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危险化学品心得(通用18篇)

时间:2023-10-27 11:30:04 作者:雅蕊 精选危险化学品心得(通用18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促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感受生活。通过阅读这些心得体会的范文,我们可以学到一些有效的写作方法和思路。

危险化学品安全月心得体会

危险化学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国家设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月。本人在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月活动中,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让我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保护有了更深的理解。

第二段:认识对危险化学品的保护。

通过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月活动和专家的讲解,本人更深刻的认识到危险化学品的恐怖和威力。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多,其本质上都是有害物质。只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保护措施的研究和宣传才能最大限度的控制危险化学品对人们生命财产的危害。

第三段:落实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措施。

在活动中也提到了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管理措施,要求企业在生产等环节中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危险化学品物流过程中不发生泄露和瓶颈,以免引发事故。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也有详细的规定,要求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进行存放,维护安全使用标识以及防潮和防火等方面的措施都要到位。

第四段:推广科普知识。

在活动中,专家们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和危害,这些知识达到了普及的目的。政府应该针对不同细分人群,开展更加灵活、科学的宣传方式。加强媒体宣传力度是必要的,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广泛提高公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掌握应急知识和措施,从而尽量避免人们因不知道应该怎样应对而造成生命健康的伤害。

第五段:结尾。

危险化学品安全月的开展,不仅仅是对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的一次检验,也是对我们个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的一次考验。作为普通人,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尽可能地了解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全力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以保证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了。最后,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从中受益,增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相关法规法律,营造全社会都能自觉保护安全的和谐氛围。

危险化学品安全月心得体会

危险化学品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材料之一,但是如果不合理使用和储存,也会对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威胁。为了加强国内的危化品安全管理,我国自2017年起,每年的6月被规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月”,今年也不例外。在本次安全月活动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更加重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第二段:理论学习。

为了更好地参与本次活动,我们单位精心组织了一系列的安全培训和学习。培训内容包括这些物质的基本性质、分类、危险性分析、安全使用、储存、运输及事故的处理等方面,通过这些班级授课和延伸学习,提高了我对危化品安全的认识,意识和知识。同时,我们也在其中把握了以后自己实际工作时的一些安全要点和措施。

第三段:实践操作。

为了活动的更深入,我们也通过实践操作的方式来深化对该领域的了解。我们实际操作了各种样本的分装、标识、明示等程序,了解了各种情况下的注意事项,也知晓了整个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这些操作中,我们更加认识到了实践中安全技能的紧要性和可行性。

第四段:宣传普及。

在安全月活动中,我们单位也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普及相关领域的现代安全知识,强化了宣传的工作效果和目的。我们通过视频宣传、安全海报、安全知识百科等多种途径来强化对于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安全威胁的认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促进了全民安全建设的进展。

第五段:总结。

在这个安全月的活动中,我们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认识、意识和知识都达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同时,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了实践技能在安全安量中不可缺少的作用。最后,在普及宣传中,我们也更加强调了预防与监控、教育与普及、技术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工作方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一定会在危化品安全领域建设中发挥深度和广度的作用,为中国自有一片安全天堂而贡献出我们的力量!

年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心得体会

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局的指导下,全县危化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行政许可有序高效运行,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达100%;安全状况保持良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大有改观,全年未出现任何大小安全生产事故。现将全年所做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摸底,突出重点。

安全监管应该全方位覆盖,不可留有死角,同时,又要抓住重点,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为此,我们下到乡镇,深入基层,对全县危化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企业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家,其中:生产企业×家(包括2家陶瓷企业生产厂),经营企业××家(包括化学品经营企业5家,中石油加油站6家、中石化加油站3家、中石化油库1家、社会加油站9家)。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家、经营许可证的24家,另有2家在办。

二、依法行政,严格许可。

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我们首先给予指导,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要办理的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材料和手续。对当事人手续和材料齐全的,给予及时办理;对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并指导当事人补充完善。二是严把条件审批关。对所需材料等形式要件,必须齐备;对现场安全条件等实质要件,要对照行业标准严格审查。坚持不降低标准办证,不另设门槛办事,不提高门槛审核。三是坚持限时办结制度。根据职责范围,对涉及许可项目要限时办理。对手续完备、材料齐、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事项,现时办理;在办理申请事项中,需延长下班时间办结的,主动延时服务;对资料和条件不合规定要求的,向当事人说明原因,指导其补充和完善。总之,危化行政许可工作,未出现违规违纪许可现象。

