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1 23:35:06 作者:笔砚

范本是指某种类型的文章或作品的典型代表,可以为我们提供写作方面的指导和启示。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写作范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集合

为引导党员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党员积分管理先行在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中普遍开展。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总)支部研究,报基层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教家风,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分类明确具体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总)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总)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总)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总)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总)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总)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总)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各级党(工)委要制定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方案,注重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总结

全乡共有村级党组织32个,参与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党员802人,按照党员情况分类,其中村组干部党员218人,普通党员255人,流动党员190人,年老体弱党员139人,第一季度共计申请加分项424项,经支部审议、乡机关各部门反馈、党员大会评定后共计确认加分项390项。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我乡在召开评定会前及时通知市、县驻村指导员到村参会,其中市直单位三个,县直部门帮扶单位11个。

二、具体工作作法。

一是狠抓组织领导。乡党委把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工作作为2015年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到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联系村具体抓,各村支部书记持续深入抓,在全乡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狠抓舆论宣传。全乡通过以会代训、刷写固定标语、制作版面、印制流程图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感性认识,并根据党员积分情况和日常表现,着力发现、挖掘、培育优秀党员,并加以宣传报道,在全乡上下党员之间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申报程序。我乡在遵照县委实施方案明确加分项目四个方面30项内容,扣分项目20项内容基础上,结合本乡实际,突出当前重点工作,新增加加分事项10项,扣分事项减少2项,我们按照量化管理原则,将贡献加分、违规扣分事项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和实施性。四是强化督导指导。在工作中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以办展为单位听取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汇报,研究下步推进措施,把该项工作纳入各村、各部门责任目标考核,一月一督导,一季度一考评,表先督后。

三、存在问题。

由于本季度是积分管理工作的第一次具体实践,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具体考核措施有待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对优秀党员的奖励措施还未具体落实,对不合格党员的惩罚措施力度相对较轻、起不到足够的警示作用,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还不够完善、不能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我村位于凯河镇党委政府驻地约1.5公里处,芦跃路途经本村驻地。全村共44名共产党员、其中女党员6名,预备党员1名,设6个党小组,覆盖六个村民小组,总户数227户,总人口850人,农业户人数:800余人、总耕地面积733亩,人均耕地0.7亩,全村以种养、植劳务输出为主,是个典型丘陵农业村。在有些人眼中,党建是个“虚功”,党建被狭义地理解为“三会一课”、思想建设,在社会转型的今天、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可以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而在我村,党建是项“见实效、真受益”的工作,我村在凯河镇率先探索出“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用“积分”体现党员实绩,让党员不再是“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切实破解农村党建工作中,党员管理难、组织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做出了一篇“虚功实效”的大文章,在党员中掀起了一股带头干事创业的热潮。自2012年以来,我村党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在原来“党员评星”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加强农村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经过反复调研讨论决定以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为突破点来破解基层党建管理方面的难题,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就有关这方面的一些体会汇报如下:

1、具体做法。

1.2、加强领导、精心实施。一是组织上落实。成立了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和党小组长为成员的党员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同时为了积分评议的公正性,落实了3名不是村四职干部的党员同志组成党员积分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评议记录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广泛发动。先后召开了村支“两委”会、党员村社干部会和由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外出务工党员代表等人员参加的凯河镇徐家堰村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对全村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活动做出了集中部署和安排。会上,宣读了工作机构、方案和考评办法,并要求全村党员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依据实绩、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此项工作,使全体党员的精神面貌有彻底的改观,党员的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明显加强。

1.3、划分层次、明确标准。根据全村党员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支部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四大类,并分别制定了四类要求各不相同而分值相同基础积分,同时贡献加分和违规违纪扣分和底线管理相结合,有力增强了党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责任意识及“挣积分、亮先进”的良好氛围。

1.4、严格评定,规范计分。村党支部积分领导小组在每季度末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集体记分,会议上,各党小组长、村民组长,外出党员联系人应如实向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和评议小组反馈辖区内党员日常行为情况并以书面材料据实申报党员贡献加分和违规违纪扣分情况,在支部领导下由积分评议小组按照《党员日常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逐项对每名党员进行积分评定,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积分明细表,将党员的日常行为按照本“实施细则”的内容作好详细记录,每季度由积分评议小组成员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分值记于党员个人明细表内,根据明细表的个人积分数据记入积分管理台账和党员积分登记卡。以一季度考核评议记分1次,一个周期满期时的累计分除以4即为本周期的积分,积分周期汇总时需在积分领导小组成员和驻村干部的参与监督下进行统计。党员季度基础积分、贡献加分、违规违纪扣分和周期积分在徐家堰村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员群众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实名书面材料向村党支部反映,村党支部应在收到反映书面材料三日之内组织人员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当事人,同时报镇党委备案,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7日后村党支部将党员本季度积分资料或周期积分资料予以上报备案。1.5、严格积分管理,逗硬考核奖惩。“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是通过积分进行荣誉激励,所有党员积分以总分100分为积分标准,其超出分值作为奖励积分,在一周期满时由支部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将党员一周期末的最终积分作为党员年度最终考评得分,积分为60-69分为基本合格,70-89分为合格,90-100为优秀。对低于基本合格分值一次的党员,支部给予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时间为三个月,二次低于基本合格分值的党员,镇党委将对其实行诫勉谈话,三次低于基本合格的党员,支部将报请镇党委,按相关程序予以组织处理。预备党员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应当适当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取得的实效2.1、增强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党员的整体素质。通过实行规范化管理,“想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农村党员多了,取得了群众信任,融洽了党群关系,从而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规范管理机制的运行,有力调动了农村党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党员的自身素质,提升了党支部的整体形象。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强化远程教育学用成效,发挥远程教育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载体作用,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学范围。

农村社区(居)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二、学习时间。

1、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

2、每月10日、20日为党员个人自学日;

3、每月参加一次集中辅导或专题培训。

三、学习培训形式及内容。

学习培训以农村社区(居)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中辅导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按时组织党员搞好集中学习,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或辅导,不断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致富带富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利用“齐鲁先锋”平台及各类涉农信息网站,学习实用技术和致富技能,不断增强科技致富能力,加快致富奔小康步伐。

学习培训内容以省“齐鲁先锋”平台集中学习频道、学习资源库栏目为主,结合社区产业实际及党员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和辅导。

四、积分办法。

学用积分由党员所属党支部具体负责,年底对每名党员的学用情况打分并作出评估,社区党委(党总支)填写意见,评分标准:

1、集中学习日,签到并达到学时要求,一次计5分;

2、个人自学每次计2分;

3、参加社区组织的集中辅导或培训,每次计5分;

4、主动撰写学习。

心得体会。

的,每次计5分;

5、在政策法规和专题业务知识考试中,每合格一次计10分。

以上各项分值,社区(居)党组织成员每年度达到400学分,其他党员达到300学分。

五、结果使用。

社区(居)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学用档案,全面反映党员学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当年学习任务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评先树优。

党员积分管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在**x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强化党员意识发挥示范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中心成立“先锋指数”积分考评领导小组,**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党支部委员任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实行“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目的是用积分的形式对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探索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管理到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搭建一个示范带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动态管理的党员奉献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激励广大党员敢作为、勇担当,做奉献、走在前,为打造政务服务品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在职在岗的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对长期有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积分制的党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可不参加。

