与人应按合同附件____的格式提交履约保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让与人承担。

11.3 如果让与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某项义务,引进方将有权对该保函行使追索权。

12.1 如果让与人和引进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洪水、水灾、台风、地震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的执行,则履行合同的期限将推延一段相当于该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过电传或电报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之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邮具的证明文件交另一方确认。

12.3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习快解决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

13.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促裁解决。

13.2 仲裁将在期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乐摩托车商会仲裁委员会按其程序和规定进行仲裁。

13.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3.4 仲裁费用期间,除了合同中拉交仲裁的部分这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14.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签字。双方将在必要时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合同,合同生效日期将以下列事项最后一个发生的日期为准:

a.最后得到政府批准一方的批准日期;

b.世界银行对合同的批准;

c.引进方收到履久保函。

双方将尽最大努力使合同获得批准,并用传真或电伟通知对方并以书面确认。

14.2 如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经过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则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4.3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年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将自动失效。

14.4 合同有效期满将不影响双方未了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将继续付给债权人未付的债款。

14.5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4.6 本合同由条款第一章至第十五章及附件____至____组成。合同正文及附件者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和分包将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以后生效,同时将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通讯应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收面形式一式两份用挂号航寄。

14.9 尽管本合同本章141款的规定,如果不是由于让与人的责任而使合同____在签字后三个月内仍在终止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支付和双方已产生的费用。

15.1 引进方:

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本郊二里沟进口大楼

电传:22075cntic cn

传真:(01)8316696

15.2 让与人:

名称: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____

传真:________

15.3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引进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小吃技术转让合同

湖南律师解答:(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

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或者许可实施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超过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保密性上,即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是所有人的独家所有。

如果是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就谈不上是技术秘密,当然也就不存在转让问题。(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便于履行。技术的有关情况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或者用途,关键技术,生产工序流程,注意事项等。

这些数据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特征,是有效的,同时也是当事人计算使用费或者转让费的依据。(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合同中可供选择的条款包括:专利转让的,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专利许可的,则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4)转让费用的约定。转让费用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

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转让费根据技术能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通常规定一个比例,便于操作。

在实施许可的情况下,则根据使用的范围和生产能力以及是否是独家等因素考虑转让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

(三)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_________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合同

许可方:

被许可方:

鉴于许可方是_________技术的专利持有者;。

鉴于被许可方希望利用许可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专有技术: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为公众或被许可方所知晓、由许可方开发、所有或合法取得、占有并由许可方披露给被许可方的关于设计、制造、安装、合同产品的检验等方面的任何有价值的技术知识、资料、数值、图纸、设计和其它技术信息,许可方已采取了适当措施使专有技术处于保密状态。

2.合同产品:指被许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许可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_________。

3.技术服务:指许可方为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4.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5.净销售额:指销售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6.合同工厂:是指被许可方使用了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7.商业性生产:是指工作现场生产_________(数量)合格产品后的正常运行和生产。

8.目的地机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_________机场。

9.改进: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设计、规则、处方、成分、数值、参数、计算或任何其它指标的形式对本专有技术进行的新发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1.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

2.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许可方负责向被许可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被许可方需要许可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许可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被许可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5.许可方同意被许可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许可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一、适用于一次总支付。

1.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该款项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具体分项如下:

(1)许可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设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技术资料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4)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5)技术培训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与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提供等所有支出与费用,其技术资料价格为ddu目的地机场交付价。

3.上述各项所规定的合同价格将由许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给被许可方:

(1)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许可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2)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保证到期的证书一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技术服务费在许可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_________月且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由被许可方按照实际应付款支付给许可方: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工时卡”一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据合同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或赔偿金,被许可方有权从应支付给许可方的款项中扣除。

6.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许可方承担。

二、适用于入门费加提成支付。

1.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由一笔固定的入门费和连续的提成费组成的合同价,该款项以_________(币种)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

2.被许可方支付给许可方固定的入门费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许可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c.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2)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在提成期间,被许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连续的提成费,计算基础是已售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连续的提成费每六个月结算一次(以下简称“结算期”)。

(1)每一结算期到期限15天内,被许可方向许可方传真一份销售数量、净销售价和该结算期的提成费方面的书面报告,许可方成收到该报告后向被许可方发出一份确认传真。

(2)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a.许可方对到期支付的提成费的确认传真;b.签发的标明要支付费用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如果依据合同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或赔偿金,被许可方有权从应支付给许可方的款项中扣除。

