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工作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1-27 07:20:45 作者:曼珠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目标要求,因此需要提前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阅读这些工作方案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变化。

教师交流工作方案

根据xx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领导,确保教师交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裡讴小学:

一、组织管理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 xx xxx xxx xxx

二、交流对象、比例和学校

(二)交流对象:全体教职工

(三)交流比例:控制在不低于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8%(交流教师数5人)。

(四)交流学校、期限:开平市第五中学,期限2015年1月到2015年12月。

三、工作进程

四、交流方式

教师交流采取挂职锻炼方式。学校在全面分析教师思想动态、年龄结构、骨干教师分布和特殊家庭状况等基础上,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先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若所报教师的数量和任教学科符合对等交流的原则,又符合东河中学和五中学校实际,就因地制宜组织干部、教师交流。从而确定学校的交流教师名单,其中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分别不得少于一名。若所报教师数量和任教学科不符合对等交流原则,则由学校领导和工作小组统筹安排。交流人员的行政关系和人事关系保留在原任职学校,教师交流年限为一年,交流期满返回原学校任职。

五、工作要求

(一)教师交流工作是一项改革性举措,涉及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广大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要在教师交流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带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师交流工作。

1

(二)对交流教师的考核由调入调出学校在学期结束、交流期满时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与教师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第。

(三)教师交流工作既要与教师的职称评审相挂钩,也要与教师的评先推优相联系。在各级各类评先推优中优先考虑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和交流业绩优秀的教师。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干部和教师。从2015年起凡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参评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的交流工作经历或个人已自愿提出交流申请并经公示,因名额限制没有交流成功的除外。

(四)学校教师交流方案、交流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备案。

六、凡被确定为交流对象但拒不服从安排的,作如下处理:

3.当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第;

4.校级和中层干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xxxxx小学

2015年12月

2

2015-2011学年教师交流工作

实 施 方 案

来集镇宋楼小学

2015年10月20日

2015-2011学年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新密教体文[2015]73 号)和《新密市2015-2011学年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密教体党〔2015〕34 号)以及中心校2015-2011学年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来中心校〔2015〕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全面、优质、均衡、公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梯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原则和目标

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在均衡中发展的原则,做好我校的教师交流工作。

教师交流的目标是:参加交流的支教教师、挂职教干、结对指导教师、送课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教师的总数占在职教师的30%。

三、交流对象

1、我校50岁以下的男教师、45周岁以下的女教师。

2、需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交流工作3年的教师。

3、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含党政正职)。

四、交流方式

根据教体局和中心校安排,我校教师交流主要方式是在中心学校区域内交流,我校交流帮扶学校是东于沟小学。主要包括:(一)、挂职教干;(二)、全日制交流;(三)、送课交流;(四)、优秀骨干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五)、结对指导。

五、交流时间:2015—2011一学年。

六、具体措施

(一)、挂职教干(小学)的产生、职数、职责

1、产生:通过自我推荐、学校确定,并且现担任学校中层岗位职务,最终确定我校大队辅导员侯小强老师去东于沟小学挂职锻炼。

2、职责:负责挂职学校交流教师的管理、服务,服从挂职学校的领导,认真完成挂职学校安排的工作。定期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教师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关心交流教师的生活情况,协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教学教研工作,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20次,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6次。重视和加强调研工作,挂职锻炼结束时,写出一篇调研报告。

(二)、全日制交流教师

按照中心校统一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派我校一一班数学教师侯大双老师去东于沟小学进行交流,该同志是新密市骨干教师,交流时间为一年。每学年按照交流学校工作安排,要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其中上示范课不少于4次,指导课不少于4次,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8次。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情况登记表(表七)》。

(三)、送课交流教师

经研究,我校安排二年级语文教师张翠云老师,六年级数学教师苏根红老师到东于沟小学交流送课。并与对口-交流学校进行了沟通,不打乱对口-交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每人每学年送课8节,参加评课8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次送课后认真填写《对口-交流学校教师送课情况登记表(表五)》。具体安排详见附表四。

(四)、优秀骨干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

经学校研究,决定安排我校一年级数学教师侯大双老师和三年级数学教师侯会晓老师去东于沟小学上示范课、指导课。每学年每学科上示范课、指导课不少于8次,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情况登记表(表七)》。

(五)、结对指导

经研究决定,我校由美术教师刘翠老师与对口-交流学校东于沟小学同学科的教师郭文娟老师结成对子,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共同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进行指导,每学年具体指导活动不少于8次。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结对指导情况登记表(表六)》。

七、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办法

1、交流教师实行双重管理,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期间必须在交流学校工作和生活。交流学校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严禁交流教师走过场,流于形式。校长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事业心和责任感,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为所在学校的发展主动献计献策。如果师生以及学生家长意见较大,不得返回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核与奖惩办法

交流教师的考核由所在学校按照本学校教师同样的考核标准,加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交流期满考核。平时考核由所在交流学校负责实施;交流教师的交流期满考核由交流教师本人在交流期满后填写《新密市交流教师考核表》,并由所在学校出具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及时反馈回原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者,重新安排交流锻炼,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原任学校予以解除聘任合同。对拒不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一)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锋智

成 员:张世伟 陈利强 侯小强 陈书锋 姜福海

(二)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到每一位教师都能明确教师交流的指导思想、交流原则和目标任务。

2、结合我校教师交流工作制定教师交流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人员数量等具体内容,并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3、学校将对教师交流工作进行督导管理,纳入对交流教师的考核。

来集镇宋楼小学 2015年10月20日

新密市来集镇中心学校

2012年11月

为切实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我镇教育事业全面、优质、均衡、公平发展,依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2015学年度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2〕467号)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梯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交流领导小组:

组长:吕宏伟

副组长:杨红娟

成员:秦树威 杨银生 陈改茹 闫花俊 马伟超 张树印 马海霞

石全敏 于瑞霞 赵乾程 陈锋智

三、具体措施

在总结上学年我镇交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本学年的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以下六种具体措施。

验丰富、事业心强的骨干教师到交流学校送课,并学习、指导相同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

(二)上示范课、指导课或公开课。每学期各交流学校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不少于4次。

