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传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精选17篇)

时间:2023-11-30 07:38:28 作者:念青松

通过读书心得的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观察力、思维逻辑和文字表达能力。以下是一些读者自己撰写的心得体会,他们通过书本启迪思维,提升了自己的人生智慧。

活着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福贵的一辈子都在活着,完全是物理状态的活着,童年时物质的富有使他放纵欲望,吃喝嫖赌,直至把祖传的家产挥霍一空。中年的贫穷使他不得不下田务农,自食其力。生不逢时的他经历了旧中国的社会,新中国的解放,大跃进等等时代的变迁,这些人为的运动使无数清白的众生被剥夺了生活的权利,沦为牺牲品。

福贵的一生是比较系统地承担了各种可能的苦难,哀远远大于乐的体验。他的一辈子可以说是中国过去几十年的历史叙述,刚开始是他主观地自暴自弃,输掉了家里一百多亩良田。福贵从阔少变成了龙二的佃户,开始了贫民生活。天灾人祸开始在他身上轮番轰炸,先是妻子得了软骨病,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春生的太太献血时过度而死,女儿生产时流血过度而亡,妻子家珍失去儿女后悲痛去世。随后女婿在建筑工地上因事故身亡,最后相依为命的孙子吃豆子时因噎死掉。一个又一个看似意外的结局,让福贵看清了人生,他总结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不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创作的福贵角色在我看来就是人生实质的比喻。生命诞生的同时,也是通过血缘和他人联系到一起,获得社会网络和职责。血缘的联结是生理的自然延续,当一个生命在特殊时期里,社会环境变得恶劣时,外在的毁灭性因素会使家庭结构分解,导致家破人亡的结局。而通过工作等延伸出的社会网络没有强制的义务性,本身就是松散而随意的组合。所以,福贵与生活的触点是他的家人们,他们逐一地离他而去,而他自身就是生命的根基,没有了额外的附加,没有了生命的张力,却仍然顽强地生存,进入最原始状态的“活着”。

福贵从一开始就在被动地生活,从物质的富有到物质的贫乏,从挥霍物质到下田务农,都是被动的回应。更不幸的是经历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动荡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人们生活的权利和尊严被一次次地玩弄和剥夺,生命变得如此单薄和脆弱,被降格为低级次品。哪怕是无比积极而饱满的生命,也无法逃脱强权、战争的魔掌。

复活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复活》主要讲述了聂赫留朵夫在精神上的复活,以及它最后开始过上全新生活的故事,给人深刻的启示。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复活个人读书心得感悟,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暑假,我用了几天时间读完了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作的《复活》。

书中的男女主人公分别是涅赫柳多夫和卡秋莎·玛斯洛娃。从他们的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灵魂复活的不同轨迹。

卡秋莎·玛斯洛娃是作家在小说中塑造的一个最丰富,最动人的形象,她不仅是一个被侮辱者,而且是一个精神上觉醒、走上新生活的女性。在狱中和政治犯的朝夕相处使她认识到自己是广大受欺凌的人民中的一个,她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和这些优秀分子联系在一起,她渐渐恢复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心灵纯洁的本性在玛斯洛娃的身上复活了。

涅赫柳多夫原先是一个正直而富有自我牺牲的青年,可是在服役期间染上许多恶习,成了贪淫好色的利己主义者,整日挥金如土。他在一次探望自己姑妈的时候,与婢女卡秋莎·玛斯洛娃相遇,并且在一个晚上奸了她。几年以后,当他再一次旁听法庭庭审时,被诬告犯有杀人罪的女正是当年的玛斯洛娃。他感到十分愧疚,良心受到深深的谴责。他曾经对自己姐姐说过这样一句话,“犯罪的是我,受到惩罚的却是她”。他下决心“清扫”自己的灵魂,并付之行动,企图打通各方面的关节,减轻玛斯洛娃的罪名。当这一切努力失败之后,他决定变卖家产,跟随玛斯洛娃一起流放,并且同她结婚。他的这一想法被玛斯洛娃拒绝了。

然而涅赫柳多夫确实是真心实意的。他的一次次表白,一件件实际行动,终于感动了玛斯洛娃,使她从颓唐和绝望中醒悟过来。但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政治犯西蒙松做自己的终身伴侣。

《复活》让我懂得人的善良是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因素动摇自己的信念。以这样的态度面对学习,相信我们一定会在09高考中不留遗憾,实现自己理想目标!

《复活》讲的聂赫留朵夫在精神上的复活,使他最后开始过全新的生活。他在福音书里找到了五条法则:对上帝要虔诚,不起誓,要忍辱,爱敌人,不反抗。他认为人们如果遵循这五条法则,并不断改过自新,便能够“获得的幸福,地上的天国也会建立起来”。他的灵魂得救了。托尔斯泰是俄罗斯最的作家之一,他在文学创作的同时,还宣扬“勿以暴力抗恶”,“道德自我完善”为核心的“托尔斯泰主义”,《复活》也体现了这一点。《复活》的“种子”是托尔斯泰的朋友科尼的故事,成为感动世界的名著。

在那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到达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与作品资料的严肃性是相贴合的。在那里,应对人类的苦难,作家持续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那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能够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到达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正因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方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那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少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我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我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我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我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我的生活,将自我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重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以前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我,承担自我所犯的过错。

我想起了董必武说过的一句话:恶风纵使推千浪,正气终能慑百邪!

(一)聂赫留朵夫的死亡与新生。

年轻时代的聂赫留朵夫有着年轻人独有的对于世界的天真的善意,他因为年轻而纯洁,因纯洁而高贵。这种高贵是一种无所失去的一往无前,父母留下的财产不是他们的财富,相反他们最大的资产是青春与理想,在那个年纪,这些是挥霍不光的。那一时期的聂赫留朵夫让我感到惊奇与快乐,因为他并没有像许许多多别的在贵族家庭成长的孩子那样沾染上富态的恶习。但我觉得,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行在很多情况下是不会一直存在的,因为在染缸中保持纯洁的底色是困难的。于是,聂赫留朵夫内心中的人代替精神的人掌控了自己的身体。堕落是很迅速的,而获得新生般的重拾美好品行却是艰难的,但总有一些契机可以使复活发生。譬如说爱。在爱情的洗礼下,聂赫留朵夫在小镇的复活节夜里重焕了精神的我。聂赫留朵夫在成长,他在前往彼得堡周旋,去乡下将田产归还农民,与犯人们一同前往西伯利亚的路程中学会了怎样去爱人。他学会了博爱,我看书时时常觉得他为陌生人付出太多了,就算萍水相逢也会竭尽全力。

