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心得(通用17篇)

时间:2023-12-17 16:11:07 作者:QJ墨客

心得体会是人们在某个经历或活动后,对所见、所闻、所思进行总结和反思的过程。如果你对写心得体会感到困惑,不妨阅读一些范文,从中汲取经验和灵感。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心得体会

一般来说,在法律领域中,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最为常见。这类案件涉及到各种类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核心在于,其中的一方通过某种方式获得了不应该拥有的利益,而另一方则认为他们应该分享这些利益。在很多情况下,这类案件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各方都会受到损失,因为诉讼可能导致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浪费,并且由于争议的性质,它可能会对关系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

不当得利是指一方在交易过程中通过某种方式获得了不应该享有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是由于欺骗、误导、或者其他的不当手段得到的。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能会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以让自己得到应有的利益。

比如说,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房东与租客之间的案例,其中房东可能利用自己的优势来占用租客的不当利益。例如,房东违反协议在合同期满后不返还押金。在此种情况下,租客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房东归还押金。

首先,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合作双方都应该仔细研究合同的条款。应该确保合同的内容和主题是清晰、明确、合法的。如果签订合同之后双方之间仍有任何不确定性或争议,还需要对问题进行适当的解决。

其次,当涉及到交易合同时,交易双方都应该在签订合同时保留所有文件、通讯、电子邮件、凭证和其他电子信息的备份,并认真阅读所有的文件,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且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证明合同的内容。

当涉及到不当得利的问题时,经常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对于这类争议,双方可以寻求仲裁、调解、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在选择解决方案时,应该评估各种选择的利弊,并选择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最后,为了解决这类案件,我们应该努力认真研究当前的法律条款,并不断完善法律规定和标准。当法律领域中出现新的不当得利案件时,我们应该及时加以解决,并根据情况加强监管。

第五段:总结。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是非常复杂且艰苦的事情,但是我们可以在签订合同前仔细梳理,保存所有的证据,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来处理这类案件。作为一个良好的公民,我们更应该关注法律改革和合法解决争议的公平性。通过积极的参与和努力,我们可以使这类案件更加公正、更加透明。

内控合规不当得利心得体会

内控合规是企业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企业在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着合规不当的现象。这些不当行为的背后,往往是得利心的驱使。本文将从得利心得角度出发,探讨企业内控合规不当的缘由以及相应的治理措施。

企业内控合规不当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比如说,一些企业在收入认定、费用确认、应付账款等方面,存在损益信息虚增、虚假陈述等问题,从而误导股东和投资者;一些企业在英明会计政策、内部控制或审计程序方面不当,存在漏报、误报或未经授权的交易等问题,极易导致企业信誉和形象的受损。这些不当行为的背后,往往是企业管理层为追求定期业绩增长而忽视内部控制建设,或通过不当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段:得利心背后的缘由。

内控合规不当的背后,常常是企业管理层为追求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究其缘由,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企业管理层存在缺乏廉洁自律精神,过度追求业绩的现象。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管理层压力巨大,为了使企业业绩稳步增长,他们会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真正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

2.企业管理层存在盲目乐观主义,低估风险控制的价值。很多企业管理层忽视了对风险的认识和重视,有些甚至认为一些规定和制度时无意义的,因此忽略了对内控合规的重要性。

第四段:治理不当的危害。

企业内控合规不当,给企业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企业管理层的不当行为,将导致企业内部失衡和混乱,增加企业风险和恶性循环的可能;同时,股东和投资者的信任会受到破坏,影响企业的发展;最后,这些不当行为也会引发监管机构对企业的关注,从而影响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第五段:加强内部控制及自律精神建设。

要想避免企业内控合规不当的现象,必须从源头上加强内部控制及自律精神建设,实现合规自律。这需要企业全员参与和共同努力,以建立透明、公正、身心健康和稳定的企业文化。具体措施包括:

1.加强内部管控,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合规和稳健运营。

2.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流程,规范各项业务和决策。

3.提升员工道德素质,教育员工守法合规,严格约束管理层和员工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行为,自觉遵守合规规定。