(三)送课到校。我镇本学年选派教师,组织送课,每位教师送课不少于4节。

(四)结对指导。我镇选派优秀骨干教师与新华路五里店小学、杨寨小学相同学科的教师结成对子,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进行结对指导。

(五)挂职锻炼。我镇要求各小学选派1名中层领导到新华路五里店小学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学年。

(六)学校领导,要充分利用结对交流平台,开展教改、教研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达到共同提高的效果。

五、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办法

1、交流教师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期间,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校长要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2、学校将对教师交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会同双方学校不定时进行检查。

(二)考核办法

核等次,再结合平时考核,最终确定交流教师的学年度考核等次,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来集镇中心学校

2012年11月

川底中心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推动教师合理流动,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教师资源科学配置,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校(园)级领导和教师进行交流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教师交流工作要遵循“政策引导、区域统筹、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合理流动”的原则。

三、交流的对象和条件

学校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在本校任教满6年的, 原则上进行定期轮岗交流。参加交流人员的比例和人数按照县局规定的名额执行。

四、交流时间

每学年一次。

五、交流形式与办法

结合我乡只有我校一所小学的特点,主要是进行捆-绑帮扶交流,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县教育局安排意见,我校和下村教学区为对口单位,交流时间为一年。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川底中心小学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师交流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落实。

组长:郭建军

成员:段小满 陈根要 许国祥 李 进

2.强化评估、约束和激励机制。把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检查评估纳入教育督导之中,积极落实交流教师的有关待遇,切实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将教师交流的情况列为学校评优评先和教师职务晋升、聘用及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并在绩效工资分配、培训进修等方面给予倾斜。教师交流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保留不变,其业务管理和考核由我校和接收学校共同进行,绩效工资由我校根据其考核情况发放。交流期间,考核合格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我校同类教师的平均水平。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镇学校发展,深化人事方案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乌石学校教师交流方案。

教师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盘活教师资源。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学校讨论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交流。

1.凡男53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我镇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交流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交流年限。

4.怀孕或哺乳期内的教师、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可暂缓交流。

5.承担区级以上课题实验的教师,课题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交流。

1.自愿交流。

(1)鼓励校本部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其他学校交流任教。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自愿交流的教师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交流的教师可在任职期内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

2.盘活交流。

为均衡各校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派骨干教师到各村小、教学点进行盘活交流,帮扶和带动村小、教学点的教育教学工作。

3.磨练交流。

有以下情形者,需进行磨练交流:

(1)师德师风出现问题的,属交流之列。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教学态度不端正、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屡次违反师德规定和学校规章方案的教师要进行交流。

(2)教学成绩连续下降或下降幅度大的,属交流之列。

(3)工作出现严重失职的,属交流之列。

4.鼓励交流。

各教学点的教师,连续三年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者,可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交流期满后,工作成绩优秀者可继续在中心校任教。

1.交流周期:两年。

2.交流人数:每年3人以内。

3.人事管理:交流期间的工资、人事、编制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但参与交流单位的年度考核、山区教师津贴和绩效考核。交流期满,对交流教师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合格回原校任教。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确定交流而不参加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所有交流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处理。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0xx年12月,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校交流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学校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乌石学校所有。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阳襄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方案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我校行管教辅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为适应学校“四个一流”总体发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增强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辅服务水平为导向,体现岗位绩效和持续强化、历练的现代管理理念,在现有的岗位编制数额内,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方案,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型用人机制。

1.行管教辅人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岗位,学校和应聘对象实行双向聘任、双向选择;

2.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达标,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

3.遵守教育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岗位职责职能,能适应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爱岗敬业,具有让服务对象、对口单位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学校公布各部门的定编指数和岗位职责。

2.个人填写“择岗意向书”。

3.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应聘个人填写的“意向书”和“聘任原则”提出聘用人员名单,交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协调研究。

4.校长审核,并在“择岗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其“意向书”返还本人。

5.所有参与聘任人员的择岗意向报经校长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发、备案。

行管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不含中层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办、纪委(9人)。

劳资员1人;档案、保密员1人;校史资料收集、宣传文秘员2人;工作人员2人;收发员1人;司机2人。

(二)教务处(15人)。

教务员2人;学籍室2人;实验室5人、招生办1人、教研、继教员1人、图书室4人。

(三)学工处(4人)。

政教员2人;宿舍管理员2名。

(四)总务处(12人)。

水电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2人,医务室2人,总务管理员2人,会计人员4人。

(五)后勤处(4人)。

食堂管理员2人,基建管理员1人,门面房管理员1人。

(六)现代教育技术处(7人)。

校电视台1人,电教员1人,多媒体教室管理、校园网络管理与维护4人,竞赛及档案管理1人。

(七)保卫科(2人)工作人员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员2人。

(九)教研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暂不设工作人员岗位。

1.落聘的认定及政策。

(1)未被学校任何处室选聘者视为“落聘”。

(2)落聘人员无学校集体福利。1—3个月之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80%;4—6个月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50%(若调出本校,则从未上班的时间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超过6个月者,学校停发其全额工资,且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同意落聘人员申请调出本单位。

2.拒聘的认定及政策。

(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拒聘:本人择岗意向未得到满足,又不接受学校安排者;不符合“内退”条件而申请内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岗者;符合“内退”条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岗者视为拒聘。

(2)凡拒聘者,学校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与其办理调动手续。

教师交流轮岗方案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5]1号)、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校长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水平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实现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臵,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提供师资保障。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三、工作原则。

(一)合理有序。引导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校长和骨干教师一般应在全县域范围内进行交流。

(二)统筹兼顾。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统筹学校需求与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校长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激发活力。通过交流,激发广大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校长的教育管理水平,努力消除教师和校长的职业倦怠感,不断增强教师和校长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

(四)公开规范。公开校长和教师交流的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不含完小、教学点,下同)教师岗位连续任教满9年以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下同)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2届以上(每届任期一般应不少于3年),原则上要在本县域内交流轮岗。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可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三)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可暂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1、曾在本县域内2所以上其他学校工作共6年以上(每所学校均工作2年以上),或曾在农村学校工作共6年以上的城镇学校校长和教师。

