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2 07:50:49 作者:雨中梧

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原则。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制定规章制度有所帮助。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二、责任明确。为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及管理,行政首长为建材办第一责任人,主管主任负责安全防范的具体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小食堂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同时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三、加强办内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值班巡查,对有金库的`财务室要落实防范措施,现金不得超储,对水、暖、电、气等设备设施,坚持日常巡查,因工作不负责出现问题,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管理消防器材,经常检查保养,保证取用方便,使用有效,按时更换灭火器。

五、职工须熟知办里安全防范的设备设施,学懂会用消防器材及水、暖、电、气的控制装置,发现匪警、火警、漏气、跑水时现场人员要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消防、燃气、自来水等相关部门和上级机关。

医疗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职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三、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四、对毒、麻、等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五、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1.0目的:确保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3.0主要内容:

3.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提高警惕,熟悉小区的地理环境。

3.2值班人员一定要熟悉小区安全防范的监控设备及措施,能够熟练掌握及操作。

3.3接班后一定要仔细检查小区的每一个角落,包括门窗锁,看是否有可疑情况。

3.4建立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如有情况必须清楚时间、地点及如何处置等。

3.5定期对各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发现故障或问题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3.6严格遵守公司安全防范制度,不得随意将公司的工作机密及当班情况泄露。

3.7小区大厦严禁违规明火作业,若需必须经管理处同意有并专人在现场监管操作。

3.8严禁在小区内烧香拜神或乱烧垃圾。

3.9严禁在小区内乱接、乱拉、供配电线路。

3.10严禁在消防通道作业或堵塞消防通道。

3.11严禁私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时进行设备的保养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3.12严禁三无人员进入小区。

3.13严格执行,人防、技防的安全防范措施。

4.0基本要求:

4.1落实制度要严格,不出现人防失误造成安全事故。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规定

(一)手柄、导线、插头应完好无损,导线不准用强度低的塑料线。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手柄及插头破损,带电体裸露、导线老化等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

(二)在机架上使用时,应防止烧坏布线或其它设施。在带电设备上使用时,不准接地(在保证电烙铁不漏电的情况下)。烙铁上的余锡不准乱甩。

(三)暂时停用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准放在地面、桌子上或易燃物旁;未冷却不准放回原处。

(一)排风扇金属外壳及其支架,必须有接地保护措施,并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源接线盒。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

(二)使用前应检查并应定期检修,零部件破损、导线老化,不准使用。不准在人孔内使用排风扇、电风扇。

(一)应使用双重绝缘的手电钻、电锤。使用不是双重绝缘的手电钻、电锤时,应检查金属外壳不得漏电,手柄、开关、导线及插头必须完好无损。使用时其插头必须与带漏电保护器的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二)使用前必须检查外壳是否漏电;并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装卸钻头时,严禁戴手套,并在完全停止转动时进行。

(三)遇停电、离开工作地点或转移工作地点,上、下传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四)在易燃、易爆场所或附近,不准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中出现震动、高热或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

(五)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六)在潮湿或金属容器内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低压电源。

(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采购计划应经安全监察部审核,领导批准后实施;

(3)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设专人管理;

(4)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品,不得移作他用;

(5)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

1.安全带(绳):断股、霉变、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

2.安全帽:帽壳破损、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缺少下颚带等;

3.登高板:登板有伤痕、绳索断股或霉变、钩子裂纹等;

4.脚扣、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套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

5.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批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

厂区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1、厂区垃圾按产生来源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两类。

1)生活垃圾:废弃纸张、废弃日用杂物等日用品垃圾以及拔除的'杂草、打扫的落叶、树枝、烟头、塑料袋废弃日用杂物等。

2)生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2、厂区垃圾按循环利用价值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1)可回收垃圾:a.纸箱纸板,纸筒、b.写真喷绘布边角料;

2)不可回收垃圾:c.油墨瓶、d.黄纸、e.塑料薄膜、f.旗帜横幅边角料。

二、垃圾堆放区域及堆放要求。

1、垃圾堆放区域:生产垃圾分类堆放在指定区域;生活垃圾投放入垃圾桶;

2、堆放要求:

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高空抛掷,不得溢出桶外;生产垃圾:

1)不可回收生产垃圾:放入垃圾池;

2)油墨瓶:按字样标识指定摆放;

3)可回收生产垃圾:严格按照标识捆绑大包分区摆放、不串不混;

