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的解决方案(优质15篇)

时间:2023-12-12 18:16:42 作者: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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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教案

1、通过本次队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防盗防骗防抢知识,增强防诈骗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身危险。

2、学习一些关于失窃、受骗、遭抢后的应急方法。

重点:通过本次队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防盗防骗防抢知识,增强防诈骗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身危险。

难点:学习一些关于失窃、受骗、遭抢后的应急方法。

讲授法、讲事例组织学生讨论

一、导入

1.学生自由发言,陈述所搜集到的被盗、被诈骗或者被敲诈的事例。

2.呈现主题。

二、新课探讨

(一)小心谨慎防盗窃

1、小组讨论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盗窃事件的.发生?怎样预防盗窃事件的发生?

2、教师小结防盗小支招

(1)平时身上只备少量零花钱,大笔现金应及时的存入银行,不要放在身上或宿舍内过夜。

(2)外出时,要把门锁上,晚上在家也要把门反锁起来。

(3)宿舍无人时要及时关好门窗,夜间睡觉不要敞开大门,防止不法分子溜门盗窃。

(4)养成随手关门、上锁、开门先看猫眼等健康生活方式,知道有情况先打110,提高安全意识。

3、物品被盗后我们应该:

(1)、上报学校老师

(2)、报警

(3)、汲取教训

(二)心中有术防诈骗

1、小组讨论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诈骗事件的发生?怎样预防诈骗事件的发生?

2、教师讲解诈骗后自我解救方法:

(1)沉着冷静。注意观察犯罪分子的人数、交谈内容,从中摸清犯罪分子作案的意图。在摸清对方的意图后,要想方设法,在适当的时候,寻找借口逃跑如上厕所、装病。不要与犯罪分子当面顶撞,以免受皮肉之苦。

(2)一旦被软禁,要装作很顺从的样子来麻痹对方,使犯罪分子放松警惕。一有机会就接近窗户、天窗、通气孔等通向外界的地方,想办法向邻居、路人呼救,或者写纸条、扔东西。纸条内容大概是“我被坏人关在××地方,请报警”,这不仅使自己免遭不幸,而且使犯罪分子很快落网。

(3)如果已被人贩子卖掉,要冷静,想办法拖延时间,可以说身体不适,或用温柔的语言哄骗对方。抓住机会向你能够接触到的人求救,如向清洁工人求助。在人多的地方一定要大声呼救。见到警察、机关单位等要想办法靠近并求助。

(4)打110电话求助。不论是哪个电话,都可打110,电话打通后,要讲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以便警察及时查找。逃出来后,要迅速找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妇联等机关组织报警、寻求帮助。

(三)小心行事防敲诈

1、小组讨论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敲诈事件的发生?怎样预防敲诈事件的发生?

2、教师总结:

现在有许多不良少年总是利用小学生胆小势弱的特点,向小学生敲诈财物。对此,小学生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防敲诈:放学后,与同学结伴而行,尽早回家;书包里放些零钱以备遭遇歹徒时,用之保护自身安全;一旦被歹徒纠缠,要冷静与其周旋,并设法向路人或报警求救;及时向老师报告,由警方依法惩治恶少。

三、小结:

1、学生总结:通过这次活动,你学到了什么?

2、教师总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希望这节课能引起同学们对防盗防骗防敲诈的重视,也希望同学们能从中学到一些基本的自我解救方法。愿同学们开心地学安地生活。

电信诈骗总结

近年来,大学生校园诈骗案件花样不断,案件不断增大,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阅历浅、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等弱点对大学生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为帮助我院全体学生提高警惕,学院广泛动员、学生干部认真组织、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积极响应、全力配合,用实际行动推动反电诈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一、组织学院学生干部学习反电诈为响应学校反电诈的号召,院团委书记向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开会,经过讨论决定组建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信电红反电诈自愿者团队并由院新媒体成员负责带领,深入广大学生中去做好反诈专题宣传活动。

