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知己(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8 10:18:33 作者:FS文字使者

优秀作文应该在表达个人观点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我的新知己作文

二年级新学期到了,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新的书包。我的书包是粉红色的,上面印着一个可爱的史努比,史努比戴着红领巾背着一个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书包的两边还有两个小口袋,这两个小口袋用起来很方便,一个放水壶,一个放小本子。书包的后面有两根宽宽的背带,背起来很轻松。它的用处可大了,它共有三层。第一层我放了一些面纸,第二层我放了文具盒和记事本,第三层我放了上课时用的书和作业本。我非常喜欢妈妈给我买的书包,每天我都背着它开开心心地上学去。我爱我的新书包。

-->。

我的新知己作文

抬起头,一如既往的浩瀚星空,却寻不见皎洁的月亮,也许是心情不好躲起来了吧。只有那散发着微弱光芒的星星远远嵌在天边,倒映在我的眼眸。风轻轻地吹过,泪悄悄地落下。回想起今天的一切,止不住的心酸如洪水般涌来。

清晨,我哼着小曲,踏着轻快的步伐,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倾听着鸟儿的欢唱,一路走向,我最好的朋友——小云家然后和平常一样,一起去学校。在她家时她叫我去她房间里拿一本书,为了节省时间,我欣然地同意了。在学校,我们愉快地度过了上午的`时间。

中午上学的路上,我碰到了小云并热情的地向她打招呼。可她就像没有看到我似的加快速度离开。在学校,我也试图跟她好好进行交流,她却冷言冷语地讽刺我,就连其他同学也不跟我玩。我不懂,这个中午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感到莫名其妙。

放学后,一些平时比较好的同学告诉我小云认为我偷了她的钱,但她们相信我,所以才悄悄告诉我。那一刻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宛如刀割。后来,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家的,只知道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回到家,妈妈贴心地问我怎么了。顷刻,我的眼眶更红了,豆大的泪水流下,失声痛哭起来。妈妈再而三地询问无果,只好安慰我,告诉我无论发生了什么她都相信我。顿时我的心更痛了,那么多人都相信我,为什么她不相信我,是她不了解我吗?也许她讨厌我很久了吧。

吃过晚饭后,我一个人悄悄来到顶楼。没有开灯,低声哭泣,只有星星陪着我,帮我治愈“伤口”。回想往事,多少次与星星相伴,我忽然发觉星空已经不知不觉成了我的知己。在发现星空灿烂时,总有着与星空相伴永远的欲望,直至天破晓黎明,她能净化我的心灵。

我的新知己作文

我的书包用了很久,现在看起来非常的旧,妈妈看到我的书包实在是太旧了,于是就从网上给我买了一个新的,等待书包的时候,我的心里是非常的着急,于是我每天问妈妈,我的新书包什么时候到啊?终于在我每天的期盼下我的书包来了。

当我看到我新书包的时候我非常的开心快乐,我在书包是大红色的,上面有一个大的篮球,下面有一个篮筐,篮筐的下面有书包的logo。书包里有许多小包,我非常的喜欢他,可以将我的东西分门别类,让我的'东西处理得井然有序,我把它背到家里,花儿对我笑,小鸟对我叫,都对我的新书包非常的满意,我非常的开心。

鉴于我对新书包的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搂着它睡觉,嗯,我以后每天都要背着它上学。

我的知己作文

微信通讯录上有新的朋友,我打开:智鹏,我是xxx。我惊喜不已。他是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我们幼儿园到小学五年级,一直形影不离。

但是,那天,他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了。

每次想起他,我就想起这句话: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那天,是五年级的散学典礼。我全程无心,一直在想,等一下放学要和他玩什么。放学后,我回家扔下书包后就冲到了他家。我气喘吁吁进了他家门,看到他正在收拾东西。我很诧异:难道一放假就要回老家吗?以前不都是先待几天才回去吗?我心里掠过淡淡的失望。

我站在旁边,看他将东西一样一样塞进包里。收拾好了,他神色有些沮丧:真是抱歉啊,不能陪你玩了,等一下要去买一些东西,你要一起吗?他眼中,有些不舍又有些难受,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神。我一口答应了。