明确积分标准。党员的日常积分由基本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三部分组成。党员“先锋指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酌情减分。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基本指数:总分为80分,对标“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求,设置信念指数、纪律指数、品行指数、作为指数。

1、信念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参加党性教育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参教信教、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以现场教学、警示教育、辅导报告等方式,每年接受党性教育不少于2次,少于1次的,每次扣2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发现一次扣10分,经教育据不改正的,该项不得分;理想信念不坚定,“四种意识”不牢固的,该项不得分;出现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该项不得分。(分值10分)。

(2)旗帜鲜明地与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出现一起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该项不得分。(分值10分)。

2、纪律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活动、各类会议,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党员集体学习或组织生活会因故请假的,一次扣1分;无故旷会的,一次扣2分;替会或虚假签到的,一次扣5分;未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的,每次扣3分;超过3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分值10分)。

(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未按规定落实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节轻微未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每次扣5分1231。(分值10分)。

3、品行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孝心、爱心、责任心,促进邻里和谐,情趣健康、乐观向上,坚决抵制黄赌毒等不正之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行为的,一次扣5分;在生活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出现负面情形,在社会上造成较差影响的,一次扣10分;因经济纠纷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一次扣5分;因各类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一次扣5分;不带头执行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出现一次扣3分;不孝敬父母的,扣5分;参与黄赌毒的,该项不得分,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分值10分)。

(2)经常性联系走访群众,主动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产生邻里纠纷。未按要求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出现一次扣2分。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出现一次,扣2分;有群众反映干部作风问题的并属实的,出现一次扣5分。(分值10分)。

4、作为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对标看齐、担当有为,模范履行本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工作中出现互相推诿、违反制度办事、消极怠工等行为的,出现一次扣3分。(分值10分)。

(2)在政务服务工作中能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先锋作用。发挥不好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在重点工作推进中,等同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存有“中梗阻”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分值10分)。

(二)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重点考核党员在履职尽责、推动工作开展和特色活动、服务群众、重要任务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酌情加分:

(三)反向扣分指数:不设置下限,针对党员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危害群众利益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扣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酌情减分:

2、搞不团结活动,在干部选拔使用、评先树优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出现一次扣5分;。

4、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缺席一次扣2分;未经批准提前离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按照规定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每次扣1分。年内无故参学、参会率不足80%的,扣5分;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一次扣2分。

5、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扣5分;。

6、参与非访、越级访、集体访的,扣5分;。

7、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分别扣5、10、15、20分。有违法行为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分别扣5、10、15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品行不端行为的,一次扣5分。

(四)一票否决。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奉献积分的党员;组织、煽动和参与非法上访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

(五)其他。未列明的项目,但应计入加减分的,由党支部提交党组进行研究确定。

四、严格考评程序。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由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小组负责对党员进行跟踪考核记录。积分制考评工作按照“申报—认定—评议—汇总”四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党员本人将自己本月积分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根据具体情况也可随时申报。党支部对党员申报事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支部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支部安排专人及时进行登记。由考评小组审核登记。

(二)认定。党支部在每月第一次的党员大会上,对每名党员的月度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或盖章。党支部考评小组综合党员履行义务、履诺践诺和个人提报材料,对党员增加分和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由考评小组登记在党员积分卡上。

(三)评议。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对党员履行承诺、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评议,按照优秀(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计算党员的评议得分。

(四)汇总。积分由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制考评小组每半年汇总一次,年底计算总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基本分+正向加分+评议分-反向扣分。将公示贯穿于积分确定的全过程,每季度一次通过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积分考评榜等向党员群众公示积分情况。

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的年度总体评价结果,分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等四个等次。年度综合考评得分90分以上、基本指数分不低于75分的为先锋党员,60-89分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综合评价为警示党员的为不合格党员。

先锋党员原则上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0%。对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及撤销党内职务的党员,当年度一律作为警示党员对待;对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当年度一律作为不合格党员对待;对违反党规党纪、法律规定,正处于纪委、公检法部门处理过程中的党员,一律作为不合格党员对待,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或判决后,再合理确定年度评议等次。预备党员被确定为“警示”等次的,延长预备期一年;连续两年被确定为“警示等次”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先锋党员,给予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组织推荐的优先对象和评比优秀党员的必要条件;对合格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对警示党员,开展谈话,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方式,督促他们扎实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举措。中心党组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广泛宣传发动,逐级抓好落实。党支部要成立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责任人,确定记录员,做好积分制管理的培训工作。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从2018年1月份开展,党支部要做好部署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结合实际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要立足本职,找准发力点,坚持与完成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切实把积分内容、积分标准、积分程序定好定准,落到实处,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三)严格督导检查。政务服务中心的党组加强督促指导。把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列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心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改进,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国企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 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 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 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十条 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 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 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 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 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 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 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一)在家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农民夜校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2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事务。(5分)。

(2)主动认领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

(4)带头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或参与义务劳动等。(10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践行党员承诺事项。(2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脱贫攻坚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3分)。

(4)获得乡镇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3分)。

(二)在外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

(2)每月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20分)。

2.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3.其他(40分)。

(1)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学习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10分)。

(2)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3)积极参加帮扶活动,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20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有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

3.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参与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6.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分裂祖国活动。

7.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

1.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分在家党员及在外流动党员两类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12月底汇总,取平均积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依据。

2.每名党员全年平均积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3.在年终按照全年平均积分60—70分为“一星”,70分以上—80分为“二星”,80分以上—90分为“三星”,90分以上—95分“四星”,95分以上—100分为“五星”标准评定。

4.此评定平均分值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验)重要参考标准,评定党员等次。

1、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仪陇县复兴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日常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热情,根据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试行)》(济组发〔2020〕12号)精神,按照《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实施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济教工委〔2020〕21号)部署,制定量化积分管理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通过积分的形式,将全体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管理到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党员身份意识,激励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善作为、勇担当,做奉献、走在前,为加快实现国家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党员量化管理指标包含政治素质、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志愿服务、遵规守纪、道德品行、发挥作用等内容。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求,重点从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4个方面观测,并根据党员所承担的党建工作受到师生赞誉、上级表彰等情况设置加分项。

2.讲规矩有纪律。重点看党员能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参与支部工作和活动,每学期以不同形式至少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校规校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3.讲道德有品行。重点看党员能否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党委部署开展的党性教育、作风建设等专题活动,坚持查摆问题、改进作风,积极落实承诺、践诺事项,自觉弘扬优良师德,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和学生中树立威信等。

4.讲奉献有作为。重点看党员能否认真完成岗位业务工作,带头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积极参加创先争优和党员志愿者、爱心奉献,以及结对帮扶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指标和分值的确定。根据市委组织部《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积分指标和量化分值的确定,由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各支部召开支委会,围绕年度党建工作的责任落实和党员队伍管理实际,对《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标准》(附件1)进行调整(增减),经支部大会讨论,形成本支部党员量化积分标准。

2.设一票否决项。党员出现下列情形的,执行一票否决: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发表不当言论,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服务意识淡薄,与民争利甚至损害师生群众利益;不执行党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越级上访或组织、煽动集体上访;违反党的廉洁自律规定和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被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处置处理;其他经上级党组织认定属于重大问题。

1.支委初评。党支部在每月召开的支委例会上,根据对党员日常掌握的情况,对照本支部制定的量化计分标准,逐项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上月的积分事项和积分,填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台账》(附件2)。

2.党员大会评定。每半年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填写《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汇总表》(附件3)。

