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乡镇工作补贴(优质16篇)

时间:2023-12-10 10:20:10 作者:琉璃

河南是中国重要的农业省份之一,稻谷、小麦等农作物产量丰富。下面是一篇总结了河南石油化工产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研究报告,希望对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研究人员有所启示。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

为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原则。

(一)坚持国家、省、市规定与县域实际相结合,科学实施的原则;。

(三)坚持强化干部管理,与干部考勤考核挂钩,促进各项干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的原则;。

(四)坚持区别对待,适当向艰苦边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实施,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城区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除城关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城区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除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外)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

三、发放标准。

根据省、市划分类别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实际,将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别确定补贴标准。

一类乡镇:城关镇、洛门镇、山丹镇。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

二类乡镇:马力镇、滩歌镇、鸳鸯镇、四门镇、温泉乡、龙台乡、桦林乡、咀头乡、高楼乡、榆盘乡、杨河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40元、440元。

三类乡镇:沿安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80元、380元、480元。

四、资金渠道。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各乡镇、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执行时间。

六、发放办法。

乡镇工作补贴纳入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统一管理,按月发放,按季度审核,不并入工资统发。

具体由各乡镇、单位统一填写乡镇工作补贴发放花名册和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原供给渠道兑现。

七、其他事项。

(一)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从借调工作的次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期满后从回乡镇工作的当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乡镇工作人员当月请病假满一月、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停发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乡镇工作补贴照发,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四)乡镇工作人员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在下年度内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五)人社局负责解释工作。

八、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一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把乡镇工作补贴建立在严格考勤、考核的基础上,使补贴发挥强化干部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必须如实填写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花名册和审批表,不得虚报、瞒报,更不能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

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大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冒领的,一经核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多领取的部分予以追回。

对超范围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并通报批评。

河南乡镇工作补贴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xx〕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xx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1.2017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3.2017乡镇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4.2017年干部下基层工作实施方案。

5.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文档为doc格式。

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

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一般是根据工作性质设置的,比如职务津贴,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等等,是工资细分的一种方式。下面是有20xx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20xx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xx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

关于印发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xx年11月23日。

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河南乡镇工作补贴

根据人社部7号文件精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

补贴对象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上级政府长期派驻乡镇(6个月以上)工作人员。

补贴标准为:5年以下200元,6~220元,11~240元,16~260元,21~25年280元,26年以上300元。

对条件艰苦乡镇可适当提高补贴,原则不超过100元,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补贴时间:1月1日开始。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出乡镇,补贴取消!(补贴具体事宜以各县市人民政府文件为主)。

扩展阅读:

濮阳市“三大举措”确保乡镇补贴实施工作率先完成。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5〕31号)精神,濮阳市积极采取三大举措,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补贴实施工作。

此次工作涉及全市五县二区75个乡镇、28834人,截至2015年12月底,濮阳市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部落到实处,该项工作率先圆满完成。

一是查“家底”,迅速摸清底数。

按照省厅要求,濮阳市人社部门派出业务骨干分赴五县二区,加班加点统计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分门别类核实工作人员津补贴发放情况,仅用15天就完成了全市调查摸底工作,为落实乡镇补贴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将数据上报省厅的同时,进一步梳理了全省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依据,对如何开展全省及我市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是接地气,积极制定政策。

市人社局接到省厅开展工作的通知后,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学习讨论,提出了乡镇补贴实施工作的主要任务、遵循原则和具体要求。

各县(区)创新工作思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着重考虑本地工作实际、基层干部艰苦条件程度等因素,科学制定本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具体办法),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已全部行文实施,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严标准,强化督导问责。

市领导高度重视乡镇补贴落实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及时请示、立即解决”的工作原则。

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不超标准、不扩大范围,严格按照实施范围、发放标准、发放办法、执行时间等规定公开透明开展审核审批工作。

对不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延误政策落实、损害乡镇工作人员利益的行为一律严查严处。

