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通用20篇)

时间:2023-12-08 17:21:36 作者:BW笔侠

实施方案是项目管理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它能够确保任务按计划有序进行。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和模板,以确保思路清晰。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深化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上级关于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师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操作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办法执行。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程序规范。

3、坚持“科学合理、和谐平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和谐,体现梯度级别。根据上级有关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性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确导小组,校长为考核组组长,组员由学校行政(党、政、工)代表和教师代表。(名单另附)。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条例考核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公开、透明发放。

1、每位教职工在出满勤、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分配工作的前提下,其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平均数的90%。

3、考核项目,能按月的先按月考核,不能的按学期考核。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专任教师绩效考核具体包括师德、劳动纪律、教育教学成果(含工作表现、教学效果、教研效果)和教育教学能力(含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专业发展能力)等四大方面。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绩效考核主要有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重点考核其为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及服务育人情况等。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按程序确定。

1、《考核细则》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考核,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按照师德、教学、特色工作等内容进行考核。重点突出教育教学成果。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体现对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取得成绩的激励和引导。

2、对事先未能考虑到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有必要予以奖励的。具体由校行政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八、有关规定。

1、迟到、早退6次按旷工1天计算,请假10天(旷工5天,按工作日计算)扣奖励绩效30%,请假20天请假旷工10天扣奖励绩效50%,请假30天(旷工15天)扣奖励绩效80%,请假40天(旷工20天)扣全部奖励绩效。

2、经单位同意,全学期请假。

3、不参加考核。

4、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照分数按比例发放奖励绩效。

4、因违纪或其它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如严重违反师德被查处的或因失职。

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不发放奖励绩效。

九、监督实施与组织纪律。

1、根据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指导意见,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的基础上,拟出本校的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3、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根据上级部署实行。学校制定的原管理制度中涉及奖金分配内容的部分自行取消,保留管理考核要求;管理考核要求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全过程的统筹协调,接受教职工监督,处理解决有关质询和投诉,考核量化成绩经校考核领导小组核算审核后,在全校公示。学期汇总后公示3天,教师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上报发放。

5、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好各项考核核算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十、其它说明。

1、其它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本方案随着学校的发展和人员变化等因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依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提出适当的修改补充意见,并召开教工大会讨论,须80%以上的教师同意后方可修改。

3、本方案由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临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4月。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平、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平、工会平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平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20xx年,我校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准则,结合《贵阳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在总结三年来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绩效考核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20xx年12月16日经久长镇中心小学第二届一次教代会于以5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讨论通过。现公布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以此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管理有序开展,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20xx年元月至12月之间在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岗任职的全体小学教师(中途调离、退休等教师根据教育局方案考核)。

绩效工资总量是修文县教育局以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年终目标考核所获等次为依据下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中心校统筹,各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

中心校中层人员不任课,各学校校长任课2节,教育专干任课6节,教导主任任课6节,党支部书记任课6节(如行政人员参与统考科目教学,则按具体课程安排)。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xz】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xx】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竞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大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陆忠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区人事局局长

崔凯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xx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市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既吸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学校的

发展,又合理界定了各方权益,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xx年1月1日起在本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职员、职工。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每年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部分又分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两个项目。

(一)岗位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全市统一标准,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并按月发放。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数量。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等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量系数的总和,工作量(课时)津贴按月发放。

注:五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5,四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2,三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

专任教师工作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40号)的规定计算。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因此,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加强绩效考核,学校根据以往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以下项目:

1、基础奖:

即节日费,共5000元。教职工根据在职状况,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每节各发1000元。

2、学期考核奖金:

每年1月、7月发放。考核分优秀(占20%)、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奖。

3、年度考核奖金:

4、超工作量(课时)补贴:

1)超课时补贴

教职工根据《教师课时津贴发放意见》按标准每月结清发放。各部门条线应严格控制超工作量(课时)数量,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课时不足将予以扣发。

2)代课补贴

自修课看课每节10元,临时代课每节20元,一个月以上代课每节30元。

3)兼职补贴【上海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对于兼任多项工作的教职工,给予每月或一次性补贴,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并由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4)训练队补贴

对于带队训练的教师,给予每月补贴。

5)化学实验员、化学教师营养费

6)带教青年教师补贴

7)体育教师阳光费

5、骨干教师奖励:

区级骨干教师由区统一考核,学校另行支出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的经费额度。镇、校两级优秀教师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设一、二、三等奖,镇级骨干教师经费由镇教委另行下拨经费发放。校级骨干教师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经考核后每年12月发放。

6、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教师工作奖励方案》按标准逐项每年年底结算发放一次。

7、教师辅导学生竞赛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费发放办法》按标准在每年教师节前后发放。

8、优秀组室奖

1)优秀教研组奖

根据《怀少学校教研组考核办法》由分管教学校长会同教导处负责考核,评出优秀教研组,每年7月给予奖励。

2)文明组室奖

由学校工会对各工会小组进行过程评价,评出文明组室,每年12月给予奖励。

9、岗位考核奖:

班主任、年级组长考核奖:根据《怀少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由分管德育校长会同政教处负责考核。评出班主任工作金、银、铜奖,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年级组长考核依据所在年级班主任考核平均分计算设金、银、铜奖,各奖项设置比例各占三分之一左右。按考核结果每年7月发放。

年公司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xx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年公司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档次划分办法。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进步奖。

以五年级最后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保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xx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促进管理者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学校内部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氛围,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对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期末考核:学期中各月月度考核各项目平均分的均值的50%和期末总评结果的50%总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学生统一考试完成的第一天。

三、主要考核指标。

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见《食堂人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四、考核结果使用。

1、月度考核结果。

以100分为标准,并将其考核结果均值的50%纳入期末考核。

2、期末考核结果。

期末考核结果由月考核结果均值的50%和期末总评考核结果的50%组成并将其结果作为食堂人员晋级、年终奖金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申诉。

食堂人员对月度绩效考核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至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将在接到申诉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组长:__x。

成员:__x、__x、__x、__x。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站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站实际,经办公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确定的绩效工资水平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绩效工资水平的30%和清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具体数额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外的部分。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专技类正高级副高级工程师助理级技术员。

工勤类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以上基础工作量奖以外的部分全部作为超额工作量奖发放。

超额工作量奖。

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对超额完成工作部分发放超额工作量奖,具体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五、绩效考核。

基础工作量奖重点考核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分为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针对各科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

每月初由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开始考核上月情况,通过自评、考。

评、审定每月考核评分表确定考核结果。超额工作量奖。

在核定的日常工作任务外,根据职工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统计。

超额工作量奖考核和基础工作量奖同时进行,严格按照《绩效工资超额工作量奖分配办法》进行考核。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结果为准,按照审定后并由组长签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发放。

新聘用人员从聘用次月起开始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次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当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

2、当月矿工达到或超过3天的;3.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它事项。

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1月1日起执行。附件: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全院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现根据《正镶白旗医院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制定如下本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分配制度,将工作实绩和工资待遇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有效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热情,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实惠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为保证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晓林副组长:任全胜。

组员:额尔登其木格、李海、贾志富、杨桂莲、班桂荣、周凤斌。

下设办公室,任全胜兼任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对象。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实施定岗定编后,纳入本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的全体工作人员、本院聘用员工(不含临时工)。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1.基础性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原则上按照正镶。

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镶白旗财政局文件执行。出现本院《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违规行为的,医院可缓发、扣发或停发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本院《绩效工资考核的实施办法》(见附件)进行考核发放。

1.院科两级考核。院部考核职能科室和行政人员,科室对个人考核,每月考评,季度汇总,真实反映工作业绩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2.综合目标考核。充分考虑职业道德、服务质量、服务数量等因素,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向责任重、风险高、工作量大、业绩优的科室和个人倾斜,贡献突出的专项奖励。

4.公正、公平、公开。要求方案科学、考核规范,原则上按季度为考评周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结果按规定上报、公示。

为了提高绩效工资的使用效率,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按20:80的比例分成管理基金和常规工作绩效奖励工资两部分,总量不变。

(一)管理基金的使用。

管理基金奖励项目和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管理基金奖励实行总量控制、实时进行,年末结余部分全体职工平均分配。

1.职务岗位津贴。

(1)行政管理:院级领导干部补贴标准300元/月,根据《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书》考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按月考核发放职务津贴。

