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案(优质22篇)

时间:2023-12-07 06:15:33 作者:梦幻泡

一个整体完善的工作方案应该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利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例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和实施工作方案。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借鉴吧。

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工作总结

9月29日,厅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工作业务培训会在厅机关召开,厅直各单位人事科(处)长和具体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同志28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厅人事处主持。

会议传达了组织部《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工作的通知》精神,解读了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会议对厅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对厅系统所有在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改版升级,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版工作。改版的具体内容,一是干部人事档案库房要做到“六防”到位(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三室”分开(档案库房、阅档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二是干部人事档案卷盒规格按照a4纸型相应调整,干部人事档案袋规格按照a4纸型相应调整;三是材料分类进行局部调整;四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目录和转递单均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五是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坚持左边和下边对齐的标准,档案中原有小于a4纸型的档案材料,要保持原样,不能重新打孔和裱糊成a4纸型;六是改版升级的同时要做到“三清”,即清理档案卷数、清齐档案所缺材料、清准“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做到查漏补缺。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学透业务,提早行动,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在干部档案审核验收过程中取得“优秀”等次。

会议还就干部档案日常管理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要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守护好干部档案。要本着“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当好守护人,确保档案安全。要有人管、能够管、愿意管、管得好。干部档案工作人员要具有很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忠于水利人事工作。要能够甘于寂寞,默默无闻,乐于在档案工作上建功立业。二是以规范的工作制度保护好干部档案。制度是保护干部档案资源的生命线。要建立干部档案的保管、干部档案的提供利用、干部档案的转递和拟提拔干部的人事档案的审核等制度。三是以精品的工作意识利用好干部档案。要执行制度,有效维护干部档案的权威性;要反复甄别,认真研判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要积极服务,充分体现干部档案的实用性。四是以现代的工作手段服务好干部档案。要通过本次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工作,建立电子清单、干部个人信息电子文档和干部信息库。

会议还对干部人事处长培训会和中欧公共管理专题研讨班的`有关培训内容作了传达,并对有关干部工作业务进行了培训。

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要想做到篇幅长,除了下苦工夫狠写一通外,还有一个捷径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号定位在“三号”以上,尽量拉大行间距,但不可太过,否则会给人一种“注水肉”的感觉。

要点二:套话不可少

如开头必是“时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结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或是“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

要点三:数据要直观

如今是数字时代,故数据是多多益善,如“业务增长率”、“顾客投诉减少率”、“接待了多少来访者”、“节约了多少开支”、“义务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电话多少个”、“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计写材料多少页”等等。

要点四:用好序列号

序列号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一句话拆成好几句说,还能几个字或半句当一句,在纸面上大量留白,拉长篇幅的同时,使总结显得很有条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层层排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不要给领导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案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集中1年时间分3批对全省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据了解,此次将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通过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及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完整规范。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包括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整个审核过程分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审核登记、汇总分析、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和总结报告9个阶段。

专题。

会议,在全局部署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馆长杜文彬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将此项工作放在党建工作大局中,作为党建工作、作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抓紧、抓实。二要认真学习,熟悉政策,增强做好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方面要全面把握总体要求,坚持从严从实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专项审核工作;另一方面要抓好关键环节,也就是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环节,对于档案造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汇报

第一条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

(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七条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第八条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

建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与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业务标准,解决有关问题,促进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第九条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部署要求,研究解决工作机构、经费和条件保障等问题,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第十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中央组织部负责集中管理中央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

第十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按不同类别、身份,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分别集中管理。

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关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可以集中管理下级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

第十五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与其档案管理同在一个部门且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人员的档案,由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另行指定专人管理。

第十六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明确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每管理1000卷档案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有业务指导任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业务指导人员。管理档案数量较少且未设立工作机构的单位,应当明确岗位,专人负责。

(三)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五)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强化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严管理,加强激励保障。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严守纪律。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注重培养使用。

第三章内容和分类。

第十八条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保证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鲜活及时。

(一)履历类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二)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三)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五)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六)党、团类材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七)表彰奖励类材料。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八)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

(九)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主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

第二十条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建设。

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明确归档材料的内容填写、格式规范等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要求制发材料。

干部本人和材料形成部门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材料。

材料形成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材料,在材料形成后1个月内主动向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移交。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档案建立、接收、保管、转递、信息化、统计和保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等。

日常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首次参加工作被录用或者聘用为本条例第六条所列人员的,由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以其入党、入团,录用、聘用,中学以来的学籍、奖惩和自传等材料为基础,建立档案正本,并且负责管理。

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协管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副处级或者相当职务以上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副本,并且负责管理。副本由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构成。正本有关材料和信息变更时,副本应当相应变更。

发现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或者损毁的,必须立即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并且全力查找或者补救。确实无法找到或者补救的,经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负责管理档案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协调有关单位重新建立档案或者补充必要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干部人事数字档案是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利用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干部人事纸质档案转化形成的数字图像和数字文本。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应当严格规范档案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验收、数据交换、数据备份、安全管理等基本环节,保证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确保与纸质档案一致。

干部人事数字档案在利用、转递和保密等方面按照纸质档案相关要求管理。

第二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和维护科学合理的档案存放秩序,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建设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加强库房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档案数量较少的单位,也应当设置专用房间保管档案。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办公场所应当分开。

第二十五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发生变动的,原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认真核对整理,保证档案内容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并在2个月内完成转递;现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一般应当在接到档案2个月内完成审核入库。

干部出现辞职、出国不归或者被辞退、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开除公职等情况,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结论意见或者处理处分,经保密审查后,原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将档案转递至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者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接收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人事档案。

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者安排专人送取,转递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严格履行转递手续。

因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单位撤销合并、职能划转、职责调整,国有企业破产、重组等,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编制移交清单,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交档案。

干部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存,按同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规定进馆。

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提升档案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利用能力,建立健全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

第二十七条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对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判,加强档案资源科学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对于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和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时收集材料,鉴别材料内容是否真实,检查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等;对于应当归档的材料准确分类,逐份编写材料目录,整理合格后,一般应当在2个月内归档。

第五章利用和审核。

第三十条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应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

干部人事档案利用方式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

第三十一条因工作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三)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六)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七)其他因工作需要利用的事项。

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复制、摘录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二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查阅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均为党员;

(四)在规定时限内查阅。

第三十三条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第三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的“凡转必审”,在干部动议、考察、任职前公示、录用、聘用、遴选、选调、交流,人才引进,军队转业(复员)安置,档案转递、接收等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第三十六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应当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基本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形等。

第三十七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涉及干部个人信息重新认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组织人事部门等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第三十八条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科学利用机制,为干部资源配置、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组织人事工作规律研究等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二)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填报干部人事档案信息;