三、督促了危化生产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我局把此工作做为全年工作重点之一,把它做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市局××专题工作会议后,更进一步加大了督促力度,由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差,基础薄弱,整改任务重,本局做了大量的督促指导和服务工作。目前,全县5家生产企业中,有2家生产企业通过聘请专家指导,企业自评和整改,安监审查和审批,现已公告发证,达到了三级标准化企业。2家生产企业已与按市局总体要求,与怀化全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已进行了专家初评,另有1家生产企业正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正在整改隐患,完善条件之中。

四、督促了陶瓷企业整改,申报煤气发生炉安全生产许可证。

由于我县××陶瓷企业园区内,陶瓷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差,需要业主聘请有质资的专家进行补充设计和评价,同时,有些陶瓷企业因产生煤气的装置规模小、无压力,认识程度不高,因此,办证积极性不高,整改难度较大。根据省市局关于陶瓷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为尽快落实此项工作,我局做针对业主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书面向纪委优化办备案了资料,专门召开了企业业主、技术专家、镇分管领导会议,并衔接在市局备案的评价、设计服务机构,到企业现场逐厂检查、指导,技术人员初步提出了各企业需要整改的主要问题,企业也正在整改。多次现场指导业主,并两次牵头中介机构与业主见面沟通,业主从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目前,此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已有2家较大企业率先完成了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力争年内能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认真组织,狠抓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各成员单位会议,制定了全县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布置了任务,进行了宣传发动,制定了高标准的固定宣传标语2幅,进行了排查摸底,建立了隐患台账和城内涉危企业台账;协助县技术监督局对存在特种设备隐患的企业进行了整改销号;组织××镇、县××局对中石油××加油站场内停放报废车辆进行了整改销号。

六、加强监督,注重服务。

抓好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多检查,多指导,善于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对企业先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整改,再进行复查督促,对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存在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全年对所有危化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下达整改指令31份,责令整改隐患100余条,责令当场停产整顿1家,行政处罚1家,同时抓好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初审和上报工作,全年新办3家、续办3家、变更1家。

总之,全县危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日常监管,着重做好企业标准化创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和煤气发生炉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更好地完成市局和县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县危化监管工作更上新台阶!

危险化学品安全月心得体会

轻松的生活中,危机总是悄悄潜伏在我们身边,而危险化学品也成为了人们活动范围内不可或缺的物质。近日刚刚结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月活动,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危险化学品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作用,也教育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使用和妥善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下面就是本人从这次活动中总结出来的心得体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接触大量的危险化学品,而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成为了重中之重。危险化学品安全月活动期间,我们深刻感受到了组织者对于安全意识的强调,学会了如何准确识别危险化学品、如何妥善管理储存,并且建立了相关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段:日常生活中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

在生活中使用危险化学品不可避免,而如何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成为了必须面对的难题。危险化学品安全月活动中,我们通过举办宣传讲座、实际案例模拟等多方面方法,深入了解如何在生活中进行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正如我们早已知道的那样,危险化学品的误用或者错误使用,很容易引发事故。因此,关于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将是我们后续的日常事故防范工作的重点。

第三段:进一步提高储存安全意识。

在不少生产场所与家庭储存工具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因此,提高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意识成为了许多部门和家庭的重要任务。活动期间,我们学习了各种危险化学品储存需要注意的要点以及储存方式、地点的安全方面问题,通过活动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从而减少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与储存等方面的隐患。

第四段:完善安全标签,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对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很大的指导意义,这也是保障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在危险化学品安全月活动期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使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完善的防范和规范指导。同时,这一工作也提高了人民群众在不确定安全性的情况下,自我防范意识的提升。

第五段:建立危化品事故预警体系。

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建立危化品事故预警体系,可以让我们更加高效地避免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发生。在危险化学品安全月活动中,活动组织者提高了危险化学品的事故警报标准,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事故预警体系,有效保护了社会公共安全,也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正规管理和健全体系的重要意义。

总之,在这场危险化学品安全月活动期间,我们深刻感悟到了安全意识尤为重要的意义,了解并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提高储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标签、建立事故预警体系等工作的成功推进,更是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带来了更多的期望和希望,为构建安全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希望未来我们能够继续在安全方面的探索中走得更快、更直、更平稳!

