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模板18篇)

时间:2023-11-01 17:44:16 作者:影墨 最优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模板18篇)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是确保成员了解和遵守规定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规章制度的执行对于组织内部的秩序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我县今年将15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列入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分别为: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公安局、交警队、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水务局、人社局、卫计局、民政局、交通局、发改局、住建局。根据《朝阳县县级财政绩效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朝县财预字[20xx]285)号文件规定,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各单位应在上报本单位预算的同时一并上报本单位的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表。

由于我县今年未能将大多数项目列入年初预算,所以各单位将年初预算中列入的项目在上报本单位预算的同时一并上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表,对于未列入年初预算的涉及重点民生、重大工程的项目则在申请资金的同时一并上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表。对未能上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表的项目一概不安排不追加预算。

我县对于20xx年绩效评价高的单位采取提高下一年度部门公用经费作为奖励,对于评价低的单位采取减少下一年度部门公用经费以示惩戒。并且将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四大班子,纳入政府对各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中。

我县将对20xx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重点民生重大工程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非涉密)、各单位绩效评价结果、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在县政府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报告介绍,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关于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关于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中央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中央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年底前将纠正、改进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快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严格超收收入的`使用。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筹集和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增强规范性。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用财要问效”的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中央本级和对地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

进一步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开展对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的整体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执行的有机衔接,实施绩效问责制度。要完善决算编制。各项决算数字应当做到真实、完整。对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应当强化管理。加强财政基础性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严格会计监督。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要加强财政监督。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重点民生支出、转移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监督。建立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严肃财经法纪,坚持依法理财。要深化财税改革。做好财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全面规划,研究制定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财税政策。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控制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加强财税法制建设,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深化资源税等税制改革。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20xx年是区委、区政府《关于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虹委〔20xx〕172号)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财绩〔20xx〕4号)明确的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关键一年,对照目标要求,本区预算绩效管理将重点推进四个方面工作:

加快完善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适应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一是推进各预算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推动主要领域和行业年内基本建成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二是强化预算评审、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协同机制,推动实现预算绩效闭环管理,提升管理合力。三是进一步推进各预算部门(单位)建立完善财务和业务协同机制,推进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延伸到业务和资金使用终端的范围、促进绩效责任的细分和落实。

以重点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为主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

(一)积极推进事前绩效评估。

预算部门(单位)、投资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立项、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工作,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基建投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落实绩效目标管理要求。

一是推进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所有项目预算(含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应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未编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二是加强绩效目标质量审核,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及与预算资金的匹配性。三是推进绩效目标批复范围从项目预算逐步拓展到财政政策。

(三)做实预算绩效“双监控”

预算部门(单位)应在项目、财政政策的年度实施期内,依据相应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跟踪(“双监控”),切实加强绩效动态管理,做到绩效跟踪全覆盖。要根据项目和政策特点,确定绩效跟踪时间和次数,对已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和财政政策,原则上应在9月底前完成绩效跟踪。绩效跟踪的结果要与加强预算执行、实施预算调整、安排下年度预算、优化管理相结合,切实提高绩效跟踪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方式。

1.推进项目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一是推进各预算部门(单位)在6月底前完成20xx年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并推进自评中发现绩效问题的整改。二是区财政根据需要选择一个项目自评结果实施再评价,促进绩效自评质量进一步提高。

2.拓展重点评价范围。一是区财政局优先选择社会受益面广、关注度高、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财政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二是推进投资主管部门完善评价机制,并选择基本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三是推进财政部关于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要重视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科学测算资金,提高预算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合同管理,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责任,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设计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

(五)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评价结果应用的落地落实,根据不同的`绩效问题分别与整改管理、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对于20xx年财政部门实施的重点评价中涉及的预算资金安排类问题,由各部门(单位)在规定之日前提出针对20xx年预算安排的整改意见,经与财政部门沟通一致后,按整改意见安排2021年预算;未按时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安排预算资金。二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原则上除涉密等有关项目外,预算部门(单位)均应按照本市绩效信息公开的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其中,在绩效目标公开方面,一级项目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要公开绩效目标,且公开项目的资金量不低于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的50%;在评价结果方面,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公开项目的资金量不低于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的50%。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主体责任,结合绩效评价工作,选择部分预算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围绕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开展、绩效信息公开等预算绩效管理核心环节,全面反映预算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现状。

(二)进一步监督评价整改落实情况。结合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同步开展“整改回头看”,重点关注预算部门对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引导预算部门不断增强绩效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中央、市、区有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实现预算绩效闭环管理。

按照《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围绕20xx年财政管理改革的中心任务,加强对各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的考核,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以考核促管理提效果。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绩效管理体制,促进财政资金科学配置、高效使用,按照《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xx〕8号)、《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萍发〔20xx〕9号)和《中共芦溪县委、芦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芦发〔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强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制定的绩效目标客观且可测量、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重点突出。

2.组织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3.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工作规程和技术指标体系、考核考评制度、基础数据库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实效,提升我局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三、主要任务。

部门的绩效预算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五个环节。

(一)事前绩效评估(评审)。

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项目评审的肉容主要是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等。

结合实际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1)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建设的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2)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2、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项目负责股室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该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之前编制,并按要求随同各部门项目库提交财政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申报部门预算时编制,并按要求提交财政局。

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和财政部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县财政局中期和年度预算管理要求;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依据。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对项目支出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部门(单位)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结合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单位)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依据部门(单位)总体目标,结合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三)绩效跟踪与运行监控。

负责项目的股室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绩效跟踪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1、绩效跟踪的内容。

各业务股室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目标保障)、目标实现程度、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进行跟踪。

(1)目标保障情况。重点跟踪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中: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是目标保障情况跟踪的重点),以及目标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2)目标实现程度。重点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管理及其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目标的完成进度情况等。

(3)目标偏差情况。跟踪重点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偏差度和影响度。

(4)目标纠偏情况。重点跟踪纠偏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实情况。

2、绩效跟踪的流程。

绩效跟踪在预算项目启动后实施,实施跟踪的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跟踪次数一般为1-2次。绩效跟踪流程为:

(1)确定跟踪目标。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

(2)开展绩效跟踪。依据确定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跟踪,归集跟踪信息,填制《绩效跟踪表(项目分阶段完成情况表)》。