4.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倡导企业良好的公共形象和诚信经营。

结论:

企业之所以存在内控合规不当的现象,根本上是由于企业管理层的得利心作祟。治理方式的根本目标是促进企业长久发展。在实践中,只有从内部做出解决问题的决心和努力,才能实现内部自律,提高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营水平,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

不当得利起诉状

被告: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与被告签订的《_________合同》;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_________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依据合同的约定履行了________的义务,但因被告______________致使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此,原告依据合同约定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通知被告解除合同,但被告不理,无奈只有诉至贵院维护其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公判。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心得体会

第一段:

最近,我参与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诉讼。这起案件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不当得利的概念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

首先,我认为不当得利是指个人或组织在交易中取得的某种特殊的好处,而这种好处并不是根据公正、合法的程序所获得的。不当得利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不仅伤害了被害人的利益,也破坏了公正的市场秩序。在法律上,不当得利是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被害人有权向法院寻求救济。

第三段:

其次,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证据非常重要。为了证明被告方获得了不当得利,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这样的证据可以包括合同、会计记录、电子邮件、证人证言和其他文件。如果要证明不当得利的金额,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和调查。因此,如果您是受害者,最好在起诉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会计师。

第四段:

最后,处理不当得利案件需要时间和耐心。这种案件通常很复杂,需要进行细致的调查和诉讼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受害者需要有耐心和毅力,关键是不能放弃。即使情况看似不利,也不要失去信心,因为只要有足够的证据,真相就会浮出水面。

第五段:

总之,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种案件通常需要证据和时间,但是如果你有耐心和信心,你就可以获得正义。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请务必咨询专业的律师和会计师,他们可以帮助你通过这个过程并为你争取合理的赔偿。最后,我希望今后能够更多地了解和支持维护公正和合法的市场秩序。

不当得利起诉状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将取得的不当利益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返还给原告,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方法:以______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该款还清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原本归于原告所得的`人民币__________元被被告所取得。事后原告和被告没有发生过任何经济往来,也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告经向被告催还该款未果。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占有该款的合法根据,其获取此利益无法律上的依据,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因此,被告的行为应属不当得利。因此依法提起诉讼,希望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不当得利心得范文

透视过去一年,工作的点点滴滴时时在眼前隐现,我从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学生到走入社会三年的员工,这其中有不少快乐温馨的事情,也许多有让我成长的经验教训。回顾过去的一年,从a1#、a2#、地下车库等工程量的审核,到友爱住宅各相似栋楼造价的对比分析,自己有很多的感想和体会。

1、结算工程量准确性的问题。只有熟知定额的计算规则,提高自己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在这个基础上,去审核对方的预算,自己心中有数了,自然底气也就足了。遇到问题可以快速的找出“答案”,也不会纠结于某个算法或工程量上,反反复复,这样既浪费了时间,反而手里出不了活。

2、对相似工程分析。世界上没有一片相同的树叶,即使是户型相同,建筑面积不差多少的相似工程,造价上也会存在差异。对相似栋楼进行各项含量指标,材料价差的分析、对比,找出原因,做到心里明白到底差异在哪。久而久之,各项的含量指标等就可以作为自己的经验数值,作为以后工程的参考数据。

3、去工地要注意平时的积累。每个月去工地,看现场的实际进度,不是只去看看哪栋楼干到几层了,回来算个进度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多看,多问,多学的过程。平时在办公室里只看图纸,有些施工的工艺,施工的顺序,还有些施工内容的现场具体操作,这些图纸是看不到的,在做预算的时候,就会碰到些这样那样问题,把这些问题记下来,在现场把问题得到实际的解决。

4、加强同事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在社会关系日益密切的环境下,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不会脱离整体而独立存在,公司内部更是如此,因此一定要加强同事部门之间的交流,配合。就像在做测算时发现图纸设计不经济合理的地方,及时向上级反映,工程部现场的变更签证,随时返给核算部,这样可以第一时间修改建模、预算,对工程造价的变化及时掌握以及工程结束后对施工方的审核更有把握。