各县(区)业务负责部门妥善处理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将乡镇补贴工作政策宣传到位、意见落实到位、补贴发放到位,保证了基层乡镇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工资福利科)。

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

人社部发〔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三、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由省级政府确定。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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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川:乡镇干部告别“跑县要钱”

“‘年初跑预算、年中跑追加、年终跑决算’的日子算是结束了。”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党委书记邓异霞近日对记者说,以往临近年终,乡镇党委书记们基本都要守候在县财政局“要”钱。

“为了争取点钱不知道受了多少憋屈。”

自2014年开始,达川区对54个乡镇的财政预算按照人口总数、距离远近、贫困程度、上年实际财力等8项因素,对下一年项目资金统一预算,形成倾斜基层、按因素保障分配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即“财政因素分配法”。

永进乡佛尔岩村距离镇中心13公里,由于是山区村,交通常年不便。

“赶个集就要走三四个小时,修路的钱迟迟争取不到。区里搞了‘财政因素分配法’后,我们村这条路被纳入区重点项目,有了专项修路资金。”村支书潘政说,现在区里每年给村预算2万元经费,还另外补助6万元公共服务支出费用。

“有了这些钱,村里办事有底气。”

周武元在瓦石坪村当了22年村干部,修路资金只来过一笔,还是跑了几年才拿到的,中间“花费”不少。

如今村里不仅有钱修路,还专门设了奖励机制,对养了30只以上土鸡或者10头以上生猪的进行奖励,对栽种果树上规模的也以奖代补。

“最大的感受是不求人。”邓异霞介绍,基层干部有了尊严,乡镇“走读”现象减少。

永进乡距离城区70多公里,进出城来回至少一天,以前因为财力不足,成天耗在城里找“钱”,很少有时间下乡。

“现在,我们不再为干事经费发愁,可以腾出更多时间走村入户。办公经费增加后,食堂建了起来,值班干部不再为吃饭发愁,有效解决了乡镇‘走读’现象。”

达川区纪委副书记宁小礼当过四年乡镇党委书记,深知要钱的辛酸和廉政风险。

“区委从实际出发,敢于打破既有体制,既是给基层干部‘松绑’,也是顺应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抓住廉政风险点,进行有效监管。以往以汇报工作名义要钱,少不了请客吃饭、送礼,这些都是滋生贪腐的温床。”

达川区委书记许国斌表示,“财政因素分配法”让涉及民生、农林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不缺钱”。

同时,随着财力下沉乡镇,有效缓解了遗留的债务问题。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怎么写?工作的时候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就会方便很多?请看下面的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范文吧!

武政发〔20xx〕152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山县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23日

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

为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原则

(一)坚持国家、省、市规定与县域实际相结合,科学实施的原则;

(四)坚持区别对待,适当向艰苦边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实施,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城区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除城关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城区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除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外)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

三、发放标准

根据省、市划分类别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实际,将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别确定补贴标准。

一类乡镇:城关镇、洛门镇、山丹镇。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

二类乡镇:马力镇、滩歌镇、鸳鸯镇、四门镇、温泉乡、龙台乡、桦林乡、咀头乡、高楼乡、榆盘乡、杨河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40元、440元。

三类乡镇:沿安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80元、380元、480元。

四、资金渠道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各乡镇、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六、发放办法

乡镇工作补贴纳入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统一管理,按月发放,按季度审核,不并入工资统发。

具体由各乡镇、单位统一填写乡镇工作补贴发放花名册和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原供给渠道兑现。

七、其他事项

(一)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从借调工作的次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期满后从回乡镇工作的当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乡镇工作人员当月请病假满一月、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停发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乡镇工作补贴照发,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四)乡镇工作人员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在下年度内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五)人社局负责解释工作。

八、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一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把乡镇工作补贴建立在严格考勤、考核的基础上,使补贴发挥强化干部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必须如实填写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花名册和审批表,不得虚报、瞒报,更不能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

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大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冒领的,一经核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多领取的部分予以追回。

