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读书心得感悟例文(实用17篇)

时间:2023-12-12 16:31:36 作者:琉璃

读书心得是对于自己读书过程的回顾和反思,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和提升自我。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书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和思考能力。

全新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这是一部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辑印在这本小书里,不是普通的家书。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犊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种,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

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傅雷悟通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政治的运动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现在,很多家长也争相效仿傅雷的教子方式,因此,这就成了亲子教育的典范。

初一的读书心得感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例文

第一次读到《斑羚飞渡》是多年前的事了,当时颇受感动,感动的鼻涕眼泪一大把。但读的次数越多,越让我感到疑惑不解,怀疑这篇故事的真实性。

“我看得目瞪口呆,所有的猎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连狗也惊讶地张大嘴,长长的舌头拖出嘴外,停止了吠叫。”有意思,不单单是“我们”这些猎人被这一悲壮举动所感动,而且连那猎狗也大受感染,这会是猎狗?如果“我”真的受感动了,并开始怜悯斑羚群,“我们”这些猎人完全可以迅速离开斑羚群,解除对斑羚群的威胁,不再逼迫它们。可是恰恰相反,居然还猫哭耗子似的对羚羊加以“歌颂”!怎能不让人觉得残忍和伪善。

更荒唐的事,那羚羊还懂得算术,亡命的羚羊甚至比中印战争中溃逃到的印度军队更守纪律,更训练有素,唉,谁说人是万物灵长,羚羊智商也蛮高的嘛!

另外,感觉“我”很忙,观察羚羊的位置角度频频变化,难怪没有及时下手打猎!

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可以煽情,但不宜矫揉造作,弄虚作假,否则,可能恰恰相反。这样的文章读多了,还有谁为了国家利益或集体利益而甘于牺牲自己。

初二读书心得感悟例文

父母是我们身边最贴近的人们,他们时刻关怀着我们,在身边教导着我们。同样是父母,傅雷通过书信的方式沟通。正是这一封封的书信,感动着我们,打动着我们。

傅雷是我国着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凶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凶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史记是司马迁忍辱负重、呕心沥血,花费一生的精力来创作的。它是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更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曾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大哲学家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一代明君唐太宗也感喟:“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史记为我们生动形象的展现了波澜壮阔的社会画面,还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让我们从历史中明白道理,揭露丑恶行为,歌颂高尚的品德。

史记中那一个个活灵活现、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对人谦恭有礼、和蔼可亲、孝敬父亲的虞禹;令人尊敬、勤政爱民、为了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受到了大家的爱戴;还有那残暴、沉迷于酒色、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最终丢失了江山的商纣王;只为博得美人一笑,点起烽火、不惜一切戏弄诸侯的周幽王,“宫中美人一破颜,惊尘溅血流千载。”这就是周幽王堕落生活的真实写照;不忘亡国之耻,卧薪尝胆从而最终战胜吴国的越王勾践。知识渊博、见闻深广、始终以祖国的兴亡,人民的疾苦为念的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用“发愤以抒情”的方式创作的离骚而名垂千古。

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映照着千古,映射着未来。读完史记,让我读出历史的真实,读懂了一点点历史发展的规律。读史使人明智,就是要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把理解历史当作把握人生的一把钥匙。明智的人既要不忘过去、重视将来,更要全力把握现在、创造将来。站在历史的角度上,看到圣贤真正的精神何在?我认为这才是读史记的意义。

初二读书心得感悟例文

弟子规总序开篇是这样教育我们的: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它从人之根本出发,教育我们要从这几个方面对自身进行德行的塑造。首孝悌,就是说做人首先要心中有爱,要孝敬父母。一个人如果连对他有养育之恩的父母都不能尊敬的话,那么他就丧失了做人的根本,对长辈、对领导、对同事、对兄长、对朋友就更谈不上发自内心的尊重,他所做的事情也就很难得到认同。次谨信,告诉我们做人要谨慎,要讲信用,也就是要诚信为本。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企业,如果不能诚实待人,那么他依靠什么立足社会呢?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意思是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和,要时常亲近有仁德的人,向他们学习,以上这些事是学习的根本,非做不可。如果做了还有余遐,还要学习一些其它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这是教育我们如何待人处事、如何学习,要经常学习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缺点,从各个方面来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

学习了《弟子规》,就是要把圣人教诲贯彻到生活中,落实到一言一行中。学习《弟子规》,我想不仅是一个提高个人修养的过程,更是一个思想升华的过程。爱周围的人,爱这个世界。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会变成和谐的社会。

全新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最初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介绍:这是世界上迄今为止惟一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旷世奇书”。在阅读《狼图腾》这部书之前,我对狼这种动物知之甚少,只知道这是一种危险的动物,对它的习性几乎一无所知,更别提“狼的精神”了。《狼图腾》给我展开了一幅从没想过的世界,它展示的“狼的精神”超出了我的想象。

这本书由几十个连贯的故事链接而成,书中的故事都关于狼的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等等。每个故事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令人欲罢不能,那些精灵一般的蒙古草原狼仿佛随时都会从书中呼啸而出。书中最牵动我心的是一篇描述小狼艰难的成长过程的故事,故事中一只倔强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被主人公饲养,习惯人类社会后不能返回族群的悲剧。

