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汇总16篇)

时间:2023-12-18 14:05:11 作者:MJ笔神

在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时,我们应该充分调研和分析,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行业内的实用安全工作计划案例,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013年元旦将至,为切实加强元旦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元旦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元旦期间食品消费集中、需求旺盛、市场活跃,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认真做好元旦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欢度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环节、每一个具体岗位和每一个具体工作人员,担负起维护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的重要职责。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旅游商务、卫生、公安、住建、城管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畅通信息、强化沟通,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消除监管盲点,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全。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按照责任分工,紧紧抓住本辖区、本系统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一是突出重点区域。要以旅游景区景点周围、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食品生产集散地、节日食品及地方特产集中区域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黑工厂”,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突出重点环节。要结合“地沟油”、“瘦肉精”、“打非治滥”、酒类等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制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三是突出重点场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冷冻仓库、流动食品摊点、小超市、小商店、小食店、小饭桌、小餐饮店,路边早点、烧烤点,尤其是宾馆、饭店等中小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及其他集体食堂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突出重点品种。要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月饼、罐头、食用油、肉类、酒类及饮料、乳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干鲜蔬菜、食用菌及制品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检和市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节日期间排查整治情况,于12月8日前报县政府食安办。

元旦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联络畅通,加强协调沟通,确保群众举报和突发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映、有效应对、果断处置。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按程序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因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强化正面宣传,高效稳妥处理好新闻媒体发现的问题,防止出现炒作热点。要以节日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及时公布执法抽查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销毁信息,普及食品安全消费常识,指导公众正确采购、储存食品和健康饮食,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将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12月25日前报县政府食安办。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元旦、春节临近,为了保障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量大的特点,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果蔬、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豆制品、大米、饮料、酒类、散装食品、米线、面条、卷粉和儿童食品等品种,以及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中小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承办“年夜饭”宴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等行业。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小作坊、小食品摊点、小餐馆、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严防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环节,采取按环节分段监督,联合行动与各职能部门专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力强化监督检查和整治,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

1、县农业局:

负责农产品源头的治理,加强对农药、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对主要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进行重点监测,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2、县商务局:

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私屠滥宰高发区域的巡查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屠宰市场秩序。

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整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对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和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整治。

4、县工商局:

负责在食品流通环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围绕重点品种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开展执法检查,强化食品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把农村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督促企业普遍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收购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

5、县卫生局:

负责在食品消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厂矿及风景区食堂、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突了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6、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各乡镇政府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管理,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利用好“两节”期间这个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良好时机,积极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养成科学饮食习惯,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责任意识,加强协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帮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请各乡镇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通知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各项工作,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全过程的监管,保证我乡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地、市相关文件精神及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确实做好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我乡20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乡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进取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明确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年,乡政府仍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乡政府将与各村委会及各相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职责,实行职责追究制度。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细化对各村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职责明确,又切实可行。

今年我乡各村、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分析食品安全,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乡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务求取得实效。

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乡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大检查,有力地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辖区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村结合部、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危害儿童身体健康;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乡辖区餐饮业、场镇、副食店、学校食堂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小餐馆、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基本状况并建立工作台帐,整合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和执法专项整治,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资料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职责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本事,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构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0xx年要对各村、各部门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履职情景开展督查。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提请镇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情景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资料。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全乡人民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总之,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新的一年中,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以保证全乡人民饮食安全为己任,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构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公众食品消费树立起坚强的屏障,促进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营造学校良好教学环境,稳定学校教学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拟定20xx年xx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学校传染预防工作,为促进学校教学稳定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部门和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参与,聚为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把危害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和《全市学校内外饮食商品摊点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今年,我局将坚持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很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xx年,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将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监管工作能力,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二)强化目标管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各办、室、所站的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半年督查,年末考核,量化评分。

工程”的深入开展,促进食品监管长效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四)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在完成市政府农产品,食品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检任务的同时,充分利用我镇现有的安全检测能力,逐步建立我镇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制度。形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错位抽检机制,提高食品质量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查的有效性。

