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资仓库管理制度(优秀15篇)

时间:2023-12-04 07:05:07 作者:温柔雨

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组织成员的义务和责任,也是体现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的重要表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采购物资、库存物资的有效管理。

4.1物资入库时仓管员认真按物资采购清单会同使用部门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物资拒绝入库,以确保入库物资的质量。

4.2物资入库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帐入卡,分类摆放整齐,严禁易燃、易爆和有害物资混装混放,选择好保管场所,同时采取相应的`堆码苫垫措施。

4.3物资发放时要采用先进先出法,确保库存物资正常流转。

4.4各使用部门来仓库领用物资,必须事先填好由主管以上人员签批的领料单,仓库保管员凭领料单按实发放。

4.5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库存物资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鼠、防潮、防霉变等,并配足消防器材,确保仓库的安全。

4.6库存物资定期盘点,按时上报盘点表,发生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确保帐、卡、物三相符。

4.7搞好物资卫生和环境卫生,使库容、库貌保持整洁。

医院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按照职能科室统归到院办、下属班组统归到各职能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归到社区卫生科、药剂科、特检科、检验科、放射科、康复科、门诊部,以及各病区各为一个终端的划分原则,分别实施领用、发放和统计。

(二)方法程序

按照终端的划分,规定专人,设置专人密码,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物资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将物资下送到所领科室进行签字交接。

(三)常规物品下送时间

1、卫生材料: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前一天下午输入)。

2、消耗品:每周二下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周一输入)。

3、办公用品:每月25号下送(领用单位在24日前输入)。

4、急用物资:如仓库无法安排人员下送时,使用单位派人领取。

(四)其他规定

1、水、电、木、五金等修理物资,经修理人员现场勘察确定用料后,使用科室输入,修理人员从仓库领出,待修理结束,使用科室确认签字,修理人员将领料单交仓库。

2、工作服报领或新领手续

(1)报领或新领工作服时,本人首先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病区、门诊向护士长,其余科室向科长、主任申请,并填写《工作服报领(新领)审批表》。

(2)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服装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本人持《审批表》按原规定时间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

(3)仓库保管员接到领用单位输入的领用信息和《审批表》后,若无疑义,办理相关手续;若有疑义,报请后勤管理科进行审批后,按审批意见办理。

(4)本人直接从仓库领取签字。

(5)工作服报领时间:每月的10号、20号、30号。

3、如领用单位从终端输入的物资名称、数量超出库存而无法输入时,要及时同仓库电话联系,待购进入库后再输入领取。

4、新领、报领的物资,实行先审批或鉴定签字后,再行办理领出手续。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要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3.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手续的要求签字验收,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送货清单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部门记账。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勿使公司财产物资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部门领导批准。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和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部门收款印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17.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部门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20.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1.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22.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部门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为保证设备的生产运转,及时应对设备零部件(备件)、材料的周期性、或突发性更换,保障零部件、材料的保管质量,最大限度的消除浪费,降低生产成本,制定本制度。

1、做好备件、材料、油品、自制件的出入库工作,出入库要有依据;领料单、入库单应填写清晰,做到出入有账;员工领取备件或材料时应认真填写领料单,不填写领料单人员,库管有权拒绝。

2、定期盘查备件、材料等相关库存量,做到心中有数,并为下月计划提供指导依据。易损件可多存储一些,通用材料等必须保证充足。

3、做好库存物资的各种防范工作——防火、防盗、防潮和防水工作,确保库房备件、材料使用和安装质量、不出事故。库房可配备1-2个灭火器,存放油品的易燃库房需要放置2-3个。

4、库管人员不在库房时,需紧锁门窗。

5、材料入库时清点数量,在材料计划上核实,填写实际数量。

6、备件入库时清点数量,在备件计划上核实,填写实际数量,并通知设备组人员。

7、物品分类摆——相同设备的备件可以放在相同货架上,货架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型号,备件标注名称,经常用的放在低层,不经常用的可以放在高层;相类似的可以单独放在一个货架上,如各种设备的空气滤芯;因改进而不用的备件需单独存放,并标注规格、相关设备名称,以备以后查找,总体原则就是“怎么容易找,怎么放置”。

8、仓库物资要做到“三洁”——指物资清洁、料架清洁、地面清洁。

9、员工暂借使用工具时,必须有所记录;可更换工具宜采取“以旧换新”的制度。

10、物品发放时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11、每天接班时要查库,检查各种常用工具、材料、备件有无丢失,并查看夜班使用情况,下班前再进行清点。