危险化学品总结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主要是公司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工作、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检维修活动的安全管理、公司工艺过程管理、设备设施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

3.1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情况。

3.1.4公司编制了《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承包商管理。

3.1.5自查小组通过询问操作人员结合公司装置《开停车管理制度》、方案、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条件确认意见、运行记录等文件资料,公司检维修工作符合要求。

3.2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情况。

3.2.1编制《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了作业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分析人的职责以及特殊作业票证的申办流程、相关要求。

公司还编制了《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了特种人员的管理、培训及复审工作;通过检查特殊作业证,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作业,未发现违反特殊作业管理情况。

3.2.2制定了《特殊作业操作规范》明确了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性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控制措施。特殊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批程序和使用要求。

3.2.3在作业前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及防控,并向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充分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卡》明确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应按照风险告知内容,逐条对接确认,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3.2.4检查公司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气体检测仪、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照明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均在有效期内,且配备完好可靠;数量充足。

3.2.5编制了《气体取样检测分析操作规程》;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定量分析,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物质)和氧含量定量分析,确保作业安全。

3.3检维修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情况。

3.3.2公司年度检维修作业未涉及外来施工队伍,无此类资料。

3.4公司工艺过程管理、设备设施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3.4.2自查小组通过现场查看泄漏点的存在情况,抽查《泄漏点检查记录》表。

3.4.3现场查看化学品安全标志和储存技术防范设施设置情况,查阅安全设施维护保养资料。

3.5存在的问题。

3.5.1本次自查小组主要检查出安全隐患3项,由安环部建立《隐患登记台账》,落实整改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主要是:

1)抽查生产一部岗位人员紧急情况处理知识,掌握不全面,应组织相关教育培训。

2)罐区洗眼器水盆积水严重。

3)三甲胺罐区消防沙板结。

4)部分灭火器存在压力不足、铅封脱落等情况,部分消防器材未摆放在规定位置。

4.1加强领导、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4.3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4.4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逐级及时上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落实整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心得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既是非常重要却又容易令人忽视,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就是要以人为本,就是要爱护和保护好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从其他角度上来讲,安全不仅是牵扯到自己也牵扯到别人。而且还会危及到其他人,自己出了事会抱憾终身。由于自己的失误而导致其他人的生命受到伤害或者死亡,说严重点这就是犯罪,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从道德上来讲的话,你自己的心理也会感到不安,感到愧疚的。

通过学习,现体会如下:

一是,所有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和避免的,每次事故的发生都有它的原因,我们从事故的根源入手,釜底抽薪,切断事故发生的条件,这样我们就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这样就需要企业建立安全事故数据库,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将他人的事故作为我们的事故,从中吸取教训,避免事故发生。

二是,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安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就必须建立一把手的负责制度,奖罚分明,他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这样就会给他们足够的压力和动力。

三是,所有安全操作隐患是可以控制的。每种设备都有其操作规程,违反了其操作规程就可能对设备造成损坏甚至发生安全事故,也就是发生了违章行为。因此,在操作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规程不能是一纸空文,必须有监督机制使其贯彻实施。

四是,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的重要途径,首先你要让你的员工知道怎么做是安全的,怎么做是不安全的,这样他们才会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我怎么做企业才会对我认可,怎么做会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

五是,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更正。经过安全检查后发现了问题后必须及时整改,降低其演变为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如果发现了安全隐患不去整改,那么,我们根本就没有必要浪费人力物力去检查。所以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及时彻底。

我觉得人们最重要还是要有一个很好的安全意识还要提高安全技能,其实在现场的安全设施那些对于人们来说它们都是死的,而使用它们的人是活的。所以提高安全的主观能动性和安全技能自己才能真正的得到安全保障。

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心得体会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根据7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月8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的125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1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中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修改为“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

二、删去《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第九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成立外国商会,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依法办理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签发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外国商会经核准登记并签发登记证书,即为成立。”

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外国商会应当于每年1月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活动情况报告。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应当为外国商会设立、开展活动和联系中国有关主管机关提供咨询和服务。”