4)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放置于生产垃圾区域内;

三、奖惩制度。

1、奖励:对于严格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个人(部门)将在年底给予其优秀员工(先进集体)的提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资奖励。

2、惩罚:对于未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扣罚其人民币50元/次;其直管领导将连带扣罚人民币50元/次,并处以通报批评。

3、对于屡犯、屡教不改的个人、集体,将给予其翻倍处罚。

4、由行政部和生产部相关负责人每日进行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以上奖惩依据。

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医疗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突出了医疗事故重在预防的思想,根据《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一九九八年下发的《医疗安全管理条例》做相应修订,使其能更有效的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职业医师法》等,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

(二)积极开展普法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保证病人合法利益的同时,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各科室部门结合具体工作,认真学习相关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医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和医务工作管理制度等,坚持做到医疗护理技术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医务处、质控办、科教处、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科室齐抓共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建立医疗质量考核制度,组织质量检查专家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各科室医务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操作常规等执行情况,考评医疗质量。组织实施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诊疗规范、操作技术常规等专业技术的培训,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重视医疗事故防范措施的具体落实,特别强调: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必须严格遵循“临界病例管理制度”。妥善处理危重、急诊、复合伤及疑难病人,不允许科室之间相互推诿,要保证收治病人绿色通道畅通。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置各项医嘱,严格遵照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以及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修订版)》的要求,认真完成病历记录,病案标准达到规范要求,手术前必须认真记录手术小结或大手术前小结及请示报告。必须加强对急危重症病人的医疗管理,认真组织病例讨论,解决诊疗难题。重要标本(如血型鉴定、交叉配血、各种标本的微生物培养、脑脊液常规检查等)应由医务人员送检。

3.做好院内感染监控。

4.各临床科室(含门诊各诊疗单元)要做好各项抢救准备工作,保证各种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一、二线值班人员(包括住院总值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随时掌握急、危、重症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做出相应处置,遇到疑难情况要随时汇报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一定要及时参与检查、指导诊治工作,急、危、重病人要做到口头、书面、床边交接班。 重大抢救或成批伤员抢救要向分管院领导、医务处(或总值班)汇报。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及“临界病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能因机械地执行规章制度而推诿病人。对发病突然、病情严重的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会诊、抢救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及时进行处置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6.施行手术(包括门诊小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如x一刀、眼激光、眼晶状体植入、安装永久性心脏起搏器、心脏射频消融、心血管介入治疗、介入疼痛治疗及医疗美容)等各种具有一定医疗风险的创伤治疗、检查操作项目,在实施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必须如实向病人或其家属介绍病情,说明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征得病人或委托人的同意,并必须由其在大手术术前小结及请示报告、手术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和治疗知情同意书;手术前麻醉谈话;输血前谈话等记录单上签名,凡不是病人本人签名的一定要有其签名的“病情知情同意委托书”。大手术术前小结请示报告;特殊检查、治疗记录等还应由科室行政主任或副主任审查签字后报医务处审批、签字备案。如情况紧急无法征求病人的意见又无家属及委托人在场,或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处或院总值班报告,批准后再实施。在谈话时要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和避免对病人疾病治疗康复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

7.严格执行院内病人转运的规定,各种过敏反应、突发意外的病人要就地组织抢救,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原则上不得搬运。转运病人时,一般病人由护工陪送,危重病人由医师、护士陪送,手术病人手术完毕,麻醉者要填写好记录,会同手术医师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向值班人员交代麻醉、手术经过及注意事项,经接班人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去。

8.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的进行文字记录,需作补充修改的要按有关规定执行,病区应认真保管住院病历,如因会诊、复印等需要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病区应指定专人负责携带,一定要严格执行医院“病历档案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和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不得出据与病情不符及有关健康,出生、死亡等虚假证明。病假休息以外的证明经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后生效。

9.药剂科要认真学习贯彻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配方后要进行核对,发药时要详细交代用法;要加强临床药学工作,保证合理、安全用药;加强毒、麻、限制药品管理,杜绝非“准”字号、过期或变质药品在临床上应用。认真贯彻执行“五专“制度(专门进药,专人保管,专人负责,专用处方,专门登记)。

