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模板17篇)

时间:2023-12-11 16:07:57 作者:笔砚

在工作中,制定一个明确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安排任务。以下是一份精心编写的工作方案,经过多次实践和改进,我们相信它可以为你的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全力打造景区良好交通秩序,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畅通建设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1.优化景区道路交通。

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提升国家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3.规范景区交通管理。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为确保优化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景区管委会、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优化区域及规范重点。

(一)优化区域。优化区域为我县景区范围路段。

(二)规范重点。对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实施禁限通行。

1.指定车型禁限通行。禁止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在7:00至21:00进入优化区域。

即:以三角塔为入口至岔路口路段直行和沿途各路口右转弯至城东大道通行;其他车辆单向循环通行线路与以往不变。2.单向循环通行。禁限车型在禁限时段内禁止进入禁限区域。禁限时段以外实行指定线路单向通行。

不受禁限约束。3.特殊车辆实行持证通行。居民日常生活品配送车、垃圾清运车、施工车辆等经审批后可持证通行。

进出口必须是从三角塔进入,4.蔬菜运送车辆设固定场所。将蔬菜运送车辆中转地转移至货运停车场。卸货后从停车场经三角塔出城。

四、方法步骤。

共分为三个阶段。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9日)。

落实工作人员,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召开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动员大会,县电视台播放、报》刊登《通告》成员单位召开物流及货运等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车辆巡回宣传。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由县政府组织。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3天内将停车场清理规范和平场,1.交通设施完善组。由县市政局负责。可确保80-100台货车停靠,负责停靠山、方向需进城卸货车辆,对县城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管理设施进行规范设计整治。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城外()完善提示性标识,为整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抽调交巡警6人、运管执法10人、市政监察8人,3.城内整治组。由县交委牵头。分3个执法队,交巡警、运管、市政各明确1人负责,加强县城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方案另行制定)。

市政、交巡警、运管配合进行整治(方案另行制定)4.施工车辆规范组。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发改委、镇政府配合,5.信息掌控组。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对县城物资供应、物价波动进行监控,保障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为。

公安局、交委、市政局、镇政府配合。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6.疏导稳控组。由县信访办牵头。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进行教育打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对阶段工作进行督查,8.督察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建章立制,总结经验。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又要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法办事。既要处理违章人员,又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字

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迅速有效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督察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3。8”福安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及时消除管理漏洞,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使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消除、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道路通行秩序得到全面改善,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一)开展全面排查。

深入部署,广泛发动,各部门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把风险隐患查清,把责任压实。特别是重点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事故多发段、团雾多发和农村临近、池塘、水渠路段,及通往寺庙道观、小水电站、陵园、公墓、旅游景区(包括尚未完成开发的景区、景点)等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加强集中整治。

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及时查缺补漏。

采取“回头看”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检视指导,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交通秩序是否有效改善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四)巩固提升成效。

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树长期作战思想,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一)深化隐患治理。

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放在心上,全面排查辖区道路的安全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分步骤多渠道推进综合整治;督促相关单位、业主采取并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限制通行等方式加强通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深化设施建设。

(三)深化源头监管。

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出车前检查,确保车辆安全、人员合格、证件齐全,加强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重点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深化秩序管控。

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强道路交通执法,严查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严查面包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正三轮摩托车和三轮电动车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营运客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路检路查,及时发现、查处交通违法。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频繁路段以及隧道、长下坡、厂区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扎实开展各项统行动,严査酒醉驾、超速、超载、超员、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涉及老年人交通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县政府“7·13”道安工作会上县政府代县长刘永强的指示精神及县道安办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

通过开展全镇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老年人进一步认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加深他们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呼吁广大老年人“珍爱生命,幸福养老,从遵守交通法规开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事故,安全出行,切实提高老年人交通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老年人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宣讲。各村(社区)要努力打通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传播的“最后一米”,依托各村(社区)老年协会,采取集中宣讲,或通过走村串户“面对面”交流,为老年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人们讲解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分析老年人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要为老年人讲解如何正确“走好路”“骑好车”,摒弃交通陋习,加强自我保护,降低事故风险。