5.被许可方应开设合同产品销售的独立帐户,许可方可经被许可方同意自费聘请中国注册合计师审计与合同产品销售有直接关系的帐目。

6.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许可方承担。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1.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用_________文制定,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199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付技术资料的内容、份数和交付时间表等。

2.在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文件详细清单一式两份航寄给甲方。

3.如技术文件在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不超过_________天内,补寄给甲方有关文件。

4.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防潮、防雨的包装。

5.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a.合同号;b.收货人;c.目的地机场;d.标记;e.以公斤计算的手重;f.箱号或件号。

6.许可方应在每件包装箱内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注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7.如果技术资料可以由许可方当面直接交给被许可方的,许可方应提前将其意图和预计交付的时间用传真的方式通知被许可方,当面交付的具体签收形式和其它细节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第五条技术改进。

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适用于甲方实际的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设备的生产条件及其他条件等),乙方将协助甲方对技术文件进行改编,以适应甲方的生产条件,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但这种改编必须从技术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产品的质量。

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在两个月内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件提供给对方。另一方有免费使用这种改进和发展了的资料的权利。

3.合同产品的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了这种技术的一方,对方如要求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得所有权方的同意。

第六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1.许可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2.被许可方应为许可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3.如果许可方所派遣技术人员被认为不称职,许可方应自费并且毫不迟延地予以替换。

4.被许可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许可方的有关工厂进行培训,许可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并尽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许可方的技术人员掌握本专有技术。

5.被许可方接受培训人员在许可方国家期间应遵守许可方国家的法律和许可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验收考核。

1.为了验证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许可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在被许可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应在技术资料交付后_________天内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

2.如果经考核各项验收标准符合规定,双方授权代表应在验收考核通过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考核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3.如果经考核任何一项验收标准不符合规定,许可方应在第一次考核失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协商的任何时间自费组织进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数最多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4.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许可方应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规定赔偿被许可方违约金,被许可方应在收到违约金后签署验收证书,但许可方的保证义务并没有免除。

第八条保证与索赔。

1.许可方保证是本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并且有权许可被许可方使用。

2.许可方保证本专有技术是最新的现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的规定予以开发。

3.许可方保证合同规定的合格的合同产品能在工作现场采用本专有技术制造出来。

4.许可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时交付。

5.许可方保证按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6.本专有技术在工作现场的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后的_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被许可方的授权代表应签署一份保证期满证书给许可方。

7.许可方保证不会发生被许可方被指控有关合同产品上的侵权责任。

8.如果许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义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承担违约责任或索赔损失,或要求许可方赔偿损失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如果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上述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其已接受被许可方的要求。

第九条保密。

1.被许可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许可方提供给被许可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许可方或第三方公布,被许可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2.许可方应对被许可方提供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被许可方的要求执行。

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

(2)可以证明该技术在泄露时自己就拥有,并不是以前从对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

(3)任何一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第十条税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被许可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被许可方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许可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许可方征收的预提税将由被许可方从本合同第三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许可方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许可方,许可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则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_________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5.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6.仲裁中的适用法为_________法律。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九十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传真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4.未经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6.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8.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企业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内容及方式

2.1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2.2服务方式:1、现场技术支持;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3、网络远程技术支持;4、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2.3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3.1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

3.2服务地点:甲方信息中心。

4.资料的提供

4.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单、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管理文档等。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及相关的产品使用手册。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甲方中心机房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5.2甲方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壹年,自项目通过 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6.费用及支付

6.1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万元人民币,大写: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6.2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预付款(合同总款的30%)即万元(大写:整)。

6.3项目实施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万元(大写:整)。验收后满一年质保期软件运行稳定,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余款万元(大写:万元整)。

7.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7.1甲方权利

7.1.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7.1.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7.1.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1.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7.2甲方义务

7.2.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7.2.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7.3乙方权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7.3.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一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7.4乙方的义务

7.4.2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4.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8.不可抗力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9.1.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1.4其他约定:

9.2乙方违约责任

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9.2.2支付逾期违约金。

9.2.5其他约定:无。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

11.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技术合同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黔府发11号、州人通23号、中人劳通15号文件精神,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职数,聘任乙方为,从事技术推广工作。

