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节水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时间:2023-12-14 23:37:51 作者:书香墨

规章制度需要得到广泛的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人了解、遵守,并形成相应的社会共识。规章制度是指针对组织内部成员行为、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在一个组织中,规章制度起到了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可以维护组织内部的秩序和稳定。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石,为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编写完善的规章制度需要对组织的运行机制和管理需求有清晰的了解。在编写规章制度之前,应该先调研和分析组织的工作流程和现有的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应该根据实际需求,立足于解决当前问题和提升管理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1.室(馆)办公区域用水范围内的供水系统(即自来水公司向室(馆)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各处室要牢固树立节水意识,专职部门(办公室)要做好节约用水的科学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3.严格控制用水量,确保不超计划用水。

4.在各洗手间、茶水间张贴节水标语,加强用户节水意识。

5.安装感应式或延时式水龙头,防止用水后不关水源。

6.定期抄录水表读数,发现读数异常增大,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妥善解决。

7.做好地下水池、冷却水塔水池、水箱的防漏措施。

8.凡承担室(馆)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办公室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按办公室指定接水口接水方可取水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接受办公室的监督。

9.各处室要将节水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常规管理评比之中,认真落实。单位节水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处室的节水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不定期进行抽查,通过书面形式或在单位内部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布。

10.做到人离则断开所有用水设备,防止“常流水”现象的发生,禁止浪费水资源,杜绝安全隐患。

11.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好节水监督工作,发现浪费、破坏现象及时举报。对浪费和破坏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监督和举报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单位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标志,公布维修电话;大力推广感应式节水水龙头。在办公楼适当区域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

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认真进行管网检查,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跑滴漏现象。

安排专人定。

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供、用水管理,保证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的'正常进行,制订如下制度。

1、教育师生提高商品意识,节约用水。

2、学校配备兼职水工一名,负责管理校区供水及有关供水设备检修。

3、水是商品,学校对各户安装水表计量收费,由总务处加贴封条或标记。总务处和水工负责定期抄表并按季向用户收取水费。严禁用户在表前私自乱接水管,自行改动水表,如有偷水者是学校教职工的按200元/次补偿学校;不属学校教职工的按400元/次补偿学校,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若用户发现水表损坏,应及时报告学校派人维修更换。

4、用户用水设施房内部分由用户负责所更换的配件和材料费。

5、教职工调离学校或退出住房,应先向总务处报告,安排水工登记用水数,交清水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6、供水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及时发现并消除漏水安全隐患,确保供水状态良好。如要停水检修,应预先通知用户。

7、各处室办公用水、教学用水,要做到人走要关水。

8、凡不系本校教职工住本校者,其水的供应采取预交定金制度,不预交定金者,立即停水。

9、对未装表的散户按家庭常住人口收取,计收标准确定办法:任意抽取一栋家属楼对8月和12月两月的用水量进行调查,取其人均用水数为未装表散户的常住人口人均数。

企业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用水管理,节约用水,不断提高全体职工节约用水的意识和节水工作管理水平,实现检验中心的节水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检验中心设置节水管理机构对检验中心节约用水工作实行管理、监督。各单位设节水小组对本单位节水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1.3各单位要安排一名领导主管节水工作,是节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一名技术主管人员负责该项管理工作,是节水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必须把节约用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企业管理轨道。

2.1检验中心成立节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检验中心分管生产的中心主任和中心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检验中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生产技术室是节水的常务机构,负责节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2.2检验中心属下各化验室相应成立节水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装置、管理区域日常节水用水管理工作。

3.1节水领导小组职责。

3.1.1全面负责节水管理工作,决策节水规划,审批节水管理办法。

3.1.2协调节水工作与设计、工艺、设备和生产的关系,将节水工作精神贯彻在规划、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全过程。

3.1.3主持召开检验中心节水工作会议。

3.2各职能管理部门职责。

3.2.1生产技术室职责。

3.2.1.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节水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贯彻执行节水领导小组的决策。监督、指导、协调节水管理制度落实,审定节水技术改造方案。