3.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汇总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汇总党员年度积分。

党员年度总积分作为评先树优、表彰奖励、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预备党员积分在80分以下的,适当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积分在70分以下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找问题、提措施,督促其提高。对60分以下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50分以下的党员,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是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是完善党员管理体系的有力举措,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的出现。

2.做好“结合”文章。各党支部要结合学校、本学院、本部门工作和岗位实际,把取得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效与促进部门工作和学校改革创新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党建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3.严格督促检查。党员量化积分适用党支部全体党员,按照《意见》规定,年老体弱、行动不便、长期病休、出国(境)等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可不纳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范围。各党支部落实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情况列入党建半年述职总结和年度书记述职评议。

摘要:根据十九大提出的“党支部要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要求,如何让基层党员找回入党的初心?如何让党员的先锋作用得到发挥?如何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这些关键点直接关系到在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履行好基层单位的职责和使命。洗选中心石圪台选煤厂创新党员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积分制管理制度,以积分多少反映党员的先进性,为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01。

案例背景。

石圪台选煤厂党支部在以前的工作中对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时缺乏定时、定质、定量的指标标准,党员学习难组织、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评定党员时主要依靠民主评议、投票选举等定性方式进行考核。为了使支部党员队伍管理更为直观具体,进一步推进党员队伍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建设,同时将党员日常表现与“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相结合,激励支部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做表率当先锋。为此,石圪台选煤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创新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激发基层党组织新活力。

02。

特色做法。

石圪台选煤厂在2018年制定了以“勤”文化为核心的子文化建设,同时开展了以“勤”文化为根基的文化展示,根据这一主线,以此为契机该厂党支部创建了“四勤党支部”。同时根据党员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制定《石圪台选煤厂“四勤”党支部模范积分评选方案》,创新建立“正向激励、考核全面”的支部及党员管理办法。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支部及支部党员进行全程积分管理,日常记录、支部统计、季度反馈、半年公布、年底公示等流程,严格根据支部及党员积分累计情况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为管理党员找准了抓手。

(一)构建积分标准体系,细化项目、量化标准。

第一部分:以勤学、勤业、勤俭、勤勉四个方面构建基本框架,再根据对应的项目进行若干标准设定。

勤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执行;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情况;党建信息平台应用情况。

勤业包括党建主题活动参与;党建信息平台评价积分;党费缴纳。

勤俭包括修旧利废;科技论文;创新创效。

勤勉包括党员作用发挥及优秀事迹。

以“勤”为核心的“学、业、俭、勉”四项设立十个分项、分别再从十个分项中细化若干小项,逐项进行积分。例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先定标准1.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2.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召开党小组会议。3.支部委员会:支委员会原则上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4.党课:支部书记及委员每季度为党员讲一次党课。

标准设定好后再根据标准设定积分:1.党员大会:支部委员按时召集召开党员大会加5分,否则不得分。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加5分,未参加不得分。2.党小组会:组长按时召开党小组会议党小组组长及组员各加5分,未参加不得分。3.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召集,按时召开支部书记及支委各加5分,未参加会议不加分。4.支部书记及委员每讲一节党课加5分。未按规定讲党课不加分。5.党员讲党课加10分。其他项目也按照此模式进行标准及积分的设定。

第二部分群众测评积分,分别通过带头学习、带头创佳绩、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服务群众四项内容,每项设定分数20分,总分为100分,各车间70%的职工参与对机关党员的打分及各车间党员的打分。最终以“四勤”各项积分占60%、群众测评占40%的比例进行两项汇总,最终得出当月积分分数。

(二)构建积分评议体系,动态管理、阳光评议。

石圪台选煤厂“四勤”党支部模范积分工作由综合主管负责,按照积分项目逐项进行统计,每一项积分都留有书面或影像资料做到有据可查,每月25日将分项表及汇总表发至党员微信群及各车间接受各位党员及群众的监督,无异议后将在厂务公开栏党员积分排版内进行公示。综合办每季度对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排名并分析,评选出前六名党员进行奖励。

(三)构建积分运用体系,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党员积分的应用在党员评价、积分奖励、评优评先三个方面发挥作用。在党员评价方面,每个月的积分情况作为一种提示,每个季度的积分将作为党员谈心谈心的重要依据,支部书记将根据党员台账反映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的辅导,每半年积分靠后的党员将进行约谈。在积分奖励方面,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决议,在党建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奖品奖励。2020年共奖励24名党员,奖励金额9200元。在评优评先方面,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年度积分靠前的党员将优先作为评优评先对象或外出红色教育培训进行表彰或向上级推荐。

03。

成效与反响。

党员积分管理推行以来,增强了基层党支部工作活力,党员主动履行义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支部有了衡量党员的“标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了“准则”,同时为组织评定和党员评优提供了具体明确的依据,有效推动、形成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争做优秀党员的生动局面。

一是党员党性意识增强。党员积分制通过各类精神文件学习、先进榜样的感染、道德文化的宣讲使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激活了基层党组织细胞,党员在群众中主动亮出了身份,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响应党组织号召。

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党员积分制为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设置了底线和红线,让党员管理有了”硬抓手”“硬杠杠”,促进了党员量化考评工作的真实性和针对性,推动党员充分履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党员主动申报讲党课、申报党员示范岗、申报党员突击队。带领引导部门及车间同事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经营管控、党的建设、服务群众等工作全面开展。

三是党员管理日趋规范。党员积分制主体在党员,体现在积分,落脚在行动。让支部党员愈加重视党员身份,通过实施党员日常积分制以来,该支部31名党员对“三会一课”开展的实效性有明显质量上的提高,主题党日活动中发挥的作用越加明显,创新创效的项目明显增多,为该厂的提质增提供了保障。

四是党员更加注重比学赶超。党员积分制,评出先进,树出榜样,让党支部党员干部奋勇争先、勇创业绩,并在“党建引领、群团互动”的思路指引下建立“党员+”模式,带领团员青年、群众及家属协管员奋斗于生产经营第一线、致力于志愿服务第一线。

五是党员更加关心困难职工。党员积分设置的引导、党员不仅增加了干事的积极性,在助人为乐、帮扶济困方面也得到了充分体现,该厂党员为职工患儿组织捐款,为兄弟厂困难职工筹集善款,为贫困山区扶贫捐款、为厂区周边困难人员捐赠衣物,文具等一系列爱心活动。

04。

思考与启示。

一是推行积分制管理,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有力抓手。推行积分管理,把竞争、激励机制科学地引入党员的教育管理中,把党员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及的方方面面作为积分情形设定的基本内容,形成了务实管用的管理模式,让基层组织管理形式"活起来”,使党组织管理有"标尺”,党员行为有“准则”,衡量党员有“刻度”。

二是推行积分制管理,是量化考核党员的重要实践。现行的积分机制是岗位责任制考核机制向党员个人的有效延伸,对党员表现全程纪实,使党组织对党员的评价和奖惩更加科学规范,实现测评党员不凭印象、不靠感情,严格按照积分规则核算积分,不让好党员丢分,也不给表现不佳的党员蒙混过关的机会,考准考实每一名党员的现实表现。