在经过一年的工作生活,不仅仅要能够埋下头脚踏实地的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发现自己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还有诸多不足,这些都是今后要向师傅其他同事请教学习的地方,也是自己鞭策自己,不断提高的地方。仔细总结如下:

1、对工作的全局观念不够,预算不仅仅是和对方预算员算出一栋楼钢筋用多少,水泥、沙子用多少,而是要将整个项目的情况熟知,施工单位是大包干,还是只是包轻工还是其他的承包类型,哪些项是我们外包的,那些是代付代垫的,了解这些,在工作中和其他同事紧密配合,不会造成项目的重复计算或是漏算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2、预算是要求细心,准确性的工作。对于图形算量、预算分析、材料分析等工作,都是软件在进行,但这些也需要熟知软件的各项设置,计算扣减之间的关系,定额子目的适用范围,不断的去探索学习,将工作更加的精细化,使之在测算的开始,对一个工程造需要花多少钱的投资估计,到工程结束,真正的投资变化不大。

3、在人工费不断上涨的现在,材料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显的更为突出,这就要我们平时应多咨询筑市场各项人工费的价格,多了解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注意收集累积新型建筑材料的用途范围。这些都有利于定额计价和劳务计价的对比,分析优劣利弊,寻求最佳的承包方式。

4、制定一个工作的目标,每一项工作有了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行动有了方向,平时就要多看、多学,少说话,多做事,不断的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基本做到忙而不乱,紧而不散,条理清楚。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成长了许多,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也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新经验,及时沉淀自己,调整好心态,纠正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和缺陷,严格要求自己,脚踏实地,不断进步,使自己从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一个新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完善。

不当得利心得范文

不经意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颇丰,这也意味着,又要准备开始写工作总结了。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作总结该怎么写吧,下面是我整理的酒店工作总结(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店工作总结1。

来到我们酒店担任采购助理的工作,差不多刚好满一年的时间,这一年来,我也是积极的学习,认真的跟随采购做好工作,现在就我这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

刚进入酒店的时候,我很多方面不是那么的懂,在采购部跟随同事一起做采购的工作,也是从开始什么都不懂,到渐渐能更好的配合同事工作,作为采购助理,虽然主要的采购工作不是我负责的,但是对于采购的流程,采购的资料,采购物资信息的收集都是需要我去做的。

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在同事的带领下,渐渐熟悉了我们酒店的采购流程,了解了我们需要采购的物资是有哪些,我也学到了如何去和供应商谈判,才能拿到更低的采购价格,采购的工作并不是那么简单,不像我们日常在街上买东西那样,看到喜欢的就买,或者根本不考虑价格的问题,酒店的采购,不但是要确定要需要的物资是什么样的,同时对于价格,质量也是有自己的标准,我在工作中也是渐渐的熟悉和了解了该如何的去做。

二、工作。

在渐渐熟练了工作该如何开展之后,我就正式的上手工作了,同事也没有像开始那样教我了,而是把任务给我,让我自己完成,我知道,只有自己真的去做了,那么才能够知道自己做的怎么样。有哪些不足,要去改进,或者对哪些方面是不熟悉的,要继续的去学去加深。

作为助理,我积极的配合采购同事收集市场的信息,了解的物资价格情况,并做好表格给采购参考,确认哪些物资是现在就需要采购的,哪些供应商是值得我们继续合作,又有哪些新的供应商是可以去考虑的。

一年的工作下来,我已经可以很熟练的做好自己本职的工作,为采购去服务,交代的任务也是能圆满的完成,同时我也是发现了我自己有些方面是不足的,对于物资的了解还不够,供应商的寻找还是太慢,不能较快的找到更加合适的供应商,这些都是需要我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去改进,去加强的。