(二)电影广播下乡宣传。有条件的村(社区)要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电影公司在人员积极开辟老年人协会、宗教场所等宣传新阵地,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电影下乡系列活动,利用电影播放前的等候时间,向老年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本地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让“文明安全出行”耳熟能详、深入人心。

(三)开展特色宣传活动。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拓展活动载体和内容,实施精准化宣教。要把宣传警示、提示标语“贴单”“印刷”到头盔、钥匙扣、购物袋、小扇子、牙杯、脸盆、纸巾盒等宣传“小礼品”,进村、进老人会、进人流集中广场等摆起“小地摊”,吸引老年人围观、驻足观看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通过参与朋友圈转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方式,获取宣传物品,让老年人天天看、天天用,让交通安全入心入脑。

(四)设置固定宣传站点。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牵头在辖区内老年人较为集中场所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利用led、淘屏等媒介进行宣传,或者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挂图、摆放展板等形式,用活阵地宣教手段。要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夏季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突出典型案例警示,让老年人充分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严重后果,形成“天天见宣传、时时受教育”的全覆盖模式。

(五)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各村(社区)要根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作的《老年人交通违法告知单》,通报至所在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负责入户送达,将交通违法情况及危险性告知违法行为人家属,使警示曝光更加有针对性、精准化。

(六)组建老年人宣传小分队。各村(社区)要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发动文化素质较高、离退休干部以及威望较高的老年人,联合当地志愿者,组成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利用他们自身独有的群众优势,进广场、进田间、进茶园、进家庭,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宣传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同时,让老人年互讲、互学、互动,共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及意识,让交通安全人人知晓、人人重视。

(七)建立二级微信宣传矩阵。要构建交通安全微信镇、村(社区)二级宣传预警矩阵。各村、社区要牵头组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镇道安办负责将宣传视频等材料推送至“村(社区)交安微学群”,村(社区)负责推送至“老年人交安微学群”。一级推送一级,层层利用“交安微学群”开展“点对点”精准提示工作,及时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文字、短视频材料,确保老年人人人观看,人人知晓。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具体实际,认真细化宣传工作方案。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要通力协作,以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涉及老年人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及常见的交通安全规则为素材,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短视频、交通安全顺口溜、小口诀等推送给各村(社区),推送至各“老年人交安微学群”进行有效宣传。

(三)强化督导问责。宣教活动期间,镇道安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指导工作,各村(社区)凡因宣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期间再发生涉及老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镇道安办将呈请镇政府启动督查问责机制,实施责任倒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并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于8月6日前上报老年人宣传小分队的名单,并且建村(社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将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照片发送至镇道安办。(联系人:xxx)。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发展,最大限度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武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交安监〔20xx〕11号)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充分运用法治、社会科技、道德和新闻舆论等力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实现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普及全覆盖,充分曝光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促进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常态化。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

1、有制度。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

2、有培训。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及安全应急演练。

3、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平安交通”、《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有文化。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

5、有警示。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在单位内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6、有标识。设置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牵头股室:法制股。

积极与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沟通联系,利用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公开讲座、互动游戏、示范演示等活动,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学生防范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运输管理股、各片区执法队。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

积极与社区、街道沟通联系,因地制宜设置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利用社区广告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播放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联系社区、街道、居委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题咨询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活动。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

积极推动在我县各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栏、标语,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传播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开展道路工程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和防灭火应急演练。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

积极与街道、社区、村等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其宣传主体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给家属一封信”等安全主题活动,共同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媒体、进网络”

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教育,倡导行安全车、做文明人;进公共场所,将以广场、车站、超市、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持续开展立体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法制股。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性,统筹合理安排好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传播交通安全宣传理念,营造全民共建和谐文明交通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沟通协作到位。要积极协调街镇、社区、村、学校等单位,建立便捷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形成声势,实现资源共享。要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三)信息报送到位。通过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企业在进行宣教活动中,及时总结经验,收集活动中的工作亮点、优秀典型等信息,并于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及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局运输管理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活动目标:

1.了解交通警察的职责,理解交警的辛苦。

2.能根据音乐节奏大胆表现交警指挥交通的动作。

活动准备:

交通警的音乐、课件等。

活动过程:

1.以图片的形式导入,了解交警的职责并理解交警的辛苦。

(1)你在哪里见过交警叔叔?

