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模板16篇)

时间:2023-11-29 13:06:34 作者:FS文字使者

规章制度的适时修订和完善可以更好地适应组织的需求变化。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典型案例,通过学习和分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经验,为自己的组织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幼儿园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 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九)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细则

1、各处室、各班的活动室、宿舍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学校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1、每天各处室、各班要清扫三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四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处室、活动室和卫生区及宿舍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1、各处室、活动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无灰尘,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

2、宿舍: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扣1分。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及时倒垃圾。

4、水池:地面、池内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

5、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

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

希望并相信,通过我园师生的积极努力,辛勤劳动换来的洁净幼儿园,将成为我们坪溪河一道亮丽的风景,让幼儿能快乐的成长。

幼儿园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措施:

1、每日晨检,发现有发热、皮疹的儿童,要立即要求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同时做好缺课儿童病因追查。

2、发现患病儿童,立即去医院诊治,患病儿童不接触其他任何学生,痊愈两周后上课。

3、立即对患病学生接触过的桌椅、体育器材等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教室、食堂、厕所等消毒处理。

4、每天早晚校舍通风或消毒半小时。

5、上一堂手足口病健康教育课,熟知防治知识和正确洗手方法。

6、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饭前便后洗手,不接触患病儿童。

7、在与患者接触后,触摸眼、口、鼻前,打喷嚏或咳嗽后,如厕后,戴口罩前及摘口罩后,接触公共设施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从外面回家后,均需要立即洗手。洗手时肥皂液或洗手液在手上保持6秒钟以上。

8、发现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发热伴皮疹的,应立即暂停工作。

9、在幼儿园门口和班级门口张贴手足口病宣传画和宣传单,黑板报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让家长了解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0、每天用消毒液对幼儿园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11、在流行季节避免儿童或外来人员的往来或交流活动。

坪溪河幼儿园学生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

幼儿园的每日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

事实证明,幼儿园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的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因此,幼儿园每天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入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儿童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幼儿园信息员,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3、告知儿童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4、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入园的儿童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园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园隔离和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7、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食谱,定期计算营养摄取量,每月召开膳食委员会。

8、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9、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10、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1、夏季注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注意为幼儿防寒。

12、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范例

1、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并认真执行作息时间表。根据园内幼儿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状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思考家长的需要,制定出本园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幼儿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生活环节(如活动、喝水、入厕、盥洗、等)的生活护理要求。正常状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每一天不少于2小时。

二、儿童健康检查。

1、幼儿入园前务必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

2、身高、体重、视力检查每年一次。

3、严格执行晨午间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务必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理解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四、个人卫生。

1、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贴合要求。

2、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

3、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五、环境卫生消毒。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

2、室内空气流通新鲜。

3、幼儿玩具每一天清洁一次。

4、门把、水龙头要持续清洁,每一天消毒1次。

5、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托布、抹布等)要专用,拖布、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干燥保存。

6、厕所要幼儿专用,幼儿入厕后要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每一天至少消毒一次。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1、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制订出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每一天定时对幼儿园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消毒。

3、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

4、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午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合理安排一日活动时间,加强户外活动,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潜力。

七、儿童常见病管理。

1、做好体弱幼儿的护理工作。

2、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用心配合。

八、体格锻炼。

1、开展活动量适宜的各种体育锻炼,随季节变化安排好户内外活动,每日有记录。体格锻炼应坚持不懈、循序渐进、由易到难、时间从短到长,逐渐提高锻炼强度。

2、结合年龄、季节变化,安排资料多样化的体格锻炼,开展各年龄组的体操锻炼。

3、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4、按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资料,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儿童穿着等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注意保护儿童的安全、做好保育工作、观察儿童的反应,出现异常状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幼儿的精神状况,保证水的供给。

5、对体弱的儿童要给予特殊的照顾,

九、安全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职责事故或职责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教育局政教科,不得漏报。

十、家长联系。

结合本园具体状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采用电话联系方式。

十一、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是透过系统地、有计划地学习和传播健康知识的各种活动,促进人们自愿主动地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加强自我保健观念和行动,优化日常行为和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形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生理特点,合理的`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

本院将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指定处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注意动静结合,并且有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

二、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的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天做一到两次体。

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呦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

并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的锻炼儿童。

体格。

三、健康检查制度。

1、

2、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生体格检查。定期体检制度:三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

工作人员每年全年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需立即停职治疗。戴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模:有无发烧;二看:咽部、

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

小扫、每周一大扫,应做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由专门容器集。

中密闭存放。

2、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线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3、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虫动物。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5、幼儿桌椅高度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清洗勤晒。

3、保护幼儿视力,室内采光充足。

4、

五、饮食卫生管理。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3、接触儿童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六、预防疾病制度。

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预案,如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1、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2、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园所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

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3、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

施,如被动免疫、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儿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

能力。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清洗头洗澡,勤剪手脚指甲。

七、安全制度。

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

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所,不得漏报。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

不准吃错药。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

2、表、簿、卡、册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xx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要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远离大门口时,要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业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要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保健室内需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每150名幼儿陪1张观察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有条件的配备专用厕所。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观察床上。

9.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幼儿园保健室安全管理制度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教师要做好班级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教师要重视在日常生活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他安全意外事故的安全。

3、教师要经常检查班内玩具、物品是否摆放合理,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幼儿注意安全。

