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间使用管理制度范文(17篇)

时间:2023-11-27 13:36:39 作者:纸韵

学校是在教育体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组织,它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环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校史沿革,希望可以增加对学校的归属感。

学校校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校车的使用,更好地为行政、教育教学服务,提高校车服务效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学校校车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等由校办室具体负责,根据车辆使用申请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建立校车出入登记制度。

2、车辆使用实行出车申请制度,具体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求提前通知办公室,并在填写出车申请单之后方可用车(紧急工作除外),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用车。

3、教师市区内教研活动(会议)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偏远乡镇及地区根据情况使用),出外省市用车必须报校长同意。

4、教育局借用车辆必须报经分管校长审批。

5、各类费用报销程序:司机凭出车通知单核销条据。

6、凡未经登记、报批私自使用车辆,根据情节轻重学校将扣发一定的管理奖。私自出车出现的任何后果由出车人自行全部承担。

7、车辆原则上每晚要返校停放在校园内,无特殊情况禁止车辆在外过夜。

8、校车实行用油月包干和里程计程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9、司机不得违章驾驶,否则罚款由司机全额支付。

10、x中学用车由黄甫驾驶,东宝外校出车由蔡涛驾驶。

11、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

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学校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使用,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教育两委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务用车管理遵循“严格标准,集中管理,保障公务”的原则。

二、校接待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调度全校公务用车和相关专职司机,日常工作由中心下设“公务用车服务部”具体实施。

1.学校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用于局级正职主要负责同志日常工作,车辆及司机相对固定。

局级副职领导取消固定工作用车,上下班交通自行解决。根据参加会议、外出调研等公务活动的规模、规格和路程的情况,在充分发挥工作用车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满足副局级领导工作用车的需要。

2.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用于学校机要文件和校领导特急文件的取送;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等应急保障。

3.业务用车。用于组织或参加高级别会议、重要任务、大型活动;由校领导带队的有3人以上人员(含3人)参加的集体调研活动;接送资深教授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等活动;有公函的公务接待活动;学生活动;外事接待;校园巡查;试卷运输;离退休干部服务;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等应急保障。

4.后勤保障用车。膳食采购车辆,用于膳食处食品原材料采购、大型活动紧急采购,由膳食处膳食科使用;垃圾清运车辆,用于日常清理清运校园杂物垃圾、防汛工作中运送人员及防汛设备物资、秋季清理清运校园各部位大面积落叶、冬季清运积雪,由后勤管理处校园物业部使用。后勤保障用车由其使用单位负责,专车专用,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接受校接待服务中心宏观、统筹管理。

1.校领导使用公务用车向党委、校长办公室行政科提出,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向“公务用车服务部”下发任务单,“公务用车服务部”安排出车。

2.校级公务活动使用公务用车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向“公务用车服务部”下发任务单,“公务用车服务部”安排出车。

3.校内各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公务用车服务部”提出公务用车服务需求,“公务用车服务部”在保证校领导、校级公务活动使用公务用车的基础上,安排出车。

1.在校财务处“接待服务中心”账户下设置三个账号,分别为用于车辆运营、汽油、保险、维修、保养等支出的“公务用车专项经费”;用于支出外聘司机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的“外聘司机专项经费”;用于接受校内单位以内部转账方式提交公车运行成本的“公务用车使用成本费”。收支两条线,严格财务管理。

2.校领导使用公务用车,由学校按预算拨付专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设“校领导用车”专项账号,统一内部转账;校内各单位使用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费,由其业务经费账号内部转账。使用公务用车一律不得收、付现金。

3.后勤保障用车专项经费,由使用单位编列预算,加强管理。

4.学校公务用车不得对内、对外出租。

1.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为契机,循序渐进地创新管理模式。

2.专职司机由接待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妥善安置现有司机。同时,继续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保持司机队伍稳定,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3.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4.严禁违规占用公务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严禁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和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并接受监督。

5.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

6.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工作时间内,公务用车在校内指定停放地点值守;工作时间外,安排有关公务用车及司机24小时在校内值班备勤;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七、本规定由接待服务中心解释。此前校内相关工作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学校(幼儿园)对经批准投入运营的接送幼儿和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的校车和乘坐校车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固定位置、固定线路、固定人员、搞好交接、做好记录、无缝对接”的原则,做好校车和学生的管理工作。校车需进入校园的,一律在固定的停车位置交接学生。

1、学校(幼儿园)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园)校车的安全管理。校(园)长是所在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应急处理、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系列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校车安全工作,做到制度上墙、职责上肩、责任到人。

