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锅炉管理制度(专业17篇)

时间:2023-12-25 07:11:29 作者:灵魂曲

学校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地方,除了学习,我们还可以参加各种社团和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3.以下是学校校长对毕业生的总结讲话,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

1、锅炉的使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范要求,在安装、改造、维修之前书面告知质监局特监科,使用前应向该科申报登记,办理《锅炉登记使用证》。

2、司炉工必须经市以上特监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锅炉及其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检验检修,并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测机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做好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一月一次的定期自行检查,保证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符合安全运行的规定。

5、加强水质监督,做好锅炉化学清洗工作,并制定在用锅炉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健全锅炉安全使用档案,包括:

(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文件和资料。

(2)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锅炉使用证》及司炉工培训资料和上岗证书等。

7、严禁将不能承压的热水锅炉擅自改装成用于蒸饭的.承压锅炉使用。已到报废年限或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修复的锅炉必须停止使用。

8、在用锅炉发生故障和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安监员和校长报告,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后才能继续使用。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

1、锅炉房实行班长负责制,其成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2、锅炉工要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在搞好供应保障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水、煤、电等),降低消耗。

3、自觉遵守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要请假,按时到岗,勤恳工作。

4、对机器、办公设施、各类工具,要加强爱护和保管,一切物具不得私自外借,丢失要照价赔偿。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5、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按作息时间做好供水、供暖工作,并负责锅炉房内外、煤场、浴池等场所的清扫工作。

6、锅炉房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每班列行打扫。煤场、渣场做到堆放清洁,场地每次取煤、倒渣打扫干净。锅炉房顶、四周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每周大扫除一次。配合学校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及时改正。

7、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喝酒上岗。严格面对面交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前班工作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8、严禁在锅炉房打麻将、喝酒,不留外人在锅炉房住宿,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摆弄锅炉电机等设备,否则,造成后果和损失一概自负。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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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代班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查。

二、鼓风机引风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升温是否超限。

三、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五、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臵和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六、检查是否漏电,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七、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量是否正常,各项指标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八、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九、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件设备运行记录内。

锅炉管理制度

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察同意,否则不准施工。

二、使用锅炉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三、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使用锅炉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五、使用锅炉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六、司炉工是技术工作,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挑选、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七、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八、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九、锅炉房应遵循下列制度:

1、岗位责任制:锅炉房的人员配备中,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安全保卫制度。

十、锅炉房应做好下列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

十二、对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 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8、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9、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0、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4、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5、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6、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7、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2、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3、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4、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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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管理制度

1、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3、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升温、供暖的操作步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4、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压力稳定,根据负荷、油质变化,合理调节燃烧状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供洗浴热水、饮用水工作。

5、定期做好锅炉水位、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机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回水系统压力、燃油情况等巡检一次。

(2)定期维护、更换电机附件。

(3)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6、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

8、司炉人员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立即报告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

锅炉管理制度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度左右。

学校锅炉消防管理制度

1、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2、司炉人员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使其灵敏有效。

3、司炉人员添煤前要详细检查清除煤内的雷管等爆炸物。

4、锅炉要定期排污,清除的炉渣应用水浇灭。

5、司炉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喝酒,不准睡觉,不准擅离职守。

6、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灭火器材。操作间所配备的灭火器材,严禁挪作它用,或擅自空放。

7、司炉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8、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组织灭火。火情较大时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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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司炉人员是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

2、司炉人员要持证上岗,达到“四懂”、“四会”。

“四懂”内容为:懂得本岗位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撤离方法。

“四会”内容为: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撤离。

3、锅炉房安全防火管理要达到“三有”: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档案、有防火防爆预案。

4、锅炉房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锅炉房要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6、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由电工实施,任何人不准擅自改装线路。不准使用电炉和超负荷电器。

7、司炉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值班期间不准喝酒,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灭火。

9、锅炉燃烧后产生的炉渣,必须用水浇灭明火后,再推送到指定地点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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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消 防 管 理 制 度

为驾驭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教师或保卫负责人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直到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设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灯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做到试验用品专门存放,由化学试验员和试验老师同时加锁负责保管。在试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做试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烟。下课(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8、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

11、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教育家属子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2、校内租户使用天燃气、煤气,要学会正确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汽、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干好气阀。