结完帐后,他将那个袋子塞进我怀里:给你!我愣住了,接过来之后,有点发蒙。在路上走了一会儿,他跟我说他现在该走了,然后转身就走。我看着他越走越远,越走越远。路口,他远远地回头对我挥手,喊道:开学见,再见了。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现在,他出现了。

我立刻添加。我们有些陌生了,试探性地聊了几句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我们谈学校,谈同学,谈学习,谈一切可谈之事。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舒服了,我好久没有和人这样畅所欲言。他应该也是如此。他应该花了一些时间,才和我联系上。我有些惭愧,虽然心里时常思念他,但我并没有去想方设法获取他的信息。

在老家的他,依旧是个勤奋的好学生,他的好成绩让我自惭形秽;他依旧善解人意,宽慰我鼓励我。我们憧憬着未来,期望能考上同一个城市的大学。

几年前离别时,他买最贵的零食给我;几年后的现在,他给我描绘人生美好的蓝图。

我永远记得的,那个在路口回头向我挥手喊再见的人,一直在我身边。

因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我的知己作文

对我而言,音乐,就是一个无比贴心的知己,是我最重要的那个朋友——没有之一。

音乐无处不在,它不会像人一样离开,它会一直在你身边,永远不会离你而去,只要像我一样去试着倾听万物,音乐,也就无处不在。

合上眼,静下心,音乐就像一泓清泉,自心头留下,洗去多余的不满和烦躁,留下了许多好心情。

我以音乐为友,因为我能理解它,它也能了解我,这样的好友可遇而不可求。它会给你带来好心情,带你进入美好的声乐世界,这样的知己也就只有音乐了吧。

你如果用一种不同的角度去看它,你就会发现它的美。婉转的声音是美妙的韵律美;忽上忽下的音调,又勾勒出一种曲线的美;一个个活跃的音符,更是一种灵动的形象美……啊!音乐的美无处不在。

我交音乐为友,不仅仅是为了让自己拥有一个好心情,更是为了去创造美,去欣赏美,为了以一种倾听的角度,去感受音乐的美丽。

倾听音乐,它就是你的知己。

我的新知己作文

从小到大,书里那淡淡的、特有的香气一直陪伴着我成长,它给予了我丰富而有趣的知识,在我如白纸的人生里添上了艳丽的一笔。

我刚上幼儿园时,就迷上了一本书,那就是《365夜问题故事》,它解决了我许许多多的疑惑,如:米怎么来?人怎么出生?为什么人会讲话?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它的内容既有趣又易懂,不仅让我认识了许多字,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它让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打下了结实的读书基础。

书,是我的知己,是我的精神粮食,是我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就不会有现在的好成绩。书中的人物时刻陪伴着我成长,激励着我成长,看着我进步,现在,书已经是我的随身物品,我离不开书,书永远是我无声的好朋友!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我的新知己作文

四年的初中生活,伴随着独特的味道;15岁的花样年华,伴随着酸甜苦辣。在这四年的生活中,我学会了学习,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做人,最重要的是我找到了自已一生中美好的东西——知己。

每日与同学们生活在一起,聊天说笑,无忧无虑。有三个同学让我记忆最深,他们会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同学a:他幽默搞笑,在学校里整天嘻嘻哈哈,看上去大大咧咧,好像什么事都不会影响他。他是一个运动健将,在运动场上英姿飒爽,成了别人崇拜的对象。他还有着灵活的头脑,只是他不对学习不感兴趣。成绩不是很好,他说他想考风城,虽然说有点艰难,不过我还是相信他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取得成功,圆了自己的梦,因为“一切皆有可能”啊。在空闲时间,我经常上网和他聊天,聊一些家庭琐事,聊一聊学校生活,谈谈自己的梦想,谈谈自己的喜怒哀乐。通过和他的对话,我知道了他的乐观,知道了他的善良,知道了他的宽容,他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他一样快乐的生活着。

