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租赁合同(通用17篇)

时间:2023-12-20 23:35:30 作者:QJ墨客

租赁合同通常包含租赁期限、租金金额、物品或房屋的使用条件等内容。如果您需要一份标准的租赁合同模板,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公司营运车辆租赁合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根据《_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________汽车,车牌号码_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_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营运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是乙方的员工,为便于经营降低乙方企业经营成本,合理利用资源,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自有的小型客车出租给乙方使用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车辆信息如下:车牌号、型号:

2、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按协议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4、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5、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同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或减免租金。

6、承租方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自行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纳罚款。

7、租赁期间,出租方在工作时间之外,其出租车不得安排从事其它经营性服务。

1.、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由承租方承担。

3、按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1、双方约定车辆租赁租金为年租金xxxx元。

2、租金交付方式:每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

3、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应提供完税发票。

1、出租方按要求购买保险,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甲方应与出租方协助按相应保险规定解决,因交通事故导致承租甲方承担的责任超出保险赔付的情况,超出部分应有承租方乙方承担责任。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本协议双方均同意并达成具有排他性的租赁关系。

1.任意一方,如需解约,依约应事先提前一周通知。租赁费按实际天数,x元/每日计算。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公司营运车辆租赁合同

一、租赁数量:_______。

二、车辆相关信息:。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制造商:_____________。

制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自车辆进入承租人指定的收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交付承租人之日起计算。

四.验收地点和方法。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式:相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车载工具等)。)和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人必须确保租赁车辆手续完备,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和结算方式。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租金,此后每月结算支付一次,结算时出具租赁行业正式发票。

3.结算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平均租金=月租金/...天)。

六,出入现场的费用。

七、燃料、动力和维修。

承租方使用车辆期间使用的燃料(汽油和柴油)应由承租方提供。出租人应承担车辆正常维护、修理、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汽车保管。

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各种证件丢失的,承租方应按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金额不包括自驾车和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交郑州仲裁机构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两份正本,两份副本,双方各执两份正本,两份副本,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人: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特制定本汽车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车牌号,租用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车地点、还车地点:胜利路52号。

2、租金为每日元(每日限300公里,超出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1元计费),租期为,预付押金元,乙方在车辆归还时间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后需交纳或预留违章保证金500元/辆,7天后,没违章,如数退还,不计息,望各位新老客户给予配合,谢谢合作。

3、租用6小时内为半天,6至24小时内为壹天。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必须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乙方在租车时未就车况提出异议,则视同甲方交乙方车辆符合标准。

5、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遇车辆发生故障,不是乙方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果是乙方使用中不当,造成发电机漏水、漏机油损坏发电机和车辆地盘、外观等的,不能用保险理赔,一切由乙方自负修理还原,停车修理时间按租车计算。

6、乙方租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经甲方验证后,将复印件留存在甲方备档,乙方身份证、驾驶证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或超时超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所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按时、按地点还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租车时间的,应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并延迟还车2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500元,并有权向110报警。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租用的车辆需跨市行驶的,乙方在租用时必须事先向甲方说明,乙方需临时改变行车地点方向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改变行车地点方向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外,有权向110报警,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如果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给无证或其他人驾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租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遵纪行驶;因违法、违章、酒后驾车等原因所造成牌照或证件遗失的,所有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的相应停车损失费用,停车损失费按租车费收取。

12、乙方在承租期间发生擅自将所承担车辆出售、抵押、转租、投资、赠与和采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租用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4、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出事地点,如因乙方擅自离开出事地点而造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5、发生事故后车辆请到甲方指定修理厂修复,乙方需送外厂修理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送外厂修理造成车辆修复质量低劣,选用不合格零件等需要重新修复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修复费用,并承担停车损失费,停车损失费按租车费用收取。

16、发生意外事故后,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的所有费用及由乙方所引起的车辆停驶的租金损失,乙方并需向甲方支付车辆折旧费,损失费和第二年保险费率提高等费用,应向乙方增加收取修车总费的20%—40%。如导致车辆完全报废的,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的车价差额部分及由此造成甲方其它实际损失,乙方应补甲方本车市场价为主,乙方对本车辆发生任何事故与后果,对甲方车主无关,一切损失后果都由乙方自负。