对超范围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并通报批评。

清新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补贴方案

“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

(一)我区现已实施的'农村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归并纳入乡镇工作补贴项目,仍按原发放办法和标准执行。

部分乡镇自行实施向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倾斜的政策,也统一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畴予以规范。

(二)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

抽(借)、挂职到乡镇工作或到乡镇支教(医)半年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发放,工作结束从下个月起停发;抽(借)出乡镇工作的,从下个月起停发。

(三) 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不发。

(四)女性工作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间乡镇工作补贴正常发放;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至小孩满1周岁的,哺乳假期间不发乡镇工作补贴。

(五)工作年限按其在乡镇实际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其中须扣除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因受处分不评定等次的年限。

“有关实施工作要求”

(一)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是中央和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初次入轨时,各镇、各有关单位须查阅本镇、本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确定其乡镇实际工作年限,填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情况核定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核发放。

20xx年补发的乡镇工作补贴由区财政拨款到各镇、各有关单位一次性发放。

20xx年度起,区财政按季度拨款到各镇、各有关单位每月自行发放,各镇、各有关单位按当年1月份的数据计算当年发放的总额,并于每年1月上报区人社局及区财政局审定,总额确定后当年不作变动,中途发生的(借)调出、辞职、辞退、退休、死亡或工作年限达到上一级档级等变动时由各镇、各有关单位按政策自行调整,区外调入或从区直机关调入乡镇工作的人员须填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情况核定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审定后自行发放。

庆政办发〔20xx〕163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

《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0月12日

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

市商务局:

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是由国家商务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支持,经中国商业联合会批准的唯一的国家级专业特色商品高端会展,每年11月定期举办,三门峡为特博会的永久举办地。

首届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成功举办。全国3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部分国家,近1500家中外企业参展,专业采购商3000余人,观众人数达25万人,签订贸易合同金额73.3亿元,现场交易额达3亿余元。

台,进行投资项目发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共签约经济合作项目69个,签约金额403.38亿元。

第三届特博会将于11月8日——12日正式举办,目前规划展览面积为3.5万平方米,计划展位数量为1055个标展展位(折合)。本届特博会将联合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管理协会、慧聪网、特博会网上商城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专业采购商前来参观。

按照国家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国家商务部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重点展会,办展机构减收或免收中小企业的展位费予以补助的政策,特请示将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纳入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中的中小企业重点展会补助项目,并对特博会进行补贴。补贴经费参照前两届展会举办情况及第三届筹备情况,申请展会补贴资金207.43万元。

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乡镇工作补贴审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31号文件),做好发放前的准备工作。现就乡镇工作年限审核提出如下要求:

乡镇工作补贴是依据乡镇工作年限确定补贴标准的。因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认定每个工作人员的乡镇工作年限。乡镇工作年限是指累计在乡镇的.实际工作年限。

乡镇工作年限的认定,首先由个人填写乡镇工作简历和申报乡镇工作年限,再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查阅人事档案、调令、任职文件、工资表、年度考核等相关资料确定乡镇工作年限,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所在单位在乡镇工作年限审核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各有关单位人员的乡镇工作年限审核表于2017年5月5日前上报组织人事部门。

副科级以上干部乡镇工作补贴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其他机关事业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报县人社局审批。

一、审批程序

1、符合享受条件对象本人填写《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对象个人信息审核表》。

2、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政工人员审核享受对象相关信息。

3、享受对象相关信息情况公示。

4、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下乡镇核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5、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结果和人社部门核实情况填报《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发放审批花名册》。

6、人社部门审批。

7、单位将《发放审批花名册》送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和预算股。

二、填报要求

1、审批范围:乡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2、请各乡镇在7月5日前完成享受对象审核和公示工作,公示期为5天。7月6日开始审批。

3、表格填报要求:《审批花名册》一式五份,《公示表》一式一份,《信息审核表》一式一份,三种表格中人员排序必须一致,以便审批时查找。

乡镇工作补贴调研方案范文

“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

(一)我区现已实施的农村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归并纳入乡镇工作补贴项目,仍按原发放办法和标准执行。