2、聘任或续聘期限________年,起止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月日。

负责参与技术推广推广工作的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承担试验、示范工作中的技术操作,并在技术推广中,指导生产人员按照技术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地进行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工作,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2、甲方协同乙方所在单位的财政部门,根据人事部门有关规定,依照乙方。

受聘任的岗位职务,调整和支付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照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承担义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在聘期内,每年____月____日前,认真作好履行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情况的文字总结材料交给甲方,以便甲方按岗位职责对照督促检查。

4、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5、乙方受聘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以书面或其它合法方式通知乙方:

1、不履行聘任合同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严重失职、渎职的;

5、因工作变动,已脱离现聘专业技术岗位;

6、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9、聘任合同期满。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编制所在的单位一份。

2、本合同期满,乙方需要续订聘任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办理续聘手续。

3、经甲乙签字后生效,双方信守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合同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如下所述: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2.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_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a)由乙方出具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_____________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

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

4.2.3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和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在_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2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2.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2.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3.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4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5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和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6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7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

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如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_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超过____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时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_____国

专利清单列入附件,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_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应不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_____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_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由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____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_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_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________市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工厂(盖章):________

甲方律师(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同

为了正确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有关问题作出以下解释。

第一条 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第二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包括:

(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其交付的其他技术开发任务;

(二)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约定确认。

第三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器材、原材料、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

(一)对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

(二)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

第五条 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应当按照该自然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第六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七条所称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包括对技术成果单独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也即技术成果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人民法院在对创造性贡献进行认定时,应当分解所涉及技术成果的实质性技术构成。提出实质性技术构成并由此实现技术方案的人,是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提供资金、设备、材料、试验条件,进行组织管理,协助绘制图纸、整理资料、翻译文献等人员,不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

第七条 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前款所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从事技术研究开发、转让等活动的课题组、工作室等。

第八条 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办理前款所称审批或者许可的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由实施技术的一方负责办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采取欺诈手段,就其现有技术成果作为研究开发标的与他人订立委托开发合同收取研究开发费用,或者就同一研究开发课题先后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委托人分别订立委托开发合同重复收取研究开发费用的,受损害方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条 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所称的“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二)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五)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六)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约定的义务,并且造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过错在对方的,对其已履行部分应当收取的研究开发经费、技术使用费、提供咨询服务的报酬,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其造成的损失。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履行合同所完成新的技术成果或者在他人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当事人不能重新协议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一方享有。

第十二条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第十三条 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可以继续使用技术秘密的人与权利人就使用费支付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处理。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但又拒不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判令使用人停止使用。

人民法院在确定使用费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通常对外许可该技术秘密的使用费或者使用人取得该技术秘密所支付的使用费,并考虑该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成本、成果转化和应用程度以及使用人的使用规模、经济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 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人民法院均应当判令其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人已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

第十四条 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二)对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数量,以及已经产生和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中包含非技术性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履行,另一方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当事人在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该期限超过30日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履行期限为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合理期限。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技术成果向企业出资但未明确约定权属,接受出资的企业主张该技术成果归其享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予以支持,但是该技术成果价值与该技术成果所占出资额比例明显不合理损害出资人利益的除外。

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权属约定有比例的,视为共同所有,其权利使用和利益分配,按共有技术成果的有关规定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约定有比例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当事人对实施该项技术成果所获收益的分配比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条所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包括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但对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的改型、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对技术成果的验证、测试和使用除外。

用价值但尚未实现工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包括阶段性技术成果,以实现该科技成果工业化应用为目标,约定后续试验、开发和应用等内容的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所称“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包括当事人按照约定的计划和分工,共同或者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工作。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一方仅提供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或者承担辅助协作事项,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属于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第二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者约定自行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但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使用的,可以准许。

第二十二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他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但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除外。

技术转让合同中关于让与人向受让人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发生的纠纷,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处理。

当事人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联营合同,但技术入股人不参与联营体的经营管理,并且以保底条款形式约定联营体或者联营对方支付其技术价款或者使用费的,视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三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该事实发生在依照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利申请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时即存在尚未公开的同样发明创造的在先专利申请被驳回,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前,让与人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造,在合同生效后,受让人要求让与人停止实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三)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当事人对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普通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受让人可以再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认定该再许可为普通实施许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秘密的许可使用方式,参照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负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包括依法缴纳专利年费和积极应对他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不具备独立实施其专利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让与人自己实施专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所称“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包括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等。