院团委书记还介绍了反电诈的相关知识,例如:什么是电信诈骗、常见的诈骗手法和诈骗措施、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等。并多次强调要谨防电信网络诈骗,要求学生干部把相关知识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做到信电学院的每一位学生都掌握并牢记反电诈的相关知识。

app的下载流程,有效提升大一新生的防范电信诈骗意识,筑牢校园反诈宣传阵地,共建无诈校园。

三、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流程的科普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将通知下达给各班的团支部书记,再由团支部书记通知到班级的每一位同学,要求班级同学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要求班级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科普国家反诈中心app的下载流程和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全体学生积极响应号召,按照学院的要求,迅速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完善信息,开通来电预警,做好自身防护。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提高预防电信诈骗意识。

四、开展防范于心,反诈同行主题团课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于11月15日至11月18日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反诈主题团课。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抒己见。通过参与小游戏、观看记录短片、诗朗诵等方式,班级同学都将反电诈的相关知识熟记于心。通过开展反诈团课,同学们了解到了电信诈骗的方式,提高了警惕性和戒备性,增强了防范意识,激发了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为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开展线上反电诈知识讨论各班线上进行以防诈骗知识及如何提高自身防诈能力为主题的讨论会。同学们畅所欲言,深刻认识到日益更新的诈骗手段带来的危害,提高了防范意识。通过此次讨论,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防诈骗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六、星火学思社举办反电诈宣讲会星火学思社于11月19日在信电学院院办302举办了反电诈宣讲会。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星火学思社指导老师于明月老师出席此次宣讲会。宣讲的同学指出不法分子利用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在高等院校发展迅猛、危害严重并呼吁同学们提高警惕意识。

以上的所有活动增强了全院学生反电诈意识,切实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安全防火墙。下一步,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将继续加强反电诈宣传,组织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信电红反电诈自愿者团队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反诈专题宣传活动,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为常态化工作。在做好学院反电诈工作的同时,也将持续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网络诈骗解决方案【】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实现平安中国社会愿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目前我县在电信网络犯罪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现象,联席会议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合力未形成。根除电信网络犯罪,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人数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平稳的“两上升两平稳”工作目标,以变应变,综合施策,深度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全方位、多渠道、创造性地开展防范工作,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力争使电信犯罪防范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100%,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案件发生,降低群众损失;重拳出击、重典治乱,集中侦破一大批案件,抓获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打掉一大批违法犯罪团伙,铲除一大批违法犯罪窝点,整治一大批违法黑灰产业,年内实现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增幅明显低于全市增幅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增强执法危机意识,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长效机制,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及早止付,力求将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相关社会力量,形成共同参与、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依法、稳妥、有序的开展工作。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对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各派出所要迅速反应,其他职能部门要联动配合,及时高效开展涉案账户止付冻结、涉案“两卡”快速惩戒等工作,做到破案打击、追赃挽损、行业治理同步推进,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关注舆情,有效引导。密切关注电信网络诈骗舆情走势,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发展变化,按照“先发声、早发声、我发声、发正声”工作要求,重点案件统一对外发声,有效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按照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县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制定专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考评机制。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各镇街主管的全民发动、全民反诈工作格局。详细任务职责如下:

(一)县公安局。

1、负责县反电信网络犯罪中心的实体化工作。

2、以加强自身实战化建设为抓手,全力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打击工作。

3、统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宣传防范工作。

4、协调金融部门,共同建设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拦截阻断系统和平台。

5、完善快速查询、冻结、止付、拦截资金追缴返还等工作机制。

6、负责受理辖区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投诉、纠错等事项。

7、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违规买卖、租借“两卡”等黑灰产业关联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整治。

(二)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

1、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文件,对案件办理中的案件管辖、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研究,统一思想。

2、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相关罪名,总结类案办理经验,汇同侦查机关研究出台证据采集认定执法指引,特别是立足用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现有法律。将银行、通讯、金融部门办理业务推出的强制告知纳入起诉证据链,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3、做好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