在新的一年里,我要继续的做好我的工作,同时把自己不足的地方改进,让自己能把采购助理的工作做好,并且能在以后有机会自己去做采购,向上更进一步,在职业的路途中,只有不断地去努力,那么才能得到机会,得到晋升。

酒店工作总结2。

xx年即将结束,回首这一年的工作,有收获,也有困难和挫折。可以说,xx年是公司推进行业改革、项目启动、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

一、本年度工作情况:

经过这样紧张有序的一年,我感觉自己工作技能上了一个新台阶,做每一项工作都有了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行动有了方向,工作有了目标,心中真正有了底!基本做到了忙而不乱,紧而不散,条理清楚,事事分明,从根本上摆脱了刚参加工作时只顾埋头苦干,不知总结经验的现象。就这样,我从无限繁忙中走进这一年,又从无限轻松中走出这一年,还有,在工作的同时,我还明白了为人处事的道理,也明白了,一个良好的心态、一份对工作的热诚及其相形之下的责任心是如何重要,xx年对于公司来说经历了很多,其中我身在的奇墅湖度假村项目内:

梓路寺的成功开光为广大信徒解开了它神秘的面纱、奇墅仙境中坤国际大酒店的开业终结了五年来工程的精心铸就,接下来的梦寻徽州水上舞台和度假会所以及别墅区的开业,我相信奇墅湖度假村项目的明天将更加美好,也坚定了我在工作岗位上努力奋斗的信心。

总结了一年的工作下来,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接触到了许多新事物、产生了许多新问题,也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完善。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时刻要求自己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提高。

二、工作不足之处。

总的来看,还存在不足的地方,还存在一些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新的东西学习不够,工作上往往凭经验办事,凭以往的工作套路处理问题,表现出工作上的大胆创新不够。

三、改进方法。

下步的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创新,及时与周围的同事进行沟通,听取身边同事和领导的意见并把它实施在工作中,接下来的工作我会继续努力,多向领导汇报自己在工作中的思想和感受,及时纠正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我们的工作要团结才有力量,要合作才会成功,才能把我们的工作推向前进!

酒店工作总结3。

我在酒店工作,一个月的时间也是过得很快,这一个月由于有五一的小长假,生意也是比以往好了很多,虽然还是受到疫情有一些影响,和往年相比没有那么火爆,但是也是渐渐的在恢复了,日常的住店情况也是比以往好了很多,渐渐的向去年同期看齐,我也是对于自己在这个月的酒店工作来总结下。

作为酒店的店长,我也是要对酒店的营业情况去负责,从优惠的宣传,日常的工作管理,再到销售工作的督促,我也是看到了酒店向上的蓬勃生机,疫情的影响是一个糟糕的局面,但是也是一个学习的机会,一个成长的磨练,生意是没有往常那么的好了,但是我们也是深化我们自己的工作,去把服务做好,以前来过的老客户也是明显的感受到我们服务的变化,比以往更好了一些,我也是时刻的监督,去和客户交流,了解他们住店的情况,清楚我们自己做的如何,通过改进,服务也是更好了,得到了更多人的肯定,可能暂时来说,营业的情况不是那么的好,但是通过他们的口碑,我想往后回头客还有推荐的客户也是会越来越多的,并且通过这个月的工作,我也是感受到大家对于工作的热情也是变得更多的了,毕竟营业也是不断的去提升的。

在管理中,我也是不断的去优化,去调整,除了做好营业额,我也是清楚,只有整个团队的水平能力是得到提升了,能更好的去为客人服务,那么才能把客人留下来,所以对于服务这块我也是要求严格,并且也是在这个月里面对同事们做了两次的培训,都是关于服务的,虽然日常的服务已经比以往好了,但是我也是希望好上加好,只有更加的注重细节,对于客人的服务更好,那么对于我们来说,这次的疫情也是一个机会,去锻炼自己,去提升自己,来让酒店的未来能更好,吸引更多的客人入住。而我个人也是努力的工作,同时也是会利用空闲的时间去看书,去了解酒店更多新的知识,尽量去运用到工作之中,去提升自己。让自己在能力上有进步。