10.各检验、实验室对各种项目检验,必须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坚持标准做好室内质控,不断完善条件提高室问质控水平,对急诊项目要做到随时检查,及时报告,发出的检验报告要做到填写正确,除三大常规外其他检验项目应注明检验方法及相应的正常参考值,各种试剂配置要符合标准化要求,检验单发送到科室要有签字手续,做好废水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发送报告前,须用专用登记本逐项登记。

11.输血科各种血液制品必须符合质量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献血法的有关条款,对献血者必须严格审查和体检,对贮血的冰箱必须确保安全要求,配血间要严格消毒灭菌,配血前坚持重验血型,做到配血后复核血型才发血。

库房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为严格仓库物资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存放的工具、成品、原材料等物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物资仓库应按规定建立物防和技防。重要物资仓库应有防雷设施。

二、仓库物资存放区和办公区应该分开。严禁在物资存放区内办公和放置生活用品。

三、加强进库物资的检查验收,仓库管-理-员应根据进货单据,对物资品种、数量、质量认真检查、验收,确实无误方可进库入账。

四、仓库管-理-员应严格遵守领发手续,未经领导同意或手续不全者,不得领发。不准私自挪用或借予他人。

五、仓库存放的物资必须做到账、卡、物三相符。保管员同时及时进行登记,记账员要做到日结月清。仓库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把库存盈亏情况上报。对属于责任性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仓库存放物资应做到布局合理,堆放整洁,保证过道畅通,防火标志醒目。

七、消防器材应放置在仓库适当位置,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八、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外加强防范,对内加强管理,认真学习仓库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国家制定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 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

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食堂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防范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

二、财务、仓库、加工场地为重点防范部门,各有关部门、班组负责人应承担安全防范管理责任。

三、凡备有消防器材的地方做到定点存放,任何人不得移位,并按时检查、更换,保证器材应急使用。

四、凡出现安全隐患,各部门要尽快排除、解决,如部门不能解决应及时报告办公室。

五、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现金卫生管理制度和凭证的检查工作。

六、对财务、库房等重要部门,上岗前和下班后认真检查保险柜、门窗等。

七、日常工作或维修施工时,要严格按制度实施安全作业,加强对煤气、电、易燃物的管理。

八、严禁私自接拉电线,使用电炉热饭及其他不安全的电器。

九、工作场地、宿舍严禁吸烟。

十、煤气表房外2米以内不得点燃明火或存放易燃物(如食用油、油漆、稀料、木料等)。

十一、库房必须做到人走灯灭,不准在库内吸烟,用打火机照明或使用任何电器设备。易燃物必须单独、定点、定位、妥善存放。

十二、蒸饭车必须由专人合闸、拉闸,使用过程中留有专人值守。

十三、煤气灶必须由专人负责点火、灭火、调整火力、保洁、保养,灶台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操作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器具码放整齐。

十四、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消防安全员负有领导责任,必须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每日工作结束后,消防安全员必须对工作场地及库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消除火灾隐患于未燃;然后由分公司经理和厨师长核查。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规定

1、每周一、周五由当值值班成员副值对干燥灯泡进行检查、发现灯泡损坏应立即汇报班长并更换。

2、安全员每周要检查一次、包括灯泡是否损坏,电源线、插头、插座是否有异常、短路,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班长并处理。

3、正常时根据实际情况、空气湿度(室外有大雾)应将干燥灯投入(由当班人员负责)。

4、连续两天阴雨天气应将干燥灯投入(由安全员负责)。

5、刚做过试验的绝缘安全用具、凉干放入柜内后应将干燥灯投入(由班长负责)。

6、正常天气、室内室外空气干燥、绝缘用具亦干燥、干燥灯应停用,但要检查干燥灯应在良好的状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干燥灯)。

注:其他安全用具应每月检查一次并要有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

厂区管理制度

为创造舒心的生产、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内环境卫生控制,厂区范围内所有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

3.1 行政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的验收协调事宜。每月组织技术质量部、生产物流部等部门进行专项环境卫生大检查,行政办每周不定期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核。

3.2 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5s”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发现不符合按规定督促整改,发出警告或处罚通知。

3.3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监查小组,部门所有人员为环境卫生监查员。

3.4 其它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被发现由不符合,则按规定执行。

3.5 各部门、车间认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5s”的要求本办法第4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组织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做好危废处理台账。