健康。

(六)全面推动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按照“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分布实施”的原则,在全面落实六大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食品准入的品种和范围,提高我镇食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我镇食品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七)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在开展整合各部门现有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

(一)强化农产品种产值。养殖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

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我镇基地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销售顺畅,加快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一个村(社区)建设一个无公害(绿色)农产品或畜产品生产基地。并做好基地与品种认证工作,并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善水产品质量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做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证的受理,审核和换发工作证。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积极完善和施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等重点实行市场准入。进一步督促市场开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四)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卫生监督质量划分级管理工作,深化餐饮农业量化分级,食品准入索证溯源等规范化管理。要以建设餐饮示范街和餐饮示范单位为载体,全面推进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公示制标准化建设。

以监督性评价性抽检问题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各类食品批发市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规范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监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各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强化食品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进一步加强我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难题,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有序营商,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安委和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的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计划:

1.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2.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调整和充实协管员队伍,落实网格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定期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办事处。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激励各村、社区人员不断通过工作实践提高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防线。

1.扎实开展巡查行动。根据市统一部署,配合市直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严打击专项行动,加强旅游景区、校园、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的巡查,加强小餐饮、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2.及时配合市直部门加强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加快推进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农贸市场治理等工作,协助市直部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3.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配合市直部门,联合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综治办、办事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农村食品安全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继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切实重视和做好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2.加大对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14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2014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14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 “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六、完成县食安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青阳县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屠宰行业和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食安办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认真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

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

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xx县食安办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我镇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镇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制度为抓手,以措施为保障,营造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和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工作小组。镇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何大为副镇长担任分管领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组。以镇办公室,镇食安办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迅速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县食安委深入到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和餐饮单位、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以及相应的惩处规定、将宣传活动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我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贯彻省、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我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提出了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措施,为全年城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宣传,强化意识。为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我镇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对经营户宣传。对食品经营户定期组织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增强经营户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行业自律意识。二是对群众宣传。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广播等多种形式,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除了加强对普通群众的宣传教育,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也不能放松。向中小学生发放宣传资料,教导远离无证摊点,拒绝不洁食品,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以便及时查处、取缔流动食品摊点。三是主动上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食品摊贩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群众沟通,提高其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大整治,明确目标。一是加强对场镇流动经营的流动摊贩用户的摸排统计。督促食品小吃摊业主完善跟经营项目的各相关部门的合法经营手续,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经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为确保整治成果,杜绝回潮现象的产生,我镇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坚持严打严控,毫不放松。加强对学校周边、场镇市场等重点区域流动摊贩的管理,采取错时管理、督岗管理,加大巡查频率和力度,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坚决予以取缔。我镇还突出对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采取“错时执法”的工作模式,在学生放学时间,对校园周边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照经营。二是围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工作主线,配合好卫生、质监、工商、食药所等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整治的各环节执法,并提供各小吃摊贩、游动经营摊贩、小食品加工作坊的相关统计信息,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三是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各村(社区)每月坚持上报宴席次数、聚餐人数等资料,并交由食安办存档。全年我镇自办宴席120余起,无任何事故,全镇安全形势良好。

我镇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致使部分群众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为隐患食品销售提供了市场。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对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游摊游贩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消费源头上断绝流动摊贩的经营市场。

(二)执法力度不够深。街上的人流量比较大,无照流动经营食品摊贩众多人员且流动性大,加上辖区范围广,队伍力量不足,装备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分析研究还不深,抓安全生产的新办法、新措施不多,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目前比较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式,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20xx年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整治街头无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单位违规露天经营食品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面加强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综合治理。

(二)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向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并指导食品经营户进行规范的食品运输储藏、烹调配餐和餐具消毒,确保食品卫生合格、安全可靠。坚持疏堵结合的规范管理,加大市场建设投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与扶助并举,做好沟通工作的同时,提供其他的服务,在公众心中真正树立起管理者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负责的形象,提高摊贩的自觉性,把城市管理推上新的台阶。