(二)玛丝洛娃的死亡与新生。

玛丝洛娃相较而言,就简单得多了。我感觉到她在精神上是不曾堕落的,死亡的是她心中的爱,她身体上的堕落即使生活所迫的无奈,又是爱消磨殆尽以后的报复与放纵。于是当她对于聂赫留朵夫的爱意复萌以后,她内心的纯洁与高尚又复活了,她为了他而拒绝求婚。托尔斯泰也曾表示过他最先构想的结局其实是幸福大团圆,然而最终还是选择了最真实的一种。于读者来说这或许不是最美满的结局,但于玛丝洛娃来说,不与聂赫留朵夫在一起,不背负致使他身份受损的内疚或许会更加幸福。

(三)社会的死亡与新生。

列夫·托尔斯泰所看到的那个社会是一个极其腐烂瘫痪的社会。上层官僚主义严重,人与人之间来往做作、讲究利益。官员只关心自己仕途与财富,漠视底层人民的生活,不在乎也不理会有人在他们的所谓找规章办事之下陷于无尽的痛苦之中。而许多原意良好的制度却往往起反作用。就像当初的王安石变法,没有人否认它的初衷,但因为制定者与实施者与受用者的隔阂,往往不仅达不到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将许多人推入更深的深渊。

聂赫留朵夫凭借自己的身份救助了许多人,然而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与上一位愿意帮助自己的贵人从而走上原本就属于他们的道路。大多数的百姓受到冤枉以后都就此毫无悬念地越陷越深,永不见天日。反观底层社会,农民贫穷而愚昧,小市民市侩而计较,听差暴力而冷漠,罪犯凶恶而肮脏,他们活在一个吃人的世上。人们互相影响互相诱惑,致使大多数人一旦加入某个团体就会急速地被改造的面目全非。底层人民无力改变,上层人视而不见事不关己,于是社会呈现出书中所描写的模样。

我很喜欢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我非常喜欢他的一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最近看了一本关于他的著作,叫做《复活》。当时看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住的,一开始我并不明白其含义,在看完这本厚厚的书以后,我开始领悟到其中的`含义,也产生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是俄国非常著名的一部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讲述的是涅赫留多夫及卡秋莎的故事,并描写了他们在多年以后,通过一次偶然的相遇,从此两个人精神复活的故事。书很厚,所以内容写的也很细致。从一开始,他看到卡秋莎时心里的那种恐惧和害怕,到他为了救她而不顾一切,到处求人,变卖家产等等一系列事件中,他也是不断在改变自己,纠正自己,重新认识自己。而他的这种变化感动到了卡秋莎,导致卡秋莎也开始重新认识自己。

在这个过程中,描写了好多非常令人厌恶的一些人,比如监狱长,市长,押解兵,公爵,男爵,庭长,检察官和律师等等,各式各样的人,他们个个无比的自私,邪恶和贪婪。他们仿佛已经麻木,肆意滥用自己的权利,僭越法律,乱审判,乱抓捕,乱判行。但是自己却丝毫感受不到那些通过他们的双手所犯下的罪恶,反而以此为荣,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是他们滥用职刑的工具,他们自认为自己拥有权利就仿佛天生高人一等。涅赫留多夫在一次次的与他们接触中,逐渐感受到了无趣,恶心,厌恶,憎恨,也越来越感觉到自己和他们不同。其实,在他们那个社会,人人都很自私,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有想过遵从自己的内心,去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等行动,但是在它的亲人们看来却是好笑的愚蠢的做法,他们强迫着他一次次的改变自己的初心,强迫着他去接受社会的腐败,接受现实,跟从社会潮流。这才使他开始走向颓废。

而在他犹豫不决,在其中做选择的时候,他跟随着卡秋莎一路流放,接触了各种各样的“罪犯”。涅赫留多夫认为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是无辜的,而且其中有很多人就是被冤枉陷害的,甚至连证据都不足。显然,在权利面前,逮捕一个人无需理由,只要监狱长想抓就可以抓。而涅赫留多夫在于他们的交流中,发现很多人身上都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想法:希望可以推翻目前俄国的制度,特别是一些政治犯,他们往往都是那些坚持自己,去拯救这种混乱现象而被抓起来的,他们身上有很多珍贵的品质,所以涅赫留多夫觉得和他们待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许多无辜的人被折磨致死,看到了很多人奋起挣扎,所以,他更加坚定了自己所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虽然最后,卡秋莎虽然没能和他结婚,但是,对于他们两个人,因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都变得越来越好了,重新“复活”了,此时结婚对于涅赫留多夫来说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还有更重要更伟大的事业要做:他要去解救那些无辜的犯人,哪怕这要他去乞求那些十分恶心的官员,他要将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努力去改变这一切。这可能就是这本书名为“复活”的意义所在吧。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在那样一个社会,有权利的人是如此残暴无知愚蠢,整个社会是那么混乱,法律仿佛就是一个幌子。在整个社会都做错了的时候,如果一个人仍能辨别是非,不被蒙蔽双眼,坚持自己的初心,做出正确的选择,这真的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这本书揭露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无情的讽刺和抨击了腐朽的沙皇专制制度,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让我认识到了,当社会充满黑暗和不公平时,该是多么可怕,我们处于今天这个和谐有序,依法治国的社会又是多么幸运!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黑暗。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林肯传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阿伯拉罕林肯的出生是低微的,甚至是不光彩的这个总统是一个私生女的儿子。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出生低微而没有任何追求,相反,他不以能有一份体面的律师职业而满足,而以主持正义、保护被压迫者为己任并为之奋斗终生。

很多生命也如他一样如此卑微的出生,可惜并不是都如他那样顽强地生长。

虽然出生卑微,林肯却没有放弃人生的追求。虽然只有12个月的受教育经历,但他没有放弃对知识的渴求。只要找得到的书他都拿来仔细地阅读。他很少有无所事事的时候,每当那样他就会向别人问一些问题,关于奴隶制、关于邦制、关于宗教等,这些知识,为他伟大思想的产生无疑是有巨大作用的。

从相对弱势的群体中走出来的林肯,对底层人民的生活有切身的体会,这种体验成为他的动力,成为他从事职业的价值取向。在他以自己的诚实、正直、勤劳和才干赢得周围的人,赢得全国的民众时,这些体验最终成为他的从政目标和一生的追求,他一生都在为此而奋斗。在南北分裂的压力下,他没有妥协,坚定地拿起正义之剑,为了这种追求,不惜发起南北之战,这是人类的正义之战。正义最终战胜邪恶,黑人被当作财产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

不是每一个平民都能赢得人们的信赖,不是每一个律师都可能当上总统,不是每一位总统能得到人们的爱戴,不是每一个伟大的人物都能有这样的荣耀。

哈里斯堡有三万人冒着夜间和清晨的倾盆大雨来瞻仰遗容;费拉德尔亚有五十五万人等候殡车。灵柩停放在独立厅里,前来致误用的人排了三英里长;在纽约市,从高楼大厦到贫民窟,到处都披上了黑纱。将近十万人汇成了浩浩荡荡的送殡行列,几乎各个种族、各个民族、各种宗教和各种政治信爷都有代表参加,其中包括两千名黑人代表。

人们在悼念合众国第16位总统阿伯拉罕林肯,一个从一片洪荒中成长起来的合众国平民总统。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就是出身低微的阿伯拉罕林肯。

惠特曼为我们留下了卓越的诗篇:

眼望平稳的大船,勇敢而坚强的船;。

可是,啊,心脏!心脏!心脏!