一个月的工作,很快就做完了,时间也是感慨,过得快,但也是格外的充实,从每一天早上来到酒店,再到下班,我都是忙碌的,充实的,去完成自己的工作,去做好管理,去联系客户,去处理问题,有收获也是有做的还不够的地方,我也是要继续的去努力,去在今后把工作做得更出色。

酒店工作总结4。

我叫xx,毕业于xx大学,自xx年xx月入职以来已近一年,在这近一年的工作和学习中,接触了不少人和事,在为自己的成长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也明白自己尚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工作一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教导和培养下,在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现将这一年来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跟人不当得利起诉状

原告人:李xx,男,78岁,汉族,农民,住xx市xx乡xx村xx组。

被告人:李x,男,52岁,汉族,xx市第x中学教员,住该校宿舍。

请求事项:要求每月付给赡养费80元。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是父子关系。被告自幼由原告抚养成人,从上小学直至大学毕业,被告所需费用均由原告提供。被告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xx市第x中学任教员。夫妇二人都有工作,他们的两个子女也已长大成人,生活富裕。被告毕业工作后对父母忘恩负义,他老母年迈多病,长年卧床,连连发信相告,原告竟置之不理。既不回来探望,也不寄钱回家。原告年近八十,已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子女可以依靠,经济上实感困难重重。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被告一家过着优裕的生活,却置年迈的父母于不顾,实为国法所不容。请人民法院予以公断,以保障原告夫妻的晚年生活。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原告人:李xx。

1993年3月11日。

xx市第x律师事务所王xx代书。

附项:

1、本状副本x份。

2、书证一份。

跟人不当得利起诉状

原告罗某某,女,汉族,xxx年4月2日生,住xx省彭山县xx镇。

被告刘某某,女,汉族,xxxx年x月1x日生,住湖南省隆回县xx镇。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某立即返还2万元钱给原告。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xx月1x日中午原告一同学李某因买房请求原告借款2xxxx元,原告表示同意。当晚,李某将农业银行帐号发信息给原告,帐号为622x********x5311,户名为李某。2x12年x月12日中午,原告突然接到一个信息“你打款就打到农行这个帐户上,帐户号为622x********61x,姓名刘某某”。原告下午还要上班,来不及多想就给这个帐号汇款2万元,以为是给李某卖房的房主汇钱。在农行转帐的同时,原告给李某打了电话问是否改了帐户,要把钱打给卖房子的人,李某讲没有改帐户,但同时银行工作人员已将2万元转入刘某某帐户上了。被告没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原告损失2万元。原告为此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隆回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罗某某。

2x5月21日。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首先,商业秘密必须具备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最重要、最基本的特征,只有信息本身不为公众所知悉才有可能成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反法司法解释》第9条第一款将“不为公众所知悉”界定为“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即秘密性必须同时满足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且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容易获得两个要件。

关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引起特别注意:

1)原告的举证责任。

由于证明否定性内容(即“不为公众所知悉”)难度较大,目前的主流观点是,由原告对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但根据具体案情,一般会适当降低证明标准,这也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

通常,原告做到一般的证明责任即可,对于“技术信息”原告可以找出几篇相似技术的文章,证明在这些文章中均没有提到其主张需要保护的技术信息,进而证明该技术信息尚未被公众知悉,符合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要求;对于“经营信息”,如客户名单,原告需要尽量提供除客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之外的深度信息,如交易习惯、意向、爱好、性格特点等。对于复杂的技术信息,对其秘密点是否不为公众知悉、不容易获得,必要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从而造成案件审理时间长、费用高。

2)被告的抗辩理由。

作为被告,在处理商业秘密纠纷的案件中,最重要的抗辩理由之一就是主张原告的商业秘密不具有秘密性,不属于商业秘密,进而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对此,被告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侵权抗辩:

(一)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三)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四)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五)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如互联网、图书馆);。

