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制度(优质12篇)

时间:2023-12-15 05:17:20 作者:雨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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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生活内容。

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意见和措施。

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

听取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的情况,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名等组织处理问题。

坚持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等各项制度,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分清是非,增强团结,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员工作。指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分析群众的情况,关心群众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办事。

参观遗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视和电教片,听取先进事迹和英模报告等,开展生动形象的思想政治教育。

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报告工作。

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或按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党员汇报。

党员每两个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重要问题或外出时应及时汇报。

民主评议。

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每年至少一次。)。

注意事项。

共产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才能及时做到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得到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在内的党员权利。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6个月以上将会被作为自动tui党处理。

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实现党支部正确领导的基本途径和重要保证。各党支部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

1、按时召开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没有特除情况,不得推迟,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般每月一至两次。

2、明确会议内容。党务工作基本制度对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工作、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内容、党小组的主要任务,都作了具体规定。党支部要以这些规定为基本依据,正确地把握和规范各种会议的内容,严格区分支部党员大会与支委会、支委会与党小组会的议事范围。

3、严格会议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会前要做好准备,根据上级的指示和本单位的情况,确定议题,提出预案,发出“安民告示”;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围绕中心议题展开认真讨论;会议结束时要搞好归纳,对需要作决议的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形成决议。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到。

0会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同意,方可生效。召开支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不够半数时,遇有重大问题,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书记与副书记不在位时,一般不召开支委会。党小组在位党员不足三人时,不能召开会议,如需开会时,可与其他小组合并进行。

5、建立建全会议纪录。为便于党支部总结检查工作,体现党的会议的严肃性,各党支部、党小组都要建立会议纪录。会议纪录要力求详细准确,主要应记清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地点和议题,出席与缺席的人员,主持人与纪录人的姓名,每个同志的发言要点,会议通过的决议以及通过决议时进行表决的情况等,记录本要有专人保管,注明起止时间。

党日是保证党的生活落实的一项制度。组织过好党日,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1、党日要用于党的生活。党支部每周要安排半天时间过党日,一般在星期六下午进行,时间不少于三个小时。党日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1之中。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不要随意变更,并要注意上个月的计划与下个月的计划相衔接,保持党日活动的连续性。

3、党日活动必须落实到每个党员。党日活动,是包括所有党员在内的活动。过党日时,党支部要提前将活动的时间、内容通知到党员本人;在党日时间,无特殊需要,不要安排党员做其他工作,要尽量召集他们参加党日活动;党员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4、党日活动要登记。党支部对党日活动要有考勤登记,主要是记明每次党日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参加的人员等情况。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特殊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各党支部要把落实党课制度,作为提高党员思想觉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环节,按照每季度一至两课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想道德水平;四是现实思想教育,及时回答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2、途径要拓宽。党课教育除集中上大课外,可采取问题解答、读书演讲、报告会、看党教片等多种形式,把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也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渠道,扩大党课教育的阵地。

3、组织要严密。党委要统一制定计划,组织重要党课的备课试教,领导亲自上课。党支部要抓好经常性的党课教育,组织党员搞好讨论。每次上党课,党员干部要带头到课,并参加讨论。对缺课的党员,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补课。党员应建立党课教育笔记,听党课应做记录。

党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发扬党员民主,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每年至少要报告两次。

3后工作的建议。

2、组织党员讨论和审议工作报告。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之后,要认真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与建议,并由支部党员大会对支委会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形成相应的决议。

3、认真研究党员的批评与建议。支部委员会对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及时进行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对主要问题,在下一次报告工作时,要报告改进的情况。

坚持支部民主生活制度,是健全党内监督、加强党支部特别是支委会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就支部和支部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要求和支部决议等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加强和改进领导的目的。

1、要预有准备。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事先主要应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将会议的日期和交心通气的主要内容通知每个与会人员,让大家做好准备;二是支部正副书记要主动找支委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三是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四是针对会议的内容,组织进行必要的学习;五是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开会的时间和主要内容,经同意后再召开。