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外国商会需要修改其章程,更换会长、副会长以及常务干事或者改变办公地址时,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三条,并删去第一款中的“并报审查机关备案”。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修改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有关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的,必须经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将《食盐专营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审批。”

第六条中的“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

删去第十八条第一款中的“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或者其授权的”。

五、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但是,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五条修改为:“举办国际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由指定的单位承办。举办国内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应当经举办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由指定的单位承办。”

六、删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改为第一款,并将其中的“申请设立其他饲料生产企业”修改为“申请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删去第十六条中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七、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设立音像复制单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复制经营许可证》,由申请人持《复制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八、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修改为:“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提交考古发掘报告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并应当于提交发掘报告之日起6个月内将其他出土文物移交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的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第三十五条修改为:“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等拍摄馆藏三级文物的,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拍摄馆藏一级文物和馆藏二级文物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条修改为:“设立文物商店,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九、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十九条中的“经海关总署批准”修改为“经海关批准”。

十、删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款改为第四款,并删去其中的“第四款”。

十一、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修改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修改章程,应当依法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核准后,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十二、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修改为“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审批情况由负责审批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后5日内通报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三、删去《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十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三条中的“签发相应的批准文书”修改为“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七十条修改为:“引航员的培训和任职资格依照本条例有关船员培训和任职资格的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订。”

十五、删去《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专项验收”。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的“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评估机构”修改为“委托有关技术机构”。

删去第四十七条。

十六、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中的“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的“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进行评估”修改为“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委托相关技术机构进行评估”。

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的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心得

在县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点》,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

将4家生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从两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对每个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四次;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每个企业都定期上报隐患自查自改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查督促。

二、严格许可证换证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周期性的现状安全评价。以申领许可证为契机,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换证的政策性规定,并逐家签发告知。严格按照标准逐家审核检查,8家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加油站已全部换发新证。

三、以季度安全大检查为抓手,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以季度安全大检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抓手,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春季安全大检查集中解决安全生产源头性问题,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执行安全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治理。

夏季开展了防雷、防汛专项检查,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做好防汛渡夏、人员物资及相关设施监测、预演情况。秋季冬季开展了防火防静电专项监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做好预防外因火灾的相关制度的落实。全年共检查生产企业18家次,经营单位90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49条,现场督促整改59条,限期整改185条,下发整改指令书25份,隐患整改率97%以上。

四、规范安全审查,依法落实三同时责任加强对化工在建项目的跟踪监管,针对不同的建设阶段指导督促企业同步做好安全三同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截至目前,xx煤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焦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焦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全部进行了安全设立审查,xx煤化、焦化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正在进行,化工煤焦油加工项目已通过试生产备案审查。

五、加强安全培训。

按照市、县安全培训工作安排,全年共组织培训危化行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47人次,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

六、20xx年工作打算。

1、全力做好安全执法监察,促进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危险化学品联合执法行动。3、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打非执法活动。4、做好行政许可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三同时审查及换证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心得

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听了海南省机关幼儿园何医生的讲座,我深感幼儿园工作的细微性、重要性。通过这次讲座,帮助我再一次的巩固常见意外伤害处理方法:挤压伤、割伤、刺伤、抓伤、砸伤、骨折、窒息、气管异物堵塞、跌落摔伤、鼻出血等症状的紧急处理方法。使幼儿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及时正确处理,降低伤害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幼儿的安全。同时也给我敲警钟,提醒自己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孩子的安全。

园发生最多的就是幼儿人身伤害事故诸如:走失、摔伤、烫伤、抓伤、打伤、咬伤等等。

如出现这些事故时,作为教师的我们首先必须要展现出一种专业的关爱,即能用有如父母一般的心思来爱孩子,因为爱而产生责任感,因为责任感而小心谨慎地注意和关心任何和孩子安全相关的事物,用心周到地处理孩子的问题。这样的幼儿教师,出于一种专业的关爱,对幼儿的操心和牵挂是主动的,由于发自内心的主动,所以处处能防范于未然,孩子的安全于是更有保障。

其次,作为幼儿教师要了解的是幼儿意外伤害发生的一些要素是哪些,才能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幼儿教师,应该是充分地了解幼儿意外产生的一些相关知识,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仍能提供给他们最大的游戏学习空间,而不是以安全为借口而限制孩子。我们应该给孩子最丰富的学习环境,努力提供各种玩具材料以满足幼儿的探索需求,但我们也应以一颗专业的关爱之心,不断观察孩子的能力和发展,以判断其是否能够进行安全的游戏。