2、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师,或患有严重疾病且经县教育局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3、正在现学校承担县级以上重要教科研项目的校长教师,或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经历的校长教师。以上情况经县教育局同意后,可延迟进行交流,但延迟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四)没有达到应进行交流的时间要求,或不纳入交流范围和暂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校长和教师,本人申请进行交流的,也可以进行交流。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对口支援、乡镇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教师交流轮岗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回原学校任教(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继续交流)。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机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结合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情况,在原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础上,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岗位原则上应实行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均衡配臵,并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二)完善交流校长教师晋升和评优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提拔任用前,应有在2所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经历,直接提拔至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的除外。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在评优评先方面,优先考虑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的校长教师。对交流轮岗时间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

(三)完善交流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机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聘用。

(四)完善交流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扩大农村学校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优秀骨干教师培养规模;在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和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倾斜。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全面提高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建立并完善交流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依法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水平,农村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平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平均水平。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并进一步向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的小规模学校、非完全小学、教学点倾斜。

1、教育局一次性给予交流教师1000元的安臵费。交流到山区学校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交通费400元(12个月计),由交流学校和被交流学校各付一半;交流到平原学校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交通费200元(12个月计),由交流学校和被交流学校各付一半。学校每学期期末支付一次。

2、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由被交流单位提供交流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价意见回原单位参加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表现优秀者考核评为优秀。

3、交流教师参加职称竞聘时每交流一年加2分。

4、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表现优秀者,原则上可列为原学校的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交流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对能力强、素质高、工作业绩突出的,可根据需要提拨使用。凡今后县城学校、平原学校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教师职称聘任原则上需有在山区农村学校工作或有交流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县城学校交流到平原学校、山区学校的教师享受被交流学校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平原学校交流到山区学校的教师享受被交流学校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山区学校交流到县城学校、平原学校的教师享受原学校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交流期满后再继续交流到县城学校的不再享受此项津贴)。

6、被交流学校解决交流教师生活用房等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均衡配臵教师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强师工程”和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并在编制核定、岗位设臵、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以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县教育局把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各校在每年6月底全面掌握并报送辖区内学校师资需求和在编教职工的基本情况,统筹制定交流计划,根据局分配到各校交流计划数,将交流指标落实到人;根据县域内校长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直接提出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学校每年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在本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要求和本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交流计划。

(三)加强宣传,政策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四)平稳推进,督查促效。各校在实施教师交流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参与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本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此前出台的有关规定(方案、意见)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转眼间,到xx小学轮岗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与其说是轮岗,不如说是学习。这半年来我担任了四年段《科学》课程的教学工作,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半年里,我经常上网查阅相关资料,学习并尝试新的教学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感谢轮岗,让我能够静下心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工作,让我有机会学习和充实提高自己。

回顾这半年,樟城小学所附有的文化底蕴和人文情怀,以及学校的改革模式和先进理念让我深受启发,教育理念和行为有很大的转变,教育教学能力上有了一定的提升。轮岗半年中的经历给了我丰富的体验和收获,现将一个学期来的轮岗工作小结如下:

一、开阔了眼界,促进了交流,思维得到拓展。

樟城小学的师资力量雄厚,人才济济。有专门的教研组集体备课教研,探讨教学方法和效果。在互相借鉴,共同策划设计教学的过程中,有许多新方法新手段,也有很多不同而新颖的教学设计,大家都专心搜集教学相关的材料、案例,不断的汲取经验,发现不足,令教学丰富科学,乐趣无穷。我参与每次的教研活动,都受益匪浅。

二、听课、评课,在学习中进步,教师素养有所提升。

听课是最让人开心的事情了,我发现听一节课胜过教十节课,深刻地感受到教师们在课堂上的掌控能力都很强,经验丰富。设计的教学内容与课标紧密相连又不会按部就班。

师生互动环节气氛融洽,学生参与意识强。新的教学模式和理念在樟城小学课程实践中的运用也很到位,学生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探究能力,这与平时教师的引导和要求有很大关系。这是我在平常教学中所欠缺的,自己很多时候设计的教学与实践中有出入,不能很好的掌控课堂节奏,上课时自信心不足。这一学期的听课过程,让我感受到了作为教师必须自信心十足的在课堂上掌握一切,对学生要多沟通和引导。

三、教学环节是最好的历练,认真完成本职教学任务。

机会,做了很多尝试。在实践的过程中,我还得到了张银莲老师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指导。这让我在教学方法上有了很多的改进,也让我对将来的教学有了更大的热情和信心。

总之,一学期来,感谢樟城小学的领导老师们给予我的无私帮助和支持,我希望以后还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各种各样的学习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自己的科学素养,做一名优秀的教师!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xx〕x号)和xx市教育局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人〔xx〕x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通过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达到学校领导班子人员的优化组合,提升学校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骨干教师流动,进一步促进骨干教师的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通过普通教师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多岗位任教对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作用,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

(一)均衡发展原则。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向空编学校流动。

(二)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区域特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实施办法。

(三)积极稳妥原则。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改革。统筹兼顾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教师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更加注重师德、能力和业绩,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校长交流到重要岗位上去,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一)交流对象。

1.校长: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现职满xx年的学校校长、副校长(下同)。

2.普通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的。

3.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或已享受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满5年的。

4.在符合相应服务期的条件下,对尚未达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自愿要求参加的,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纳入交流。

其他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纳入相应类别教师交流。

(二)暂不交流对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xx年的应纳入交流。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患重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交流的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3.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市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但延长时间至多不得超过3年。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教师(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经市教育局确认,并纳入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和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区内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30%、15%、10%。对于超编学校,市教育局根据该校超编人数和学科结构情况,下达指令性交流指标。

(一)交流方式。

1.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型交流。各教育学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名校集团化”、“城乡互助共同体”、“联盟合作学校”、“双向对口交流”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顶岗型交流。建立和健全新教师培养基地,既促进新教师培养,又缓解城区学校因选派教师参与交流而产生的任课教师不够的矛盾。

4.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各教育学区、学校也可根据本片区、本校的特点,实行更有利于队伍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的交流形式。

(二)交流步骤。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交流计划,主要根据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从长到短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交流。