(3)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跟踪信息,对照重点跟踪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4)提出纠偏路径。依据偏差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实施纠偏的路径和方法,并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5)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跟踪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跟踪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跟踪发现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6)形成跟踪结论。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及偏差情况、存在问题及纠偏情况等,撰写《绩效跟踪结果报告》,形成跟踪结论。

负责项目的股室在完成绩效跟踪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和《绩效跟踪结果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四)绩效评价。

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

1、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2、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3、绩效评价指标确定原则。

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应量化,定性指标可衡量,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标准。

5、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它适用于成本、效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负责项目的股室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上级专项资金自评和部门预算项目自评实现全覆盖。

(五)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作为下一期预算安排的参考,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评价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80(含80分)―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含60分)―80分的,绩效评级为中;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差。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三结合”。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扣减下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按照芦溪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确保工作实效。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制定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期间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项目完成后要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县住建局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营造绩效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升管理绩效。建立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促进我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制定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实施方案》,印发《潍坊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潍坊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转发了省财政厅《山东省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其中,对5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全部制定绩效目标,由预算单位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扩大“因素法”编审范围,对发展性项目实行一年一梳理、一年一论证审批。财政部门批复下达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年度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每年底通过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部分项目资金,或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

(三)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政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一方面,对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监督审查。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由财政监督局牵头,各支出管理科室参加,结合部门单位决算工作,集中时间开展一次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活动。主要内容是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部门单位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另一方面,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在普遍开展单位自我评价基础上,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项目开展再评价,并逐步扩大再评价范围和数量。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再评价结果反馈预算科和相关支出管理科室,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等特点,去年,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选取20项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民生和产业发展的项目或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价,并对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复评;选取2012年新农合、400所学校标准化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儿童福利院建设、市政道路养护等项目资金,采取先自评后绩效再评价的办法进行绩效考核,资金额度达20.48亿元。联合市卫生局,对全市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联合市民政局,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今年,我们选取29个项目进行评价,其中22项由单位进行自评,7项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价。从近几年情况看,通过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价的方式效果还是比较好的,由财政委托、授权具备一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第三方,由其牵头组织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考核,打出评价分数,形成评价报告,成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在行业系统内部进行公告,有力的促进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街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优化预算编制,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政办〔201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街道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对预算支出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据此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绩效目标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批复与应用、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是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跟踪、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四大环节组成。其中绩效目标设定是预算绩效管理四大环节的源头,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工作重点,是后续开展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目标是指以客观、可测量的绩效指标来表示的项目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包括用量化的标准、数值或比率表示的使用财政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预算绩效目标主要通过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来进行描述,与绩效指标评价和绩效监督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绩效目标应设置尽量细化、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用指标体系考察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以及相应部门的绩效执行效果等产出和效果。

第四条街道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或部门(单位)制定的规划和下达的工作任务设定绩效目标,并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会同财政所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随预算一并报送。

第五条财政所定期对街道部门绩效运行跟踪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和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绩效管理工作不足之处进行完善规范。

第六条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始终。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财政管理从“重分配”到“重效益”,从“力争资金”到“用好资金”的转变。

第七条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跟踪管理。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加强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督促检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制定操作细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财政大监督机制。

第八条完善绩效评价机制,适时实施绩效评价。在预算执行结束后,邀请市财政局组织指导监督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对部门支出绩效实施再评价。通过实施绩效评价,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

第九条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研究建立科学、规范、实用的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手段,推进以预算绩效管理网络、绩效信息平台、绩效指标库、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等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绩效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第十条完善问责机制,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刚性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关键。财政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结果应用,促进部门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通过问责来强化各部门的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尽快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机制,以绩效为核心确定资金的投向和数量,对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的'编制形成约束,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认识,把“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渗透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目标,建立健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管理责任和分工。

第十二条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内部管理控制,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资金安排、实施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预算的执行力和规范性。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目标,以最大化发挥出项目资金的效益。建立绩效管理运行监控机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开展过程控制,做到动态实时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过程控制还要与预算执行密切衔接,有效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对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与核实、量化与分析,对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进行评价、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预测。此外,对于形成的绩效评价报告要与部门决算紧密衔接,以真正实现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第十三条在编制项目预算的阶段,不但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还要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指标评价体系。其中,指标内容包含成本指标、效率指标、业绩指标、效益指标、环保指标等,首先设定几个大项的指标,再设定细化、详实的指标,并设置指标的权值。其次要注意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确保指标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全面落实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利用绩效评价指标可以判断每一项资金的金额及去向、每一项成本及费用、产生的效益及社会影响,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有据可依。

第十四条财政所要不断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先自评,然后围绕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评价,最后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总体评价,实现评价方式民主化、评价主体多元化、考核机制科学化。在考核评价结束之后,要公开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合理运用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奖励和处罚,并把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依据。此外,还要坚持绩效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将绩效评价结果,特别是涉及民生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证财政支出对公共事业的补偿和促进作用。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7日执行。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xx〕55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概念)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绩效理念和方法,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资金范围包括全区范围内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政府性投资计划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适用单位范围包括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统筹推进,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主动的将绩效理念、方法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支出绩效。

(二)绩效导向、目标控制原则。坚持规范性和绩效性并重,事前要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要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要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效果和持续影响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和“花同样的钱,办更好的事”。

(三)结果应用、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预算挂钩机制和绩效问责机制等,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结果、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各方监督。

(四)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原则。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与本区实际相结合,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着重抓好重大发展、民生类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不断拓展绩效管理的资金覆盖面,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五条(实施主体)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主体包括财政部门、预算部门以及下属各级预算单位。

第六条(财政部门职责)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牵头推进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三)研究和发布预算绩效管理共性化指标,指导预算部门、单位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个性化指标。

(六)审核各部门、单位提交的部门预算及项目绩效指标;

第七条(主管部门职责)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四)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跟踪;

第八条(基层单位职责)基层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定编报本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跟踪;

(二)研究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指标;

第九条(内部工作机制)各级预算单位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单位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业务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部门,承担编报绩效指标、实施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十条(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单位在项目计划期内,通过一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所要达到的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预算绩效目标应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提交、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执行、同步调整、同步监督,与预算管理流程紧密契合,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由绩效指标构成,一般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从指标构成上可以分为:

(一)投入类指标:主要衡量各级财政资金、企业资金和其它社会资本等方面的投入情况。

(二)管理类指标:分为财务管理指标和项目管理指标,主要衡量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效能。

