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精选15篇)

时间:2023-11-27 20:46:38 作者:GZ才子

买卖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不仅关乎个体的经济利益,也与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密切相关。销售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下面是一些买卖的成功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农村买卖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________(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暖气保修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度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农村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承担。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房款。

八、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九、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十、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十。

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十。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电话: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买卖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该宅基地转让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为此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四指为:东邻_______西邻_______南邻_______北邻_______。(附有宅基地照片及平面图附件,注双方签字)。

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此宅基地自建房出让价为小写: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宅基地款,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本合同协议。

1、甲方在签字后,收到乙方宅基地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土地产权证明,并保证此宅基地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前后发生一切纠纷,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土地使用和建房期间办理房屋产权和各种手续时,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应无怨无悔,无任何附加条件为乙方提供协助,该宅基地在合同生效后,包括以后在建房屋所有产权如国家和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在征收该宅基地和在建房屋所有款项归属乙方,与甲方无关,在以后办理土地使用及房屋产权证时甲方必须配合支持,房屋产权人的乙方所有。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如发生土地权属,不能办理合法建房手续、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相邻关系纠纷,政府部门阻止建房等一切纠纷问题,甲方应积极配合调解,应保证此宅基地建房顺利完工。在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自签字之曰起生效后,房屋土地权属归乙方持有。

5、房屋归属权,今后如政府部门允许私人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积极无任何附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注:办理过户手续时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6、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保证此自建房顺利完工,如政府部门因建房手续不全,执法局阻止施工等造成误工或停工,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退回此宅基地自建房款项。

7、甲方原有的自来水与电合同生效后也应同时一起转让归属乙方所有。

双方自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违约。

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将宅基地按时交付乙方使。

用,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每天1000元违约金,一个月后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按宅基地款及在建房屋造价的总房款十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乙方赔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一旦发生纠纷,先由证明人调解,若调解不成则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和证明人约定签字后生效。

新农村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_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北屋,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_________。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_____%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_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_____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聚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_____%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钧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钧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农村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身份证:

买受人: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合肥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房款元。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不得有任何除甲方以外的第三人主张该房产的合法权利,并不得在本合同签订后又与其他方签订关于本合同所记载的房屋的.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须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后可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相关附属设施过户给乙方。

七、办理房产证过户所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但不包含甲方房屋贷款费用,且过户前甲方必须结清该房屋银行剩余贷款。

八、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即将该房屋交由乙方占有使用,同时,甲方须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的费用结清。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严格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须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同时返还乙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付定金。

十、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房地产管理部门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农村房买卖合同

出让人(卖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买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农村集体土地)住房一套,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涉房屋座落于甲方将该房屋第层(共层)套房(以下简称"套房")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以房产证为准),该建筑按一层(套)计价。

二、付款方式。

甲乙约定本合同所涉套房价款为人民币万陆仟元整)。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

2、待甲方房屋封顶,并将套房防盗门、铝合金、楼梯扶手安装完毕后,乙方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购房款226000元(大写:贰拾贰万陆仟元整)。

3、待甲方外墙油漆粉刷完毕并将楼梯口安全防盗门安装完毕后,乙方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购房款10000元(大写:壹万整)。

甲方每收到一期购房款,均应出具收款收据作为乙方购买套房的使用权凭证。甲方在收到全部购房款后,应将该套房及时交予乙方。

三、权属约定。

1、甲方承认该房现尚未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及土地证,但甲方承诺对在建房屋拥有完整的产权,甲方将于房屋竣工后及时办理相关产权文件。

2、本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全部付清后,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将对该套房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随该套房一并转让给乙方,权益享有期限为永久。甲方保证在交接套房时没有产权纠纷,如因超出有关规划、土地面积等相关受政府处以罚款的,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合同签订时,该房屋尚不具备过户条件。如因国家政策变动允许按套房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的,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发生的土地出让金或因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所产生的契税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担。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以下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无效,而致乙方丧失居住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权益)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1)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本合同所涉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继承人之外的第三人,并导致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无法享有套房占有、使用等权益的,由甲方或甲方继承人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房屋价款,并赔偿房屋装修费用。