阅读过这本书,我对狼这种动物有了更深的理解。马背上的民族从古至今信奉狼图腾,因为他们祖祖辈辈的生活离不开“狼的精神。在中原生活的人们,习惯了圈地种菜、盖房子,进而慢慢形成一个村、一个镇、一个城市。这种观念伴随的中原人一代一代的成长,但是中原人的观念如果原封不动,照搬到草原上,不仅仅影响了人类的生活,更对动物的生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很多动物相对于人类来说,是弱小的;但是很多动物的智慧,值得人类研究和学习。这本书给我很大的震撼,也程度的展示了在一个大环境中生物链是如何一环一环相扣;人类和动物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学习。

全新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例文

《安妮日记》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本书的作者,安妮。弗兰克,1929年出生于德国法兰克福的一个犹太家庭,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德国开始欺负犹太人。父亲奥托带着家人,被迫移居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然而,平静的生活未能持续多久。1941年,德军占领了荷兰。此时,希特勒已下决心对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一场人间惨剧即将开始。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大楼里一处隐蔽的地方,同时还有父亲的朋友万达安一家,随后又来了一位犹太医生。1942年7月6日,随着纳粹下达召集犹太人的命令,躲藏的时刻终于来到。这时安妮刚刚过完13岁生日,他们就开始了躲藏生活,8个人在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

为了掩人耳目,躲藏者们制定了《密室公约》--“为了公共安全计,房客们必须高度警惕。”如:白天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包括严禁上厕所……“白天,我们不得不低声说话、小心地挪着脚步,不然会被库房管理员发现……”安妮在日记里描述了这种令人窒息的恐惧。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事供给食品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

这个13岁的小姑娘确实无力改变什么,她可以改变的,是自己的“密室”生活。她依然对生活充满乐观、幽默和热情,并把想到的一切,一一倾诉给她最亲密的朋友:“凯蒂”--她的生日礼物,一本日记。她以给凯蒂写信的形式,倾诉心中的一切感受,讲述后屋中发生的故事。

日记从1942年6月12日开始,一直记到1944年8月1日,他们即将被发现为止。我们可以在日记中看到,这个激情、敏感的少女在狭小封闭的环境中如何苦闷、无聊,她对特殊环境中人际关系的扭曲如何反感、厌恶;看到这个自尊心强、有独立见解的孩子与长辈之间的冲突;看到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等,看到她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因为突然处于狭小的空间,突然面对每天被发现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8个个性不一的人,对于继续生存的希望有形形色色的表现,人在困境下的真实的表现---这种真实本身所传达出的信息与意义就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一种使人窒息的深刻,直到最终被发现被逮捕送往纳粹集中营。

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在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

《童年》读书心得感悟初一范文

《童年》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童年》读书心得感悟初一优秀范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每个人都有童年,而童年就是人生的起点。有的人的童年是色彩斑斓的,而有的人的童年却是历经磨难的。

我读了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深有感触。高尔基的原名叫做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此什科夫,所以大家都叫他阿列克塞。在他三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染上霍乱去世了。而就在父亲即将去世的那一天,阿列克塞的母亲又生了一个男婴。父亲去世后,他的外婆带着阿列克瑟和阿列克塞的母亲上了轮船去外公家。小弟弟刚出生后不久就死了,他们在轮船上度过了几天几夜,还认识了一个水手,最后到达了外公家,外公家住在一个小山坡的一条街道旁的一座低矮结实的平房里,房子很大,但里面被分成了许多个小房间,房间里大人们怒气冲冲地忙着自己手里的活,小孩子则在那里乱窜,院子里也让人很不舒服,还有人大声地说着奇怪的话。从此,他的悲惨生活开始了。

阿列克塞还有两个舅舅,一个是米哈伊尔舅舅,另一个是雅科夫舅舅。他们两个正缠着外公闹分家,有一次,他们在中午吃饭的时候还因为这一件事情发生了争吵,米哈伊尔舅舅当场打了雅科夫舅舅一掌,结果他们俩打了起来,然后学徒伊凡骑在了米哈伊尔舅舅的背上,则格里高里师傅拿毛巾把米哈伊尔舅舅捆了起来。争吵结束了,阿列克塞在炕上翻了一个身,不小心把熨斗碰掉了,外公看见了用异样的眼神死死的盯着他,从此外公给他留下了一个可怕的印象。

有一次,米哈伊尔舅舅让萨沙戏弄一下格力高昂师傅,结果,这时候外公来了,他们不小心就把外公戏弄了。结果,萨沙挨了一次打,外公打完了萨沙,又说要打他,因为学东西学得太慢,然后外公就把他打晕了。几天后,他醒了看机了伊凡坐在他的旁边,他告诉阿列克塞那天他晕了过去,是他帮阿勒克赛挡了几鞭子,于是他们成了好朋友。

伊凡爱偷东西,所以没有人跟他玩。没过几天伊凡死了。因为雅科夫舅舅伊凡背着又大又重的十字架去墓地,伊凡摔了一跤,十字架压死了他。伊凡死了之后,舅妈也因为生孩子死了。接着,他又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好事情”,一个叫“彼德大伯”。“好事情”不受欢迎,不过,阿列克赛很喜欢他,而彼德大伯却惹人讨厌。他们两个的共同点是都不容易生气。不久后,母亲回来了,刚回来不久,她说她嫁人了,结果又跟他的老公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几个月后,母亲带着他后爸爸回来了。母亲要求阿勒克塞上学,他一到休息日就去捡破烂补贴家用。离开了学校后,他们变得很穷,连一口水都很难喝到,母亲被渴死了。外公让他去“人间”。

