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燃气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汇总16篇)

时间:2023-12-06 06:06:09 作者: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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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限空间作业演练方案

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根据如下状况实施救援:

电梯困人。

1.通知和安抚轿厢内人员等候救援,不擅自扒门,并至少需要3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

2.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3.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抱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抱闸扳手。

4.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5.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6.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7.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发生火灾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由专业人员(持证)按下电梯的消防按钮(电梯有消防功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停到基站等候消防人员是否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启动返回功能直驶至基站并切断电源。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层门、轿厢门,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照明电源)。

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区,或交给消防人员使用。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电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的困人事故。

发生地震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是否停用电梯,电梯何时停用。

2.震前没有发生临震的预报而突发地震的,如强度较大在电梯内有震感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

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持证)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调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发生湿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电梯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当楼层发生水淹没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先切断总电源,并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两层。

2.如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切断进入机房的所有电源,并及时处理漏水的情况。

3.对已经湿水的电梯,要及时进行除水除湿处理,在确认已经处理后,经试运行无异常无误,方可恢复使用。

4.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纪录清楚并存档。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演练负责人应对救援演练活动进行讲评。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商贸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在全区商贸领域范围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系统观念、闭环管理、落细落小落初,重点检查商贸领域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安全治理能力,有效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商贸领域稳定。

为保证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区商务局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孙海港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担任,组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由各系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业务科室牵头展开。同时全局开展一次商贸行业集中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分组进行(见附件)。

指导督促大型商超、餐饮业、加油站(点)、再生资源业、二手车(废旧汽车)场所、电商园区(跨境)等商贸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做好消防隐患排查,推动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工作: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整合体整治和达标建设、履行餐饮行业管理职责配合主管部门抓好燃气安全工作。

(一)科学研判预警。各重点商贸企业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通报本单位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集中培训发动。督促商贸企业依法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集中组织重点商贸行业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对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商贸企业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开展企业自查。督促商贸企业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严格督促检查。督促重点商贸企业要对日常用火、用电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账。重点检查:1.经营场所是否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情况。2.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路线图)、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3.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及裸露未套管现象,是否违规私装插座。4.易燃、易爆等危化品是否规范存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强化本单位辖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的工作任务清单。各系各科室各企业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相关科室要贯彻“三个必管”原则,切实推进所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要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形成部门牵头组织、上级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配合,实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组要对各商贸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未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商贸企业,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有效整治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出能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保证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有限空间是指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

由售后经理任安全小组组长,组员由车间主任、安全员、车间工人、保卫人员组成。

1、组长: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制定条例标准和要求,研究解决有限空间施工中存在的中毒问题,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2、安全员: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制度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有限空间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人员进行中毒引起的'人员伤亡的控制工作。

3、车间人员:负责初步救援情况,配合安全员进行相关检测,确认环境,同时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以减少其伤亡,救护的方法执行《伤亡事故的紧急救护》中的规定。

4、保卫人员:负责对外联络,如有中毒发生拨打120紧急救护中心电话,

到达现场,发现干磨房大门紧闭,侧面小门已打开,经检查,判断为风机未开,苯中毒,立即疏散周围围观人员,并派人戴防毒口罩,身系救援绳索,从侧面进入打开大门,用强力风扇对干磨房进行通风,救援人员进入并立即搀扶昏迷人员转移至外面,做应急救援,心脏复苏,等待120到来;将现场情况再次向公司领导汇报,等待具体情况调查,公司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1、中毒急救。

(1)由呼吸道中毒时,应迅速离开现场,到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2)经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剂促其将毒物排出。

(3)经皮肤吸中毒者,必须用大量清洁自来水洗涤。

(4)眼、耳、鼻、咽喉粘损害,引起各种刺激症状者,须分别轻重,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由专科医生处理。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离现场,将窒息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通风处。

(2)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时严重者速交医生处理。(打120电话)。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同时检查呼吸器问题及时更换合格呼吸器。

序号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副组长xx。

4副组长xx。

5组员车间一组。

6组员车间二组。

7组员车间三组。

医院: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

事故发生后,车辆经潇湘大道到达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

设备。

1、担架。

2、急救药品。

事故的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安全员上报公司总经理并如实记录现场发生的情况及伤亡损失,统计后填报月伤亡报表,由公司行政部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协同项目部做出有效的措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2.1、空间有限且与外界相对隔离;