啊,鲜红的血在一滴一滴流淌,

我的船长躺在甲板上,

已经变冷,已经死亡。

国人将他比作船长,领导全国人民在风浪中航行并到达胜利的彼岸,引领着人们走出黑暗,走向光明。这是林肯在国人心中地位。

一切都归功于这场战争,这场战争还结出了丰硕的成果美利坚合众国将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它已经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

活法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我们生活在一个丰富复杂的世界。世界没有距离,汽车、火车、飞机。这些现代交通工具让世界失去距离感;人类不存在秘密,手机、互联网的存在让人类如同生活在露天广场中永远打开着的屏幕上,秘密,也许就在你将要产生想法前的一刹那。我们生活在一个单一简单的世界。人人可以写出论文,互联网的便捷让每个人都有写出需要的论文的可能;娱乐不用出门,足不出户就可从互联网或电视中知天下、“行”天下。

但,为什么人们却感觉快乐在逐步远离活着的意义越来越模糊。什么才是健康、积极地活法稻盛和夫在《活法》一书中,把自己的创业心得,更确切地说是健康、积极地一种生活态度一点一滴剖析出来,文字中透露出一位智者对当下人焦虑、盲目生活的殷殷劝告。

想起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两则小故事。

其一曰:“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贫者语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曰:‘吾一瓶一钵足矣。’富者曰:‘吾数年来欲买舟而下,犹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富者有惭色。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僧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焉。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一件事的成功很多时候并非取决于外部条件的优劣,更多是取决于做事人的态度。稻盛和夫亦说“努力过好今天”、“把问题化繁就简”。如同到达南海的贫者,用脚步丈量去南海的路途,路途中的艰难困厄只是达到目标的过程。忘记曾在哪本书上看过一句话,至今印象深刻:“每天进步一点点。”人的习惯思维认为只有目标定得远大,将来可能取得的成就才会大。其实,宏大的目标很多时候会使人丧失努力实现的信心,稍遇挫折便否定了既定的目标。现实中的每一天都要竭尽全力踏实地重复简单的工作,一毫米、一厘米的前进。问题的关键是“前进”。

其二曰:“有幡被风吹动。因有二僧辩论风幡,一个说风动,一个说幡动,争论不已。六祖慧能便插口说:不是风动,也不是幡动,是你们的心动!”这虽是佛教禅宗中的小故事,却清楚地阐明了心在对待万物中的绝对作用。心为物役,物便成为心的主宰。哲学上有著名的二元论,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有两面性:物有美丑之分,人有善恶之别,事有好坏之称,情感有快乐和痛苦。我们的眼睛在繁杂的社会中看到最多的是什么我们的心在繁杂的社会中感受和体悟最多的是什么既然心灵有如此巨大的作用,那么,如果摒除过多的欲望,让心灵在繁杂中保持宁静,真正做到事忙而心不忙,那我们的眼睛看到更多的是世间的美,他人的善,心灵感受和体悟到的更多是一种享受。在踏踏实实努力工作的同时,以一颗宽厚仁慈之心生活,用双眼和人类独有的心灵更多关注社会中的美好的一面。

著名作家王蒙前不久在上海图书馆进行的演讲《思想的享受》中有一段话,对我触动颇大。他说:“人除了要享受喜悦,享受自在,享受逍遥,享受主动,享受智慧以外,还需要享受大喜大悲。正因此,人才会有激—情的享受,包括生离死别。”《活法》一书在告诉人们锲而不舍、化繁为简工作的同时,也强调了“美丽心灵”的重要,指出了什么是正确的“活法”。正如以上两个小故事:认准目标后,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思维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就在每天前进的一点点中;在认真工作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外物的欲望,保持心灵的宁静,用一颗享受的心对待人生的一切悲喜起落。

最后,用古人的一句话结尾:“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过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故君子事来而心始现,事去而心随空。”这句话也许更多地强调了心灵的洒脱,但心灵的洒脱正是建立在对工作和生活得心应手的前提下。

题外话:单位发了《活法》一书,并要求写读后感。读书是件很享受的事,但写读后感的压力让这种享受丧失了不少。我想读后感的目的是:书一定要读,读一定要有感受,有感受一定要写成一篇作文。于时,少了乐趣。书看了一半便放弃了,《活法》的观点存在于我们中国传下来的许多古典书籍中,且阐述的比这本书更深刻,更透彻。稻盛和夫在书中的许多例证都是引自中国古代。近来正读着几本中国古典书籍,对这本书便实在看不下去了。文笔和思想都比我们的文化差远了。

活法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说实话谈到日本,我还是带有不少民族情绪的,因此平时不太感冒日本的事物。然而稻盛和夫这个日本人,以及《活法》这本来自日本的书,却能让我由衷地敬佩。

了解了他的思想和经历,你会觉得稻盛和夫不愧为经营之圣,实在是世界第一等的人才。他也是我目前知道的唯一一个亲手创建了2家世界500强企业的人。任何一个人,在有生之年能创办一家世界500强,也不枉此生了,何况是2家不同领域的企业!

这本书很多地方都让我颇有感触,其中映像最深的是2个地方:

1、人生公式=思想观念×个人能力×努力程度。

2、人生经纬线=命运+因果循环。

这两个总结我不在此处多说,感兴趣的可以自己看书,个人觉得真是够精辟、够简练,时刻用它们来参考自己的人生,必将获益匪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通观全书,你会发现里面有很多思想跟中国古典中的精华部分是传承的,是一致的,甚至有些地方作者都在直接引用中国古籍。就此又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实在是一个宝库,有时间了大家可千万要去淘淘金啊,免得都被外国人学去了。

活法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寒假期间,我读了《活法》这本书,书中讲述了稻盛和夫对生活的各种想法。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书中提到的“人生方程式”让我印象深刻。

稻盛和夫认为,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即生活和工作的结果由公式后面的三个要素相乘得来,其中“思维方式”是最重要的。他认为“思维方式”有正负之分,思维方向是错误的,“思维方式”就是负的,否则就是正的,这会导致不同的人生。

合上书本,联想自己,感触颇深。我很清楚,我不是那种天生就有杰出才能的人。因此,为了弥补这一点,我把全部的精力和努力投入到我的工作中。我可以说我充满了炽热的热情。缺失的是什么?现在回想起来,正是思维方式的负面影响导致了我内心对完美的追求。有时候,工作出现瑕疵,我会非常着急。这种思想和行为是非常可怕的。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都不可能如你所愿,对于缺点、问题,换个角度看,就会是另一番景象。