三是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平台。根据积分结果找准党员、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切实在打基础、补短板上下功夫,不断改进完善,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建强党支部战斗堡垒。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细化各领域合格党员标准,通过立标、对标、达标、评标,教育引导xxxx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xxx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分公司党委决定在xxxx各党支部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为依托,坚持分类推进,强化评分管理,注重结果运用,教育引导党员从日常点滴小事入手,自觉践行“四个合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按照党章和“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的标准要求,科学制定积分制管理内容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管理程序,使合格党员标准具体化,管理程序规范化。

(二)全员参与,突出重点。积分制考核管理以全体党员为主体,对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失能党员,可不列入积分制管理考核范围。

(三)坚持标准,量化考核。根据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对照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分标准,按程序对党员表现进行评分,并将得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选优、惩戒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公开透明,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党员积分、评分依据和结果运用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积分内容。

(一)政治合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党内开展的各类政治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政治谣言和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执行纪律合格。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三)品德合格。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道德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发挥作用合格。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促进庆阳邮政改革发展中做表率、当先锋。在邮政企业各项工作中挑大梁、担重任,努力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时时刻刻走在前,激发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做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领头羊。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xxxxxx党支部,xxxxxxxxxxxxxx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报自己或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无申报积分事项的,贡献分和加分项为零。

(二)支委初评。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会议,根据党员的日常表现和申报的积分事项,按照评分标准,对党员积分进行初评。

(三)党员大会评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会议,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经参会党员评议通过后,确定党员积分。及时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终,党支部对党员积分进行汇总,报市分公司党委备案,并将结果反馈党员本人。

五、结果运用。

将党员积分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结合起来,按照“好”、“一般”、“差”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价和分类管理。

2、对评定为“一般”的,强化日常教育,帮助朝“好”的方向努力;

3、对评定为“差”的,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4、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xxxxxxxxxxx各党支部要把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可结合工作实际、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科学合理设置评分项目和评分标准,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管理档案。各党支部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评分依据,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同时,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党员名册,完善党员基础信息,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要确定专人担任积分记录员,积分记录员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推行力度,认真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及时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分公司党委将成立明查暗访组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党支部和不作为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问责。在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时,要对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予以报告。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全局所有在职党员。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主要内容由日常行为设置,分值100分(见附件)。由支部组织委员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适时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

(一)积分定级。全年累计积分90分以上的党员,纳入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评定资格;累积积分70-8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

(二)积分运用。依据党员个人积分和支部全体党员总积分,确定推荐单位及上级组织表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对积分高,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任用。

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预备党员积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的按期转正;70-84分(含70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7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20%。

年度综合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核实、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同意可不纳入积分制管理,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单位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原则上参加所驻村积分管理,积分情况由村按季度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共用,但只能参加一边评先评优。年度综合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年度综合积分在60-8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积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社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指党组织着眼于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动性,从量化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和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入手,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逐年分类定等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农村(社区)党组织全体在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第二章积分办法。

第四条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按照分类定标、分层积分、分时考评、分步退出的原则进行,以“七一”为界,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分类设定基础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本年度该党员定等和“七一”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日常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组成。基础积分是指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分类设定基础分;日常积分是指对照党员行为加扣分标准,对党员日常表现进行积分;民主评议积分是指根据每名党员在本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得票情况换算积分。

第六条根据党员具体情况,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行分层积分管理。村(社区)支“两委”成员中的党员为a类;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的无职党员为b类;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无职党员以及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c类;长期卧病在床或无行动能力的党员为d类。a、b、c三个类别党员的基础积分分别确定为25分、30分、35分,d类党员不作积分要求。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2、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当义工、做好事的,每次计2分;

3、积极参加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为集体公益事业捐钱捐物的,视情形计2-10分;

7、主动帮教上年度不合格党员,且有明显效果的,计3分;

9、村(社区)党组织或工作获乡镇综合性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3分,其他班子成员计2分;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4分,其他班子成员计3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6分,其他班子成员计4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10分,其他班子成员计6分。村(社区)单项工作获乡镇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2分,书记主任计1分;获县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3分,书记主任计2分;获市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5分,书记主任计3分;获省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8分,书记主任计5分。同一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标准计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3、党员外出流动三个月以上未向党组织汇报的,扣5分;

4、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扣5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一次性清除全年所有积分:

1.本年度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第十条党员民主评议基础分为50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的折算公式为:50-〔(不合格票数/参加评议人数×50)+(基本合格票数/参加评议人数×25)〕。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6月举行,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群众(不是党员的村民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知名人士)参与比例一般不低于支部党员人数的30%,以无记名方式对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情况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第三章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支部大会认可: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等次;70-89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等次;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60分以下的或含有一票否决类中任一项的当年直接视作不合格党员等次。考核结果须在村(社区)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

第十二条对获得优秀党员积分等次的,村(社区)党组织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上级各类先进的评比。对年度分层量化、积分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由村(社区)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乡镇党委组织学习教育。

第十三条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应进行初审和调查核实,认真核对全年所有计分和扣分情况,收集当事人、知情人的书面旁证材料,并进行组织谈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汇总情况形成评定意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不合格党员评定意见,征得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后,形成不合格党员处置决议,报上级审批,并予以公示。上级党委应进行集体研究,及时给予批复。

第十四条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形式主要是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退党除名、脱党除名、劝而不退除名)三种。处置时按下列情况掌握:

1.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要求留在党内,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取得党内外谅解时,可给予限期改正,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认改正的,取消不合格党员决定。

2.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且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经多次教育无效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4.党内已受过不连续的两次限期改正的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者,应予除名。

5.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党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转变态度的,应同意其退党。对作劝退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本人提出退党要求的,可同意按退党处理。对应受其他党内处分而提出退党的,不能按退党处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十六条党员对年度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或乡镇党委提出申诉,并由乡镇作出最终裁定。对党员的申诉,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党委要慎重对待,认真调查,确属考核评定与党员实际表现不符的,应及时纠正并以适当方式消除不良影响;如考核评定情况属实的,应耐心对党员进行帮助和教育,使其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改正。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镇党委组织领导,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村(社区)党组织要组建评议小组,成员一般为驻村办点干部、支委成员和威望较高的老党员组成。每个支部要指定专人为专职记分员,做好日常积分登记和积分汇总工作。

第十八条村(社区)党组织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附件1),按照计分时间和计分标准要求,及时将党员所得计分记录在案。制作《党员现实表现积分榜》(附件2)并悬挂上墙,根据《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记载情况每月一汇总,每季一公示,每年一总评(附件3)。

第十九条党员加分项目按党员申报、党小组长证明属实、评议小组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评议小组未掌握情况的,党员申请时须附带相关情况证明。党员扣分项目直接由评议小组在听取党小组意见的基础上核定。

第二十条扣分项目中一次性扣10分以上的情形,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向乡镇党委报告,经乡镇党委核实后可按标准扣分。

第二十一条严禁村(社区)党组织和任何个人在党员分类量化、积分考评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借机对党员进行打击报复,如有发现,将对当事人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切实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加强评定结果的运用,对存在问题的党员不能降低要求,姑息迁就,特别是对定等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对优秀共产党员要及时予以宣传表彰,激发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凡落实不力,或不按要求进行的,将对党组织书记严肃问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社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指党组织着眼于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动性,从量化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和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入手,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逐年分类定等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农村(社区)党组织全体在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第二章积分办法。

第四条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按照分类定标、分层积分、分时考评、分步退出的原则进行,以“七一”为界,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分类设定基础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本年度该党员定等和“七一”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日常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组成。基础积分是指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分类设定基础分;日常积分是指对照党员行为加扣分标准,对党员日常表现进行积分;民主评议积分是指根据每名党员在本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得票情况换算积分。