2.2、进出口首先,但人员能够进入进行指派的工作;

2.3、未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

1、密闭设备:

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1、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人员职责;2、作业审批;3、安全交底;4、设备检查;5、封闭作业区域及设置安全警示;6、打开井盖自然通风;7、管道检查、封堵、导流;8、气体检测与评估;9、机械通风;10、二次检测;11、个人防护;12、安全作业;13、作业监护;14、连续检测与通风;15、作业结束;16、应急救援。

1、有限空间电动强制送风呼吸器。

电动送风长管呼吸器是利用小型送风机将符合大气质量标准的新鲜空气经无毒无味长管供给作业者,是一种保护人体呼吸系统安全的防护装备。

电动长管送风空气呼吸器使用说明:

1.1、用处与使用范围。

本产品属于作业型呼吸保护装具,主要用来防御吸入有害气体、粉尘、烟雾等污染物质,并有效抵补缺氧危害。对化工、石油化工,制药工业、煤气厂、城建地下施工等行业,在检个塔罐、地下施工等作业环境,用作职工呼吸保护。

1.2、构造。

长管送风呼吸器由:全面罩、腰带、长管(10米)、送风机组成。

1.3、特征。

1.3.1.产品是通过送风机不断地给工作者提供新鲜空气的呼吸器,

1.3.2.不受时间限制。

1.3.4.本产品使用ac-220v的电源。

1.4、作用方法。

1.4.1、送风式长管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各连接口,不得出现松动。以免漏气而危害使用者的健康。

1.4.2、请将插入面罩一端的适当长度软管先穿入安全腰带上的带扣中,收紧腰带,使长管固定于腰带上,防止拖拽时影响面罩的佩带。

1.4.3、检查整机的气密性;用手封住插入送风机一端的'接头吸气,感觉憋气说明面罩的气密性良好。然后插入送风机软管插座,同时开启送风机,将新鲜空气输入面罩供使用者呼吸。

1.4.4、送风机使用前应实现可靠接地。

1.4.5、每次使用后应将面罩、通气管及其附件擦拭干净,并将长管盘起放入储存箱内。储存场所环境保持干燥、通风、避热。面罩镜片不可与有机溶剂接触,以免损坏。另外应尽量避免碰撞与磨擦,以免刮伤镜片表面。男士在佩戴面具之前应将胡须刮净,以免胡须影响面罩的佩戴气密性。长管面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必要时更换损坏的另部件。

2.1、救援三脚架简述:

轻质高强度铝合金miller三角架尺寸小,重量轻,强度高!腿长最大可至2.1米,跨度最大可至1.5米。可单人迅速提至使用地点并且快速进行安装。

组合适用于多种场合,包括:有限空间的进出,救援,定位和物品吊装。

医院有限空间作业演练方案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治理活动,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结合本部实际工作,现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具体如下:

xxx。

20xx年xx月xx日。

(组长、副组长、组员)。

4.1、交通工具:配备必要的指挥和救援车辆;

4.2、保障电梯应急照明、报警及通讯工具:包括电梯内外的通讯联络工具;

4.3、应急救援工具:层门开锁钥匙、盘车轮或盘车装置、松闸装置、常用五金工具、照明器材、通讯设备、安全防护用具、警示牌等。

5.1电梯发生故障乘客求救。

5.1.2、乘客利用电梯内的.紧急呼叫装置,或个人电话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

5.2、使用单位向维护单位请求救援。

5.2.1、电梯使用单位接到求救信号后,应积极与电梯内被困人员沟通,了解电梯内的有关情况,安抚电梯内被困人员,使被困人员保持冷静,等待救援。

5.2.2、使用单位接到求救信号后同时向维护保养单位电话求援;

5.2.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5、救援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应携带必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工具,迅速赶往现场。