(六)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简单查询即可获得)。

3)原告在起诉前须确认其秘密确实已为被告所知悉、掌握,防止在起诉状陈述、证据交换过程中,造成对商业秘密的二次泄露。

4)原告最晚在质证前须明确商业秘密的秘密点。

由于商业秘密在纠纷发生前就已经客观存在的,因此作为原告应当在起诉之前就应当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知晓秘密点在哪里,而不应当是在证据交换后,才发现秘密点在哪里。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要求原告最晚在质证前明确秘密点,这样被告才能有针对性的答辩,否则,法院会以起诉事实不清,裁定驳回起诉。

不当得利起诉状

原告:中国某银行某电脑城支行,地址:

代表人:

被告:霍某,女,成年,身份证号码为,住某市号,联系电话:。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将取得的不当利益人民币2000元返还给原告,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方法:以2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该款还清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2009年3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被告持卡号为、户名为霍某的某行借记卡到原告处,要求原告将其人民币2000元存入该卡帐户。原告工作人员接过该卡及被告手上的现金,将该现金放进点钞机清点,显示金额为2000元,即打印存款凭条并递给被告签名确认。被告签名确认所办业务与打印记录相符,并将该存款凭条递回给原告。至此,原告已将被告的2000元存入被告的上述帐户。此时,原告工作人员误认为被告是在办理取款业务,就将点钞机内刚清点过的2000元现金、回执单和被告的银行卡递给被告。被告没说什么,接过原告工作人员递出的2000元现金、回执单和银行卡,转身走了。当天下午1点钟,原告工作人员在盘点现金扎帐时,发现短款2000元,经回忆并查看监控录像,才知道错给了被告2000元。经查询,被告上述银行卡里的2000元已在当天中午12点45分左右在农业银行某城北分理处的自动柜员机取走了。当天傍晚六时左右,原告经办上述业务的工作人员找到被告,但被告一见到原告工作人员就躲开了。之后几天,原告工作人员反复打被告的手机,被告故意不接,显然拒不返还原告错给其的2000元。

原告认为,被告取得原告错给的2000元已构成不当得利,应将该20001。

返还给原告。被告拒不返还,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应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依法判决支持。

此致

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中国某银行某电脑城支行(章)。

2二oxx年月日。

跟人不当得利起诉状

答辩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口市宣化县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江xx,公司董事长。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内蒙古卓资县xx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二审一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审判程序合法。

1、一审法院调查取证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第一百三十条[法院调查程序]“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之规定,一审法院根据案情需要,向了解案情的个人(即郝xx)调查取证,以查明案件事实,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程序规定。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调查取证属于违背程序的主张,明显是错误的。

2、一审法院不同意上诉人的鉴定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之规定,可知申请鉴定的前提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上诉人是否收到货款,但从本案情况看,即使不鉴定,上诉人从被上诉人处收取货款670000元的事实已经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及郝建昭的证人证言所确认,对财务收据进行鉴定也就失去了意义,并不符合启动鉴定程序的条件,也无启动鉴定程序的必要。

退一步讲,就算鉴定出财务专用章是假的,仅能证明上诉人公章管理混乱,是上诉人的内部管理问题,并不足以推翻上诉人已经收到货款的事实。

一审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不同意上诉人的鉴定申请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乌民执异字第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内执复字第2号】均己生效,两份生效裁判都认定了“被上诉人已向上诉人支付到期款项67万元”这一事实(详见民事裁定书第2页第6行—11行和执行裁定书第4页第15—16行),并根据这一事实,驳回了被上诉人的执行异议以及复议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四)已为人民法院所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之规定,“被上诉人已向上诉人支付到期款项67万元”这一事实已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所确认,被上诉人并不需要举证证明。

同时,正是基于两级法院的这一事实认定,被上诉人才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现金639000元,被上诉人既支付了上诉人的货款,又被扣划了现金,被上诉人遭受了损失,上诉人取得了利益,被告不予还款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另外,一审法院调取的证人证言(郝xx)也证实了上诉人已经从被上诉人处收取货款670000元的事实,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