部分乡镇自行实施向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倾斜的政策,也统一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畴予以规范。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

抽(借)、挂职到乡镇工作或到乡镇支教(医)半年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发放,工作结束从下个月起停发;抽(借)出乡镇工作的,从下个月起停发。

(三)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不发。

(四)女性工作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间乡镇工作补贴正常发放;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至小孩满1周岁的,哺乳假期间不发乡镇工作补贴。

(五)工作年限按其在乡镇实际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其中须扣除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因受处分不评定等次的年限。

“有关实施工作要求”

(一)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是中央和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初次入轨时,各镇、各有关单位须查阅本镇、本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确定其乡镇实际工作年限,填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情况核定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核发放。

20xx年补发的乡镇工作补贴由区财政拨款到各镇、各有关单位一次性发放。

20xx年度起,区财政按季度拨款到各镇、各有关单位每月自行发放,各镇、各有关单位按当年1月份的数据计算当年发放的总额,并于每年1月上报区人社局及区财政局审定,总额确定后当年不作变动,中途发生的(借)调出、辞职、辞退、退休、死亡或工作年限达到上一级档级等变动时由各镇、各有关单位按政策自行调整,区外调入或从区直机关调入乡镇工作的人员须填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情况核定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审定后自行发放。

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v^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v^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xx〕1号)、省政府《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6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苏教人〔20xx〕19号)和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xx〕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合理配置优质人力资源,完善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义务教育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校际间教师配备差距,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解决义务教育择校过热等问题,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优质的义务教育。

1.交流的对象:原则上为距法定退休年龄满5年的、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其他教师因本校流动范围之内教师轮岗交流出现难以安排的情况,也须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则上参加交流的专任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的15%;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专任教师的15%。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孕产期的教师暂不交流。

1.成立专门组织:学校成立教师轮岗交流推荐小组,负责向学校推荐当年轮岗教师的人选。

组长:冯斌。

副组长:王燕、徐晶磊。

组员:史尔娜、许志刚、戴界蕾、周艳、李静娟、姜皎、陈庆艳、于佳会、邵林峰、王咏皓、吴文普、陈华。

2.宣传发动。召开干部会议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教师轮岗交流的法律、法规、政策、意义。

3.确定当年交流教师。

(1)自主申报。教师对照市教育局测算的轮岗交流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等要求,自主申报。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

(2)小组推荐。自主申报数量小于应交流数量,由学校轮岗交流推荐小组推荐,推荐小组采用成员提名,全体成员评议表决的`方式,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同意轮岗交流的票数超过推荐小组投票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推荐小组负责将推荐结果告知教师,教师没有特殊困难,应服从推荐,参加轮岗交流。

(3)校办公会讨论确定。校办公会讨论确定当年交流的教师。

4.报送市教育局。

学校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本校当年交流的专任教师、骨干教师名单(《20xx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轮岗交流教师名单》)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学校依据轮岗交流的规定,召开行政办公会,确认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的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并填报《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轮岗交流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数量确认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1.交流形式:双向选择、行政指定。

2.交流安排。

(1)20xx年7月2日,召开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双向选择洽谈会。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与单位:局属初中。

(4)参与教师:局属各初中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

带身份证、《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

(5)要求:

某一学科中既有教师流入又有教师流出的学校须先流出再流入。

双选不成或部分学科交流人数少而无法双选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学校。

1.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参加本次交流的教师凭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调动介绍信到流入学校报到。各校要及时做好人员聘用合同的终止、解聘、签订、调动、岗位聘用的相关工作。