5.2.6、某台电梯困人,而因某种特殊原因,维保单位救援人员到达时间可能超过半小时,使用单位需要自行救援。

5.2.7、因大规模灾害状况下(如暴雨、大雪、地震、大面积停电后等),多台电梯发生困人,维保单位无法向使用单位提供足够的救援力量,使用单位需要自行开展救援。

5.3、现场实施救援。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11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吉祥苑小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一)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1.开展工业园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生产、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围绕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锅炉房、厨房等重点部位,聚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用火用电动焊、值班值守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印发的《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泉安委〔20xx〕22号)的文件要求,加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治理,对同一建筑空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和食品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存储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要逐家、逐栋建立检查和整改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坚决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未经审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合用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全面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一线员工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要创新消防管理方式,鼓励小型厂房、员工宿舍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全面提升厂房建筑的火灾防控水平。

2.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泉港安办〔20xx〕87号)要求,深入开展高层商住混合体、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以下统称4类重点对象)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大型商超,要深刻吸取江苏南京金盛商场火灾事故教训,在去年整治达标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可控。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的,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4.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安办《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泉港安办〔20xx〕118号)要求,应急、公安、消防、财政、农业农村、民政、住建、电力等部门,以老旧小区、村居民自建住宅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风险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对存在隐患的“表下线”进行改造,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5.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执法,用足用好查处、挂牌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对国务院、省、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行业)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要紧盯不放、持续跟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全面加强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

6.重点加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管理。要加强上岗人员持证考核,坚持源头防范,应急、市场监管、住建、人社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焊气焊技能等级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焊、气焊)等考核管理,从资格准入、审批作业、现场监督、事故追责等方面强化动火作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加强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对涉及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业主单位负责人、审批人、监护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使动火作业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证施工、无动火审批、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未配置消防设施的施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止施工。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使用明火作业责任人,按法律规定予以拘留。对电焊、气焊失火的操作人员,由发证单位吊销其证件。

7.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聚焦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紧盯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和救援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清理拆除。要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针对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因防疫需要关闭安全出口的情况,要督促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要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8.加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和可燃物清理。要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要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专项治理,采取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复破损保温层等措施,严防被引燃。要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集中居住区域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9.夯实基层消防治理基础。要持续推动“一委一站一队一中心”(消安委、工作站、专职防火队、消防救援勤务中心)等基层消防治理组织机构实体化运作,各镇(街道)、村(居)两委、消防工作站(所)、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综治网格、综合执法、市场监督所等基层力量,按照基层消防“5+3”必查要求(5个检查重点:“三合一”场所、弱势群体、火源、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3项“保命”措施:畅通疏散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逃生面罩)真正动起来,全面落实排查建档、清单式整治。

(三)聚焦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0.聚焦新兴场所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持续加强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xx〕6号),依法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开展联合检查督改,严查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器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对室内冰雪冰雕场所开展“回头看”检查,紧盯内墙壁和屋顶违规使用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持续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对设置在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场所的,要坚决予以停运、搬离。督促各类新兴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11.聚焦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风险。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文件要求,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农家乐)连片分布的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农业农村、文体旅游、公安等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强化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12.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要求,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要抓住生产、销售、电池改装、停放充电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链条管控和系统性治理。要组织摸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充电点情况,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属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网格要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扎实做好重点节点和场所消防安全保卫。

13.落实重点场所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要推行专家检查,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涉疫场所,精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指导,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强化科技应用,推动加强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信息化手段运用,进一步完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早发现早处置能力。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站所、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坚决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等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4.落实重要节点重大节日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全国和省、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区内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有关部门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及应急救援准备。

15.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深化“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成效,持续开展“消防公益说”“全民学消防”“消防志愿行”“消防大体验”等消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要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以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协调通过城市大屏、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推动移动通信运营商发送消防提示短信,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

16.扩大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要发挥舆论监督和警示宣传作用,区消安委将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适时公布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各地要重点搜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宣讲法律责任、事故代价,通过媒体舆论监督和引导,让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要联合各类媒体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剖析危害后果,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17.加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要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交通、应急、城管、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实现信息共享。消防部门要牵头组织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开展一次普查,并由市政用水管理单位落实维护保养和防冻措施。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管理单位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供水安全。要组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针对性演练,强化应急联动。要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特点,盯牢烟花燃放、祭祀祈福、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要加强大风、低温、冰冻、干旱等恶劣条件下的熟悉演练和装备物资储备,提前做好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科学高效实施救援。