最后,要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教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不要忽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因为对幼儿再多的保护措施,如果幼儿不能自我警惕也难以避免发生意外。不要因为幼儿小而不进行安全教育,在幼儿园中进行安全教育是一种渗透式的教育,如在游戏中建立一些安全规则,在操作中学会正确使用各种工具的方法等,教师适时的指导能使幼儿慢慢地建立安全的行为方式。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解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四)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四条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本规定附件2列示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

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重大危险源出现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加强资料归档。

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2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二十七条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销。

申请核销重大危险源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载明核销理由的申请书;。

(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

第二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核销的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销并出具证明文书;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核销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一级重大危险源的核销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登记建档、备案、监测监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核销和安全管理工作。

首次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演练情况;。

(六)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七)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八)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情况;。

(九)预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化工)园区等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的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周边单位、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之间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测监控的;。

(四)未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

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

第三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本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销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

(七)未按照本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第三十五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危险化学品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承诺书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杨局长及局领导班子直接带领下和市局危化科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大检查督察力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竞赛,加强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和安全条件审查,使我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保持安全、稳定、有序发展的局面。同时认真做好安委办日常文件信息办理传递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和xx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单位71个,其中生产企业10家,(金属钠、兰光、2个乙炔、2个氟化盐、2个气体充装,甲醇、油漆、氧化铅、各1个,停产3家)。经营单位47个(其中:加油站38个;烟花爆竹1个公司,其他经营单位8个)。使用单位7个。另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84个,农药网点67个。

共有重大危险源28个,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办证和安全资格审查288个,已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安全审查283家,办证率98.3%。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危化安全管理工作。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我们于3月21号召开全县危险化学品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加气站监管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贯彻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在危险化学品行业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排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130余条,下达整改指令书72份,目前这些存在问题约大部分已得到彻底整改,特别是洛阳能量公司、粮食局制冰厂等隐患,通过上周报等形式,促进了安全隐患的'尽快治理。部分问题不构成隐患,转入正常监管工作。

共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大检查4次,目前正在结合元旦、春节,筹划开展新一轮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加油站。检查从几个方面把关:一是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三是安全评价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四是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情况,五是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当场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完毕。不能按期整改或推诿应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结合安全大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分别进行了再次调查、登记,建立企业档案。

在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中,继续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一是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打非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二次印了打非工作通知。二是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上年初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180余家,今年发证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在巩固烟花爆竹市场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和无证经营行为,前段时期,集中对新老城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检查,查处非法经营4家,没收非法产品价值余元。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始终贯彻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按照管理归属与36家企业、单位或行业主管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中石化、阜源石化、县供销社均与所属危险化学品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3、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在全行业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对危化企业负责人全面进行了复审再培训,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18人,培训加油工54人,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332人。

4、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许可有关工作。

认真贯彻行政为民、服务企业的思想,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积极联系省市安监局,帮助企业审查材料,全年完成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5家。

5、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控工作。

我县重大危险源主要集中在煤炭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共有55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中28家。列入市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省政府安委会要求,继续按照市政府要求对重点危险源单位――金属钠厂实行挂牌监控,建档立案,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严防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管理工作,金属钠厂、兰光公司、七维油漆等单位开展了应急演练,县主管领导和局有关领导参加观摩。

二、主要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稳定,为新安经济和发展保驾护航。检查重点是:安全评价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历次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尚未发现的严重隐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变化带来的新问题,消防器材配备、防雷防静电检测落实情况等。

2、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按照省安市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继续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危险源档案,做好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为企业安全生产做好服务。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五条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

2.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种类详见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

第七条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第八条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第九条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第十条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十一条各单位修建危化品场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第十四条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条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

危险化学品承诺书

阅读精选(1):

化学品有以下的现象在我国或国际上都划为“危险化学品”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阅读精选(2):

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交通行业危险化品事故的应对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依据《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结合全市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xx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为《xx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子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交通部门抢险救援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1.2.2本预案同时适用于我市交通行业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伤害、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交通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三个职能组,按照规定职责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各县(区)交通部门要相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1.1领导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县(区)交通局及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道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两县(区)交通(经贸)局、市交通局运政科和安全生产监督科等相关科室、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处置专项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果断、有效地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有: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结束;