同学b:她是一个可爱好玩的女孩,戴着一副黑色的眼睛。在初三一年的生活中,我和她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虽然我们性格不同,想法不同,梦想也不同。但是她敢于追求幸福,我佩服她的勇气,佩服她的.敢做敢为。即使失败了,也从不放弃。碰到了烦心事,她找我倾诉,我很乐意做她倾诉的对象,我也很希望自己能够安慰她,鼓励她,在背后支持她,成为她的坚强的后盾,可以依靠的肩膀。我相信,她一定会重拾信心,从烦恼和困惑中走出来。在学校里,我也会和她传传小纸条,诉说一下心事,每次看到她的文字,我总会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同学c:他风趣成熟,每次和他聊天我总会很高兴,他会逗人笑,让人开心。虽然只和他做了一年的同班同学,但是我们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现在虽然不在一个班级,但是我们还会在聊天时讨论问题,互相袒露自己的想法。解决掉一个问题,会让我在百无聊赖之余,焕发精神与活力。自从上了九年级,他变得更爱学习,更努力的学习,他要考一中,我觉得他一定会做到。他很善解人意,让人很容易接近。我崇拜他那坚定不移的信念,我也要像他一样,明确自己的志向,努力拼搏,朝梦想进军!

三个朋友,不同的理想,不同的性格,但是他们却让我得到了精神上的慰籍,让我变得更加坚强。他们是我背后的力量,带给了我欢乐,带给了我勇气,我会永远把他们记在心上,刻在心底!不久之后的中考,可能是我们分离的路口,也可能在中考之后,我们又会在高中相遇。未来我们有自己的路要去走,有自己的人生要去闯。我祝福他们都能找的自己的幸福!我相信,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他们会是我一辈子的知己!

我的新知己作文

今天下午,妈妈带着我去少年宫的排球馆去练习排球。

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因为今天我要见到我的新教练了,由于我和妈妈到了时间还早,教练还没有来,我们就在那里坐着等教练的到来。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我的排球教练终于姗姗来迟了。

等教练走进一看,我发现她是一个年纪很小的人,教练扎着一个很有活力的马尾辫,身上背着一个双肩包,脚上踩着一双崭新的运动鞋。

看到这个新的`教练,我的心里非常的高兴。我觉得新教练就像我的大姐姐一样,我应该能够跟着她学到更多的新知识吧。

我一定会在新教练的教导之下,努力的练习排球,争取把排球早日锻炼成我的一个拿手项目。

我的知己

从幼儿园到小学,我的同学不计其数,说都说不尽。但是最令我记忆幽深的还是她——陈可。

陈可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她有着苗条的身段,高挑的个头,还有微黄的头发。她的眼睛是那样好看:黑亮亮的眼珠,像两粒闪闪发光的黑珍珠,又似一对黑玻璃浸在清水里。转动眼眶的任何部位都显得灵动妩媚,再配上一副淡粉色边框的眼镜,真像一个“小博士”。

说她像小博士还真不假。他平时上课认真,学习成绩好。她妈妈还当过老师,她以后一定能考上好的大学。

不过,他可不是书呆子,不像那些学霸整天埋在文字里,而总是和我们一起疯一起玩,平时大大咧咧的,有点神经质,给人一种非常幼稚的感觉。

有一次下雨天,我们放学回家。一个骑着电动车的人从我们身边“唰”的一声飞了过去,积水都溅到我们身上。我俩湿漉漉的,像落汤鸡。“喂!什么人啊?赶丧去啊!”我没好气的喊着,“真是倒霉……”“嘿嘿,就当洗了个澡,咱们回去换衣服吧。”陈可用手摩挲着衣服,安慰着我。突然“彭”的一声,猝不及防,把我们吓了一跳。我往前一看,几百米远,刚才那辆电动车竟然翻了。哼,我正得意:摔死这个缺德的,开那么快,赶着去投胎啊!我心里暗爽,可正要转身离开时,陈可却往那跑。到了那个人跟前,就拉着他的手,要把他扶起来。也许那人太笨重了吧,他皱着眉头。我有点不好意思,只好也过去帮忙,把那个人扶到旁边的台阶上坐下。他狼狈极了,手擦伤了好几道,裤子都摔破了,手一直按着膝盖。陈可担心地问:“没事吧?”那个人摇了摇头,立马站了起来,好像没什么大碍,牵着车连“谢谢”都不说就骑上跑了。“你看看,这种人,摔它个几十次都没用,好心当驴肝肺。”我说道。“没事儿,好歹我们帮了人家,做了件好事,他应该知道自己错了。”陈可笑着说。

