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汇总15篇)

时间:2023-12-11 14:12:16 作者:笔舞

活动总结是对某一次集体、个人或团队活动的全面回顾和总结,旨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高。活动总结是对自己和团队的一种反思和概括,以下是一些活动总结范文的收集,希望对大家的活动总结能有所启示。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总结

6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内蒙古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据介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内蒙古全区揭晓102830户最美(五好)家庭,积极引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全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91.9%,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人数达到174万人,引导家长更新育人理念,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大力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内蒙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由20xx年6月的201人降至104人。3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全部建成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34%。

强化司法保护力量。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了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考评内容。加强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少年法庭34个,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对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开展“复苗工程”。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

此外,为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内蒙古各级单位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20余个各类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表示,下一步,内蒙古民政厅将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局法制教育宣传月的活动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县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法制氛围,依据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根据县教育局法制教育宣传月的活动内容,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刑法》《刑法》、《治安处罚法》、《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教导主任、班主任、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办为龙头,以团委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各班团支部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广播台、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

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村委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建立联系,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少先队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课堂、广播台、班级黑板报、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

2、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各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

3、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我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全面落实省、市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确保我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近期红河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我局现有环保监察员31人,专职执法人员17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越级上访人员,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总结

一、净化荧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可小看。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产品的播出,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电视剧、广播剧的展播,让健康的文化成为广播电视的主旋律。

1、多渠道组织片源,在广播剧、影视剧的采购、调剂中优先考虑青少年,注重采购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童话类、益智类节目并合理安排播出时段,让优秀的影视节目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载体。

2、加强影视剧审查。组织专人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影视节目进行审查,对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节目严格把关,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坚持守土有责,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和影视剧中的不健康内容。

3、在自办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二、丰富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教育引导作用。作为公众媒体,广播电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显得更加重要,我们把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办精、办活、办好青少年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特殊的教育作用。

1、努力克服资金、技术等困难,上半年投资10万元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为全区青少年收看优秀电视节目提供了方便。

2、加强优秀影视、广播剧的创作生产。在前年儿童短剧《哎哟,乖乖》获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短篇奖和去年获第22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三等奖的基础上,继续创作少儿题材的广播剧《抱抱我,妈妈!》。该广播剧从少儿角度反映##区“代理妈妈”的事迹,目前,已完成剧本初稿并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审稿。作品努力争取获省、市“五个一”工程奖。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总结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要求,省路网中心开展了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细化监护人职责,呵护“留守儿童”;加强监管,防止沉迷网络;向欺凌说“不”等方面补齐了现有法律中的短板,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家庭保护,完善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完善司法保护,新修订的法律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有很多亮点。为做好此次宣传工作,省路网中心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宣传方案,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领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未成年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六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未成年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

近几年,区妇联把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妇联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由于妇联组织自身资源十分有限,缺乏有效的维权手段,区妇联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吸收和运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合力。xx年,建立了由区政法委、区人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妇联等12家单位组成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单位职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每年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维权实际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区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xx区儿童发展规划(xx—xx年)),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联合公、检、法、司等单位,以每年“三八”维权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xx—xx年xx区儿童发展纲要)在内的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xx份,提供法律咨询357人;印发法制宣传手册1200多本,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尝“法律知识进家庭”讲座3常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对修改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知晓率。每年在“六一”节开展纪念活动的同时,以“小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开展实践活动,宣传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儿童工作。

区妇联进一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家庭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星级文明家庭”、“幸福农家”等各类家庭评选活动,教育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以“争做合格家长、争当合格父母”为主题,广泛普及家教知识;切实加强“普九”教育,使儿童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方面得到保证。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00;建立6所家长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和报告会等形式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传播成功的教子方法和经验,普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科学知识;举办各种家庭教育讲座,邀请家教专家举办报告会4场,有2千多名家长参加,帮助家长树立了正确的亲子观、育人观。与区教育局开展家教论文评选活动,将入选论文装订成册,不断提升家教的水平。

近几年,区妇联充分挖掘资源,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了扶弱帮困的力度,通过办实事办好事,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妇联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每年春节和“六一”节前后,都拿出一定的资金组织节日慰问,平时,对特殊对象不定期地开展重点慰问。共慰问特困儿童150余人,捐款5万余元。为让更多的`贫困女童能跟其他同龄人一样安心上学,区妇联通过深入农村、学校、家庭,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贫困女童情况,并造册备案,向省市妇联及其他各种宣传媒介推荐、宣传尚待资助的困难女童的情况,发动“巾帼文明岗”、个体私营业主、“巾帼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为春蕾女童捐资助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春蕾女童和资助者的事迹,让社会更多了解“春蕾计划”。近几年,共帮助12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