3.2.1.2制定有关节水管理规定、措施条例及考核办法。

3.2.1.3建立检验中心各化验室用水量及定额指标考核台帐。负责用水计量统计分析工作。

3.2.1.4组织制定水平衡测试方案,并组织完成实施。

3.2.1.5制定年度节水工作计划、节水目标和措施,检查节水措施落实情况及节水目标完成情况。

3.2.2设备材料室职责。

3.2.2.1负责有关节水设备技术资料和设备管理,负责解决有关设备的安装、测试、检验、检修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种用水设备的防腐管理和腐蚀状态的检测、台帐档案等管理;负责限额以下计量、检测器具的零购计划和更新计划的审批,以及安装施工管理。

3.2.2.2负责审核有关节水改造和技措项目,负责节水措施的计划安排,落实有关节水资金筹措;负责发展规划中的节水措施落实工作,负责计量器具“三同时”的审查工作等。

3.2.2.3负责节水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的审核、选型的审批;检查督促计量器具的投用和维护,并对节水仪表完好率和投用率进行考核。

3.2.3综合管理室职责。

3.2.3.2收集改进节水工作意见,发动职工多提节水合理化建议,采用节水先进技术,围绕节水工作开展qc活动,使节水工作全员、全过程、全面展开。

3.2.3.3负责落实节水工作定员和职工节水培训的组织工作及经费的筹措。

3.3各化验室职责。

3.3.1成立本单位节水工作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指定分管生产领导为本单位节水负责人,每套生产装置工艺主管为装置节水负责人。

3.3.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节水的管理规定;贯彻执行节水领导小组的决策;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3.4.3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节水工作计划、节水目标和措施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3.4.4负责组织协调装置各项节水工作,做好人员的合理配置,组织进行水量平衡管理,提出节水措施、方案;参与方案的评估、分析、筛选、推荐,组织方案的实施。

3.4.5每月每年按时向生技室报有关节水台帐报表和节水总结材料。按时填报水表投用率和完好率,报设备材料室。

4.1凡属检验中心的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都必须自觉提高节约用水意识。

4.2节水工作,人人有责。

在使用水的过程中,必须杜绝长流水。任何人发现长流水时要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若漏水无法处理时有义务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处理,避免水资源流失。

4.3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每月耗用新鲜水的计量读数,并分析上月节水用水指标完成情况。

4.4各单位要管好本单位的厕所、冲凉房、洗手盆等部位的水阀、管件等用水设备,严禁跑、冒、滴、漏,在使用频次多、量大的用水点要单独安装水表,严格控制耗水量。

4.5各单位要严格控制新鲜水用量。正常生产时严禁用新鲜水、循环水、除氧水、软化水冲地板。

4.6厂区内的消防用水要与新鲜水和饮用水分开,防止消防水作其它用途。

4.7公司每年下达各化验室用水定额指标。对完成定额指标和节约用水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彰与奖励;对完不成用水定额指标的单位和节约用水工作做得差的单位进行批评与扣罚奖金。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生产技术室负责解释。

用水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二、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未经小学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四、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五、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六、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

七、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八、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十、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十三、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十四、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十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十六、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八、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范用水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水、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全体师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用水设施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对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水用电安全。

二、各部门、各处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用水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三、学校办公场所无特殊情况必须在晚22:00前熄灯,由各部门、各处室、各班级人员负责关闭,22:00以后由值班保安负责。无重大活动体育馆不得开灯,或者是如活动结束后,当事人不关灯,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元。

四、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计算机、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每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30元;节假日期间,保安负责全校灯的关闭,如有长明灯现象,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五、锅炉工要严格按照送水时间供水,每次洗澡完毕后值班人员应检查各浴室的水龙头是否关闭,如发现有长流水现象或里面有长明灯,每次罚款30元。禁止在浴室内洗衣服,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六、禁止教职工私自在住宿区和公共场所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违者罚款50元。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确需要布线的,请到总务申请,由学校电工统一规范布线。

七、禁止任何人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如洗手间)用电炉或电炒锅做饭,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元。在学校生活区住宿的生活指导老师,禁止在生活区做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违禁者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视情节处以200~300元的罚款。

八、各宿舍、办公室空调要在适宜温度开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时开空调。下班时或没有人时,一定要关好空调,否则罚责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职工一律不充许用学校消防水冲洗卫生,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十、总务处要经常对公共场所的水电、锅炉、浴室、食堂及生活区等处的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企业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用水管理,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确保用水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本制度使用空调水、生活水、消防水系统。