3.6 生产设备维修负责抗磨液压油的综合利用,无用废油交行政办处理;行政办每周负责处理各车间(部门)再生废品和其它无用物品,并做好各种废品处理台账。

6 生产区域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明显浮土,任何地方应无烟头 设备、管道表面无油污、无尘土 墙面无污物、无涂污、无蜘蛛网 非临时堆放区禁止堆放材料、零件、设备、杂物等 临时堆放区物品定置摆放,标识清晰。消防设施、应急设施、警示标语整洁干净,无污物。生产区域 地沟清洁,下水道畅通无阻。

8 厕所 地面干净,无臭味,消毒杀菌处理;门窗墙干净,无灰尘、蜘蛛网等杂物 行政办 照明设施、冲水设施保持完好可用。

9 垃圾处理池 定期处理,不溢出,无臭味

10 废品堆放 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周围无杂物,标识清晰

11 个人行为 着装穿戴整齐,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壳)、纸屑、烟头、口香糖、废旧电池、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打扫和保持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各部门(车间)

5.1 严格按照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检查。

5.2 每个责任部门分值2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将相关责任人奖励50月/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进行处罚,考核分在79-7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50元/月,考核分在69-6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100元/月,59分以下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200元/月。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20元/人/次。

5.4.1 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

5.4.2绿化区有断落树枝、白色垃圾。

5.4.3现场有积水、油污、清扫不干净。

5.4.4办公室内地面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墙壁有蜘蛛网。

5.4.5废旧物品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装袋处理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50元/人/次。

5.5.1在公共区域乱扔烟头、乱倒垃圾。

5.5.2废旧物品未分类存放,乱堆乱放。

5.5.3未清扫场地、设备卫生。

5.5.4地沟、下水道堵塞不畅通。

5.6未按规定穿戴着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7凡有效举报的人员,奖励20元/人/次,扣违规人员50元/人/次。

5s现场管理就是针对经营现场和工作现场开展的一项精益现场管理活动,其活动内容为“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因前4个内容的日文罗马拼音和后一项内容(素养)的.英文单词里都以“s”开头,所以简称5s现场管理。

6.11s整理:就是彻底地讲要与不要的东西区分清楚,并将不要的东西加以处理,它是改善生产现场的第一步。

6.2 2s整顿:把经过整理出来的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定量、定位、简言之,整顿就是把人和物放置方法的标准化。整顿的关键是做到定位、定品、定量。抓住了上述三个要点,就可以制作看版,做到目视管理,从而提炼出适合本企业的东西放置方法,进而使该方法标准化。

6.3 3s清扫:就是彻底地将自己的工作环境四周打扫干净,设备异常时马上维修,使之恢复正常。清扫活动应遵循下列原则:

6.3.3清扫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当清扫过程中发现有油水泄漏等异常状况发生时,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而不能听之任之。

6.4 4s清洁:对整理、整顿、清扫之后的工作成果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清洁,是对前三项活动的坚持和深入。清洁活动实施时,需要秉持三个观念:

6.4.1只有在“清洁的工作场所才能产生出高效率,高品质的产品;

6.4.2清洁是一种用心的行为,千万不要只在表面下功夫;

6.4.3.1 不要放置不用的东西,不要弄乱,不要弄脏;

6.4.3.2 不仅物品需要清洁,现场工人同样需要清洁;

6.4.3.3 工人不仅要做到形体上的清洁,而且要做到精神上的清洁。

6.5 5s素养:要努力提高人员素养,养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和作风,素养是“5s”活动的核心,没有人员素质的提高,各项活动就不能顺利开展,就是开展了也坚持不了。

7.1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7.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营造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内以及各分厂的`环境卫生的管理。

1、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由行政办公室监督,全体员工参与、齐抓共管方式。发动全体员工人人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美化环境。

2、各个工厂及办公室做好卫生责任区的“门前三包”,确保厂区内无卫生死角。 3、严禁在厂区内随地吐痰及乱扔废弃物,严禁流动吸烟。

4、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应放在厂区指定地点,并排列整齐,严禁乱停乱放。

5、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工作区域保持整洁卫生有序,上班期间需着工作服。

6、生产生活垃圾、赃物必须倒入垃圾箱内,不准随意乱倒乱放。

7、生产车间、办公室内部、卫生间以及楼道、公共场所各种设备设施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物品定点摆放,墙壁屋顶安全整齐。