陈可就是这样,帮助了别人,永远不求回报的一个人。

2下一页。

@_@我是分割线@_@。

我的知己作文

明月松间照,书香沁人心。倚于桌旁,手阅一本好书,静听万物。书香悠悠,此为吾知己也。

我喜欢翻书页时,指尖接触纸的摩擦,喜欢在阅读时,嗅得的那淡淡的墨香,更喜欢在书的王国里,找到属于我自己的一片天空。我可以和诗词做朋友,领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壮阔美景,感受“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花香鸟语,体会“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怡然自得。古代贤士的才华与胸襟,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曹操《观沧海》中寥寥几笔,就显出了他磅礴的气势;杜甫《春望》流传千古,写出了他对国破家散的悲痛……诗词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作者的满腹才华,也让我们对那个朝代有更多的了解。

这样看来,元亮以菊为知己,敦颐以莲为知己,而我以书为知己。书籍如同高举的火把,可以让我在茫茫黑暗中找到方向。

悠悠书香,此为吾知己也!

我的知己作文

我有一个知己,她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长着满头短发,乌黑发亮。圆圆的脸上有着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和一个樱桃小嘴。看起来可爱极了。我和她是从幼儿园开始认识的,为此我俩亲如姐妹。

有一次,考试我才考了八十分,心情非常沮丧,她看见我垂头丧气的样子。便讲笑话来安慰我。过了一会儿,我的烦恼都跑光光了。这时他对我说:王梦竹,你要试着去自己尝试克服困难,一路平坦并不好,有时让你走一个斜坡,也是对你的.考验。就在这一个小地方没有站稳,摔了一跤,就不想再站起来了。以后那不顺心的事多得让你数不清。那你又怎样克服呢?如果你在一个地方倒下,就不想再站起来,这可不是我认识的王梦竹呀!听了这段话我又重回了自信。让我一直在前进的动力也就是这一段深刻的话。

这就是我的知己,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为了我,她可以不顾一切。而我为了她也可以不顾一切。我俩就这样互相帮助,互相信任对方。如今,我和她分开了,她在城市,我在乡村。在想她的时候,我就会热泪迎眶。我的知己,我最好的朋友,你能不能再和我见面呀!哪怕一面也行。对了,我忘记告诉您们她叫什么了。她就是我的好友“王天一”。

我的知己作文

——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

高山流水韵依稀,

红颜知己难寻觅。

将军拔剑长风起,

娇奴含泪舞别离。

风萧萧,

情依依,

千里冰河无生机。

雪飘飘,

泪凄凄,

万马齐喑诉别离。

我静静地站在阳光里,任冬天的风吹乱我的头发。记忆的长河,在无序中打开。一滴相思泪,悄然的滑落我的脸颊。我忧郁的坐在角落里,看着满地的衰草,在寒风中飞舞着。一曲曲往日的恋歌,无意间飘荡在我的耳际。看不到无边无际的野花,看不到连绵起伏的黄土沟崖,看不到飘荡在天边的晚霞,看不到一脸稚嫩的面颊,看不到南飞的大雁掠过天涯,我多想飞到你的身旁,和你一起漫步在雪域、天涯。