就我自己的教学工作而言,也许我的热情和努力并没有在一段时间内取得很大的成效,或者只是部分学生取得了进步,但是这“部分”的积累最终会对班级的整体提升做出贡献。这样,当老师的快乐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稻盛和夫的人生方程式,让我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扪心自问,只要我们有信心做好一份工作,并努力去做好它,面对困难始终坚持,不敷衍,不忽视,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会享受到工作的快乐,收获人生的精彩。

林肯传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懂得了人间的真爱;给予了我丰富的想象力。而这几天,我读着《林肯传》,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一种精神、一股力量深深地震撼着。

林肯尽管是木匠的儿子,但他心中始终有着明确的奋斗目标,并为之不懈努力。

读了书,我感觉到林肯的成就是勤勉铸就的。在时间上,林肯总是把握好每分每秒,从书里阅读新的知识。他白天干活,晚上读书,每天都找来一些书来阅读,有的他甚至还背下来。人们都难以理解林肯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他依然执着。想想我现在,是爸爸妈妈的“小皇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从来不用做家务,我真该反思。(.)。

听听林肯怎么说的:“每个人都具有一种坚韧不拔,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使命感,努力拼搏是每个人的信念,同样也是我的责任,而我对这种责任怀有一种舍我其谁的耐心,毅力和信念。”

这就是有明确目标的林肯、刻苦勤奋的林肯、阳光心态的林肯、百折不挠的林肯,让我们一起向林肯学习吧!

读书活动个人心得感悟

我从小不喜欢走亲访友,我喜欢一个人享受自己的静谧时光。每次去亲戚家串门,我是能推则推,实在推不了就百无聊赖的坐在房间的一角,若是这时有一本书,可就不同了,我能安安静静的度过一个下午,要是碰上喜欢的书,更是十头牛也拉不走我。

四年前,我还在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被爸爸叫去姑姑家玩,我本是不愿的,然而当爸爸告诉我姑姑家有许多藏书后,我一蹦三丈高,高喊:"我决定去姑姑家!"那天中午太阳明明晃晃的像个银盘,花草都晒得有些打蔫儿,而我却是毫不在意。刚刚进了姑姑家的门,来不及寒暄,第一句就是招呼姑姑:"书房在哪儿啊?"姑姑并没有因为我的不礼貌而生气,她只是笑了笑指向门边的一间小屋子。我迫不及待走了进去,一推开门,那种油墨的清香扑面而来,一下子带走了好多热气,让人的心也不由自主的沉静下来。书好多。指尖清划过每一本书的书脊,那些书中的精灵仿佛在对我欢笑,只是我那时的阅历实在太浅,也只能仅仅感到他们的欢笑罢了。片刻过后,我从的那层书架拿下一本《老人与海》。说来不怕别人笑话,当时选这本书并不是因为想和它之间发生些什么碰撞,仅仅是因为他是精装版,我瞧着好看罢了。轻轻合上门,我深吸一口气,打开了这本漂亮的书。

是过了多久呢?我也不知道,但绝对不够一本书的时间,我才刚刚和老人在海上度过一个白日罢了。敲门声响起,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吓了一跳。父亲说,很晚了。还没来得及与老人告别,我就离开了。

回到家,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你__鱼了吗,我亲爱的老人?我开始吵着闹着要去姑姑家,父母惊异于我的变化,而我想念着那位可爱的老人。每次日出和日落交替,我的不安就越发过分,或许真是得不到的才是的吧,我再也看不进其他书。我想看《老人与海》,我要看《老人与海》。一日又一日,我终是忍不住了,上演了"离家出走"的戏码,我独自一人扣响了姑姑家的门,像上次一样,不多说便钻进书房,我像只饥渴的野兽。有条大鱼!我看见那条有着优美弧线的大鱼在我面前摆动,我听见它的尾巴拍的水花四溅的声音。诱人,不论是于我,还是于老人。我跟着老人在海上漂了好久,老人也与那条大鱼搏斗了好久。书外的天又暗了,似乎是预示着更漫长的等待。姑姑出门了。三个月,整整三个月我都在忍受这种__的煎熬。终于我有机会再一次与老人并肩,他还等着我在呢。我望见老人把最后一柄叉子也插进了鱼的身子,我嗅见了迷人的腥甜,最终那条鱼死了,我的老人也累的半死。我看见他躺在床舱中,他笑着好像在说,我赢了。一路走来,飘飘浮浮,我们都累了。

似乎是半年前吧,我与老人再会,他仍是那样一副不屈的样子。那熟悉的油墨的味道,那漂亮的精装封面好像又在呼唤我。我听见那个小精灵对我说"来啊来啊"它还是那样还笑着,同于上回,老人,我还会抓紧你的手,踏上这漫漫水路。不回头,不后悔。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呼啸山庄》虽然很难懂,但经过后面的《呼啸山庄大事记》我大概了解了《呼啸山庄》发生的事。

老恩肖把一个弃儿——希斯克利夫从利物浦带回了家。老恩肖的女儿凯瑟琳·恩肖爱上了希斯克利夫,但老恩肖的大儿子欣得利·恩肖却十分讨厌希斯克利夫。他处处跟希斯克利夫作对。老恩肖死后,欣得利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总是对希斯克利夫进行迫害。

圣诞之际,画眉田庄未来的主人——埃德加·林顿和他的妹妹伊莎贝拉·林顿来到了呼啸山庄。埃德加爱上了凯瑟琳并向她求婚。凯瑟琳答应了,她想用林顿家的财产帮助希斯克利夫逃脱欣得利的迫害。希斯克利夫得知后出走了。

几年后,希斯克利夫衣锦还乡,经常拜访呼啸山庄。欣得利不仅没有发觉希斯克利夫的阴谋,而且由于他赌瘾大发,竟把呼啸山庄的产业卖给了希斯克利夫,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让欣得利的儿子哈顿做仆人,使哈顿变成了一个文盲。而凯瑟琳她因为悔恨,在生下小凯瑟琳·林顿后就忧郁而死。埃德加的妹妹却把希斯克利夫看做英雄,随他私奔。但这次私奔并未取得好的结果,伊莎贝拉只跟了希斯克利夫几个星期就逃走了。欣得利在大醉中卒。

过了几个月,伊莎贝拉卒于南方,留下一个孩子,名叫林顿·希斯克利夫。埃德加据妹妹的遗嘱把小林顿接回了画眉田庄,希斯克利夫立刻去索要林顿。而小凯瑟琳却喜欢上了小林顿,听说他被希斯克利夫接走后郁郁寡欢。但在几个星期后,凯瑟琳外出到了呼啸山庄,发现希斯克利夫和小林顿离她家并不远。后来,埃德加病死,希斯克利夫强行让小林顿和小凯瑟琳结婚,又获得了画眉田庄的产业。小林顿在结婚后没几天就病逝了。

这时,哈顿却爱上了小凯瑟琳。小凯瑟琳也教他学习知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禁止他们的交往。但他无论怎么禁止,一切还是无可阻挡。希斯克利夫从哈顿和小凯瑟琳的交往中仿佛看到了自己和凯瑟琳·恩肖的经历。他放弃了报复。在一个夜晚,希斯克利夫离开了人世。哈顿和小凯瑟琳也结了婚。

这篇名著真够长的。看完后,我不禁想起了一句古话:“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如果不是因为欣得利的做法,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把报复施加给哈顿?好在最后,各位都有了美好的结局。我想,如果欣得利能对希斯克利夫宽松一些,结局会更好的!