8、严禁在厂区内建筑物、公用设备等上面张贴广告、绘制图画或涂写标语。保持厂区建筑楼道墙体的洁白卫生。

9、不准随意占用厂区内的空地和路面。确因施工等原因必须长时间占用空地或路面的,需经各工厂管理部门同意并向公司行政办公室报备。

10、在厂区内进行基本建设施工的单位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整洁干净,施工用料及物品应堆放整齐有序,施工中产生的基建垃圾应及时清运。 11、公司行政办公室对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实行奖惩,对于环境卫生严重不达标单位(部门),对其环境卫生管理者罚款200元/次,奖励给环境卫生考评先进单位。

行政办公室20xx年5月26日

公司厂区卫生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办公室卫生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厂区消防管理制度

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领导责任

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5、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6、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8、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车间和部室负责人责任

1、负责本车间或部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负责本车间部室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保养检修,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有关部门防火工作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人,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协助分工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经理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并负责指挥安全员的工作。

2、生产技术部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车间加以整改,并监督各车间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生产技术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以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

4、生产部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火和灭火水平;监督

各单位对消防器材的使用、保养、管理、分配及消防器材的布局;追查处理火灾事故。

5、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

一、为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关于安全工作指示,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防火制度及细则,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防止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应及时将各项制度完善落实到责任人。

二、本公司生产厂区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值班室。车间、仓库、办公区、员工宿舍区等确需动火时,要履行手续,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配电室、操作室、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备开关,除车

间、工序专人管理,部门领导负责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和清理,以防事故发生。

四、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规程,技术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全部门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五、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水龙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六、保持公司内及各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

仓库、产成品安全防火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物料贮存、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属物品性质与灭火安全防护知识。

3、易燃的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塑料包装等制品存放要整齐,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4、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

5、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6、各类贮罐都应严格按规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过贮存。

7、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8、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

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5、各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6、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换装。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

义务消-防-队组织和职责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担任;

组成人员由各车间、部室按实际情况,领导批准确定。

附: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消-防-队长:王家乐

消防负责人:

刘 江(第一防区)

罗兴华(第二防区)

王亚萍(第三防区)

黄荣高、周志平、万密(第四防区)

王家稳、朱思凤(第五防区)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

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1、乳液车间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一防火区。

2、干粉车间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二防火区。

3、成品仓库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三防火区。

4、原料及包材仓库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四防火区。

5、食堂、办公区、宿舍区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五防火区。

以上防火区由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负责和监督该地区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行政部

厂区消防安全防火制度

一、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间或宿舍凡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人领取,存放地点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

二、 除厨房和相关生产部门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厂区范围内焚烧一切物品,未经批准严禁动用明火。

三、不准在仓库、变电房、发电房、车间、煤气管道附近等地吸烟。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应当将火种、烟头处理妥当。不得随手乱扔。在宿舍内,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四、不准擅自接电或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工程人员作业前应做好防火准备。

五、在厨房工作的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作用明火,并且每周应对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开关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汇报修复。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关闭所有阀门,切断火源、电源方可离开。

六、易燃气体仓库不得存入其它物品,应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七、员工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不得利用光能烘烤衣服,不得燃放烟花炮竹。最后离开宿舍者,应将房内的灯光、风扇电源关掉。

八、楼梯走道和消防通道、仓库门前的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

闭,不得堆放物品。

九、在重点部位的值班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防止火警的发生。

十、各部门行政人员下班时,要亲自可委派专人认真检查办公室内的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气源、方可离开。

元通(广州)机械有限公司

三和首饰公司防火责任制

1、根据我国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的行政主管为防火责任人。

2、各单位防火责任人应对公司防火总负责人负责,发生问题按责任追究。

3、三和公司保安部、工程部协助总负责人工作。

4、各单位防火责任人必须指派一个日常消防工作负责人,便于工作联系。

5、各单位都应按照有关消防条例营业、施工和工作,接受公司防火总负责人的消防管理。

6、各单位要认真对待第一份《防火隐患整改通知书》接通知后一周内必须整改。

7、各单位必须根据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消防设施。

8、各单位必须经常对职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9、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并接受消防员的监督;凡因违章作业,引发火灾火警事故的将给予罚款、赔偿及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消防防火责任书》签署后连同本责任制一并生效。

三和(广州番禺)首饰有限公司

安全防范工程管理制度

1.塔吊安装时,利用塔身标准节来控制塔吊吊臂的高度,使塔吊吊臂高度相互错开,在不同高度的平面内。

2.现场设专职塔吊指挥工,负责塔吊吊臂旋转过程中统一协调管理,避免吊装过程中发生碰撞。

3.与塔吊司机签订安全操作责任状,并加强其岗前安全培训交底工作,操作过程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