3.调度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运输车辆;

4.研究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事故应急、求援及善后处理等建议和决策。

2.2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2.2.1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抢险救援队伍的组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2.2灾情处置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分管货运工作的副处长任副组长,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相关副职xx县(区)运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市运输管理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

2.2.3运输保障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分管客运的副处长任组长,由市运输管理处客管科、货管科负责人xx县(区)运管部门分管客、货运输的副职、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运输企业相关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事故现场附近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内人员的紧急疏散。

2.2.4专家顾问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分管货运工作的副处长任组长,由学校、企业单位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具体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三、风险分析。

3.1危险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业较多,在石化产品的道路运输过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有毒物品、腐蚀品等,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烫等严重后果,将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环境和正常秩序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2分类。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员伤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险源监控。

相关单位及企业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全面的监控,严密其安全状态,观测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危险监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2)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3)根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场所,设置必要的可燃气体、毒害气体检测报警器。

对危险源监控的管理措施有:

(2)保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4)建立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5)定期对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四、预警与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先期处置。同时迅速报告119、120,市安监局、市环保局、交通部门、当地政府。

4.1.1报告程序。

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上级交通部门。市交通局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经核实后,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厅。具体上报时间要求: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以电话、短信或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1小时内完成首次报告,2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信息报送后必须电话确认。特殊情况不能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的,以电话形式报告,并说明理由,待条件许可时补报。

4.1.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填写《xx市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单》(附后),并按要求上报。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危化品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泄漏等);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现场人员伤亡情况;

(4)可能波及影响范围及状况(厂矿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1预案启动的单位。

局属有关单位接到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迅速了解情况,做出判断,确认是否构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4.2.2领导小组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做出是否启动本《预案》规决定。

4.3基本应急响应的处置要求。

4.3.1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要求。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通知后,负责人应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参与相关救援工作。市政府专项指挥部启动《xx市重特大危险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后,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2各职能组应急处置要求。

按照预案确定的职责要求,积极、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救援及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后援工作准备。各职能组要将开展情况及时报告灾情处置组,保证事故抢险工作协调、有序、有效实施;市政府专项指挥部启动《xx市重特大危险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后,则按照市政府现场抢险指挥组的救援指令,开展救援工作。

4.3.3抢险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作出事故抢救重大决策措施要迅速报告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专项指挥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4.4事故现场抢救原则。

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

4.5事故现场保护。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牌照、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好现场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处理。

(1)经市政府现场抢险指挥组下达停止现场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现场救援,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留下少量人员予以监护。

(2)现场清理及设备的检查、生产的恢复由事故发生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4.7应急响应的结束与总结。

4.7.1应急响应的结束。

在市政府专项指挥部下达结束抢险救援指令后,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发出结束本预案的指令,结束救援工作。

4.7.2应急响应总结。

在全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对事故抢险过程中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检查预案的操作程序、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反应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主要包括:xx市长途客运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大力运输分公司、盘锦辽河油田泰兴工贸有限公司、盘锦兴达沥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运输公司等单位救援力量。

六、预案管理。

6.1预案培训。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水平。

6.2预案演练。

按照“谁编制、谁组织”的原则,应急预案应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6.3预案修订。

《xx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修订;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负责编制本级别的专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无特殊原因每两年修订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通过演练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

6.4责任与奖励。

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或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相关的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预案备案。

《xx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监局备案;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局备案。

6.6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指导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所属部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发生。

七、附则。

7.1本预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附件。

2.xx市交通局应急管理系统通讯录。

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统一指挥,迅速反应,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由于自然人为的原因,在危险化学品贮存、经营、运输、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泄漏、燃烧、爆炸造成危害人员生命和健康及财产损失的事故。我市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分布点多面广,种类较多。现有危险化学经营,使用单位90多家,涉及石油、燃气、爆炸品、有毒物品和农药。共达50多个品种。有以贮存、经营为主的油料、化工、燃气仓库等超过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20多处。这些潜在事故隐患随时可能引起事故发生。

(一)、制定处置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灾害事故现场情况,查明事故原因,适时调整行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抢修危害源。