(三)加深监督机制。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立投诉电话(0826-5522007),畅通举报途径,发挥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整治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向食安办报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圆满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xx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食安委和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为宗旨,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职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照“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执法、监管、处罚、问责)和“三个从严”(从严的纪律约束、工作标准、管理措施)要求,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动处置本事,构建群防群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坚持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其中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到达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到达85%以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理解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理解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网络。

1、加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研究和制定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梳理查找管理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职责分工,不断完善与基层各部门的协作机制。(食安办)。

2、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完善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置,下移监管重心,构成工作合力。建立居委会食品安全兼职队伍,健全“一站三员”(食品安全工作站、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网,切实落实社区、居委网格化管理的职责,构成食品安全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网。(食安办)。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街道对地区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街道、居委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到位。要着力与大联动分中心的对接,强化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将食品安全隐患发此刻基层,解决在基层。(食安办)。

(二)落实企业主体职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落实最严的准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持续达不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贴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落实最严的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全过程监管,异常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商及经纪人、直接入口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口食品进口商和代理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以及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代理商的备案和监管,健全信用档案。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食药监所、工商所、经济科、城管所、食安办)。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完善产业扶优政策,加快提高食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范围,异常是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完善食品保障和安全职责体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支持引导本地区大型食品物流配送企业、连锁餐饮企业、较大规模团体用餐单位与外埠优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产销对接。(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3、强化企业自身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管理人员;规模以上食品市场、连锁经营和餐饮企业、团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推进实施食品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进货索证索票和查货验证、出厂检验、规范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严格实施《餐饮业卫生规范》。规范农产品进货渠道,强化“安全农产品进社区”标准化建设。研究和探索食品安全强制职责险制度,推进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食品批发、大型连锁卖场、超市、大型婚宴、团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食品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职责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食药监所)。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完善肉类、粮食、乳制品、蔬菜、食用油、禽肉类和淡水鱼等七类食品重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追溯体系为基础,逐步扩大到各类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各监管部门要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建立食品企业和有关职责人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标准和等级评价方法,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实时信用档案,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促进企业自律。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适时在区食品安全联动监管平台上公布“黑名单”,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坚决整治“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品店”,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结合区域特点,实行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治理;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探索有效夜排档监管措施。(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

2、继续开展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专项整治。坚持“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工作目标,对大联动上未办结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积案和金平路、xx等主要路段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进行整治,力争取缔20%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遏制地区无证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安办、食药监所、派出所、房管办)。

3、继续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和抽检,严防餐厨废弃油脂回流餐桌。加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签约管理,确保申报率和签约率均到达90%以上,新开的产生废弃油脂的餐饮企业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100%。加强废弃油脂收运过程电子化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队伍,全面排查和打击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4、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要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熟食、盒饭、豆制品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巡查、监督抽检,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食药监所、食安办)。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本事。

1、推进食品安全联动监管信息平台运用。以“智慧闵行”建设为契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联动信息系统的运用。及时填报、更新联动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针对性监管供给依据。(食安办、食药监所)。

2、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落实熟食卤味的风险监测任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产地环境监测。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风险隐患的本事。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风险交流制度。(食药监所)。

3、加强检验检测本事建设。加强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的“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和扶植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连锁餐饮配送中心、团体用餐配送企业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完善检测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食药监所、经济科)。

4、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和应对规程,建立街道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强化部门应急处置职责。要进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本事。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食药监所、街道相关部门)。

5、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公开。要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食药监所、食安办、宣传科)。

(五)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结合3月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份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份的质量月等主题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定期开展讲座,广泛开展进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工地、企业的“六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率。经过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江川社区报、江川发布、公益宣传阵地等各类媒介,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食药监所、社管科、食安办)。

2、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职责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和志愿者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本事。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管理本事。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理解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食药监所、食安办)。

3、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办结质量、缩短办结时间、提升办结效率和效能。做好“12331”、“12345”、“962000”三个服务热线的交办件,实现办结率和回复率达100%。进取宣传、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必奖,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进取性,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监管。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构成全程监管合力。要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区域职责制,督促监管人员进取有效开展工作。要改善执法方式,实施飞行检查、错时监管、暗查暗访,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大发现问题及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重点查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和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食品。