市教育局把教师校长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每年3、4月份全面掌握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和全市范围内学校师资需求,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并报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照年度交流计划,市教育局将当年交流任务和交流指标下达到各教育学区、学校。各教育学区、学校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要求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提出年度交流方案上报审批。

上述交流对象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后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经市教育局审批选派的各类支教人员计算交流服务时间),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择回原学校任教,也可选择参加市内教师流动或统筹调剂到交流前所在片区同类学校。

(一)建立和完善与交流方案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根据“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在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岗位设置比例的总体要求,市教育局按照班额、生源和交流计划等,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岗位,互补余缺,合理调剂;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教职工编制数、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编委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备案。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应加强对学校人员交流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岗位聘任等相关编制、人事工作的.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名优教师评选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从20xx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浙江省特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实行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市教育局可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确保交流后聘任职级保持不变或高于交流前。

在职称评审中,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学校。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对交流的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学校职称比例限制准予参评,并给予倾斜和优先推荐。对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市教育局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如有相应岗位职数空缺,可在同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级内高聘一级。

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职期间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获评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从取得高一级职称或相关荣誉之日起在本校服务期均不得少于2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定向评选的瑞安市级及以上的“三坛”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并进一步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边远山区和海岛学校倾斜。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人事关系随迁的教师,在农村任教期间按规定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市政府设立教学奖励资金,用于参与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的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生活补助及其他奖励等。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任教的骨干教师,按照交流地域近远,其年度考核奖是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的1.5至3倍,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农村骨干教师和发达地区学校教师主动申请跨片区交流到农村薄弱学校,参照执行。优先资助参与交流到农村的名优教师设立工作室。国培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首先保证农村教师和参与交流的教师参加。

(一)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提升业务水平。加大交流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在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扩大农村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的培养规模。组织实施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考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管理指导,把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列入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校长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跟踪指导。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加强交流教师校长工作绩效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坚持考核管理和教师聘任相结合,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交流纪律。广大教师校长要充分认识交流对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积极参加交流活动。对应交流而不服从组织安排交流的教师,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和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骨干教师的评选,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在岗位聘任时,予以低聘一个岗位等级,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予以免职。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教育局要成立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市教育局和各教育学区、学校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平稳有序推进。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片区和学校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避免“削峰填谷”。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任职的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城乡教师交流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我镇教育事业全面、优质、均衡、公平发展,依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2015学年度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2〕467号)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梯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交流领导小组:

组长:吕宏伟

副组长:杨红娟

成员:秦树威 杨银生 陈改茹 闫花俊 马伟超 张树印 马海霞

石全敏 于瑞霞 赵乾程 陈锋智

三、具体措施

在总结上学年我镇交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本学年的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以下六种具体措施。

验丰富、事业心强的骨干教师到交流学校送课,并学习、指导相同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

(二)上示范课、指导课或公开课。每学期各交流学校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不少于4次。

(三)送课到校。我镇本学年选派教师,组织送课,每位教师送课不少于4节。

(四)结对指导。我镇选派优秀骨干教师与新华路五里店小学、杨寨小学相同学科的教师结成对子,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进行结对指导。

(五)挂职锻炼。我镇要求各小学选派1名中层领导到新华路五里店小学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学年。

(六)学校领导,要充分利用结对交流平台,开展教改、教研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达到共同提高的效果。

五、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办法

1、交流教师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期间,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校长要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2、学校将对教师交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会同双方学校不定时进行检查。

(二)考核办法

核等次,再结合平时考核,最终确定交流教师的学年度考核等次,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来集镇中心学校

2015-2011学年教师交流工作

实 施 方 案

来集镇宋楼小学

2015年10月20日

2015-2011学年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新密教体文[2015]73 号)和《新密市2015-2011学年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密教体党〔2015〕34 号)以及中心校2015-2011学年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来中心校〔2015〕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全面、优质、均衡、公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梯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原则和目标

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在均衡中发展的原则,做好我校的教师交流工作。

教师交流的目标是:参加交流的支教教师、挂职教干、结对指导教师、送课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教师的总数占在职教师的30%。

三、交流对象

1、我校50岁以下的男教师、45周岁以下的女教师。

2、需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交流工作3年的教师。

3、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含党政正职)。

四、交流方式

根据教体局和中心校安排,我校教师交流主要方式是在中心学校区域内交流,我校交流帮扶学校是东于沟小学。主要包括:(一)、挂职教干;(二)、全日制交流;(三)、送课交流;(四)、优秀骨干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五)、结对指导。

五、交流时间:2015—2011一学年。

六、具体措施

(一)、挂职教干(小学)的产生、职数、职责

1、产生:通过自我推荐、学校确定,并且现担任学校中层岗位职务,最终确定我校大队辅导员侯小强老师去东于沟小学挂职锻炼。

2、职责:负责挂职学校交流教师的管理、服务,服从挂职学校的领导,认真完成挂职学校安排的工作。定期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教师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关心交流教师的生活情况,协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教学教研工作,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20次,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6次。重视和加强调研工作,挂职锻炼结束时,写出一篇调研报告。

(二)、全日制交流教师

按照中心校统一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派我校一一班数学教师侯大双老师去东于沟小学进行交流,该同志是新密市骨干教师,交流时间为一年。每学年按照交流学校工作安排,要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其中上示范课不少于4次,指导课不少于4次,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8次。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情况登记表(表七)》。

(三)、送课交流教师

经研究,我校安排二年级语文教师张翠云老师,六年级数学教师苏根红老师到东于沟小学交流送课。并与对口-交流学校进行了沟通,不打乱对口-交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每人每学年送课8节,参加评课8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次送课后认真填写《对口-交流学校教师送课情况登记表(表五)》。具体安排详见附表四。

(四)、优秀骨干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

经学校研究,决定安排我校一年级数学教师侯大双老师和三年级数学教师侯会晓老师去东于沟小学上示范课、指导课。每学年每学科上示范课、指导课不少于8次,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情况登记表(表七)》。

(五)、结对指导

经研究决定,我校由美术教师刘翠老师与对口-交流学校东于沟小学同学科的教师郭文娟老师结成对子,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共同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进行指导,每学年具体指导活动不少于8次。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结对指导情况登记表(表六)》。