文中我喜欢阿列克塞,因为他本性善良,书中他非常坚强,就算没有了父亲的关爱,也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文中我讨厌米哈伊尔舅舅,因为他非常的坏,书中他是一个非常邪恶的人,他整天和雅科夫舅舅一起跟外公闹分家,有时还想害死外公。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高尔基的童年很悲惨,因为他四岁丧父,跟随外婆到了外公家,在外公的家里还经常受到舅舅的欺负,在他十岁的时候母亲又去世了,十一岁自己开始了谋生。这样的童年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虽然高尔基的童年历经磨难,但是,高尔基最终还是成了一名著名的作家。

相比我们现在,我们的童年显得更加美好,因为我们的童年有时玩,有时学习,还有父母的关爱,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天天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仇恨之中。好好珍惜童年吧!因为童年只有一次啊!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在我们的一生中,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童年有欢乐,有父母亲疼爱,没有烦恼。之所以我们喜欢童年时光,是因为童年快乐、自由。而当我看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发现高尔基写的童年是非常悲惨的。

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黑暗的。有一次,阿廖沙因染坏一匹布被贪婪狠毒的外公打得昏了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经被抽得失去知觉。舅舅也粗犷自私,每天为争夺家产打架斗殴。年幼的阿廖沙生活在这样弥漫着残暴与仇恨的家庭里,让他过早体会到人间的丑恶。

幸好在他的身边有一个太阳——外祖母。外祖母善良正直,外祖母用她的爱抚慰了阿廖沙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是老长工格雷戈里,当然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

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拥有自己的酸甜苦辣,我们要珍惜童年的幸福时光,更要珍惜上天赐予我们的苦难,因为苦难可以使我们更坚强!

我的童年很有趣,当要写这篇文章时,一幕幕影像仿佛就在我的眼前,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却不知从何提笔。

人的命运是不同的,时好时坏或平淡无奇。《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就并不如意:他有一个脾气怪异的祖父、贪心而好吃懒做的两个舅舅......他从小丧父,时不时还会招来外祖父的毒打和舅舅的谩骂。如果我的童年会有这样的经历肯定会受不了。

我的童年很快乐,可也有如同阿廖沙一样难过的时候。特别是遭到个别同学批评的时候,我便一边小心翼翼的在学校生活,一边练就了一副“铁石心肠”——谁惹火了我,就是谁我也敢顶撞!不过哪怕是我发了火,那些利剑般的舌头仍是指向我的。只要有一点点“伺候不周”,“小公主”们就会爆发。这简直就是小型“封建社会”,而我是属于“社会”最底层,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的人哪。

童年是个铺子,一个五彩缤纷的食品店:甜甜的草莓、酸酸的葡萄、咸咸的食盐、涩涩的苦瓜......有时候我们品尝甜的,有的时候吃吃苦的,他们都别有一种滋味。童年的滋味是值得我们慢慢享受的......

《童年》这本事的作者是俄国的高尔基,这本书写了作者幼年时期从3到10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片段。真实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俄国社会生活的一些典型特征,特别是描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深动的画面。它不但揭示了那些“铅一样沉重的丑事”,还描绘了作者周围的许多优秀的普通人物。是这些普通人给了幼小的高尔基良好的影响,使他养成不向恶现象屈膝的性格,锻炼成坚强而善良的人。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童年,多么美好而充满天真的字眼。记忆深处,童年是充满笑声的开心天地;是释放无邪的天真时光;是毫无束缚的欢乐年华。可当我看过高尔基写的《童年》后,不由得潸然泪下。

童年对高尔基而言除了痛苦就是艰涩,看不到一丝的幸福和快乐。然而,有着这样经历的高尔基后来却成为了举世闻名的作家,不得不让人钦佩。在我过十岁生日那年,老师送给我四本书,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高尔基写的《童年》。高尔基只有4岁时,他的爸爸和刚出生不到五天的弟弟就相断被病魔夺去了生命,他被迫送到外祖父家生活。由于外祖父家生活也很艰辛,他不得不去捡垃圾、当学徒、沿街乞讨…..生活给了这个不到5岁的孩子太多的苦难。茨冈的死、继父对母亲的打骂,让他幼小的心灵彻底破碎。11岁那年,爱他的母亲也去世了,外祖母也和外祖父分家了,两个舅舅自相残杀,失去了一切依靠的他只有独自走入社会闯荡。

童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无法忘怀的回忆,无论这些回忆是否美好,它们已经种进了心里,永远也抹不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童年》。

《童年》这本书通过主人公阿廖沙的眼睛描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黑暗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们自私、贪婪、唯利是图。阿廖沙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他被母亲带到外祖父家中。在这个小市民家庭里,恃强凌弱是人们的嗜好。半瞎的老匠人是个活生生的例子,这里的人几乎每晚都要给这个老匠人安排一个侮辱性的恶作剧式的“玩意儿”。阿廖沙的两个舅母,也先后被她们的丈夫摧残致死,就连善良的外祖母也难逃外祖父的打骂。十一岁时,阿廖沙的母亲去世,外祖父也破产了,他被赶出家门,独立谋生。