(二)居委工作站要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要加强居委会“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要加大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为全面提高地区食品安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评估考核和职责追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细化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职责和岗位职责,切实将职责层层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查、职责可追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要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单位、小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玩忽职守并导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职责。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本事,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立“平安和谐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

1、参与并力争经过食品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学校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立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景。

2、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制、职责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学校内构成全员重视、人人讲的良好氛围。

3、配合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专项检查,进取配合、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进取配合监督部门落实食品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学校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校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本事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职责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xx年如下: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乡食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乡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

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三、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四、食品加工点(户)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控制。

五、有效规范乡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六、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达90%。

一、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二、重点区域:农贸市场、乡村内的各类食品批发零售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

三、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等。

(一)各村要结合自身的职责、职能,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自觉抵制有害食品。

(二)各村对自身监管的环节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明确年内本单位监管环节的整治和打假重点,日常监管要分片清楚、责任到人,做到人员、措施、工作到位。

(三)各村对季节性食物中毒要提前作好预警,并及时报乡食安办。

(四)村两委班子及时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村食品协管员、信息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将组织机构文件上报乡食安办。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乡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主要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乡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乡农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乡兽医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乡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乡经济发展办(工业)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面粉制品、油、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食安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九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对商店(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卫生院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七)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的实施,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要达到85%,检查率要达100%;四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六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乡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七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乡食安办并配合处理;八是每月1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乡食安办公室;九是按时完成乡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首长负责制。因人事调整,乡政府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安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组成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四员”队伍网络建设,由分管负责人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任食品安全宣传员;村民委员会主任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卫生室医生任食品安全信息员。

在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操作指导方面,不断加强“四员”业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基础工作。鼓励组建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旅游餐饮服务业等经营协会,通过协会自律章程加强企业自身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自我主动管理责任。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提倡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业主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及时解决消除群众身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对大米、食用油、蔬菜果蔬、肉制品、乳制品等零售流通市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作坊;对餐饮服务单位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对学校、社会养老机构、工厂食堂等单位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申报备案工作。乡食安办要积极参与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联合安全检查。

同步发挥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农村社区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作用,及时汇总日常监督、临时抽检、投诉举报、医疗机构等各方反馈信息,主动排查问题,或及时报送主管部门科学分析研判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增加调整公安、司法部门为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选取典型反面事例进行曝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发挥12331举报平台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我们要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有效指导下,脚踏实地、勤廉工作,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为保障辖区饮食用药安全尽最有力的本职责任和社会公民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制定出20__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_________。

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把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切入点。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药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惩戒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一)规范取缔无证无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坚持查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镇食药安办将会同镇食药监所、工商所、派出所、畜牧站对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并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保健食品市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专项整治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非法聚集群众,通过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价格虚高等手段推销保健食品,坑害群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四)特殊时段即“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的食品安全工作。

(五)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监督、举报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新兴社区按照猛追湾街道办事处的文件要求,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更好地开展本社区的食品安全监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成立文化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室。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任成员。

二、食品安全工作室组织名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岗位职责、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上墙率为100%。

三、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走访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不断寻求宣传上的突破。

六、我们将借助20xx年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更为准确地摸清社区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七、我们将结合社区物价监督站工作,搞好“十一”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查工作,在稳定物价的同时,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协助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八、做好随机抽查调查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指出,做好登记、上报等工作。

九、11月份,我们社区将开展责任区的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便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以下简称监控工作)遵循风险分析和预防原则,通过抽取能反映进出口食品风险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样品,对风险项目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系统和持续地收集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为全面评价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和变化趋势,做好进出口食品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进出口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为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确保进出口食品贸易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监控指南》)是监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适用于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以下简称年度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监控结果的应用。

3.1风险项目: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危害因子。

3.2年度监控计划:为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所制订的年度抽样、检测等具体实施安排和要求,分为《总局监控计划》和《直属局监控计划》。