(2)交警叔叔在马路上干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3)交警叔叔做的动作是什么意思?

2.先引导幼儿感受音乐节奏,熟悉音乐旋律。播放交通警音乐,学习随音乐节奏做交通警指挥交通的动作,。

(1)教师随音乐做示范,引导幼儿感受乐曲欢快、流畅的特点和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干练。

(2)教师可鼓励幼儿创编动作大胆表现。

3.引导幼儿在布置的马路场景中随音乐做游戏。

(1)请幼儿分别扮演交警和汽车司机,随音乐节奏做交警指挥交通和司机开汽车。

(2)司机根据交警的指挥做开车和停车的动作。

活动延伸:

引导幼儿在角色区扮演警察,开展小小交通警的游戏。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广安市召开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xx〕1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强化农村基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努力形成疏堵结合、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的原则,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办发〔20xx〕21号)、《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罗府发【20x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辖区派出所负责农村交通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武装部长曾学明任安办主任,万安派出所所长刘理兼任安办副主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各村要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

(三)强化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对农村道路的监管。发挥公安行政管理职能,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清理力度,详细掌握每台车辆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档案,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制,做到重点路段、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有人监管,有人负责;做好本辖区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爱护,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维护辖区农村道路及镇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辖区内非法载客车辆;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和处罚道路上的各类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四)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主管、镇安办主抓、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监管、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强大、监督管理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镇政府要认真落实节假日、逢场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一名领导值班,带领有关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巡查。三是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镇政府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四是建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机制。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要按照定人、定路段、定职责的原则,细化道路安全监管职责到人头,提高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预防和减少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四川省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不能因地形和经费等因素降低坡度、坡长、转弯半径等技术标准。

(二)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特别是重点增设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示标志。

(一)摸清家底,建立档案。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大、中小型客货车、二、三轮摩托车、轮式拖拉机等)进行全面清理,详细掌握每辆车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农村道路安全公益宣传工作,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75号)、《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广大在校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交通设施,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发生。

通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职能部门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动,使广大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为确保我镇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以东山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1、切实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文明交通进学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设定教育课时,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将20xx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教育局编印发放的《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中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做到师资、教材、课时三确保,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并采取书面学习、场景教育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各学校每学年要坚持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安排至少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要在每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周)、安全生产月和开学日、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网上竞赛活动。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学校交通安全、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学校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要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以及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促进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结合各个时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始终把学校作为重点对象之一,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学校活动。要根据学校群体的特殊性,适时向学校提供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资料,帮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墙报、宣传栏、“双微”平台、校园广播等载体,广范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理念,养成文明交通良好习惯。

(二)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经常性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登记备案,联合向当地政府报告,尽快加以完善,确保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清晰、完整、醒目、有效。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东山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强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通过开展“护学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科学组织学校周边交通,合理规划学校门前临时停车泊位,加强校园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有效减少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围违法停车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周边黑车揽客行为,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

(三)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要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乘坐“黑校车”、超员、无资质等车辆对学生、幼儿生命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指派专人记录学生集中乘坐上下学车辆的车型及车号,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并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适时组成督查组,对辖区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导致接送学生车辆、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至5月20日)。

2、制定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管理实施方案(具体时间:20xx年5月1至5月20日)。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2、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3、切实强化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4、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具体时间:20xx年9月3至9月9日)。

(三)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31日)。

总结形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规范、系统、持续地开展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交通安全环境。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当作学校安全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日常相关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总结本地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三、组织领导。

组长:金明华。

副组长:伏虹尹娟李翠花。

组员:校安办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安办主任负责。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6年3月21日至5月15日)。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我校将对各校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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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避免漳州“3·4”、福州“3·10”类似较大事件再次发生,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主动参与”的良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在广大群众及交通运输企业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使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和农用船只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宣传教育活动从20xx年5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5月1日)。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组长:xxx、(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xxx、(公安派出所教导员)。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挂靠镇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姚远兼任。