13、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器、锅炉,每年要检测,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要与灶头保护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4、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治火灾隐患。

15、对应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保证做到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规范。

二、加强消防安全意识,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宣传火灾扑救方法及自救逃生常识。

三、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调压箱、计量间及室内燃气管道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四、保证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随时监测燃气报警装置及联动功能的有效性和灵敏性。

五、对易燃、易爆物品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

六、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易燃垃圾。

锅炉管理制度

1、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作单位其资质、安装许可证必须满足相应要求。

2、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在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3、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4、使用压力容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归档。

5、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

6、对运行的锅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查。

7、锅炉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容量;

8、锅炉的各部位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9、热水锅炉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10、锅炉、压力容器的.各种表盘应整洁、刻度清晰,各种检验合格证上的有效日期应完整、易辩识。

11、锅炉房运行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按章作业。

12、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水处理员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a、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h、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i、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k、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3、司炉工负责记录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交接班纪录、设备检修保养纪录、事故记录,水处理员负责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以上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准确。锅炉的运行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1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a、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b、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c、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d、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e、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f、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15、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检验、焊接、焊后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16、修理和改造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具备必要的安装设备工具、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并经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17、检修人员在锅炉筒体内进行工作时,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18、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19、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进行重大修理和改造,应符合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标准后实施。

20、锅炉压力容器退役后重新启用,应进行检验和安全性能评估,并办理审批手续,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按在役管理。

2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锅炉应报废:

锅炉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检验中给予判定报废。

22、对于报废的锅炉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到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所在单位物质设备部按照机械设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3、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处理。

锅炉、压力容器一旦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使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九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作业队调度及安全质量部报告,安全质量部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锅炉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l、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锅炉管理制度

一、各工种人员工作时间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

二、配电室、操作室、水处理室、化验室、鼓引风机室和出渣由专业人员管理,非本工种人和基他人严禁入内。

三、操作室、休息室为值班司炉人员停炉时休息场所,工作时间内不许在操作室内休息,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四、全体人员要爱护锅炉房的各种设备和公共设施,发现有损坏,破坏者按新价格赔偿,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发现有将原化公为私或送人者,除按价赔偿外,停止工作反省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

六、各工种人员要认真清扫分担区的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其它废物垃圾等,保持室内卫生干净。在各工作室、操作室内严禁吸烟。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煤气罐等物品带入锅炉房内,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八、锅炉房内严禁外来人员逗留,或做其它活动。外来办事人员联系办事后应迅速离开。

九、锅炉房内电气焊需明火作业的须经班组长负责人同意,并要在现场配备灭火器。

十、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严禁停放在锅炉房内。

锅炉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允许,不准进入。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操作技术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上岗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们不得琐住或栓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护。

六、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水电供应保障部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视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内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气开关。无证司炉工不准独立操作。

4、禁止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入炉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杂物等。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锅炉管理制度

1、水中含有的各种杂质会危及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因此需要对水进行处理,提高水的品质,减轻或消除锅炉结水垢和金属被腐蚀的现象,使水成为比较适合或完全适合锅炉使用的水。

2、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严格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结合本单位炉型、运行参数,定出每台锅炉的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4、水处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准时、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6、在保证锅炉防垢、防腐、蒸汽合格的前提下,不断降低各项消耗指标(如盐耗、水耗等),认真做好停用锅炉的防腐保养工作。

锅炉管理制度

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二、锅炉司机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执行在工作岗位面对面交接班制度,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必须把设备和操作现场清扫干净,做到环境干净、整洁。

四、交班人在交班前,要把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告知接班人,当班发生的问题应尽可能在当班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协助接班人员或维修工进行解决,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交班人在交班前,要对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六、接班人在接班前,要对接班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后没有发现问题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锅炉管理制度

4、供暖效果达不到要求,一经证实每次处以该区域班长及值班人员每人2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按严重失职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1、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每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2、不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迟到者,视情节处以5-10元罚款。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3、无故旷工,除扣发其日工资外,处以50元罚款;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违约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4、有事应提前向班长请假,由班长负责安排替换班,值班不到岗而又不请假者,按旷工论处。

5、除公司招聘的人员外,不得由他人替换班,否则,按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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