3.3监控产品:列入监控计划中的进出口食品。

3.4监控项目:列入监控计划中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

3.5监控样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抽取的官方样品。

3.6监测项目:监控计划中未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用于收集监测数据,评估食品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3.7检出结果:监控样品中监控/监测项目含量超过检测方法测定低限(loq)的检测结果。

3.8判定标准:监控计划中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的指标(如mrls,mrpls等)。

3.9不合格结果:不符合监控计划判定标准的检测结果。

4.1中国与输出/入国(地区)政府签订的与食品相关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或备忘录。

4.2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强制性标准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

4.3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4.4参考国际标准。

组织机构包括五个部分: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1。

5.1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

5.1.1组织制订并发布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1.2组织完成年度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5.1.3组织对基准实验室进行认定、考核和动态管理。

5.1.4对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和执行机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1.5收集和发布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制定和采取有关重大的控制措施。

5.1.6组织对国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接受国外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

5.2监控秘书处:主管部门指定设立的,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日常监控工作的办事机构。

5.2.1协助主管部门制修订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2.2负责监控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检出或不合格结果。

5.2.3起草年度监控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5.2.4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5.2.5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

5.2.6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限量标准。

5.3监控工作专家组:主管部门指定成立的,为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提供技术支撑的专家组。

5.3.1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审议、修改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3.2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年度监控报告,评估年度监控计划的实施效果。

5.3.3对监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监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5.4基准实验室:经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对监控工作提供总体技术支持,并对特定风险项目进行确认检验的实验室,分为兽药类、农药类、元素类、致病微生物、转基因成分、生物毒素类、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类、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类共八大类。基准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1-2。

5.4.1承担年度监控计划中指定的检测任务。

5.4.2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等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并完成承担项目的国内外年度综述。

5.4.3负责对承担项目检测方法的研发、选择和验证。

5.4.4通过组织培训、开展比对试验等方式,指导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纠正偏差。

5.4.5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进行仲裁。

5.4.6参加或承办国内外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

5.5执行机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下设分支机构、检测实验室,负责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1按要求完成年度《总局监控计划》规定的监控任务。

5.5.2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3及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及有关单位传递辖区内检出或不合格结果以及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5.5.4对辖区内监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5.5对监控秘书处反馈的相关信息及时做出处理。

6.1监控计划的制订原则。

应遵循系统和科学原则,全面考虑监控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科学的年度监控计划。

6.1.1监控产品的选定原则。

优先选取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风险较高的产品或原料,以及对我国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或进出口量较大的产品作为监控或监测的对象。

6.1.2监控项目的选定原则。

出口监控优先考虑进口国(地区)限量严于我国的风险项目,进口监控优先考虑我国限量严于出口国(地区)的风险项目。

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和实施期内的警示通报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监控计划。

6.1.3抽样数量的确定原则。

应加强基础研究,提出适用于统计分析的最低年度取样量。对于上年度检出不合格结果较为集中的且风险较大的产品和项目,应适当增加监控地区及抽样数量;对于连续三年未检出且风险较小的产品和项目,可适当减少或取消抽样数量。

6.1.4判定标准的确定原则。

出口监控应选取主要进口国(地区)最严格或较严格的限量规定;进口监控应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

6.1.5检测方法的选用原则。

满足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检测需求,同时满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的检测方法。

6.2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2.1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

6.2.1.1上年度监控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

6.2.1.2我国进出口食品种类、数量、地区分布及变化情况。

6.2.1.3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6.2.1.4各直属局拟承担下年度《总局监控计划》任务的建议。应于每年10月底前报秘书处。

6.2.1.5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及变化情况。

6.2.1.6国外考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2.2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2.1实施周期:一年为一个监控周期。

6.2.2.2监控内容:年度需要实施监控的进出口食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

6.2.2.3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制订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计划。

6.2.2.4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

6.2.2.5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调整说明,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实施的新要求,监控产品和监控/监测项目调整的说明,以及对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调整的说明等。