各部门、各村及中、小学校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创造有利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12月15日)。镇各有关部门配合上级各部门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打击各种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等结合起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镇道安办检查、督促各村开展劝导站日常劝导宣传工作,在管辖范围内悬挂水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在镇政府悬挂水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条幅,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配合安砂派出所开展“逢三、逢九”及打击醉驾、酒驾的专项行动。在重要节假日联合市运管所、海事处、安砂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九龙湖库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用船舶载人、载客行为的出现。

2、中小学校每学期安排一节道路交通安全课,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听一次交通知识的广播;举办一次安全教育讲座。联合道安办、公路站及派出所进课堂为宣传交通安全意识。

3、各村、社区要积极每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及宣传工作,日常村务工作中加强水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利用村广播,宣传道路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4、各部门要配合镇道安办、公路站做好每月圩天及重大节假日水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印发相关安全知识小刊物、图片,发放给村民。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25日)。镇政府将组织对各部门、各村及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察,以达到预期目的。

各部门、各村及学校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巩固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建立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镇道安办: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监管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和监管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对交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村,加强检查与监督,督促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整改隐患;配合市道安办及安砂派出所定期对道路交通事故超序时控制进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村实行预警通报。

(二)各村、社区:配合镇各部门开展的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在村民集体学习道路交通安全伴我行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各中、小学校:配合镇道安办、公路站、派出所及上级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三轮车和其他不安全的车辆,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学生强化管理。

(四)镇公路站:加强对农用车、农用船舶驾驶人宣传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配合镇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

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自责暂行规定》(闽政办[20xx]6号)要求,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及重点,提出工作要求及进度,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切实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要围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网络社会化、形式多样化、内容系统化、活动常态化、效果最大化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运用一切可利用的载体和阵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紧紧抓住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这一契机,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织密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合力,努力构建具有我镇特色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促进全镇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10月22日“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会议”、12月10日“全市校园安全座谈会”及《金沙县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把师生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着力点和出发点,着力整治影响全市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理念,建立健全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事件),为全镇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隐患,深入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根源,按照“突出重点、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多方参与、职责清晰、措施具体、综合施治”的工作思路,集中用半年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实现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明显减少、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杜绝影响恶劣的涉校涉生事件。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做到“两个全覆盖”。整治对象全覆盖,整治范围包括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校外学科类培训(托管)机构。隐患排查全覆盖,对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死面、不留盲区。

(一)学生心理健康。

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排查、干预工作机制。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素养。二是借鉴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做法,以班级为网格,围绕学生矛盾纠纷、家庭关系、思想情感、情绪变化、社会关系、涉网行为等方面的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三是加强家庭离异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学生、父母一方服刑学生、家庭突发变故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毕业班学生、留守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易地搬迁安置点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信息排查、收集,逐一梳理,及时研判。四是根据学生面临的风险类型,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案”,协调配合家长(监护人)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正,全方位进行干预帮助。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动员家长(监护人)将其转介到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心理援助机构医治,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五是常态化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监护人)交流沟通,帮助家长(监护人)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法,改善紧张家庭关系。加强学生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柔性管理学生使用手机,避免因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而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六是设立安全信息员,以班级为单位设立教师安全信息员2名(男、女各1名),按1:10的比例设立学生安全信息员;学生宿舍至少设立1名信息员。

(二)学校消防安全。

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总支书记(校长)领导责任、中心学校监管责任、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严格消防安全考核奖惩。二是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每月对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至少开展一次用电、用火、用气排查,严禁使用彩钢板搭建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学生宿舍一律不准使用煤炉取暖、蜡烛照明,严禁安装使用电源插座,严禁学生私接电源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三是规范消防安全设施标识,按照标准和要求在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要部位配备消火栓、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完善消防安全标识,保持楼梯间及人员安全疏散通道出口通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符合要求。四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监管“明白人”培训,按照“四懂四会”要求,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在校园内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广泛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全校教职工注册、学习消防安全学习平台,聘请所在地公安干警、消防指战员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高中学校将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新生军训内容。五是针对冬季煤气中毒易发、多发的特征,加强学生及家长(监护人)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提示,加强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特别是无成人陪同居住)的安全教育与监管,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每月至少实地走访一次学生住地。掌握学生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强化房东的监管责任,及时消除煤气中毒和火灾隐患。

