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书话题初中(通用14篇)

时间:2023-11-26 11:53:42 作者:BW笔侠

优秀作文在结构上具备清晰有序的组织,使读者能够一目了然地理解作者的观点。这里有一些优秀作文的范例,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给你一些灵感。

最喜欢的花

我喜欢的花,不像荷花出淤泥而不染、不像桂花那样十里飘香、不像牡丹国色天香。我最喜欢的花是亭亭玉立的百合花。一次,我到同学家里去,正好看到窗台上有一盆百合花,我特喜欢它了。我央求同学把这盆百合花送给我,同学舍不得,但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我用自己心爱的钢笔跟她对换。我小心翼翼地把这盆花捧回了家,放在我房间的窗台上,因为那里阳光明媚,空气流通,有助于百合花地生长。

后来,我在网上查到百合花的资料,让我更加喜欢它,理解它。

最喜欢的书话题初中作文

大家好,我是四九中队的赵藤宇,今天我来为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伊索寓言》。

这本书是由古希腊伊索著。而且是注音版,下学生们很容易听懂。里面的故事都把要讲的内容讲得井井有条,头头是道。每篇故事读起来都非常有意思。但最重要的就是故事讲完以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就拿《偷东西的小孩和她母亲》这篇故事来讲吧。孩子还想的时候就学会了偷东西,母亲就该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这样了。但是那位母亲不但不教育她的孩子,还表扬他。在孩子长大后,又偷了一件大衣。他的母亲又开始夸他,还为他做大鱼大肉吃,真是溺爱。在孩子长大后,就开始做小偷,偷的东西越来越大,再一次偷东西的时候,他被警察抓住了,而且亲自在现场要断了他母亲的一只耳朵,责怪他母亲没教育他,才得到如此下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当在孩子在干小事的时候就应该立刻制止,小错不惩,必酿大错。我们千万不能“恶小而为之”啊!

不光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其它故事也一样。我们要认真体会道理,才能读好这本书。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最喜欢的书话题初中作文

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需要用心去感受,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一张古老、神秘的羊皮卷,仿佛用一根充满魔法的魔法棒在羊皮卷上轻轻一挥,于是开启来一段惊人地、充满危机的魔法之旅。像一个光点在羊皮卷上快速地移动。他们见山爬山,见海过海,没有大浪、大险能阻挡他们前进的步伐。他们相信,不畏艰险,只要有勇气。没有慧质,只要肯努力。不怕困难,只要不放弃。

他,出生时父母双亡,凭着自己天生的勇气和坚韧的毅力与魔鬼较量,拨开重重谜团,打破预言,取得了胜利,战胜了伏地魔,他就是哈利·波特。她,出生在毫无魔法的麻瓜家庭,但她不相信命运,靠着十倍的努力与信心,与命运搏斗。在学校里学习的科目最多,汗水流的最多,可她始终没有放弃,只是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滴汗水,慢慢地走向成功之路,她就是赫敏·格兰杰。他,虽然出生在魔法世家,家境贫寒,但他没有放弃。他不理睬别人的嘲笑,只为做最好的自己,他就是罗恩·韦斯莱。逆境中,他们三个人组成了铁三角。在与恶魔斗争的路上从未放弃,从未停下,只为能打败恶魔,换来整个世界的和平。

他们不怕,他们还有千千万万的友人在帮助他们,他们为了世界和平,甚至可以奉献自己的生命。七年之中无数的艰难,无数的险阻,无数的磨难,他们都没有害怕,没有退缩。因为,黑暗终究会散去,光明终究会笼罩大地。

想知道这个奇幻的魔法世界是什么样的吗?来吧,与我同行,一起探索这奇妙的世界。

教师点评:小作者采用总分总的结构,抓住印象深刻的人物和自己从书中感悟到的人生哲理来写明推荐理由,理由具体明确,条理清晰。开门见山,开头直接点名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哈利波特》,结尾设置悬念,引起别人的阅读欲望。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夜深了,窗外一片寂静,月亮躲到了云层后面说悄悄话。我穿着睡衣渐渐进入了梦乡。

在梦中,我的眼前一片漆黑,黑的像一个无底洞一样,忽然我看到前方一丝光亮,我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往前走。走过了光,我竟然来到了丹麦的一条街上。我看了看周围,大雪纷飞,伸手不见五指。