《围城》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当读《围城》这部小说时,我为方鸿渐和唐晓芙的故事所着迷,常被那种别出心裁的妙喻惹得心领神会地笑。

还特别有感于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吵架。他们每次的骂词都不一样,而且一句一句对得很好,好像你说了上句下句本该如此说的。他们完美的对词,恰恰表达了婚姻的无奈,即使“他”想出来也出不来,而且根本就不可能出来。这是每个人都要走的路。方鸿渐和孙柔嘉每次吵架都是因为对方的家人哪里得罪了自己,无形的压抑造成了夫妻间的斗气,吵闹。是不是离开了那个社会,那个大家庭的背景,就不存在争吵了呢?我想不会,或许,他们又会找出另外一些事作为吵架的素材了,这也就是婚姻真正的无奈!

钱钟书先生不直接说,只把事情摆出来,读者会怎样理解,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但婚姻之于爱情,是升华了还是丑化了,还是现实了?很难说清。

其实《围城》的主题是在隐喻人类生存的困境,而且围城无处不在。仔细听听你周围的人的对话吧:富人羡慕穷人安乐、清闲,穷人羡慕富人出手阔绰,一掷千金;城里人羡慕乡村的田园风光、新鲜空气,乡里人羡慕城里人汽车洋楼;忙人羡慕闲人,闲人羡慕忙人。

这似乎就是我们生存的一种状态,或者是心理状态,不满足,永不满足。因不满足,所以会产生思变的心理和思变的行动。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累了又不能休息的时候就羡慕清闲的人,希望过他们那种生活,当真的有一天过上了那种生活,过得久了,就又厌烦了,又想回到以前那种生活当中去,重新做回原来的样子。人们总喜欢这么兜圈子,自寻烦恼;走来走去,或被困在围城里,或被丢出围城外;就像时钟的钟摆一样左摆右摆,游弋不定。

我们每个人都有既定的生活环境和模式,当我们被某种无形的定律牵引着循规蹈矩去生活的时候,就自然地会产生一种难以抗拒的无奈和悲哀,于是我们想跳出自己生活的樊笼,想去换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活法。可往往到头来,妥协的是我们自己。

其实我觉得,人类在围城的这种困境不外乎从两个方面解决,要么不要把自己所处的环境当作围城,千方百计要冲出去;要么,你非要说那是一座围城的话,也照样能在围城里寻找到真正的我,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不屈的精神,终究会有一个围城里的好归宿。

如果觉得自己能力足够支撑自己在另一个围城里生存就走吧,说不定真的海阔天空呢!

《小王子》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位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他也许不是最完美的,但一定是独一无二的。

“孤独星球”

一诗一文,一草一木,一人一事。在小王子眼中都有他独到的见解,在常人眼中他显得有些唐突,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但他为人处世的方法却是不被世俗所扰,不被庸俗所搅,坚持内心的想法,不随大众,不人云亦云。这便是小王子教给我的道理。

在某种意义上,小王子是孤独的。

“包容万象”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是小王子看待人事的另一种态度。对人世间的一切——正面的,反面的,细微的,平常的都怀着一份极大的好奇心,没有人会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人非,物也非,甚至连每一天的太阳也会有不同,不被喧哗蒙蔽双眼,有一双清澈的,善于观察,发现美的眼睛,会给生活带来无限的惊喜。这边是小王子教给我的道理。

在某种意义上,小王子的心胸可以包容万象。

“手捧鲜花。”

诗人常叹:“无可奈何花落去”,但小王子的鲜花常开,他总是乐于帮助他人,不计较对方是贫贱还是富贵,这一份宽广心便值得我们学习,人常言,:“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不正是借代小王子的美好心灵吗。在某种意义上,小王子的鲜花永远开放。

《围城》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读《围城》不仅可以感受沿途邂逅的惊喜,还能体会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其中蕴含深意的象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围城》个人读书心得感悟,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乍一看《围城》,感觉像是一本军事书或者是战术书。

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故事,我曾经被深深的感到动过,后又读了杨绛的《我们仨》,在这里面,我第一次了解了钱钟书先生,并知道他绝对不是方鸿渐。

杨绛在《围城》的后记中曾这样说到“《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书中的方鸿渐,博土学位是买来的,出国留学的钱是他已故未婚的家庭提供的,典型的当时社会的渣男,开头仅仅30页,却出现了五六个与他有关系的.女生,无论是在邮船上的鲍小姐,还是苏小姐,还是苏小姐的亲戚唐小姐,方鸿渐都与她们有着不明不白的关系,这前提还是他还花着已故未婚妻的家的钱,这就如序所讲的那样“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呼,这或许就是对方鸿渐这个人物的精准评价吧!

前半部分,苏小姐苏文纨也是一大人物,邮船上孙太太那段恭维的说话,让她最不喜欢小孩子的人说出了:“我最喜欢小孩子”这样的话,往后中,她喜欢两个男人同时争夺她的感觉:青梅竹马的赵辛楣、替她抄诗的王尔恺,却刺激不到他心中欢喜的鸿渐,最后却和曹元朗订婚,这简直就是自私的转型,或许邮船上孙太太对她说的话运用了反语。

从小学一直到了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毕生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围城里的生活。

《围城》热播的时候,正读高中。那时候不谙世事,只是佩服剧中演员们的演技,尤其是对饰演方鸿渐的陈道明。但稍带着,也对原著的作者感起了兴趣。于是颠儿颠的跑去找我们的语文老师,请他给我们介绍一下钱钟书其人。老头儿一本正经的说:"像这些小人物,没有必要去关注。我们考的是鲁迅、老舍和茅盾等,别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平生第一次认真请教老师,却得了这样的一个结果,好不扫兴。好在本人基本不受外人观点的影响,即刻便对老头儿的孤陋寡闻嗤之以鼻,自找了书来读。

不读便罢,读后便把对陈道明的崇敬都换给了钱钟书。幸好那时没有什么"人肉搜索",不然我一定拿来把钱老先生的家底儿都搜个遍。哪有这样的人啊,冷幽默都被用到了极致了!乍一读还品不出其中的味道,再想想却忍不住要捧腹!从此不听老头儿上语文课,只醉心读钱钟书。直到高三,换了一个学识还算渊博的语文老师,才重拾对语文课的兴趣。

时光如水般游走,不知不觉高中毕业已经十七年了。这期间有过多少次想要把《围城》拿过来重读一遍,但总是未能如愿。其实有的时候,真的就是自己懒吧!