(2)因政府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导致该房屋被拆迁或征用的,所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所获得的房屋补偿款按套房面积占总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归乙方所有。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后,甲方承诺乙方有权使用房屋周边停车位置、楼梯屋屋顶部位水箱位置、楼梯等公共设施。

2、甲方负责本房屋的第一次外墙油漆粉刷,若干年后,如需要第二次油漆粉刷的,乙方应按套房面积占总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相关的费用。

3、双方约定,乙方有义务按套房面积占总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公共使用的场地及设施的维修、安装、粉刷、等公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墙粉刷原材料购置费、线路安装费等。关于公共费用支出甲方应当提前与乙方及其他套房购买者共同友好协商,不得擅自做主。乙方承诺待入住后,按以上比例分摊公共区域电费。

4、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之日后十年内,乙方不得转让套房使用权,十年后乙方如转让使用权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因政策取得套房所有权的,乙方转让套房所有权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仍享有优先购买权。

5、甲方及甲方的继承人,应无条件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如有违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甲方收取乙方全部购房款后,甲方或甲方继承人不得在合同所涉房屋上设立他项权(包括抵押权、租赁权、地役权等),因设立他项权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五、法律效力。

1、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时间:时间:乙方:

墓地买卖合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

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下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1、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2、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其它:_________元整。

5、合计: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1、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2、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4、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农村房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印):______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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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买卖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绥阳县洋川镇兴隆村(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门面9间、地下库房5间),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所购9间门面的宅基地及晒坝一半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另一半晒坝的使用权归乙方使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大写)共贰佰捌拾万元人民币(小写2800000.00元),乙方在年月日一次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张九龄墓位于广东韶关市北郊罗源洞山麓。张九龄是唐玄宗开元年间丞相,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春,回乡扫墓,因病逝世于其家中,享年63岁,被溢为“文献公”。开元东南方二十九年葬。

墓地环境。

张九龄家族墓地是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墓地前面是张文献公祠,祠堂后山约120米处是张九龄及其妻卢氏、弟张九皋、九章的墓冢,是广东省具有代表性的唐代大墓。张九龄为砖室结构,座北面南,平面呈“古”字形,分墓室、甬道、耳室三部分。墓室为主体建筑,成四角攒尖式顶,长7.98米,宽4.8米,高5.35米,四壁及甬道均有侍女蟠桃园等壁画,是广东境内最早出土的、绝无仅有的唐代壁画。墓前神道原有石座像分立于两旁,今有唐岭南节度使、著名书法家徐浩撰写的《神道碑》和杜甫作诗的《故右仆射相国张九公龄诗碑》。墓下有飨堂。今飨堂内还保存着明清以来的碑刻。1960年7月,经文物管事委员会愈墓。

张九龄及其家族墓地位于韶关市武江区墩子头村翠珠岭。为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迁葬墓。墓面为半圆土堆构筑,是座砖室墓,平面“古”字形,通长8米,分墓道、耳室和棺室,墓道和耳室皆为券顶,墓道长3.18米、宽1.09米、高1.70米,两个耳室分别长0.80米、宽0.52~0.54米、高0.33米;棺室为锥形尖顶,长4.82米、宽4.80米、高5.35米,有残存人物壁画。墓曾多次被盗,残存随葬品有陶罐、滑石器具、“张拯”陶砚和一方墓志铭(见第五章第二节墓志)。墓侧有神道碑1通。墓前现存石羊三只,二进深院落张文献公祠一座,硬山顶,面积约200平方米。墓中出土一批滑石佩饰和两件玉器,较为珍贵。1962年7月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墓主。

张九龄出生于官宦世家。少聪慧能文,弱冠参加科举考试获中进士,为秘书省校书郎、右拾遗。又登“道侔伊吕”制科,为左拾遗。他曾上书唐玄宗李隆基,主张重视地方官人选,纠正重内轻外风气;选官应重贤能,不循资历。后因与主政者不合,一度辞官返回家乡。期间,主持修筑梅关古道上的大庾岭驿道,保障了南北交通要道的畅通。唐开元六年(718)返回京城,宰相张说重其文才,称为“后出词人之冠”。开元十一年(723)被任为中书舍人。及张说罢相,因受权力斗争**的牵连而被调往外地任官。开元十九年,玄宗召为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再迁中书侍郎。由于他才学超群,风度亦甚佳,因而颇受玄宗的'赞赏。开元二十一年,被任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丞相),主理朝政。他建议于河南屯田,引水种稻,遂兼河南稻田使。

