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精选15篇)

时间:2023-12-16 19:40:28 作者:琴心月

范文范本可以帮助我们积累各类作文的范文,丰富我们的写作素材,提高我们的写作表达能力。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权威和经典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______________立即停止行为。

2、责令被告______________赔偿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被告______________承担行政执法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申请了“_________”______专利,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获得专利授权。

根据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与被告______________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_________”的技术特征分析对比后,发现被告______________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的技术特征落入了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且被告______________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没有经过原告的许可,侵犯了原告专利权。

请求市局进行处理,责令被告______________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赔偿原告的相关经济损失。

此致

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原告: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被告二: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诉讼请求。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原告作为涉案发明专利的被许可人,其权利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被授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被告一未经原告及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大肆制造、销售的产品已落入原告该发明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构成侵权,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二作为经销商,以营利为目的销售由被告一提供的涉案专利产品,同样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起动设备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1、本诉状副本2份;

2、书证12份;

3、____________起动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

5、授权委托书1份;

6、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1份;

7、____________起动设备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1份。

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遗嘱继承不同于法定继承,很多家庭因为争财产而导致亲情破裂,妻离子散,那么,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供大家阅读参考。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弄××号××室。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弄××号××室。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x年11月20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为女儿(见证据一)。x年9月7日,原告、被告及原告之母××共同出资购买上海市××区××路××弄××号××室房屋一套【产证号:××】(见证据二),三人为共同权利人,各占1/3份额。

x年11月20日,原告之母××立下自书遗嘱,遗嘱载明“本人××,女,生于××年××月××日,居住××路××弄××弄××号××室,为产权房,产权证号为××,本人占有三分之一份额,本人百年以后(去世以后)我的产权份额全部归女儿××(原告)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见证据三)。

天有不测风云,原告之母××于x年5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见证据四)。现原告依遗嘱欲办理更名手续,但是遭到被告的无理阻挠,万般无奈之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五月二十日。

原告:a,女,x年9月19日生,汉族,

住址:略;电话:略;邮编:略。

被告:b,男,x年7月9日生,汉族,

住址:略;电话:略;邮编:略。

诉讼请求: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本案是继承纠纷案。本案的被继承人是r。r出生于x年4月24日,死亡于x年12月3日。r死亡时的户口登记地为:xx市xx新区x路y弄z号404室。

本案继承纠纷的争议的标的物是座落在xx市xx新区e路f弄g号1701室的房屋(下称系争房屋)。由于在r死亡时,系争房屋的权利人登记为r,因此系争房屋应当是被继承人r死亡时遗留的遗产。

本案的原告是被继承人r的遗产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r生前既未结婚,又未生育过子女。被继承人r的父亲叫d,d生于x年,死亡于x年。被继承人r的母亲叫m,生于x年12月5日,死亡于x年3月21日。因为被继承人r的父亲和母亲均先于r死亡,因此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r的遗产将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在d和m的生前,d和m共生育有两个子女,即,原告和r两人(其中,原告是姐姐,r是弟弟)。由于d和m只生育有两个子女,因此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原告,应当是r遗产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本案的被告b并不是被继承人r的法定继承人。原告之所以要把b列为本案的被告,并要求其支付本案遗产的折价款,是基于以下的四项事实:

屋)。这一代书遗嘱所注明的年、月、日是x年11月26日。这就是说,这一立遗嘱日离立遗嘱人的死亡才六天。至于r是否在代书遗嘱上签名,xx市公证处在立遗嘱人立遗嘱以后的第五天,同时,又是立遗嘱人死亡日的前二天,即x年12月1日,才在其编号为()沪浦证字第7210号《遗嘱。

公证书。

》(下称7210号公证书)上追认性地证明说:r“在前面的《遗嘱》上签名”,但是却没有写明究竟是谁代书了这份关于遗赠的遗嘱。

(2)x年2月8日,xx市公证处根据被告b的申请,又出具了其编号为()沪浦字第384号的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下称384号公证书)。384号公证书证明说:“根据r的意愿,r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由遗嘱受益人b一人继承”(根据384号公证书内容,“上述遗产”是指系争房屋)。在384号公证书上,xx市公证处还捏造事实说:本处“根据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所提供的未到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联系电话,向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了核实”。事实并非如此,原告是本案被继承人r的亲姐姐,被继承人r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原告从未接到过任何公证机构的要求核实的电话。

(3)依据384号公证书和被告b的申请,x年3月15日,房地产登记处出具了权利人为被告b的系争房屋的新的《xx市房地产权证》。

(4)x年11月22日,被告b又把系争房屋出卖给案外人w。其房地产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38200元。

基于以上的事实,原告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其理由如下:

(1)作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原告是被继承人r的遗产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或者,本案的遗嘱无效,那么被继承人r的遗产,包括系争房屋就可以由原告一人依法继承。