我闻到了一陈香味,啊!原来是包子呀!我掏钱买了一个,我手拿着包子往前走,忽然听到一声:“小姐,要不要买根火柴?”我抬起头一看,看到一只丢了鞋的小女孩。

她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脚上不仅丢了只鞋,另一只还破了个洞,露出了脚指头。她的眉毛拧成了一个倒八字样,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也冻的像雪一样的白,整个身体还瑟瑟发抖。

但他还是伸出右手,慢慢的从怀里掏出一根火柴,一遍又一遍的问着路人:“先生,要不要买根火柴?女士、小姐,要不要买根火柴?”我看她这副样子,赶紧用右手拉外套拉链,抖了抖双臂,然后再把外套拖下来,紧紧的披在那个小女孩瑟瑟发抖的身子上;突然,我想起口袋里还有十几个金币和一个热乎乎的肉包子,我连忙从口袋里把东西拿出来,放在女孩手里,然后就跟她说:“我身上也只有这些东西了,你先用着吧!”那个小女孩感激的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我看着小女孩瘦小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听完我的梦你应该知道了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谁了吧?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能依然活下去的坚定和信念。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我玩过的游戏很多,但我最喜欢今天这节作文课上玩的游戏了。

上课铃一响,老师笑眯眯地走进教室,说:“今天先玩一个游戏再写好吗?”同学们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异口同声道:“好”。老师便用一根白色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奇怪的大头娃娃,他有头发、眼睛、耳朵,还咧着一张大嘴在傻笑,却美中不足是他没有鼻子。这时老师说:“这个游戏的规则是:蒙上眼睛,自转三圈,然后让剪好的鼻子对号入座。

首先闪亮登场是个子不高的张耀杰,老师用准备好的紫带蒙上了他的双眼,又把他转了三圈,然后再让他贴鼻子,他把鼻子贴在他觉得合适的位置上,他刚贴好的那一刻,教室里哄堂大笑他扒下紫带子,自己也笑了起来,原来他把鼻子贴在嘴上了。

同学们轮流走上讲台贴鼻子,有的把鼻子贴在下巴上。像长了肿瘤。有的把鼻子贴在耳朵上,像带了个大耳环……贴的真是五花八门。

轮到我了,我胸有成竹的走上讲台,蒙上眼后转了三圈,也把鼻子贴在我认为合适的地方,教室里又哄堂大笑起来,我扒下紫带子一看,原来,我把鼻子贴在眼睛上,美丽的大头娃娃变成了独眼龙,我也哈哈大笑。

这节作文课可真有趣啊!

最喜欢的花

华贵的牡丹,美丽的玫瑰,都展示了自己的瑰丽,但我还是喜欢朴素的水仙。

我家以前养过几朵水仙。它有着小巧玲珑的花朵,有的含苞待放,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它的外面有一层白里透绿的小花瓣儿,里面又是一层淡黄色的花瓣儿,再往里,就是一些淡黄的花蕊。

它的味道也很好闻,离它几米远了,还是能闻到它那浓郁的清香。有时,我的脚被那清香勾住了,不禁自主的又走向那盆水仙面前,尽情的享受它那沁人心脾的香味。

这就是我家的水仙花。如果你也想欣赏它的美丽,享受它的清香,那春天的时候也买一棵回家养吧!

最喜欢的话初中作文

我见过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小猫、小狗、小鸡、小鸭、小白兔等。它们都比较可爱,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原来我家的那只小狗了,这也许是我曾经饲养过吧!

记得那还是我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这么一只小狗,它除了头部和嘴巴是黑色的以外,满身都是灰褐色,厚厚的皮毛就好像一个毛线球似的;脚虽比较短,走起路来却跑得飞快;它的眼睛蓝蓝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好像两颗珍珠;你别看它小,牙齿可锋利着啦,只要你随便扔给它一块骨头,他都能给它咬碎;寸长的尾巴,摇起来可快啦!看着那可爱劲,煞是喜欢。根据它的头部特征,我给他起了个名字――阿黑。

阿黑每天早晨就像闹钟一样准时叫我起床。无论是中午或者晚上,只要我一回到家,还没进门,它总是摇头摆尾,“汪”、“汪”的叫个不停,出来迎接我时,一会儿咬我的小手,一会儿咬我的衣角,一会儿亲我的小脸,总之,高兴得不得了。而我呢,反正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也乐于给它一起玩耍。这样,渐渐地我们成了好朋友。