(三)产出类指标:主要衡量通过既定投入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等情况。

(四)效益类指标。主要衡量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综合效益和持续的影响力等情况。

(五)满意度指标。主要衡量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情况。

第十二条(共性和特殊指标)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预算项目的通用指标。特殊指标是针对预算单位特定预算项目设定的指标。共性指标及其所占权重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和发布,特殊指标及内部权重分布由预算单位研究制定。在设立绩效指标时,如确有必要或专业性较强,可以提请相关部门或专家对绩效指标进行论证和评审。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绩效目标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区域、行业或部门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部门和机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上级或相关部门考核标准及要求、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或专业技术规范等。绩效目标编制应主要遵循以下要求:

(一)相互关联。目标编制要与部门职责、发展规划、紧密相关,与年度计划任务和资金投入关联匹配。

(二)定量为主。目标编制坚持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优先采用定量指标表述,定性指标应客观可考。

(三)突出重点。指标设定“宜精不宜繁,宜少不宜多”,重点选取最具代表性的关键要素和核心指标,力求精准简洁、易行易懂的衡量投入、产出与效果三者关系。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项目库管理)预算单位在编制和提交预算项目时,应一并编制和提交项目绩效目标,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进入项目库,通过审核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项目或预算资金的,也应编报或补报预算绩效目标,并纳入项目库,按预算调整程序审核和批准。

第十五条(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在审核和批复部门预算时,应结合预算编制“二上而下”流程同时审核绩效目标,如确有必要或专业性较强时,财政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和论证。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如下:

(一)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的充分性,包括是否属于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范围;是否符合政府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

(二)绩效指标及相应权重设置的科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等。

(三)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目标完成的保障性、匹配性等。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调整)绩效目标一经确定,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和批准,不得随意进行调整。当预算相关因素发生变动时,应同步调整或修正预算绩效目标,并按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及流程重新提交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七条(绩效目标编制结果应用)在年初预算或调整预算中,对预算绩效目标设立依据充分、绩效指标清晰、预期绩效较高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优先安排预算资金;对应编未编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不予审核并不予安排财政资金;对编制的预算绩效目标不符合编制要求的,或预期绩效偏低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要求预算单位重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或调整项目预算申请。

第十八条(预算绩效跟踪)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应依据经批复的预算及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项目实施进程等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效益。

第十九条(目标偏离矫正)预算单位在实施绩效跟踪过程中,一旦发现实际绩效与目标绩效发生偏离时,应认真分析偏离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矫正绩效目标偏差,提高项目执行效力,保障预定的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十条(财政绩效跟踪)财政部门可以自行、联合或要求预算单位实施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提供绩效跟踪所需数据资料等相关信息,并根据绩效实现程度,严格预算资金执行审核,控制预算资金拨付进度。

第二十一条(绩效跟踪结果应用)在绩效跟踪过程中,对实际绩效严重低于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暂停或停止拨付预算资金,直至预算单位采取有效纠偏措施为止。对经采取矫正措施仍严重低于预期绩效的项目,或经评审论证预期绩效偏低甚至无效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提请区人民政府调减预算项目资金或取消该预算项目继续实施。

第二十二条(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评价是指根据经批准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相应权重,运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预算项目绩效相关数据资料等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以及满意度测评、专家评审论证等,获得预算绩效目标最终结果的过程。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主体)各级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评价的实施主体,承担本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对经确定的重大发展类、民生类或金额较大、群众关切的预算项目,财政部门可以在单位自评价的基础上,再行组织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对开展绩效重点评价的项目,预算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绩效材料,积极配合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第二十四条(绩效评价实施)年度预算执行完毕,预算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年度评价计划要求,结合年度决算编制工作,及时组织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价,并在每年6月份之前将上一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报送财政部门。对跨年项目,可以实施当年度阶段性评价,等项目完成后再实施项目总体评价。对部分效益显现周期跨年的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可以在以后年度实施绩效总体评价。

第二十五条(绩效评价内容)绩效评价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并在绩效评价报告中明确列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重点是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指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偏离情况:主要是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五)绩效评价结论、绩效整改措施及绩效改进建议等。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预算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预算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标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第二十七条(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应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运用一种或多种绩效评价方法。

第二十八条(委托第三方评价)根据《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部分专业性较强、工作量较大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程序可以引入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第三方独立绩效评价。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是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体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完成绩效评价时,均应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建议可行。

第三十条(绩效评价质量控制)预算单位要对绩效自评价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等负责。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自评价结果可以组织再评价或提请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应在绩效评价服务费用中预留不低于10%的质量保证金,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的质量评估情况确定支付金额。

第三十一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包括:

(一)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整改。预算单位应在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结果的同时,加大整改力度,一并报送绩效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对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财政部门应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相关整改建议书面反馈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在收到书面结果后30日内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结合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督查力度。

(二)绩效评价结果报告或通报。对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财政部门应建立向区人大、区政府及相关层面报告制度和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主体通报机制。其中,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应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交给区政府。

(三)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作为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积极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财政部门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可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或达不到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较差或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该部门预算资金安排。

(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和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根据“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财政部门应会同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机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低效使用的部门和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实施问责。

第三十二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是财政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根据财政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内容同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评判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主体)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应根据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同步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及整改落实情况在松江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等予以公开。财政部门负责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计划的制定发布、公开表式的统一制定以及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公开信息,同时对财政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信息及其整改落实情况在松江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第三十四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内容)除预算信息公开内容之外,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还应包括:

(一)预算项目资金投入、立项依据及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相关信息;

(二)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五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相关部门在设立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等专项资金时,应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绩效管理)根据《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财建〔20xx〕165号),基本建设各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置绩效目标,并结合财务监理机制协同强化绩效管理。

第三十七条(预算追加项目绩效管理)根据本区预算追加论证管理相关办法,为提高预算追加项目的预算绩效,对除政策性追加的预算项目追加,应在论证时明确预期绩效目标,并重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跟踪评价。

第三十八条(参照执行)各街道、镇、园区参照本办法执行,各预算部门可参照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松江区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办法解释)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职责。

3.1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3.2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3.3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3.4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5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定义。

4.1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4.2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5、内容。

5.1.1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5.1.2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5.2全面预算的期限与效力。