第六条根据党员具体情况,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行分层积分管理。村(社区)支“两委”成员中的党员为a类;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的无职党员为b类;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无职党员以及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c类;长期卧病在床或无行动能力的党员为d类。a、b、c三个类别党员的基础积分分别确定为25分、30分、35分,d类党员不作积分要求。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2、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当义工、做好事的,每次计2分;

3、积极参加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为集体公益事业捐钱捐物的,视情形计2-10分;

7、主动帮教上年度不合格党员,且有明显效果的,计3分;

9、村(社区)党组织或工作获乡镇综合性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3分,其他班子成员计2分;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4分,其他班子成员计3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6分,其他班子成员计4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10分,其他班子成员计6分。村(社区)单项工作获乡镇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2分,书记主任计1分;获县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3分,书记主任计2分;获市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5分,书记主任计3分;获省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8分,书记主任计5分。同一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标准计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3、党员外出流动三个月以上未向党组织汇报的,扣5分;

4、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扣5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一次性清除全年所有积分:

1.本年度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第十条党员民主评议基础分为50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的折算公式为:50-〔(不合格票数/参加评议人数×50)+(基本合格票数/参加评议人数×25)〕。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6月举行,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群众(不是党员的村民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知名人士)参与比例一般不低于支部党员人数的30%,以无记名方式对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情况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第三章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支部大会认可: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等次;70-89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等次;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60分以下的或含有一票否决类中任一项的当年直接视作不合格党员等次。考核结果须在村(社区)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

第十二条对获得优秀党员积分等次的,村(社区)党组织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上级各类先进的评比。对年度分层量化、积分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由村(社区)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乡镇党委组织学习教育。

第十三条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应进行初审和调查核实,认真核对全年所有计分和扣分情况,收集当事人、知情人的书面旁证材料,并进行组织谈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汇总情况形成评定意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不合格党员评定意见,征得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后,形成不合格党员处置决议,报上级审批,并予以公示。上级党委应进行集体研究,及时给予批复。

第十四条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形式主要是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退党除名、脱党除名、劝而不退除名)三种。处置时按下列情况掌握:

1.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要求留在党内,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取得党内外谅解时,可给予限期改正,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认改正的,取消不合格党员决定。

2.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且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经多次教育无效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4.党内已受过不连续的两次限期改正的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者,应予除名。

5.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党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转变态度的,应同意其退党。对作劝退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本人提出退党要求的,可同意按退党处理。对应受其他党内处分而提出退党的,不能按退党处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十六条党员对年度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或乡镇党委提出申诉,并由乡镇作出最终裁定。对党员的申诉,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党委要慎重对待,认真调查,确属考核评定与党员实际表现不符的,应及时纠正并以适当方式消除不良影响;如考核评定情况属实的,应耐心对党员进行帮助和教育,使其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改正。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镇党委组织领导,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村(社区)党组织要组建评议小组,成员一般为驻村办点干部、支委成员和威望较高的老党员组成。每个支部要指定专人为专职记分员,做好日常积分登记和积分汇总工作。

第十八条村(社区)党组织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附件1),按照计分时间和计分标准要求,及时将党员所得计分记录在案。制作《党员现实表现积分榜》(附件2)并悬挂上墙,根据《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记载情况每月一汇总,每季一公示,每年一总评(附件3)。

第十九条党员加分项目按党员申报、党小组长证明属实、评议小组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评议小组未掌握情况的,党员申请时须附带相关情况证明。党员扣分项目直接由评议小组在听取党小组意见的基础上核定。

第二十条扣分项目中一次性扣10分以上的情形,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向乡镇党委报告,经乡镇党委核实后可按标准扣分。

第二十一条严禁村(社区)党组织和任何个人在党员分类量化、积分考评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借机对党员进行打击报复,如有发现,将对当事人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切实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加强评定结果的运用,对存在问题的党员不能降低要求,姑息迁就,特别是对定等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对优秀共产党员要及时予以宣传表彰,激发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凡落实不力,或不按要求进行的,将对党组织书记严肃问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人在意志力和斗争性方面的长处或短处,往往是导致他们成功或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区委组织部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包括帮助工作人员)。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岗位,将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领导班子成员为a类,科级领导干部为b类,普通党员为c类,退休党员为d类。

三、积分分类。

(一)共项积分(100分)。

主要反映党员遵纪守法、履行基本义务等方面的情况。

3.按时参加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其他党内活动(2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4.按时足额缴纳党费(20分)。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出现一次扣5分;

(二)分类积分(100分)。

主要反映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

4.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参加讲党课等党内学习教育活动(20分)。不落实的扣20分;

6.如实申报个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大事项(10分)。隐瞒不报的,扣10分。

6.如实申报个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大事项(10分)。隐瞒不报的,扣10分。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业务工作(20分)。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

6.严格遵守部内各项规章制度(10分)。无故迟到早退或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一次扣1分。

1.在情况允许时,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20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5分;

5.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热心帮扶困难群体,有组织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20分)。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5分。

(三)加分项。

1.党员或党员家庭受到区属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2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及相当于省级表彰的每次计10分。参加各级团体活动的,获得一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5分,获得二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3分,获得三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2分。同一奖项按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计分。

2.党建工作新闻、信息被《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和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党建研究》采用刊发的,1篇(条)加10分;被《中国组织人事报》、《云南日报》、《云岭先锋》杂志、《云南组工信息》、《云南组工通讯》、云南党建手机报等刊发的,1篇(条)加5分;被《昆明组工信息》、昆明组工微信、《昆明党建》采用的,1篇(条)加3分;党建工作新闻、信息、评论文章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求是理论网、央广网、央视网、凤凰网等全国重点网站采用的,1篇(条)加2分。

3.课题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得到中组部刊发或转发的,每篇加10分,得到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刊发或转发的,每篇加5分,得到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刊发或转发的(不含),每篇加3分。

4.积极向党组织或单位提出合理性建议被采用的一次加2分;

5.参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参加助困、助残、助学等慈善活动的每次加2分;

6.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支委会研究酌情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四)一票否决。

1.本年度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严重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公司成立的五年以来,企业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

——发展成效显著。五年来,企业从无到有,营业额增长4.2倍;取得了行业最高的xxx资质;经营范围从5项增加到11项;年投资收益率最低15%,最高达36.3%;职均年收入翻了一番。平均利润率高出同行业1-3个百分点;实现利税达xxx万元。

——体制机制完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优化了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区域化经营,提高资源集中度,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统筹规划“经营模式、产业结构、薪酬制度、股权”改革,加快企业体制创新、机制转换,推行单位工程目标成本稽核制,推进精细化管理,为实现“三大转变”激发企业活力奠定了基础。

——管理水平提升。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兵”字号工程等管理主题活动,探索经营新模式、优化管理流程,狠抓安全质量、加强成本控制,推行全面预算、完善内控体系,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公司先后获得“中国aaa信用企业”,“首批aaa级政府放心用户满意优秀基础工程企业”、“xxx最具成长力三十强企业”、“xxx行业优秀品牌奖”等荣誉。