2、要采用适当的会议形式。支部民主生活会,可以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也可以以支委会的形式召开。通常情况下,民主生活会主要用于支部委员会“一班人”交心通气,解决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支委会的形式召开。对于党支部建设中的问题,也可以采取由全体党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讨论解决,但次数不宜过多。

3、积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支部民主生活会要肯定成绩,但重点应放在检查和解决问题上,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总结会和评功摆好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开诚布公地交换意见和看法,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要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和风细雨,以理服人。正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民主生活会既有原则空气,又有健康、和谐的气氛。

5以及整改措施,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汇报。

1、汇报要坚持经常。坚持党员汇报制度,是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无论是员工党员,还是干部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两月至少一次。汇报可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在党的生活会上集体汇报;二是个别向党小组长、支部书记作口头汇报;三是外出超过一个月的党员,要向党组织写出书面汇报。

2、汇报要贴近思想和工作实际。党员汇报必须讲心里话,反映真实思想和情况。汇报的内容通常包括: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情况;近期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当前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对党支部和党小组工作的建议等。每次汇报要抓住重点,不要面面俱到。

3、对党员汇报要进行分析、讲评。党支部要定期召集党小组长了解党员汇报的情况,对党员自身的思想和工作问题,有针对性地搞好帮助教育;对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应认真研究、合理的要及时采纳;对党员反映的群众中的情绪和要求,要注意搞好调查研究,积极进行解决。党支部或党小组在听取党员汇报后,要进行必要的讲评,并提出今后的要求。

6每年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是对党员实施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坚持好这一制度,要注意把握以下四点:

1、按党员标准评议党员。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对党员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可围绕六个方面来评议。即是否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是否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是否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是否有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形象;是否有带头完成任务的表率作用;是否有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2、充分发扬民主。党支部组织评议党员,必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主要应按四步进行:第一步,采取召开全行职工大会、党小组会或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党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第二步,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进行自我评议和相互评议;第三步,召开支部委员会,对群众评议和党小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各方面的表现作出评价;第四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对每个党员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

7党员的成绩、进步和贡献,表彰好人好事,树立学习标兵,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对问题较多的党员,既要进行重点帮助教育,促使他们认识自己问题,又要慎重组织处理。

4、善后工作要跟上。评议结束后,要组织党员针对个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要在党小组会上通过。党支部也要针对党员队伍的问题,研究改进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对问题比较多、群众反映大的党员,要耐心地进行帮助,促其放下包袱,振奋精神,尽快改正问题。对个别受组织处理的党员,要指定专人靠上去做好思想工作。

为保证各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党委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落实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但大量的、经常的督促检查工作,要靠党支部去做。各党支部要把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列入党支部工作的日程,作为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自觉地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主要是五个方面:

1、检查党员参加党日活动的情况,督促每个党员自觉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2、检查党员汇报情况,特别是对干部党员、外出执行任务的党员,要督促他们及时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3、检查党员参加党课教育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测验,督促党员认真听好党课。

4、检查党小组活动情况,督促党小组按照党支部的布置和要求开好小组会,开展好小组工作。

5、检查各支委和党小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督促他们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

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把党的各级组织的正常生活认真抓起来,特制定本规定。

一、党委工作方面:

第一条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上级党委(党组)指示文件,研究当前重大问题,制定和部署政治工作计划,检查分析总结计划落实情况,处理党务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条党委成员要抽出时间,集中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文件等。

第三条党委每年分析一次职工队伍的素质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使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

第四条党委每月由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政工例会,听取、汇报情况,分析职工思想动态,部署和总结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六条党委成员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又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自觉接受党员同志监督。

第七条党委主要成员每季度给党员上一次党课。结合本局实际,有针对性地向党员进行党性、理想、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