(三)严禁转递、接收、归档涉嫌造假或者来历不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五)严禁插手、干扰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档案造假问题;

(六)严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七)严禁圈划、损坏、扣留、出卖、交换、转让、赠送干部人事档案;

(八)严禁擅自提供、摘录、复制、拍摄、保存、丢弃、销毁干部人事档案;

(九)严禁违规转递、接收和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

(十一)严禁泄露或者擅自对外公开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第四十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和本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下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流动人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其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精神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1991年4月2日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干部人事档案督察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我委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视,狠抓基础建设、制度建设、规范化建设,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份,其中:正本干部档案份(其中: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科级干部备案档案份。

自参加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之后,我委召开会议,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专门负责审核工作。

年月,通过严格把关,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重新确认,并将确认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真实和信息准确无误,直至审核验收通过。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第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

(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第八条 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

建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与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业务标准,解决有关问题,促进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部署要求,研究解决工作机构、经费和条件保障等问题,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第十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中央组织部负责集中管理中央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

第十二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按不同类别、身份,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分别集中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关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可以集中管理下级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

第十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与其档案管理同在一个部门且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人员的档案,由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另行指定专人管理。

第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明确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每管理1000卷档案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有业务指导任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业务指导人员。管理档案数量较少且未设立工作机构的单位,应当明确岗位,专人负责。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含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岗位,下同)的职责包括:

(三)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五)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强化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严管理,加强激励保障。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严守纪律。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注重培养使用。

第十八条 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保证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鲜活及时。

第十九条 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内容和分类包括:

(一)履历类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二)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三)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五)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六)党、团类材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七)表彰奖励类材料。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八)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

(九)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主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具体内容和分类标准由中央组织部确定。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建设。

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明确归档材料的内容填写、格式规范等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要求制发材料。

干部本人和材料形成部门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材料。

材料形成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材料,在材料形成后1个月内主动向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移交。

第二十一条 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档案建立、接收、保管、转递、信息化、统计和保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等。

日常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

首次参加工作被录用或者聘用为本条例第六条所列人员的,由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以其入党、入团,录用、聘用,中学以来的学籍、奖惩和自传等材料为基础,建立档案正本,并且负责管理。

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协管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副处级或者相当职务以上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副本,并且负责管理。副本由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构成。正本有关材料和信息变更时,副本应当相应变更。

发现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或者损毁的,必须立即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并且全力查找或者补救。确实无法找到或者补救的,经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负责管理档案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协调有关单位重新建立档案或者补充必要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 干部人事数字档案是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利用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干部人事纸质档案转化形成的数字图像和数字文本。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应当严格规范档案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验收、数据交换、数据备份、安全管理等基本环节,保证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确保与纸质档案一致。

干部人事数字档案在利用、转递和保密等方面按照纸质档案相关要求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和维护科学合理的档案存放秩序,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建设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加强库房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档案数量较少的单位,也应当设置专用房间保管档案。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办公场所应当分开。

第二十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发生变动的,原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认真核对整理,保证档案内容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并在2个月内完成转递;现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一般应当在接到档案2个月内完成审核入库。

干部出现辞职、出国不归或者被辞退、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开除公职等情况,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结论意见或者处理处分,经保密审查后,原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将档案转递至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者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接收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人事档案。

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者安排专人送取,转递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严格履行转递手续。

因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单位撤销合并、职能划转、职责调整,国有企业破产、重组等,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编制移交清单,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交档案。

干部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存,按同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规定进馆。

第二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提升档案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利用能力,建立健全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

第二十七条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对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判,加强档案资源科学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对于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和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时收集材料,鉴别材料内容是否真实,检查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等;对于应当归档的材料准确分类,逐份编写材料目录,整理合格后,一般应当在2个月内归档。

第三十条 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应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

干部人事档案利用方式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

第三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三)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六)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七)其他因工作需要利用的事项。

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复制、摘录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二条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查阅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均为党员;

(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审批;

(四)在规定时限内查阅。

第三十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第三十四条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的“凡转必审”,在干部动议、考察、任职前公示、录用、聘用、遴选、选调、交流,人才引进,军队转业(复员)安置,档案转递、接收等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第三十六条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应当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基本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形等。

第三十七条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涉及干部个人信息重新认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组织人事部门等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第三十八条 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科学利用机制,为干部资源配置、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组织人事工作规律研究等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第三十九条 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严禁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

(二)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填报干部人事档案信息;

(三)严禁转递、接收、归档涉嫌造假或者来历不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五)严禁插手、干扰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档案造假问题;

(六)严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七)严禁圈划、损坏、扣留、出卖、交换、转让、赠送干部人事档案;

(八)严禁擅自提供、摘录、复制、拍摄、保存、丢弃、销毁干部人事档案;

(九)严禁违规转递、接收和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

(十)严禁擅自将干部人事档案带出国(境)外;

(十一)严禁泄露或者擅自对外公开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第四十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和本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下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

第四十二条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三条 流动人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其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精神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感想

根据教育局人事科的布置,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已顺利通过干部人事档案检查验收及审核工作。就此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中的情况谈几点体会,谈得如不妥请大家及时指正。

一.  明确人事档案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以积极的心态去完成

人事档案是以个人姓名的特征集中保存起来的反映个人经历、德才情况、工作成绩等方面内容的文件材料。我校的人事档案整理从1994年就开始进行了第一次装订,那还是用鞋线装订的。第二次装订是在1998年开始用现在的装订夹,我记得当时和杨淑萍二人利用了二年的暑假时间,这时学校的办公室根本没有空调,只有会议室有空调,我们俩就拿缝纫机、材料等工具放在会议室里,材料拿上拿下,利用暑假时间可以能专心、安心、不受干扰地进行。现在想想也正因为我校的人事档案工作一直做在前面,使第三次装订聘请档案中心装订时,发现材料缺失比较少,多数是后面要求的一些材料进行补。第四次装订就是本次检查前的一个暑假,我根据沪委组[2007]发字24号文关于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和上海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的要求进行。

二.  拓宽渠道、收集、分类、整理材料,着眼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在这次整理档案中,对缺失材料要不厌其烦地催,变坐等材料为主动要材料。例如:我校这次整理材料中,学士学位证书的记载缺得多,民-主党派加入材料缺得多,我就将缺材料的老师名单缺什么列出放在平时工作中看得到的地方,有空就催,收到的及时打多次催催得老师自己觉得不好意思那么收得就快了,民-主党派加入函是我自己似好稿后给他们叫上级去敲章。精心分类、整理材料,着眼档案管理规范化,对收集的材料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规范规定逐份鉴别,在整理档案材料过程中要做到:准确、清晰、有序便于利用。对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进行技术加工。大于规定尺寸的材料或折叠或剪裁,在不影响材料的完整和不损伤字迹的'前提下,进行剪裁或折叠,对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进行裱糊压平,对过窄的材料或左边打洞不规一进行加边,对档案材料上的金属物进行拆除等,保证加工质量。按照类别排列排序,逐份逐页输入目录,做到材料与目录相符,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无误,材料份数和页码计算准确。装订严格按规定尺寸,不压字,不损伤材料内容,经过整理后的人事档案,我们要做到完整、真实、条理、实用的要求。