(2)本案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这份由他人以打印方式,而代书的《遗嘱》,不具备法定的代书遗嘱的一切形式要件。对代书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然而,本案的《遗嘱》却是一份既没有代书人签名,又没有见证人签名,而只有遗嘱人签名的打印件,以致这份打印的《遗嘱》,究竟是由谁代书的,由谁见证的,都不得而知,更不要说,他们的签名和注明年、月、日了。面对这样的一份代书遗嘱,谁敢确认其中的立遗嘱人的签名是真实的。

对本案《遗嘱》中的立遗嘱人的签名,公证机构虽然出具了一份《遗嘱公证书》予以证明,但是这份《遗嘱公证书》又有什么证明作用呢?不要说,它仅仅是一份独立于《遗嘱》的文件,也不要说,这份公证文件晚于《遗嘱》整整五天,就是在这份迟到的独立的公证文件上,公证机构也没有写明究竟是谁代书了这份遗嘱,更没有遗嘱的代书人,遗嘱的其他见证人的签名和注明年、月、日。违法、草率、不负责任、视法律为儿戏,就是这份公证文件的根本属性。

原告认为,作为一个法人,公证机构也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其公证行为,即,它的代书人,它的其他见证人也应当依法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和注明年、月、日。而且,公证机构仅仅是一个证明单位。对代书遗嘱,我国继承法并没有给予公证机构以任何特权,而仅规定了一个限制性条款,即“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至于怎样办理,当然应当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不折不扣地予以办理,即,“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而且,本案《遗嘱》的形式也不符合国家的《遗嘱公证细则》的具体规定。《遗嘱公证细则》第6条规定:“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本案的遗嘱公证并不是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的,而是只有一名公证人员在办理。参与办理此次公证的另一名人员是非公证员,其公证书上承认:是“本处工作人员h”。由于“h”是非公证员,因此“h”只能以见证人的身份参与公证。由于见证人依法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因此见证人“h”应当在本案的遗嘱上签名。然而,在本案的《遗嘱》上,见证人“h”未签名。很显然,本案的代书遗嘱只能无效。

(3)本案的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也是无效的。首先,因为本案的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是基于本案的代书遗嘱而作出的,而本案的代书遗嘱无效,因此本案的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当然也无效。其次,该《公证书》的出具程序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国家的《关于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指导意见》的第18条规定:“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出证前应以信函、公告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法定继承人,以了解他们观点”。由于申请继承的b,非被继承人r的法定继承人,其遗嘱继承又属于遗赠,且被继承人r还有法定继承人存在,因此公证机构理应谨慎处理本案的继承权公证,即,至少应当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出证前应以信函、公告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法定继承人,以了解他们观点”。然而,该公证书在其出证前,却从未以信函、公告或者其他方式通知过原告,更未了解过原告的观点。相反,还要捏造事实地说:其“根据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所提供的未到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联系电话,向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了核实”。很显然,本案的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无效。

(4)因为本案的代书遗嘱及其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无效,而依据这无效的代书遗嘱及其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而取得的系争房屋,又被非法持有人被告b出卖给案外人w,因此被告b应当向作为合法的法定继承人的原告,返还本案遗产的折价款,即系争房屋的转让价款人民币838200元。

鉴于以上的事实与理由,原告特向法院提出本案的诉讼。望法院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a。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

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李,女,汉族,19xx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小区*号楼*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35。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张,男,汉族,19xx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小区*号楼*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36。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在20__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__年2月5日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20__年*月*日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由被告抚养。从办完离婚手续至今被告都没有管过孩子一天,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叫其对孩子行使抚养义务并两次带孩子去找被告,被告都置之不理。

离婚协议还约定由原告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当时原告的工资只有840元,达到了其工资的40%.按约定孩子由被告抚养,但实际是原告一直抚养着,被告应该承担抚养费,也应达到其工资的40%,除此原告雇佣保姆支付了7000元和支付医疗费800元,也应由被告承担。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但没有尽抚养义务,而且对孩子没有任何亲情可言,严重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孩子若由被告抚养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现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第7条、16条,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以及从离婚后至今的抚养费7000元、雇佣保姆费用7000元、医疗费800元。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月**日,这就是一份变更抚养权民事起诉状范文了。

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职务: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住所地(实际经营地):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刊登了一篇文章,题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文章中进行了明确的报道,详见原告提交的证据,同时警方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检察院(对本案原告)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即被告明知原告对_________(化名)的行为未构成____罪,但仍在报道中多处公开谈论他人的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对原告的隐私权、名誉权造成了一定损害,同时也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原告及其代理人多次通过电话、发送律师函、申请表等方式催告被告,要求停止侵害、删除文章,恢复原告的名誉,但被告公司一直不予理会。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____关系,原告为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之__________共同出资购买____________房屋一套(产证号:_________),______人为共同权利人,各占______份额。