(三)预防校园欺凌。

认真贯彻落实《金沙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置。一是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建立发现预警机制,在每一个班级、每一间学生宿舍明确一名学生作为信息员。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对可能会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预防、早控制,重点关注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的学生。三是建立学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发现的学生矛盾纠纷,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及时开展教育和疏导工作,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学生矛盾调解不及时、不彻底而导致矛盾激化。四是落实巡逻查防制度,值班教师和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校园大门口、学生宿舍、厕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学生课间活动的巡逻查防,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及时制止、彻底化解。五是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管制刀具清查收缴行动,严防刀具伤害事故发生。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为学生开展法制安全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学生敬畏规则、敬畏法纪。

(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加强学校“三防”建设,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和学生进出询查登记制度,落实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在校门口开展交通、治安值日制度。认真落实《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金府办发〔20xx〕53号)和金沙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工作机制,每半年召集召开一次会议,适时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学校周边环境问题。认真落实定期通报、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并落实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食品经营、香烟经营、文化娱乐场所、环境卫生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重点人员管理。排查摸清刑释解戒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患者、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情况,落实有效管理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综合治理,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五)学生交通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校园包班级、教师包学生责任制,压实学生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加强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劝阻学生、提醒家长(监护人)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校园周边有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要向有关部门举报。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学校(幼儿园)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道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减少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学生骑乘摩托车、电瓶车等高风险车辆整治,杜绝学生骑乘摩托车、电瓶车上下学问题。四是组织完善学校人车分流隔离设施安装,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六)预防侵害学生。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侵害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教职工“十严格、十不准”规定。一是按照《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实行师德师风周研判月提示季通报的通知》要求,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和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加强对教职工及聘用人员的审查和日常监管,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的平时监测和考核,细化监督管理。二是学校要将中小学生预防侵害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科学有效地对学生和家长(监护人)开展防侵害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监护人)预防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深化“四个五”访谈排查机制(女性生活指导教师每周至少辅导女学生5人次;班主任每周至少随机访谈学生5人次;分管副校长每周至少随机抽查课堂5人次;校长每周至少访谈师生5人次),通过访谈,不仅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更要排查学生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帮助他们消除风险隐患。四是邀请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警示案例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让教职员工敬畏法律。五是按照《毕节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发现学生遭受侵害或疑似遭受侵害时,可通过“守未联盟”app报告,情况紧急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学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均有报告义务。六是常态化开展教师大走访活动,全面排查女性未成年人家庭监管情况,建立风险管控台账,对高风险群体要实行每周走访,提醒监护人加强监管,严防侵害事故发生。七是加强辖区烂尾楼、空置房、实际无人管理房屋等隐患排查,及时提交属地政府组织巡查管理,防范安全事故。

(七)特殊群体学生安全。

一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继续完善本辖区、本学校特殊群体学生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工作,及时更新留守未成年人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情况,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基本信息。二是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离校返家安全监护交接工作,每学期放假,各学校均与当地村(居)委会、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离校返家监护交接工作,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安全监护不留空档,并同时与当地派出所、民政等部门通报学校放假、开学及学生离校情况。三是对特殊群体学生及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安全、生活、情感、学习、行为养成等“五关爱”活动,寒暑假期间组织开展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大走访”活动,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动向。四是严格执行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毕节市监察委员会、毕节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毕节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一旦发现特殊群体学生存在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异常状况,立即向当地政府、民政、公安等部门报告具体情况,防止特殊群体学生因监护缺失发生伤亡等事故。五是加强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5至10月间,配合当地政府及水务部门对校园周边山塘、水库、河流、建筑工地水坑等全面开展排查,在危险水域地段设立防溺水标识标牌,对危险水域开展巡逻巡查,争取水域周边村民对上放学期间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予以及时阻止;加强学生午餐后的安全监管,对未按时到校上课的学生及时查明去向,并追踪管理到位。