有一星期天早晨,我带它到楼下玩捉迷藏。先是它找我,可无论我躲在花丛中、楼脚的转角处、或者拿一些东西遮挡着,它都能给我找着。可是,当我找它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急得我满头大汗,最后,我只好用我们的特有暗号――吹口哨,叫它出来。就这样,我们一直玩到中午,如果不是妈妈下楼来叫我们吃饭,还不知道玩到什么时候呢。

渐渐地,我该上学了,爸爸、妈妈怕影响我的学习成绩,就在我刚上学没几天把它送人了。我回到家,发现没了阿黑,我哭着、嚷着要他们给我找回来,爸爸、妈妈说:“送了人的东西或者物体是不能随便要回来的!”。最终,他们犟不过我,就给我买回小猫、小鸡、小鸭、小白兔等小动物,可我一点都不喜欢,我很想念我的小狗阿黑。

几年了,不知道小狗阿黑长得什么样了,长大了?长壮了?没给我在一起,它过得快乐吗?

文档为doc格式。

最喜欢的书话题初中作文

一页页装订整齐的纸,一幅幅精美的图画,加上那端端正正的字、美观的画面,并组成了一本构造完整的书。

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和书交上的朋友。那时候,我并不认识字,就总缠着父母给我讲书里面丰富多彩的故事,书带着我走进了安徒生爷爷的童话故事中,和他笔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交上了朋友,书像磁铁一般吸引着我,使我对它爱不释手。

上学以后,我和书相处的时间更多了,它成为我的良师益友。书向我介绍了多少有趣的知识啊!一本本普通而平凡的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扇窗户,让我看到了一个个不可思议的世界,使我对书更加喜爱。

书是知识的老人,他带领我们在知识的无限海洋中尽情遨游;书,是知识的源泉,我从书中知道了太阳系的九大行星:金、木、水、火、土、地、冥、海、天;知道了太阳系是以太阳为中心,包括围绕它运行的行星、卫星、彗星组成的天体;……书激起我们这些新世纪的小苗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

书是文学宝库,它能容纳知识,无穷无尽,装宇宙万物,努驭日月星辰;书是行动的指南,把我们引进了生活的无限乐趣中;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踩着它一步一个脚印,攀登上光辉的顶点。凯勒说过:书随时是你身边的顾问,随时可以提供你所需要的知识。

不错,每当生活中,学习中遇到困难,书就会帮助你,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字典不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吗?每当我们遇到不会读的字时,字典派上了大用场,人们只要掌握了查字典的方法,就能准确无误地查出自己想要懂的字,真是名副其实的好老师。

书,记载了多少中国光辉的历史!使我们知道旧中国是经历了多少沧桑,经历了多少磨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不懈努力,才迎来了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

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让我了解到中国发展的历程。书,我爱你。

我最喜欢的季节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冬季天气很冷,蚊子和苍蝇都被冻死了不像春天,夏天和秋天那样会来“骚扰”我们。虽然冬季天气冷,但是多穿点衣服就可以了,不像夏天热的无处可躲,汽车停在外面晒得像个火炉,坐上去感觉屁股要被红烧了一样,特别难受,开空调又很费电。冬季也是小朋友喜欢得季节,如果下场雪的话就可以堆雪人,打雪仗,那样多快乐呀!冬季还是运动和锻炼的'好季节,可以让身体暖起来,不像夏天那样动一下就满头大汗,很不舒服。

我最喜欢的季节

在一年四季中,美丽的秋天是我喜欢的,秋天不仅风景好,而且水果都成熟了,空气中都带着香甜的水果气息,金黄的秋天真是令我们心旷神怡。虽然春天有鲜艳的百花争相开放,夏天有繁茂的大树帮我们遮阳,冬天有洁白的雪花铺满大地,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绚丽的秋天。

一个个小柿子压弯了枝头,似乎一个个红灯笼挂满了树梢;苹果树上结满了鲜艳透亮的大苹果,仿佛一片红霞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一个个金黄的梨如同一个个小葫芦挂在枝头。最美的还是菊花了,它们白的如雪、绿的如玉、黄的赛金、粉的若霞,它们是那么的美丽,真让人赞叹不已。树叶一片片落了下来,像一只只金色的蝴蝶跳着美丽的舞蹈飞舞下来,地上铺满了金色的落叶,大地顿时变成了金色的“海洋”。

啊!美丽的秋天就像一位伟大的画家高举画笔为大自然画出了一幅美丽的画卷。我爱这美丽迷人的季节!