三.  今后的工作

李惠利中学钱霞娣

2009、5、13 。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感想。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汇报

我处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局的指导下,积极努力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基础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系统、规范的归档整理,档案内容不断充实,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反映,是培养和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真实、规范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本条件,基于这一认识,我处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把按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当成向党的事业负责、向干部本人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及本处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对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二是成立专门的工作队伍。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专职档案人员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选拔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有较强实践经验的干部担任档案管理人员,这支队伍基本素质较高,熟悉本单位情况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要求,能熟练掌握人事档案规定要求和档案技术知识。三是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档案资料收集责任制,对负有提供资料责任的部门和人员作出归档内容和时限的要求,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中,确保档案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加大档案工作基础设施投入。保证档案库房、安全设施、档案装具等管理设备到位。在工作人员多、办公室特别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库房,安装了防盗门、窗等,2008年,又在相当紧张的经费中拿出3万元的专项资金,购置了总容量达30多立方的档案密集架和密码柜,硬件设施进一步硬化。

二、细化具体要求,规范档案管理。

对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按照此次干部人事档案综合督查工作的要求,我处突出抓好三个重点,做到全面收集、仔细鉴别、规范整理,不断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是突出抓好材料收集。干部情况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只有及时地补充收集档案材料,才能使干部人事档案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干部的情况。在档案材料的收集上,我们作出明确归档内容和时限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坚持经常性收集、定期收集、集中收集和专门收集相结合方式,对需要归档的材料,档案人员主动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联系、索要,做到收集整理经常化,不拖延、不积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备,与实际情况同步。二是突出抓好鉴别工作。档案材料的鉴别在整个档案管理工作中是一个重要环节。在材料的鉴别上,我们以文件为依据,对收集到的每一份材料进行仔细鉴别,对系列或成套材料,查漏补缺,对不属于归档内容或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予以清退。三是突出抓好整理工作。我们把干部档案的整理装订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档案整理工作中,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符合标准的决不入库,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整洁、美观。

三、深化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制度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来制约,就会无章可循、无所适从。结合这次综合督查工作,我处进一步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台账,做到完善制度,长效管理。建立健全了包括干部档案查(借)阅、收集、鉴别归档、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管理人员职责、转递等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落实,规范档案的查、借、用、转等管理程序,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干部档案的利用效率。我们借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契机,为档案室更新了电脑等办公设备,既提高了干部档案工作管理效率,又推进了干部档案信息化进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时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标准严,要求高。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没有专职人员编制,进档材料的经常性工作坚持不够,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强,确保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干部档案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反映,是培养和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按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向党的事业负责,向干部本人负责。

二、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晓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充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缺件、缺项、缺章等问题经查证后进行了补充,对材料中前后冲突、记录不清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

三、查漏补缺,修正完善。

我局共有干部16人,除3人档案保存在人才交流中心外,其余13位干部人事档案均存在以下问题:

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缺件,入党材料遗失,《干部履历表》缺版,年度考核材料不齐,参加培训无记录,以及任职审批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获奖材料和工资材料缺失,部分材料缺章等。

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详细核对,针对档案中普遍存在的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前后冲突以及缺章等问题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共补充学历证明6份、《干部履历表》2份、《任职审批表》6份、入党申请材料9份、个人考核材料41份、1993年以后工资材料10份、专业技术资料证2份、参加培训材料1份、获国家级奖励材料1份,补贴照片5张,补盖公章16份,基本解决了我局干部人事档案遗留问题。

四、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水平。

通过此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我局在总结经验同时应不断加强档案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干部档案材料逐步达到内容完善、材料精练、规格统一、利用方便的要求,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科学化,使我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

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要想做到篇幅长,除了下苦工夫狠写一通外,还有一个捷径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号定位在“三号”以上,尽量拉大行间距,但不可太过,否则会给人一种“注水肉”的感觉。

要点二:套话不可少

如开头必是“时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结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或是“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

要点三:数据要直观

如今是数字时代,故数据是多多益善,如“业务增长率”、“顾客投诉减少率”、“接待了多少来访者”、“节约了多少开支”、“义务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电话多少个”、“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计写材料多少页”等等。

要点四:用好序列号

序列号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一句话拆成好几句说,还能几个字或半句当一句,在纸面上大量留白,拉长篇幅的同时,使总结显得很有条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层层排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不要给领导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流程

xx年xx月,按照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在xx局相关科室的精心指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档案自查工作任务。现将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xx坚持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为指导,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作为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注重加强平时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健全材料转递转送制度,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归档利用工作。加快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空调机、温湿计、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档案室的防光、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和防高温,保证了档案安全。注重发挥干部档案资政用人的作用,在酝酿提拔干部过程中,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用人、识人的准确性。正确处理好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托干部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进行分析,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责任意识, 思想高度重视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了档案工作“为干部工作服务、为班子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三为”意识,为优质高效地做好档案审核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三明确”:一是责任明确。在档案审核工作开始之初,及时召开了各单位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和审核标准、程序、要求,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到组织部档案审核现场跟班学习。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将档案审核工作细化为审核组、装裱组、录入组、装档组、材料收缴组等五个组,指定各组负责人,明确各组工作任务和个人工作责任。二是重点明确。在全面整理每一卷档案的基础上,把干部“三龄一历”核定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点,逐项审核清查,做到全面收集材料、仔细鉴别材料、规范整理材料,认定干部的“三龄一历”时间清楚,事实准确,说服力强。三是目的明确。把档案工作的准确、真实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在审核过程中以“零失误”为目标,逐人逐项审核确定,力求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从严格工作程序着手,每卷档案材料都注重从前后印证中审核信息,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

(二)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自查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把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力量、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以“三到位”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工作力量到位。针对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专门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负责,专题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按期完成档案审核工作,从学校各部门抽调了6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档案审核的.需要,学校拔出专用资金,重新装修了档案室,添置了1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以及整理、装订档案所需的裁纸刀、宣纸、档案盒等辅助材料,改善了档案室办公条件。三是督查措施到位。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上报与各部门年终考核评比相挂钩,对收集、上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准确、不及时的部门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并责成补正,为顺利完成档案审核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注重质量,以高标准严格要求