(二)组织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调度各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

(三)组织协调救援的指挥、物资、设备、防毒面具、衣物等器材。

(四)组织事故现场所需电力、可燃气、液体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保障工作。并转移危险物品。

(五)组织抢救人员,送疗保障。

(六)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疏散区域内人员,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七)组织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

(一)市安全生产救援指挥部是应急救援最高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安委会主任分管副市长、秘书长、安监局领导组织。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领导救援工作,决策救援行动,指挥调度各种救援力量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的行动。

(二)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负责承办日常救援事务。主要职责是:制定和组织落实救援行动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建立危化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准备好救援物资、器材等;组织建立起指挥、通信、值班勤务等社会保障力量。并指挥指抢救队执行救援行动。

(三)消防和抢险救援组,由消防队组织。主要任务是:灭火、消,协同事故单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险化学品泄露和扩散,营救重度、中度危害区人员,抢修设备排除险情。

(四)现场管控组。主要任务是对救援现场实施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出入现场。疏散群众撤离危险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导现场抢险车辆,并对主要路段进行管制。

(五)调查取证组。负责进行现场勘察,提取物证。对重大责任人采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现场受伤害人员进行急救和护送治疗,通报相关医院做好接治伤员准备工作。协调市血站、防疫部门做好抢救受伤人员的准备工作。根据需要开设现场救护所。

(七)新闻宣传组。主要任务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宣传教育和采防报道、为能干扰事故抢险。负责发布现场救援作息、传达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项工作。

(八)环境监测和气象保障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监测情况,跟踪监测危险物品灾害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气象组将天灾情况送达指挥部,分析天气对救援的影响,协助修改应急方案。

(九)运输组。主要任务是:运送疏散人员,协助医疗队护送伤员,转移物品,运送抢险救援物资。

(十)抢修组。主要任务是:对建筑物实施抢险抢修,以大型工程机械作业手段实施抢险救援。

(一)报警。市安监局救援中心建立全天候值班,并与市政府,火警、治安、急救、交警建立联动报警系统市安监局救援中心电话为7512327。遇有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市救援中心报警。

(二)接警。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总指挥,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挥中心或事故现场,通知各救援队,保障组立即集结,服从命令,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三)现场指挥。各救援组到达现场后,立即按规定任务开展救援行动。现场指挥救组移交,事故单位交消防队,再交现场指挥部。

(四)疏散组织指挥。事故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疏散,街道、社区组织群众疏散。运输队协助运送,治安队协助疏导。

(二)建立完善值班联络系统。各救援组要设立24小时值班员,电话号码13944353200,掌握同指挥部的联络方法。救援车辆、设备、器材情况能移与值班员保持联系,以便随时调用。

(三)落实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救援组织和重点目标单位要根据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参加救援行动了人员、任务情况,同时要适时开展演练。

(四)及时收集整理救援信息。各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要经常检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各救援组织要适时调整、补充人员、装备、器材并上报市安监局救援中心要及时搜集整理救援资料。完善救援数据信息库。

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

自接到县局有关通知后,我校由校长牵头、实验室危化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参与,对照县局有关工作要求和管理标准,对学校化学实验室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章xx校长明确了实验室危化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分工,落实了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章操作,规范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其次,工作小组检查了危化品储存和有关的防护设备,做到药品储存状态良好,防护设备正常。

第三,工作小组检查了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使用情况。我校管理制度完善并已上墙;各种使用记录基本齐全,药品存放有序,“四账四签”齐备,账物相符;实行“专人专柜”“双人双锁”;配有废弃物收集桶,分固体和液体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学校属地派出所于20xx年9月对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对学校的安全管理给予了肯定和表扬。

第四,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多次对师生进行危化品安全管理使用培训,并制定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最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学校没有专兼职化学教师,现有化学教师还是从校外聘请的临时人员,作为化学实验室管理员在危化品管理方面还经验不足。因此学校将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化学教师的人员配备,提高化学实验室管理水平。

2、以前实验室过期和废弃物处理不够规范,今后将联系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置。

我校将继续认真排查,努力改进,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学习的环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解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四)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四条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本规定附件2列示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