5.2.1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5.2.2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5.2.3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5.3.1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预算分为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两类。

2)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5.3.3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反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5)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5.4.1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5.4.2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xx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5.4.3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预算分析: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2)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1)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3)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4)发生不可抗力;。

5)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5.5.3预算调整的方式。

1)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1)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大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大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5.6预算的考核评价。

5.6.1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5.6.2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5.6.3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5.6.4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xx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6、其他与本制度相关的说明与要求。

6.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6.4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更新。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市人大财经办、预算工委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组成员一行18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赵巨鹏的带领下,在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召开了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工作总结会。会议由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陈婷主持,专题听取了市科委、市卫生局、市医管局等试点部门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市财政局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汇报。

市科委郑焕敏副主任将一年多以来市科委在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落实、管理工作、问题和体会及下一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重点将近年市科委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优化整体创新环境方面的做法和成果做了汇报。市卫生局张建枢副巡视员、市医管局顾晋副局长分别汇报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情况。市财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汇报了我市近年以来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工作情况及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市人大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组对试点部门的工作总体上比较满意。工作组还现场问询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并从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效果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代表建议在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技术体系的研究,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上有所突破;有代表认为试点部门项目微观绩效目标很明确,但微观目标与部门的宏观目标、中观目标的对应关系还有待进一步明晰;针对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较长绩效评价较难实施的问题,有人大代表建议绩效评价工作分阶段实施,将项目中间阶段的绩效评价重点放在实施进度上或者暂时不进行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待项目执行期满后再进行绩效评价。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赵巨鹏做了总结发言:认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相关部门采取了针对性很强的措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有很大的提高,预算实施效果较为显著;各个部门根据不同业务特点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保障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人大代表及相关工作同志高度重视,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促进了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希望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卫生局、市医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凝练,为今后在全市全面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市科委办公室、法规处、计划处、条财处、审计处以及市卫生局、市医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总结会。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厅《关于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的通知》(陕财办预函[20xx]46号)精神。20xx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开展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新进展。

一、20xx年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逐步健全。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搞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市县政府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提升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多次会议进行强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陆续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办公室,或者直接成立专门的绩效工作机构,本级和部分县区成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人负责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同时,根据行业类型特点建立评审专家库,对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咨询、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二)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

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分别选取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20xx年,我市在省下发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中,挑选了17个项目,作为重点。并重点对陕南移民搬迁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配合省厅和相关科室完成中小河流域治理、病险水库绩效评价工作。今年市本级选取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经费、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市博物馆建设、市体育场建设等七个改造项目作为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将重点项目的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县区参照对各县的重点项目及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四)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全面推行绩效运行报告制度,实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月报、专项资金绩效实施情况报告,通过各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及专项资金绩效实施情况说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成。二是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反馈各被评价部门,并将绩效评价情况向市政府、市人大专题汇报,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相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除在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申报时予以优先考虑外,还将给予一定奖励。通过严格的考评制度,激励约束部门单位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时效性。

为强化绩效管理的理念意识,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自9月以来,我市组织学员通过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进行网络学习,主要学习了《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公共支出政策绩效评价》、《预算绩效监控案例》,课程新颖、生动,将枯燥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实际案例有机结合,增加了大家的感性认识,方便了大家的实际操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并通过测试的形式掌握学习情况,我市对参加网络培训的67名学员进行了测试,通过测试进一步查缺补漏。同时,与兄弟市沟通交流,学习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市开展好此项工作的管理水平。二是通过积极走访评价项目单位,做好宣传,加强协调,对被评价单位责任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特别是对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程序、方法、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交流,研究部门单位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为进一步开展好这项工作拓宽了思路,奠定了基础。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绩效理念逐步树立。通过绩效评价,各部门单位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通过设定绩效目标,部门清楚地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使用财政资金要进行评价,必须讲究效益”的理念正逐步在相关部门形成。

(二)支出结构得到优化。从单纯的事后绩效评价转变为与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绩效监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把预算编制与部门发展规划和绩效目标联系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一方面,促使预算的编制更科学、更规范,有利于财政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为项目单位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促使预算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开展预算绩效试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绩效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建议上级按省市项目的不同类别,分别制订相应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对同类项目统一绩效评价内容、指标体系、文本格式和标准,便于基层实际操作和结果应用。二是评价中介机构及专业人才相当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评价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有的部门领导认为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至于使用效果如何与己责任不大,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还不够。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建议。

(一)继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不断学习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做法,充分发挥相关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不断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探索设定项目个性化指标,科学合理的设置评价标准,修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制定并出台《安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二)逐步扩大绩效评价工作面。

在今年绩效评价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评价项目的范围和数量,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项目选取的针对性,重点选取关乎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工作。

(三)实施结果应用工程。

以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为落脚点,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为突破口,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一是促进预算管理。建立完善绩效报告机制、反馈整改机制以及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20xx年起,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预算部门报送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政府报送,为其决策提供依据;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单位,督促其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原则上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好的,优先安排;二是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加强预算绩效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逐年扩大绩效目标、绩效报告、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信息在本部门内部的公开范围;三是实施结果奖惩。建立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和结果通报、约谈制度,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市市和部门,予以表扬和激励,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得较差的,予以督促,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

(四)加强措施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具体实施、专业机构支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培育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社会影响,有效引导社会各界主动了解、支持预算绩效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机构人员。要完善机构职能,充实工作人员,增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见附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1、附2)。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两份)。

书面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财政部考核。财政部对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三)先进表彰。财政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本办法从2011年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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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成都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高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高财发〔20xx〕221号)及《成都高新区区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将我院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一、基础建设。

(一)机构设置。

已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职责,已落实该项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由纪检监察人员牵头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二)制度建设。

已根据以往的绩效管理文件,结合新要求,修订了《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定了本院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流程,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

完成了日常性预算管理基本工资,并在规定时限内准确编报各类财务报表。已建立“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年初部门预算、部门预算中期评估、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等均在时限内报送,对财政监督指出的问题均积极整改到位,且未发生超时限、被投诉、造成资金损失等情况。此外,本院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年度预算管理工作获得优秀。

2.资金使用管理。

本院20xx年公务卡刷卡金额为79.29万元,较20xx的43.88万元增长80.70%。资金账户上没有以往年度的往来款项。已按财政要求开展决算自查,账表相符。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财经法规被查处的情况,单位和当事人均未受到相关处罚。此外,年度财政借款均已及时还清,现无欠款。