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之_________立下自书遗嘱,遗嘱载明“本人______,女,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居住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弄______号______室,为产权房,产权证号为______,本人占有___分之一份额,本人百年以后(去世以后)我的产权份额全部归女儿______(原告)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____年____月____日。”天有不测风云,原告之母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现原告依遗嘱欲办理更名手续,但遭到被告以遗嘱无效为由百般阻挠,妨碍了原告依法行使继承权。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不得已书写此承揽合同民事起诉状。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告:潘某一,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xxx年11月20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二、请求依法确认xx市某房屋为原告与被告共同所有,其中,原告占2/3份额;。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为女儿。xxx年9月7日,原告、被告及原告之母顾某共同出资购买xx市某房屋一套【产证号:号】,三人为共同权利人,各占1/3份额。

xxx年11月20日,原告之母顾某立下自书遗嘱,遗嘱载明“本人顾某,女,生于年月日,居住路弄号室,为产权房,产权证号为,本人占有三分之一份额,本人百年以后(去世以后)我的产权份额全部归女儿潘某(原告)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

天有不测风云,原告之母顾某于xxx年5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现原告依遗嘱欲办理更名手续,但是遭到被告的无理阻挠,万般无奈之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潘某。

xxx年五月二十日。

文档为doc格式。

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姓名或营业执照注册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或其他有效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作出处罚决定海关名称)。

事实:

(应包括基本案情、告知情况、申辩或听证情况、海关处罚情况、文书送达情况、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等简明事实。)。

复议请求:

一、(对处罚决定的复议请求,应注明请求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原具体处罚决定的海关编号等情况。)。

二、(对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程序、案件证据、确定处罚幅度等争议的复议请求。)。

理由:

(支持复议请求的各项理由。)。

附件:

原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单、当事人申辩书、听证申请书、有关执行材料及其它证据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等。

(申请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递交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继承方面的民事起诉状范文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告:潘某一,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xxx年11月20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二、请求依法确认xx市某房屋为原告与被告共同所有,其中,原告占2/3份额;。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为女儿。xxx年9月7日,原告、被告及原告之母顾某共同出资购买xx市某房屋一套【产证号:号】,三人为共同权利人,各占1/3份额。

xxx年11月20日,原告之母顾某立下自书遗嘱,遗嘱载明“本人顾某,女,生于年月日,居住路弄号室,为产权房,产权证号为,本人占有三分之一份额,本人百年以后(去世以后)我的产权份额全部归女儿潘某(原告)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

天有不测风云,原告之母顾某于xxx年5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现原告依遗嘱欲办理更名手续,但是遭到被告的无理阻挠,万般无奈之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潘某。

xxx年五月二十日。

继承方面的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原告:……(有共同原告的,接着排列,所列项目同前)。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与原告的关系。)。

被告:……(有共同被告的',接着排列,所列项目同前)。

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

1.本诉状副本____________份;。

2.证物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份;。

3.书证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份。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继承方面的民事起诉状范文

优秀精选例文:

原告:李安荣,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原籍辽宋省××县,农民,现住辽宁省××县××乡××村。

被告:李安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原籍辽宋省××县,农民,现住辽宁省××县××乡××村。

被告:李安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原籍辽宋省××县,农民,现住辽宁省××县××乡××村。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保护妇女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全部遗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亲李利学,于××××年×月×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四间,各种家具七件,皮袄一件及其他一些衣物和被褥。被告李安富、李安贵兄弟二人,拉拢本家庭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李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结婚后的7年里,每年送给父亲500元生活费。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800元。在父亲病重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委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起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某此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因此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李安富、李安贵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我对父亲李利学尽到了赡养义务,我的姑姑李玉艳可以证实。她住在辽宁省昌图县××乡××村。

我没有继承到应得的财产,并且遭到二被告的咒骂、殴打,有被告李安贵的邻居郭有为可以证实。

二被告将李利学遗留的四间房屋卖掉,有买房人朱文治可以证实,他住在辽宁省图县××乡××村。

此致

××省××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安荣。

××××年×月×日。

附:1、该起诉状副本2份;。

2、李利学遗产清单1份。

李利学遗产清单。

旧土石房4间;。

立柜2个;。

木箱2个;。

书桌1张;。

椅子2把。

大缸3口;。

饭桌1个;。

皮袄1件;。

棉衣、单衣约20件。

优秀精选例文:

原告刘××,女,37岁,汉族,辽宁省鞍山市人,鞍山钢铁公司干部,住鞍山市××区××路17号。电话:

被告齐××,女,46岁,汉族,辽宁省鞍山市人,鞍山钢铁公司××厂工人,住鞍山市××区××路46号院。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齐××对原告家祖传房产不享有继承权。