(八)防范电信诈骗。

一是通过典型案例对师生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让学生认识出售、出租“两卡”、qq、微信等社交账号的危害,不断提高师生家长(监护人)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县中等职业学校、初(高)中学校要定期开展防范学生“非法校园贷”“套路贷”宣传教育,开展涉校涉生网络诈骗等线索摸排,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三是加强师生信息安全保护,禁止向教育部门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师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的个人信息,禁止第三方机构对师生采集个人信息,确保师生个人信息不外泄。四是协调配合公安、网信、广电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综合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

(九)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教育部门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继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度并明确陪餐人员职责,严格落实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园)原则上一律不得在校园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二是配齐、配全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业务培训,实行“一年一检”,着装持证上岗;继续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全面推进互联网+智慧化监管覆盖面,严把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留样、分餐等关口。三是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严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寄宿制学校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必须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对达不到要求和条件的.一律取缔和关闭。四是将食品安全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饭前便后洗手等良好生活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的流行。五是定期对学生进行晨检,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及时报告、早隔离,对教室、学生宿舍、厕所等定期清扫消毒,开窗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十)教职工管理。

严格教职员工入职审查和行为管理。一是开展入职前资格审查,严把教师准入关口。在每年特岗教师招聘或公开招考教师时,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资格审查。加强校内编外人员管理,把学校招聘临聘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和校内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纳入入职业资格审查管理。二是开展入职后资格政审,加强教职工监管。每年对在职教职员工(包含临聘用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政审,对有违法行为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监管。全面开展教职员工的法治警示教育,建立特殊教职员工监管台帐,实行重点监管。建立师德师风风险防范机制,坚持周自查研判、月小结提示、季通报约谈。分级建立监测台账,抓实抓细“四个五”访谈排查。每年开展师德教育和考核,实现教育、监测、考核等动态管理。

(十一)意识形态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十个纳入、十个必查”工作机制;每年两次对师生言论情况进行排查;每年两次对师生宗教信仰情况进行排查。二是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配齐配强中小学思政课专任教师,开齐开足思政课。三是对外发布所有信息、稿件需制定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四是定期对教材(含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图书(含班级自购、接受捐赠书籍、学校图书室书籍等)、教辅资料、校园(班级)文化布置(含上墙图标、宣传画、标语、口号、黑板报等)以及校园网站、各类挂图(图标、广告、口号)等是否涉及宗教、政治,盗版侵权、超审批数量印发等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十二)校舍建筑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校舍、围墙、校门、厕所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治,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设立警示标识和警戒线封闭施工,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水务、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地质灾害(含疑似)学校安全防治。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学校所在地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和监测,对潜在存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和路段,设立标识标牌,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提醒师生和家长(监护人)有效避险。

从20xx年2月至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2月25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召开培训动员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结合实际,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20xx年2月28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对照12个方面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完善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实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自身能力不能完成整改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帮助解决。安底镇中心学校将对辖区学校全面组织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集中整治(20xx年5月31日前)。各学校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每月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厘清工作思路,将问题较多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和学校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细化工作措施,按照“一校一台账”的要求,倒排整改时限,将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每天,直至整改全面完成。对屡教不改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等形式,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7月31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分析共性和突出问题,健全并推动落实相关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行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深入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各学校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力量,举办专项整治行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学校临聘人员(安保人员、宿管人员、食堂工勤人员等)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技能培训,规范工作操作流程,深化校园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风险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完善工作台账,实行一个风险隐患一套防范化解措施。对待特殊群体学生、少数需关注教职工,要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摸排精准、研判精准、措施精准、责任精准,做到见人见事见地点,抓早抓小抓苗头,提高工作预见性。