1.建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已根据《成都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结合评价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并细化项目评价指标,且指标体系科学合理。

2.收集和完善评价基础信息。

已对选定的评价项目,根据设定的项目评价指标收集定量指标基础数据信息,设计满意度调查表、问卷调查表和专家评分表等,反响良好。

3.评价报告报送和质量。

我院已按工作要求按时上报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绩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晰明了,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中揭露了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并深入分析问题,提出可操作并拟在次年实施改进、完善、整改意见。

4.自评项目规模。

20xx年本院预算项目共计12个,自行组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个,本年无新增预算项目。

现场评测。

三、信息公开。

(一)预决算信息公开。

20xx年已严格按要求公开20xx年预算、20xx年决算信息。

(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

20xx年已严格按要求公开20xx年“三公”经费预算、20xx年“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一)绩效目标。

目标申报一是按照预算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二是根据绩效管理要求设立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对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并形成评价特性指标。

(二)绩效信息公开。

已将自评报告在互联网站公开。

(三)绩效结果整改。

严格落实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按规定全面完成整改,已在《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建立单位绩效问责机制。

(四)预算挂钩。

已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改进预算管理。

(五)其他。

本院20xx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7%以上,20xx年预算执行率仍将达到90%以上的较高水平,经验做法在全区进行推广。

(一)国资管理。

1.是否制定了本单位国资管理办法。

已制定国资管理制度。

2.是否有专人负责国资管理。

有专人负责国资管理。

3.资产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资产管理责任已落实到人。

4.是否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已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对清查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5.坚持每年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0xx年开展了固定资产盘点,并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6.申请财政资金购置资产的,须按照《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已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7.是否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资产处置。

已按规定方式处置。

8.资产处置收入是否上缴财政。

处置收入已按规定上缴财政。

9.单位国有资产出租须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进行报批手续。

本院不存在资产出租的情况。

(二)政府采购。

本院已设立了内部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设置了专项工作岗位和责任人。

2.及时、完整的上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预算表、采购计划等文件。

已及时、完整上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预算表、采购计划等文件。

3.改变政府采购方式是否及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20xx年不存在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情况。

4.需上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审核的政府采购文件,是否高质量报同级财政部门初步审核。

均严格按要求报送相关文件。

执行政府采购各类事项合法合规,未发生投诉举报。

6.是否有效回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完成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不存在相关举报、投诉事项。

7.采购合同是否按时公告和备案。

采购合同均按时公告和备案。

8.是否配合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课题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书面反馈各类意见建议。

本院长期以来均认真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肩负着公司目标落地与管理改进的重要使命,自任职以来,在公司各领导及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的关心与指导下、在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汇报,以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最终实现绩效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与伟大使命。

1、梳理岗位职责,完善岗位职责体系。

在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能分工的框架下,通过与各部门负责人的反复沟通,规范岗位名称、明确岗位设置目的及岗位层级、细化岗位工作职责及相关任职要求,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岗位架构图,完善了公司岗位职责体系,为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制定职位规范,规范职位管理工作。

为了巩固岗位职责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基础管理水平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在人力资源中心的领导下,并征求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制定了公司岗位描述管理规定,分别从管理中心及事业部、子公司两个层面,新增岗位与原有岗位两个维度,对岗位管理工作流程与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规范,明确了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在职位管理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为公司整体职位管理工作提供了规范依据。

3、成立绩效委员会,建立绩效领导机制。

绩效管理工作涉及到公司宏观层面的目标实现,也关系到微观层面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了有效统筹与领导公司绩效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公司高层领导的绩效管理委员会,并明确了绩效管理委员会的定位,即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同时明确了绩效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具体工作机制,为公司接下来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4、制定绩效细则,保障体系有效运行。

为了保证整体绩效工作的有效实施,人力资源中心牵头拟定了公司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并从长远考虑将公司绩效区分为组织绩效与员工绩效,同时吸取公司高层对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最终该实施细则获得签批确定,通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从整体上明确了各部门、各层级在公司整体绩效体系中所承担的责任,明确了公司各层级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考核归属,明确了绩效管理工作具体操作流程,明确了绩效考核结果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为公司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实施依据,从而保障绩效体系有效运行。

5、丰富绩效体系,制定试用期考核方案从工作实际来看,绩效考核可以分为试用期考察与正式任职后考核,各自侧重点不同,为了丰富绩效管理体系,有效评估试用期员工与岗位胜任匹配度,为公司做出科学用人决策,在人力资源中心领导下并结合相关入职培训工作,完成了公司新员工试用期考核方案,明确了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考察标准及相关操作流程,具体为企业文化学习、品牌知识掌握、专业知识掌握、工作态度与表现、工作成果体现与一票否决事项等六个方面对。

绩效指标的本意在于对工作目标的跟踪,根据公司年度业绩目标及关注要点并结合各岗位核心岗位职责,拟定相关绩效考核指标,总监级从关键业绩、职能履职与否决项三个维度进行考核,普通员工从关键岗位职责及关键胜任素质两个维度进行考核,在各有侧重的同时兼顾周边及上下游协作。

2、沟通确定指标,达成一致考核标准。

岗位层级不同,绩效管理的归属也就不同,人力资源中心内部对拟定的绩效指标达成一致认同后,分别与公司高层及部分负责人进行探讨商定,事业部总监级以上分别由公司高层及事业部负责人确定并最终与被考核人沟通达成一致,在与部门负责人达成一致考核标准后,管理中心普通员工由各部门负责人与其下属员工沟通并最终达成一致。通过多方努力及反复沟通,最终形成了公司各层级、各岗位考核标准,并初步形成了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库。