3、及时收集整理校车管理相关资料,尤其要完善学生乘车、交接管理等相关资料,保证校车管理每天的工作记录填写详实准确,并由学校及时存档备查;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和乘车学生档案,学生档案应包括乘车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居住地址、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班主任联系电话等情况。

4、学校(幼儿园)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等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与校车所有人、学生监护人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家庭、车辆等各方责任。

5、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每天接送学生制度,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值日交接教师。明确领导、班主任、值班老师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晰、分工到人。

6、校车服务提供者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和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应做好校车的日常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7、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8、校车服务提供者应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做好照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随车照管人员要引导、指挥、维护学生上下车秩序,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要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制止驾驶人在饮酒、醉酒后或者身体严重不适情况下驾驶车辆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要核实学生下车人数,逐个登记确认,与司机确定乘车学生巳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要做好与监护人、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

9、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校车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10、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和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学校要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拒绝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1、校车服务提供者须配备校车监控系统、安装监控平台,实现学生人数上下车统计、车内实况、校车行驶位置、校车车况等信息监控,并实行实时监控。

12、学校(幼儿园)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和学生(幼儿)居住地等情况科学严密地制定学生(幼儿)每一班次乘车座位安排表,实行“实名制”乘车,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幼儿)名册,并将乘车座位安排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免发生错误。

13、校车司乘人员要固定每车各班次学生名单,将每名学生的照片贴放于校车内的显要位置,并做到根据乘车学生的变更及时更换,要对照座位安排表和实际乘坐学生进行一一核对,做到定人、定车、定位、定次、定时。

14、学校(幼儿)要规定校车接送学生时间,不得随意提早或推迟放学;校车要在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接送学生。

15、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实行人车分流,学校(幼儿园)应为校车提供平整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专用停放场地,并明确固定的停放位置和停车方向,划定校车在校(园)内的行驶路线,学生(幼儿)须在指定位置统一候车和上下车。

16、建立学校与校车公司的联络制度。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要加强联络沟通,定期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和情况交流会,认真研究解决校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17、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考核制度,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考核考评,对相关管理人员予以奖惩,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18、遇大风大雨、冰雪天气、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由学校(幼儿园)报教育局同意后可调整作息时间或暂时停运校车。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行驶、停放,保障师生员工的通行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创建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是进入上海理工大学校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保卫处为校园机动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停车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职责为:

1、对校门口进出车辆进行管理与检查。

2、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的设置,划定禁行、禁停区域。

3、对违反本车辆管理办法的车主进行管理和处罚。

4、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措施对校园车辆进行区域性指挥和管理。

第四条本校在职教职工凭本人教师卡及驾照行驶证可办理一张“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通行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办理办法详见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办理细则》。

第五条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园行驶;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试车和酒后驾车。

第六条各种特种车辆,经门卫问明情况,可直接进入校园。

第七条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老弱病残者、搬运重物、恶劣天气等)需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进入校园。

第八条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区或禁停区的,必须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的,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并责令其将车辆驶离禁行区或禁停区。详见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校内道路交通管理细则》。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持“行人优先”原则,按校园内设置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禁止鸣笛,进出校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不超过20公里/小时。

第十条保卫处有权对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有权制止可疑车辆出校。机动车辆出校门,驾乘人员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须由学院、部处开具有效物品出门单,物品出门单应由所在单位盖章或签字,经门卫检查后给予放行。

第十一条学校各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涉及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应事先与保卫处联系,须到保卫处备案,保卫处负责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十二条生活保障用车(送食品、煤、清运垃圾等)和建筑工程用车进入学校时,由负责部门到保卫处备案,确定具体时间和路线。

第十三条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第十四条通行卡仅作为进出校门凭证,不作为保管凭证。

第十五条爱护停放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以及其他车辆,因过失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学校班车应在指定地点停车和上下客,其他路段禁止停车上下客。

第十七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办法。

第十八条对违规车辆的处罚由保卫处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学校校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学校轿车、客车等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保险、年检及有关费用报销等事项,均适用本制度。

3、权责单位

(1)学校办公室部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该制度提请校行政会、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由校长核准执行。

(1)购置各类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选购。

(1)每辆车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经学校办公室核准同意后后方可派车,未履行手续不得用车。

(3)各职能部门如遇紧急事件,来不及书面呈报,须电话申请派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4)驾驶员应在校车使用前进行故障排查,如遇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

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1)各类校车由各专职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呈报核准,由该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

(2)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

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1)驾驶员应凭加油卡在政府采购点定点加油。

(2)驾驶员应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1)学校各类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校车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络,学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当事人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应对违规用车和因此造成的车辆问题负责。