上诉人在一审时提交了四份证据(包括卓资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证明、增值税发票、上诉人与郝建昭业务往来清单、刑事判决书及检察院抗诉书等),这些证据并不能足以推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即“上诉人已收取被上诉人货款67万元”这一事实,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

上诉人拖欠申请执行人李xx的货款,被法院查封、冻结320万元的存款、到期债权或财产,到目前为止,上诉人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其向李xx支付了执行款项。

本由上诉人履行的义务,却由被上诉人代其偿还了本应由其偿还给李xx开的639000元欠款,同时又获得了被上诉人支付的67万元款项,上诉人获利639000元,给被上诉人造成了损失,且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这些事实都在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乌兰察布中院和内蒙高院的生效裁判以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中得到确认,一审法院已查明的事实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应当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被上诉人在庭审中主张本案案由应为“代偿权纠纷”,原告代理人查遍最新《民事案由规定(最新修正)》,并无“代偿权纠纷”这一案由,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的主张,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另外,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存在过错,但被上诉人的这种过错不能成为上诉人拒绝返还不当得利的理由。正如,汇款人本应将款汇给张三,结果汇给了李四,汇款人肯定存在过错,难道李四就有理由占有该款而能拒绝返还。

本案已查明的事实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并非上诉人主张的民事代偿权纠纷。一审法院以不当得利纠纷立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上诉人返还不当得利款639000元,适用法律正确。

基于以上的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恳请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驳回其诉讼请求,依法维持原判。

此致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一月十三日。

不当得利起诉状

答辩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口市宣化县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江xx,公司董事长。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内蒙古卓资县xx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二审一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审判程序合法。

1、一审法院调查取证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第一百三十条[法院调查程序]“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之规定,一审法院根据案情需要,向了解案情的个人(即郝xx)调查取证,以查明案件事实,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程序规定。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调查取证属于违背程序的主张,明显是错误的。

2、一审法院不同意上诉人的鉴定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之规定,可知申请鉴定的前提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上诉人是否收到货款,但从本案情况看,即使不鉴定,上诉人从被上诉人处收取货款670000元的事实已经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及郝建昭的证人证言所确认,对财务收据进行鉴定也就失去了意义,并不符合启动鉴定程序的条件,也无启动鉴定程序的必要。

退一步讲,就算鉴定出财务专用章是假的,仅能证明上诉人公章管理混乱,是上诉人的内部管理问题,并不足以推翻上诉人已经收到货款的事实。

一审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不同意上诉人的鉴定申请具有法律依据,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乌民执异字第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内执复字第2号】均己生效,两份生效裁判都认定了“被上诉人已向上诉人支付到期款项67万元”这一事实(详见民事裁定书第2页第6行—11行和执行裁定书第4页第15—16行),并根据这一事实,驳回了被上诉人的执行异议以及复议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四)已为人民法院所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之规定,“被上诉人已向上诉人支付到期款项67万元”这一事实已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所确认,被上诉人并不需要举证证明。

同时,正是基于两级法院的这一事实认定,被上诉人才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现金639000元,被上诉人既支付了上诉人的货款,又被扣划了现金,被上诉人遭受了损失,上诉人取得了利益,被告不予还款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另外,一审法院调取的证人证言(郝xx)也证实了上诉人已经从被上诉人处收取货款670000元的事实,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

上诉人在一审时提交了四份证据(包括卓资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证明、增值税发票、上诉人与郝建昭业务往来清单、刑事判决书及检察院抗诉书等),这些证据并不能足以推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即“上诉人已收取被上诉人货款67万元”这一事实,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

上诉人拖欠申请执行人李xx的货款,被法院查封、冻结320万元的存款、到期债权或财产,到目前为止,上诉人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其向李xx支付了执行款项。