其时,唐朝处在全盛时期,但却又隐伏着种种社会危机。张九龄针对社会弊端,提出以“王道”替代“霸道”的从政之道,强调保民育人,反对穷兵黩武;主张省刑罚,薄征徭,扶持农桑;坚持革新吏治,选贤择能,以德才兼备之士任为地方官吏。他的施政方针,缓解了社会矛盾,对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开元盛世”起了重要的作用,因而被后世誉为“开元之世清贞任宰相”的三杰之一。

在主理朝政时敢于直言向皇帝进谏,多次规劝玄宗居安思危,整顿朝纲。玄宗的宠妃武惠妃,欲谋废太子李瑛而立己子时,命宫中官奴游说九龄,九龄叱退使者,及时据理力争,从而平息了宫廷内乱稳定了政局。而对安禄山、李林甫等奸佞所为,张九龄更痛斥其非,并竭力挫败其阴谋。

玄宗欲以范阳(今北京)节度使张守圭为相,以朔方(今宁夏灵武南)节度使牛仙客为尚书,九龄都反对,玄宗不悦,唐玄宗被李林甫的谗言所惑,玄宗遂于开元二十四年迁九龄为尚书右丞相,罢知政事。罢相后不久又因他荐举的监察御史周子谅弹劾牛仙客,触怒玄宗,坐“举非其人”,贬为荆州长史。

开元二十八年(740),张九龄因病在韶州曲江逝世。

初,安禄山讨奚、契丹,战败,被执送京师。九龄主张按军法处以极刑,玄宗不从。

开元二十四年(736),安禄山任平卢将军,在讨伐契丹时失利,张守珪奏请朝廷斩首。此前安禄山入朝奏事,宰相张九龄对侍中裴光庭说:“乱幽州者,必此胡也。”这次作战失利,他遂提笔批示奏文说:“穰苴出军,必斩庄贾;孙武行令,亦斩宫嫔。守珪军令若行,禄山不宜免死。”唐玄宗不明华夷之辨,看了批文后说:“卿岂以王夷甫识石勒,便臆断禄山难制耶?”终未准奏。

之前,安禄山曾入京朝见,拜见过时任宰相的张九龄。张九龄颇有识人之道,明察秋毫,看出安禄山是奸诈之徒,断定日后此人必会作乱。此次适逢安禄山干犯军法,被押送京城,奏请朝廷判决。张九龄毫不犹豫在奏文上批示,为严肃军纪,将安禄山斩首。可惜,唐玄宗没有最终批准,却为示皇恩,将安禄山释放。最终安禄山反叛,重演了西晋末年,羯族石勒反晋乱华的一幕。

在他死后不久,曾被其断言“必反”的安禄山果然掀起了“安史之乱”,从而导致唐朝迅速从“全盛”走向没落。唐玄宗奔蜀,因追思张九龄的卓见而痛悔不已,遣使至曲江祭九龄。

农村山里墓地买卖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_____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_____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_____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八条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_________。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从洛阳千唐志斋博物馆获悉,近日,该馆先后征集到王之涣的堂弟王之咸及王之咸第五子王绾的墓志,据该馆有关负责人称,截至目前,洛阳曾经出土过王德表及其夫人、王洛客、王之咸、王绾、王之涣等王氏家族的九方墓志,足以说明唐代著名诗人王之涣家族的墓地就在洛阳。

王之咸的墓志记载,他的.祖父名叫王德表,曾做过瀛州文安县令;父亲名叫王景,曾做过登州和莱州刺史等官职;王之咸曾做过长安县尉等职,后因故被贬为淄川郡司士。唐天宝十年(公元751年)四月十二日,五十七岁的王之咸因病死于淄川官舍。天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他和夫人李氏被合葬于洛阳北邙山。