3、分层推进实施,合理控制推进节奏。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现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44人,退休32人。总编制为38个,其中行政编16个,事业编22个。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是县级基层部门预算单位。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预决算公开:20xx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在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单位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20xx年“三公”经费1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3.15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我局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人社事业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党组成员及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县人社系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迎难而上,主动担当,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在大战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一)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坚决扛起稳就业重大责任。一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举办“春风行动”“直播带岗”等专项服务活动12场次,每月“逢八”招聘会33场次,吸引求职者3万余人,达成就业意向3200余人;建立经开区规模企业用工调度和常态化服务机制,“点对点”专车集中输送10批次352名务工人员,45人达成就业意向;做好区域间劳务协作,建立长效机制,签订劳务协作公司2家,输出脱贫劳动力251人;建设15个充分就业社区(村);开展“311”公共就业服务,覆盖人数2945人。二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举办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1场次,开发100个保洁、保安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退捕渔民;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协作帮扶”专场招聘会2场次,达成就业意向429人;通过岗位推荐、免费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等举措,帮助1077名退捕渔民实现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保持零就业家庭和纯农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动态清零;全年参加就业见习人数49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7.9万元;认定帮扶车间10家,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108名。三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9939人,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2508人,创业培训940人,拨付就业培训补助590.5万元;5人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补贴金额8500元;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174万余元;成功申报市级优质初创企业2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99万元,惠及企业及个人253户,带动就业3008人。

(二)全力以赴保障和改善民生,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一是社保水平稳步提高。顺利完成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增长165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增长111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全面落实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目标,完成社保兜底任务;为16764名被征地农民发放社保补贴共计1626万元;完成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及护理费调标;继续保持失业保险优惠费率、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发放稳岗补贴资金49.11万元,惠及103家企业;继续实施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优惠政策。二是深化改革持续发力。做好工伤保险全市统筹后与税务、参保单位的主动衔接,创新补充工伤保险征缴方式,服务工作典型经验被《中国劳动保障报》刊发推介;推行社保卡即时制卡机制,在全县设立9个即时制卡网点,实现当日申领当日领取;全面启动养老保险待遇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面实行手机缴费、手机认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群众办事更便捷;微信公众号网上运行管理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三是基金运行安全平稳。率先在全市完成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整改,追回社保资金159.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5.7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4.1万元,整改完成率100%;着力开展社保基金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整改疑点数据9944条,整改资金205.88万元;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待遇暂停14899人,已清理6206人,确保12月底完成清零;积极推动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排查预警信息8条;严格规范退休手续办理,全年审核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333人,审核特殊工种提前退休35人,申报办理病退人员退休27人;受理工伤案件152件,工伤认定186件,其中重伤案件141件,死亡案件3件,轻微伤案件40件,不予认定案件2件(含死亡1件)。

(三)全力以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筑牢创新发展根基。

一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做好人事考聘考录工作,完成2020年、20xx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引进人才180名;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35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8人;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卫生健康局面向南县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配合民政局从南县公办养老机构在岗临聘养老工作人员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配合公安系统公开招聘辅警28名;扎实做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期满考核安置工作,20xx年共招募2名“三支一扶”人员,已全部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对20xx年招聘的3个“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进行政策安置,纳入事业编,生活工作补贴、一次性安家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工资收入制度逐步完善。完成全县75个机关事业单位11836名工作人员晋级晋档调资工作;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219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83人;为机关事业单位198名死亡人员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审批手续,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51人;审批提高乡镇工作人员工资收入3498人;做好113名“资深教师”档案和687名工勤人员考工资格审核工作。三是人事管理活力不断激发。晋升职级审批不断完善,全年评审和认定2020年度高级职称81人,中级职称122人,按时规范申报20xx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高级职数申报91人,中级职数申报119人;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5人成功申报中级职称;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和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首次铺开,审核符合资深乡村教师条件材料352份;开展受聘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和跨校评聘教师履约情况核查;扎实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和异动工作;履职能力培养落到实处,开展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20期,参训人员4251人;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做好审核备案,考核结果与教育、奖惩挂钩;巩固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清理成果,自查自纠清理331人;临聘人员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清退临聘人员672人;启动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清理,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建设;做好事业人员管理岗位等级晋升改革准备;完成35个单位581名在职在编工勤技能人员、132名企业分流、下岗人员等级考核;做好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体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及时录入新增档案信息,所有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业务均实现网上办理。

(四)全力以赴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考试合格率100%;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现有政务服务事项542项,其中公共服务361项、依申请六类24项、依职权四类157项,现有权责清单171项,均做好数据实时更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证明事项17项;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编印《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致建设领域单位倡议书》《实名制通道温馨提示》等资料3万余本,促进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有效普及。二是监察力度不断加强。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举办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业务培训会6场次,开展个别单位上门指导服务15场次,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百日攻坚冬季专项行动,排查在建项目27个,全年新开工项目50个,缴存农民工保障金1655.73万元,工程领域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落实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强化风险预警防范,开展清理整顿人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75家;书面审查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88家;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20xx年共援助解决农民工案件15件,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2人次;加强根治欠薪研判,铜锣湾项目预售资金体外循环得到有效管控;加大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力度,重拳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全年接待来访群众352人次,处理上级交办件及网络舆情36件,发放询问通知书7份,限期改正指令书11份,移送公安案件2件,追讨工资284.16万元。三是仲裁效能稳步提升。优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全年处理案件551件,其中立案418件,案外调解处理44件,其中立案裁决108件,达成和解自愿撤诉及调解结案269件,结案率90.2%;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追索伤亡补偿金、养老保险金、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共计922.46万元。

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南县人社局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人社事业稳步向前发展。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剧。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经济稳定恢复,劳动力市场回暖,就业局势整体稳定。但是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突出表现为“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高技能型人才短缺依旧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此外,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二)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形势严峻。由于征缴职能划归税务部门,社保政策宣传与基金征缴力度大不如往年,扩面征缴空间缩小,加之部分企业欠缴社保费严重,民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社保意识不强,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参保人员增加等因素,我县社会保险扩面面临严峻挑战。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多样的用工形式,带来新的劳资矛盾。劳动争议案件和信访案件数量增多,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多发期和凸显期。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影响,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形势依然严峻。

请财政根据人社工作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常规项目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无。

预算绩效管理的分析

在我国政府管理中引入绩效理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1.预算绩效管理的含义。预算绩效是指以项目或部门的绩效为目的,以成本效益分析确定的支出费用为基础而编制和管理的预算,重视对预算支出绩效的考察。

2.绩效管理的内容与分类。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绩效沟通、绩效审核论证、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考核与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按照评价对象的不同,绩效评价分为综合绩效评价、部门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按照评价类型的不同,绩效评价分为阶段评价和结束评价。对项目效果暂不能体现或不能充分体现的预算项目,要在项目执行完毕后进行适时跟踪评价。

3.绩效管理的特征与实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现代预算管理模式,坚持绩效原理,以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为基本特征。预算绩效管理其实质是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持续循环过程。