6.2.2.6基准实验室名单及其承担的检测项目类别。

6.2.2.7各单位监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和样品接收人。

6.3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3.1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各直属局应根据《监控指南》和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综合考虑辖区内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和贸易情况,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

6.3.2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3.2.1监控内容:辖区内年度需要监控的产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分配的任务和根据本辖区进出口食品特点制订的自主监控部分。

6.3.2.2抽样和检测任务安排:辖区内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具体安排,包括抽样时间、地域分布、企业分布、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等。

7.1实施方案。

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制订本辖区年度监控计划实施方案,按时书面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实施方案应将年度监控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月份。

7.2取送样。

7.2.1执行机构应确保取样的随机性、代表性、真实性、可追溯性;样品量应满足检验、留样需要。具体《抽样工作规范》由各产品协作组负责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2.2对于有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监控项目,可将监控与日常检验同时进行,不再单独取样。

7.2.3样品应及时送达检测单位,样品传递过程中应保证监控目标物含量不发生显著变化,避免样品受到污染。

7.3实验室工作及检测要求。

7.3.1检测实验室应通过iso/iec17025认可,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7.3.2检测实验室收到监控样品后,应按《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对需要确证的“检出结果”应予确证。

7.3.3检测实验室应主动与基准实验室联系,派员学习,提高检测能力。基准实验室在开展有效培训前,应接受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送样,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7.3.4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应与送样单位协商并报监控秘书处,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7.4监控结果的判定和处置。

7.4.1执行机构在收到监控检测报告后,应按年度监控计划规定的判定标准进行判定,超过判定标准的判为监控不合格结果。

7.4.2执行机构应在接到检测报告24小时内将监控不合格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3执行机构可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进行追踪取样检测,实验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7.4.4执行机构应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调查原因,分析存在的风险,建立不合格结果追溯档案,记录调查过程、处理结论及纠正措施,并将追踪调查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5执行机构应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必要时可就特定产品/项目专门起草风险分析报告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6监控结果超过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判为进/出口不合格结果,不允许相应产品进/出口。

7.5监控结果报送。

7.5.1各直属局应按月按统一格式将监控结果汇总报监控秘书处,监控秘书处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

7.5.2各直属局自主监控结果应与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监控结果分别报送。

7.5.3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将有关监控不合格结果及追踪调查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

8.1各直属局、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提交年度、半年或其他时间段监控工作总结。

8.2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总结。

各直属局应按时对年度监控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情况。

8.2.2年度直属局自主监控情况。

8.2.3监控结果的统计分析。

8.2.4不合格结果的追溯、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

8.2.5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8.3年度全国监控工作总结。

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对各直属局上报的数据和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对年度全国监控工作进行总结,起草年度国家监控报告,经监控工作专家组审核修改后报主管部门。年度国家监控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3.1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及调整情况。

8.3.2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结果统计分析。

8.3.3综合风险分析。

8.3.4监控工作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

9.1执行机构应建立并完善监控结果应用管理制度、不合格结果追溯制度以及风险分析制度。

9.2执行机构应通过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对监控不合格结果开展追溯调查,研究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应用于日常检验监管工作中。

9.3主管部门收到执行机构上报的监控不合格结果和监测检出结果后,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信息通报、风险预警等。

9.4主管部门可根据年度国家监控报告、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情况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状况组织产品协作组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如调整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制定分类管理措施、调整监控计划、开展对外交涉交流等。

应建立各级年度、半年、季度或不定期监控工作督查和自查制度,确保监控计划有效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包括:

10.1各执行机构是否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方面的人员配置,是否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业务能力。

10.2各执行机构是否合理使用和落实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经费。

10.3各执行机构是否落实年度监控计划的各项要求,按监控计划要求实施抽样和检测,是否存在集中抽样、集中检测现象,是否及时通报监控数据和有关风险信息,对监控结果是否有效应用。

10.4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是否满足监控工作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按时出具报告。各基准实验室是否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开展有效培训。

10.5基准实验室是否按要求收集有关信息,完成项目年度综述,开展项目研发,组织比对试验。

10.6监控秘书处是否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和分析监控结果,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