(一)部署发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2日前)。各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有关部门按要求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xx年12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充分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成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区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指挥部,抽调部门集中办公,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社会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或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通报督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的火灾责任事故的,要提请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医院有限空间作业整治方案

为全面净化我县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黑卫医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秩序,严厉打击和整治医疗欺诈、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供他人违规开办医疗机构、供医疗机构违规增设诊疗科目、供他人违规获得处方权等行为。

2.依法依规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出租承包科室、违规开展诊疗行为。

3.严肃惩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所开展诊疗科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不符的;违规开展未核准备案医疗技术的。

4.严厉打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行为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外的医疗机构中独立开展诊疗活动的;执业医师从事诊疗活动与其注册执业范围不符的违规行为的。

5.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县卫生健康局按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医保局配合)

重点査处: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査病人,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的;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等行为。

6.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及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混乱等行为。(县市场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配合)

重点査处: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份不符的行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行为,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药品;使用依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苑围的药品;药品采购没有发票、假随行单的药品购进行为;药品没有进销存台帐行为等。

7.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市场局、公安局、县药监局配合)

重点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诱使、欺骗、强迫患者使用并销售“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8.严厉打击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局、县医保局配合)

重点查处:医师(士)未按照诊疗常规诊断病情违规开具大处方的;医疗机构伪造医学检验数据及物理诊断结果的;以欺骗诱使、强迫等方式手段对患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手术治疗的;医疗机构或者相关医务人员雇佣“医托”诱使患者产生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甚至使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等行为。

9.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校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重点查处:校验审査所涉及的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存在隐、弄虚作假情况的;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以及暂缓校验期内,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的行为。

10.严肃处理违反“看病不求人”相关规定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不按要求及时更新、发布医疗信息的;不按要求实现网上预约挂号的;不按要求公开各种排队信息的;不遵守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带人插队、加塞就诊的;对在门诊诊疗、排队检查、住院等待、床位安排、手术次序等方面给“求人”者以特殊照顾的。

11.依法查处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丢弃、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的;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的;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国家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

12.严格治理医疗污水,严肃查处直接排放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未配备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转、使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未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医疗机构内污水处理系统的;未对处理后的污水消毒效果定期监测的。

13.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红包”、回扣,不在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等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査处:个别医务人员只收受熟人“红包”或通过中介第三方、医托收受“红包”的,或在医疗业务经营活动中拿取“回扣”向外院转介病人的;个别医疗机构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或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个别单位和个人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的;开单提成或为商业目的统方的;个别单位对“红包”、回扣整治工作责任心不强、政策执行不好、存在为难情绪,对待问题査处“下不去手、动不了刀”的;一些单位在“红包”、回扣问题上不对外宣传、不愿对外宣传、不会对外宣传,不愿倾听群众声音、不同声音,不愿意、不接受他人监督的等问题。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14.重点查处:通过虛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县医保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15.惩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査证明》或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査备案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网信办按职责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未经审查或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范围发布医疗广告的;在发布医疗广告过程中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利用新闻形式、医疗咨询服务类专题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等医疗广告行为的。

16.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坚决查处违规收费、乱收、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7.查处分解(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不执行医药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

18.查处不按规定公示,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各种不按规定公示的违法行为。

19.查处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不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医疗费用,不给患者出具结算费用清单和收据的行为。

20.查处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医保局配合)

重点查处:诱导和过度用药、检査、治疗行为,以及术中加价的行为。

21.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医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严重失信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我县计划于20xx年6月下旬开始启动,按动员部署、自査自纠、集中整治、全面整改、回头看、总结汇报6个阶段,为期个7月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下发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卫健局牵头联合公安局等6部门制发《青冈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青冈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卫健局设立工作办公室,由卫健局牵头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组织召开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动员大会以及发宣传单、挂标语、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目的和意义,提高医疗机构领导以及全体医务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30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村级卫生室、城镇个体诊所、备案中医诊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活动。通过开展自查,查找本单位存在问题,并认真研究分析问题成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问题整改任务。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

由卫健局牵头,抽调各职能部门人员参与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集中联合执法,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四)全面整改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医疗机构对照本单位在联合执法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再次进行整改。