在档案审核过程中,着眼于提高质量和落实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一是突出严肃性,严把审核“质量关”。全面清理库存档案,分类整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移交;制定工作人员、档案运行、审核管理等工作流程,建立了严密的审核责任制;采取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审核人员签名、分管领导抽查的方式,形成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二是突出准确性,严把审核“准确关”。 对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份审查,准确鉴别。对同名同姓、同音异字、一人多名等材料,采取查看籍贯、对照“三龄一历”、核对工作简历等方法进行甄别;对缺少年度考核、调资、任免审批表等要件材料,对照履历表,认真查找补充;对“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三是突出完整性,严把材料“收集关”。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循环往复。四是突出时效性,严把工作“效率关”。

(四)以自查为契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结合这次自查工作,对照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了室内有制度、管理有薄册、查阅有记载、转递有回执、管理有专人,无鼠害、无火源、无水患、无安全隐患的“五有四无”要求。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档案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办理干部调配、毕业生接收等方面手续时,我们坚持先调档审核,再提部务会议讨论;在接收新形成的学历、学位材料时,我们坚持先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再进档,防止假文凭、假学历材料混入干部人事档案;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记载前后不一致的,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并要求本人签字认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归入档案。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尽管我们如期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专职管档人员编制不足,材料装档不及时、进档材料的经常性工作坚持不够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流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今年来,组织部以强化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严把关口,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提拔、考察使用中的作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部长任组长、有关同志任成员的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组织部及时安排了档案查阅负责人,落实具体工作,配合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促进干部档案在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部门领导深入档案室,指导档案借阅工作,切切实实发挥干部档案的作用,使档案工作成为把住干部任职的一个窗口。

二、严格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在换届工作中,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和《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借阅制度》等,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外,档案借查阅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借查阅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提供服务。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干部换届服务是档案工作的主题。在硬件设施上,配备了微机、复印机、阅档室等,大大改善了档案查阅条件。在软件设施上,进行了档案检索、统计、编目等工作,制作规范的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加快档案目录检索的速度,提高了档案技术的现代化水平。自换届以来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提拔考察干部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120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对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关于正、副本十类内容的划分进行分类。

第十二条干部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其内容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

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学历证明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

第五类政审材料: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干部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加入党团的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全面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销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七类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等。

第九类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干部调资审批表,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干部任免呈报表(包括附件),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退(离)休审批表;军衔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有残疾的体检表、残废等级材料;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等。

第十三条干部档案副本内容,是由正本中以下类别主要材料的重复件或复制件构成:

第一类的近期履历材料。

第三类的主要鉴定,干部考核材料。

第四类的学历、学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

第五类的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

第七类的奖励材料。

第八类的处分决定(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

第九类的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其它类别多余的重要材料,也可归入副本。

第十四条内容交叉的材料,可根据材料的主要内容或用途确定类别。

(一)带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以自传为主,归第二类。

(二)履历表和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归第一类。

(三)有任免职务内容的干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所附的考察材料或主要表现情况的综合材料、提升工资级别的评级、评定军衔的鉴定表等材料,以其主要用途为主,归第九类。

(四)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给予处分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归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的,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第五章档案材料的排序与编目。

第十五条每类干部档案材料,都要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列顺序,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编写页数。

第十六条档案材料排序的基本方式:

(三)第九类材料可根据不同层次干部的档案材料情况,采用按时间顺序或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1、工资情况的材料;2、任免材料;3、出国、出境材料;4、其它材料。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列。

第十七条每卷干部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目录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要认真进行编写。具体要求:

(一)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

(六)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第六章复制与技术加工。

第十八条档案材料载体变质或字迹退色不清时,须进行抢救。抢救材料一般可采用修复、打印、抄写、复印等方法。凡打印、抄写的材料,必须认真细致、核对无误,注明复制单位和日期。

第十九条建立档案副本的材料不够时,可选择正本中的材料进行复制,将复制件存副本,其原件必须存入正本。

第二十条为便于装订、保管和利用,延长档案材料的寿命,对一些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应进行技术加工。其主要方法:

(四)拆除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品,以防止氧化锈毁材料。

第七章装订与验收入库。

第二十一条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必须装订成卷。装订后的档案,目录在卷首,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卷面整洁,全卷整齐、平坦,装订结实实用,具体做法:

(一)将目录与材料核对无误;。

(三)在材料左侧竖直打上统一的装订孔。孔距规格应符合《条例》附件一的规定;。

(四)一律使用《条例》附件一规定的标准干部档案卷皮。档案卷皮须书写档案人的姓名、籍贯、档案号。书写姓名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

第二十二条干部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第八章整理工作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干部档案整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一)在整理档案时,严禁吸烟,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三)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整理中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四)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泄露干部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本站发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例,更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例相关信息请访问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本站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例,供大家阅读参考。

近几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坚持档案工作为干部管理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抓基础、抓制度、抓队伍、抓管理,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工作内在质量,学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格局。我们以档案达标复查工作为契机,实行目标管理,尽力抓好案卷质量,逐步实施信息化管理,使档案工作适应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并充分利用、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方面特有的作用,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近年来,我校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力争在新条件、新形势下,使档案工作跃上新的台阶。现将近几年来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配备1名兼职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96卷,退休干部档案60份,代管原校办厂职工档案18卷,死亡档案17份。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抓基础、抓制度、抓管理、抓队伍,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立足于巩固基础,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内在质量。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严格目标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近几年来,我们一直把严格工作标准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目标管理标准,在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上狠下功夫。

一是狠抓了归档材料的日常收集和鉴别工作,加强档案内容建设。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根据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采取定时收集、定向收集、跟踪收集、补充收集等方法,确保归档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对收集上来的干部档案材料,严把鉴别关,达到了干部档案能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干部全貌的要求。

二是强化了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在整理中,严把分类关,做到了分类准确、排列有序、层次清楚。在登记目录方面,采用微机打印目录,统一规格,使档案更加规范、美观。

三是认真抓好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学校办公室抽调3名政治素质高的党员同志对档案进行审核整理,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一历”及档案材料的完善情况,并对缺少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记录,要求限期补充收集,使干部档案更加齐全完整。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宏观指导。我们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发挥协调和指导职能,有效地促进了我校干部档案工作的.平衡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七种制度,具体如:《管理制度》、《利用制度》、《收集补充制度》、《鉴别整理制度》、《转递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检查核对统计制度》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守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由于我们严格执行制度,没有发生任何失密和丢失档案现象。