在抓好儿童基础工作的同时,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承担起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任务,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区妇联发动全区各级“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五好文明家庭”和女党员、女干部、女教师、巾帼志愿者带头报名,组织广大爱心人士争做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通过电话辅导、通信交流、面对面等方式帮助留守儿童,让他们得到关爱得到帮助。区妇联经常深入到基层看望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送上少儿书籍等。xx年开始启动“关注留守儿童、建立情感通道”公益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了全区的留守儿童底子,建立了爱心档案,联系邮政局、教育局为1000名留守儿童免费赠送双程挂号专用信封和专用信纸,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展开。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影响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6月11日,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儿童关爱之家开展了以“地铁有爱,伴你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市民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多地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活动在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斜塘站举行。工作人员和小志愿者们结伴来到地铁站出入口,向乘客发放宣传资料,让他们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随后,小志愿者们登上地铁列车,拿着制作好的题卡,以有奖问答的方式对乘客提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回答结束后,他们把写有答案的题卡送给了乘客。

乘客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多了解,今后也会更多地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关爱身边的未成年人,一起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更优化的成长环境。

据悉,通过此次地铁宣传活动,让市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及其重要性,同时也让大家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下一步,斜塘街道儿童关爱之家还将通过制作“未保法”宣传视频的方式走进校园,广泛普及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x日,xx街道社工站联动街道社会组织共同开展xx街道“未成年人保护法进社区”宣传项目,活动吸引超过xx位居民参与。

活动聚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等形式,围绕关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多角度进行宣传。社工还现场向学生及家长、过往居民派发《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手册,以简单易懂的语言为辖区居民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

同时,活动还设置摊位互动游戏,居民在娱乐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加深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xx街道社工站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家庭、社会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接下来,将继续开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11月20日至12月3日,省高速养护公司多形式开展了《国防交通法》及未成年人保护“六进”宣传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根据省交控集团活动要求,公司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普法方向,精心部署,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多途径宣传。采用“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法务小课堂”、展板、宣传彩页、横幅等方式宣传《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宣传视频、流动宣传车等群众易于接受理解的方式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对《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紧抓基层,提升普法质效。积极组织《国防交通法》及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进服务区、进养护大队、进社区,采取led屏播放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开展网络答题等形式,让基层员工全方位、多视角了解《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例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x月x日下午,xx街道xx社区服务中心联合xx社工站在xx新村门口举办“深护童心”——xx街道困境儿童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项目xx社区未保宣传活动。

活动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困境儿童关爱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组织现场宣讲、发放未保和困境儿童宣传手册、未保知识游戏问答等方式,向在场居民和儿童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让未成年人在有趣的场景中接受宣传教育,其中最欢迎的'的是幸运飞行棋小游戏,家长带领着孩子共同参加,还有小朋友主动多回答题目,使得宣传效果达到最佳。在小游戏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引导家长重视儿童权益,关爱困境儿童,更要引导居民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为困境儿童托起一个美好的'未来。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提高了大家对困境儿童的关注度,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凝聚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6月21日,雨花亭街道自然岭社区联合在职党员、志愿者、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现场,志愿者向居民发放未成年人宣传小册子,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讲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家长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同时,工作人员还以有奖知识问答的互动形式,激发未成年人及社区居民的学法热情,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活动现场,还通过悬挂横幅、解答咨询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保护未成人的重要性,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人的.理念,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南寨镇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多途径、多层次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借助赶集日人流量较大的契机,通过拉横幅、发传单、设展板和现场解说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全镇开展“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题宣传活动。

二是开展校内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作用,通过召开家长会、家委会,向广大家庭普及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知识;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组织法律工作者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发挥好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作用,组织宣讲队伍开展未成年人安全保护讲习活动;录制一批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广播节目。通过各方的宣传讲解,让更多的青少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进一步的认识,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制观念。

三是巧用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南寨镇充分利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镇微信公众号、农村“大喇叭”,等宣传平台,发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在全镇范围内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总结

近日,仁和区法院同德人民法庭法官走进太平乡中心学校,为该校师生带来一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讲课,并结合同德法庭创建的'“童心·同德”新型家事审判品牌内容,教育未成年学生树立尊法、守法、依法自我保护的法治理念,并动员学生们向其家庭传递依法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和睦、文明家庭环境,形成良好家风、民风的重要性。

宣讲课上,法官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向师生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并结合校园人身伤害、未成年人监护、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多个典型案例,以及与学生们的问答互动,引导学生们思考法律问题,加深学习印象,现场气氛热烈。宣讲课结束后,同德法庭还向学生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和家事案件典型案例选集。

同德法庭打造“童心·同德”新型家事审判品牌,通过建立“法庭+学校+家庭+社会”的多边联动模式,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的法治素养,扩大法治教育辐射圈,实现凝聚“童心”以促同心,共筑同心以求同德,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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