(五)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

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相关医疗机构,重点看问题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未进行整改问题的单位,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15日)。

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行动工作总结,分析评估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报至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整治医疗乱象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排除医疗隐患的有效方法,是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县政府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设立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营商环境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医疗乱象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对上沟通等工作。

(二)建立协同机制,落实职责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协同监管、依法履职,统筹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应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单位要对派出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此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制作多样化宣传材料,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环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通过网络发布专项行动方案和警示信息,借助网信青冈平台发布投诉举报信息,特别是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提升百姓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选择和认知。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和应对措施,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问题。

(四)创新监管手段,形成高压态势。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借助网信青冈平台,推出群众举报平台,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短信、监督热线等形式,广泛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也要进一步调动社会监督积极性,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各级医疗机构要在门诊、住院部等显著位置公示青冈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办公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县卫生健康局行风举报电话、微信二维码举报信息、本单位投诉举报信息等内容。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指导监督。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有限空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充分应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事前风险识别,提前研判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后,采取相应的有限空间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包括:(一)密闭设备:贮罐、槽罐、容器、管道、烟道、锅炉、密闭舱室等;(二)房屋建筑工程有限空间:人防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消防水池、泵站、电梯井、通风井、采光井、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料仓等;(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地下管廊、隧道、施工竖井、雨污水井、电力井、热力井、电信井、燃气井、集水井、污水池、沼气池、化粪池等。

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危害物质包括:(一)建筑材料类:混凝土添加剂、防水涂料、防腐保温材料、挥发性有机溶剂,以及含苯、甲苯、二甲苯、氨、聚氨酯等物质的其他施工材料;(二)施工环境中存在或者施工产生的有害物质:煤炭或汽柴油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粉尘、瓦斯等。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包括:防水施工、暗挖施工、顶管施工、盾构施工、拆模作业、电气焊作业、油漆喷涂作业、防腐保温作业、冬季明火保温施工、人工挖孔桩作业;各类管井保养维修清理及升级改造作业、清淤作业、内燃机(水泵、汽柴油发电机等)作业等。

第八条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统计和《指南》,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后果严重,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控层级,管控措施主要从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并实施,项目部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针对作业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实时检测。

第十条气体检测应按照氧气含量、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顺序进行,检测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有限空间氧气含量低于19.5%或者超过23.5%,以及含有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超过安全标准的,必须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可以自行检测,也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应当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xx)有限空间作业气体监测记录表(aq-c6-4)。

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内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24伏,在积水、结露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12伏。存在爆炸危险的,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型安全防护设备和防静电工作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配置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安全警戒设施及应急救援设备,包括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强制送风设备、正压式隔绝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绳、三脚架等。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及时拨付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措施费,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应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协调和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前,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应充分考虑有限空间施工安全的需要,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设计交底中要明确有限空间结构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设计无实际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间结构。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防护设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根据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将有限空间安全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对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及作业过程符合有限空间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应于作业开始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具备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绳,安全绳的长度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安全绳的一端与全身式安全带系牢,另外一端必须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间外。

第二十二条监护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监护人员应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佩戴袖标并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员应登记确认作业人员数量。

第二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等工作,应当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二)有限空间的概况:有限空间名称、位置、设计参数;

(四)风险评估等级及管控措施;

(五)通风检测设备及使用方法;

(六)应急救援设备和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

(七)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配备和分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进行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应包括有限空间位置、名称、主要危险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审批责任人、现场责任人等基本情况。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使用围挡、锥筒、警戒线、护栏等有效设施封闭作业区域,并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每年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培训教育。

第二十七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检测通风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等。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有限空间培训教育还应包括本项目有限空间的具体名称和位置、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等。

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应当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

第二十九条各相关单位未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xx〕521号)同时废止。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根据《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xx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通报的通知》(常安办[20xx]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工作,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避免盲目施救,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为扎实开展好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企业生产安全,特成立开发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春柳。

副组长:孔德壮、林志胜、徐鸣华、严建华、方世丰。

成员:各科室(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综治科。

(一)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安全教育培训。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1.需有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经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3.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4.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5.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6.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7.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8.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严禁盲目施救,避免事故升级。