不记得是哪一天的夜晚,你的身影飘落到我的视野里。只记得那夜的细雨吹打着窗棂,伞状的棕榈树摇曳在风里,我的思绪也混在细雨里。那绵绵的思绪,交织着你我千里之外遇知音的欢喜。窗外的香樟树散发着幽香,迷醉了我的魂魄。我好像隔着千山万水望见了你秀气脱俗的影子。你仿佛飘荡在这个雨夜的风里,摇摆的白色连衣裙勾勒出你匀称的躯体。一头乌黑的长发,随着风飞扬在雨雾里。你如水的双眸,深情的注视着我脆弱的身躯,幽怨的爱意,随着淅淅沥沥的雨滴,浸湿了我慌乱蹦跳的心房。你挥一挥手,宛若下凡的仙子。你回眸一笑,宛若出水的芙蓉。你伸出纤纤手臂,优雅的步履,令我沉醉在这个如诗如画的雨夜里,我仿佛一下子飞到了浩瀚银河的鹊桥,欣喜地撑着花伞和你悄然幽会在这个浮云飘荡的雨夜里。

你悄悄地说,见到我是五百年前的一次回眸,才有了今夜的邂逅,我说是天边的那颗属于我的星星替我传递了满目的爱意;你娇羞的说,听着我的痴人梦语,你回到了美丽的十八岁花季,我说千年的企盼是上帝给我了你的信息;你深情的说,要一生一世的恋着我,把我看做你生命的意义,我说要和你飘零到海角天涯,执手偕老;你天真无邪的说,要和我在荒野里筑庐而居,诉说千万条情话,我说在竹林小筑里,品着香茗,话着桑麻。你我的千万思绪、千言万语,怎奈那深情蜜意,纵有文字千万,也显得那样苍白无力。无法表达此情此景。

每一个不眠的夜晚,我总是痴痴的等你。夜深人静时刻,你的影子不时的浮现在我的眼前。不知道时间的脚步,悄悄的滑过我的生命里程。我静静地坐在电脑前看着你俏皮的头像。点击着你的深情话语,聆听着你千里之外的绵绵情愫。即便是到了子夜,我的双眼不听使唤的闭上又张开,干涩的泪滴悄然的滑落,也不想说晚安、别离。你总是默默地陪着我一会笑、一会哭,说不尽的情话,诉不尽的痴狂。

我望着满月的晴空,数着星星,不知道哪一颗是我,哪一颗是你。在我的心里,我默默的把最亮的一颗比作我,最远的一颗比作你。让距离的遥远牵绊着我们的相思意。都说距离产生美,我却恨透了那光年的漫长。

春天的烂漫给了我满目的清新绿色,你就象那草丛中醒目淡紫的小花,战栗在早春的寒风里。我悄悄的来到你的身旁,不敢打扰你,怕我的冒失惊醒了你的纯洁、淡雅。我真想化作一只粉蝶,飞到你的身旁,轻轻地落在你的花丛里,闻着你的花香,吻着你的脸颊;我真想化作一颗黄色的野菊花,陪衬在你的身旁,衬托出你的醒目艳丽。我真的好想你,在这暖暖的风里,在这煦暖的春光里。一颗躁动的心,充满了爱的活力。

你是那满树的木棉花,火一样的红艳;你是那漫山的山茶花,姹紫嫣红、争奇斗艳;你是我心中的黑牡丹,富贵美丽。媚而不妖,高洁亮丽。

夏天的炽烈给了我火热的勇气,你就像那成熟的水蜜桃,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我垂涎欲滴,真想一口吞噬你,永远的拥有你。我想走入山林,掬一口山间的清泉打动你,你回眸一笑,满含千种风情,飘忽在我的视野里。我想种植满山的翠竹,在幽静的小溪你自由的嬉戏,你扭转淡雅的身躯,挥一挥手,拿出精美的刺绣手帕,含着幽香,替我擦洗满是泥土的脸颊。那葱嫩的小手,滑过我的脸颊,痒痒的,似是蚕娘子的娇躯爬上了我炙热的胸膛。

秋天的风送过来满园的果子香,我摘一颗枝头的红苹果献给你。看着你的喜悦,我醉了自己的心田。我摘一颗沙田蜜桔,轻轻地剥开橘黄的外皮,悄悄的送到你的唇边,素雅的你,眯起一双丹凤眼,轻起樱桃小口享受着甜蜜。粉色的红润爬上了你幸福的脸颊。那沁人心脾的桂花香,飘荡在寂静的林子里,你着一身淡蓝的连衣裙,在这个秋季显得格外靓丽。一片落叶,旋转着躯体,象是花蝴蝶迷离了你?他悄悄地告诉我,说你是彩虹妹妹飞临了凡尘。