王绾墓志记载,王绾一生曾做过十个官职,最后被授予左赞善大夫之职。公元七九三年,王绾死于京城长安。王绾的二哥当时在江南任御史中丞,听到消息后,让儿子赶到长安,护送王绾灵柩回洛阳,并于第二年四月七日葬于北邙山祖茔。

据千唐志斋博物馆研究员赵跟喜介绍,志文记载,王之涣家族原籍山西太原,死后最早葬在洛阳的为王之涣的祖父王德表。王德表晚年住在洛阳,共有五个儿子,其中一子名字不详,另外四子分别叫王昱、王洛客、王景和王昌,死后也都葬在洛阳。王之涣为王昱的儿子。目前,千唐志斋博物馆共收藏有王氏家族七方墓志,王洛客的墓志现藏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王之涣的墓志出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现藏南京博物院。

买卖农村房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富裕县富裕镇五一村房产一座,双方约定该处房产,过户后土地使用面积约为3500平方米左右,房屋使用面积约为153平方米左右,交易价格为壹拾柒万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二条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使用证的过户,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于十五日内将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使用证办完交给乙方,如果甲方拖延不办或无法办成,即视为违约,甲方须按定金的十倍返还乙方。

第三条过户手续办完后乙方付清全部购房款。

第四条上述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的转让而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字或盖章后即刻生效。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0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10日内按乙方所付定金的十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房产所在地的国家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卖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见证方:

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流水墓地位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阿羌乡昆仑山深处流水村附近的阿克布拉克台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对这一墓地进行了连续发掘,揭露面积约4000平方米,共清理各类墓葬65座。均为石堆竖穴墓,墓坑上层通常有填石。墓中单独埋入的一次葬现象较少,大多数墓葬为一次葬人骨与多具二次葬人骨共存,一次葬人骨葬式皆为仰身高屈肢姿式。在墓坑内接近人骨处多陪葬有家畜头骨和四蹄,一般以山羊为主,个别规格较高者用马。出土随葬品中,独具特点的陶器刻划纹饰,斯基泰文化样式的金属装饰物,风格不同于中原和北方草原地带的刀、斧、矛、马镳等铜器,昆仑山地区目前发现时代最早的玉器,以及具有新疆地区特点的石器等,显示出该墓地的独特文化面貌。对墓地所出人骨所作的碳十四测年数据为距今2950±50年。

流水墓地是首次在昆仑山北麓发现的青铜时代墓葬,也是迄今在昆仑山北麓地区所发现年代最早的古代文化。这种在新疆首次发现的'以陶器刻划纹为代表的文化类型,与西藏、甘青地区的某些古代文化有相似之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出土的铜或金质耳环的样式与西伯利亚地区早斯基泰文化中的耳环样式极为相似。流水墓的的考古发现为探讨当时昆仑山北麓地区古代居民的文化面貌提供了科学资料,尤其是能够系统地提供研究克里雅河上游古代文化的准确材料。对出土人骨的初步鉴定结果表明,30前昆仑山北部地区的种族混杂程度已经很高。蒙古人种、欧罗巴人种在墓地中均占有一定比例,蒙古人亚种(西藏人)的发现则说明当时青藏高原南北的文化交流已经明显存在。

另外,在墓地之下的地层堆积中,还发现了较厚的炭灰层,为大面积古代生活用火遗迹,碳十四测年为距今4400年。说明这是一处古代人类活动持续时间相当长的重要遗址,对探索昆仑山地区早期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好吧!就把我安葬在这里。

作为诗人,最好的归属莫过于。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那些跳跃的浪花。

是上帝遣来的信差。

告诉人间,天堂里一切安详。

我可以预感。

那些浪花会变成小花。

不分季节,绽放在树头。

我的四周鸟语花香。

清晨,小鸟会用清脆的鸣叫。

带给我愉悦和希望。

裸着脚的女人。

披着散发。

迎风起舞,用灵魂与大地握手。

我相信,诗歌是不死的灵魂。

撒哈拉沙漠的沙子是三毛的'灵魂。

青岛的海风是海子的归栖。

而我,有属于我的墓地。

开在墓穴上的鲜花。

是我产出的诗歌。

有对生命的热爱。

有尽在不言中的期待。

还有望眼欲穿的不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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