七、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办法

1、交流教师实行双重管理,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期间必须在交流学校工作和生活。交流学校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严禁交流教师走过场,流于形式。校长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事业心和责任感,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为所在学校的发展主动献计献策。如果师生以及学生家长意见较大,不得返回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核与奖惩办法

交流教师的考核由所在学校按照本学校教师同样的考核标准,加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交流期满考核。平时考核由所在交流学校负责实施;交流教师的交流期满考核由交流教师本人在交流期满后填写《新密市交流教师考核表》,并由所在学校出具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及时反馈回原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者,重新安排交流锻炼,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原任学校予以解除聘任合同。对拒不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一)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锋智

成 员:张世伟 陈利强 侯小强 陈书锋 姜福海

(二)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到每一位教师都能明确教师交流的指导思想、交流原则和目标任务。

2、结合我校教师交流工作制定教师交流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人员数量等具体内容,并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3、学校将对教师交流工作进行督导管理,纳入对交流教师的考核。

来集镇宋楼小学 2015年10月20日

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河南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因地制宜、市乡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以加快教师成长为重点,深化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成长的方法途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体事业均衡、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充分发挥市直教师队伍的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名教师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农村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城乡教师工作作风的转变和业务能力的提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使我市城乡教师队伍均衡、协调发展,达到全面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在总结我县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今年的城乡教师交流工作,以城乡同类学校结成交流对子为基础,同步实施以下具体措施,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下乡支教,进行教师交流活动。

(一)学校原则上一对一教师交流。,学校选派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事业心强、思想觉悟高的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承担一定量的教育教学任务,并指导相同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农村对应学校也要按照1%—2%的比例选派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到城市学校任教,期限为一学年。

(二)上示范课、指导课或开办讲座。学校应选派不少于3个主要学科骨干教师到对口联系的农村学校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等,每学期每学科不少于2次。

(三)结对指导。学校至少选派5名优秀骨干教师与农村学校相同学科的教师结成对子,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进行结对指导,每名教师每学期具体指导不少于4次。

(四)挂职锻炼,学校每年选派一名中层领导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期限为一学年。

(五)城乡交流学校领导,要充分利用结对交流平台,开展教改、教研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达到共赢效果。

四、管理办法

(一)交流学校三年调整一次,交流教师的人事关系和待遇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学校发放。

评语、评定等次(一式两份),交双方学校和教体局人事科,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评、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支教经历,否则不得申报。其在农村学校支教情况,作为参评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的重要参考。

(四)交流学校应为交流教师提供基本的住宿及办公条件。

(五)参加城乡教师交流的人员,学校每人每月发放交通生活补助费100元。

(六)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学校每年总结一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依据城乡教师交流工作考核细则,对积极参与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在年度考核时适当加分。

人员名单

在总结我校教师到农材支教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开展今年的下乡支教教师经验交流工作。以同类学校结成交流对子为基础,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加支教工作。我校其他教师可在此基础上采用多样形式、多种渠道进行交流工作。根据自觉自愿的原则,优中选优,按教体局规定的名额,学校支教下乡领导小组确定今年下乡支教的人员名单如下:

下乡支教人员名单:

段丽娟 樊红艳 樊晓亚 刘晓丽

高 丹 王 方 吕颍红 裴永辉

领导小组

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我校成立支教教师交流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组长:杨金柱

办公室:贾志强 刘小伟 邵胜华

2015年9月

2015-2015学年度教师交流工作

实 施 方 案

马坡镇中心小学

2015年10月30日

2015-2015学年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微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县城乡教师交流活动的意见》,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全面、优质、均衡、公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梯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原则和目标

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在均衡中发展的原则,做好我校的教师交流工作。

教师交流的目标是:参加交流的支教教师、结对指导教师、送课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教师的总数占在职教师的30%。

三、交流对象

1、我校50岁以下的男教师、45周岁以下的女教师。

2、需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

3、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

四、交流方式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我校教师交流主要方式是在马坡镇辖区小学区域内交流,我校交流学校是本镇农村小学。主要包括:送课交流、优秀骨干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开展集体备课、学科论坛、座谈交流等方式。

2

五、交流时间:2015—2015一学年。

六、具体措施

(一)、送课交流教师

经学校研究,我校安排各科骨干教师按照教师交流月计划到我镇8所农村小学交流送课。在不打乱对口-交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原则上每人每学年送课2节,参加评课2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次送课后及时上交活动总结至学校教导处存档。

(二)、优秀骨干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

经学校研究,安排我校学科名师张建猛、刘敏敏、王贞、焦丹丹、王艳艳、盛森、张艳、杨帆等老师去荆集小学、西庄小学、朱集小学等学校上示范课、指导课。每学年上示范课、指导课不少于8次, 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交活动总结至学校教导处存档。

(三)、听课座谈

经学校研究决定,由镇教研室联系受援学校定期到我校进行跟班听课学习、座谈交流,学校教导处做好协调工作并做好材料整理以备存档。

七、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办法

1、交流教师实行双重管理,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期间必须在交流学校工作和生活。交流学校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严禁交流教师走过场,流于形式。校长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事业心和责任感,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为所在学校的发展主动献计献策。

(二)考核与奖惩办法

1、按照县教体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县城乡教师交流活动的意见》,原则上每学年每个人至少参加一次交流活动,不参加交流活动的不得参加下年度的评先树优。

2、参与城乡交流活动的人员视其活动中的表现情况作为教师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的内容之一。

3、城镇学校教师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须有在农村小学任教一年的经历。

八、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一)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传张

副组长:张 峰 顾广金

成 员:郑 媛 盛 森 杨 帆 王 贞

(二)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县教体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县城乡教师交流活动的意见》,做到每一位教师都能明确教师交流的指导思想、交流原则和目标任务。

2、结合我校教师交流工作方案制定教师交流活动计划和活动安排,并及时上报镇教办备案。

3、学校将对教师交流工作进行督导管理,纳入对交流教师的年度考核。

马坡镇中心小学

2015年10月30日

教师交流工作方案

根据绥德县教育局的工作安排,我校与绥德师范附属小学初步确定建立“发展共同体”,实现两校之间的优质发展。为保证两校教师之间的合理流动,按照榆林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工作。交流形式包括:一是定期交流,根据对方学校的实际需要,安排教师进行为期一至三年的交流;二是挂职交流,学校每学期安排部分领导在不影响本校工作的情况下,不定期到对方学校相应的岗位进行挂职交流;三是随机交流,根据双方学校教育教学或教育科研工作的需要,随机安排教师参与共同体学校短时间的教育教学活动;四是校长挂职交流,校长必须参与对方学校重大活动,学习办学经验,与对方学校教师进行业务交往。