2.轮岗交流须同时调整人事关系,所聘专技岗位等级划转到工作学校,轮岗交流教师按原等级聘任,轮岗交流学校中学高级教师的结构比例达到系统内平均水平的,原则上不再划转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3.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优先参与评优评先,可按规定晋升职称、聘任高一级专技岗位、提拔高一级管理岗位。20xx年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40周岁以下(20xx年6月1日后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须具备20xx年起由市教育局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须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4.加强轮岗交流教师的档案管理,记录并保存轮岗交流的时间、学校、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

乡镇高龄补贴工作计划

1、为了了解辖区内养老对象的基本情况,社区开展了老年人状况和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社区从收入状况、现居住状况、养老意愿、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方面着手展开调查,并收集装订成册。

据统计,我社区成为市居家养老工作试点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已成为我社区当前的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明确服务对象。对新增60岁人员及时建档登记,完善个人资料。据统计,辖区内的60岁以上老年人为2410人,其中60-69周岁的1446人,70-79周岁的536人,80-89周岁的380人,90-100岁有48人,孤寡老人7名,特困老人6名,病残老人5名。现享受低保的老人有32人,空巢老人124人。

同时,社区在较短的时间内,为辖区每一名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上边附有血型、患病史等详细个人健康数据及动态跟踪。社区专门成立了四个居家养老服务小组。老年人到社区图书室阅览各类书藉,到活动室打麻将、下跳棋、打牌、打乒乓球等娱乐活动,到康复室锻炼身体,测血压,验血糖,在社区活动时间长感到累了,还可以到休息区躺在床上休息。半年共服务200余人次。

2、社区六个月内在社区居家养老多功能活动室,每月15号组织一次大型的老年人互动文化娱乐活动,有书画展,诗歌会,下棋比赛等。

今年我还为达到年龄的4名90岁高龄老人申请办理了高龄津贴。目前社区共有67名高龄老人享受到了政府高龄津贴。

3、开展慰问鳏寡孤独活动,联系“江城好人”慰问社区内困难党员,低收入老年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并带领志愿者为他们打扫卫生、代领代办、精神慰藉。

二、总结经验。

创新发展确保养老工作建设作为“居家养老”工作的试点社区之一,铁新建社区做了一些探索,但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老年人对我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工作总结

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24号)和《^v^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及^v^河南省委编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意见》(豫编办〔20xx〕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本次交流教师150名,其中:

(二)初中(50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6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3人、历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5人、音乐1人、美术2人。

(一)拥护中国^v^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三)45周岁及以下(以档案年龄为准);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申请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特岗教师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人员;

2.小学定向全科教师服务未满6年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存在其他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一)报名及初审。

由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初审。各乡镇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被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当事人交流资格外,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审及面试。

8月15日下午6点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教师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标准证件照2张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共1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等,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每组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交流轮岗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最终确定人员在各乡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交流轮岗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参与学校学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工作单位。另外,交流轮岗教师需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原则上退回原工作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交流。

(四)人员补充。

各乡镇对符合条件报名的教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对因教师交流轮岗空缺的岗位,原则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小学定向全科教师及城区轮岗支教教师进行补充。

未尽事宜由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乡镇工作补贴调研方案范文

遵义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贵州视察时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精准扶贫总体部署和33668行动计划,牢固树立抓脱贫攻坚就是抓发展、抓民生的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突出问题导向,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三步走战略和35669行动计划,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11万人,4个贫困县、111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226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发生率从降到7%以下,交出了脱贫攻坚的遵义答卷。

(一)脱贫攻坚加速了全面小康进程。

通过实施大扶贫行动,加速了贫困地区全面小康创建进程,提升创建质量。按照国统字〔2008〕77号监测,全市2014年度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比2013年、2012年、2011年分别提升、、10个百分点。14个县(市、区)2014年实现程度均超过80%,均值达到,较2012年大幅提升,其中正安、习水、务川、道真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增幅均超过10%,习水在全省排位提升12位、正安提升9位、道真提升5位、务川提升4位。