(三)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

1、指导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业机构开展反诈宣传工作,组织反诈宣传专项检查。

2、协调银行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搭建查询、冻结、取证等便捷平台,督促银行机构对公安机关发起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查询、止付和冻结业务立即办理并及时反馈。

3、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落实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严查违规开卡,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机构监督银行卡使用情况开展排查。

4、开展高风险账户清理排查,加强开户审核,完善交易监测,予以分级管控,按照“谁开户、谁负责”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各银行机构对我县“断卡”行动中银行卡惩戒人员实施5年内不能开立新账户、不能使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非柜面业务的惩戒措施。

1、在县联席办、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的指导协调下,强化警银协作,提高资金止付、冻结、查询的效能。

2、严格实行开户审核,针对开户人(单位)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展存量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实,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实名开户制度,杜绝不记名账户;做好开户后审核,检测账户状态,确保新开账户不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清理未实名登记或疑似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在全县范围内各网点开展宣传防范工作。

(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参与督导“断卡”行动惩戒措施落实工作。

(六)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

1、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手机开卡审核,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政策;实行开卡后审核,检测新开手机卡使用状态,重点筛查人卡分离、主副卡不同地、漫游至重点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情况,主动开展封停工作。

2、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技术和制度防控措施建设,改进和完善通信链条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3、加强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技术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电话、短信进行拦截封堵。

4、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半月至少一次向本地全网手机用户推送最新防诈骗短信。

5、对县公安局“断卡行动”通报的涉案手机卡人员、企业开户信息核查并反馈查询结果。

6、开展高风险手机用户清理排查,按照《工信部关于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组织对县公安局“断卡行动”认定的电话卡采取立即封停惩戒,对持卡人员实施三家基础运营商在我县只保留1张电话卡的惩戒措施。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频发领域、企业、机构实施监管和查处。

2、协助配合对涉嫌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或帮助信息犯罪的企业进行监管和查处。

3、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协助排查梳理企业运营异常情况,做好“两卡”人员信用惩戒措施。

(八)县行政审批局。

1、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案“两卡”公司账户的企业法人信息核查并反馈结果。

2、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做好“两卡”人员限制准入,依据行政、司法决定对“两卡”企业采取强制注销等措施。

3、切实履行企业注册审核职责,定期排查梳理企业注册情况,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

(九)县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各类传统和新型媒体,广泛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协调本地各大网站开辟反诈栏目,定期推送更新反诈宣传内容。

2、组织协调我县可播放标语的商业体参与防诈宣传,日常播放、展示反诈防骗作品。

(十)县委网信办。

1、组织互联网注册公民信息保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摸排本地涉诈注册域名、代理服务器、群呼业务,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

2、关注重点案事件舆情动向,及时采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

1、协调组织全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的防骗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骗宣传活动,力争教职员工内部“零发案”。

2、协调组织全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将反诈防骗宣传作为开学必修课,在县派出所辖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反诈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学生和家长的受宣传率达到100%。

(十二)县财政局。

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财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团县委。

组织全县团组织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开展“防诈全民行”青年志愿者活动。

(十四)县文化和旅游局。

组织全县文化、旅游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

(十五)县融媒体中心。

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在固定时间、频道(频率)、专栏内播放、刊登反诈公益宣传作品,积极宣传报道反诈打防工作成效,协助组织反诈专题公益晚会和公益活动。

(十六)其他单位。

结合自身职责,每年对本单位、下属单位和监管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反诈防骗培训,对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反诈宣传至少3次以上。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建立反电诈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广播、悬挂标语、广告牌、推送短信,散发宣传资料、微信提醒、村村通大喇叭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居、进家进户、进田间地头进行宣传,以案说法,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讲解诈骗手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力求反电诈效果最大化。