组长:延永胜;副组长:马伟、刘旭红;成员:何守卫、雷晓利、吴敏、王蕊、李华、高艳妮。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我校连续任教6年以上的教师均为定期一至三年的交流对象。凡我校的在岗教师均为随机交流对象。

(2)考虑到学校和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认定,教育局批准,当年可暂不参与定期一至三年的`交流:一是个人身患疾病,需请长假的。二是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三是子女在我校所属片区内就读小学三年级及以下,五周岁以上,且无人接送的。四是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五是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但在我校连续任教满15年的教师应纳入交流范围)。申请暂缓一年定期交流的教师可在放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审核同意。

(3)根据共同体学校的实际需要确定交流对象和名额。本次定期交流的人员至少不低于两个,根据对方教学的需要,确定选择范围和对象,一般情况下,在该学科原教研组内选拔。之后在胜任该学科的教师中选拔。如申请人员超出交流名额,原教研组人员优先;如本次申请教师过多,在不耽误我校工作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名额;如提出申请未能交流的教师可进入“交流库”,作为下一轮定期交流对象。

(4)随机交流人员由教导处具体确定;挂职交流领导由领导小组商议确定。

交流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研究处理实施细则未确定的相关事宜。在对定期交流人选确定的实施中,鼓励自愿申报,如无人申报的情况下,抽签确定人选。

(1)教师定期交流一年以上者,在职称考核时每交流一年,按增加一年职龄计分,如在交流学校担任班主任者,按我校班主任计分办法计分。

(2)凡有定期交流经历的教师视为“有过班主任经历”,但不享受班主任其他待遇。

(3)在每年的职称评优中,正在外出定期交流的教师其考核只用硬件分来确定其位次,如该位次进入优秀指标范围内,直接确定为优秀人选。

(4)正在定期交流的教师,如上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在职称评审时,按上年度评优时的位次作为其本次职称晋升的位次,如进入分配指标范围,推荐晋升职称。

(5)上年度评优时未以分数排名的,上报专业技术考核优秀名单时,名次排在最前面,如有多人,按上上年度排名顺序排名。

(6)从20xx年开始,每年在职称晋升时,至少要有一个有定期交流一年以上经历的教师晋升职称,(但一定属前一年度综合考核优秀人选,符合职称晋升条件)。

(7)20xx年职称晋升时,达到三年交流经历的教师,如服务学校鉴定为优秀,作为职称晋升的第一候选人。

(8)在年度专业技术考核时,正在定期交流的教师,如属上年度优秀者,继续保持上年度评定的专业技术优秀,不因考核细则调整而变化。其排序位次如下:在上年度优秀评选时,其位次前的教师职称晋升几人,其位次就向前推几位,作为本年度的评优位次。

(9)如教师因定期交流而享受了职称晋升的优惠,必须达到交流年限,完成交流学校分配的任务。如无特殊情况提前返校,或返校后工作数量或质量有所下降,可推后两年聘任新一级职称。

(10)如教师自愿申请者可享受以上待遇,如抽签确定的可适当降低待遇。

(11)定期交流教师享有市县相关文件的优惠政策。

(12)以上定期交流教师的各项优惠,仅适用于二级职称对象。

(13)每学期在随机交流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14)对于政策规定以外,参与定期交流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补助

(15)以上所提及的“定期交流”,专指一至三年的交流。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组长:朱xx。

副组长:崔xx、曾xx、刘xx、卓xx、卓xx、林xx。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方案,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教师交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厅、自贡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推进我县城乡教师交流,统筹教育协调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城乡教师交流轮换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建立了城乡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勤华

副组长:詹楠、晏能、吴平、罗文渊

成员:杨其先、温新华、吴岷钟、谢富明、张华德、方德平

教育局所属的各学校(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一)范围

2、中心校教师与本镇(乡)村小、基点校教师相互轮换。

(二)对象

1、20xx年7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教师;

2、需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农村学校工作经历2年的教师;

3、20xx年以来新提拨的副校级领导干部;

4、符合中心校与本镇(乡)村小、基点校相互交流条件的教师。

交流轮换时间为两年,每两年一次轮换,从20xx年9月开始。利用六年时间分三次完成交流轮换任务。

城区学校(单位)与镇(乡)农村学校、本镇(乡)内中心完小与村小、基点校应分期分批进行轮换交流,每一轮不得少于本校应交流轮换人数的比例或不少于2-5人。

交流轮换的年龄原则上男教师在45岁以下,女教师40岁以下。

(一)在交流轮换期间必须是在交流轮换的学校工作和生活。

(二)在交流轮换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肯干,任劳任怨。

(三)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考试考核成绩名列该校同层次同学科前矛。

(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旷工旷课现象,无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如果不遵守劳动纪律,教育教学成绩低劣,有违法违纪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接收学校反映较大,由组织将其调动到被交流的学校。

(一)交流轮换的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与原学校的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

(二)原校为交流轮换的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每周报销一次往返车费。

(三)接收学校不再发给交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任何津补贴。

(四)接收学校应为交流来的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安排好吃住,经常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五)交流的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在交流轮换期间表现较好,成绩突出者,在评优、评先、晋升职务(职级)上优先考虑。

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在交流期间要服从接收学校的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教学“六认真”,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树立主人翁精神,为接收学校的发展主动献计献策。接收学校要加强对交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严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换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交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由接收学校按照本校教师同样的考核标准,加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交流期满考核。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交流期满后,填写《荣县教师交流情况登记表》,并由接收学校出具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反馈回原校。交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派出学校在充分尊重接收学校考核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等次。凡交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派出学校应继续聘用。

教育局每两年召开一次城乡教师交流轮换总结表彰会,对好的交流单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镇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乌石学校教师交流制度。