12、润滑油使用完后,空桶必须放回二级库,库房需做记录。月底与油库进行核实,如发现出处及时上报。

13、物品取、放时应轻拿轻放,且不能砸到旁边的零部件,尤其是贵重物品、塑料制品等。

1、各种纸质滤芯包装完整,必须保证防尘,防水。

2、滚动轴承类备件保证不能生锈,必要时可在轴承表面涂抹机油,并注意防尘;滑动轴承——轴瓦、铜套类备件保管时应竖直放置、禁止磕碰,保证没有变形。

3、电料类备件必须防潮,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电瓶类注意防潮、防腐,可在下面垫木板等隔开物。

4、液压油管件注意防灰尘,如有堵头,最好用堵头堵死,以免日后影响液压油。

5、轴套类备件保管时,注意不能磕碰,减少变形和划伤事情。

6、轴类备件、自制件保管时,注意不能生锈,安装轴承处不能划伤。

7、螺纹类零件保管时,不能磕碰伤扣,尤其是尺寸较大的或细扣类;高强度螺栓(8.8级以上,包括8.8级)保管时,注意不能生锈,确保使用质量。

8、弹簧类备件注意防锈蚀,以免降低其使用强度。

9、橡胶类材料避免高温、照射,否则容易老化。

5、认真核准各工种劳保并及时领取职工劳保用品,否则扣100元。

7、库房管理员对浴池、厕所、院内垃圾桶每天清扫干净,否则扣100元。

防疫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做到账、物相符。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经常盘点仓储情况做好统计工作,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确保汛期突发事件发生时能保障现场供给。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 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9  材料仓库要有兼职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10  各种物料、材料应分类库存、严禁混存混放。危险物品应单独立库存放,并设置警示牌。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仓库消防应急物资保管与发放管理办法#e#

1、物资的管理要依据物资的类别、性质和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仓库、场地,做到分类存放,定点堆码,合理布局,方便收发作业,安全整洁。

2、物资分区、分类堆码,按机型和规格型号摆放,货架上的物资要上摆轻下摆重,顶上摆放的不常用,库内副货位和棚内存放的物资要下垫,露天存放的物资要上盖下垫,并持牌标明品名、规格、数量。

3、易燃、易爆、剧毒物资和化学试剂要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剧毒和鹭物资要装箱,加锁保管。

4、性质相抵触的物资和腐蚀性的物资应分开存放,不准混存。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

5、纸制油毡要竖放,直径1.5cm以上运输带不准叠放,1.8m长的油轴要悬挂存放。

6、精密仪器、仪表、量具恒温保管,定期校验精度。

7、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轴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纸包装存放,电气物资库要有除虫灭鼠措施。

8、库存物资要坚持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盘盈和盘亏,损坏物资要如实上报,并查明原因,报领导审批,保管员不得以盈补亏来将盘盈和损坏物资自行处理。

9、库内、厂院卫生整洁,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料场无杂草、无积水。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管人员对进仓物料必须严格检查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规格、质量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进行处理。

二、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物料短缺、变质、变型、霉烂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三、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能领料。

四、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事宜。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终前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天报送仓管部。

六、物料出仓,必须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财务部一份。

七、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八、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九、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一份。

十、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

十一、各项物资、材料均应制订最高储备量和最低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借以控制库存数量,以避免物资积压或供应短缺,而影响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十二、仓管部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负责。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负责。

十三、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各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为加强商店消防安全工作,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商店正常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商店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人为商店工商注册经营者。

3.商店营业人员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学习,目的是要加强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掌握相关消防知识,做到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学习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商店负责人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商店内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安全出口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商店内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6.商店内所有开关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等,统一由专人负责,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7.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8.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等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9.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尤其是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一、建立分类的明细账目,认真做好各类消防物资的出入登记,对丢失、外借、损坏的.设备要记录清楚,残件收留,及时补充。

二、加强安全防范,严格防火、防水、防盗、防霉变措施,确保库房物资安全。

三、因客观因素、变质报废的物资、器具,要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后,进行报废处理,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四、每年防火期结束后,库内的物资要全面清查登记,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库房进行检查、验收、核实。

五、对思想麻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及公司员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公司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仓库部门领导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仓库部门领导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有义务有责任对工员进行宣传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对新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防火安全培训。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品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产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公司电暖气的使用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3、公司电暖气的维护、维修由电工部门负责。