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作业完毕,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8.恶劣天气停止高空吊装作业,且吊臂应限位固定在不同的方向,以防意外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

厂区管理制度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安全培训制度。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厂区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长:陈奕成(公司董事长)。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二、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和完善;

(2)定期组织(半年一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学习,树立厂区内工作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

三、厂区内安全消防管理条例:

四、建立火灾、消防预案,并依据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厂区管理制度

1、一月份:修剪落叶树木(含花灌木,下同);整理竹林;草坪加土平整;补种、调整落叶树木;清除虫囊、虫卵;继续冬季翻土冻垡;大雪后给常绿树敲雪,以防压断树枝;遇严寒天气对常绿花灌木和花坛草花采取防冻措施;施基肥;清除绿地垃圾;行道树扶正。

2、二月份:除继续做完一月份未完工作外,在天气晴和时,对野草较多的绿地进行松土除草。

3、三月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宣传,维修好各种植保药械和养护机械;观察草履介壳虫等早孵害虫的`活动,一旦发生虫情立即施药防治;对易染锈病的月季、海棠等注意观察防治;对草坪施一次钾肥,为防治夏季草坪病害打好基础;对花坛草花除苔,以防长高后失去观赏价值;对光秃草坪及地被植物进行补播;对雪松等主要观赏树种施淡肥催芽。

5、五月份:对春花花灌木进行花后修剪及更新;施好'花后肥';加强病虫害观察;剥芽修剪和根蘖去除;草坪除杂草并对冷季型草坪进行割草;对换草花后的花坛加强管理。

7、七月份:本月是天牛、皮虫、刺蛾等害虫大量发生时期,要特别注意防治,以bt乳剂等生物药剂防治为主。做好防台准备;加强抗旱、排涝、除草;本月土壤水分蒸发强烈,要加强松土防止返盐;灌溉时要按技术规程;加强各种绿地追肥,对草花花坛要每7-10天施一次薄肥;本月是草坪病虫害多发期,一旦发现立即对症施药--以井岗霉素等生物药剂为主。

8、八月份:本月养护工作与七月份相同,唯防台进入'实战'阶段,要准备好各种防台物资,对所有大树和行道树逐株检查,除一般支撑外,对骨干树加打地桩;台风后及时对倾斜、倒伏的树木进行抢救、处理。

9、九月份:除虫工作重点转入对秋蚜虫、秋螟、等害虫;一旦发现,立即防治;继续做好抗旱、排涝、中耕除草、追肥、草坪割草和防台工作;为迎国庆要对所有绿篱、球类、塔片色块等造型绿化进行修剪;对绿地花草树木进行一次普遍修整、施追肥,草花花坛要换新花,以最佳面貌迎国庆。

10、十月份:做好草花花坛养护工作,追施n.p复合肥以鲜艳花色、延长花期;继续做好各项常规养护工作(见九月份)积有机肥、配花坛介质,以备冬季施基肥和保温肥。本月对一些不耐寒的常绿花灌木停止施n肥,以免枝叶过嫩冬季发生冻害。

12、十二月份:本月重点是落叶行道树及其他落叶树木修剪;冬翻改良土壤;继续施基肥;对花坛等娇贵花灌木防冻、保温;草坪疏草、打孔、加土平整;挖、剪、敲虫卵等防虫灭病工作。

厂区管理制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要把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纳入行政工作之中。

2、加强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是厂内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如下工作:对外来人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办理并查验外来人员出入学校的证件;对外来人员住地进行安全检查;查处外来人员中违法违纪行为。

3、外来人员必须接受所在单位领导的管理,自觉遵守本条例。

5、施工的建筑队等集体单位应与保卫部门签定治安责任书,并按工程费(包工费)提交百分之一(不低与1000元)的治安担保金。工程竣工后,由保卫处考核,无民事纠纷、无刑事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违法违纪违章人员者,如数退还。

6、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7、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8、外来人员应自觉做好防火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随意生火,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9、外来人员严禁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不得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正常生活。

10、外来施工单位以及租赁学校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服务、储运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灾害事故工作。

11、寄住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宿舍规章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住。

12、凡触犯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凡违反校纪校规者,除行政处分外,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元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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