1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牌汽车____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

七、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

承租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x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车辆挂靠租赁于甲方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挂靠租赁车辆状况。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现将车辆(车辆的有权归乙方所有),车牌为发动机号车辆型号挂靠租赁于甲方租赁服务部,经甲、乙双方共同定价,车辆现总值为万元。

二、挂靠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

挂靠租赁期限为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每月按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为号以前。合同期间因车辆维修,保养及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不能正常经营时乙方不承担减免租金的责任。

三、甲方责任。

1、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租赁服务部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1)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不得将。

(2)车损险;。

(3)每个座位保额一万的座位险;。

(4)不计免赔险;。

5)自燃险。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进行明确,并按照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库尔勒市场经济状况,由甲方的营运车辆 租给乙方营运之事而签订合同以资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 元大写( )

三、自租车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每月交纳租金 元,大写( )十五天一次交给甲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车辆的保险费工商、税务所有使用费。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保持车容、车貌、车况完好、不影响车辆正常审验和甲方的形象。

六、合同结束时,乙方交给甲方车辆时,车辆完好无损。

七、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承担车辆的各种维修费,违章罚款,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外,所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有乙方自己承担,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卖车,合同终止。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

九、乙方违反合同时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有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若逃避责任有担保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日内无违法行为退还押金。

十一、租赁合同期满后在双方确定一方未有违章行为或已交纳完罚款后甲方可以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

十二、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的人和无手续的人驾驶,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对车辆与营运不利的事情,一经发现,甲方将车辆收回,押金不退。

十三、车辆的燃油补贴归甲方领取,燃气补贴归乙方领取。

十四、该车的租金有大幅度的变化随行就市。

十五、如果乙方违反任何一条合同甲方有权扣除风险抵押金和收回营运车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七、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条方可有效。

十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车辆的违章之前由甲方负责,之后由乙方负责。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业务用车的需要,出租方与承租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1.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车辆:是指车辆交接单(附件a)中第一条约定的车辆。

1.2 租赁:承租方有权自租赁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车辆,并在此后拥有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对车辆的排他占有权和使用权,允许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时使用车辆。

2.主合同与车辆交接单

2.1 本合同是主合同。

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车辆交接单。

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承租车辆的品牌、车牌号、租赁期、规格、租金、司机、以及其他与车辆租赁相关的条款应在车辆交接单中规定,车辆交接单中未约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约。

2.2 双方在签订主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车辆交接单(见附件a)。

若无双方实际签订的具体车辆交接单作为附件,则本合同仅作为双方租赁合同的资格认定合同,不作为付款依据。

3.租赁车辆

3.1 出租方为车辆的唯一所有权人。

3.2 在租赁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须自付费用为车辆办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养路费证,并保证这些证件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4.租赁服务

4.1 出租方同意,其为非独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4.2 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应免费提供救援服务及维修。

4.3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养、年检、故障、事故等)时,出租方须立即无偿向承租方提供与车辆相类似的替换车辆。

5.车辆保险和理赔

5.1 出租方应自付费用按如下规定为车辆投保,并保证在租赁期内下述保险均持续有效:

(a)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b)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c) 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d) 车上(座位)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个座位__________万元;

(e) 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5.2 在租赁期限内,若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由出租方自行处理解决。

6.租金

6.1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费以及司机的固定劳务费。

6.2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商业发票。

6.3 主合同提前解除时,出租方应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 除了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外,承租方无须再承担出租方及其司机的任何税费或责任。

7.出租方的义务

除前述规定外,出租方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7.1 出租方应确保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排他的占有车辆,并保证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

7.2 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对车辆及随车证件、备件负担保管义务。

7.3 在租赁期内,非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损毁、灭失、赔偿责任或政府处罚,出租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7.4 未经承租方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方不得更换其委派的司机,也不得转让或转委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给第三人。