4、为保证安全,电暖气不得随意挪动。

5、电暖气上不得覆盖、晾晒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灾。

6、电暖气上不得喷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电暖气的使用时间由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为避免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改使用时间。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1)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仓库的存货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使用。如保管员工作不认真,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响应由保管员全权负责。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各部门的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某部门的退料。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使用量大且频繁的货物应就近摆放,使用量小的物资可以选择较远的货架进行存放。

(2)物资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推行五五堆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摆放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必须要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防汛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防洪法》,结合我镇防汛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物资包括铁丝、救生衣、麻料、袋类等耗材;也包括抢险灯具、锹、镐、钳等小型工器具。

第四条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资定额储备,保证物资安全、完整,保证及时调用。

第五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对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的责是:

1、编制每年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控制计划。

2、定期检查各代储村防汛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3、负责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汛储备物资的储备和调用情况。

4、负责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管理。第六条防汛物资代储村的管理职责:

1、做好防汛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镇防洪抗旱指挥办公室报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2、每年汛前,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储备物资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每年汛后,动用了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村要及时清点,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室报告防汛物资动用和库存情况并补齐、充实。

第七条镇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任何村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八条防汛抗旱物资是各村抗洪抢险的重要物资。各村主管干部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九条铅丝、编织袋等物料的储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摆放整齐、干燥通风等,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供应。

第十条防汛物料不准外借,不准挪用,特殊情况需调用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批准。

第十一条防汛抢险物资使用根据凭防汛抢险实际需要的数量办理“领料单”,经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领取防汛抢险物资。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制度。

第十二条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理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仓库管理是物资供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仓库业务工作必须按物资入库、保管、出库、退库和盘点等流程作业。仓库建设和布局必须适用、合理、方便装卸、运输。仓库管理按中国石化颁布的“一类库”标准执行。

第二条要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入库手续。对所有入库物资严把数量、质量关,对质差、量缺或库存已超储的物资严禁入库。

第三条仓库物资必须进行“三定”(定品种、定数量、定金额),要按物资的类别做到定库、定架、定点、定人负责保管和发放。

第四条在库物资必须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口,技术说明书、材质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五条物资堆放要实行四号定位(库号、架号、层号、位号),五五摆放(五五成方、五五成堆、五五成行、五五成箱、五五成包、五五成串),露天仓库堆放的物资也可按场号、区号、排号、位号、实行四号定位。

第六条各种设备、材料的防护层或包装物不得损失丢失,并按要求进行日常定期的或季节性的以及临时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发现有锈蚀、剥落、破损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为了确保仓库的物资安全不变质,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潮、防霉、防蛀、防鼠、防盗窃、防毒“十防”工作。

第八条对防潮、防雾、防锈的物资提货到库后存放在适宜地方,保管员要根据产品保管要求经常检验掌握物资状况,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上油、垫高、通风)防止变质,如果发现变质,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九条设备、备件等阀门、管材的堵头、管帽及垫装物不得拆卸或丢失,已丢失的应想办法补上。

第十条成套设备实行配套保管,按套入账,主机、附机配件、工具都要成龙配套,不得分散存放,严禁挪用。

第十一条仓库、料场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做到货架无灰尘、无杂物、场内无垃圾、料场无杂草。管理要达到“四化”(存放合理化、库容整洁化、资料档案化、“四防”经常化)。

第十二条仓库的消防要加强管理,在消防设施的规定范围内不准放任何物资,要保证仓库的主要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仓库(料场)必须实行规格化。根据物资库存量和收发量,以及实行科学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合理的平面图。并留有验收、保养作业区和机动货位,充分利用仓库空间和面积,仓库(物料)要分区、分类。“专库专储”,布局合理,横看成线,竖看成行,标志明显,过目成数,保持整齐。

第十四条仓库的电梯、电动吊要有专人操作(有操作证)不得超载。

第十五条仓库内严禁吸烟、明火。仓库人员要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保管、保养和报警方法。

第十六条仓库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服务。如因。

公离开岗位,须留言,写明事由去向。

第十七条严禁让与业务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实行出入库人员登记和车辆检查制度。认真执行班前查门窗、设施、物资动态,班后查灭火工具、断电、关气、关水、关窗、锁门。制定风前查遮盖、雨前查排水、高温查通风、低温查防冻等巡回检查制度。按季节对不同灾害,采取不同措施。

第十八条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公休、假日值班人员在次日上班时将收发动态交岗位人员。工作调动时,物资按明细账移交,工具、设施、账册、凭证资料和待办事项列清单移交,经双方签认,领导批准方可离职。