二、党支部工作方面。

第八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讨论决定有关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第九条每月召开一次支委员,研究党务方面工作,讨论本单位有关生产行政方面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条党支部委员每月坚持一次学习制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有有关文件规定,不断提高一班人的理论、政策、思想、工作水平。

第十一条支委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发展工作和积极分子培养考查情况。

第十二条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考察、鉴定。预备党员每季度书面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第十三条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征求职工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上级指示,交流当好小组长的经验,检查和布置党小组工作。

第十五条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六条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上一次党课,可酌情吸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党小组工作方面。

第十七条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学习有关文件,严格组织生活。

第十八条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九条党小组每季度对要求入党和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认真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1]。

街道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白银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员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第三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人数多于20人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流动党员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也可通过网络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第四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可结合年中或年末总结一并进行,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可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后进行。

第五条党员组织生活会参加范围为党支部(党小组)所属全体党员。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

谈心谈话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党员做好反馈。

谈心谈话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也可以在集体活动、家访时谈。

有以下情况谈心谈话工作要及时开展:

(一)群众对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四)党员工作调整、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高度,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重大部署,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专章阐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具体规定,强调“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明确了目标和任务,提供了指导和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准则》内容,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准则》在吸收党的组织生活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基础上,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出系统规定、提出具体要求,这是一大创新亮点,对提高党的组织生活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党的组织生活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准则》指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这就科学揭示了党的组织生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原则。我们党在建党之初就强调,“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支部是党的政治达到群众的枢纽,支部生活是无产阶级党的基础”。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没有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党的工作任务的传达推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都将失去依托和载体。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最基础的就是组织引导每一名党员过好组织生活,有效载体就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从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具体组织生活制度做起,以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全面加强和规范。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解决党的组织生活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当前,党的组织生活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普遍存在着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随意化、庸俗化、平淡化的问题,“党味”不浓、政治性不强。有的党组织常年不开展组织生活,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有的领导干部对过双重组织生活缺乏自觉,没有形成习惯;有的用业务工作会议代替组织生活会,对党的组织生活缺乏正确认识;有的把党的组织生活等同于群团活动或文体活动,追求趣味性、娱乐性;有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成了表扬会,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起不到应有作用;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归根到底,就在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起。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努力在党内形成人人遵守组织生活制度、人人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良好氛围,使党内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把党的好传统恢复和发扬好。

党的组织生活质量高不高,严格制度标准是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党的组织生活是制度化的规定。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运转、有序开展的基本遵循。高质量的党的组织生活,要由严格的、高质量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供根本保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既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又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要坚持务实管用、高质高效的原则,围绕强化组织生活的规范性、计划性、系统性、实效性,进一步严格标准、完善规定、优化程序,努力形成健全的组织生活制度体系,使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有规可依、便于执行。要强化党组织依规治党特别是用组织生活制度管理组织生活的意识,以认真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科学认识党的组织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切实把握关键环节和基本要求。

(一)增强党的意识。

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是要在党组织的熔炉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党性不可能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也不可能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动增强,必须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反复锻炼、百炼成钢。《准则》强调:“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就表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把增强党员党的意识作为首要目标,使党员真正懂得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意义,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始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关键在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从强化责任落实严起。《准则》强调:“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这就是对党组织履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执行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三)坚持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党内生活方面,一个是坚持、一个是加强、一个是创新”,“不创新,那形式也巩固不住。”全会通过的新《准则》,既坚持继承了1980版《准则》的一些重大原则和基本精神,又根据新情况对党的组织生活作出新的概括,提出新的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坚持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好,发扬组织生活的固有优势。要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具体制度,总结党的组织生活的实践经验和成熟做法,丰富、细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使现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得到加强。同时,要根据党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的组织生活提出新的内涵和要求,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改革,使依规治党在党的组织生活领域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是要把党的组织生活搞得死板,而是要通过创新内容和形式,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气息。