1.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项目,相应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部门项目和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

2.预算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时,财政部门要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管理的意见,督促部门落实。

3.绩效评价结果需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

4.建立财政支出绩效奖惩机制,对绩效优的下级政府和本级预算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规定标准的下级政府、本级预算部门及其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绩效问责。

1.要把政府预算绩效评价作为关键环节抓紧抓好。建立起科学的评价体系除了要加强相关行政管理理论研究,还要借鉴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行政预算改革的实践经验,要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2.要依法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重视相关绩效管理的法规建设,真正的使政府的财政绩效管理有法可依,有序进行。对政府财政预算进行绩效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若只依赖财政部门一些规范性文件很难保证这项工作可以顺利的开展,所以,需要更权威的法律予以保障。

3.要发挥群众的'公众监督作用。相对透明的预算体制可以强化责任的落实。若让预算绩效管理公开、公正的进行,需通过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群众参与等方式,赋予广大群众行使监督权利,使绩效的管理体现群众意愿。

4.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要让问题溯源成为可能,首先就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监督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力。在这种机制下,我国的政府才可能实现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因此,需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建立的预算责任制度,当执行的结果出现较大偏差时,就需要其责任人为此负担相应的责任,必要时要进行严肃的处理。

1.在我国政府管理中引入绩效理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完善预算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对促进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加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政府预算管理只有充分注重绩效,预算支出只有产生实实在在的社会经济效果,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对政府行为实施绩效问责,促进政府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从而推进政府科学化管理。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建设高效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首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率。预算绩效管理强调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成本,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最终成效,其内容实际上已经超出公共支出管理本身。其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在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中,贯彻“谁支出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使预算部门申请财政资金时变得更加谨慎,从而增强了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可以强化政府为公众服务的观念,强化政府对公共资金使用结果的关注,使政府行政变得更加务实、高效。

4.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首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有利于更科学更精细地分配公共资源。其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构建较为规范的公共支出管理体系。只有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建立指标体系,设立绩效目标,客观评估资金使用效果,建立反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现代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5.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透明度的需要。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各界对预算信息公开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要求了解财政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的同时,也期望能够知晓财政资金的实际产出和使用效益情况。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采用科学方法合理评价和度量资金使用绩效,并逐步实现绩效公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xx年,我厅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厅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采取半年报方式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分省级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及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根据贵厅有关规定,我厅对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考核,自评分数为92分。

(一)基础工作管理得分20分,其中:

1、领导重视(4分)。翁玉耀厅长和王知瑞副厅长分别作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批示(得3分,附件2),召开全系统计财工作会议上对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1分,附件3)。

2、职责明确(5分)。下发文件(闽建计[20xx]19号,附件4),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及职责分工(得4分),由计财处指定专人办理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得1分)。

3、制度建设(5分)。一是制定绩效管理宏观指导意见(得2分,闽建计[20xx]14号,附件5);二是制定一系列涉及预算绩效管理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得3分,闽建计[20xx]19号,附件6;闽财建[20xx]10号,附件7;闽建计[20xx]7号,附件8)。

4、指标体系(6分)。一是已建立建设行业的综合指标体系(3分,闽建计[20xx]3号,附件9);二是绩效指标体系量化、细化、指向明确(3分)。

(二)绩效目标管理得分13分,其中:

1、申报时间(3分)。我厅按规定及时向贵厅报送新增项目绩效目标(闽建计函[20xx]43号,附件10)和xx年度城乡规划建设资金绩效目标(附件11)。

2、申报格式(3分)。绩效目标格式、内容符合要求。

3、申报数量(4分)。我厅xx年报送绩效目标包括风景名胜规划资金、城乡规划建设资金和村庄整治专项资金。

4、申报质量(3分)。绩效目标描述清晰、依据充分,但由于规划本身以社会效益为主,投入产出较难设定。

(三)绩效监控管理得分10分,其中:

1、监控制度(3分)。我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建计[20xx]19号,附件5)和健全机制制度(闽建计[20xx]19号,附件3),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监控。

2、监控实施(3分)。我厅通过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闽建计[20xx]11号,附件12)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现场核查(闽建计[20xx]5号,附件13),实施绩效监控和过程监管。

3、监控治理(4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项目现场核查过程时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检查后以书面通报形式提出整改意见(闽建计[20xx]12号,附件14)。

(四)绩效评价管理得分25分,其中:

1、项目管理(14分)。(1)xx年对城乡规划建设资金和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均与我厅职能密切相关(2分),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资金民生性强(1分),社会影响力较大(1分)。(2)上述评价项目较财政规定增加了1项(4分)。(3)xx年评价城乡规划建设资金规模为280万元,占资金总额12.17%,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规模为3576万元,占资金总额11.35%(2分)。(4)上述评价工作系由我厅自主组织全省系统内评价(2分),xx年xx月贵厅来我厅开展绩效调研,我厅密切配合并作工作汇报(2分,附件15)。

2、报告质量11(分)。闽财绩[20xx]6号文(附件16),我厅自评成绩90分,该项得分为9分,省财政未对我厅进行抽查或再评价,该项得2分。

(五)结果应用管理得分13分,其中:

1、预算管理(6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分工(4分,闽建计[20xx]19号,附件3),同时在预算执行中应用评价结果(2分,附件17)。

2、落实整改(4分)。及时报送整改情况(闽建计函[20xx]83号,附件17)。

3、结果公开(3分)。评价结果(闽建计函[20xx]34号,附件18)在建设信息网对外公布。

(六)舆论宣传引导得分11分,其中:

1、宣传报道(2分)。利用建设信息网及《福建建设信息》简报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动态(附件19),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简报》(附件20)刊登我厅工作做法。

2、理论研究(1分)。组织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漳州规划局绩效评价论文(附件21)在系统计财工作会议上交流。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xx年调研课题(附件22)。

3、会议培训(6分)。积极参加贵厅预算绩效培训、会议,召开系统计财工作会议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培训(闽建计函[20xx]82号,附件23)。