各单位、各镇街应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防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应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考评,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对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责任督导和追究,督促工作落实。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电信网络犯罪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与“断卡”行动相关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本方案所示的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发挥部门职能,落实各项打击、治理、防范举措,不断打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空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完善预案,形成整体合力。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工作预案,明确部门责任、处置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要科学谋划,强力推进,敢于创新,真抓实干;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为基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提供法律政策适用、技术支持保障、舆情引导等各方面的指导帮助,努力形成“情况互通、快速联动、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的应对处置整体格局,不断提升全县应对处置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导考核,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下级单位的督导工作,将压力传达至基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日常联络办事机构,深入研究县委平安办下发的工作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内部考核办法,压实下级部门与监管单位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工作质效,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电信诈骗教案

1.通过情景对话,了解与陌生人通电话要注意的事情。

2.通过对话发展语言表达能力。

3.培养幼儿敏锐的`观察能力。

4.初步培养幼儿用已有的生活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大灰狼布偶、小动物布偶,玩具电话。

1.利用大灰狼和小动物布偶进行电话对话,请幼儿判断小动物做得是否对。

2.老师表演以下两段对话:

对话一:

3.大灰狼:小朋友,请问你爸爸妈妈在家吗?

小动物:他们都不在家。

大灰狼:家中有大人吗?

小动物:家里有爷爷。

大灰狼:我是你爷爷的朋友,想来看看你们,但忘记了地址,

请你告诉我你家的地址,好吗?

小动物:好呀,我家住在动物村12号。

对话二:

大灰狼:小朋友,请问你爸爸妈妈在家吗?

小动物:请问你找谁?

大灰狼:家里有大人吗?

小动物:请你等等,我让爷爷跟你说话。

4.请幼儿分析刚才的两段对话,谁做得对,为什么。

5.引导幼儿知道不能随便和陌生人对话,有陌生人打电话来,应立即交给家里的成年人接听。

6.提醒幼儿不能随便在电话里透露个人及家庭信息。

我们教育者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多进行正确行为的引导,使之形成习惯,同时还要经常督促和检查,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经常给孩子讲解安全方面的知识,逐步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电信诈骗范文

各位同学:

近年来,国内电信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8月21日,刚接到南京邮电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9900元学费后,心脏骤停,不治身亡。教训惨痛。

为避免广大同学财产遭受损失,特提醒广大同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各种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信息,凡涉及到向陌生人账户转账汇款时要跟家长、老师或同学交流,鉴别真伪,避免自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

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同学们参考。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10、其他可疑情形。

如果大家接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注意: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学生处保卫处。

二〇xx三十一日。

电信诈骗总结

为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的高发势头,进一步加大社会面防范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居民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采取防范措施。

11月15号下午4点,和平街道新建西社区和辖区民警在和平北路玉门河公园开展“电信诈骗防范”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以及现场解答居民群众咨询等形式,对防范电信诈骗相关内容进行了集中宣传,特别是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还特别针对老人、妇女等易受骗人群,讲解了一些真实案例。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居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筑牢了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坚固屏障,受到了一致好评。

电信诈骗简报

为增强辖区居民防范诈骗常识,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的切身利益,6月9日上午,咸阳西兰路街道滨河西路社区在辖区开展了“反诈骗、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将防诈骗宣传单发给社区居民并大力宣传各类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提醒群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注意防范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电话、网络等诱骗群众进行银行卡转账,骗取钱财;告知群众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等重要内容,引导群众辨识骗局,提高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警觉性和识骗防骗能力;指导居民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发现可疑情况要与社区民警反映和拔打110报警,让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无处藏身。

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广大居民对法制、安全防范等知识的`知晓率,更提高了居民群众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构筑起防范电信诈骗的自身防线。

电信诈骗通报

20xx年10月18日至21日,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和杨东昊(另案处理)经事先共谋,由杨东昊提供伪基站并事先编辑好诈骗短信,指使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闽侯县上街镇等地使用伪基站,屏蔽干扰以该伪基站为中心一定范围内的通讯运营商信号,搜取屏蔽范围内用户手机卡信息,冒充“95533、10086、95588”等相关客服号码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短信30801条,企图骗取手机用户的信任,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达到骗取手机用户钱款的目的。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炎、胡明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发送虚假短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对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三)典型意义。