但最近终于还是把这个愿望实现了,而实现了愿望以后的我,一下子发现,自己当初竟是那么的肤浅!

方鸿渐出国留学却终无所学,不得已花钱买了一张假的文凭;与苏文纨等留学生们无论真假的"学成"归来,却又"学"无所用;方鸿渐因为爱上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却惹恼了暗恋他的苏文纨,结果被伊抖出了自己的风流韵事而遭遇唐晓芙的斥责,恋爱不成;与赵辛楣原本是"情敌",结果却又成了好友;他不爱孙柔嘉,但爱他的孙柔嘉却故意与他成双入对制造舆论,并最终步入婚姻这座围城,还因此被学校开除;入了城的方、孙二人,渐渐又发现彼此都不如婚前的美好,夫妻关系日见紧张……方鸿渐这个小人物,和众多人一样,从这座城里走了出来,又进入了另一座城,周而复始。大约我们现实中的人也是如此。钱钟书不是在冷幽默,而是冷酷,冷酷地道出了我们每一个人可能还不自知的生存状态,那个时代如此,现在依旧如此。或者他老人家现在还在天国里,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在一座又一座的围城里跳来跳去吧!

那个时候,可能如每一个人年少时的感觉一样,总喜欢给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以鲜明的爱憎。我那时是把唐晓芙惊为天人的,并惋惜她没能和方鸿渐(尽管他有弄虚作假的劣迹,但总算还是一个有智慧的人)同入婚姻的殿堂。而对于那个连吃药都要避开旁人、"眼中黑多白少,乃淫邪之相"的李梅亭则深恶痛绝。看了电视剧后,还顺带对演李梅亭的葛优也加了一副有色眼镜,好多年不愿看他演的电影。但事实上,《围城》中的每一个人物,无论主次,都是人间众生相的一个剪影。如果我们留心,会发现在我们的身边,不知有多少个方鸿渐,多少个苏文纨,多少个李梅亭!至于唐晓芙,却或多或少成了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更悲摧的是,我们还欠缺了钱钟书他老人家的机智与才气,不能把众多的人物那么和谐的安排到一起,同台献艺,各司其职。

都说看书不能对号入座,其实真要是对上了号,自会有对上号的乐趣。钱老先生太聪明,他在不动声色地把我们大家都"幽"了一"默",却让我们看着自己的表演还会傻笑,等到发现自己上当的时候,也只能惊叹于他的诡谲!好作品总是常读常新的。或许我现在的理解依旧还是流于肤浅,或许若干年后,我还能读出另一番截然不同的味道来。期待着吧!

当读《围城》这部小说时,我为方鸿渐和唐晓芙的故事所着迷,常被那种别出心裁的妙喻惹得心领神会地笑。

还特别有感于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吵架。他们每次的骂词都不一样,而且一句一句对得很好,好像你说了上句下句本该如此说的。他们完美的对词,恰恰表达了婚姻的无奈,即使“他”想出来也出不来,而且根本就不可能出来。这是每个人都要走的路。方鸿渐和孙柔嘉每次吵架都是因为对方的家人哪里得罪了自己,无形的压抑造成了夫妻间的斗气,吵闹。是不是离开了那个社会,那个大家庭的背景,就不存在争吵了呢?我想不会,或许,他们又会找出另外一些事作为吵架的素材了,这也就是婚姻真正的无奈!

钱钟书先生不直接说,只把事情摆出来,读者会怎样理解,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但婚姻之于爱情,是升华了还是丑化了,还是现实了?很难说清。

其实《围城》的主题是在隐喻人类生存的困境,而且围城无处不在。仔细听听你周围的人的对话吧:富人羡慕穷人安乐、清闲,穷人羡慕富人出手阔绰,一掷千金;城里人羡慕乡村的田园风光、新鲜空气,乡里人羡慕城里人汽车洋楼;忙人羡慕闲人,闲人羡慕忙人。

这似乎就是我们生存的一种状态,或者是心理状态,不满足,永不满足。因不满足,所以会产生思变的心理和思变的行动。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累了又不能休息的时候就羡慕清闲的人,希望过他们那种生活,当真的有一天过上了那种生活,过得久了,就又厌烦了,又想回到以前那种生活当中去,重新做回原来的样子。人们总喜欢这么兜圈子,自寻烦恼;走来走去,或被困在围城里,或被丢出围城外;就像时钟的钟摆一样左摆右摆,游弋不定。

我们每个人都有既定的生活环境和模式,当我们被某种无形的定律牵引着循规蹈矩去生活的时候,就自然地会产生一种难以抗拒的无奈和悲哀,于是我们想跳出自己生活的樊笼,想去换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活法。可往往到头来,妥协的是我们自己。

其实我觉得,人类在围城的这种困境不外乎从两个方面解决,要么不要把自己所处的环境当作围城,千方百计要冲出去;要么,你非要说那是一座围城的话,也照样能在围城里寻找到真正的我,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不屈的精神,终究会有一个围城里的好归宿。

如果觉得自己能力足够支撑自己在另一个围城里生存就走吧,说不定真的海阔天空呢!

一本薄薄的围城终于看完了,之前看书评说:你能在围城里找到自己生活的影子。

果然没错,即使我们追求自由主义,但仍然逃不过父母那一辈的思想对我们年轻人和现在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年纪尚可的时候,对追求一切都是充满了激情,但是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以及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越来越透彻,为什么无奈反而越来越多呢?说这些话听上去好像是悲观主义,也有可能我明天再看见这句话,觉得自己十分矫情。

围城的墙实在是太高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需要用一把较长的梯子去看一下外面的世界,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围城看到后来其实挺悲的,心情复杂,整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底色越来越暗淡。对于主人公方鸿渐其实充满同情,但有时候特想骂他coward,一生感情中,唐晓芙就是白月光和红玫瑰,孙柔嘉就是蚊子血和饭粒子。可是从一个女性读者的角度来说,每个女生都是从一个男人的白月光,最后变成了蚊子血。男人喜欢众星捧月,女人喜欢独一无二,女人是从患得患失的时候开始被厌烦的。我觉得,可以换种心态谈感情,不去绞尽脑汁想,怎么才能和这个人长长久久,只要想明白,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才能开开心心,分开的时候也不留怨恨和遗憾,就可以了。

婚姻虽然不是生活的大部分,但是他又如此核心,如果我们不能够获得称心如意的婚姻关系,会不会有一种十分浪费生命的感觉?可是没有往下走,谁又能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段称心如意的关系呢?太矛盾了,我觉得围城它是圆形的,无论怎么走?最终还是会回到起点。