我一次次打开电脑,一次次关掉网线。我一次次的深呼吸,我一次次喝醉了酒望着遥远的天际。我在暗夜里临着风,真的想说,千万里,我追寻着你。没有你的日子里,我的眼前没有艳丽的阳光,我的身旁没有了往日的生机。整个城市像一座坟墓,压得我透不过气。我孤独的游离在网络里,失望的望着那颗灰暗无声的头像。一次次呼唤你,而你却沉睡在这个无声的网络里,一切的一切都消失在遥远的暗夜里。

别了,

你是天上的仙子,

你是梦中的娇娘,

别了,

你是风中的叶子,

你是雨中的荷香。

我的知己

你看起来平平凡凡,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你带给我的却是不同的感觉。你不只是我的朋友,你还是。我很不容易才找到了你,你与我一起玩,一起笑,一起学习,一起去面对困难,一起去面对失败,一起去面对泪水,一起去分享各自的快乐。

记得去年冬天,一向懒散的我一到冬天就睡得像头猪一样,爬也爬不起来,所以你每天就成了我的闹钟。那天早上,一阵悦耳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我知道一定是你来了,我不予理睬的应了一句:“马上下来了。”其实我还想多睡一会儿,于是我就又有躺了下去,多睡了一会儿后,我软软地爬了起来,穿好衣服,刷牙洗脸,看了一下表,发现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但我还是无精打采的,打着哈欠,慢慢地下楼去。到了楼下,眼前的一切使我惊呆了,你冷得缩成一团蹲在我家门口。我还以为你早就走了。我正想和你说话时,你却说:“走吧!快迟到了。”你竟然一点儿也不恨我!我疑惑看着你,你却笑了笑。

放学了,班上的一伙男生到街心花园的草坪里玩,那时我孩子气的向你挑战,我像一只猛虎似的向你冲了过去。你却轻而易举的挡开了我的攻击,然后再用一招“分筋错骨手”将我弄倒在地。我不服输,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草,喊道:“再来!”这次,我换了战术,我要跟你比内力。你只用一招“如来神掌”就把我推倒退了几步,就在我快要摔倒在地的个千钧一发之时,你扶住了我,说道:“不来了,我输了。”我的心再一次被触动了。

慢慢地,你便成了我的朋友,你向我说你的往事和秘密,你说你很好打架。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一个好打架的家伙,这打死我也不会相信的,在我的心里你是一个善良而且懂得付出不求回报的家伙,站在众多星星下和我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永远永远的朋友。

我的知己作文

我在这世上度过了14个春秋,交了无数个朋友.虽说朋友有很多,可知己却只有一个,她就是和我一起走过小学六个春秋的同学.

她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迷人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

她的特长是体育,60米短跑和跳高是她的强项,每次比赛,她都能把这两项的桂冠拿来.班上的同学羡慕得不得了.她学习成绩也不错,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她不是三好生就是表扬生.她还有一手好字,无论是钢笔字还是毛笔字,她都是一等一的,可以说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宽宏大量,不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记得有一次,我们约好一起去诸暨玩,可那天我家有事,我就没去,害她白白等了我一个早上.我想,明天去上学她一定不理我了.第二天,我忐忑不安地来到学校,等着她的责骂.她问我:"你昨天为什么不来?"我回答她我家有事.她沉默不语,我想:暴风雨要来临了!谁知她说"是这样啊,没事的,我们以后再去吧."我听了这句话,那不争气的眼泪就掉下来了,我被她这种同窗挚情所感动,我握着她的手说"你是我永远的知己!"。

她还很搞笑,每次和她在一起,没有悲伤,只有快乐,我们一起讲笑话,一起去锻炼身体,无论到哪里,都可看见我们的身影,都可听见我们的欢笑!