4、教师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幼儿注意安全。

5、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6、教师要每天登记幼儿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园的幼儿家长取得联系。

7、教师要做好第二次晨检,严禁幼儿携带不安全物品进入幼儿园。

8、建立健全接送卡制度,未持幼儿接送卡的人员及中小学生一律不准接幼儿。

9、发现幼儿身体不适,及时联系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病儿,发现幼儿有传染病及时报告,并配合保健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0、如果发生事故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一、全心全意为师生防病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二、学生进卫生室必须保持安静,讲文明,懂礼貌,听从卫生保健老师的指挥。

三、学生小伤口可由卫生员动手处理,如果伤面大、出血多,则必须有卫生保健老师进行包扎。

四、卫生室服务范围基本上只限于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师生,学生就诊必须由卫生员或班主任陪同,外来人员必须由教职员工陪同。

五、学生服药应该讲究卫生,必须自备茶杯。

六、学生发病当天可由卫生室进行治疗,次日起,外科包扎可由卫生室继续处理,内科疾病由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

七、学生发生骨折、大量出血等紧急伤害事故后,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陪送医院进行急救。

八、学生借用体温表量体温,必须留下学生证,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发现学生乱抛纱布、棉球,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由学校进行处理。

九、卫生室有责对学校进行环境卫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及各类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卫生室有责配合工会做好计划工作及教工的献血工作。

十一、卫生室应积极积累和完善学校各类卫生资料及健康资料,做到资料积累档案化。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2、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情,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4、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政。

5、严格执行消毒药安全放置制度,防上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7、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8、医务室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与班主任配合,进行安置,做好学生因病缺课工作。

9、协助接种单位做好各类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及时反馈给接种单位;督促遗漏接朴学生(通知家长)进行补种疫苗。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霉、潮、变质、变色、沉淀浑浊的药品。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加强我校卫生室药品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在校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我校由保健老师负责学校药品质量的管理,每季定期检查,建立学校药品管理档案。

1、学校卫生室从事药品管理人员应具有医士以上的.技术职称,并要通过药监部门专业培训,合格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知己接触药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及时调理工作岗位。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文件“本市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内“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的设置标准要求设定。

1、学校卫生保健采购药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购商店,并索取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妥善保管。

2、购进药品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汽、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验收记录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验收记录要保存期不少于2年。

1、药品专橱存放,药橱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3、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不能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单存放,并做好相应记录。

1、学校卫生保健室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使用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以防药品过期失效。

3、发放药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原因、药汽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件》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二、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结合学校工作规律和季节特点,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每学年组织观看两次卫生教育录像片,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和班主任做好学生和健康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防疫站、市教育局、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五、协助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生和视力检查工作和近视眼的防治矫正工作,严格控制病率。

六、对各种教学实施卫生监督,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督促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七、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食物、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搞好培训和指导学生卫生的工作。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期黑板报式常规卫生教育。

八、建立学生病假登记制度,由教导处负责记载,学生因病缺课请假条由校医、保健教师汇总。

九、保管和使用好卫生工具,添置必要的常用药品并严加管理,以防变质。

十、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按时汇总填入《学校卫生档案》,保管好学生健康卡和其他卫生保健工作资料,建立学校卫生档案。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卫生专栏”和每周一次午会课进行讲卫生、保护视力、预防常见疾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2.每学期举行“保护视力”的宣传周活动和对女同学进行有关“青春期”卫生知识的教育活动。

3.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全校的环境卫生工作,每日巡视环境卫生不少于二次(晨、午后),做好每周四的全校卫生大扫除的安排工作,带领卫生员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公布结果,督促“补课”,经常与班主任保持联系。

4.督促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设备和课桌椅的调整配套工作,监护学生视力工作,经常深入班级检查学生卫生习惯,每日检查指导眼保健操。

5.加强对学生体育卫生的监督工作,关心和了解体育器械的安全状况,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理意外伤害事故并做好事故记录。

6.负责学生饮水卫生监督工作,经常检查督促学生的.卫生,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7.负责学生的视力和体测工作,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及时作好记录。

8.安排全校公共场所卫生包干区域,学期结束进行小结评比。

9.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学期小结工作,送交教导主任。

10.负责计划。

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保健员购买。

2、校保健室药品应由国营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教师和学生用药必须在保健员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并做好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4、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保健员的知道下,由保健员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校在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晨检、午检、零报告的同时,面向全体教职工、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实行健康登记制度。

1、全体学生实行晨检、午检,班主任必须亲自抓,积极做好本班级的检查制度,对于发热的同学,要及时联系其家长带回家或去医院治疗。班主任对因病缺课的同学必须及时进行病情跟踪,每天将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登记在案,并及时上报安全办。

2、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每天两次自行检测体温,若出现超过37.5摄氏度的现象,需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医生声明发热。同时,需要向安全办报告自己的病情,安全办予以及时登记,并进行病情追踪。全体教职工必须及时上报自己的异常状况,不得瞒报、迟报。

3、凡是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健康登记,并由门卫进行体温的测量。健康登记内容包含来访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联系方式。不进行健康登记或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的,学校禁止入内。

4、门卫需认真负责,准确测量外来人员的体温,督促好外来人员将个人信息登记完整,并及时阻止未登记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学校。

对因故意瞒报、迟报或因工作疏忽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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