——专业优势凸显。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全面提升电力、铁路、轨道交通、特大桥、长隧道、机场建设等关键领域的施工技术和装备实力,优质高效地完成了xx第二双线、湖北xxx大桥、甘肃xxx高速公路等重难点工程建设任务。正在参与市政、地铁、xx最大桥梁工程的施工,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1个,省部级平安、优质工程奖项6个;获得国家级工法、技术专利各3项;省部级工法5项;qc课题获省部级奖项7个。

——发展稳定和谐。组织全员xxx,强化xxx的意识。做到“坚持六个到哪里”,发挥了xxxx企业“xxxxxx”作用。xxxx年轨道项目被xxxx评委“xxx先进单位”。

落实“强企富民”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职工薪酬增长机制,2021年职工人均收入达到15万元,是2016年的1.78倍;五险一金缴纳从2016年的xxx万元,增长到2021年的xxxx万元。五年共用于健身房、职工书屋建设、帮困送温暖、员工慰问等资金756万元,员工培训费432万余元。为青年员工团购住房,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各类微公益和募捐救助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公司发展稳定和谐。

五年来,公司两级党组织紧密围绕生产经营中心,紧扣企业发展主题,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理论先导作用突显。坚持把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改革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班子学习“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外学标杆、内补短板”,解决管理粗放的问题,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召开后,总支组织开展中央全会精神、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学习,增强了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自觉性,为企业在“一带一路”中寻求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干部队伍能力提升。深化“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及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活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五年来,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重点工程、艰苦环境、关键岗位锻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使用中层领导干部43人,平均年龄32岁;建立了“公开选拔、群众认可、动态管理、统一调配”的后备干部管理机制,制定了干部管理、考核、轮岗等多项制度,调整交流30人次,对4人进行免职降薪处理,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氛围。

(三)政治核心作用明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总支议事规则,坚持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群团组织建设,每年坚持召开职代会,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合同》,保障了员工切身利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6名。五年来,公司党总支连续4年获得集团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xxx轨道交通xxx标,获xxxx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及“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点,涌现出集团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15人,优秀党群工作者3人。

(四)企化宣传竿头日上。围绕建筑市场变化、经济下行、企业转型升级和改革重组等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形势任务宣传教育。创办了《xxxx》公司内刊,制作企业宣传片2部,画册更新2次。经常举办趣味运动会、中秋联谊晚会、拓展训练、知识竞赛等各类健康积极的文体活动。获集团公司xxxx知识竞赛二等奖;“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第一名;2020年被集团评新闻报道先进单位。

(五)党风廉政全面加强。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先后开展了“树清廉风尚”、“清风礼赞”、“家庭助廉”等主题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活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公司两级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自觉性。xxx项目部被上级评为“廉洁文化进工地先进项目部”,员工创作的廉政作品2次获地市级荣誉。

(六)群团工作充满生机。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支持和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民主管理、劳动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突击队、创新创效、qc小组等活动,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020年对公司团总支进行了改选换届,同年获省、xxxx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xxx标项目先后被xxxx、xxxx评为“工人先锋号”。雷xx、xxx市外环快速扩改、xx标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分别获xxxx二、三等奖。

五年来,企业维稳信访、保密、综治等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是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只有把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作为根本保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把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落实到工程项目建设,才能把党的组织资源转换为发展资源,把政治优势转化为改革发展优势。这一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必须加强。

——必须始终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是企业党建工作的根本任务。实践证明,只有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才能获得最坚实的落脚点、拥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最大程度地体现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保证企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这个第一要务,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

——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企业的兴衰成败,关键在于干部队伍,因此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组织的重要责任。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地建设一个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求真务实、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支忠于党的事业、致力于企业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引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这一重大责任,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

——必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马克思说过,历史常自行重演。习近平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立足解决党执政面对的现实问题,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实践证明,做强做优做大企业,最根本的是要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只有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遵循,加强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依法依规依纪治企,才能引领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应对考验,化解风险。这一根本遵循,任何时候都必须加强。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依靠职工群众发展做大企业。把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作为基本原则。广大员工是企业的发展之本、力量之源,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最为宝贵的动力资源。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发展为了员工,发展依靠员工,发展成果由员工共享,才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这一基本原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

——必须始终坚持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实践证明,只有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作为重要途径,构建正确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才能激发广大员工的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重要途径,任何时候都必须重视。

在全面总结五年来各项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企业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三项制度”改革还需持续深入;企业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亟待增强;一些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政工干部后继乏人问题依然存在。同时还有资源整合能力与企业转型升级之间;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各级领导班子驾驭创新能力之间;经营规模扩大与基础管理薄弱之间;新时代企业发展需求与个别领导干部能力不足之间;产业链延伸与工程任务、资质紧缺之间;企业科学发展定位、方向与职工思想转变、高端人才缺乏之间,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矛盾,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为切实建设公平、分享、提升、创新的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员工以成果为导向,形成自觉、自律、自动、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开创工作新局面。并对个人综合能力及素质加以认同,弘扬正能量,本着“永远不让优秀的员工吃亏”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总监及以下全体员工。

积分制管理办法是用积分a分和b分,对员工的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的记载。

a分:

1.a分主要针对员工当月工作绩效和遵守工作纪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2.a分当月基础分100分,当月清零不累计,超出100分的1:1计入b分;。

b分:

1.b分衡量的是个人综合能力和道德行为,包括经济贡献、团队建设、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

a.对所有言行给予相应的奖扣分;。

b.对所有法律、道德范畴认可的好人好事或坏人坏事给予相应的奖扣分;。

c.该分值是一事一议并将及时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2.建立个人积分档案,b分终身有效(只要在企业内持续就职)。员工在职期间,b分实行逐月逐年累加,员工离职后即归零。

1.与表彰奖励关联。

2.与年度福利关联。

3.与晋级加薪关联。

4.与评定年度优秀员工关联。

5.与带薪假期关联。

1.a分由部门负责人或个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奖罚申请。

2.b分由个人提出奖罚申请。

3.a分和b分奖罚分数在30分及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制度委员会审批即可,超过30分需报总经办审批。

1.本公司员工的积分初步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排名、一周一公示。

2.每月汇总统计,结出当月a分排名、当月b分排名、累计b分排名。

第一部分a分。

(一)工作绩效。

1.每周上级安排的工作能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加20分。

2.工作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加5分;工作没有按时完成,一天扣5分。

3.工作按时完成并超质量完成的,一次加20分;。

4.工作按时并超数量完成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给予5-20分奖励。

5.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没有执行的,一次扣20分;。

6.提交工作成果受到客户肯定的,项目负责人加30分,组员加15分;。

7.未按要求不认真填写各类表、簿、卡、册出现错误的,每处错扣2分;。

10.部门负责人每周按时提交积分申请表的加5分,没有按时提交的扣5分;。

12.每周任务分:部门负责人有对下属每周按30奖分*下属人数和10分罚分*下属人数的发放任务。奖罚分全部发放则部门负责人加30分,没有发放完则扣15分。

(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的行为表现。

1.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晚上加班每1小时,加10分,以此累加;。

5.领导要求参加的加班不参加的扣15分,经批准不参加的扣5分;。

7.当月考勤无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者加50分;。

8.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9.病假一天扣10分;。

10.事假每天扣20分;。

11.旷工每天扣100分;。

1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外出干私事的一次扣50分;。

14.下班后办公桌面脏乱者,一次扣10分;。

15.在办公区域或厕所抽烟者,一次扣20分,发现并举报者奖50分。

第二部分b分。

(一)个人能力。

6.积极研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并有明显成效的,奖励50分。

(二)团队建设。

5.员工降职,其直接上级扣10分;。

6.员工辞职,其直接上级扣10分;。

7.员工独立为培训考试出试卷的,每次考试加10分-20分。

(三)经济贡献。

3.员工积极学习研究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比如合理合法降低了贷款利息,合理合法减免了罚款,合理合法减免了税费等,奖200分。