(1)本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校办公室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1)修理费用由送修人员先填写报修表,再凭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

续,如费用较大,则由学校按相关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费用,应凭履行报销手续。

(3)凡未经同意私自用车产生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报销。

学校运动场使用管理制度

1、塑胶跑道只做训练和比赛用,不宜作其它用途。

2、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穿专业运动鞋,鞋钉长度不宜超过6mm。

3、塑胶跑道边缘严禁任意掀动、抄。不得故意用脚、鞋子或硬物蹭、敲、撬塑胶面。

4、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行车、停车及长时间堆放重物。

5、禁止在塑胶面上刺划和明火烧烤。禁止在塑胶面上踢足球。

6、不得在足球场与跑道之间的水沟盖板(绿色)上做激烈运动和跑步。

7、避免汽油、柴油及天那水等有机溶剂与塑胶面接触。

8、保持跑道清洁,高温天气可用自来水冲洗降温以提高塑胶跑道的使用寿命。

9、雨天或下雨后草地较湿时不得进入足球场踢足球或上课。

10、足球场的开放时间为星期一、三、五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体育课尽可能不在足球场上上课,以利于足球场草地的生长寿命。

学校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两周向实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实训管理中心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上课时须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或专用拖鞋。

3、组织学生分组对应入座,并选举一小组负责人。

5、指导学生要围绕课堂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检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将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6、严格按照相关产品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监督和指导学生按照规程操作,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

7、实训结束,将实训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并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8、组织和指导学生写实训报告,并在一周之内将实训报告收回点评。

9、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实训结束时通知实训室管理人员并接受其检查、签字交接。

10、对不认真执行有关制度的教师,扣除该节课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1、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管理中心的安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2、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进入实训室必须穿好鞋套,否则不予进入。

3、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4、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游戏、上qq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登陆不健康网站,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该科成绩降等(最高成绩为优),第三次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系(部)进行违纪处理。

5、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一、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学生入园、出园,都由家长自己接送。

二、确有需要必须租用校车的,一定要租用有资质、有承担安全风险能力的客运公司的车辆。

三、必须与用车所在单位和司机本人签订责任书。

四、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时必须有教师跟车监管和保护。

五、所有校车必须按交警核定的载乘人数搭载学生,严禁超载。

六、驾驶人员每天在出车前必须对车况作全面检查,并定期维修。做到安全出车,平稳行使,严禁超速。对屡次超速、超载的校车坚决予以取缔。

七、建立校车及司机的专项档案,加强管理。

八、教育局联合交警大队不定期对校车的载乘情况作突击检查,严厉处置超载行为,对发现校车有多次超载行为的幼儿园取消其办园资格。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吕公小学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等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由门卫请示校长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两人进行监护。

2、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规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驶。

3、人车分流,特殊车辆要从后院大门出入,行人正门出入。在学生上放学时间、课间,及学生活动区域任何车辆都不准进出学校。

4、本校教职工进出校园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要推着行进,并且在指定西边车棚停放。

5、带班领导、安全主管、门卫共同负责维持上放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职工必须要和学校签订车辆安全停放承诺书。

7、学校车辆要建立台账。

8、发生紧急情况时,首遇人要马上报告给校长和安全员,根据情况上报或起动应急预案。

9、本制度由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办公室协助管理。

学校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训室管理采用“6s”管理模式,实验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实训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三、实训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四、学生进入实训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五、每次实习结束后应及时清洁、清理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六、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实习科长批准,报主管校长同意方可。

七、每次实习前,学生应明确实习内容、实习目的和熟悉操作规程;要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材料,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习记录;实习结束后,督促学生整理、清洁、保养好实习设备、场地,并写好实习总结。

八、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九、师生须自觉爱护实训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要规范行驶和停放,机动车原则上要停车入位,切无停车位时要选择在适当位置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严禁占道停车保证道路通畅。教学楼、图书馆前原则上不准停放机动车。

2、在校园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慢速谨慎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行人师生。

3、严禁闯禁、超车、急转弯和鸣笛。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练车。

4、禁止150cc以上大功率摩托车(含150cc)进入校园。

5、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载有重物、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校园。

6、为学院建筑工程施工的车辆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免高峰时段出入校园。

7、收废品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如确实需要进入校园的需由各系(部)、各单位开具证明并经保卫部证实盖章后方可进出学校。

8、各单位因组织活动需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须事先与保卫部联系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和停放,必要时由保卫部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9、保卫部将组织保安人员加强校园巡查,对违规行驶或停放的车辆及时纠正并定期进行通报,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收回其车辆通行证。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校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华星学校《关于度校车使用和管理制》执行,现就维修保养规定如下:

(1)各类校车由校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每辆车外部清洗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每半月定期保养一次,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3)油料油卡由财务部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并带驾驶员一同加油,填写清耗登记并由驾驶员签字。

(4)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同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校办公室主任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1)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学校派专人会同驾驶员一道办理。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学校派专人会同校车司机负责办理。

校车幼儿园校车中国校车网校车保养。

学校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实训室、实验室是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堂。

一、自觉遵守机房清洁卫生。不准大声喧哗,不得乱扔纸屑、杂物等,禁止吐痰、吃零食。

二、上机者需按指定内容上机,并做好上机登记记录;。

三、进入实验室后按编位就座,上课按老师指定的座位上机,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高声言谈,四处走动。

四、学生在参加实验前,必须认真复习教材中的有关理论,预习实验指导讲义,明确本次实验的目的、要求和实验的步骤及操作规程。未做好预习者,不得参加实验。

五、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六、操作电脑(或学习机),应按照学习规定内容进行。未经老师许可,不得私自带游戏盘或来历不明的磁盘进行非法操作。

七、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上的文件,如对公用程序软件刻意造成损坏者,将停止其上机并交由学校处理。

八、为防止网络病毒感染,外来磁盘一律不准带进机房,一经发现,没收磁盘,若造成网络系统瘫痪者,将赔偿网络安装的全部费用,并负担全部责任。

九、在机房内不得乱插拔电源线,不得频繁开启电脑(或学习机)的电源开关(power键),严禁在电脑(或学习机)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否则损坏机器由该人负责。

十、在学习期间,如有机器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关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十一、实验中,凡人为损坏机器、设备及用具、工具时,应追查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十二、上机前要检查计算机,发现损坏要向老师报告,损坏责任为上一次上机者,将不追究别人责任,自己损坏的要主动报告并承担责任,要求赔偿的一定要赔偿。

十三、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凡遇疑难问题,应及时问教师,不得自行其是。

十四、自已动手,亲自操作,仔细思考,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十五、实验完毕后,必须将设备摆放整齐并关闭电脑及显示器,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学校车辆使用的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严格学校出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条例;。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

3.保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

5.保安人员夜间当班者对22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所有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

7.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保安人员一要热情相迎;。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3.家长来校为孩子送学习用具等物品,原则上不进校园,由保安人员接待并代送。

4.家长、亲戚等中途带小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离校证明单方可离校,并保存此单以便日后查用。

1.学校校车和本校私车出入校门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

2.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3.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也不得寄停校内。

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学校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

2.凡来校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保安。

学校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1、实习室的锁匙由实训处、实习室管理教师各持有一条,其他人(特别是学生)不允许私自配制和拥有实习室锁匙。

2、各实习室不允许私自换锁,如有需要换锁,应向实训处申请,由实训处统一实施;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申请的,事后应及时通知实训处。

1、实习学生每天放学时必须清洁自己工位。

2、各实习班级必须在每天下午放学时进行清洁卫生,每星期必须彻底清洁一次:包括清洁门窗、拖地等。

3、不准在实习室吃喝东西、乱扔垃圾,不准在实习室乱写乱画。

1、实习教师要经常对实习室及实习过程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实习教师要经常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习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在每次放学锁门前,实习教师必须对实习室进行安全检查,并断开本室总开关。

4、实习教师每月必须对本室漏电开关作漏电试验,发现漏电开关失效应及时更换。

1、学生使用实习器材,必须做好登记,使用完毕,实习教师必须对器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实习学生不准将实习室公有物资拿走占为己有、不准故意损坏实习室物资,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赔偿并加以罚款,同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表现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非正常上课时间使用实习室,必须事先向实训处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使用班级、使用时间、实习内容、使用原因,待实训处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负责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2、课余使用实习室实习的班级必须有实习教师在场。

学校语音室使用管理制度

1.语音室是学校语言教学的专用场所,语音室的使用必须按教务处课表排课情况,由管理人员安排使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语音室使用者,使用前应接受相关设备使用培训,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3.在语音室从事教学活动的.教师是语音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指定学生座位、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制止不当行为,及时反映设备和设施状况,提出方便使用和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4.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并说明故障的现象;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5.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擅自移动或拆卸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不得修改教师机各种设置,严禁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系统,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按要求填写《语音室使用记录》。

7.语音室要保持卫生整洁,所有进入语音室人员不得吸烟、吃东西、乱丢废物。每天使用完毕需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切断电源,关好语音室门窗。

学校车辆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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