2、判决原告刘××为祖传房产惟一合法继承人。

3、判决被告齐××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我父亲刘××与母亲李×生育原告刘××和原告哥哥刘×子女二人。1976年哥哥刘×与本案被告齐××结婚。1982年哥哥刘×因公死亡,1983年初父亲刘××病逝,遗有祖传房产5间。此后,母亲李×与原告、被告共同生活。

起继承并分割房产,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由于被告齐××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并且长期虐待婆婆,情节严重,依照法律规定,当然不应享有继承权。因此,我应当是我家祖传房产的惟一合法继承人。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私房房产证,鞍山市××区房管局核发;。

2、证人孙××证言,孙××提供。孙××住址:鞍山市××区××路46号院。

3、证人李××证言,李××提供。李××住址:鞍山市××区××路46号院。

4、证人陈×,住址:鞍山市××区××路19号。

为使纠纷得到解决,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宁国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证据材料3份。

起诉人:刘××。

200×年×月×日。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宁国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00年日二月。

起诉状遗嘱继承

原告: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族,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住_______,电话_______。

被告一: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_______族,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住_______,电话_______。

被告二: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族,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住_______,电话_______。

被告三: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族,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住_______,电话_______。

1、房产50%的产权。

2、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的一半共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一、事实经过。

被告与被继承人系夫妻关系,育有三个子女,分别为长女被告、长子被告和小女儿原告。在查出患有癌症前,家庭关系还算和睦。

被继承人认识到,被告父子二人不愿意为其治病花钱,即便她只剩下几个月的生命,她对父子二人的行为感到气愤与失望,遂于病患中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份额,即号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和夫妻共同存款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全部留给了原告继承。

被继承人去世后,被告便意欲出卖房屋。被继承人的.存折也一直由被告持有。

二、遗产范围。

1、房产50%的产权份额。

该房系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号为:_______。该房的一半产权应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的一半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被继承人在与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共积蓄存款人民币_______元,相关存折和存单均由被告持有。该存款扣除用于被继承人治疗、丧葬等费用,现应剩余人民币_______元左右,其中一半份额共人民币元应为被继承人遗产。

原告认为,被继承人的遗嘱真实有效,依法应判决原告继承的上述全部遗产。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继承权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女,____岁,____族,农民,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_______,男,____岁,____族,农民,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对甲遗留房屋无继承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返还房屋一间,并停止入住;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堂嫂与堂弟关系。原告为甲长子媳妇,育有一子__________,甲长子于______年车祸身亡,之后原告承担着赡养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迈,无生活来源。被告为甲乙亲生次子,自幼被送养甲兄________收养。________为甲乙之女。______年____月,甲离世,留下与乙共有房屋五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遗嘱。甲死后,乙、原告、被告、__________、________就房产归属发生争议,随后,在________的怂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间房中的一间。被告作为________的养子,未对甲履行赡养义务,原告认为被告无房屋继承权,现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占。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起诉状副本1份。

继承方面的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女,汉族,重庆市忠县人,生于x年10月15日,住忠县xx镇xx村七组273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原告:,女,汉族,重庆市忠县人,生于x年11月17日,住忠县xx镇xx村七组173号。身份证号码。

被告:,男,汉族,重庆市忠县人,现住忠县xx镇xx村z组号,电话:。

案由:法定继承。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丈夫位于忠县xx镇xx村组273号房屋一间(一楼一底)归上述二原告继承,房屋价值10万元。

2、依法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系再婚)于1x年开始同居生活,于20xx年6月4日登记结婚,离婚诉讼。婚后共同生育女儿(本案第二原告)。并于20xx年4月原告与其夫共同在忠县xx镇xx村组号修建房屋二间一楼一底,同时婚后原告夫妻二人还欠借款4万元。20xx年9月12日因病去世,去世后被告(系与前妻共同所生之子)即从外地赶回,不仅从原告家中拿走其个人的户口页,而且还强行前来住进原告与婚后共同修建的另一间房屋至今。在与前妻离婚后,被告一直随他亲生母亲生活,被告只是户口空挂在上述原告家户口簿上。被告在其母与其父离婚后一直随其母生活。原告与晏结婚后被告从未回家关心过其父,更未与其父共同生活一起生活过,并且第二原告才刚上小学一年级,尚未成年,原告因长期患病已失去劳动能力。去世后,被告要求回家分割原告与婚后共同修建的另一间一楼一底房屋,无任何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原告除享有自已一间房屋(一楼一底)外,还应与第二原告共同继承其另一间房屋的权利和偿还因借款4万元的义务。被告从与其母离婚后,从未随生活,加之原告xx年幼尚未成年,原告也无生活能力,夫夫去世后,家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收入来源。因此被告依法不应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贵院作出公正裁决,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忠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0xx年十月八日。

附:本诉状副本1份。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