还是很推荐钱钟书的围城,结合李安的电影《喜宴》一起去看,感受中国式婚姻以及家庭的精髓。

个人林肯传读书心得体会林肯传书籍

今天阅读了戴尔·卡耐基撰写的《林肯传》,伟大的林肯总统所经历的一切让人怜惜,让人愁苦,让人心疼不已。但同时,我又为他在贫穷和挫折中带领美国人民击败南方独立联盟、废除黑人奴隶制、维护国家统一而振奋。

林肯生于贫贱无知的、被人歧视的、卑微到泥土里的家庭,母亲是贵族公子(牛津大学高材生)与女仆的私生女,父亲是不懂经营、没有责任心、没有爱心的伐木工。林肯一出生就和父母、姐姐生活在一间几平米大的小木屋中,七岁时,父亲武断地带领全家迁移到印第安纳州的森林中生活,天降大雪,一家人只能蜷缩在上无寸瓦、无门、无窗的断壁残桓中。林肯9岁时,他天使般的母亲因为照顾邻居染上瘟疫不幸去世。他一边劳动,一边跟着乡村巫术师学习,仅得到一些不系统的基础教育。但他一直听从老师的教导,坚持大声朗读,为他日后成为辩论家、政治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青年时期,大约21岁时,父亲又在一个百年不遇的严冬里带领全家迁移到伊利诺伊州。为糊口他当上了邮递员并遇见了心爱的姑娘,这是他一生最幸福的时刻。但在婚礼前,未婚妻染病,猝然去世。痛苦悲伤击垮了高大善良的林肯,朋友们都担心他挺不过去而自杀。从此悲伤和忧郁就再没有离开过他,“有时候你可以看到忧郁从他身上滴出水来。”

33岁时,林肯结婚了,娶了一个疯狂、无理、恶毒、霸道的妻子。从此她的生活陷入更深的泥沼,为躲避妻子的无理纠缠,他的巡回法庭会在外面流浪了一个多月。林肯与妻子一共生了四个孩子,但三个都不幸夭折,他是那样爱他们,可是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从他臂弯里溜走。

生活中,林肯经历了各种坎坷,但是无论面对怎样的不幸与打击、嘲笑与蔑视,他都始终不放弃自己。读书、朗诵、为他人讲故事是他的爱好与追求。他聪慧、幽默、公平、正义,精通测绘,善于规则,在周围百姓中享有极高威望。虽说他只简单上过几天学,但他顽强自学、博闻强记,把能遇见的每一本书都借来阅读并铭记于心。为糊口,他伐木、种地、当铁匠、当船工,开小店铺、当土地测量员,当邮差、学法律,当律师、办巡回法庭。但无论如何努力工作,他都一贫如洗。他善良,当律师时,办同样一桩案子别人收几万元费用,而他只收几十元,他说当事人已经够不幸的了,我不能多收钱。

他一贫如洗地过生活,即便是在白宫也一样。但林肯一生品德高尚、公平正义、意志坚强,不管经历怎样的失败与打击他都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他信奉上帝,主张仁爱、宽容、民主、自由,即便自己受委屈与误解也不肯苛责对方,甚至是敌人与对手。他乐于学习、善于分析,长于演讲,他拥有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演讲技巧,他的演讲鼓舞人心,读起来令人斗志昂扬、热血沸腾。

他对母亲的爱是他前进的动力,他曾说:“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所拥有的一切以及渴望得到的一切,全都归功于她。”他认为自己的分析推理能力以及积极上进之心,这些特质都遗传自外公——那位牛津才子。

他一生虔诚的信仰上帝。“他是一位富于理想,愈挫愈勇,满怀仁慈之心的平民总统。他的从政之路充满坎坷和失败,但追求平等的政治理想却一直支撑着他屡败屡战,直至最终入主白宫。他那艰难坎坷的人生道路,忍辱负重的白宫生涯,体现出百折不挠的精神。这种精神至今仍然激励着后人,成为人类历史上搏击人生的典范。”

作为一名政治家,他废除了美国黑人奴隶制度,颁布了《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他反对分裂,领导北方军队打败南方分裂势力。他的功绩可与华盛顿齐名,他是美国最有作为、最伟大的四位总统之一,他坚决捍卫了国家统一完整。他是一位平民总统,他是第一位遭暗杀的美国总统。

伟大的林肯总统拼搏奋斗的一生为广大无产阶级优秀分子做出了榜样,“奋斗不止方能造就伟人!”“以慈爱给予所有人。”从贫苦家庭中走出的林肯,就是用自己不断的努力成就了美国百年大国的历史。

林肯总统在中国人民心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4月,我和朋友一起去肯塔基州哈丁县瞻仰林肯总统的出生地,遇见的仅有的三批客人都是中国人。让我们一起读《林肯传》,学习伟人,过平凡人生。

《小王子》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散发出的魅力,我认为却是没有一部书可以企及的。小王子常常流露出的一种伤感情绪,不断地带给我新的思考。

小王子是一个来自其他星球、有童心的孩子。他住在一颗和一间房子差不多大的小行星上。某天一粒玫瑰种子飘落到他的星球上,他对这朵有些虚荣玫瑰花很好奇,但并不明白她虚荣背后的爱意。他并不明白那种爱,心却受了伤。于是,小王子离开这个星球,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后来小王子降落到了地球的撒哈拉沙漠,他驯服了一只小狐狸,和他交上了朋友。后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死去,心灵重新回到他的小行星上。

“人群里也是很寂寞的。”蛇说。

是的,在物质的世界里小王子是寂寞的,他所代表的那批纯洁无瑕的孩子们也是寂寞的。

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恰恰就是我们每天的生活,就是我们的人生。我们都无法从小王子的定势中解脱,任何人都是这样,而把这样的悖论与这样一个伤感的角色结合,这就是小王子的魅力。

有一个成语叫做泪盈于睫,我想每一个经年之后的人,在读完了《小王子》之后都会是泪盈于睫吧。感怀成长斑驳的记忆,小王子,你就是一朵开着同情和纯洁的花。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最后一片叶子——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同名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它是社会世情小说的第一篇,也是全书的第一篇,讲述了两位青年画家休和琼希与邻居老画家贝尔曼之间发生的故事。

琼希在寒冷的十一月患上了严重的肺炎,并且病情越来越严重。作为画家的她,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藤叶落下之时,便是她生命结束之时。于是,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

可过了许多天,那叶子还是顽强地立在那里,从未掉下为什么呢?文章最后,作者交待了老贝尔曼在叶子落下的夜里,冒雨在墙上画了一个叶子,可贝尔曼却着了凉,感染上了肺炎,去世了。是老贝尔曼用自己的生命唤起了琼西生的希望。一个可悲可喜的结局,让人总也忘不了老贝尔曼冒雨画叶子的情景,忘不了老贝尔曼死去前,因挽救了一个生命而欣慰的表情;忘不了琼希恢复时为老贝尔曼流的泪水。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很是感动。不仅仅为的是朋友休对琼希的关心,更为老画家贝尔曼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动。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的是人类的博爱与人性的美好,即使是小人物也有着崇高的精神,值得我们尊敬。