第十九条仓库凭领料单,加工付料单,经过审批手续的借调拨单等有关凭证发料,并在发料凭证上注明余数,对非正式凭证(白条等)一律严禁发料,非本单位职工不能代领。

第二十条所有物资一律要凭专职材料员或指定专职人员开具盖章的领料单,在确认型号、规格及数量正确清楚、印章齐全后,方可发料。

第二十一条仓库发料时要执行以下几点:

(一)根据“出陈储新”的原则,各种物资按入库先后安排好出库顺序,要坚持“先进先发,限期先发,易损先发”,使物资合理储存。

(二)实行小额供应,按实际需要发料,可以分斤破零,避免浪费。

(三)做到“五不出库”:即质量不符不出库,数量不清不出库,验收中发现问题不出库,无计划员签章不出库,白条子不出库。

(四)出库物资除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外,还应该做到技术资料完整,交接清楚。如整进零发,可将技术资料复印件随发,留存原件。

(五)保管员除事故紧急用料可根据调度命令或领导批示先发料后补单外,一般情况下必须凭单发料,库存物资一律不予借用或挪用。

第二十二条物资出库后,当天做账,做到日清月结,永续盘存。

第二十三条发料完毕,保管员要在出门证上填写领料单位、车号及所领物资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凡可以计数的必须注明件数,不能只写重量或体积),并由保管员、领料人签字,不得漏项,出门证一式两份,一份保管员留存,一份交领料人作为出门凭证。

第二十四条物资出库,门卫要认真核对料单、出门证、实物和车号,如发现出门证项目填写不全或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料单实物不一致时,应禁止出库,并与保管员核对和向领导汇报。

第二十五条退库范围:

(一)名称、规格、型号不符(错发)。

(二)质量不合格或材质不清。

(三)数量不准(复发)。

(四)因设计变更不需要的器材。

(五)生产、维修剩余物资。

上诉各项可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六条退库要求:

(一)由主管计划员开列退库单,并由当事人(特殊情况除外)按原物退原库办。

退库手续。

(二)凡需退库的物资必须符合入库要求,原发料时的各种资料应齐全,要严格交接,认真验收。

(三)大批退料,由领料单位先按类别填报清册,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库。

(四)设计变更退库凭设计部门变更通知。凡已经缺损、损坏、锈蚀等一律不准退库。

第二十七条所有退库物资,由保管员按规定登记入账。

第二十八条对库存动态物资要做到月度抽查、季度清点、年中盘点、年末大盘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账、卡、物、资金一致。

第二十九条除核对数量外,还要检查质量是否合格(与入库时一致),有无损坏变质,保管条件是否合乎要求。

第三十条因变质、腐蚀、霉烂或超期失效及非责任事故的损坏,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属实,但不能修复改制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废。

第三十一条在盘点中,如发现库存短少、盈余、损坏、变质、规格串换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确定数量盈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凡是以个数(件、台等)计量的物资,在保管过程中不得短少。

(二)以重量计算的物资,如总的件数以及每根、每张、每块的长、宽、厚和直径都相符,而重量短少和盈余的应按合理误差处理。

(三)物资在保管中产生的自然损耗,每季上报处理一次,由保管员填写清单一式3份,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销。

(四)名称相同,但型号、规格混串,应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写规格串换调整表一式3份,报有关部门批准调整转账。

第三十二条库存物资原则上不得发生盈亏,如已发生盈亏,必须查明原因,进行核实,半年申报一次,由保管员填写盘盈盘亏报表一式3份,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经济原则:是指储备的仓库物资应经济合理,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库存物资储备和资金占用。

2、服务原则:是指仓库管理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3、管理原则:是指仓库管理员要做到管物资、管节约,避免物资沉淀、遗失和损失浪费,切实降低生产成本。

1、根据生产需要适当补充物资储存数量,及时调整库存物资结构,保持经济合理水平。

2、负责材料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并监督材料节约使用。

3、按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编制有关材料收、发、存统计报表和情况反映。

4、负责在用工具的保管、借用和管理工作。

1、财务部负责建立《仓库物资管理台账》,凭入库单、出库单详细记录物资收、发、存动态和使用方向,为加强物资管理提供信息和基础资料。

2、仓库管理员每天早上应将上一个工作日的领料单汇总后交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按照领料单做好《仓库物资管理台账》的登记工作。

3、劳保护品和工具的发放明细,要落实到人;除正常记录的《仓库物资管理台账》外,还应详细在《劳保护品登记簿》和《个人工具台帐》上进行登记;《劳保护品登记簿》由财务部负责,《个人工具台帐》由生产部负责。