(四)综合素质(与员工做人、做事挂钩)。

1.员工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给灾区捐款、献爱心等,符合一项奖50分;。

5.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宾客表扬者加10分;。

7.员工坚持带病工作(医生建议休息的情况),发现一次奖30分;。

10.员工之间发现吵架、骂人、打架等不良行为者,发现一次扣200分;。

11.前台不在时,办公室电话响起,主动接听并做好记录的一次加5分;。

12.前台不在时,客人来访主动接待并倒茶的,一次加5分;。

13.下班后没有关闭电源者扣5分,发现并帮助其关闭电源者加5分;。

14.下班关闭公司门窗者加5分;。

16.早上上班第一位打卡者,一次加5分。

17.早上上班主动开户办公室窗户、开灯、并为同事们烧开水者,一次加5分。

18.办公室地面脏,主动清洁地面的加5分;。

19.会前主动布置好会议室,包括:借会议器材,开启投影仪,放投影布的,每次加5分。

20.会后主动整理会议室,包括:归还会议器材,关闭投影仪、桌椅摆放整齐、清洁会议桌面和地面的,每次加5分。

21.为公司饮水机加水者,每次加2分(前台工作人员每天加水2次后方可申请加分);清洁饮水机每次加10分。

22.每周为部门和公司统计积分者,加10分。

1.每月b分第1名享有带薪假期1天,第2名享有带薪假期0.5天,此假期可累计;。

4.公司所有员工的考核都统一按照积分制管理工作细则进行,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对公司所有员工享有奖扣分权利,并且每月有奖分100分、罚分20分任务分。但本人不参与积分制管理;总经理、常务副总奖扣分由制度委员会直接计入b分。

6.部门负责人任务分:部门负责人有对下属每周按30奖分*下属人数和10分罚分*下属人数的发放任务。奖罚分全部发放则部门负责人加30分,没有发放完则扣15分。

8.奖扣分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设定,未设定部分则应提出申请,并由制度委员会和总经办同意后可实施。

1.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

3.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总结

当前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处在转型跨越发展期,农村党员呈现出思想活动独立化、经济主体多元化等特点,再加上我区流动党员基数大,许多在外的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难以保障,难免造成思想滑坡,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学习教育难组织。我区大部分农村党员居住较为分散,一方面年老体弱党员学习难组织,特别是一些生活在边远地方的党员,到村活动中心学习或开会,需要步行1-2个小时山路,并且多数年纪较大,行动不方便,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从客观上造成了组织党员学习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少数农村党员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党性意识较为淡薄,害怕参加学习耽搁自己的时间,不愿意将时间投入到学习教育中,导致一些农村党组织党员学习难组织。

二是党内活动难开展。由于农村流动党员不断增多,而大多数农村老龄党员文化程度不高,这两类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积极性不强,并且有的农村党支部凝聚力不强,在组织党员开展党内活动方面办法少,导致农村党组织在开展活动时往往面临着参与党员人数较少的尴尬境地。有些农村党员理想信念淡薄,组织观念不强,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也不请假;有些党员埋怨目前党组织活动开展较以前更加多,在参加党组织活动时有怨气,没有真正学到位;少数党员甚至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是获得好处的手段,没有好处就不来。这一些情况加大了活动组织的难度,致使“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没有得到较好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不理想。

三是先锋模范难发挥。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每一名党员的首要义务,但有些农村党员把市场经济的某些原则带进党内生活,宗旨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高,“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就抢着做,在公益事业发展、义务出工修路、精准扶贫、拆迁住房等志愿服务就拖拖拉拉,百般推诿,难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流动党员难管理。农村每年都有大量党员外出从商或者离乡打工,有的外出期间联系不上,或者联系上了回不来,无法参加组织生活,有的甚至几年都见不着人,游离在党组织的视线之外,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出现真空状态。从党员素质分析来看,流动党员存在着低龄化、高素质化的特点,一些农村公认的能人或者有作为的年轻人成为流动的主体,但大部分都追求经济利益,缺乏政治意识,党性意识淡化,组织观念不强,有的甚至连党费不缴纳或者缴纳不主动。

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操作方法一是细化积分内容,实现规范化操作。坚持全面综合评价,分日常基础积分、奉献奖励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倒扣分四大类进行积分。日常基础积分主要包括参加“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教育培训、党员评议、缴纳党费等内容,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奉献奖励积分主要包括主动认领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公益事业、开展志愿服务、带头扶贫帮困等内容,体现立足岗位做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民主评议积分由党员群众进行民主测评,主要体现在党员群众中的个人形象;倒扣分主要体现违纪违规、违反社会道德和村民规约、破坏团结稳定、组织参与上访、公开发表不良言论等情况。具体积分项目和积分标准由各乡镇和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切实提高可操作性和基层的主动性。通过分项积分,使农村党员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明细化,解决了评价内容不具体,凭直观感受多、具体依据少,谈成绩缺乏支撑、切不准要害等问题,增强了党员管理的可操作性。

二是分类合理积分,实现精准化管理。立足党员实际和岗位职责,根据不同类型的党员特点,按照支部班子成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四类进行管理,分别设置积分标准。其中日常基础积分支部班子成员占30%、其他党员占50%,奉献奖励积分支部班子成员占50%、其他党员占30%,民主评议积分均占20%,倒扣分在前三项年度积分基础上累计扣分,不设下限。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进行日常积分评定,只进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以评议积分直接确定等次。

三是规范评定程序,实现科学化考评。坚持以支部为单位,每个党支部明确一名支委成员为记分员,经过合并的支部可在原合并的每个支部明确一名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为记分员,建立统一的党员积分台帐,采取月积分、季度积分、年度积分与即时扣分相结合方式进行。日常基础积分每月登记一次、通报一次,每季度累积一次,奉献奖励积分每季度由村党支部召开会议,根据现实表现评定一次、通报一次,年度评议积分年底经党员民主评议组织全体党员、部分群众代表参与评议,倒扣分根据积分的具体情形进行。每年12月底或次年1月初对全年积分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年度积分按百分制折算,其中90分及以上且排名在本支部党员总数15%以内的评为优秀等次,70分及以上评为合格等次,60—69分评为基本合格等次,59分及以下评为不合格等次。通过累计积分和公开晾晒的方式,解决了以前只进行民主评议的单一考评全面性、时效性不足的问题,切实体现了党员教育管理的经常性要求。

四是突出结果运用,实现鲜明化导向。树立“正向激励和反向惩处”的导向,由乡镇党委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作为当年各级评先选优的推荐对象;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村党组织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并确定一名支部委员结对帮带,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按照有关程序给予相应处理,对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进行组织出名。积分评定结果作为推荐优秀党员、村级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对积分结果的运用,增强农村党员“争当先锋”的意识,形成互帮互带、相互竞争的创先争优格局。

