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离婚子女抚养费协议范文(13篇)

时间:2023-11-25 20:22:10 作者:文轩 最新离婚子女抚养费协议范文(13篇)

合同协议应该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接下来,我们将展示一些成功案例中使用的合同协议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子女抚养费协议书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办理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女儿___由______方抚养,随同______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______方负责每月________元至18周岁,______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______方作为儿子(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一方可随时探望由______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名下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无夫妻共有房产:无人和财产纠纷。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女方:________。

离婚子女抚养费协议书

女方: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婚,________年________月生一女孩王,现就离婚事议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1、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

2、婚生女________跟随男方________共同生活,女方________每月给付生活费________元,以现金形式每月5日前给付,男方保证女方每月至少可探望女儿一次,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女方负责接送。

3、夫妻共同财产中电视机一台(康佳29#),冰箱一台(新飞双门210l),洗衣机一台(小鸭全自动)、组合音响一套归女方李______所有;组合家具一套(床、床头柜、大衣柜、梳妆台)、沙发一套、茶几一个、床上用品一套、厨具一套(包括锅、碗、液化汽灶及抽油烟机)归男方所有;各人衣服归个人所有,个人生活用品(女方首饰、化妆品、男方剃须刀等)归个人所有。无共同债务。

4、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5、此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_女方:________。

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谁付

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一、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

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当您的离婚子女现在的生活状况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长时,希望您能及时向您的律师咨询,以法律手段解决变更抚养关系问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谁付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2、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4、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二、子女能否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谁付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从这里的规定理解,即使孩子已经成年满18周岁,但是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然有抚养义务,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费标准

在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中,如果家里有子女,那么肯定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协商。那么在此时,离婚夫妻该如何来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呢?法律上对此是否有规定?将在下面的文中为您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实践中,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一般是由离婚夫妻进行协商的,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则由法院进行判决,而在判决的时候参考的依据有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需要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收入等。同时,子女抚养费数额也是可以在一定情况下进行增加或减少的。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

协议时间:年月日。

协议效力:协议之日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或有独立生活能力止。

协议内容:协议人和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孩子(男年月日出生)的抚养权继续归。

二、对孩子(男年月日出生)的抚养费增加到每月元(佰元)人民币。

三、给付方式:每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如果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承担追加抚养费%的责任。

五、因工资未到位、患病、家庭特殊原因可以延迟给付。

六、如有其他应时事宜或未尽事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协议人签名:协议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母子双方个一份,监护人一份,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

性别:女。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经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_________的学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愿读书为止)。

3._________十六岁后随父随母由自己选择。

三、女儿/儿子_________的医药费,在_________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_________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四、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均已由_________方负责,再不计算。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子女抚养协议书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

答辩人:刘某某,男、汉族、1984年8月9日,现住在**县**乡**村。

联系方式:136********。

答辩人就孙某诉刘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

一、答辩人未拒绝支付抚养费且导致抚养费未能按期交付主要系原告母亲责任。

答辩人孙*系答辩人儿子,天下哪有父母愿意抛弃自己的骨肉。

诉状中提到被答辩人母亲多次向答辩人请求支付儿子抚养费,声称答辩人态度不好拒绝支付抚养费纯属歪曲事实。

被答辩人母亲及家人因家庭琐事多次与答辩人发生争吵,导致答辩人发病住院,此期间被答辩人母亲及其家人不仅没去看望而且还要求支付生活费,答辩人为了儿子毅然拿出自己医疗费给予被答辩人母亲,由此可见答辩人对其儿子的感情有多深。

在离婚后,答辩人数次去被答辩人母亲家要求看望儿子均被百般奚落,拒之门外。

后来答辩人也曾打电话给被答辩人母亲要求看望儿子,也遭到其无理辱骂,严词拒绝。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答辩人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儿子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答辩人所患疾病并非传染性疾病,对儿子探望无不利影响,完全符合探望的法定条件;答辩人母亲及其家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答辩人对儿子的探视权。

另外答辩人在离婚后,因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收入微薄且极不稳定,再加上自身的疾病屡屡发生,需要大笔的治疗费,生活极度困难,经常需要家人接济这也导致孩子的抚养费未能按期给付,为此答辩人一直深怀愧疚。

二、起诉状中所要求的抚养费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答辩人请求减少抚养费为每月300元。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扶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简称《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养孩子是答辩人做父亲的义务,同时也是被答辩人母亲的义务;被答辩人现在三岁,并未上学,在**这样的小城镇,生活水平又能有多高呢,且女方在当地经营一家小商店,足以维持基本的生活。

如果按照起诉状里所要求的由答辩人承担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这就是说一个在农村的三岁孩子一个月的生活费为3000元,这是很荒谬的。

另外离婚协议中虽约定由答辩人承担每月800元的生活费。

但根据《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答辩人因所在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收入甚微且极不稳定,一个月平均只有1000元左右的收入;再加上身体患有疾病,时有发生,所需大量的医疗费;自己的生活都难以维持,需要家人接济。

答辩人的情况完全符合《意见》第7条第4款规定中的特殊情况。

答辩认虽然生活困难,但依然愿意拿出自己收入的30%支付给儿子,这一点也符合法定抚养费的一般标准。

答辩人认为原告母亲完全是假借不懂事的孩子之名对答辩人起诉,借机向答辩人索要钱财,这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心灵伤害。

原告母亲与答辩人离婚时,原告年纪还小,答辩人为了照顾孩子的生活,愿意让她随母亲一起生活。

如果原告母亲嫌孩子随其生活是一种负担,答辩人愿意把孩子接回家抚养。

如果儿子随答辩人生活,答辩人将为保证其母亲对孩子的探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决不像其母亲那样拒绝甚至阻拦答辩人探望孩子。

三、被答辩人的姓氏应随答辩人。

答辩人之前同意孩子改姓孙,是因为原告母亲常常为孩子的姓氏与答辩人发生争吵,答辩人为维持家庭的和睦才被迫同意的,并非答辩人真实意思表示。

另外在我国民法中有应尊重风俗习惯的原则,而孩子随父姓是符合我国的风俗习惯的;因此答辩人认为孩子的姓氏随男方较为合理。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月日。

离婚子女抚养协议

咨询:

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还可以起诉将孩子要回去吗?

婚姻家庭维权网律师解答: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出现下列情形的,一方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

推荐: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因甲乙双方自年月至年月共同生活期间,在北京开店所得全部财产都在乙方名下。同时还有一辆轿车(牌子及车牌号)也已转到乙方名下。甲方自愿净身出户。故自本协议签订直至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自本协议生效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同时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甲方。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

协议人:女年月出生身份证号。

协议时间:年月日。

协议效力:协议之日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或有独立生活能力止。

协议内容:协议人和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孩子(男年月日出生)的抚养权继续归。

二、对孩子(男年月日出生)的抚养费增加到每月元(佰元)人民币。

三、给付方式:每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如果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承担追加抚养费%的责任。

五、因工资未到位、患病、家庭特殊原因可以延迟给付。

六、如有其他应时事宜或未尽事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协议人签名:协议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母子双方个一份,监护人一份,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

甲、乙双方生育子(女)壹人,现就子(女)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归甲(乙)方抚养。

二、1、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乙(甲)方每月付给甲(乙)方____元作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抚养费可根据对方经济状况作适当调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______十岁后随父随母由其自己选择。

三、_____的医药费,在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四、甲(乙)方可在(时间)探望子女,乙(甲)方应积极配合。

五、协议一经签字即为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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