(二)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初具规模。

牢固树立扶产业就是扶根本的思路,把扶贫开发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引导各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做好产业扶贫大文章,形成了道真药业园区、正安吉他产业园、轻纺产业园,务川绿色食品(轻纺)工业园区等一批贫困县特色产业园区,培育了赤水竹业和石斛、正安白茶、务川山羊、凤冈茶叶、桐梓方竹笋等一批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增强了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三)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以优先解决水、电、路为重点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乡村道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建设。通过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进一步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增强了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群众出行难、吃水难、用电难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四)贫困群众收入快速增加。

提高到6753元,年均增长,分别比全市平均增速快2和个百分点。

(五)脱贫攻坚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在落实省委33668扶贫计划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加快减贫摘帽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未减贫摘帽乡镇干部管理使用的意见(试行)》《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等综合配套文件,制定并实施35669行动计划,对不同致贫原因的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探索完善一整套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一)精准调研培训,在贯彻落实上求突破。一是强化调研培训。市委先后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培训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组织部分管基层组织建设的负责人以及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二是精准调查摸底。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6元为基本标准,以摸底情况为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做到了村社有册、乡镇建簿、县区存档,实现了统计指标精准化、统计分类科学化,实现精准管理、精准调度。

(二)精准落实责任,在组织保障上实现突破。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遵义市扶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扶贫攻坚同步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工作。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加快减贫摘帽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细化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精准责任,同时出台投资、财税、金融等六个方面20多项具体政策,确保脱贫攻坚有计划、有资金、有项目、有措施、有检查。三是实施结对帮扶。市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分别挂点联系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同时整合全市111个部门475个项目,投入帮扶资金亿元,对务川、道真、正安等县13个一类贫困乡镇实施集团帮扶.抢抓上海对口帮扶机遇,2013年以来共争取各类帮扶资金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22个,惠及9个县(市)58个乡镇72个村。

(三)精准谋划思路,在目标引领上实现突破。

全面实施脱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35669行动计划,精准实施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确保到2017年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第一步到2016年,全面实现习水、正安、务川、道真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第二步到2017年,全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实现87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第三步到2020年,补齐脱贫指标和小康指标的差距,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四)精准帮扶措施,在扶贫到户上实现突破。

一是结对帮扶到村到户。每年选派5000名以上机关干部到871个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和项目书记,实现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户户有帮扶责任人。二是产业扶持到村到户。大力扶持发展中药材、干鲜果、草地畜牧业等八大扶贫产业,共种植中药材35万亩、核桃70万亩、蔬菜200万亩、人工种草30万亩,发展乡村旅游点1500多个,全市贫困对象参与产业发展达到80%以上。三是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实施雨露计划与科技培训有机结合,确保每个贫困户掌握一至二门农业科技生产技术。十二五以来,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3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5万人。四是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重点把好危改对象确定审批关,做到资金直补到户、部门帮扶到户、责任包保到户、技术指导到户。十二五以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万户。五是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坚持把移民安置与园区建设、集镇商贸、旅游发展、特色产业统筹起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累计建成项目安置点92个,搬迁贫困人口万人。六是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全面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解决小康水饮水安全68万人,新建改建小康房2704户,95%的自然村通电话、95%的行政村通宽带,小康电一户一表率95%以上、小康寨创建点355个。

虽然遵义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

(一)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

14个县(市、区)和新蒲新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贫困现象。到2015年底,全市还有5个贫困乡镇未摘帽,645个贫困村未出列,万贫困人口未脱贫。贫困人口居住条件恶劣、总体素质偏低、致贫原因复杂,导致自身致富能力较弱,实现同步小康难度大。

(二)致贫原因复杂。

_扶贫攻坚建档立卡和省扶贫开发大会要求统计的各类致贫原因我市均有涵盖。有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致贫原因、情况复杂,增加了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难度。特别是缺技能、缺资金的贫困户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和技能培训,无力脱贫无业可扶的贫困户需要政策兜底、资金兜底,对于财政本就贫弱的各级政府而言,困难不小。

(三)收入渠道单一。

由于贫困地区工业发展起步晚、水平低,工业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带动能力弱,加之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拉动效应不明显。广大贫困地区群众主要依靠外出务工,收入构成单一,增收困难,扶贫开发重点县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总收入比重接近50%.