然而生活的困难并没有让阿廖沙退却,他总是坚强地生活,对黑暗毫不畏惧,勇敢面对困难,这就是阿廖沙对生活的态度。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色彩斑斓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放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我们的童年充满阳光和甜蜜。但我们更应该学习高尔基那种勇于面对生活困难的态度,因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12岁的我,已经懂得了人生的真谛——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勇于面对生活的磨难。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正如冰心奶奶曾经说过:“童年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现在我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高尔基的童年时代,它定会净化我们的灵魂,让我们生出无限感慨。

童年是我们一生中最幸福,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时候,尽情的玩,得到来自父母爷爷奶奶的关心与疼爱,如一场甜甜的梦。而,对于生活在沙俄时期的阿廖沙来说,童年却并非如此。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稳文中的阿廖沙三岁失去了父亲,成为了一个不幸的孩子。母亲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那里居住。从此,他的噩梦便开始了。在这里,小小的阿廖沙亲眼目睹了当时那个社会的残酷与黑暗,使得他小小的心里便充满了阴影。随着外祖父染坊的一天天衰败,外祖父变得越来越暴躁,狠毒,经常用鞭子抽打可怜的阿廖沙。他的工人不小心然错了布,都会被他抽的昏过去。幸好,在这里,还有疼爱他的外祖母,给他的黑暗生活带来一点温暖。他目睹了他两个舅舅为分家而经常吵架斗殴。阿廖沙在这个黑暗的地方,度过了他的童年。

这是一部令人心酸的小说。亲身的经历,使得这部小说的渲染力很强。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懵懵懂懂的孩子。却真实的目睹了这个社会的黑暗,受尽了虐待,受尽了辱骂。简直像生活在地狱一般,在这里,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看到了血腥,看到了兽性,当然,也看到了那个时代社会最底层的真实生活。他就像在一个阴冷,幽闭的空间里一样。

所幸,这个世界还有爱他的人。疼爱她的外祖母,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高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教会这个孩子什么是爱,什么是温暖,什么殊明。使得这个绝望的孩子在黑暗中能够看见一丝光明,一点希望,并引导他成为一个正直,有爱心的人。

再来看看我们的生活。

童年,再回过头来看童年,会不会有一种别样的滋味?

在黑暗中,即使是一线微光,也常常能使航手找到北极星而修正他的航向。—题记。

“你是黑暗中的光芒/你是绝望中的盼望/认识你不再迷失方向/有你引领我不再彷徨……”在高尔基昏灰的记忆中,唯有黑暗中的那一抹光明支撑着他执着的心。无数漫漫的黑夜,被乌云袭卷的夜空,星辰破晓的方向,是我们追逐的目标。在《童年》中,一个孩子忍受这负荷的痛,走过原本无邪的童年。每当翻开书扉,高尔基那一身落默的背影便浮现,心灵的雨倾盆宣泄,灵魂轮回了那一段伤痛。倔强又满带伤痕的回忆朝我灌注,渲染了我一地哀伤。在高尔基黑暗的童年里,虽满载着迷茫,但总有人在他人生的十字路口指引,令他在迷雾遮天的日子找到方向。

我的童年有着一样的无奈,我的父母常年在外,没有一点存在感,一家人的团圆少得可怜。唯一的庆幸,就是没有带来悲伤。我总是不想团聚,因为之后还有离别,像是给了希望又是绝望,只不过徒增伤感罢了。在我映像最深的记忆中,便是小时候别人对父母不在身边的冷嘲热讽,压抑的委屈屏蔽了自我,独自面对坎坷挫折,无人倾诉。当我无助迷茫时,从小伴我的奶奶虽然不能助我,但总是默默支持我,在我失败的时候给予我力量与信心;在我挫折的时候,给予我勇气与坚持;在我伤心的时候给予我安慰与鼓励,尽之所能。就如同《童年》中的外祖母一样在黑暗中给予光明,教会如何乐观面对黑暗的人生。假如没有黑暗中的那盏灯,,我该何去何从?在黑暗中,哪一丝微弱的光芒主宰着我的颠簸浮沉,那是我逆流的航灯。亦复如是高尔基的童年,回环曲折,漫漫坎坷。

没有永远的黑暗,如普希金诉说:‘‘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在黑暗中蛰伏、隐忍,渴望光明,但没有磨难的前奏,来不及接受突如其来阳光。犹如茧中的蝴蝶,没有黑暗的洗礼,哪有绚丽的身姿;犹如暗夜的行星,没有燃烧的勇气,哪有夺目的光彩;犹如未绽的花朵,没有风雨的摧残,哪有奢华的风韵。黑暗中的执着是我孤傲的影子,经受过孤独的我只要一丝光明便足以修正我的方向,使我不随波逐流,命运不可违抗,但我可以走不同到终点的路,但在生命的征途中,没有人为我掌灯,我只会孤独的彷徨。在逆境中拼搏,一丝微光是我逆流挣扎的信念。乌云密布的天空,云海缝隙中的一缕微光,带给了我对光明的渴望。茫茫的夜空,微弱的光,但执着总有一天会照亮你的夜。希翼的星星点火会燃烧出璀璨的光华。