近两年来,利用伪基站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段翻新、案件频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规定: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林炎、胡明浪通过伪基站,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冒充银行或移动运营商客服电话的虚假短信三万余条,诱骗手机用户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达到骗取手机用户钱款的目的。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告人的犯罪目的未能最终得逞,但其犯罪行为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公民个人若未及时察觉,其财产便会处于一种极不安全的状况。

电信诈骗简报

为进一步扩大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防骗意识,5月以来,兴业银行昌吉分行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为达到宣传效果,加强对不同文化程度及年龄群体的宣传教育,兴业银行昌吉分行重点针对学生、老年人、企业财会人员等易受骗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结合多种类型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典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揭露虚假信息诈骗的.伎俩及危害,持续向公众普及相关应对措施,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提高群众防诈意识。

此次活动增强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黏度,有效提升了兴业银行品牌形象,今后,兴业银行昌吉分行将持续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助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公众满意度。

电信诈骗简报

8月13日,邮储银行正宁县支行在永和镇街道开展了“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该行工作人员通过讲解公安部最新发布的60种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剖析典型案例,讲述“六不三问”即不轻信、不汇款、不透漏、不扫码、不点击链接、不接听转接电话、主动问本地警察、主动问银行、主动问当事人,帮助广大群众更直观的识别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不法侵害。活动当天,共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

该行还将通过led屏、网络媒体等渠道推送防范电信、网络等非接触式诈骗相关宣传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扩大宣传覆盖,做好电信诈骗防范工作,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电信诈骗通告

为配合国家机关打击违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工具进行犯罪的行为,阿里通针对违规操作的用户账号进行封禁,执行方式如下:

1、利用阿里通发布或传播任意有害信息的,即违规操作(参考第6条);。

2、违规操作一经发现,立即对该用户账号进行封禁处理;。

3、如需解禁账号,用户需证明没有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

6、以下是关于违规操作行为的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假冒银行、银联、公权机关或者他人名义,进行诈骗或者实施勒索公私财物的;。

(11)多次拨打他人电话或者发送短信,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骚扰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以下为部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骚扰行为,警方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治安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20xx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规定:犯网络赌博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电信诈骗简报

9月29日,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朝阳社区开展各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向群众普及防电信诈骗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安全防护技能,共筑反诈防护墙。

“天上不会掉馅饼,小便宜贪不得,要警惕‘杀猪盘’、刷单诈骗等陷阱”“千万不要把电话卡、银行卡出借给其他人”……活动现场,宣传工作人员以近期发生的真实诈骗案件为例,依次对诈骗手段、分类、形式等进行了介绍,为在场的'居民详细介绍了当前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段和案件特点,普及了各类诈骗的应对方式和防范措施,给居民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反诈课”。

活动中,党员干部和志愿者帮助居民下载、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提醒其开通预警功能。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显著位置悬挂条幅等方式宣传反电诈知识。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反电诈宣传资料、养老诈骗宣传册150余份,答惑解疑10余次,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

电信诈骗简报

电信诈骗造成了人民群众巨大的经济损失,可谓危害巨大。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多措并举,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的同时,让反电诈宣传走进社区,走进群众身边,取得了群众的`广泛欢迎和支持,极大地提升了广大群众的识骗、拒骗、防骗意识和能力。

为确保反诈宣传取得实效,博望公安分局筑牢社区基层阵地,组建由社区民警、江淮义警、村委会、网格员等组成的反诈防范宣传志愿者队伍,彻底打通反诈宣传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区共组织各类现场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单页、海报、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册)。

博望公安分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校园、银行等重点列管单位,并针对老人、在校学生、财会人员、宝妈等高危人群,着力提升反诈宣传密度、广度、知晓度。