我最喜欢的明星_

谈起追星这裨题来,我没有太多经验。但要问我最喜欢的明星是谁,我可以立即肯定的告诉你,是韩庚!

我崇拜韩庚,不是因为他的帅气,也不是因为他唱的歌好。只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了解到了他的明星路。

韩庚12岁开始学舞蹈,后来在sm公司的选拔中,以自己独特的舞蹈魅力和帅气的容颜博得了评委团的赞许,从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直到成为superjunior的领唱,征服了无数粉丝的心。这一切看起来似乎都那么的顺利,可谁又知道,他背后的辛酸。他19岁时去韩国打拼,但因为签证的问题,只能带面具上场――他可是领舞啊!一次又一次的演出,一次又一次的痛苦,一次又一次的煎熬。

所幸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年之后他终于红了。他的成功只因为两个字――坚持。正因为有了他的坚持,才有了现在的`韩庚,才有了他现在的辉煌!

曾听过:“理想使忠厚者常遭不幸,理想使不幸者绝处逢生。”很多人在遭遇不幸时便放弃了,但韩庚却持之以恒,以至于他最后散发出金子般的光芒。韩庚的事例一直在激励着我前进。

我喜欢他的性格,那种永不放弃的性格。我要向他学习,向着梦想,永不放弃,为人生书写下最辉煌的一笔!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那天,滂沱大雨模糊了眼前晃动的灯影;那天,嘶吼狂风吹乱了来人工整的衣角。街上的那个中年妇女,紧紧抱着怀中熟睡的孩子,手上那把倾斜的伞,避去了漫天风雨,只为守护那在梦中的孩子,只为给他一个温暖的依靠。

那把伞就这么摇摇晃晃地撑在大雨中,却不曾掉落;那个瘦弱的肩膀便是一个温暖的靠枕,赠与那趴在上面熟睡孩子了一个美梦。风唤不醒他,雨扰不到他。那是一个母亲对她的孩子的深深的爱与守护。

而一个人的肩上要扛起多大责任,才足以守护最爱的那个人?

就像那紧紧牵着老母亲的长大的儿女;就像那健壮的男人待那身旁妻子的温柔;就像一棵树上生长的千万片绿叶,簇拥着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

我最爱的一个词,便是守护。那也许便意味着你已长大,足以担起责任,可以守护每一个在生命中路过的人,珍惜的,亦或者是爱的。

那撑起伞的母亲,待到孩子长大,也要守护。那紧牵着老人的手的长大的孩子,因为感恩与爱,看着父母老去也要守护。那共同簇拥一朵花蕾的绿叶,哪怕只能睹她盛开的一刻,也要守护。

这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却含着多少责任与爱?

守护在滂沱大雨下,任狂风嘶吼,也会觉得温暖。

我最喜欢的明星_

周杰伦――歌手明星,同时也是一个钢琴明星。

周杰伦小时候,总是爱练钢琴和唱歌,他练琴的时候眼睛,看着总是前方的谱子,手在琴上面挥舞着,有时候传来哀伤的琴声,有时候传来激动人心的琴声,有时候传来欢呼的琴声,这三种连起来就成了一首优美的曲子。

他小时候练琴,每天都要练6~8个小时,所以现在便成了钢琴中的一颗闪的“星”。他琴弹得好,歌唱歌也是出类拔萃的!

长大后,他最喜欢写歌谱给歌界中的“四大天王”。歌王郭富城城、歌神刘德华……他们唱。可是四大天王并没有接受,周杰伦感觉非常非常失望。这时,他的老板对他说:“周杰伦,虽然你做的曲子四大天王都不愿接受,但是你可以你自己作曲给自己唱!”周杰伦听了说:“对呀!我可以自己唱自己编的曲呀!”老板的话让周杰伦又有了希望。

就这样,周杰伦一边学习钢琴,一边又做曲,一边又在学习歌唱。终于有一天他成功了,他走上了明星的道路!

你们瞧!就像那句“有志者,事竟成。”只要努力朝着自己的梦想大步前进,就一定会成功!

公众号:快乐作文滨海分校。

我最喜欢的明星_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电视剧《诛仙青云志》中。他演的是小时候的张小凡,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习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习学习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他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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