2.未经批准人员不得操作相关设备及调整数据。

3.当日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对生活水系统出现的故障,必须要报告主管经理。

5.对其它空调水、消防水、必须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检修、实验工作。

6.随时保持蓄水装置,水泵等设备的清洁、有效。

1.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2.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饮水安全。

3.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晰。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即使清楚污垢,保证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4.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5.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是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6、慢开慢关水龙头,以免造成水龙头损坏,如发现漏水或损坏及时通报后勤处维修班进行修理。

7、责任人经常检查上水和下水有无漏水现象,发现损坏,及时通报后勤处进行维修。

8、避免水龙头长流水现象,责任人下班后要检查水龙头情况,值班人员每天检查上下水情况,一经发现有长流水情况,通报批评。

9、要养成节约用水习惯,各部门领导要经常向员工宣传。

用水管理制度

一、积极宣传社区建设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四到社区”内容目的。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要求,建设和谐社区。

二、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分片检查社区用水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有无非法使用能源的行为。例如:私自接水、接电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活动,发放一些节能、生活常识宣传材料,丰富居民节能知识,提高居民节能意识。

三、做好清扫保洁员工的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员工有意识的节约能源,杜绝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四、负责清理低矮树木、花坛及公共绿地内的杂物和垃圾。保持绿地干净整洁,负责对园林浇水车辆所不及的绿化地带实施浇水,负责对社区内花坛及其他公共绿地小的破损进行修补、维护,对损绿毁绿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日常监督,保障文体健身器材按使用规范投入使用,不人为损坏。负责器材、路径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负责器材、路径所在范围地面的小型修补维护。

六、及时对实施社区环境,与基础实施管理维护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与信息反馈。

七、建立治安、联防、民调、群防群治,四位一体的网络,加大消防法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积极监督有关部门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居民知情权,抓好警情通报,社情通报。

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高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实现水电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到计划、安全、节约用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特制定本规定。

所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承包商的用水、用电、用汽必须遵守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4.1三期办是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的协调部门,负责整个工程用电、用水、用汽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协调工作,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用电、用水、用汽计划及负荷分配方案,对各施工承包商的用电、用水、用汽量进行统筹安排,并根据量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调整,负责电量及水量的计量配合工作。

4.2各施工承包商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用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

4.3管路、线路的架设与维护。

4.3.1供水主管道由建设单位负责敷设,引至施工区域;施工区域内管道的安装、维护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

4.3.26kv施工电源变压器一律采用箱式变电站,变压器进出线必须采用电缆,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电源至变压器高压侧,变压器装设的所有费用(高低压电缆、箱式变电站、计量装置等)由施工承包商负责。

4.3.3施工变压器的台数、安装位置与容量必须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在相应区域内的变压器上引接电源,不允许跨区域用电。供电区域的变压器安装按以下原则划分:谁先进场先用电,谁负责安装该台变压器;若有几个单位同时进场,谁用电负荷最大,谁安装该台变压器。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安装完的变压器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统一调度,各施工承包商的用电计划以建设单位批复的“用电申请单”为准,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电费除外)。对阻碍“用电申请单”执行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罚款。

4.3.4厂区内用电严禁采用架空线路。

4.3.5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构造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设深度不小于0.7米;电缆沿线地面上应设置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4.3.6在施工用水、用电、用汽期间,各施工承包商负责维护各自使用的管道、线路及ii级配电箱的安全,如出现水表、汽表、电表失灵或损坏,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否则将以建设单位三期办裁定的计量为准。

4.3.7若计量水表前管道损坏漏水,应及时维修并上报监理单位和三期办;若未及时维修,在接到监理单位和三期办通知后仍未进行抢修,当月水费按双倍收取。

5.1箱式变电站的要求:。

5.1.1箱式变电站的变压器采用油式变压器,变压器高、低压侧设有断路器,并配备相应继电保护装置。

5.1.2箱式变电站安装点应考虑有防止水淹、高空落物的措施。

5.2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5.2.1变压器、电动机(电焊机)的金属外壳。

5.2.2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5.2.3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

5.2.4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

5.2.5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5.2.6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5.2.7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5.2.8室内外配电线的金属管道。