7.5 在承租方占有车辆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该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或者发生其他并非承租方过错而引发的.事件,使得承租方无法为本合同的目的而继续使用车辆,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8.承租方的义务

8.1 承租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商业运输,体育比赛,以及非法活动。

8.2 承租方须按时支付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

8.3 承租方应当尊重司机,不得迫使司机从事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9.司机的委派和义务

9.1 车辆的司机由出租方委派。

出租方委派的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

9.2 出租方派遣的司机应当安全驾驶,确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9.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司机: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无论何种原因,一个月内连续缺勤3天或一个月内缺勤4天的;

(d) 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驾驶车辆的疾病的。

9.4 司机在履行本合同的驾驶服务时,因其过失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应当负担。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

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赁期的最后一日终止。

若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仍有未履行完毕的车辆交接单,则本合同期限顺延至该车辆交接单期限届满之时。

10.2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车辆用于盈利性载人运输的;

(b) 承租方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

(c) 承租方擅自在车辆上设定抵押或转让车辆的。

10.3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产、解散、或丧失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资格;

(b) 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9.3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司机;

(c) 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7.5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车辆;

租方后15天内未予纠正;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 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除终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权取得的索赔、租金和赔偿外,任何一方须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应义务。

10.5 双方同意,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无权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进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赔偿。

11.声明和保证

11.1 出租方陈述并保证:

11.1.2 其是所出租车辆的唯一合法权利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

11.1.3 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承租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2 承租方陈述并保证:

11.2.2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保密

12.1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方的任何信息。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 其他

13.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3.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4 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a《车辆交接单》、附件b《保险单凭证》。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

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营运车辆租赁合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_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_______________汽车,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______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___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__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页,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营运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循执行。

xxxxx。

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15天,期间出现的一切机械故障所花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过后,在租赁期间由于甲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故障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保证合同期满时,甲方保证乙方的车容及能够正常行驶。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承租费用,不足满月的以实际使用天数计息。甲方于每月的10日下午按时支付乙方租赁费。

1、甲方在承租期内对车辆具有完整自主的使用权限。

2、甲方负责使用期间的加油费、日常保养费。

3、甲方承担在车辆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违章的各项罚款。

1、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的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行。

2、乙方自行承担车辆每年的车检费、保险费等。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乙方承担在车辆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违章的各项罚款。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利自行处理车辆,如双方需要续约,在重新商定后签定合同。

1、承租期满,甲方应完整的把车辆退还给乙方,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如因司机驾驶问题造成车辆损毁的,由司机承担费用。

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租金,如有拖欠,每日按租金的1%支付乙方滞纳金。

3、如因甲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意外造成车损人伤(亡),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甲方承租期间如有车辆丢失,甲方照价赔偿乙方损失。

5、承租期间甲方如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1、乙方如不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缴纳保险等,造成对车辆进行罚款的,乙方自行承担。

1、如合同期未满,甲方想解除合同,需赔偿乙方现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想解除合同,需赔偿甲方现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公司营运车辆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旅游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台旅游客车。

2.甲方所组团队编号,游客____人,工作人员____人。

3.行程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安全运送行程共天。

6.接团时间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人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

第二条费用。

1.租车费用:

(1)每台单价_____元(全包价),此价格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2)每台单价_____元,此价格不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3)费用合计_____元。

2.选择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1)甲方出车前付清全部款项;

(2)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日付清余款______元;

(3)甲方以(现付、周结、月结、季结、半年结)的方式结算。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发挥企业管理,个人自主经营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车辆经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客运车辆的租赁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牌座型客车一辆,牌照号川m,自编号,租赁给乙方经营,经营线路:至(以下简称租赁车辆)。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经营期间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经营使用权。本合同终止后,线路经营权由甲方收回,租赁车辆归乙方所有。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立即将租赁车辆户籍转出公司或报废。车籍过户或报废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三条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及督促执行责任,同时有对乙方所聘驾驶人员进行审核、培训、考试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单车核算,乙方对单车经营的盈亏、债务和安全事故承担责任,该车经营中的一切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赁费元(大写:),上述租赁费不含税费、保险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支付办法:乙方须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缴纳次月租赁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滞纳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处理。超过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滞纳金200元外,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以变卖、拍卖租赁车辆所得价款抵扣乙方应交费用和滞纳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该经营线路停运的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损失。