(四)贫困制约突破难。

由于广大贫困地区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加之贫困地区财力弱投入不足,导致以交通、水利等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全市还有196个行政村3671个村民组未通硬化路,需硬化通村公路公里、通组公路公里,71万农村人口还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严重制约贫困地区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

(五)贫困人口素质偏低。

遵义贫困地区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年。由于贫困人口文化素质相对较差,对新事物的理解和认知能力不足,思想相对保守,开拓进取精神不足,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主动参与扶贫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还产生抵触情绪,增加了脱贫攻坚难度。

深入学习贯彻__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大会精神,抢抓中央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机遇,以脱贫攻坚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确保2017年贫困乡镇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

(一)精准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

乡镇工作补贴调研方案范文

落实情况的汇报。

县政府办:

根据你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近年来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农惠农补贴落实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为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我县根据省州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中央、省、州有关强农惠农补贴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牧业的增效、农牧民增收,使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从根本上改善了农牧村的落后面貌。

(一)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落实情况。

2006—2008三年上级下达我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

补资金为元。其中:粮食直补元,农资综合直补元。将资金全部拨付到12个乡镇。各乡镇按照每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张榜公示后,大部分乡以现金形式已发放到户。各别乡(镇)以一卡通”或一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二)农机具购臵补贴落实情况。

为了对能繁母猪养殖户尽快落实到国家的优惠政策,提高能繁母猪养殖的积极性。我局根据甘财农(2007)139号文件精神,将上级下达我县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万元(中央补助万元、省财政补助万元)和县级配套的万元,共计23万元,对我县的4600头能繁母猪直接补贴,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民的原则,对折合后能繁母猪数量、补贴的金额进行了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把所有资金按比例(每头不低于50元标准)分别拨付给各乡(镇),各乡(镇)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由乡、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村级防疫员一起把现金发放到农民养殖户手中。并积极动员农民能繁母猪养殖户参加应保的能繁母猪,截至2008年10月30日已报案66起,已理赔66起67头,已理赔金额共计31600元。对今后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退耕还林(草)补助落实情况。

自2000年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以来,此项工程共涉及11个乡(镇),39个行政村,230个自然村的4221户24655人。共到位粮食360万公斤,已通过粮食部门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2000-2006年共到位教育医疗补助资金万元;2003-2006年到位粮食折现资金万元。

二、主要的做法。

为了贯彻落实《_中央_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2008]1号)精神,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省上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完成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能繁母猪补贴、农村低保等各项发放工作任务。在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完善工作机制。为了切实把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对每一项补贴工作早安排,早署,并要求各级政府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真正作为民心工程,阳光工程来抓,并把强农惠农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量化来抓。

县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村低保补贴、扶贫救济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三)调查摸底,建立农户基本信息库。我们与各乡镇做好补贴发放前的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建立了农户信息资料库,为发放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四)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是各项工作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7天的公示,使农民补贴发放工作更具透明度,更加科学、合理,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落实到户。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一)“一折(卡)通”难以实现。由于我县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自然条件严酷,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惠农“一折通”发放新机制难以实现。

1、补贴量小,按“一折(卡)通”领取费用高。

2、行政运行成本高,费用支出大,乡镇信用社不愿意代理,并且有些乡镇还未设立信贷金融机构(信用社)。

3、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使县乡财政与代理信用社之间的各项惠农资金下拨、信息上传等信息不畅。从而也造成“一折通”难以实现。

(二)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信息不公开,导致补贴资金与土地实有亩数个别有误差。农户间土地流转私下商定,使各乡镇对土地流转难以监管,必然导致补贴难以按标准发放,分配不公等现象。