二是完善了检查制度。近几年来,我们严格标准,坚持每年对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把零散的材料归档,从而保证学校所有干部档案无一丢失,有效地推动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实行了目标管理制度。每学年初,部门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都把干部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其中,从而明确本年度干部档案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等,真正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为使干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近几年来,我校不断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断改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件,为促进学校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学校管档人员利用教育局人事处的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把较为系统的干部档案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其中包含基本情况、工作情况、职务职称、受教育情况、奖惩考核、社会关系和履历等干部信息。首先由干部本人录入,然后管档人员再与他本人原始档案认真核对,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实现了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能规范有序地进行管理,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通过对档案的整理审核,依旧发现问题的存在,那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严谨,存在一定的漏洞,今后的工作,我们还需更细心,更规范,特别是对新进人员的档案应及时审核,发现材料缺少可及时追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校下一步打算就是要在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上下功夫,完善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并认真对信息逐项复核,使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更精确、到位、规范、科学。并不断提升档案人员的信息化管理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迎接检查的过程,也是我们不断学习,不断发现自身不足,不断改进,不断提高水平的过程。我们将以这次干部档案复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虚心学习,不断进取。不断加强对管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程度,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较高水平,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来,组织部以强化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严把关口,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提拔、考察使用中的作用。

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部长任组长、有关同志任成员的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及时安排了档案查阅负责人,落实具体工作,配合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促进干部档案在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部门领导深入档案室,指导档案借阅工作,切切实实发挥干部档案的作用,使档案工作成为把住干部任职的一个窗口。

在换届工作中,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和《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借阅制度》等,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外,档案借查阅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借查阅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干部换届服务是档案工作的主题。在硬件设施上,配备了微机、复印机、阅档室等,大大改善了档案查阅条件。在软件设施上,进行了档案检索、统计、编目等工作,制作规范的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加快档案目录检索的速度,提高了档案技术的现代化水平。自换届以来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提拔考察干部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120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干部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的基石,做好干部档案工作,对提升组织人事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们把干部档案管理作为组织人事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在科学创新上作文章,坚持“科学规划、目标管理、典型引路、整体优化”,全市的干部档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在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管理整体达标升级。

规范化、制度化是做好干部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近几年来,我们按照全省推行干部档案目标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早起步、高标准的原则,确定了“市委组织部先行带动,县市区委组织部树立样板,全市推进整体达标”的三步走目标,出台了《长治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长治市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实施意见》等五个文件;编辑了《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等级申报资料及范例汇编》;建立了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网上联系平台,加强对管档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了检查验收程序,边检查边整改,加快了达标进度。截止目前,我市44个500卷以上的管档单位中,达到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一级标准的24个,达到二级标准的8个。全省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等级申报资料及范例汇编》一书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干部档案管理功能,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关键环节。在这方面,我们做到了严把“三关”:。

一是严把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关。为了有效防止和克服“问题档案”造成的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我们变“任后接收”为“任前把关”,实行了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拟提拔任职的市管干部进行考察时,由市委组织部档案主管科室负责档案任前审核,对材料的真实完整性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凡未经审核,或材料严重涂改,或因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和材料虚假无法查清的,一律不提交部务会。近年来,因涂改档案中的出生时间,2名正处级干部被公开查处;1名副县长人选被取消任职资格;16名团职军转干部在量化考核中扣分。

二是严把干部档案转递入口关。实行了新任干部档案报送和通报制度,制定了《新任市管干部档案评分标准》,从报送时间、审核和整理等方面确定了评分项目及标准,设置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规范新任干部档案的入口管理;对涂改造假或未按政策认定的干部档案不予接收,并限期整改,同时逐一记录涂改情况,经组织确认后装入干部档案正本;年终视报送情况进行通报。近两年来,因认定不准确返回报送单位重新认定的7卷,市委组织部改正认定意见的3卷。

三是严把干部档案管理使用关。不断完善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坚持“五不查”、“五不借”、“四不转”。两年来,因档案材料不全、整理不规范退回原单位重新整理的14卷。这些措施,不仅保证了干部档案的规范、有效管理,更重要的是维护了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挖掘档案潜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组织人事工作决策提供依据,是干部档案工作的重要职责。在这方面,我们着重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探索:。

一是建立特色档案,科学评价干部业绩。为了更加全面、历史地识别和评价干部,我们建立了干部考察档案和干部能力档案。在干部任免环节中,创新性地形成了《干部考察登记表》、《干部任前审查表》、《试用期转正考核表》、试用期满考察材料等一整套材料,涵盖干部基层经历、工作业绩、职务任职年限、考核、推荐、谈话,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的重要信息,在档案中再现了考察全过程。另外,重点收集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考试、学科带头人、重大科研成果等反映个人才能的资料,形成了干部能力档案。

二是应用智能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我们自主开发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利用档案数据库进行智能化检索,使查阅纸质档案的工作量减少了30%;利用档案数据库直接生成《干部任免表》和《干部简历表》,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又能及时地分析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利用数据分析,服务科学决策。我们利用档案数据库,通过分类检索和统计,对干部年龄、学历、考核、专业技术及专长等有关信息进行科学分析,为实施干部的分类管理、选拔任用和换届工作较好地提供了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促进了干部人事工作决策的科学化。

以上是我们在干部档案工作中的一些做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要求,与兄弟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个别单位有时在“三个时间”认定上把关不严,纠正不及时;二是各单位档案管理水平不平衡,少数单位在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制度上不够严格,责任心不强;三是有些单位还存在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材料短缺和不完善问题,补充难度较大;四是公选、竞争上岗等反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型材料收集力度不够,等等。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兄弟市和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我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来,组织部以强化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严把关口,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提拔、考察使用中的作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部长任组长、有关同志任成员的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及时安排了档案查阅负责人,落实具体工作,配合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促进干部档案在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部门领导深入档案室,指导档案借阅工作,切切实实发挥干部档案的作用,使档案工作成为把住干部任职的一个窗口。

二、严格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在换届工作中,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和《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借阅制度》等,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外,档案借查阅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借查阅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提供服务。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干部换届服务是档案工作的主题。在硬件设施上,配备了微机、复印机、阅档室等,大大改善了档案查阅条件。在软件设施上,进行了档案检索、统计、编目等工作,制作规范的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加快档案目录检索的速度,提高了档案技术的现代化水平。自换届以来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提拔考察干部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120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文档为doc格式。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里主要有:履历表、学历档案、奖惩情况、年度考核表、考察材料、职务任免表、工资变动情况表、参加培训登记表、出国境审批表等,公务员的话还有公务员登记表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审批过的录用审批表,党团员的话还有党团材料,军转干部的话还有转业审批表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四)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6.转出的档案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应发函或打电话询问,以防丢失;

7.收到转递来的档案,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退回发档单位。

(五)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统计制度

2.提供利用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4.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还要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六)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2.非档案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3.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查(借)阅档案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私自借给他人:

7.坚持值班制度,下班前档案要入库,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

9.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10.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七)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管好教职工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3.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办理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和转递;

4.及时登记教职工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5.为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教职工情况;

6.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送交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制度

4.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5.档案人员对未能按时送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及时催要,发现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及时通知补送或补办。

一、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 认真贯彻国家《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纠。

2、不断增强保密意识,切实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定期作好清点和统计工作。

3、要切实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积极采取新技术,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4、解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包括人员、设施、用具等,按照“六防”要求不断改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件。

5、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意识。

6、人员调动时要做好干部档案的交接工作。

二、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查(借)阅干部干部档案要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并遵循以下要求:

1、必须是有利用资格的单位,隶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各直属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其他部门不得直接到同级和上级干部人事部门查借阅干部档案。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查阅干部档案。

(1)凡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原因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2)与他人案件有密切的联系,而该干部已经去世或因病不能口述和书写,无法直接提供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须查阅档案取得证明材料的。

(3)编史、修志、写人物传记等不得查阅干部档案。可直接向本人采访。如该干部已经去世或因年迈丧失记忆、因病不能口述、书写,也只可查阅其履历和自传部分。

(4)干部子女或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军、参加工作、进行政审,不得查阅档案,可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规定,提供有关情况。

3、利用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了解下属干部情况时.可提供该干部的简历、学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一般不直接查阅或借用干部人事档案。

4、利用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安、保卫或其它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了解干部人事有关情况时,应从严掌握.控制提供内容。

5、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两周),不得擅自转借。

6、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7、利用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爱护档案并注意保持档案的清洁。严禁涂改、圈划、抽取、增添、污损、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8、利用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涉及干部考察、鉴定、优缺点的材料不能复制)。

9、未经领导批准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同级或上级干部的档案。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起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根本的任务,不做好收集工作就没有完整的干部人事档案。分单位内和单位外收集:

(一)单位内收集

2、后备干部材料;

3、干部政审材料;

4、教育(培训)材料等。集中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二)单位外收集

是向上下级单位和部门之间档案材料的索要与转递。

1、指干部在工作中形成一些应送交其上级主管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材料。如奖励、待遇、学历、科研学术材料,要由干部档案主管部门向单位索要和各单位主动送交。

2、下级部门必须及时、完整、安全地转递,尤其是在管干部与管理档案不一致时,要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材料的转递也必须与档案转递一样,填写转递通知单,或开列清单,接收部门和接收人要签字或盖章。

3、材料收集是经常性的工作,要重视整理前的集中收集,对缺少的材料,逐人逐份登记追收补齐(在集中整理干部档案之前,要全面填写一次干部履历表)。整理后要随时做好补充归档工作。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必须鉴别准确、取舍得当、去伪存真。鉴别材料应按以下七个方面进行:

1、判断材料是否属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2、判断材料是否属于干部本人的人事档案材料;

3、审查每份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4、鉴别材料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处理完毕;

5、鉴别材料是否真实和有无涂改、伪造(有改动的材料不要归档);

6、鉴别材料的主题、观点是否鲜明准确;

7、鉴别收集的材料书写是否合乎要求。

通过以上步骤,把好干部材料的入口关。

五、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中组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明确的规定。

3、保管干部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半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设置专门的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距离不能太远。

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6、干部档案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对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进行全面审核验收,这是保证干部人事档案质量的真实性,必须高度重视,要有专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检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归档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材料的鉴别分类是否正确。

3、有无缺少材料或张冠李戴。

4、材料分类、排列是否准确合理。

5、历史遗留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6、近期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否全部归档。

7、目录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编写了分类号、顺序号、页码。

8、目录与档案内容是否相符。

9、所有金属物是否彻底清除。

10、技术加工是否认真仔细,符合要求。

11、干部档案材料的文字内容方向是否一致。

12、装订是否四面整齐,有无掉页未装材料。

七、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经过收集、鉴别后,应及时归档。

1、形成材料部门在材料形成一个月内应主动将材料送交主管部门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

4、干部人事档案的载体一般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留出2-2.5厘米装订线,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八.干部档案转递工作制度

干部在调动或职务变动后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转递干部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l、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对条条管理单位来说一般采用专人送达。

2、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以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方可机要转递干部档案;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6、对“无头档案”应认真查转。对确属查不到干部下落的档案材料可移交干部原籍档案馆保存。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讲义

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操作性很强的技术工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组织部关于审核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审核复查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质量,确保我区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国家一级”标准,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一、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组织人事管理活动中以及个人形成并经组织审查认可的,记载和反映干部的经历和德才表现情况,包括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廉政情况等内容文字材料的历史记录。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将收集起来的干部人事档案零散材料,以每个干部为单位进行鉴别、归类、排序、编目等技术加工装订成卷的工作过程。

三、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的`作用及意义

第三,整理工作是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完整与安全的重要手段;

第五,整理工作是为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优质化服务和实现科学管理及利用的重要条件,有利于提高查阅利用效率。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讲义。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以备考察的文件材料。

摘要: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是目前,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档案意识薄弱、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管理方式老旧、档案收集不及时和档案整理不到位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引起重视。本文试阐述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并分析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措施,旨在提升教育干部人事档案质量管理质量。

关键词:教育系统;管理质量;干部人事档案。

做好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档案的作用。对于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而言,在收集、整理、分类和保管材料信息时,要坚持科学的原则与方法,确保为组织人事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系统档案管理规模逐步扩大,现阶段档案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应积极探索更有效的档案管理方法,这在实现教育系统干部人事管理水平上意义重大。

(1)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在教育系统管理中,干部人事档案有着导向与联接作用。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教育系统档案中的一部分,是教育系统干部管理资料的重点内容,能够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等提供参考资料,并让上级部门在制定对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决策时,有一个可靠的依据与材料。

(2)准确记录教师情况。教育系统干部人事资料中对每位教师的个人简历、专业结构、技术考核、进修情况、教学评估和科研授奖等情况进行记录。能够将每位教师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情况全面、真实和完整的反映出来。

(3)提高对教师的管理水平。做好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能够促进对教师管理水平的提升。培养更多符合我国经济建设需求的人才是教育系统的主要目标,教育系统教学改革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很大。从整体上看,教师作为教学中的主导因素,其素质与水平关系到实际教学质量,甚至直接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在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中作用巨大。

(4)约束广大教职工行为。在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准确记载了每位干部的社会关系、历史表现和现实表现,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放保管这些材料,能够让全体教职工对组织人事部门产生强烈的信任感与归属感,让广大教职工受到一种无形力量的约束,让他们为教育系统稳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样能够保证教育系统各项管理工作正在开展。