(3)科主任/护士长,包括临床、护理、医技、防保、社区、药剂、后勤、体检中心等,补贴标准内100元/月。

兼任两个以上职位的职务岗位补贴按就高原则发放,不再累加,离职后不再享受职务岗位补贴。

2.超工作量奖励。

(1)值班补贴。参加24小时值班的职工按院部规定发放值班补贴,包括急诊加班等,补贴标准8元/个。

(2)节日加班。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正常上班的按规定享受加班补贴(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补贴标准8元/天,节假日各科室按实际工作需要排班,排班计划内人员享受节日加班费,个人调休不享受。

(3)公休假补贴。因工作原因放弃公休假的,按规定补贴,天数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补贴标准:补齐20%工资。

(5)其他。放射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3.荣誉成果奖励。(1)荣誉奖励。

先进个人:按自治区、盟、旗镇分别奖励500、300元、200元;社会奖励:锦旗和表扬信分别奖励100元。

(2)科研奖励。

(3)其他。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运动会、文体活动院内业务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获奖的临时制定奖励标准。

4.突出贡献奖。

用于奖励对卫生事业和医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室和个人,具体奖励办法由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二)常效奖规工作绩励工资的考核分配详见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办法。

七、有关规定。

1.各考核小组按月开展考核,季度汇总并于次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办公室经复核汇总后,于8日前将绩效工资分配表在送领导小组审核、报院长批准后发放至各科室。

3.各科室根据考核方案测算本科室个人绩效工资数额,经本人签字后反馈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复核、院长审核签字后由财务科发放。

4.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5.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领导小组反映,也可向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6.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修改完善。如有与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之处,按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本《实施办法》自2014年01月01日起执行。

正镶白旗医院2014年01月10日。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__〕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__〕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__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__年9月-11月。从20__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04〕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__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__〕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__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慰问笔不少?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

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文档为doc格式。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xx教字〔xxxx〕8号《xx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遵循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特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着力构建以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为导向,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实施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名单附后),专班成员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工会、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组长:黄xx。

副组长:孟xx。

组员:周xx黄xx王xx黄xx。

组长:黄xx。

副组长:孟xx。

组员:周xx黄xx王xx黄xx周xx邬xx。

四、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方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5分、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15分、教育教学效果15分、教师专业发展5分。

(一)、师德(5分)。

1、师德和德育工作经过学校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记5分。期末被评为区师德标兵,总分加5分。期末被评为校级师德标兵,总分加2分。

2、违反师德十条禁令,被投诉(经查实被投诉事实成立),或被学校发现有严重过错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3、疏于安全管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在管理时段内)一次扣5分。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4、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同事间闹不团结,说是道非,打架斗殴,情节恶劣,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二)、考勤(10分)。

1、考勤总分10分。一个月考核一次,基础分10分,实行负分制。

2、考评细则:。

(1)、月出全勤得10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不请假早退一次扣0.5分。

(3)、升旗、出操、开会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学校或上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不到者以旷工论处。

(4)、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上课会客和随意离开课堂为误课,误课1次扣1分。因误课造成的责任事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责任者进行查处。

(5)、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校长批准。病、事假3天以上报镇教育总支批准。按请假天数累计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病假需医院证明,事假要有正当事由)。凡不经请假离岗计旷工,旷工半天以内扣2分,旷工一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所有绩效考核分数;因旷工造成的责任事故者,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6)、双方父母亲去世享受3天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享受1天丧假,另加路程假;婚、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病、事假超过3天,在1个月以内的,按病、事假天数扣除其平时承担的相应“工作量”部分,“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专业发展”部分也按天数相应扣分。长期因病或私事请假,按上级有关文件发放绩效工资。

(8)、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出公差连续超过3天的,由教导处安排代课,计入工作量,3天之内报教导处同意,互相协调。

(三)、工作量考核(50分)。

原则上参照《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xxxx〕112号)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标准周课时数,并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科学合理地制定各学科工作量折算系数,确定教师工作量。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教师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数。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教师周人均工作量×50分。

1、教育教学工作量:(1)、学科系数:语文:1.2,数学、英语:1.1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1,体育、音乐、美术、信息、班团:0.9(2)、年满50周岁女教师和年满55周岁男教师,每周工作量加1课时。