(四)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央怎么做,上层怎么做,领导干部怎么做,全党都在看”,“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准则》特别强调“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这就凸显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党的组织生活中的特殊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要发挥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既是组织生活的参加者,又是组织生活的组织者。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好了,就抓住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关键,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就有了保证。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抓住重点,统筹推进。《准则》根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需要,着重提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五项主要任务。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途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三会一课”制度经过发展完善,已经成为党的一项重要组织生活制度。新形势下要继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实内容、创新形式、细化规定,使之更好发挥作用。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缴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利于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任何党的组织和党员,都要按时召开和参加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不能搞特殊、搞例外。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是党组织了解、帮助、教育和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是党员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有效形式。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有助于在党组织与党员、上级与下级之间建立经常沟通联系的桥梁,为促进同志之间统一思想、加深了解、增进团结提供平台和保障。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要出于公心,有求团结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要讲究方式,增强针对性,根据不同人的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方法。通过谈心谈话了解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做好有关工作。

(四)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既是一项重要的党员队伍管理制度,又是一项重要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使党性分析过程成为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要将评议结果与党员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联系起来,发挥导向作用,确保评出公正、评出压力、评出动力。

(五)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增强各级党组织的组织性、强化广大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请示报告制度对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协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今天召开这次民主生活会,是一次认真践行“十七大”精神的会议,也是一次自我检验和锤炼的活动。按照要求,我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查找问题,深刻剖析,认真思考,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近半年来各方面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以剖析:

一、学习工作思想方面的情况。

1、抓学习,提高综合能力。

在工作中,我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精神,在大事大非问题上,能够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做好工作,还必须注重业务和其它方面的学习,尤其是面对知识经济的时代,学习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所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实际,坚持读一些科技、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的书籍,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2、抓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在分管的师训科研工作中,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热情和工作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增强责任感,尤其是面对“新课程改革”的新形势,自己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的不透,掌握的不够好,不是力求全面发展,有时只注重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对当前教育改革的新形式、新事物掌握的不够,懂的较少,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感到知识贫乏,尤其是深入学生家中,对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缺乏充足的了解。

三是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严格,有时会违背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我的惰性也随之增长,只安于做好学校交代的任务和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工作中的问题,工作一忙,有时会出现急躁情绪。

四是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的不紧。

五是工作还不够扎实。有时,对学校、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并联系实际努力改造世界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勤学习、勤动脑、勤动手,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拓展知识面,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提高标准严于律己。

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克服工作中急躁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把教师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少说空话,多办实事,树立教师工作中良好的党员形象。

3、转变作风,积极工作。

要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深入教学、深入师生开展工作,多学习教育专著和教育理论,多了解师生,考虑问题三思而后行。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兢兢业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4、把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为实现自我价值不断努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精钻业务上狠下功夫,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以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做一名让学生、社会、家长满意的教师。

我校近阶段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使我全面准确地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在思想上真正搞清了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对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摆剖析,深挖思想根源,还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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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按照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现将个人有关情况对照检查如下。

一、学习收获。

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结合部机关党委、支部安排,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研读了党史学习书籍,对我们党的历史有了一个更全面、更直观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淬炼了自己的党性修养、坚定了对党的信仰追求。主要有以下3方面收获。

一是百年沧桑来之不易,油然而生的自豪感愈发强烈。在一百年的非凡奋斗历程中,无数优秀共产党人用生命和鲜血换来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用实干和苦干耕耘祖国的山川大地,完美诠释了共产党人“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壮志。通过深学深思党的百年史,对“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这3句话真意的感悟更加深刻,跟党走的步伐也越发坚定。

二是百年初心历久弥坚,我将无我的情怀感愈发深厚。“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回顾党的百年历史,我们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映照出百年大党对人民的赤子之心。通过细读细品党的百年史,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观念的理解更加深刻,践行宗旨意识也越发自觉。