在我们越来越迷茫的道路,在我们前途未卜的未来,在我们挫折坎坷的命运,不可改变别人,但可把握自己执着的心,不可改变生命的长度,但可改变生命的宽度。不再黑暗中迷失方向。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他们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梅花已经在这里呆了三年了,听它妈妈说,它今年就要开花了,它高兴得不得了。春天到了,它拼命地发芽生长,它要开花了,它想。迎春花开了„„桃花谢了„„它依旧没有一个花蕾,炎热的夏天晒得它头晕,它什么时候才能开花呢?它往屋里一望,它的主人正在添苦胆,它不禁打了个寒颤—太苦了吧。一天它的主人走到它身边,伫立良久。它看到他那深邃而坚毅的目光,不禁心里一颤,他似乎要从梅花的身上看出些什么。

北风劲吹,雪花纷飞,它站在院子里直打寒颤,我要死了,我还没有开花就要死了。梅花是世界上的花,她温文尔雅,徐发暗香,多美好啊!可是我却永远不能拥有她了,这难道就是我的命吗?我就这样了此一生吗?„„不,不,我决不能这样,我不能就这样死去,我一定要开花,它想着。

院子里进出的人突然增多了。每日每夜,主人都在和他们谈论什么,夜深人静时,主人躺在茅草上,直瞪瞪的看着它。

天越来越冷了,它真的撑不住了。

一天夜里,主人又一次尝了苦胆,他走到门外,站了一会儿,突然他仰天长啸:“我一定要复国。”啊!他真的是一个国王,一个国王竟然尝苦胆,卧茅草,它被深深震撼了。它不禁也想大喊:“我要开花。”

几度风雪,它硬挺了过来。一天,他突然发现主人不见了。又过了几天,它惊喜地发现身上长出了几个花蕾,并且越来越多。一场大雪,它开花了,缕缕清香令人如痴如醉。这时,一位身穿黄袍的人走进院子,是主人勾践,他走到梅花树跟前,大喊:“我勾践立誓,不铲平吴国,誓不生还,出发!”它听见院外万马奔腾的声音越来越大,然后又越来越小,逐渐消失,整个院充满了香气。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人性的弱点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

说实在的,读这一章时完全是出于好奇心。没有结过婚,不太清楚婚姻生活是怎样的。但是,我觉得这一章对所有愿意或者即将踏入婚姻生活的人来说都是有益的。

当然,对于像我妈妈这样的已经踏入婚姻生活,和老爸生活很久的人来说,阅读这一章也是非常有益的。我们家很幸福,感谢爸爸妈妈给了我这样一个温暖包容的家,即便如此,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抽空介绍给爸爸妈妈看看这一章,希望他们永远幸福快乐!

因为看惯了现实生活中,乃至电视节目上纷纷扰扰的婚姻生活乱象,人们不免产生了疑问:为何原来两个相爱的人,最后变成了怨偶?卡耐基一语道破天机,正是相互之间的指责消磨了婚姻生活的美好。

其实说来说去,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需要多真心地赞美他人。在工作上,由于言语之间导致误解,乃至拳脚相加的例子数不胜数。而同样地,也是由于语言使用不当,把怨气撒到自己的爱人或亲人上,让他们的心灵受到伤害,最终形同路人的例子也不胜枚举。

记得《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上,曾经有一段话写得特别好:想要说别人坏话时,先咬住自己的舌头。由此可见,语言是多么厉害的武器,既可以保护自己,又可以伤害别人。难怪古代,有很多纵横家,雄辩家得到重视,原来古人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了,并加以实践运用了。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

——题记。

《基督山伯爵》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基督山伯爵》发表于1844年,描写复辟时期遭到陷害而坐了十四年牢的水手寻找宝藏,最后以基督山伯爵身份复仇的故事。小说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间接暴露了当时法国的社会黑暗。

《基督山伯爵》主要情节跌宕起伏,迂回曲折,从中又演化出若干次要情节,小插曲紧凑精彩,却不喧宾夺主,情节离奇却不违反生活真实。就结构来说,小说开卷就引出几个主要人物,前面四分之一写主人公被陷害的经过,后面四分之三写如何复仇,脉络清楚,复仇的三条线索交叉而不凌乱,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之后才汇合在一起。因此,《基督山伯爵》被公认为通俗小说中的典范。这部小说出版后,很快就赢得了广大读者的青睐,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出版,在法国和美国多次被拍成电影。100多年以来,这本书拥有了难以计数的读者。

说了那么多,现在让我们伴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起回味感悟吧。

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182月底,埃及王号远洋货船年轻的代理船长爱德蒙·唐泰斯回到马塞港。老船长病死在途中,他曾托唐泰斯把船开到一个小岛上去见囚禁中的拿破仑。拿破仑委托邓肯斯带一封密信给在巴黎的亲信。唐泰斯这次回国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他已经准备好要和相爱多年的女友结婚,然后一同前往巴黎。

但他没有想到,一场厄运正在等着他。在货船上当押运员的邓格拉斯一心要取代唐泰斯的船长地位,唐泰斯的情敌--费尔南对他又嫉又恨。结果两个人勾结到一起,费尔南把邓肯拉斯的一张告密条送到了当局的手中。

5月,正当唐泰斯举行婚礼之际,他被捕了。审理这个案子的是代理检察官维尔弗,他发现密信的收信人就是自己的父亲。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他宣判唐泰斯为极度危险的政治犯,将其投入了孤岛上的死牢。