2、管理及其他工作量:。

教科研工作:2课时微机室实验室管理:1课时教师兼门卫:2课时。

(四)、教育教学过程(15分)。

2、备课3分。根据教导处和教研组平时和学期结束时检查记载折算。

3、教课3分。根据课堂教学评价量化表折算得分。

4、作业3分。根据教导处和教研组平时和学期结束时检查记载折算。

5、测验1分。按时测验及时批改,更正到位1分,一项不合要求扣0.5分。

6、教学相关任务4分。

(1)、积极参加教研、课改活动,主动上研究课,听课有记载,且课后评价公正、客观记1分。按时完成任教学科任务1分,余一课扣0.5分。

(2)、每学期听课达到教导处要求1分,缺一节扣0.5分,扣完为止.每学期按时上交计划、总结(含实验教师、学校的课改总结、研究报告等)、论文(含上级组织的教学论文、案例评比)。

(五)、教育教学效果(15分)。

1、主要考核教职工目标任务完成及效果。主要以完成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习方法、学习的习惯、学习的成绩等,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德有偏差的学生。任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以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参考。本项基础为11分。考试均以在籍学生为参考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考。确因病或其它情况不能参考的,应由家长写请假条,否则视为参考人数。确因学生智力障碍考试在30分以下的学生统一按30分计算,不参考者视为零分。

(1)、被抽考学科效果评价。

a、参加镇级统考的科目第一名奖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参加区级统考,以年级为单位,综合积分为全区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8分,第三名奖6名,第四名奖4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得分)。

b、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统一调研考试的科目,在上学期末名次的基础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

c、对基础较差学科(主要指某一学科在上期末全镇统一组织的测试中综合得分居全镇末一名)量化考核办法:本期该学科综合得分名次仍居末一名,则将本学期该学科综合得分与前一个名次的综合得分的比差拿来和上期末该学科与前一个名次学科的比差进行对比(比差分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如果差距在缩小或持平可得基础分,如果差距继续扩大,则按每下降2分扣1分的标准评价,扣4分封顶(一年级未统一考试,综合比分若居于全镇倒第一、第二名的,分别扣1分和0.5分)。

(2)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实施,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奖励标准(可累计加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如果是由几个教师辅导,则由几个教师均分。

(3)指导学生在各级正规刊物上发表习作、作品,奖励标准:国家: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2、主要考核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贡献和工作成绩,包括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受到各级表彰,主讲优质课、公开课、公开发表或出版教学研究成果、获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励等。本项凭证加分,可重复计分。

(1)政治荣誉奖励:被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称号,奖励标准:国家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被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奖励标准:国家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镇级1分。

(2)教学科研奖励:。

a、优秀课、说课竞赛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b、论文、案例、教案、自制教具等获奖(合作者均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5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

c、在各级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性文章、作品等:国家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合作者均分);新闻报道: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为4分、3分、1分、0.5分。(同一报道内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

(3)专业能力奖励: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

(4)班、团、队工作奖励:班、团、队被上级部门评为先进、模范集体,奖励负责人标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镇级2分。

(5)行政及后勤人员奖励:行政及后勤人员能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主管的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国家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镇级2分。

(6)对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酌情给分。

(六)、教师专业发展。

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本项依据下列条件累计加分。

1、有个人发展规划、有学习笔记,经考核合格得1分。一项不合格扣0.3分。被评为优秀者可加1分。

2、积极学习先进课程理念,订阅1份专业杂志。研读1本教育专著。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培训、研究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合格者得2分。一项不合格者扣0.5分。学习效果或培训优秀者课加1分。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为六个部分,根据各个部分不同的性质,将分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其中师德、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五个项目每月考核一次,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效果每一学期考核2次。下学期期末考核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2、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承担多个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然后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按月考核项目的考核操作程序:“教育教学过程”、“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量”由教导处、教研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教育教学过程评价表》、《涂店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考核评价表》和平时工作记载,按月进行考核,“考勤”由政教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考勤评价细则》按月进行考核,“师德”由工会牵头根据《涂店中学教师师德考评细则》按月组织考核,“教育教学效果”由工会、教导处、教研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效果评价表》按学期考核,所有考核结果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并于月底进行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申诉,学校考核专班必须在5日内复核,并给予答复。

2、按照学期考核的项目的考核操作程序。

(1)初评。全体教师、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初评。

(2)定等。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考核细则确定分数,分岗拟定考核等次。

(3)公示。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审核。考核结果由学校评定后,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审核确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各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学校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教师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xx区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造册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审核,然后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具体项目包括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项目,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脱产学习和离岗退养的。

3、病、事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八、本《方案》由涂店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方案》自涂店中学教代会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更多。