第七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客运管理规定,并按甲方指定的路线依法运行。严禁中途调头、串线经营,违者按脱班处理;严禁在车站抢班、压点、争揽旅客,乱停乱放,扰乱运输市场;严禁“三超”“三违”,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规定,服从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坑客、宰客,甩客,违者甲方有权停运该班线租赁车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造成对开站点取消该班次的,乙方须承担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务质量投诉曝光的,造成罢运、群体闹事,干扰政府及主管部门正常工作,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如:罢运、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外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停运、注销经营权,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承担由此涉及到甲方经营权被注销,以及影响企业形象、声誉的经济损失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安全意识。必须无条件接受交通、公安、物价、稽查和公司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书。

并一次性交纳四项(安全保证金、驾驶员安全保证金、经营保证金、驾驶员学习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合计:元(大写:)在本合同终止乙方已结清与甲方的债务、处理完安全事故、将该车报废或将车籍转出公司后(在经营期内无重大遗留问题)甲方将安全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乙方自聘驾、售人员,凡受聘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无吸毒史证明,具备所开行班线资质条件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规考试合格后,由乙方与聘用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备案。驾驶员、售票人员应经学习培训后方可上车服务。

同过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车辆必须保险。甲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负责办理租赁经营车辆交强险、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业务(其它险种自愿投保并写出书面申请),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规定时间、办法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逾期不交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发生索赔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部分和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事故的任何经济方面的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应自行处理一切善后事宜,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但不垫支任何医药费、赔偿费。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应交纳的各种费用不能因事故而减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赁经营行为,致甲方因国家规定、政府机关的要求或有权机关的裁决应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他权利人先行代为承担赔偿或支付责任,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导致甲方承担其它经济责任(如被处罚)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承担责任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全额支付甲方已代为承担责任的金额,否则乙方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租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因伤、残、亡或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申请终止本合同,但账目应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结清,甲方所收取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

第十六条在租赁经营期内,国家各职能部门收取的税费、结算票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租赁车辆进客运站管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每月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参营各站的票款解缴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

第十七条租赁车辆的营运证、行驶证、线路经营权(路牌)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营运证和线路牌,逾期未退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违约金,直到退还为止。乙方在使用期内因违规造成营运证、线路牌被扣或注销的,乙方应按该线路车辆的市场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八条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进行定期二级维护和各类检查保养,以确保该车技术性能良好,其所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按时保养和安全例检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凡国家对租赁车辆实施的各种审验、检测、换发证照、学习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自行承担费用,逾期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在租赁经营期内车身的广告经营权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在租赁车辆上发布广告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买卖和转让租赁车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并按违约处理。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解除合同违约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人民币)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先结清所欠甲方的债务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现时终止:

(一)租赁期满。

(二)租赁期限到期前,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或在简阳、资阳范围内的媒体公告通知的方式。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采用媒体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体刊登出公告时解除。

(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条(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申请终止的。

(五)租赁期内,租赁车辆技术检测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赁期内,因客运班线的行政许可到期,相关部门不再重新审批的。

第二十三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自觉履行,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条该租赁车原值为元人民币,经营期已达.年,按车辆经营期限计算,该车现值为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甲方以上述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通知乙方的,即视为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乙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加黑条款为特别提示条款,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其意思。

第二十七条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需变更本合同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签订地为四川省简阳市,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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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

乙方:(姓名)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车型:

车牌号:

驾驶证号:

为了拍摄电视剧《》,甲方租用乙方车辆作为拍摄交通工具,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租用乙方(车型)作为拍摄工作中的交通工具,甲方按乙方车辆实际的工作天数结算租金。双方商定:乙方车辆的租车费为每天元,甲方租用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剧组工作结束之日。约为天。每星期最后一天为车费结算日。