故事的开头,就预示着一个悲剧的发生,那么多的合情合理的条件,导致了一个天大的冤案产成的必然性,同时也揭露了当时法国整个社会的黑暗面。

唐泰斯在死牢里度过了的时光,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开始的时候他坚信自己的清白,总以为检察官有一天会出现在他面前,宣布他无罪。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有对未婚妻的思念支撑着他活下去。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

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有一天,他突然听见有人在近旁挖掘的声音,原来是隔壁牢房的老神甫在挖地道,却因为计算错误,地道的出口在唐泰斯的牢房。两人相遇后,老神甫帮助他分析了他的遭遇,唐泰斯开始意识到陷害自己的仇人是谁了。

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并且在神甫的教授下,唐泰斯还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并得知了一个基督山岛宝藏的秘密:在一个叫做基督山的小岛上埋藏着一笔巨大的财富。有一天,老神甫病死了。唐泰斯灵机一动,钻进了盛入神甫尸体的麻袋中,结果狱卒将他当作神甫扔进了大海。唐泰斯用刀划破麻袋,游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次日,一只船救了他,他很快同和船员们成了朋友。

他利用四处游荡的机会,在基督山岛发现了宝藏:一个大柜分隔成三个部分,分别装着古金币,金块,以及钻石、珍珠和宝石。唐泰斯一下就成了一个亿万富翁。他现在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复仇,为此,他要回到社会里去重新获得地位、势力和威望,而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钱才能使人获得这一切,钱是支配人类最有效和最伟大的力量。此时的唐泰斯已经是一个新人了:有渊博的知识、高雅的仪态和无数的财富,深谋远虑,内心充满了仇恨。

随着剧情的发展,主人翁逃出监狱是必然的,但作者为他后面的故事情节用了十四年的时间做了准备,同时符合人的思想转变过程,就连逃跑也没用大家所能想到的常规逃跑方法。表现了大仲马的聪明和思维的细腻,同时也表现了大仲马对当时整个社会现象的穿透力及敏感度。

在复仇之前,唐泰斯决定先要报恩。埃及王号的船主是一个忠厚、勇敢而且热情的人。他曾在唐泰斯落难时为他四处奔走,还照顾过唐泰斯的老父亲。后来他破产了,绝望当中,他准备自杀。唐泰斯知道之后,替他还清了债务,送给他女儿一笔优厚的嫁妆,还送给他一艘新的埃及王号。

然后,唐泰斯说:“我已经代天报偿了善人。现在复仇之神授我以他的权力,命我去惩罚恶人!”在报答了曾在他危难之际给过他无私帮助的人之后,唐泰斯开始一步步准备自己的复仇计划了。

通过多方打探,他证实了邓格拉斯、费尔南和维尔弗陷害自己的详情,并得知自己的未婚妻已经同费尔南结了婚,而自己的老父亲在病中抑郁而死,他的仇恨之火越燃越旺,但他还要为复仇做许多准备工作!

八年之后,唐泰斯回到了巴黎。他化名为基督山伯爵,身份是银行家。此时,维尔弗是巴黎法院检察官,邓格拉斯成了银行家,费尔南成了伯爵、议员。三人都飞黄腾达,地位显赫。

伯爵先生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这三仇人的复仇是最精彩绝伦,跌宕起伏的。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弗,他们三个人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伯爵先后进入他们的社交圈,又通过决斗的方式使费尔南的儿子阿尔贝蒙羞,直至费尔南发疯开枪自杀;再利用经济网、发假情报使富有的银行家邓格拉斯彻底破产;又通过精心的策划使维尔弗的妻子起了歹心,自己都不用亲自下手便使他们全家支离破碎。最后,这三个人自杀的自杀、破产的破产、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认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整部巨作是以伯爵先生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一封信结尾的,其中,伯爵先生告诫马克西米利安的一段话令我记忆犹新:“在这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不断超越自己,挑战自己,梦想就一定能成真。乐观是一首激昂优美的进行曲,时时鼓舞着你对事业的进取精神。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精选】

作为学生的我们,无论你再忙、再累,千万不要放松自我的读书。读书是一种劳动,劳动创造幸福。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初一读书心得感悟范本,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一次的意外的发现,《麦田里的守望者》给予了我异样的感慨,主人公的成长如此的不堪却让我心生怜悯,而更多的是感动和对青春成长的领悟。这就是我的收获。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得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的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读完了《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产生了许多感想。今天,我们就随着生命的脚步,一起去探寻它的本色。

《倾听生命》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个因为拥有梦想和对生命的向往而创造出奇迹的故事。

一个贫困家庭里,他们的儿子西科斯基因为被火烫伤,从而使他的双手手掌向一边倾斜,这成了他羞于见人的耻辱。后来,有一次他买了一个竹蜻蜓,发现它的翅膀也向一边倾斜,却能飞起来,这让他有了想发明“直升机”的梦想,正是这个想法改变了他的一生,让他成为了第一架实用直升机的发明者。

文中的小男孩西科斯基从羞于见人变成了直升机发明者,这似乎是一个生命的奇迹,但这奇迹背后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渴求和活下去的勇气、决心。他使我想起了米歇潘说过的一句话:“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

在我看来,也许命运没有给你良好的条件,没有给你富裕的生活,但只要你心中有梦依然能创造出奇迹!