必备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字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师德考核指示和考核标准,考核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从而规范教师依法从教,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师德优良、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学校组织的考评(占40%)。

1、依法执教10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如有发表不当言论和网上发表反动言论,误导学生和其他老师,一经查实,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随意驱赶学生离开学校、课堂,扣除考核分5—10分,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分工,造成损失的扣除考核分3—5分。不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及时参加怀孕检,被上级通报的扣除考核分10分。

2、爱岗敬业10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及时处理学生紧急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扣考核分5—10分;无故不上班,旷工一天扣除考核分4,旷课(含早晚辅导课)一节扣3,迟到早退(含早晚辅导课)一次扣2,备课或不认真,缺备课一次、缺作业批改一次扣2分;作风拖沓,学校安排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视情节轻重,一次扣除考核分3—5分,造成县局对学校考评扣分的则由学校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给予加重扣分;私事请假(不含病假)一学期超过五天,每天扣0.5分。

3、教书育人10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漠视学生教育,不及时处理学生请求的问题,一经发现每次扣考核和分2分。

4、严谨笃学10分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如发现擅自停课扣除考核分,私自调课、请人代课每次扣考核分2分,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包括网上学习)每次扣3—5分。

5、关爱学生10分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如发现教师体罚学生且造成严重影响每次扣5—10分。如果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投诉教师,相关教师扣除考核分5—10分。

6、尊重家长10分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如发现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每次扣除5—10分。

7、廉洁从教20分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如发现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取费用扣除所有师德考核分,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及格。

或公安部门抓获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公众场合讲不文明的话,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师参与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教师进行学校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学校师德考核标准进行,每个教师的师德得分取所有教师评分的平均值。

(三)学生和家长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满意度投票,一份不满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平均值。

1、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考核占考核总分40%,教师考评占总分30%,学生和家长考评占总分30%。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2、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侵犯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3、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聘任的依据。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赣府厅发[]51号《江西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及《关于奉新县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奖励总量内,结合我幼儿园实际情况,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的完成各项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幼儿园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试行阳光操作,幼儿园分配方案,经过幼儿园教代会讨论通过,每月绩效向教职工公布。

3、坚持“合理科学”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根据幼儿园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1、分配对象:在编在岗的正式聘用签订合同教职工或长期合同工(名单附后)。

2、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包括体罚幼儿,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擅自离园逾期未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出现重大事故的;以及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3、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天的。

幼儿园现有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7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8200×12=984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第13个月每人每年3000元(7040×12)+(3000×9)=84480+27000=111480元。

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90%每月发放和10%年终考核后予以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6%,20总额为111480×6%=6688.8元。

(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幼儿园现有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7名、长期合同工2名(岗位补贴包括教师、园级领导、财务职务补贴),管理岗位补贴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60元,全年总计60912=6480元。

此项余额部分(6688.8-6480=208.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第二部分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一)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34%,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111480×34%=37903.2元。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加班),考核按《幼儿园奖惩制度》实施。

1、一般管理人员奖励绩效(100分):

(1)师德(20分)。

思想政治觉悟高,是非分明(5分)。忠于职守,积极履行本岗位职责,尽职尽责(5分)。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5分)。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5分)。

(2)工作表现(40分)。

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15分)。办事认真规范,能及时完成任务(15分)。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5分)。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5分)。

(3)业务能力(20分)。

熟悉本职工作,业务熟练(5分)。能主动创新工作方法(5分)。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较好(5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5分)。

(4)工作成效(20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3分)。?为教学和教师服务情况(3分)。?个人获奖情况(7分)。?无失职行为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7分)。

(1)师德((10分)。

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依法执教。(1分)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保教任务,不敷衍塞则。(3分)关心爱护每一个幼儿,对幼儿平等、尊重、支持、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对幼儿一生的学习和发展负责,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5分)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1分)。

(2)文案工作(10分)。

班级月况记录上交及时,记录认真。(5分)能按时上交教案、周计划和反思,并能结合本班幼儿实际,按要求认真制定有效的周计划和教案,重难点突出,不照搬照抄。(5分)。

(3)一日组织活动管理(25分)。

带班常规好,环节组织紧凑,不拖拉。(5分)。

晨间活动、早操、体育游戏活动组织有质量,内容丰富。(8分)。

备课充分,课堂教学质量高,师幼互动好。(4分)自觉遵守带班纪律(如准时到岗,不带情绪上岗,带班时间不干私活,不擅自串岗、离岗,与配班教师配合主动、默契等)。(8分)。