(1)档案意识薄弱。从现阶段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来看,档案意识普遍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且很少投入足够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导致在干部档案管理中专职档案人员配备不足,培养力度不够。

(2)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目前,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老龄化问题严重,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很少,缺少必要的配备。并且现有档案管理人员理论知识不够,基本技能不扎实,不能形成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档案管理人才队伍,这不利于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3)管理方式陈旧。在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至今仍然采用以手工为主的管理方式,在提供与利用档案时,主要为纸质的实体档案,工作效率不高,不利于档案的查找、借阅,服务方式落后。此外,还普遍存在着重管理、轻利用的情况,导致档案在组织、人事和档案管理人员中封闭运行。虽然一些地方运用了计算机,但也只是简单制作了档案索引工具和档案目录数据库,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程度不高。近年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很快,必须要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式作出改变,提升档案利用率,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4)档案收集不及时。在教育系统中,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未能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够科学和系统,管理制度十分落后。此外,干部人事档案收集途径很少,档案管理人员缺乏主动收集材料的意识,导致没有较好的对干部简历材料、个人科研学术水平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5)档案整理不到位。对干部人事档案而言,很多时候鉴别审查不到位,造成大量档案材料失真,档案真实性不高。在发现档案材料缺失后,没有及时进行补全,对档案的完整性带来了损害。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没有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缺少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1)加大档案管理人才培养。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对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所以,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实事求是,加强学习,积累更多专业知识,努力提升自身综合能力,满足现阶段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此外,档案管理人员还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知识的学习,掌握更多现代化技术,让自己成为复合型人才,以此实现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2)完善档案管理责任制度。要抓好材料入口关,建立健全的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工作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的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让档案材料更加准确、真实和规范。要加大对重点环节的制度执行力度,把好档案审核、传递和利用等重点环节,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解决措施,让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更加准确和真实。因此,通过完善档案管理职责制度,才能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竞争上岗制度。由现阶段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来看,很多档案管理人员缺少了足够的档案专业知识,年龄普遍偏大,并且一些档案管理人员文化水平很低,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要加大对这些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并选拔一批年轻的专业档案管理人才,要将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档案管理人才充实到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中。只有这样,才能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奠定人才基础。

(4)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网上审批制度。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和查询内容,由组织或人事等管理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实行网上审批,避免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实现网上办公。并加大对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在信息库中录入教职工的工作履历、学历学位、职称、奖惩、专业、学术水平和研究方向等内容,实现个人基本信息的网上查询与微机检索,这样能够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质量的提升。

(5)建立经费投入制度。在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这是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因此,要重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争取投入更多的资金,让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足够的基础建设和人员培训经费,以此推动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同时,还要改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环境,购置计算机、温湿度器等现代化技术设备,并建立微机档案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实现对档案信息的存储、传递和检索。

四、结语。

总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着极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创新,改变原有的思路与模式,形成一套新的档案思想与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才能为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和组织人事提供更好的服务,并不断推动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贾雪燕.关于如何提升人事档案管理功能的分析[j].黑龙江史志,(03):126~127.

[2]杨宇.浅谈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效能提升的有效措施[j].黑龙江档案,(01):102.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人事劳动工作服务水利事业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总要求,突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改革和自身素质建设,进一步加大思想解放的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为我局水利工程管理和水利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思想解放和改革创新的力度

1、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深入开展

学习实践活动,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头脑上的清醒,切实在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上动脑筋,在改进作风、求真务实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上见成效。

2、加大改革创新步伐,力争突破工作难点。按照厅人劳处的要求,选择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在干部选拨、评价、培训、交流及单位内部改革等方面争取有新突破。

二、以落实干部人事制度为重点,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按照我局科室(单位)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认真做好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探索我局中层干部目标责任管理的机制和办法,积极推行干部管理从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转变。

4、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的,积极选送干部到党校、行政院校等各级学校进行培训,认真做好参训干部服务、管理及考核工作,使干部培训工作收到实效。

5、通过调整补充完善厅直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完善我局后备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办法。

三、继续推进我局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6、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为指导,制定《富水水库管理局岗位设置方案》,并将所设岗位落实到人。

7、抓紧做好我局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探索我局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

四、以人才培养为重点,突出抓好我局人才队伍建设

8、按照“653”工程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2015年度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培训任务。

9、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工作。重点做好职称评审条件及评审办法的修订和细化量化工作。认真组织召开富水、王英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会议。

10、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勤技能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技术工人理论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培养我局急需的技能人才,做到特殊岗位持证上岗。

五、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

11、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兼管员。

12、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努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3、抓好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台帐,认真完成各项安全统计工作。

六、认真做好人事劳动综合服务工作

1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组织科室工作人员积极投搞,宣传我局人事劳动管理工作,确保局宣传计划的'完成。

15、做好干部人事信息化建设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干部人事信息库,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效率。完成全局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清理达标等工作。

16、加强编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文件

精神,完善人员编制实名制和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17、努力做好人事劳动信访工作。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做到来访必接,来信必复,热情周到,服务到位。

18、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访问和慰问工作。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离退休老同志过好晚年生活,在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节日慰问的同时,特别要做好离休老干部平时的访问和慰问工作。

七、加强自身建设

19、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一步查找工作不足,明确工作目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20、积极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局中心学习组的政治学习,增强人事劳动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服务为中心,促进科室各项工作的开展。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地记载和反映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任务能力等,是干部个人自身成长历史的真实记载,为组织、人事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为合理分配使用人才资源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参考。

近年来,泗洪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了较大发展,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在组织、干部人事和人事决策,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也还存在不少弊端,面临着探索规范化管理的新途径。

就泗洪来说,虽然地处贫困县,但目前县直有管理干部档案的单位总体情况是好的。主要表现在:

(一)从领导机构上看,各管档单位都成立了档案领导小组,有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管档干部,领导机构比较健全。

(二)从年龄结构上看,40岁以下的档案管理员占了80%,符合现代档案干部年轻化的要求。

(三)从文化程度上看,本科毕业占53%;中专占24;高中占23。管档干部的文化程度也基本满足档案管理的需要。

(四)从培训情况看,管档人员都曾参加过县以上组织的干部档案业务培训,对做好干部档案管理有一定的基础。

(五)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能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抓好档案两库建设,较好地改善了条件,维护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而且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在中认真严格地实施,为利用干部档案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但离领导和上级文件从高从严的要求,干部档案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硬件比较落后。由于泗洪处在欠发达地区,属苏北的贫困县,县财政比较困难,由于资金问题,大部分的县直管档单位硬件设施都跟不上,部分单位是缺少设备,更多单位是设备老化或损坏,这些都严重地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正常开展。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素质不够高。由于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兼职过多,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有的调动比较频繁,因此造成业务不熟悉,短时间内难以胜任本职;还有的就缺乏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收集归档不及时,致使有些干部档案材料不齐全。有些单位仍把多年形成的应归档材料积压在领导办公室或单位的库房里,未及时送管档部门,造成应归档的材料不能及时归档,使干部档案的信息资源难以得到及时的开发和利用。