今年6月以来,该分局多次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讲座,通过“小手拉大手”,将防范意识传导给家长,取得校园安全宣传辐射的“最大面”;联合镇妇女联合会开展“谨防电信诈骗,‘她’群体防范指南”主题宣讲会,借助各村妇女干部力量,采取点对点、点带面全方位宣传模式,提高妇女、宝妈的防范意识;联合新华村镇银行邀请辖区企业代表开展交流活动,就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进行宣传,形成了反诈防范宣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辖区居民的反诈防诈意识。

与此同时,该分局还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结合身边的真实诈骗案例编发警情通报,同时发布电诈典型案例示警,并将村民微信大群纳入宣传渠道,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防范的浓厚氛围,全力压降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全力打造“无诈社区”、“无诈网格”。

电信诈骗简报

11月12日,盐池县公安局惠安堡派出所民警师正禹收到一条好友申请:警察您好,我可能遇到了电信诈骗,需要您的帮助!师正禹立即通过了好友申请。

经了解得知,当天,急需用钱的李某收到一条“可以无抵押贷款”的信息,便主动联系了“客服人员”,并添加对方为“好友”,随后根据对方发送的.链接,下载了一款名为“分期网贷”的app,并根据app上的提示,逐项填写了个人信息、贷款金额等信息。

在提现时,系统显示“银行卡错误、贷款已冻结”,提现无法成功,李某便立即联系“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告知李某因其填写的银行卡错误导致贷款冻结,需要李某先缴纳6000元解冻保证金,然后再重新申请贷款,贷款成功后保证金将一并返还给李某,同时恐吓李某如果未按时完成解冻,资金将永久冻结,并纳入征信黑名单。

“这个是明显的贷款类网络电信诈骗,你把这些软件卸载了,不要再和他们客服人员联系了,如果不放心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自己的征信信息,更不用担心法院传票,如果有人通过微信或者电话告知法院传唤你,这个也是诈骗,一定要警惕!”经民警耐心劝导,李某幡然醒悟,明白自己遭遇了网络贷款类诈骗。

电信诈骗通报

20xx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伙同赖伟城(已判刑)先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于20xx年9月16日至9月26日期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一别墅内,分别作为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用向中国居民拨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4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6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405万余元,被告人杨剑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03万余元。14名被告人于20xx年9月26日被抓获。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14名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其中,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共同负责对别墅内人员的诈骗活动进行管理,且作为三线话务员直接骗取被害人钱款,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14名被告人五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三)典型意义。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金额、被害人人数、诈骗次数、诈骗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都会影响被告人的量刑。本案中,14名被告人在境外集中居住于别墅内,共同参与电信诈骗活动,且分工明确,有一定的组织性,已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每名被告人参与的诈骗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且案发后赃款并未追回,给48名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东城法院最终对14名被告人全部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两名主犯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对于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三、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诈骗案。

20xx年3月28日至4月16日,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从陈某华、张某鑫(均另案处理)处拿来数十张银行卡,相互配合,共同保管、使用涉案银行卡,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将27名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取出,收取相应提成后,汇入诈骗人员提供的账户,涉案金额人民币637721元。20xx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被告人陈黄华伙同陈某华、张某鑫,明知是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仍驾驶车辆前往江西等地多次取款,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8888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仍结伙对涉案诈骗款项实施取款并转移,致使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追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数额应当按照共同取款数额计算。三名被告人所实施的提取并转移被骗款项的行为,是诈骗集团成功控制诈骗款的最后一个环节,三人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仅有分工不同,并无主次之分。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陈观湖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礼华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黄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网络电信诈骗日益猖獗,此类犯罪行为形成的产业链也呈现出专业化、跨区域性、集团化之趋势,涵盖了购买设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转账取款等行为过程。为了逃避侦查,电信诈骗犯罪中的取款、转移赃款等行为往往由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外的多个地方的专门取款人完成。本案中的三名被告人,虽未参与前一阶段对被害人的具体诈骗行为,但其明知所取款项是诈骗犯罪所得,而与前阶段诈骗犯罪人员相互配合,辗转各地为诈骗犯罪团伙转取款,其行为是整个骗局得逞、诈骗分子获得钱款的重要环节,应以诈骗犯罪共犯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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