本由上诉人履行的义务,却由被上诉人代其偿还了本应由其偿还给李xx开的639000元欠款,同时又获得了被上诉人支付的67万元款项,上诉人获利639000元,给被上诉人造成了损失,且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这些事实都在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乌兰察布中院和内蒙高院的生效裁判以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中得到确认,一审法院已查明的事实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应当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被上诉人在庭审中主张本案案由应为“代偿权纠纷”,原告代理人查遍最新《民事案由规定(2011年最新修正)》,并无“代偿权纠纷”这一案由,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的主张,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另外,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存在过错,但被上诉人的这种过错不能成为上诉人拒绝返还不当得利的理由。正如,汇款人本应将款汇给张三,结果汇给了李四,汇款人肯定存在过错,难道李四就有理由占有该款而能拒绝返还。

本案已查明的事实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并非上诉人主张的民事代偿权纠纷。一审法院以不当得利纠纷立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上诉人返还不当得利款639000元,适用法律正确。

基于以上的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恳请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驳回其诉讼请求,依法维持原判。

此致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一月十三日。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其次,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保密性,即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

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会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

同样,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其采取了保密措施,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

(一)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二)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

(三)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四)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五)签订保密协议;。

(六)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七)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但是,有一点需要额外注意的是,合同附随义务不能构成保密措施。

《合同法》第6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由此可见,保守秘密是合同的附随义务之一。

合同的附随义务派生于诚实信用原则,有别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保密性”这种积极行为。不能以合同相对人负有合同法上的保密附随义务来判定权利人对其主张的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权利人必须有将该信息作为秘密保护的主观意识,而且还应当实施了客观的保密措施。因此,原告以被告应负有合同附随义务,主张原告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法院不予支持。

不当得利民事起诉状

诉讼请求:

1、被告向原告返还不当得利款合计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68万),以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占有期间的利息。

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2013年1月9日被告在原告的销售代理公司即:xxx企业策划有限公司xxx分公司销售总监xxx手里认购了一套别墅,房号为2号楼101室,于同年1月29日前分两次(金额为100万,97万元)付清了所有购房款项;后被告缺钱周转,与xxx商定:xxx以365万的价格回购该套房屋,并先支付了5万元定金,后面的尾款xxx分四次(金额为50万、50万、100万元、160万)支付给被告,被告不当得利168万元整。2013年10月29日,xxx涉嫌合同诈骗被x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查明:xxx用于回购该套房屋的.款项来源全部系其犯罪所得,且因xxx诈骗,原告共向受害人垫付了肆仟余万元。事发后,原告曾多次并发律师函向被告催讨该笔不当得利款项,但被告至今无返还之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被告行为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特起诉至贵院,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xx年xx月xx日。

跟人不当得利起诉状

原告:

住所地:

负责人: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告: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2、被告返还原告的合同履约金及押金共计8万元;。

3、被告及时组织相关各方对涉案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结算,并。

按验收和决算结果向原告支付相应的剩余工程款;。

以上四项费用总计为2528996元,应由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原被告双方于2010年4月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原告承建被告位于的主体建造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人民币(合同单价计算标准为600元/平米)。

在涉案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原告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但被告在原告一次次催收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一再违约,至今仅支付了原告总计256万元工程款。依据双方合同之约定,就目前涉案工程外墙已经全部粉刷并铺贴墙砖的现状,被告应当支付原告80%的进度款。且工程主体验收已完成,依据合同,被告应当返还原告已支付的合同履约金和押金8万元。

第二、被告迟迟不能够组织相关各方对涉案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原告认为目前工程已经完全符合竣工验收的条件。被告该行为的目的正是为了恶意拖欠工程款。

全部的钢材货款并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滞纳金,总计336996元。

第四、基于共同被告与原告达成的《协议》,对于被告未能支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以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诉讼。恳请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原告:

文档为doc格式。

不当得利起诉状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赔偿因其作出的__________处理,给原告造成的___________损失,共计________元。

2、由被告承担本次诉讼的.所有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告________以__________为由,对原告________作出_______的处理,因此给原告________造成了___________损失,共计_________元。原告认为被告该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为了维护原告________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此致

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