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危险化学品承诺书

由于化验室工作的特点,分析人员在过程中要接触、使用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品在贮存、领取、搬运、使用等过程中,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生产,重则造成人员伤亡,严重污染环境,为了确保分析人员的健康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总则。

氧化剂:过氧化氢、硝酸钾、氧化钾、过氧化钠、高锰酸钾、过硫酸铵、重铬酸钾、重铬酸铵、高氯酸。

有毒品:二氧化二砷、氟化钠、氟化钾、氟化氢铵、氯化钡、三氯钾烷、汞。

腐蚀品:氢氟酸、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碘、过氧化氢、乙酸、氨水、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2、危险品的贮存、搬运、使用及防护。

2.1贮存。

2.1.1剧毒品的贮存应指定专人专柜双锁同库保存,化验员不能单独贮存。

2.1.2易燃液体、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

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2.1.3腐蚀物品其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露,严禁与液化气体与其它物品共存,酸性腐蚀品应与碱性腐蚀品分开存放。

2.1.4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化品不得贮存在潮湿、积水、受热的场所。

2.1.5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品、腐蚀性物品等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存。

2.1.6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靠近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

2.1.7当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无法辨认的都要当成危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得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2搬运。

2.2.1搬运气瓶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摔掷,滚动或剧烈振动。搬前要戴上安全帽以防止不慎摔破瓶嘴发生事故。钢瓶必须有两个橡胶防震圈,乙炔瓶严禁横卧滚动。

2.2.2搬运对人体有毒有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不同,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2.3使用、分析人员应正确认识危化品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主动预防的控制化学品危害事故的发生。

2.3.1剧毒物品的领用,实行谁领用谁,谁负责,化验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领用记录,保管员及化验负责人要负责监督领用、称样、配制等全过程,以防止剧毒物品的外流。

2.3.2为防止化学品的飞溅以及化学粉尘、烟、雾、蒸汽等所导致眼睛和皮肤伤害,需要根据情况选择相应的防护用具或护具,并且在使用化学品过程中要保持遵守安全操作要求。

a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b饭前、饮水前、吸烟前要洗手,工作结束后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分。

c定期检查身体,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包扎。

d勤剪指甲并保持清洁,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

e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等试剂瓶要戴好防护用品,在通风柜中进行。夏天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时应先用冷却水冷却,瓶口不能对人。

f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装水的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中,不能相反。

2.3.3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安装时镙扣要上紧,不得漏气。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动作要慢,以减少摩擦,以防止静电产生。瓶内气体不得用尽,一般保持0.2-1mpa的导气,以备充气单位检验取样所需及其它气体倒灌。

2.3.4所有高浓度的有毒、有害废液,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应在指定容器存放,通过进一步的降解处理使其毒性降低再排放。

a无机酸类:将酸慢慢倒入过量原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溶液或用碱中和,中和后用水进行冲洗。

b氢氧化钠、氨水:用6mo/l,盐酸溶液中和,中和后用水进行冲洗。

c含汞、砷、锑等离子的废液:控制酸度0.3mol/l[h],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

d含氟废液:加入石灰使其生成氟化物沉淀。

e对溅落的汞,应尽量使用银片或洗耳球拣起,拣过汞的地点还应洒上硫化钙或漂白*,生成难溶液性盐,干后扫除。对吸附在墙壁、地板及设备上的汞可以用加热碘法除去(注意对精密仪器的保护),也可用紫外线除汞(其高度为2.5-3.0m/m30.5-0.8w),利用无人的非工作时间辐射。

2.3.5由于不慎引起危险化学事故,如爆炸、火灾、泄露,不要惊慌,正确判断,根据具体情况,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如接触酸类、立即用水进行冲洗,再用2%碳酸氢钠水溶液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如接触碱类立即用水进行冲洗,再用柠檬汁,稀乙酸或2%硼酸水溶液清洗;汞及其化合物,皮肤接触后用水进行冲洗后,湿敷3%-5%硫代硫酸钠溶液,不溶性汞化合物用肥皂和水洗,气体类中毒,移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吸氧,严重者现场急救处理后送医院,不能处理的则撤离现场,并通知公司保卫部。每个人都应提高对付突发灾害的应变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伤害。)。

3、其他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

2.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种类详见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

第三章危化品的采购管理。

第七条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第八条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第九条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第十条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四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修建危化品场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第十四条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条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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