教师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盘活教师资源。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学校讨论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交流。

1.凡男53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我镇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交流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交流年限。

4.怀孕或哺乳期内的教师、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可暂缓交流。

5.承担区级以上课题实验的教师,课题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交流。

1.自愿交流。

(1)鼓励校本部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其他学校交流任教。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自愿交流的教师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交流的教师可在任职期内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

2.盘活交流。

为均衡各校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派骨干教师到各村小、教学点进行盘活交流,帮扶和带动村小、教学点的教育教学工作。

3.磨练交流。

有以下情形者,需进行磨练交流:

(1)师德师风出现问题的,属交流之列。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教学态度不端正、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屡次违反师德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师要进行交流。

(2)教学成绩连续下降或下降幅度大的,属交流之列。

(3)工作出现严重失职的,属交流之列。

4.鼓励交流。

各教学点的教师,连续三年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者,可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交流期满后,工作成绩优秀者可继续在中心校任教。

1.交流周期:两年。

2.交流人数:每年3人以内。

3.人事管理:交流期间的工资、人事、编制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但参与交流单位的年度考核、山区教师津贴和绩效考核。交流期满,对交流教师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合格回原校任教。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确定交流而不参加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所有交流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处理。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0xx年12月,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校交流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学校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乌石学校所有。

乌石学校小学部。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镇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乌石学校教师交流制度。

教师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盘活教师资源。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学校讨论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交流。

1.凡男53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我镇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交流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交流年限。

4.怀孕或哺乳期内的教师、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可暂缓交流。

5.承担区级以上课题实验的教师,课题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交流。

1.自愿交流。

(1)鼓励校本部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其他学校交流任教。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自愿交流的教师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交流的教师可在任职期内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

2.盘活交流。

为均衡各校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派骨干教师到各村小、教学点进行盘活交流,帮扶和带动村小、教学点的教育教学工作。

3.磨练交流。

有以下情形者,需进行磨练交流:

(1)师德师风出现问题的,属交流之列。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教学态度不端正、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屡次违反师德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师要进行交流。

(2)教学成绩连续下降或下降幅度大的,属交流之列。

(3)工作出现严重失职的,属交流之列。

4.鼓励交流。

各教学点的教师,连续三年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者,可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交流期满后,工作成绩优秀者可继续在中心校任教。

1.交流周期:两年。

2.交流人数:每年3人以内。

3.人事管理:交流期间的工资、人事、编制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但参与交流单位的年度考核、山区教师津贴和绩效考核。交流期满,对交流教师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合格回原校任教。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确定交流而不参加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所有交流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处理。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0xx年12月,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校交流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学校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乌石学校所有。

教师读书交流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为重点,以营造浓郁书香校园文化氛围为目的,在学校形成读书热潮。引导教师“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进一步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逐步推进学习型校园建设,为学校建设增添活力。

二、活动目标:

1、通过开展读书活动,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弘扬敬业奉献的精神。

2、通过读书活动,在教师中形成积极进取、努力学习的氛围。

3、通过读书活动,使教师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推进课程改革进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习型教师队伍。

4、以读书构建教师专业成长的平台,成为教师成长的主要途径。

5、通过开展读书活动,更新教师的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改革评价标准,对比发现自己教育思想、教学行为之不足,引发读书之欲望。

6、通过开展读书活动,使教师能用书中正确的思想方法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体验到读书的好处,从而养成坚持读书的好习惯。

7、通过读书,增加教师的课外阅读量,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打造教师的人生底色;努力建设教师的精神家园,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从而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8、通过实施读书工程,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与现代化教育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1、个体研读。每天保证半小时以上的研读,精读的力争读深、读透,读有思考,读有感受,并且要读写同步,每月至少写好两篇有质量的读书笔记。

2、集体阅读。写摘记、谈感受、谈收获、谈疑惑。

3、交流汇报。教师们互相推荐新书好书,无障碍发表争鸣,更多的时候发表指导学生读书以及自己读书的有感,通过师间心际交流,将读书思考向更广的时空延伸。

4、实践写作。新课程呼唤教师的反思行为,要求教师做到“勤读、勤做、勤思、勤写”,在读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教育生活实际,撰写读书笔记。

5、开展活动。根据本校实际,将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如读书报告会、读书研讨会、读书演讲比赛等活动,让更多的老师读书,在读书中真正成长起来。

四、读书策略:

1、提高认识,重视读。我们将通过每周的教师例会和板报、广播、校园网宣讲读书的意义,激发教师读书的兴趣,使教师从思想上重视读书。

2、为切实落实教师读书活动,全体教师要根据学校要求,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选定自己阅读的文章、刊物或教育专著,制定自己的个人读书计划。

3、落实阅读书目。加强、完善图书室、阅览室建设管理,让“沉淀”的图书“流动”起来,使之成为教师借书、读书的开放港湾。

4、落实阅读时间:师生集体读书时间为每周周三下午第七、八节。

5、及时做好读书笔记。学校统一发放读书笔记,每学期摘记不少于5000字,感悟不少于1000字。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1)成立读书活动领导小组,为读书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组长:陈德。

副组长:刘温柔。

成员:林新新金胜利。

2、学校建立有关读书计划的管理、评价和激励等规章制度,把读书情况纳入常规管理,及时检查总结、量化考核、反馈指导,确保读书活动取得实效。

3、学校将把教师读书计划纳入校本研训计划,把读书活动与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有机结合起来。

4、成立读书小组,定期进行读书心得交流、专题讨论等。

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各教育学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xx〕x号)和xx市教育局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人〔xx〕x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通过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达到学校领导班子人员的优化组合,提升学校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骨干教师流动,进一步促进骨干教师的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通过普通教师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多岗位任教对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作用,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

(一)均衡发展原则。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向空编学校流动。

(二)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区域特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实施办法。

(三)积极稳妥原则。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改革。统筹兼顾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教师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更加注重师德、能力和业绩,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校长交流到重要岗位上去,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一)交流对象。

1.校长: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现职满xx年的学校校长、副校长(下同)。

2.普通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的。

3.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或已享受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满5年的。

4.在符合相应服务期的条件下,对尚未达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自愿要求参加的,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纳入交流。