她就是我的同桌,小荷中的一员---无敌美眉----方淑颖。

我的知己作文

时间匆匆,过得飞快。转眼间我已告别童年,告别与我亲近了六年的母校,同时也告别了我最要好的知音,心里还是那么不舍,踏进了中学校园。

记得那是小学二年级,我谁也不认识,总是独自一个人坐在座位上享受着孤独与寂寞的冲洗,看着每位活跃着的同学,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好像很好玩呢……可是,他们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陌生。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我与她认识的那天。

在她的教导下,我亲手折出了我以前从未尝试过的折纸。我向她介绍了我自己,她也开心地自我介绍,她叫小盈,大家都这样叫她。于是,那天起,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每天形影不离,她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别人都说我们不是姐妹,却胜似姐妹,而且是一对人人都羡慕的好姐妹。

过不久,班里开始竞选班干部了,班主任按成绩与平时表现将小盈选为班长,我则选为学委。班主任常对我们说一句话:“你们俩是我最得力的助手,要同心协力,不准闹矛盾,尽心尽力负责班里的一切任务,要时刻记得‘团结’这两个字。”我们俩一起点了点头。

每当我成绩不理想的时候,小盈总是第一个用同一句话安慰我:“打起精神来,看重的不是成绩,应该是努力,努力就好,对自己不要太严格,加油!”每当我听到这句话,都会感动的不得了,不知道该是哭,还是笑。

而当我被老师批评的时候,失落地坐在一边,她也总是第一个看出我的心情,然后很调皮地捏捏我的鼻子,笑着对我说:“挨批没什么大不了的嘛,首先要想到自己的错误,下一次争取做的更好!”当我听完这句话,心中的乌云即刻散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晴朗的太阳,我感慨着,我是多么幸福、有一个这么好的朋友。

我的知音:小盈。我最好的知心朋友,离开了你,我开始明白:成绩不理想时要想到自己努力了就算最好;挨批时要想到是自己的错误,下一次争取做得更好!谢谢你,你要我明白的,我都明白了,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知己作文

来哥伦比亚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我刚走进自己的宿舍,就看到一个棕发碧眼的男孩冲我微笑,"嗨,我叫拉斯,把东西放在这里吧。"这就是我的室友拉斯,我们一起住了整整两年半。拉斯是波兰裔美国人,他身高178cm,骨骼宽大,他成了我在大学期间惟一的知心朋友。我们大多数时候很快乐,在昏天黑地胡说八道中度过。

拉斯很直率,很幽默,又爱搞恶作剧。我经常嘲笑他"笨得要死,编程的速度比老牛拉车还要慢",他也经常反击我:"永远找不到女朋友,见到女孩脸就比猴子屁股还红。"

哥大的学费加生活费大约一年1万美元,这在1979年,对于一般的美国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们需要靠自己打工来赚学费。我去做家教,后来在学校的电脑中心打工。拉斯在学校食堂找了份厨师助理的工作,那时候,他经常从食堂带剩下的面包和热狗回来,我们也经常能大吃一顿。

由于我们的经济状况相似,所以我们的时间表也差不多。下课之后我们都去打工。半夜我编完程,他洗完碗回来,我们躺在床上闲聊,有时候时间晚了,我们俩都饥肠辘辘,冰箱里又没有吃的,我们就去学校附近的小店里吃最便宜的炸鸡。

有一年,我和拉斯都没有钱买机票回家过圣诞节,就都留在学校里寻找打工的机会。有一天,他从学校食堂搬回来25公斤奶油芝士,打算自己做蛋糕。我们计划做20个蛋糕,天天当饭吃,省出假期的饭钱。

25公斤的芝士根本没办法用普通的搅拌器来搅,我们只好倒进一个大桶里,每人拿一个棍子使劲搅。做好了,我们开始每天吃同样的奶酪蛋糕,吃到最后,已经到了看都不想看蛋糕、提也不想提蛋糕的地步。直到七八天后,他突然对我说:"开复,天大的好消息!剩下的蛋糕发霉了!"那天,我们俩坐地铁到唐人街最便宜、菜量最大的粤菜馆,叫了6道菜来庆祝蛋糕发霉。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