(四)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积极分析隐患背后所隐藏的根源问题,既要消除隐患,排除风险,又要找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根除病源。对本单位现有的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修订,确保管用、可操作,能够发挥作用。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积极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校园安全隐患治理能力。

(五)深入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安底镇中心学校每月对各学校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下发通报、及时调度,对专项行动部署不力、推进迟缓、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毕节市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因工作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介入严肃查处。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特别是今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紧紧围绕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防死守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政治站位。是否存在学习不透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监督管理不力,思想麻痹、畏难侥幸,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2.履职尽责。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工作中,是否存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措施不力,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预防预控、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环节不重视、不部署、不保障、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

3.担当作为。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规范,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治理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整改和风险管控不问不盯不闭环,特别是隐患治理没有形成有效闭环机制。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空、思想不稳、作风不严,工作失职缺位,对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罚不罚、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或者简化一刀切,一关了之,影响合法合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现象。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两类人员”是否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全覆盖”;装车台人员是否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盲区。

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超范围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营运车辆《营运证》逾期未审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不严,包车客运车辆长期异地经营、未持有有效客运包车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许可事项经营等违规行为;企业未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企业未按要求实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城乡客运车辆违规经营行为闭环处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安全教育培训率未达到100%。

6.城市公共交通。公交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城市公交运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规定安装驾驶员安全仓。

7.水路运输。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齐、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未落实;“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未取得有效的符合证明并保证其有效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强行渡运等问题。

8.港口运营安全。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落实管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安全考核;港口危险货物是否存在违规储存装卸、违规动火作业,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盲区。

9.公路治超。是否存在治超责任落实不够,治超执法经费、装备等保障不足,治超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源头管控”的原则不力,交通路政运政、公安交管、货运源头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巡查机制是否健全,以及货运企业治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是否存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执行不力和“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的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处罚信息抄送机制,“一超四罚”是否有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是否不够等现象。

10.公路运营安全。重点检查临水临边、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等路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上跨下穿铁路、燃气管道、航道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空间和安全保护区违建、非法侵入占用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1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是否未依法单列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监管施工企业落实,未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人员是否不具备相应资质(格)或挂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是否未按要求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临边临水、交叉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现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未按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等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为。

12.消防安全。紧盯车站、港口、码头、工地、车船、机关办公大楼、生活区、内部食堂和出租屋(门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检查电源火源管理、易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器材配备、安全疏散等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与行业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是否强化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控,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全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20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涉及企业方面8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精准施策,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专委会办公室围绕大排查大整治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不少于4次的专项督查,对难点问题,坚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全市综合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安全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综合交通安委会统筹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安委办负责协调、督办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有序推进各领域相关工作。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将大检查活动与“三年行动”“五一”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工作不断不乱、相互融合促进,取得预期效果。要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集中整治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导问责。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科学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并依法依规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程序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手段加强督导问责,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农业方案】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措施

2014。

年工作措施》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年农机道路交通整治工作。主要任务:一是有效防范农机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二是加强农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严格拖拉机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强化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夯实农机安全基层基础,建立健全拖拉机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四是普及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机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级道安办的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将拖拉机安全管理纳入乡镇政府、村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安排人员参加公安等部门组织的在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门等道路的重要道口、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开展的统一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发挥乡镇农机站、村居农机安全信息员的作用,深入各村,摸清管辖区域的拖拉机数量,建立完整的拖拉机基础信息台账。

要全面落实《区农林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强化多功能拖拉机管理。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应积极配合辖区派出所、安办等部门,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证行驶、驾驶报废车辆等违法行为。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要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动员本乡镇,村无牌无证的、逾期未年检的、达到强制报废规定的拖拉机机主、无拖拉机驾驶证的机主,主动参加拖拉机报牌、检验、驾驶培训,申领拖拉机牌证、检验合格标志、主动报废拖拉机。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要把拖拉机交通安全纳入镇政府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大对农村地区农机交通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服务保障。鼓励学校采取配备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措施,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500个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完成200座公路危桥改造和不少于40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精神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牵头的工作机制,充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省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专项措施,跟踪问效、强化问责,确保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以问题为导向,在坚持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汲取我县“10.21”事故以及巫溪“1.2”事故教训,加强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源头管理,紧盯问题整改,排查道路隐患,严防翻坠事故,切实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加大对“三客一危”运输企业、租赁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gps动态监控、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管理制度。对问题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要按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原则,实施蹲点督导、紧盯问题整改。