4、干部档人事档案整理装订的质量较差。有的管档人员对整理装订的标准要求不高、执行不严、不细,有的单位干部档案室至今仍无整理装订必备的工具,且装订的工具式样也不同。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落实程度不够。有些单位虽然建立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但真正执行的时候却并不落实。如干部档案未编目造册,编制检索工具,查阅借用、转递手续不够完备;有的单位干部档案室里堆放杂物,“六防”措施不落实;还有的单位干部档案里的档案甚至出现霉坏变质的状况。

针对这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促进其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应用,使干部档案更好地为党的干部和经济建设服务,近几年,泗洪县委组织部围绕干部档案如何提高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应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增加投入是搞好干部档案管理的重要基础。要改变干部档案管理较为落后的状况,首先应加强对各单位干部档案的领导,把做好干部档案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其次是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全档案所需的设备设施,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速度。定期检验维修库房内必要设备设施,努力改善干部档案管理的保管保护条件。

爱一行、专一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3、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质量。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很大程度上是衡量档案管理质量的重要标志。因此,要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及时收集、归档。在收集归档材料中,应坚持“三勤”字,即嘴勤、腿勤、手勤。只有收集齐全干部档案材料,才能不断充实干部档案内容,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全貌,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原始依据,避免用人失误,造福于子孙后代。及时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转递,将形成的正式材料在一个月内送交档案管理部门立卷归档。坚持“标准化”整理装订干部档案,整理过程中要抓好材料鉴别归类上求准、材料加工上求精、材料切订上求好、验收入库上求严“四个环节”。反对各行其是,更不能随意变通,确保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4、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其次要坚持执行各项制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对干部人事档案有无建立名册,查阅借用有无履行登记,转递手续是否完备,库容室貌是否整洁等加强检查,并应作为干部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使其真正落到实处。

爱一行、专一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3、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质量。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很大程度上是衡量档案管理质量的重要标志。因此,要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及时收集、归档。在收集归档材料中,应坚持“三勤”字,即嘴勤、腿勤、手勤。只有收集齐全干部档案材料,才能不断充实干部档案内容,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全貌,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原始依据,避免用人失误,造福于子孙后代。及时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转递,将形成的正式材料在一个月内送交档案管理部门立卷归档。坚持“标准化”整理装订干部档案,整理过程中要抓好材料鉴别归类上求准、材料加工上求精、材料切订上求好、验收入库上求严“四个环节”。反对各行其是,更不能随意变通,确保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4、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其次要坚持执行各项制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对干部人事档案有无建立名册,查阅借用有无履行登记,转递手续是否完备,库容室貌是否整洁等加强检查,并应作为干部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使其真正落到实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地记载和反映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任务能力等,是干部个人自身成长历史的真实记载,为组织、人事工作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为合理分配使用人才资源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参考。

近年来,泗洪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了较大发展,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组织、干部人事工作和人事决策,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也还存在不少弊端,面临着探索规范化管理的新途径。

就泗洪来说,虽然地处贫困县,但目前县直有管理干部档案的单位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主要表现在:

(一)从领导机构上看,各管档单位都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有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管档干部,领导机构比较健全。

(二)从年龄结构上看,40岁以下的档案管理员占了80%,符合现代档案干部年轻化的要求。

(三)从文化程度上看,本科毕业占53%;中专占24;高中占23。管档干部的文化程度也基本满足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从培训情况看,管档人员都曾参加过县以上组织的干部档案业务培训,对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基础。

(五)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方面,能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抓好档案两库建设,较好地改善了条件,维护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而且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严格地实施,为利用干部档案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但离领导和上级文件从高从严的要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硬件比较落后。由于泗洪处在欠发达地区,属苏北的贫困县,县财政比较困难,由于资金问题,大部分的县直管档单位硬件设施都跟不上,部分单位是缺少设备,更多单位是设备老化或损坏,这些都严重地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队伍素质不够高。由于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兼职过多,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工作调动比较频繁,因此造成业务不熟悉,短时间内难以胜任本职工作;还有的就缺乏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收集归档不及时,致使有些干部档案材料不齐全。有些单位仍把多年形成的应归档材料积压在领导办公室或单位的库房里,未及时送管档部门,造成应归档的材料不能及时归档,使干部档案的信息资源难以得到及时的开发和利用。

4、干部档人事档案整理装订的质量较差。有的管档人员对整理装订工作的标准要求不高、执行不严、工作不细,有的单位干部档案室至今仍无整理装订必备的工具,且装订的工具式样也不同。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落实程度不够。有些单位虽然建立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但真正执行的时候却并不落实。如干部档案未编目造册,编制检索工具,查阅借用、转递手续不够完备;有的单位干部档案室里堆放杂物,“六防”措施不落实;还有的单位干部档案里的档案甚至出现霉坏变质的状况。

针对这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其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应用,使干部档案更好地为党的干部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近几年,泗洪县委组织部围绕干部档案工作如何提高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应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增加投入是搞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改变干部档案管理较为落后的状况,首先应加强对各单位干部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做好干部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其次是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全档案所需的设备设施,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速度。定期检验维修库房内必要设备设施,努力改善干部档案管理的保管保护条件。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综合管理,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程和工作制度。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保管好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3、做好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保密和统计工作;。

4、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热情、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和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6、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进馆的档案,负责档案资料鉴定、销毁等有关事宜;。

7、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安全检查。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干部档案借阅审批表》。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职务任免、调动交流、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以及学历变化、职称、工资晋升等形成的所有需要入档的有关材料,及时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并加盖有关部门公章或签名,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并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发现送交的归档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亲按规定认真办理。

1、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区分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销毁。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书写的材料,责其按要求书写改正后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3、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4、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一式三联,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5、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联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6、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7、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严格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离职后要严守有关保密规定。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2、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督促。

5、发现递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九、几类特殊人员档案管理要求。

1、对辞职、辞退人员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本人,经个人同意,其人事档案转入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代理,费用自理。

2、因各种原因产生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转,对确属查不到下落的档案,单独登记、造册管理,以备来人查对。

3、原为“无头档案”,后又查到下落并确实无误的要及时按正常程序归档,以备提供利用。

4、对退休人员档案单独造册登记管理,及时将《退休人员审批登记表装》档并装订完整。

5、对死亡人员档案内容材料建立目录,整理装订,每两年向档案馆移交一次。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