同样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书中的另一位主人公让我肃然起敬。

一位叫徐德铨的父亲,因为打石工作中没有保护措施,染上了矽肺病,他的儿子徐建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都无法阻挡他寻医的道路,令人震惊的是,当时的他只有六岁,却能够如此坚持。

是什么支撑了他?正是一种对父亲的挚爱,支撑了他陪伴父亲度过一个个生死门槛,走出生命的鬼门关。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正如茅盾所说:“人生的路上,有洁白芬芳的花,也有尖利的刺,但是自爱爱人的人儿会忘记了有刺只想着花。”让生命充满爱,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

《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为了父亲能活下去而六岁就上山采药的徐建成;因为发明直升机的梦想从而改变自己一生的西科斯基……,书中许许多多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想到了身边也有许多这样普通而平凡的人,他们因为有梦想而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倾听生命》,让我知道生命的短暂和永久,让我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就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就能在脆弱与坚强之间选择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把生命中的坎坷化为奋斗的目标,在顺境中步步为营,在逆境中转败为胜!

让我们一起倾听生命的美妙乐章吧!

通过《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我们或许应该问问:有谁动了我的奶酪?“奶酪”可以是我们生活中所追求的目标,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豪宅;还可以是自由、健康、社会的认可、老板的赏识,甚至可以是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一项运动……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快乐、幸福。而一但我们得到了奶酪,就会对它产生依赖,以致成为它的附庸!拥有奶酪不等于拥有一切,它既然会来就会随时消失我们要做好变的准备,这样才能不断的享受改变。

说到好书,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数不胜数的好书,在这么多好书面前我最喜欢的还要属有黑人奴隶伊索写的《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流传至今的原因我认为不仅是它的故事写得很生动,而且还有那些可以告诉人们如何辨别善恶和是非的道理,让人们汲取教训,改正错误。读者以后遇到相同的问题时,它就会成为读者的良师益友,帮助我们去解决问题。比如说《伊索寓言》里最为的《龟兔赛跑》了。里面讲述了小乌龟与小白兔赛跑的故事,森林里几乎所有的小动物都认为小白兔会赢,可骄傲自大的小白兔却在半路中睡起了大觉,输掉了比赛。小乌龟也正是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赢得了比赛。这个故事就激励人们即使天赋不好,先天条件不足,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不断努力,向目标前进,那么也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就像故事里的小乌龟一样,赢得了比赛的胜利。而那些天赋很好的人如果不努力进取,没有一颗持之以恒的恒心,甚至骄傲自大,也同样会在人生的竞赛场上失利,败给那些远不如自己的人。

大名鼎鼎的韩红跟文中的小乌龟也有相同的遭遇。这名十分优秀的歌手,小时候竟被老师说成五音不全!可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音乐梦,买来一张张碟片,刻苦训练,持之以恒,终于圆了自己的音乐梦。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对我深受启发,我从小就体弱多病,体育课经常请假,因此体育成绩很差,跑步跑得很慢,因此就背上了诸如“慢乌龟”的昵称,我发誓要一雪前耻,平时不断刻苦训练跑步,放学后自己偷偷绕操场跑两圈,假日里也不断练习长跑,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这次的体育测试中我的成绩令所有人都难以相信,我竟跑过了班上跑得最快的女生!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从中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取得成功。这就是这本好书带给我的启示。

读伊索寓言有感700字《伊索寓言》还有对富人的贪婪,自私和愚蠢进行了揭露与讽刺,对于那些有高尚品质的人进行了表扬,许多寓言还对那些通过劳动获得收获的人进行了肯定与赞颂,对于那些穷苦的人利用智慧于富人斗争的勇气和精神进行了赞颂。

我爱读《伊索寓言》!

孟子,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他跟孔子是儒家学派的鼻祖。

在了解孟子以前,我都觉得孟子是同一朝代的,可是,这本书刚开始看,就打破了我原先的想法。其实孟子是孔子去世很久;才出生的。小时候,孟子就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很崇拜孔圣人,十几岁的时候,它还去过鲁国,相知孔圣人的门第来叫自己,可是,孔子的徒弟差不多都已经去世了,于是,孟子找到了司徒牛,这时,司徒牛也已经是个驼背老人了,司徒牛原是子思老师,孔子的学生是最重视的学生,不过,一场疾病导致了他不敢见人,也能为他的背上莫名其妙地长出了一个黑俿角痫,于是他隐居与树林里,谁也没见过他,但是孟子找到了他,司徒牛听了孟子的讲述,决定收他为徒,三年后,司徒牛让孟子离开了那里,劝他去更加开阔的地方展示才华。

孟子泪令老师后,回家兴学育才,凭借着他的本领,孟子成了有名的老师。

公元前347年秋孟子带着几个门徒去了齐国。起先,他受到齐威王的欢迎,齐威王知道他是一个人才,但孟子齐国不被重用,因为他坚持的是仁政思想,而齐威王生性霸道,他想要把整个天下据为己有,这下,孟子又拿出了最令我佩服的锛偽琻銡玗一口才,他说话滔滔不绝,有因为他学识渊博,知道的东西很多,随后就能说出大道理来,就是利用他的口才,孟子成功说服齐威王行仁政,他给齐威王讲了很多道理,搬出了他脑海里基础的知识,要是我是齐威王,都会听得晕头转向呢!