重点整治辖区内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检查道路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视情采取临时性安全管控措施,切实保障车辆通行安全。对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不能保障安全的隐患,要落实专人看守,确保通行安全;必要时要报请政府封路禁行。

(一)整治重点客运车辆“两超两非一疲劳”。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清理“三客一租赁”源头隐患,排查客运车辆运行线路隐患。镇教办要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杜绝乘坐非法营运、超员车辆上放学,搭乘车辆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头盔)。农服中心要对辖区的变型拖拉机进行清理,通过上门打招呼、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驾驶员严禁违法载人上路。

整治重点货运车辆“一非两超三假”。开展渣车、商品砼车集中整治,部署开展渣车、商品砼车运输资质清理工作,对渣车的运输资质展开清理,督促企业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监管。重点货运车辆专项执法,应急办及各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让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严格落实普通公路建设制度,按规范严格落实施工道路现场交通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全面排查梳理辖区事故多发路段,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规划,消除隐患。对于护栏缺失、减速带缺损、急弯陡坡等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隐患,要采取放置条石、安装轮胎(降低撞击强度)、设置反光标贴等临时防护和警示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短信、广播等形式提醒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要积极运用《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多方面多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举报,并严厉落实查处。农村劝导站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头盔、酒驾等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路长、农村劝导队(站)要主动搜集和掌握辖区“红白喜事”活动信息,提前打招呼、作警示。“农村大喇叭”和劝导站手持喊话设备全部启动,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内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发挥“六支力量”积极作用。交巡队、派出所要安排人员在赶场日、学生上放学、群众集中出行时段开展上路检查,加大对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和超员,变型拖拉机、货车、三轮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及时有效。农村劝导站要全部启动,按照重点时段勤务要求,每天上岗不少于6小时,加强对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二轮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劝导。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居)、应急办、经发办、派出所、农服中心、交巡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应急办、派出所、农服中心、交巡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村(居)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落实各自工作责任和任务,加强协作配合。

镇辖区所属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派出所和执法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各村的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各村(居)及应急办等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活动,根据市处《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引导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为交通志愿者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其传播文明、普及交通知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公民素质,营造文明出行氛围。

创建期间,周六或周日上午9点—12点,下午3点—6点。

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队设办公室于运管所办公室.

区汽车客运站,周边主要交通干道。

1.“文明交通”引导活动。

在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台、旅游景区等场所,引导乘客文明排队、有序乘车,维护场所公共秩序和公交站台候车秩序,提升市民秩序意识,养成文明候车乘车习惯。

2.“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到主要交通路口、拥堵路段和旅游景区协助交巡警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3.“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广泛开展“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驾车、文明排队”宣传活动,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不闯红灯”、“文明礼让”、“关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等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市民广场、商贸区、旅游景区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常识,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4、“文明交通”深化活动。

各“窗口”单位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建设为载体,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志愿服务意识,开展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青年文明号集体更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深化“窗口“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设。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路面秩序管控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等五大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即: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成立20xx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公安局设立各专责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定期(每个阶段)向分管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县政府领导报告行动开展情况。

(名单略)。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压紧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切实消除“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合理规划高速公路通行指引,完善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补齐农村公路短板漏洞,强化城市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切实提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秩序。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探索常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从即日起至年底,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5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22日)。研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五大提升行动”,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4月22日至4月30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人、车、路、企”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方案,4月22日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即日起,各镇、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逢五”、周末路面秩序管控统一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对后进镇和部门进行重点指导。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根据事故等级成立调查组,对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镇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四)落实资金,助力提升行动。着力完善财力保障,构建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积极争取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高效推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五)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在4月26日、7月26日、9月26日前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可以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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