从琼希身上,我学到了,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最没有希望的时候,也要心怀希望,不应该放弃希望,勇敢的走上前去,问题会引刃而解的。从休身上,我学到了朋友之间的感情,她和琼希相识并非很久,却愿意陪着她渡过难关,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啊。而从老画家贝尔曼的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老贝尔曼已经六十多岁,是个酒鬼,画了近四十年的画,却一事无成,每天都说要创作出一篇惊世之作,却始终只是空谈。可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完成了令人震撼的杰作。

最后的那一片叶子,象征的,是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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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林肯传读书心得体会林肯传书籍

细看历史表象之下的东西,哪怕只是表象之下的一点点,你也会立刻变得哑口无言。

矛盾的林肯。

英国《泰晤士报》组织专家委员会对43位美国总统分别以不同的标准进行“最伟大总统”排名,亚伯拉罕·林肯排名第一。类似这样对林肯的褒奖多不胜数,在美国华盛顿几乎处处可以看见林肯的形象,林肯可以说被认为是个圣人。

但在美国还有另外一派的观点,他们认为所有关于林肯的一切都是谎言,林肯不配拥有那些荣誉。

林肯的一生或许是励志鸡汤文章最好的选材:一个社会底层的ren进过努力拼搏,当上美国总统,造福美国民众,为美国作出巨大贡献,名垂史册。

但细看历史表象之下的东西,哪怕只是表象之下的一点点,你也会立刻变得哑口无言。

如果用第一视角来看,你会觉得他可怜,第二视角你会觉得他无法理解,换为第三视角时你甚至会觉得他简直可恶。

不妨按照书中的方式介绍一下林肯吧:

林肯的前半生。

林肯出身贫苦。林肯的父亲是美国典型的拓荒者,他们一家住在偏远的地方,除了他的几个邻居,方圆几十里都没有人烟。林肯九岁时,母亲因病离他们而去,随后同父亲搬到一个小镇,而后一个寡妇成为了林肯的继母。

直到15岁林肯才开始认字。他对读书学习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而且自学能力超强,不仅自学了文法,还研究了不少历史著作。到最后甚至自学成为了一名律师。此外,林肯还时常关注政治问题,经常与周围的人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

青年林肯个头高大,却不能说风度翩翩,因为他经常不修边幅,穿着看起来总是有点怪异。在日常生活中,他是一个很勇敢、善于辩论而且幽默的人。他能在一群人面前侃侃而谈好几个小时,而且经常让他的听众捧腹大笑。

林肯还有一种实干人的正直与善良,就算很缺钱的时候,他的律师费也分文不多收取,一次遇到一个可怜的老妇人,不仅免费帮她打官司,还请她吃饭,帮她买车票。

林肯的感情生活。

他在自学律师的时候遇见了自己的真爱,那可能是林肯最幸福的时光。几年后,他的初恋因病去世,至此林肯的人生都蒙上了一层忧郁。

过了几年,林肯由于各种原因和一个并不喜欢的女子结了婚,婚后林肯并不幸福,甚至林肯说他最害怕的就是回家了。

机缘巧合当上总统。

这是一个巧合。当时美国的南北两方的相互诋毁,共和党和民主党理想的候选人遭到舆论威胁,林肯正是在这个空隙,被选为美国总统。

其实巧合之中也有必然,林肯之前与道格拉斯的辩论已经让他小有名气。还有他敏锐的思想、高超的演讲技巧、谦逊的态度。幽默风趣的谈吐和朋友们的支持。成为他当总统缺一不可的必然。

政治是复杂的,人在其中往往身不由己,直接从行为来判断处于政治中心的人实在不容易。而林肯没有留下可供参考的日记,没有亲近到能完全倾诉想法的人。这也许是他的悲剧,又或者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

试着理解一下林肯。

林肯明白自己的弱势,但要应对这场危机必须让北方做好准备。他任命自己曾经的对手蔡司做财政部长,连任命书都写得低声下气。为组建一支军队,到处挑选良将,就算将领因不听他指挥出现错误,他也不敢过度责备。

林肯的演讲中经常提到上帝的指引,可能他说的是对的吧,是上帝的指引,让他能在形势如此复杂压力如此大的情况下,依然坚持。

林肯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南方战败了之后,林肯下令不要再给战俘定罪,不设置军事法庭。“我们本来就是兄弟,战争让我们失去的太多,现在该和好了。”

没过几天,林肯遇刺身亡。

他是一个孤独的斗士,没有人真正了解他。他和妻子长期有隔阂,三个孩子中只存活下来一个。很多朋友都离开了他。没有留下可供参考的日记,林肯的行为又充满了矛盾。他的行为是迫于形势所驱还是内心的想法?无法得知。

南北战争有60多万亡魂,人们会简单地想:除了战争难道不会有更温和的解决办法?也许会吧,但历史没有也许,南北战争是那个时代的罪恶,时代的罪恶不该只怪到领导者的头上,林肯一个人是无法改变大势的方向的,他的行为其实代表的是那个时代。

那林肯伟大在哪?

我认为,林肯伟大的地方在于他用政客的手段实现了政治家的梦想;在于他充分利用上帝赋予自己的天赋投入总统的职位中;在于他对联邦的无私奉献;在于他在历史前进的无情中,仍保留了一颗不断完善和宽容的心。

他生得卑微,死得凄惨,在人世间没有享受到多少幸福,后来把所有都投入到美国事业中,不为荣誉,不祈求功名,甚至不奢求理解。直到死去的那一瞬间。

是非功过由后人评说吧,正如他所说过的。

你可以在一时蒙骗所有人,也可以在长时间蒙骗一些人,但不可能在长时间蒙骗所有的人。

小红帽读书个人心得感悟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小红帽》。

故事讲得是:有一个姑娘,很可爱,奶奶很疼她,奶奶给她做了一顶小红帽,所以,别人都叫她小红帽,奶奶住在森林里,小红帽去森林里找奶奶,见了一只狼,狼问小红帽:”你奶奶在哪里呀?“小红帽说:”向前15米。“狼抄小路去小红帽的奶奶家,把小红帽的奶奶吃了,穿上奶奶的衣服,小红帽到了奶奶家,狼向小红帽扑了过去,把小红帽吃了,最后,老百姓用剪刀剪开了狼的肚皮,把小红帽和奶奶救了,在狼的肚子里放了许多石头,到最后,狼死了,还有一回,有一只狼和小红帽说话,这一次,小红帽和奶奶想了一个办法,狼上当了,最后淹死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遇到陌生人,不要和他们说话,遇到坏人,要想办法,才不会让自己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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