三是百年征程波澜壮阔,时不我待的使命感愈发紧迫。“胸怀千秋伟业,恰是百年风华。”百年奋斗史,从“小小红船”到“巍巍巨轮”,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摸索前行、不懈奋斗,创造了非凡的业绩、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向人民交了一份优异的答卷。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向全党发出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令。通过知全知透党的百年史,知重负重、苦干实干、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更足了,越是艰险越向前的信心也越发充足。

二、自我检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自己虽然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各方面得到了锻炼,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学深学透不够。平时忙于事务性多,对党的新理论、新政策、新要求,缺乏系统性、主动性的学习,更没有深入地思考和研究,存在“实用主义”,觉得有用的,就翻出来简单看一下,对于没有用的,基本就不管不顾。

(二)党史增信不够。作为年轻干部对增强“历史自觉”理解的深度不够,没能真正做到“胸怀国之大者”。比如对“四史”学习满足于翻了、看了,还存在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现象,有时只透过了现象,却未能抓住本质,在真正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考虑不多,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

(三)严谨细致不够。工作中,没有时时刻刻用要标准、严要求来要求自己,有时为了少加班、尽快完成工作任务,有应付交差的情况,导致在一些文件上经常出错,会议筹备上想得不周全,导致质量不高。

(四)主动作为不够。随着在工作越来越长,萌生了“小富即安”的思想,对自己的工作“得过且过”,满足于“见子打子”,习惯于“被动工作”,攻坚意识、担当意识有所下降,事业心、进取心、责任心有所弱化,“拖一拖、等一等”的现象仍然突出。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坚持以进为荣,在理想信念教育上注重常态化深学深思,做一个有追求的人。制定学习计划,争取每天拿出1小时,剪报纸做文摘分类整理党报党刊经典文章,静心真学实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经典论著,从经典理论学习中增强政治自觉。

(二)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做一个讲政治的人。在新时代新实践中“锤炼自我”,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刻将讲政治外化为自觉行动,做干实事、有作为的表率。

(三)坚持以责为重,在建章立制中注重常态化守正创新,做一个有担当的人。坚守“工匠精神”,把高标准树起来、严要求落下去,经常性深入基层实地了解养殖业发展情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四)坚持以德为先,在对标对表问题中注重常态化正风肃纪,做一个有操守的人。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时刻牢记贪图名利、铺张浪费、奢靡享受之害,防止出现小节无妨的麻痹心理,下不为例的试探心理,不为人知的侥幸心理,做到时时讲自律、事事守规矩、处处知敬畏。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下一步,将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形成整改清单,扎扎实实地改,不断取得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史相关教材等,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的同时,注重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改进工作作风,走好群众路线。多到社区了解辖区“五失”青少年的情况,努力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竭力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

(三)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敢想敢为,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闯出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以实际行动,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力争在工作创新方面取得突破。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半年一次党课。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会主要是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身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区(村)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实际需要,可适当确定列席人员。

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召开的,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说明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开。

(1)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党组织负责人应确定开会时间和主要议题,再把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参加会议的每个成员并要求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对因公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交书面发言材料。

(2)参加会议的成员应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围绕会议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各自的缺点和不足,分清是非,提高认识,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3)要针对生活会上检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适当的范围内向社区(村)干部和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要每年检查、调阅一次社区(村)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对社区(村)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予以通报。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班组建设,加强班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提高班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民主生活会是班组成员之间互相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相互提高与自我提高的一种有效手段,是每个班组必须长期坚持的。

2、班组民主生活会是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班组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员工直接参加。班组职工政治权利平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权利,有参加在企业组织的一切政治活动的权利,有受各种规章制度的保护并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利和义务。

3、班组民主生活会由工会小组长主持,工会小组长须由工会小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4、班组民主生活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每次会议要保证全体成员参加。

5、班组民主生活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本班组职工同意才能生效,经班组民主生活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重新讨论不得修改。

6、班组民主生活会决定的事项,与班组长意见不一致时,应相互协商解决,意见仍不统一时可报请机运队党政工领导解决。

7、班组民主生活会的每次会议要组织专人做好记录,原始记录要做到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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