当事人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限限制。

第二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承担的

“保密义务”不限制其申请专利,但当事人约定让与人不得申请专利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不以当事人就已经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的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第三十条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特定技术项目”,包括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论证、评价、预测的专业性技术项目。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等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承担。

认定为违约行为,但侵害对方当事人对此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数据等有明显错误或者缺陷,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委托人的,视为其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等予以认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人的补正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并予补正的,发生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特定技术问题”包括需要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的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问题。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以技术转让的名义提供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或者在技术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但是技术提供方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符合约定条件的,按照技术服务合同处理,约定的技术转让费可以视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报酬和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照前款规定,技术转让费视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报酬和费用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合理确定。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承担。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数据、样品、材料、场地等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委托人的,视为其对委托人提供的工作条件予以认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人的补正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并予补正的,发生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学员进行特定项目的专业技术训练和技术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职业培训、文化学习和按照行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计划进行的职工业余教育。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技术培训必需的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等工作条件的提供和管理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委托人负责提供和管理。

技术培训合同委托人派出的学员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培训质量的,由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受托人配备的教员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培训质量,或者受托人未按照计划和项目进行培训,导致不能实现约定培训目标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 受托人发现学员不符合约定条件或者委托人发现教员不符合约定条件,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或者接到通知的一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按约定改派的,应当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以及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九条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是指中介人在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前,进行联系、介绍活动所支出的通信、交通和必要的调查研究等费用。中介人的报酬,是指中介人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以及对履行该合同提供服务应当得到的收益。

当事人对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中介人承担。当事人约定该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未约定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由委托人支付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当事人对中介人的报酬数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中介人所进行的劳务合理确定,并由委托人承担。仅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技术合同中约定中介条款,但未约定给付中介人报酬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支付的报酬由委托人和第三人平均承担。

第四十条中介人未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成立的,其要求支付报酬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要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必要费用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介人隐瞒与订立技术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根据情况免收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中介人对造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没有过错,并且该技术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不影响有关中介条款或者技术中介合同继续有效,中介人要求按照约定或者本解释的有关规定给付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和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中介人收取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和报酬不应当被视为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将技术合同和其他合同内容或者将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内容订立在一个合同中的,应当根据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件的性质和案由。

技术合同名称与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和案由。

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让与人负责包销或者回购受让人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制造的产品,仅因让与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包销或者回购义务引起纠纷,不涉及技术问题的,应当按照包销或者回购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由。 第四十三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其他司法解释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利害关系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第四十五条第三人向受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就合同标的技术提出权属或者侵权请求时,受诉人民法院对此也有管辖权的,可以将权属或者侵权纠纷与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受诉人民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或者将已经受理的权属或者侵权纠纷案件移送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权属或者侵权纠纷另案受理后,合同纠纷应当中止诉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诉讼中,受让人或者第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按照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相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计算机软件开发、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著作权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技术合同

(甲方)。

(乙方)。

填表说明。

一、封面应填写技术合同种类,包括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是指各类技术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合同标的项目的全称。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应当使用规范、简洁的语言写明,并且项目名称要与合同的内容相符。

三、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技术合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是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技术标的的内容,是从定性的角度去界定技术合同标的;标的的范围,是从定量的角度去界定技术合同的标的;标的的要求,是从微观的角度去界定技术合同的标的。具体而言,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应载明所属技术领域、构成和效果,须达到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以及提交研究开发成果的方式。对此条款,技术开发合同可另外签订技术协议。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合同约定转让的特定的现有技术成果,应载明技术成果的内容、实质性特征和效果,工业化开发程度以及权属关系。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对特定技术项目进行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等决策服务项目,应载明咨询项目的内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要求。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是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服务项目,应载明服务项目的内容、工作成果和实施效果。

四、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法。

合同期限较长的技术合同,应当载明技术合同履行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步骤,履行所要求达到的目标,并列出时间表。履行的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在哪一方履行及履行的具体地点。

五、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在技术合同中,技术合同的标的的价款或者报酬没有统一的现成标准,对其的确定必须综合市场需要、成本大小、经济效益、同类技术状况、风险大小以及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具体而言,技术开发合同中属1.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技术转让合同中属2.价款或使用费;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中属于3.报酬。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比较多,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本文本给出三种方式供选择,具体支付时限应明确为×××年××月××日。