(一)工作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3月-4月)对辖区内工贸有限空间作业点进行梳理,完善和更新企业信息台账,督促企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保证企业信息的准确性。

企业要加强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培训,尤其是调岗员工和新入厂员工,更要加强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备查。要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查找和辨识风险点,与正在开展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相结合,利用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三)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0月)巩固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总结分析各阶段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负责人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结合企业实际,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随着气温回升,特别是夏季高温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挥发的特点,不能掉以轻心,要利用短信、微信、钉钉等各种媒体载体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一线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掌握应急情况下自救知识,杜绝盲目施救,使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化、程序化。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充实救援力量,配备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要认真落实安全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辖区内各企业要加强有关情况及数据的收集整理,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20xx年10月15日前报至开发区管委会社会综治科。

医院有限空间作业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要以事故教训为鉴,督促企业全面查漏补缺,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使用煤气(燃气)、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的工矿商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重点部位、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情况。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培训。各地要利用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企业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是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等规定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外包队伍管理制度。

三是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防护设施、检测仪器、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加强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审批作业制度不落实、应急管理不到位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以《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为监督检查重要依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突出等问题,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情节恶劣的企业,要列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监管对象。各地安委会办公室落实情况于5月31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二)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三)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四)分层次布置作业。要尊重学生学习的差异性、阶梯性,科学、系统、合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引导学生自觉预习,及时整理和巩固所学知识,反思学习的收获和问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倡导“基础作业+拓展作业”模式,适应学生的不同能力水平和个性化发展需要,分层布置作业。倡导教师自主编制作业,合理改编作业,杜绝不加选择地以翻印配套练习或以套题、成章、成册、成本布置作业的现象。分层作业应侧重于学生的个性差异,实施过程中遵循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杜绝等级在无形中越拉越大,造成群体歧视和学生自尊心伤害的现象发生。

(五)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六)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七)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八)加强作业管理。要探索使用信息技术手段管理学生作业。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生成作业、批改作业,反馈作业完成情况,切实减轻教师的负担。作业布置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不得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布置集体性学生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不得布置“繁、难、偏、旧”的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作业管理与评价工作的领导,将作业管理作为减轻学生负担、提升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完善教学常规、改进教教学管理的重要抓手,科学构建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作业管控领导小组,制作作业管控办法,明确校长、教务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管理细则和评价标准,要明确年级、班级的作业协调责任人,负责把关各学科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关注各学科作业量的均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作业管控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和统计本校作业总量和批改情况,分析作业质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关作业情况的专项检查。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方式相结合方式,严肃查处加重学生负担的行为。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个人,将记入教师个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学校出现违规行为,对学校和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校长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削减中考配额指标等处罚。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宣传在作业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种方式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家长和社会对新教育理念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孩子成绩和作业量,明确家长在家庭作业中督促者角色。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关注学校长远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和政【20xx】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乌江镇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基层需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民生工程和其他各类基础设施,形成集聚效应,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补助或发放到人的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类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建立健全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镇财政每年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打足预算,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采取政策扶持,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镇及时和县有关部门协调,加快项目申报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分类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早收益,多收益。

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结合需要与可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科学制定阶段性民生工程目标,完善民生工程项目储备和遴选机制,实现民生工程的滚动发展。

根据签订的民生工程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督查和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有限空间应急作业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涉水有限空间气囊封堵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整治范围。

(二)整治重点内容。

施工单位要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风险标识,编号管理,并建立台账。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文书(格式详见附件1)应在项目部存档备查。

施工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自查自纠: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施工单位要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项措施”、《中山市橡胶充气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及《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要求,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施工作业活动环境、实时工序特点和提级管控要求,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要立即落实专人跟进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暂停有限空间作业,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整改。

(二)全覆盖检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台账,对属地所有含有限空间作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续安全施工的防线。

(三)开展事故应急演练(20xx年第一季度)。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一季度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间作业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参加。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在演练中检验各类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保障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二季度对全市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各含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开展《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培训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及作业人员依法依规、按章安全作业的意识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关键部位和关键节点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作业人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成5个检查组,于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六)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工作重点、检查频次和执法要求,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本地区在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查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承诺制度。将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纳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首要职责,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等,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组织论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防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各项目隐患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间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推动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实事求是、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把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巩固行动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一般隐患,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省动态扣分或者诚信扣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诚信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上限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应付式整改的项目采取挂牌督办。