2.乙方应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各种车辆手续齐备。

3.甲方租用乙方车辆,由乙方驾驶员专职驾驶,其燃料按照甲方有关规定由甲方负责报销。乙方驾驶员在工作中应做到尽职尽责、节省用油。

4.乙方驾驶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伙食、住宿条件由甲方提供。

5.乙方驾驶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法规,保证行车安全。车辆丢失、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被罚款或造成经济损失、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甲方不承担修车费用。乙方修车期间甲方不承担租车费用。

7.甲方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保证乙方的休息,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8.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摄制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制片部门管理制度,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扣罚乙方车费以赔偿损失,并辞退乙方车辆。

9.甲方如需延长租用时间,应提前与乙方签订延期使用协议;乙方如协议中途退回车辆,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积极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影视有限公司。

乙方:

电视剧《》摄制组。

签章:。

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服务协议。

第二条:服务车型及服务费结婚用车车型确认: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甲方认可合同确认车型当天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例如:事先抛锚,撞毁,车子已出售等,乙方可用同等级别的或者更高级别的车型代替合同指定车型)

婚礼用车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

使用时限:婚车根据甲方到第一现场后起算5小时50公里标准,花店给予30分钟扎花时间,超时每小时_________元,超公里每公里__ ________元。

注名:自驾车型在新郎驾驶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有任何内部或者外部损伤均又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于用车后48小时跟乙方结清。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的约定,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服务。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庆典行业商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想人民提起诉讼。 本协议及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按协议交纳相应款项后,即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车辆租赁合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3、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2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四、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划痕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日,超过每公里元),车辆初始里程数,以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还车后,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币作为所租车辆违章查询押金,还车一个月后,经查询没有违章记录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汇入指定账户)。如果因为交警部门延误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车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如不处理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车期间违章信息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完毕,以确保该租赁车辆无任何交通违章,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签约期—实际租赁期)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20%。

2、还租赁车辆,逾期交回车辆逾期期间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受损,致使车辆贬值(保险公司定损1000元以鄂尔多斯市奇瑞投资有限公司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30%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七、担保条款。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大写)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租赁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车辆租赁合同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每辆车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负责使用的燃料。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仅用于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遣权,出租人司机负责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

五.承租人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车辆在退租时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原状或者赔偿,并在修复期间收取租金。出租人指派的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使用期间不承担租金,出租人承担相当于日租金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将按无运输期限的租金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支付;否则,每逾期_____天,承租人将被罚款_____天。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处理。

八、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单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元,车辆租赁抵押金元,每月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协议期限为:甲方从年月日起将车型为,车号为a号的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四)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协议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医学专用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0的违约金。

(三)、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车辆交接单》。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机动车品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 (日期) 至(日期)。试用15天,期间因机械故障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结束后,因甲方在租赁期内造成的故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在合同到期时,乙方的车辆容量和正常驾驶得到保证。

第三条租赁费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租金1000元人民币,不足满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甲方应于每月10日下午按时向乙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可以完全独立地使用车辆。

2.甲方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加油和日常维护。

3.甲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车辆违章罚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爱护车辆,及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确保车辆设备完好,能正常运行。

2.乙方应承担年度车辆检验费和保险费。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驾驶。乙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车辆违章罚款。

4.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车辆。如果双方需要续签合同,重新协商后签订合同。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车辆全部归还给乙方。如有损坏,甲方应承担所有维护费用。因驾驶员驾驶问题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费用。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租金,如有违约,每天向乙方支付租金1%的滞纳金。

3.如甲方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甲方在租赁期间如有车辆丢失,甲方应按价格赔偿乙方损失。

5.如果甲方在租赁期间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时进行年检和车辆保险,造成车辆罚款,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如果合同期限未满,甲方如欲解除合同,需向乙方赔偿现金5000元整(人民币5000元整)。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现金5000元整(5000元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信的态度签订本协议,协议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乙方租用甲方车辆,租用时间 ,租金 元。

1.甲方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罚款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当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4.甲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非济南本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和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元且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满足乙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定金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 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足额交付车辆租金余款 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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