5.2.9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钳工的工作平台。

5.3施工用电、用水、用汽设施竣工后,经监理公司和三期办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方可投入使用。

5.4凡需接引和变动较大的负荷时,施工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接引和变动。接引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接引电源工作必须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5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负荷应标明名称,单向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距离超过5米的应设移动开关箱。照明、动力合一的移动刀闸箱应装设四级漏电电流保护器。

5.6施工现场所有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5.7施工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5.8电气设备不能超铭牌出力运行,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

5.9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充足的适应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5.10施工承包商电工应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拆、接施工用电设施。

5.11施工承包商供水母管或高压线路出现故障而影响其施工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期办,并及时找相关部门尽快消除故障或采取隔离措施。

6.1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办程序。

6.1.1申请单位填写《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申请单应标明使用地点、时间、容量。

6.1.2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上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与申请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落实有关情况(计量与送水、送电、送汽方案)。

6.1.3三期办专工对《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进行审核。

6.1.4申请单位根据落实情况编写送水、送电、送汽方案,送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审查。

6.1.5三期办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批复相关方案与申请(申请单和送水、送电、送汽方案)。

6.1.6对方案进行实施。

6.2.1施工承包商提前2天填写停止用水、用电申请单,交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审批。

6.2.2监理单位专工、三期办专工与施工承包商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用水量和用电量。

6.2.3拆除或断开供水管线、输电线路。

6.3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如需停用或切断水、电主管线或其他单位水(电)支管(线)时,必须在停用前两天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交申请报告,经三期办批准,按指定时间停用及恢复被切断的水(电)管(线),并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交水(电)管(线)已恢复的'报告,由监理单位通知相关部门恢复送水、送电、送汽。

6.4三期办负责各施工承包商用水、用电价格管理,审核水电费及其差价,负责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用电、用水、用汽协议。在施工承包商办理完停电停水手续后,负责水电费结算。

6.5计量与水电费的收取。

6.5.1三期办负责建立施工承包商使用水(电)量台帐。

6.5.2三期办每月10日之前组织统一进行抄表,制成报表,各施工用电单位应及时派人到建设单位办公室在报表上签字(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当天需到建设单位办公室签字,否则算自动认可),然后报三期办核算相关费用。

6.5.3若施工、安装单位对计量有疑问,可向三期办反应,由三期办组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6.6各施工承包商负责其分包单位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的计量与收费。

7.1三期办行使施工用电、用水、用汽考核权,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承包商和个人进行考核(处罚)。有关管理人员应深入工地,监督施工用电、用水、用汽情况,发现违反本规定的现象应责令其立即整改纠正,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应给予处罚。

7.2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的有关考核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

8.1本规定解释权属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办。

8.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用水管理制度

1生活用水由市政直供和2次加压两种形式供给。生活用水设管理责任人一名,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卫生知识。

2水电工应每周对加压水泵及管道系统检修一次,当日值班员每两小时一次巡查,确保水源供应不停顿。市政停水或维修确需停水时须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3整个系统应采取封闭式,以防受到污染,各水池清洗入口须加盖加锁,以确保安全,并防止非管理人员接近水源。各透气管口要采取倒口式并加网,整个系统外围应保持干净整洁,机房每星期清洁一次,水池外部每两星期一次。

4按照中山市二次供水的有关规定,对各水池进行每年两次定期清洗消毒,并由水质检测单位对水质采样化验并出具化验单,资料应齐全并由工程主任妥善保存。

5生活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及污水系统隔离。

6每年对管道系统进行除锈刷漆一次,生活水系统管内的防锈除锈每年一次。

7二次供水由专门管理责任人定期巡查记录,每月底向上级汇报供水系统和水质状况。

节水管理制度

(一)公共机构应严格加强用电管理和使用电器设备,建立巡视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公共机构及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乱接、更改、移位、拆装线路及电线管道。

(三)公共机构必须经常检查办公区域和办公室内供电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四)公共机构应加强对配电房和电梯机房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机关供电正常。配电房、电梯机房、变压器等处应设立警示标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供(配)电房,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五)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办公室电灯、电风扇、空调、电脑、饮水机、热水器等一切电器设备电源。

(一)公共机构要加强对节约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节约用电意识。

(二)公共机构要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灯具,新建办公楼的照明系统要安装分路式开关,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