(三)由于我县的能繁母猪养殖大多以散养为主,导致发放直补和参保理赔工作量大,运作成本高。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费难以收缴。并且农牧民群众对参保的能繁母猪报案意识不强,有的甚至发案一个月后才报案,导致养殖户与保险公司发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于2011年7月29日正式启动以来,为了切实提高全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整体水平,推动我镇农牧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镇党委、政府根据县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开展了落实强农惠农的各项阶段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

万元;高龄老人补贴600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万元)。

2010年,通过“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共计万元(其中:牧村低保金万元;牧村五保供养金万元;困难群众救助金万元;五保户过冬补助金万元,村级防疫员报酬万元;村组干部报酬万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万元;计划生育万元;高龄老人补贴600元;未住宿生补助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万元)。

2011年截止9月底,通过“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共计万元(其中:牧村低保金万元;牧村五保供养金万元;春荒补助金5万元,牧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万元),以上所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都能够按照政策和时间要求,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户,不存在多头申报、截留、挤占问题。

二、强农惠农政策执行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扎实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于8月1日召开***镇强农惠农政策动员大会,参会人员由各村书记、主任,镇直各机关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和镇全体干部,共有63名人员参加动员大会。会议上着重明确了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范围和工作目标。镇党委书记李文忠同志主持会议,并做了动员讲话,宣读了《***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传达了《关于印发碌曲县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有关文件,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2名副科级干部为副组长的***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强农惠农工作办公室,制定了《***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分工》,先后分别成立了《***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组、督查组》,结合《***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推进计划表》,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任务,严明了工作纪律,细化了工作责任,力求是这次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舆论监督环境。***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使整个活动的开展深入人心,普遍得到广大群众的赞同,主要表现在:

1、镇党委、政府及时制作了2条大型活动宣传条幅,在公路沿线张贴惠农政策宣传标语4条,在各村村务政务栏书写黑板报2期,做到了“一村一栏,一社一板”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营造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浓厚氛围,使“强农惠农”活动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难问题的解决,使广大机关干部在实践中锤炼了党性,提高了素质,改进了作风,增长了才干。

3、镇强农惠农领导小组按照全镇四个行政村16个村民小组为划分基础,结合本村实际,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热线电话、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面对面谈心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深入地走访农户,详细了解民情,广泛征求发展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良策、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办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存在的欠缺,认真听取群众的疾苦与呼声。同时在各村成立了由包片领导包片和包村干部包社为具体责任制,通过组织镇、村、社干部深入农户,入户宣讲、及时发放《宣传资料》80本和《致农牧民群众的一封信》1000余封。针对农牧业生产方面、农牧村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商税收四方面六十多项内容,由具体负责人员归纳总结,详细解说,特别是对农村低保、五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广大群众熟悉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给群众做了说明,使我镇群众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更加明确。

(三)、加大调查摸底力度。

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中广泛宣传,重点围绕新农村政策享受对象、扶贫对象、低保对象、经济收入、生活支出、住房情况等进行摸底,实做到“五个摸清”(即摸清群众生活的真实水平,摸清致贫致困的真正原因、摸清群众内心的真实意愿、摸清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把握好了识别和确定惠农政策享受对象户的核实工作,特别是对全镇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结合干部挨家挨户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结果,将调查摸底情况在镇、村、组进行了张榜公示,并建档立卡,认真填写了《***镇强农惠农摸底调查表》对所有牧户从家庭人员基本情况、经济来源、生活支出、住房情况、村委会对该家庭情况的评价(很好、较好、一般、差、极差)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内容涉及到农业、牧业、务工、其他等方面通过这些具体经济指标量化农牧户经济状况,确保了调查摸底工作扎实有效。

三、强农惠农政策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受传统观念和传统意识的影响,特别是加快特色农牧业和规模农牧业发展的强农措施不多,农牧民致富的经济增长点还比较少等。

(二)尽管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已深入人心,但部分群众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特别是个别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和少数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理解不深、吃得不透,工作中存在一些疏漏和误差,在一些工作上存在被动的局面。

汤溪镇惠农补贴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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