通过实施党员积分制度,使农村党员管理教育有了明确的尺子衡量,使党员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党员党内活动的参与率大幅提高,党员作用发挥的有效性明显提高,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一是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大大提升。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可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行为散漫、可来可不来、组织观念淡薄的不良习惯,其根本就是村党支部分季度将每一名党员的积分情况在全村范围统一公布,让党员之间从积分数量上找差距,激励党员通过“挣分”“积分”来缩小差距,调动党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破解了以往部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不积极的难题。

二是党员发挥作用的主动性明显提高。实行积分管理制度,农村党员作用发挥的好坏和多少,都用事实说话,用数字说话,优秀党员、先进分子的评选更加具有说服力,使党员能主动思考如何更好为群众服务,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有效地激发党员创先争优的意识。

三是流动党员管理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积分管理专门为流动党员设立了具体的积分标准,使他们在外出时也能时刻不忘参加党组织活动,接受党的教育,更加便于支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对于外出不向党组织汇报、不主动联系党组织、不交思想汇报、不提供在流入地参加党组织活动证明以及提供致富信息、带领贫困户就业等情况都列出具体的加扣分细则,增强流动党员的责任意识与危机感。四是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由于要对党员参加各项党组织活动积分,所以也能反过来促进党组织活动的规范化。党小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也能按要求组织开展,使基层干部的程序意识、规则意识明显提升。由于大面积党员参与村级各项事务,使各类农村低保、危旧房改造、精准扶贫户识别、党代表推选、党费收缴等工作从内容到形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党员固定活动、“四议两公开”等制度也能得到全面推行。

党建工作总结

1.2、加强领导、精心实施。一是组织上落实。成立了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和党小组长为成员的党员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同时为了积分评议的公正性,落实了3名不是村四职干部的党员同志组成党员积分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评议记录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广泛发动。先后召开了村支“两委”会、党员村社干部会和由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外出务工党员代表等人员参加的凯河镇徐家堰村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对全村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活动做出了集中部署和安排。会上,宣读了工作机构、方案和考评办法,并要求全村党员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依据实绩、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此项工作,使全体党员的精神面貌有彻底的改观,党员的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明显加强。

1.3、划分层次、明确标准。根据全村党员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支部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四大类,并分别制定了四类要求各不相同而分值相同基础积分,同时贡献加分和违规违纪扣分和底线管理相结合,有力增强了党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责任意识及“挣积分、亮先进”的良好氛围。

1.4、严格评定,规范计分。村党支部积分领导小组在每季度末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集体记分,会议上,各党小组长、村民组长,外出党员联系人应如实向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和评议小组反馈辖区内党员日常行为情况并以书面材料据实申报党员贡献加分和违规违纪扣分情况,在支部领导下由积分评议小组按照《党员日常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逐项对每名党员进行积分评定,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积分明细表,将党员的日常行为按照本“实施细则”的内容作好详细记录,每季度由积分评议小组成员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分值记于党员个人明细表内,根据明细表的个人积分数据记入积分管理台账和党员积分登记卡。以一季度考核评议记分1次,一个周期满期时的累计分除以4即为本周期的积分,积分周期汇总时需在积分领导小组成员和驻村干部的参与监督下进行统计。党员季度基础积分、贡献加分、违规违纪扣分和周期积分在徐家堰村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员群众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实名书面材料向村党支部反映,村党支部应在收到反映书面材料三日之内组织人员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当事人,同时报镇党委备案,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7日后村党支部将党员本季度积分资料或周期积分资料予以上报备案。1.5、严格积分管理,逗硬考核奖惩。“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是通过积分进行荣誉激励,所有党员积分以总分100分为积分标准,其超出分值作为奖励积分,在一周期满时由支部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将党员一周期末的最终积分作为党员年度最终考评得分,积分为60-69分为基本合格,70-89分为合格,90-100为优秀。对低于基本合格分值一次的党员,支部给予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时间为三个月,二次低于基本合格分值的党员,镇党委将对其实行诫勉谈话,三次低于基本合格的党员,支部将报请镇党委,按相关程序予以组织处理。预备党员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应当适当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取得的实效2.1、增强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党员的整体素质。通过实行规范化管理,“想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农村党员多了,取得了群众信任,融洽了党群关系,从而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规范管理机制的运行,有力调动了农村党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党员的自身素质,提升了党支部的整体形象。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今后三年,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xxx工作座谈会及省市xxxx党委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紧密围绕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谐企业建设、兵地融合建设,为加快建设疆内领先、国内一流的集团高、尖、精法人公司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要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放思想指导企业发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尽快形成思维模式、工作机制、工作作风的新常态。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深入研究和提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性、针对性意见,及时化解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形成全面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不断走向深入的新局面。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能力引领企业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两级领导班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坚持党管干部,在选人用人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建设一只能闯敢拼善战干净的领导干部队伍。坚持党管人才,为干事创业者搭建平台、提供机会。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夯实基础促进企业发展。围绕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心,发挥堡垒和促进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持续加强基层党建,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宣传文化建设,融入中心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员工为企业改革发展献智出力。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社会责任和企业精神、典型人物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为企业发展“鸣锣开道”。以“铸魂”、“育人”、“塑形”为重点,构建企业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新体系。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业保障企业发展。全力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班子作风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持续开展“廉洁文化进工地”创建活动。引导两级领导班子敢于担当、发挥表率、勤于自省、廉洁从业。

(六)加强和谐企业建设,凝聚力量推动企业发展。坚持“强企富民”的发展理念,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企业维稳信访、保密、武装、统战、计生、综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在和谐企业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习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各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当前,xxxx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一个全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和员工的期盼,让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顽强拼搏、砥砺前行,为实现xxxx“十四五”成功转型升级,打造集团高、尖、精专业化法人公司而努力奋斗!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武都区教育党工委《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一)基础分(80分)。

1.讲政治,有信念(20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5分)。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5分)。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教育教学业务知识(5分)。

(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分)。

2.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4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4分)。

(3)依法执教,触碰教育教学体罚或变相体罚等高压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4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超过半年补缴或不缴纳党费的,该项不得分。(4分)。

(5)自觉遵守、尊重校规校纪。(4分)。

3.讲道德,有品行(20分)。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7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7分)。

(3)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远离毒品、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6分)。

4讲奉献、有作为(20分)。

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教学等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5分)。

(2)做好师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师生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5分)。

(3)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5分)。

(4)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5分)。

(二)奖励加分。

1.当在教育教学或党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0.5分、2分、4分、6分、8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2.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每次2分;(上级党委组织的双倍加分)。

3.结对帮扶学困生,且效果比较明显的加2分。

4.积极撰写优秀党建文章、党建活动简报及宣传稿件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党刊党报采用的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

5.工作中形成的经验类材料、典型案例解析等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的,加3分。

6.其他未尽加分事宜,由党支部研究根据具体贡献大小适当加分。

(三)扣分。

1.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不及时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每次扣1分。

2.工作期间不按要求正确佩戴党徽,每次扣1分。

3.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不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等入党材料,每次扣1分。

4.对党组织交办的工作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造成工作延误或失误的每次扣1分。

5.教育教学中出现失误或受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6.其他未尽扣分事宜,由党支部研究根据具体影响大小扣分。

(四)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由党支部按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党员大会评定。

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总支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

(二)公示积分。

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三)计算积分。

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积分(积分=基础分+奖励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一)党员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积分未达到70分的,延长预备期,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党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积分未达到6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积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同时有加分项目的优先考虑列为发展对象;积分未达到70分的,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党支部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积分未达到60分,或连续两年积分未达到7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设定的基础分、奖励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学习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