(三)公共机构应带头使用环保节能型照明产品或电器,禁止在新产品购置中、在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中采用低效、高耗电设备产品。

(四)公共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每天提倡少开1小时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五)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对老化线路、电网、变压器、电动机等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系数,节约线损率及不明损耗。

(六)公共机构工作人员都应履行节约用电义务。要加强节约用电巡视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批评。

(一)公共机构应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在机关食堂、卫生间等公共用水场所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提醒用水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节约用水。

(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用水时,尽量不将水量开到最大,以不将水花溅到水槽外为准。使用卫生间,便后应及时冲洗,并应等到冲水后关闭水龙头才离开。

(三)公共机构新购置用水器材或在建工程用水设施,应使用节水型器具,根据需要同时设计节水设施。

(四)注重绿化节约用水。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

(五)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发现供水管网漏水、水龙头关不紧等问题,应及时通知水电管理人员及时维修。

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每天为幼儿准备充足的开水,做到冬暖夏凉。

3、管理员每天为各班准备足量的开水,并注意适温。

4、保温桶必须每天清洗消毒。

5、幼儿喝水的水杯一人一杯,每天洗净消毒。工作人员不使用幼儿水杯。

6、提供幼儿饮水空间,保证幼儿自由饮水。指导幼儿科学的饮水方法,养成幼儿良好的饮水习惯。

7、幼儿园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教师、幼儿饮用水安全。

8、园长和班主任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用水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饮用水设施要有案可查。保管员要明确设施所在地的位置及数量。

三、学校采取鼓励学生自带饮用水和学校补充一部分饮用水的方式进行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自行经营饮用水。

四、保管员和责任人要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六、消毒工作须请专业人员指导。

七、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八、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九、责任人须对饮水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十、如遇上述以外的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由学校统一安排处理。

用水管理制度

学生因喝不洁饮用水引起学生身体不适、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或因学生剧烈运动后喝水过量、过急造成血液循环加快,心脏负担加重,突然休克等。

二、

1、总指挥:吕xx(第一总指挥)甘xx(第二总指挥)左xx(第三总指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吕xx负责,如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甘xx负责,如第一、第二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三总指挥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同时不在校)

2、联络员:刘xx、杨xx

负责向县教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等联系,通知学生家长。

3、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理:

(1)、徐xx、邹xx、陈xx、陈xx、罗xx、陈xx、杨xx、肖xx负责维持学生的秩序并组织进行应急处理。

(2)、各班班主任维持全校其余师生秩序,避免引起混乱。

三、

1、马上请有腹痛、呕吐、腹泻现象的学生了解情况,是不是在外面吃过其他东西。

2、学校马上组织车辆、人员把有腹痛、呕吐、腹泻的学生送医院治疗。

3、马上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汇报情况。

4、还有询问发现学生有腹痛、腹泻、呕吐现象,继续马上送医院治疗。

5、通知学生家长并向家长说明发生情况,要求家长到医院。

6、把学生饮用水封存,报卫生防疫部门检测。

三、

1、必须喝经过卫生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净化水。

2、学校供应饮用水应有专人负责卫生检查。管理人员每年定期体格检查,符合饮食从业人员健康要求的才可上岗。

3、学校每学期必须对净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4、学生喝水必须自带杯水,不允许与别人合用一个杯子。要求学生自己使用的杯子经常清洗、消毒。

5、教育学生喝水讲文明,遵守纪律。不要相互争抢、嬉闹。喝水不能过急、过量,剧烈运动后更不能过急过量。

用水管理制度

1、使用和保管好电器,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违者予以罚款500元。

2、将自身贵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盗。

3、床铺安装牢靠,以防砸伤。

4、在宿舍禁止抽烟者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禁止使用电热水壶,电吹风等功率大的电器,如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杂物,保障各出口的通畅

2、禁止在宿舍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澡,洗澡地点为卫生间茅坑处。如有违反直接开除。

3、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及时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4、床铺卫生及被褥每天叠放整齐,如有违反罚款50元

5、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声喧哗

2、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赌博

5、禁止有偷窃行为

1、集体宿舍免费为员工提供

2、新入职的员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在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3、员工须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4、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

7、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办公室,办好水电费、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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