(五)及时总结报送。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属地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及时总结辖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月28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隐患闭环整改、执法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处罚情况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并将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12月25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

为规范公司各生产单位有限空间或存在窒息危险性环境下作业安全管理,降低作业风险,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定义。

3.1 有限空间:指各类容器、设备、介质管道、料仓、除尘箱体、收尘器、加热炉、高炉、锅炉、煤气柜、成品筒仓、煤粉仓、烟囱、污水处理坑井、地沟、地下室等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存在作业空间狭小或进出口受限、空气流通不畅、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易发生坍塌或绞伤、触电、中毒窒息等危险,可能对进入人员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3.2有限空间类别:分为密闭、半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3.3有限空间作业:指人员进入或探入有限空间内部的进行检查、检修、检测等活动。

3.4本制度中所指“有限空间所在单位”指负责有限空间正常操作或运行管理的作业班组、车间和分厂,也称“管理单位”;“作业申请单位”指作业人员所隶属单位;“作业负责人”必须为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4 有限空间日常管理要求。

4.1 各单位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附件)》接合现场实际作业形式和有限空间定义,对管理区域内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管理台账:

4.2各单位应在有限空间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比如:出入口处),并对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进行审批、登记、交底培训等工作。

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根据《河南亚新钢铁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5.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进入有限空间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包括窒息、中毒、触电、坠落、跌滑、机械伤害、高温等),制定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 进入有限空间涉及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时,在危险作业许可证上体现相关需审批内容。

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对作业项目、动力、物料源安全可靠隔离措施进行确认,并向作业负责人交底——〉作业负责人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进行确认,并向参加作业人员安全交底——〉进入前作业人员进行环境检测——〉厂级主管领导审批——〉检测符合条件后进入作业,并指定专人监护作业过程——〉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和有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共同确认签字——〉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将两联作业证共同存档。

5.5.1停用所使用的容器或设备,打开通气孔进行通风,可靠关闭所有有害气体来源,确认容器或设备内是否可能存在积料坍塌、物体打击等危险,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有关的任何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

5.5.2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并固定转动部位,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派专人监护。

5.5.3进入有限空间前,作业人员应首先拟定逃生方法,并应与监护人约定好可靠的联络方式,对所用工器具、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器材(呼吸器、安全绳、安全梯等)进行检查,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存在易爆环境下严禁携带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它非防爆器材。

5.5.4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比如:自然通风不佳、内部焊接作业等),但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5.5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因素的,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气体浓度等进行检测。

气体监测宜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作业中每2h至少记录一次数据;采用间断性监测的,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2h,若监测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应连续监测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检测结果应保证:含氧量应大于19.5%且小于23.5%,煤气区域co浓度与作业时间应满足《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要求,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满足国家规定的接触限值。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处于安全环境,相关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应存档。

5.5.6进入有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工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内;难度或劳动强度大的作业,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2人,超过2人必须获得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厂级领导一把手亲自批准。

5.5.7作业期间监护人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对进出人员、时间等进行记录),并与进入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发现异常及时制止作业。监护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进入有限空间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监护人发生变化的,必须在作业票中予以明确标识,并对其进行作业安全交底;上岗6个月以内的新工不得担任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

5.5.8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同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有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满足作业条件的方可进入。

5.5.9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清点人数和工器具,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由作业负责人发出封闭有限空间指令。

5.5.10对作业证未办理、安全措施未落实、监护人不在场、违章指挥等,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指令;安全检查人员发现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有权停止作业。

5.6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与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发包合同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6 有限空间条件下的应急救援要求。

6.2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按预案程序组织抢救,抢救人员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带、救生索、有毒气体防护装备等,除非该装备可能会阻碍救援或产生更大危害,可采取其他可靠措施),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防止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化。

6.3 参加救援人员中必须有人掌握基本救护和心肺复苏救护方法;在有限空间环境下参与救援的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禁止摘除个体防护装备(比如呼吸器面罩、安全绳等,除非确定救援环境安全)。