4、信息交流(2分)。向贵厅报送各类预算绩效管理文件材料,其中被贵厅简报采用刊发。

一是思想认识应提升。当前个别地方对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主要由于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尚未密切挂钩,基层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到位。二是可操作性待增强。《绩效评价表》的“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个别指标填报口径不够明晰,绩效目标申报的时效性受资金下达时间的影响。三是工作措施需细化。建设系统行业多,管理体制较复杂,需及时协调、督促,才能完成项目自评。四是成果应用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或调整的重要依据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和交流调研工作,计划举办全省住建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修改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预算绩效调研。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上半年选择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及风景名胜规划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三是建议协调明确相关政策,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管理及预算下达文件均提及绩效评价,但未见实施细则,建议协调明确。四是修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议参照财政部财预[20xx]285号新规定,对我省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订。

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1:

湖南省市州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有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全省各市州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1〕433号)和我省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全省各市州财政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组织建设、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绩效管理、宣传交流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建设方面重点考核建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责等相关工作。

(二)基础建设方面重点考核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推进信息化与第三方评价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开展方面重点考核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范围、覆盖资金规模、预算绩效管理模式等相关工作。

(四)绩效管理方面重点考核绩效目标设定及审核批复、绩效监控、具体绩效评价实施、结果反馈与应用等相关工作。

(五)宣传交流方面重点考核宣传报道、理论研究、业务培训、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加分为10分,满分为110分。

三、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各市州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次年2月2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一式两份)。

书面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各市州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省财政厅考核。省财政厅对各市州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报告、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四、总结表彰。省财政厅及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对先进市州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彰。

五、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市州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年度)

单位(盖章):年月日

(一)领导重视

6

1.市州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或在相关工作部署讲话中涉及的,每次1分。本项最多4分。

  

2.市州财政部门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专题部署的,每次0.5分。本项最多2分。

  

(二)职责明确

4

3.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成立财政部门领导挂帅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机构的,加1分。设立预算绩效管理专门科室的,加1分。

  

(三)工作考核

2

4.建立对市州本级预算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并定期进行考核的,得2分。

  

(一)制度建设

9

1.制定本市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得2分。以市州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加1分。

  

2.制定市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方案、相关办法、实施细则等,每项1分,最多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加0.25分,最多加1分。

  

3.制定内部操作相关规程、配套措施、范本文本、相关管理办法等的,每项0.5分,最多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加0.1分,最多加0.5分。

  

(二)评价指标

9

4.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研究建立类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类0.5分,最多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类,加0.25分,最多加1分。

  

5.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研究建立款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款0.3分,最多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款,加0.1分,最多加1分。

  

6.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研究建立项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项0.2分,最多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加0.1分,最多加1分。

  

7.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量化,其中,细化到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指标体系,得3分,细化到二级的,得2分。该项得分=(三级指标体系个数*3+二级指标体系个数*2)/二级与三级指标体系总个数。

  

(三)信息系统

3

8.以信息系统支撑预算绩效管理,在现有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预算绩效管理内容的,得1分;设立预算绩效管理独立模块的,得2分。

  

9.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并不断更新、完善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四)第三方管理

2

10.建立健全相关专家库,规范工作行为,实行动态管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1.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库,规范工作行为,实行动态管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一)推进范围

6

1.市州财政部门以会议、文件、培训等方式指导所管辖(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的,得1分。在本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管理试点的,得2分。同时,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覆盖本级预算部门的比值增加分值,20%(含)至30%(不含)比值,得2分,30%(含)以上,得3分。

  

(二)资金规模

9

2.对上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且评价的资金规模占上年预算规模的比率在10%(不含)以内的,得1分;10%(含)至20%(不含)的,得2分;超过20%(含)的,得3分。

  

3.对当年资金实施绩效监控且纳入监控范围的资金规模占当年预算规模的比率在20%(不含)以内的,得1分;20%(含)至30%(不含)的,得2分;超过30%(含)的,得3分。

  

4.对下年资金实施绩效目标管理且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资金规模占下年预算规模的比率在20%(不含)以内的',得1分;20%(含)至30%(不含)的,得2分;超过30%(含)的,得3分。

  

(三)管理模式

5

5.以项目支出为对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得2分。

  

6.以部门整体支出为对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得2分。

  

7.以一级政府的财政支出为对象开展综合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得1分。

  

(一)绩效目标

8

1.以相关文件明确绩效目标的管理范围,确定规范的申报格式,明确填报要求和时间安排的,得2分。

  

2.绩效目标清晰明确,绩效指标量化、细化,指向明确,其中,绩效指标细化到二级或二级以上且有具体指标内容的,得3分,没有具体指标内容的二级指标,得2分。该项得分=(具有具体指标内容的二级绩效指标个数*3+没有具体指标内容的二级绩效指标个数*2)/绩效指标总个数。

  

3.在预算编制环节按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得1分。

  

4.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复绩效目标,得1分;批复的绩效目标量化、可衡量,得1分。

  

(二)绩效监控

6

5.建立绩效监控制度,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跟踪监控的,得2分。

  

6.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得2分;督促加快预算执行,符合进度要求,得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或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得1分。

  

(三)绩效评价

8

7.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上下联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1分。自主组织重点项目评价,每个项目0.5分,最多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项目,加0.2分,最多加1分。

  

8.选择的绩效评价项目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或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为社会所关注的,得2分。

  

9.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规范,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较高,得2分。

  

10.对绩效评价报告审核严格,提出合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的,得1分。

  

(四)结果应用

8

11.将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并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的,得3分。

  

12.预算执行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从而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的,得2分。

  

13.将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并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的,得1分。结果应用以党委或政府文件形式明确的,加1分。

  

14.将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的,得1分。

  

15.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得1分。

  

(一)宣传报道

3

(二)理论研究

2

  

(三)交流培训

3

3.举办各类培训、工作交流会议,属于全市州(含县、市、区)财政部门与市州本级预算部门范围的,每次1.5分;属于市州(含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每次1分;属于市州本级财政部门内部的,每次0.5分。本项最多3分。

  

(四)信息上报

5

  
  

(五)其他

2

6.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面向所有市州的预算绩效管理会议、培训的,得0.5分,每少参加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7.认真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自我考核,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内容详实,评分合理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8.对省厅布置的其他具体工作按要求完成的,得1分。向省厅提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得到省厅领导批示,每条次加0.2分,最多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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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相关规定要求,我校于20xx年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主要有:

(1)核实数据。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xx年度和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xx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我校20xx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98分。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单位预算编制科学,民主理财、公开理财氛围浓厚,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财务制度健全。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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