(一)计划、采购、入库、报销程序

1、每月25日前,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下月重点工作或检修计划,拟定备品备件、消耗材料的采购计划;拟定计划前要会同仓库管理员对库存情况进行核实,当计划数超出库存量时,差额的部分做为计划数保留,其余的应减去,当计划数小于库存量时,应全部减去,做到既要保证正常生产,又不能造成积压;然后填写《物资采购计划表》,一式四份,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时间及具体要求要详细填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材料计划交供应部三份,其中一份由仓库管理员留存,作为采购物品入库的依据,一份由财务部留存,作为办理入库手续和报销的依据。

3、供应部应严格按照《物资采购计划表》中的物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时间和具体要求,遵循“货比三家”和“相同的价格比质量,相同的质量比价格”的原则,集中进行采购;无《物资采购计划表》的,一律不得采购、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4、采购的物资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按照《物资采购计划表》所列内容与实物进行核对,物资名称、型号、数量与《物资采购计划表》所列内容相符(因技术原因不能确认的,可通知使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并在采购清单(或收据)上签字确认。

5、财务部凭仓库管理员签字认可的采购清单(或收据)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为供应部出具入库单;无仓库管理员签字认可的采购清单(或收据),财务部不得为其出具入库单。

6、供应部凭财务部签字的入库单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无入库单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财务部不得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

(二)物资管理

1、仓库管理员具体负责仓库的全面工作,包括物资管理、发料、保养、盘点等工作,仓库内物资摆放要整齐,库容要清洁。

2、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填写的名称、型号必须与《仓库物资管理台账》相符,否则,应要求领料人予以改正;领取劳保护品和工具时,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使用人的姓名。

3、对于临时性抢修或急需、包括夜间消缺所需要的材料,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由领料人先办理借用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办领料单。

4、仓库管理员应掌握保管期,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应将出厂日期、入库时间和储存期限做好记录,做到先进先发,轮换更新。

5、每月的25日,财务部负责做出“盘点表”并会同供应部仓库管理员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帐、卡、物要相符;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财务部负责做出《仓库物资长短报告书》,报公司分管领导。

6、仓库的物资和工具不能随便出错,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三)废旧、剩余物资的管理

1、废旧或检修替换下来的物资要及时进行回收,分门别类的统一保管;通过检修、拼配后,能继续使用的要继续使用,失去使用价值或无法修复的物资,要集中存放或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集中处理,不允许私自乱扔乱放。

2、项目安装完毕或检修后的剩余材料要及时退库,仓库管理员要按照出、入库程序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四)工具管理

1、已配备到个人和班组的工具,由个人和班组自行管理;正常损坏或使用年限较长的,可以旧换新;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自行解决,因此影响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2、工作时不得从仓库借用已配备到个人和班组的工具。

3、离开岗位时,配备的工具应收回。

五、本制度所界定的物资,除另有所指外,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办公用品、劳动护品等,石灰石和煤炭除外。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酒楼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人员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签字方可领料。

4、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5、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6、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各一份。

7、为配合采购人员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于次月3日前送交总经理、财务部一份。

8、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员提出请购计划,采购人员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9、仓管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人员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人员承担。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账及送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计划采购、验收、领发规定和报损、报废财产转移制度。

二、库房做好按计划采购,确保业务需要,一般物资库存量2-3个月(紧俏商品例外)。

三、经常关心库房内物品数量,熟悉进货渠道,确保供应。库房物资堆放整齐、妥善保管,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浪费,严禁呆滞物资。

四、库存每半年盘点一次,年终总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单据齐全、手续完备。

五、库房物品不经科长批准,不准私自发放。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员应认真做好物资的收、管、发、退工作,做到帐、物、卡相符,品种、规格、数量清楚。

2、仓库物资收、发票及时,手续要完备,物资进库,当日计量检验,填写收料单入库,发现差错,即时与采购员联系。

3、仓库一律凭库领导审批过的领料单,凡属配件、工具、有色金属一律交旧换新,保管员不得自行外借任何物品。

4、生产班组用剩的物资材料及时到仓库退料,仓库填写退料单,并负责检查退料质量,发现问题报告生产办处理.

5、掌握库存定额,每月底将物资库存报表、材料消耗报表及按库存定额编制的采购计划,报生产办。

6、精心管理仓库的物资,做到每日检查、每月盘点、每季翻仓,使物资不锈蚀、不霉烂、不变质,努力减少储备损耗。

7、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泄漏、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8、搞好库容库貌建设,仓库要勤打扫、勤整理、物资堆放整齐、品种规格不混杂,努力做到物资堆放定点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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