6.4 监护者在不能确定是否有能力实施救援的情况下,应首先发出请求支援信息。

7 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安全职责要求。

7.1.3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应有记录,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安全作业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程序、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7.1.5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7.1.6为有限空间作业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7.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2作业负责人职责:

7.2.2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并向参加作业人员交底;

7.2.3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

7.2.4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及时终止作业,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7.3作业者职责:

7.3.1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熟知作业中危险有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3.2严格按照“作业证”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7.3.4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监护人不在场不得进入。

7.3.5熟悉应急预案和自救、互救知识,正确的处置突发情况,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7.4监护者职责:

7.4.1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对进入有限空间人员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

7.4.2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有权提出暂停作业;

7.4.5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

7.4.6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携带“作业证”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7.5审批人员的职责。

7.5.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7.5.2到现场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并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 作业证管理。

8.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办理,必须经有限空间所在单位确认;所列项目必须逐项填写,内容严禁涂改,相关人员签名严禁代签;一处有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有限空间工艺条件或作业环境条件发生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8.2作业证有效期一般为24小时,对大中修等特殊情况,与有限空间相关联的系统已确认停机且作业连续不中断的项目,经厂级领导一把手亲自批准后作业证有效期允许超过24小时,但不能超过7天,岗位应严格遵守作业证中批准的“作业时间”,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本人或指定具有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应每班至现场查看作业条件。超出时限必须重新办理作业证(作业地点、作业任务、作业条件等未发生变化的同一作业项目,作业证办理人应携带首次审批的票证)。

8.4作业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现场作业监护人持有,作业完成后交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档,第二联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存留,记录保存期限为1年,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应建立审批台帐。

9 附则。

9.1作业单位或人员违反本制度中规定,未按要求办理作业证或相关安全措施未有效落实的,按照严重违章进行考核;造成重大险肇事件或人身事故的对管理单位进行追责。

9.2已明确要求纳入公司级审批的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单位在履行上述审批手续的同时应至安全部进行审批备案。

9.3本规定由安全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有限空间应急作业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涉水有限空间气囊封堵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整治范围。

(二)整治重点内容。

施工单位要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风险标识,编号管理,并建立台账。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文书(格式详见附件1)应在项目部存档备查。

施工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自查自纠: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施工单位要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项措施”、《中山市橡胶充气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及《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要求,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施工作业活动环境、实时工序特点和提级管控要求,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要立即落实专人跟进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暂停有限空间作业,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整改。

(二)全覆盖检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台账,对属地所有含有限空间作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续安全施工的防线。

(三)开展事故应急演练(20xx年第一季度)。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一季度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间作业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参加。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在演练中检验各类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保障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二季度对全市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各含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开展《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培训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及作业人员依法依规、按章安全作业的意识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关键部位和关键节点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作业人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成5个检查组,于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六)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工作重点、检查频次和执法要求,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本地区在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查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承诺制度。将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纳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首要职责,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等,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组织论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防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各项目隐患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间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推动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实事求是、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把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巩固行动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一般隐患,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省动态扣分或者诚信扣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诚信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上限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应付式整改的项目采取挂牌督办。

(五)及时总结报送。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属地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及时总结辖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月28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隐患闭环整改、执法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处罚情况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并将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推动企业从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程、制度要求,确保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并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改,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监管(主管)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电力、海洋渔业、粮食仓储、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督促企业对涉及到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辨识与确认,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三)是否按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实行审批管理;

(六)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此次整治的重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细化补充。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广泛,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清醒认识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将本次攻坚行动与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我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细致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深入排查健全完善监管台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排查确认工作,全面查漏补缺,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再确认,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台账,健全完善有限空间监管台账。

(三)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六必须六严禁”规定》要求,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造册登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治公示制度,并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动态闭环管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执法力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和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制度,以监督执法成果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增强执法工作震慑力,提升有关企业负责人敬畏法律、敬畏红线的意识,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和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以及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严处重罚。

(五)强化专题培训和应急救援措施。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应急救援基本常识,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人员知识技能。同时,督促和指导相关企业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完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应急演练和专题培训,并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纳入专题培训重要内容,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盲目施救,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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