其他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纳入相应类别教师交流。

(二)暂不交流对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xx年的应纳入交流。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患重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交流的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3.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市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但延长时间至多不得超过3年。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教师(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经市教育局确认,并纳入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和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区内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30%、15%、10%。对于超编学校,市教育局根据该校超编人数和学科结构情况,下达指令性交流指标。

(一)交流方式。

1.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型交流。各教育学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名校集团化”、“城乡互助共同体”、“联盟合作学校”、“双向对口交流”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顶岗型交流。建立和健全新教师培养基地,既促进新教师培养,又缓解城区学校因选派教师参与交流而产生的任课教师不够的矛盾。

4.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各教育学区、学校也可根据本片区、本校的特点,实行更有利于队伍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的交流形式。

(二)交流步骤。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交流计划,主要根据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从长到短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交流。

市教育局把教师校长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每年3、4月份全面掌握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和全市范围内学校师资需求,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并报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照年度交流计划,市教育局将当年交流任务和交流指标下达到各教育学区、学校。各教育学区、学校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要求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提出年度交流方案上报审批。

上述交流对象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后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经市教育局审批选派的各类支教人员计算交流服务时间),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择回原学校任教,也可选择参加市内教师流动或统筹调剂到交流前所在片区同类学校。

(一)建立和完善与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根据“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在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岗位设置比例的总体要求,市教育局按照班额、生源和交流计划等,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岗位,互补余缺,合理调剂;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教职工编制数、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编委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备案。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应加强对学校人员交流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岗位聘任等相关编制、人事工作的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名优教师评选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从20xx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浙江省特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实行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市教育局可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确保交流后聘任职级保持不变或高于交流前。

在职称评审中,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学校。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对交流的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学校职称比例限制准予参评,并给予倾斜和优先推荐。对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市教育局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如有相应岗位职数空缺,可在同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级内高聘一级。

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职期间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获评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从取得高一级职称或相关荣誉之日起在本校服务期均不得少于2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定向评选的瑞安市级及以上的“三坛”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并进一步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边远山区和海岛学校倾斜。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人事关系随迁的教师,在农村任教期间按规定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市政府设立教学奖励资金,用于参与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的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生活补助及其他奖励等。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任教的骨干教师,按照交流地域近远,其年度考核奖是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的1.5至3倍,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农村骨干教师和发达地区学校教师主动申请跨片区交流到农村薄弱学校,参照执行。优先资助参与交流到农村的名优教师设立工作室。国培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首先保证农村教师和参与交流的教师参加。

(一)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提升业务水平。加大交流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在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扩大农村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的培养规模。组织实施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考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管理指导,把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列入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校长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跟踪指导。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加强交流教师校长工作绩效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坚持考核管理和教师聘任相结合,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交流纪律。广大教师校长要充分认识交流对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积极参加交流活动。对应交流而不服从组织安排交流的教师,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和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骨干教师的评选,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在岗位聘任时,予以低聘一个岗位等级,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予以免职。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教育局要成立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市教育局和各教育学区、学校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平稳有序推进。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片区和学校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避免“削峰填谷”。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任职的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根据z区教育局《z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仑教〔20xx〕4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以实现我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教师校长交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增进激励。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xx现象的发生。

第三条、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其它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

第四条、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

(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四)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五)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以下人员为符合年度交流条件的对象:

(一)同一学校任职满九年的校长或书记;

(二)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

(三)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

(四)夫妻在同一学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的对象仍列入交流范围);

(七)新分配或从区外调入z城区学校满3周年,未到z农村(非城区)学校服务的教师。

(八)其它因工作需要、结构优化,需调整交流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对没有达到交流条件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校长,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所在学校(幼儿园)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第七条、交流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交流后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周年。

第八条、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原则上均要进行交流,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总数的15%。义务段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每年流动率不少于教师总数5%—8%。

第九条、支教、借调人员及教育集团内校际交流情况计入其他学校工作经历;中心学校内校际流动计同一所学校工作经历。

第十条、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一般参照《z区教育局关于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仑教人〔20xx〕19号)文件进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按《z区学校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仑教人〔20xx〕12号)及岗位对等、人岗相适等原则进行,超龄人员视作一般教师进行交流轮岗;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推荐确定的顺序一般按个人志愿、同一学校工作年限、年龄及教学工作特殊需要的顺序排列。

第十一条、激励保障。

(一)新任义务教育段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一般不得低于3周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省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园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参评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农村(非城区)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参评名优骨干教师,须具备三年及以上农村(非城区)任教服务经历。骨干教师农村学校服务经历纳入年度骨干教师考核指标。

(四)在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评选,以及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

(五)符合交流条件无其他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教师,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及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

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xx乡中小学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中小学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乡中小学教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轮岗交流方案。

教师轮岗交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本着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新华中学研究报经中心学校批准后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1、凡男50周岁、女48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

2、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轮岗交流指数确定方式为:新华中学当年超编人数的50%确定为交流到小学的人数;新华中学缺岗科目教师,从小学择优交流到中学。

(1)鼓励中学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服务期为1年。

(2)从20xx年9月起,凡参加评审中小学高级、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履现职期间有一年及以上在小学任教经历,且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予以优先即在当年年终考核总分上加2分。

(3)自愿交流的教师,于当年7月31日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中学签署意见后,由乡中心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4)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中学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履现职期内同等条件下参与评优晋级。

(5)轮岗交流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档案保留在中学。

2、需要磨练的.交流。

(1)科目课时量课时聘任不足60%的教师。

(2)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教师。

(3)上述人员人数在交流指标范围内的直接确定为交流对象,到小学轮岗交流;

上述人员人数多于交流指标范围的,经全校教师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交流对象。

3、交流轮岗任教教师的考核定性。

(1)交流轮岗到小学的教师根据小学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用小学第1名与中学第1名差异系数乘以该教师在小学的考核得分,即为该教师在中学的年终档案分。

(2)轮岗交流教师最终考核成绩居新华中学前15名者,年终考核定性为优秀,并推荐为当县级优秀教师。

4、轮岗交流服务期满后,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小学任教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学校讨论决定认可后,将该教师在中学的人事档案转到小学。

5、交流到中学的任课教师由中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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