(4)创设良好的环境(15分)。

能根据计划及时更换主题。(5分)。

教室环境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布局美观。(3分)班级特色成效明显,充分体现幼儿的有效参与。(2分)师生、生生关系和谐,彼此信任,有偏爱或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的不得分。(5分)(5)保教结合(10分)。

能妥善保管好本班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1分)熟悉业务,严格按卫生消毒制度做好茶杯、毛巾、玩具等清洁消毒工作。(1分)。

每天做好室内外包干地区的清洁工作,开窗通风。保持教室环境的整洁,无积灰、积垢,使幼儿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1分)加强安全操作,要节约用水、用电。幼儿使用的龙头能及时关好,热水器温度要调到适中。(1分)。

做好班级幼儿养护工作。在午睡看护时间内,要关注每个孩子的情况。不得随意离开寝室,不得打瞌睡。起床后帮助幼儿穿衣、穿鞋、叠被子。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教师联系、汇报。(1分)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准时开饭,掌握进食量,照顾好个别体弱幼儿。(1分)。

协助教师共同参加幼儿户外体锻,准备好体锻毛巾,并确保幼儿安全。(1分)。

协助教师做好课前的准备工作(搬好桌椅、摆放教学用具)和课后整理工作(清理幼儿学具、操作材料等)。(1分)严格执行园所的接送制度。(1分)。

认真按时组织幼儿一日生活环节,注意培养幼儿良好常规。(1分)。

(6)家长工作(10分)。

通过家长会、家访、家园园地、网络等适宜的方式与家长及时沟通,并建立良好的关系。(5分)。

接待家长态度热情,对家长的询问耐心的予以解答。(5分)。

(7)教玩具制作(10分)。

每学期能根据主题需要及时增添区域玩具,可操作性强,能满足幼儿的兴趣和发展需要。(3分)。

每月增设一种体育活动器械,保证人手一件。(4分)教学活动中,教具、学具充足,有利于幼儿动手动脑,避免空洞说教。(3分)。

(8)安全工作(20分)。

根据安全制度考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取消当月的奖励绩效)(二)各项奖励(详见园所的奖惩制度)。

说明:。

1、幼儿园绩效工资试行方案与园所奖惩制度互为补充。2、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第四部分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的10%,2011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11480×10%=11148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幼儿园教职工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

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幼儿园行政会议研究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月1日起执行。

附1:顶呱呱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签订合同花名册)补充说明:

每年8月的工作量津贴和管理岗位津贴作为寒暑假加班,招生加班等的专项开支。

赤田顶呱呱幼儿园201月25日。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二)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我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到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校内调动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五)本年度因病、事假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因私出境人员出境期间在考核中按事假处理;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和确定等次,由考核主管单位确定。不考核(如待退休、长病假、出国等)的也须单位填写表格,并将不考核原因在备注中写明。

(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务职责情况,包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各等次基本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突出。精通业务,工作勤奋,锐意进取,有创新精神,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良好。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思想政策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合格:违反校纪校规,政治、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本学年内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五)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百分之十以内。

(一)教职工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定期核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进行一次。

(一)被考核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及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考人由各系、各单位考核小组确定)。

(三)各单位考核小组在听取教学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四)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对复核意见不服者,可向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五)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于次年一月上旬报人事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的档案。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考核单位应对其提出诫勉,并限期改正。如第一次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第二年拟定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则确定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后,其工资等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

(四)教职工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以辞退。

(一)学校成立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全校考核工作。考核的日常事务由组织人事部门承担。

(二)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正职、工会负责人等3-5人组成,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

(三)各考核单位下属系、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

(四)考核组织的职责。

1、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3、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审核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各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5、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终审不服申诉。

(五)考核主管单位。

考核主管单位是指a类学院、b类学院的系所、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文化发展中心、华夏学院、图书馆、出版社、机关、后勤集团、华大集团等单位。

(一)各级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沪华师人(96)内字第034号)同时废止。

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龙山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组长:徐德顺。

副组长:戴理生、张先勤、尚立桂、张太浩。

成员:李发银、李连凤、殷明发、肖全民。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1、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教导处、教科室。

1、资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3、月绩效工资组成: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4、发放办法:表格略。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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