六、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本条款仅限于技术开发合同,其余各类技术合同用""填写。填写本条款时,除用代购设备费代购的有关设备外,其余财产属于乙方(研究开发方)。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重大商业秘密的,应当在合同中注明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属于商业秘密的,应当注明保守商业秘密的期限和各方所承担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约定对技术合同中所涉及的仅为少数专家所掌握,并使拥有者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八、风险责任的承担。

技术合同往往存在着经过当事人的主观努力仍无法排除的技术困难,使合同难以履行,这就是技术合同的风险。为了明确当事人的相应责任,在合同中,应当载明风险责任由谁负担,约定由双方分担的,也应当载明各方分担的份额和比例。风险责任的确认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1.订立合同时即约定风险责任的情况;。

2.双方约定请权威机构或专家组认定;。

3.双方协商;。

4.其它方式。本条款仅限于技术开发合同,其它各类技术合同用""填写。

九、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条款应当对技术开发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它技术成果权益归属、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怎样分配等内容作出约定。原则上技术成果的归属为乙方所有或甲乙双方共有。由此产生的收益的分成办法由双方协商。本条款仅限于技术开发合同,其它各类技术合同用""填写。

十、验收标准和方法。

在一般情况下,技术合同中应当载明技术合同的验收项目、技术经济指标,验收时所采取的评价、鉴定和其它考核办法。合同验收标准,可以是技术合同标准所约定的各项内容,也可以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是双方当事人认定的其它验收标准。

十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在技术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违约金以及就什么义务约定违约金。同时,还要表明约定的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关系以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若不填写本条款,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赔偿受损方一切损失。

十二、解决争议的办法。

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的解决办法,在一般情况下,技术合同争议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法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事后双方对此没有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议采用仲裁办法解决争议,该方式简便、经济。并建议尽可能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技术合同专业性较强,为避免对关键词和术语的理解发生歧义引起争议,可对定义不特定的词语和概念作特定的界定,以免引起误解或留下漏洞。

十四、合同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由各院(系、部、所)主管科研的负责人签名,不得打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技术合同

委 托 方:____ (公章)(甲方)

承 接 方:____ (公章)(乙方)

中 介 方:____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____ (公章)

签订日期: ____年 月 日

合同

有效期限 ____年 月 日至 ____年 月 日

一、合同标的内容及技术要求:____

二、委托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____

三、承接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____

四、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____

七、风险责任的承担:____

八、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____

九、违约责任: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

十一、中介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提取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二、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及其他:

合同中非技术性部分的条款

(一)名称及内容:____

(二)数量、质量要求:____

(三)价款或酬金:____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委托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承接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

意见:(公章)

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单位

意见:(公章)

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委托单位____份,受托单位____份,中介方____份,鉴证单位____份,公证单位____份,受托方单位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2份(其中1份报 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技术引进合同技术合同

(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

乙方为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协议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协议中订明)

(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 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技术合同

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1.专利权转让合同。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二十五条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份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三十三条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

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九条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三条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五十一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五十四条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技术合同

xx县第二印别厂(甲方)。

立合同者:xx市印别厂(乙方)。

王xx(丙方)。

因生产业务需要,xx县第二印别厂聘用xx市印利厂退休工人王xx同志担任技术指导,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从一九xx年x月x日起到一九xx年x月xx日止。合同期满后,如需续聘,应重新办理手续。

二、工作职责。丙方应服从甲方领导,遵守规章制度,合同期间不得同时接受其他单位聘用。精心传授技术,二年内培养十二名技术员。合同期满时十二名技术员均能独立上岗。

三、报酬、待遇。合同期内,甲方每月付给丙方固定报酬900元,奖金、补贴以及工伤待遇按聘用单位固定职工标准执行。退休费仍由乙方负担.丙方不得索要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报酬。

四、合同变更。合同期内,甲、丙双方不得解聘或辞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聘或辞转时,需征得双方同意方得解聘或辞聘,并由甲方将解聘或辞聘情况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都应严格遵宁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执行中如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处协调处理。

六、其他事项.如有未尽事宜,由签约三方协商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经主管部门签证盖章后生效。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甲方地区劳动仲裁处一份。

甲方:xx县第二印别厂(章)乙方:xx市印利厂(章)代表人:刘xx(章)代表人:陈xx(章)。

丙方:王xx(章)。

鉴证单位:xx县劳动争议仲裁处(章)经办人:xxx。

一九xx年x月xx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