78岁时,孟子决定辞了官衖,回家安享晚年,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觉得在怎么,也得绿叶归根,于是,在众人的挽留下,孟子热泪盈眶地回了家,在齐国35年。

孟子读后感85岁,古稀之年,孟子带着邹国百姓的叹息声,徒弟的哭声,去世了。

孟子,真是一位伟大的“老师”。

小的时候,外公经常和我面对面地坐在一起,外公给我读着经典,如:《桃花源记》《岳阳楼记》等;我长大点了以后,爸爸、妈妈便开始让我读着带有拼音的诗词,并背;上了小学,老师让我们读《孟子》。经典诗文,处处都在我们的身边,老师会让我们学习、掌握、运用经典诗文。在学习中,经典和我们形影不离,就像我们的影子一样。是它让我们掌握更多知识,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我读过的书中,使我启发的还是《孟子》。

《孟子》一。

书记。

录了孟子的言行,是儒家的经典之一,和《论语》《大学》《中庸》合称“四书”。孟子名轲,战国时邹(今山东邹县)人,后世将他和孔子并称为“孔孟”,有“亚圣”之称。

在《孟子》一书中我个人最喜爱《成才先吃苦》,是说上天要把重大的责任加给这个人,一定要使他的心志困苦,使他筋骨劳累,使他肌体饥饿,使他身体困乏,使他做事时行为受到干扰,使他的心志受到震动,使他性格坚韧,增加他所缺少的才能。

心得。

感悟。

范本7,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把他当作要不得的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高老头为了获得他们的好感,忍痛出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两个女儿只要爸爸的钱,可现在高老头已没钱了。最后他的女儿过着奢靡的生活,而他却穷死在小阁楼里。这样的故事情节实在是令人好奇。

但当我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真的很无聊很枯燥,根本就提不起人的兴趣,因为开篇一直在描写环境,通过环境描写来铺垫剧情和渲染主基调。好像大多数外国的经典小说都是这样的,一开始都在进行环境描写,看《巴黎圣母院》的时候也是这样,开头一直在写背景什么的,导致我也没能看下去。但是这次一定要看完啊,要交作业的。

但阅读到最后,我越感受到人性的冷漠,那么为她们付出的父亲,她们也只是不断压榨,从来不去关心一下他,难道她们认为她们的父亲理所当然为她们卖了自己的店铺和住进了最低等的房间?这是高老头死前的一个片段:“‘一个也不来’拉斯蒂捏嚷道,‘让我写信给她们。'’一个也不来,‘老人坐起来接着说,’她们有事,她们在睡觉,她们不会来的。我早知道了。直要临死才知道女儿是什么东西!朋友,你别结婚,别生孩子!你给他们生命,他们给你死。你带他们到世界上来,他们把你从世界上赶出去。她们不会来的!我已经知道了十年。有时我心里这么想,只是不敢相信。‘高老头死了,两个女儿谁也没有来,他的钱都给女儿花光了,到死连入殓的衣服都没有,是拉斯蒂涅卖了自己的表才给他入殓的。”

终于认清女儿的真面目,但是已经没有重活的机会了,他要带着遗憾和不甘去世了!

初一。

读书。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凶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凶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人生》发表于1982年,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构成了它的时空背景。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年青的农村小伙子高加林一年的人生经历。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当起了小学教师,他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满足地生活着,可是因为村长的儿子高中毕业没事做取代了他的位置,他回到农村当农民,在痛苦煎熬的时刻,村里最漂亮但没有文化的女孩巧珍走进他的生活。内心由彷徨转为宁静。这一切因为叔叔的调回使他返回城里。同原来同学亚萍相见。亚萍与原男朋友分手而不顾一切追求,在都市生活中,加林与巧珍差距越来越大。最后放弃了巧珍,与亚萍好上了。加林被揭发。加林又不得不回到农村,但巧珍已成为人家的新娘。但一切都悔之晚矣。故事简单但寓意深刻。

没有农村生活体验的人,很难理解农村人的世界。即使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如果没有那份真挚燃烧的爱也无法理解他们。在路遥的文字世界里没有极度的坏人,就在于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绝对恶意的猜测,而是用爱和温暖回报那个给予他生命体验的世界,巧珍和高加林他们都做了一个梦,都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梦,也都是黄粱一梦。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们俩是一样的。所以人们更多去思考的不是始乱终弃,而是这其中的矛盾与挣扎。高加林的奋斗经历在中国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意义。高加林作为一个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农村青年,企图以自己的智慧和奋斗,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从表面上看,高加林所追求的是一种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实质上作品揭示的是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冲突。高加林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个人奋斗与社会境遇的不协调、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了他的人生悲剧。

小说更深刻地分析了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根源。高加林虽具有比别人更强的能力和才能,但却被毫无理由地挤出民办教师队伍;即使他再有才华,干得再出色,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他就必须被赶出县城。高加林的悲剧,体现他选择了一种与现存的人生观相矛盾的奋斗生活,更展示的是社会现实的不公正。

下去,但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能和一个大字不识的人生活一辈子吗?如果加林选择的不是亚萍而是另外的一个城市女孩,那么他又会是哪样地生活呢?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也没有理想中的美满,它总是或多或少地让我们的现实与理想相背,一个人的性格与追求往往决定了他生活的大致轨迹。爱是什么?它有多大的力量?生活又会给你这次选择一个什么答案?谁都不知道,所以只有周密而郑重地做好人生的每一次决择,做到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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