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质量管理制度(专业13篇)

时间:2023-12-04 17:35:29 作者:灵魂曲

通过质量月,企业可以增强产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质量月活动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这些案例涵盖了不同行业和领域,包括制造业、服务行业等。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以适应自己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希望大家能够在质量月中取得良好的成效,提升工作质量,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满足施工生产对材料质量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加强材料供应质量的管理,完善材料供应质量的保证体系,制订本制度。

(l)加工订货的质量把关。

l)正确选择进货渠道,对生产厂家及供货单位要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b、应有完善的检测手段、手续和试验机构,可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

c、应对其产品质量和生产历史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其他用户使用情况与意见,生产厂方(或供货单位)的经济实力、赔偿能力、有无担保及包装储运能力等。

2)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

a、计划人员和技术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类计划:

c、对构配件和设备计划的标准图集编号及非标准件加工图要详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业务人员做技术交底(或会同与厂方交底),计划落实执行后,与订货合同一并归档。

3)严格履行合同手续与程序。

a、材料业务人员在加工订货时,必须与生产厂方(或供货单位)签订加工订货合同(或购货合同)。

b、合同除了按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交货地点与方式、违约的责任等主要必备条款签订外,还应严格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条款签订。特别对供货质量、验收标准和验收办法,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及经济责任(索赔违约金、赔偿金)等要详细明确地列出。

c、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通融、变更和解除。

4)加强供货渠道及各种计划、合同的管理。

a、供货渠道要相时稳定;

b、加工订货应本着'先内后外,以国营厂方为主,其他为辅'的原则;

c、业务人员对下达执行的各类计划和签订的合同,应分类编号存档管理,建立计划及合同管理台账。

l)材料采购人员应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工作,采购应坚持'比质、比价、比运距,以集中批发为主,就近零星采购为辅'的原则。

2)采购时必须向供销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检测试验等资料,对无合格证的材料及产品一律不得采购。

3)采购批量产品时,一律签订合同。

(3)纪律与要求。

l)负责加工订货和市场采购的业务人员,应模范遵守物资政策及物资工作纪律,廉洁奉公,不得搞不正之风;认真学习合同法和有关工矿产品购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材料基本知识,掌握材料性能、用途与质量标准;要以科学有效的工作质量,保证材料供应质量。

2)要坚持先看货后订货的原则,不得盲目采购与订货。必要时,应与技术质量人员事先进行产品质量考察工作。

3)集团总公司、公司两级配套供应单位要配置质量技术人员,指导、监督材料供应质量工作。

4)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业务人员应及时和定期了解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及产品质量情况,发现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按合同要求和法律、法规的时效及有关规定去办,及时找厂家或供货单位洽谈,做到包退、包换、包损失。

(2)联合验收把关:对直接送到现场的材料及构配件,收料人员可会同现场的技术质量人员联合验收;进库物资由保管员和材料业务人员一起组织验收。

(3)收料员验收把关:收料员对地材、建材及有包装的材料及产品,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查看规格、品种、型号是否与来料相符,宏观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包装、商标是否齐全完好。

(4)提料验收把关:总公司、分公司两级供应部门的业务人员到外单位及集团三个专业公司提送料时,要认真检查验收提料的质量,索取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送到现场(或仓库)后,应与现场(仓库)的收料员(保管员)进行交接验收。

(5)验收结果的处理。

l)验收质量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可及时登人进料台账,发料使用。

2)验收质量不合格,不能点收时,可做拒收,并及时通知上级供应部门(或供货单位)。如与供货单位协商作代保管处理时,应有书面协议,并应单独存放,在来料凭证上写明质量情况和暂行处理意见。

3)已进场(进库)的材料,发现质量问题或技术资料不齐时,收料员应在3日内上报《材料质量验收报告单》(或电话报告)给上级供应部门,以便及时处理。暂不发料、不使用,原封妥善保管。

(2)材料及产品范围:

l)钢材、水泥、油毡、沥青、焊条、橡塑及化工制品、水暖、电气配件;

2)预制混凝土构件及其他制品、门窗及机电设备产品;

3)地材及新型建筑材料、新型防火材料;

4)技术质量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及产品。

(3)管理要求:

3)材料人员要学习、了解、掌握材料质量标准及有关规范,逐步完善材料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工作,为现代化管理创造条件。

(l)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0日起执行。

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1、气瓶、材料入库时应认真检查购置所带的资料,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应妥善保管。

2、气瓶、材料保管人员应掌握安全知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气瓶、材料储存仓库应专用,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存放气瓶、材料的仓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气瓶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

6、气瓶出库时应办理出库手续,气瓶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应复制存档后再发放)一并交由领用人,转入下一道工序。

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变质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

4.公司质安部每月1—2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以厂长为工厂第一质量负责人,领导全厂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班组长为各班组的第一质量负责人的质量体系结构图,并确实的贯彻执行。

2、班长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在本班内的贯彻执行。每位操作者必须要做好产品的自检或送检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检验记录。下料班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开料工序检验记录单”中,组装班将机加的检验结果记录在“加工工序检验记录单”中,组装的检验结果记录在“组装工序检验记录单”中。

3、专职检验员经过巡检对操作者的自检情景进行检查,并在相应的记录单中签字确认。专职检负责对成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成品入库检验记录。

4、如果后序发现有产品不合格的现象,首先要检查前序的检验情景,以检验记录为依据,经检查没检验记录的,表示该产品没有经过检验,前序要承担更加严历的惩罚。

5、如果工地发现工厂出厂的产品不贴合质量要求,首先要检查专职检的成品入库检验记录,以检验记录为依据,经是检查没有检验记录的,表示该产品没有经过检验,专职检要承担相应的职责。

6、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要保证操作者的操作有章可循,在每个工程开工以前要求技术部对关键的质量控制点(比如:防水、连接方法、穿钢方式等)有明确的要求。对于工艺不清,又无以往经验能够借鉴的,操作者有权拒绝加工。

7、专职检验员负责监督和贯彻“三检”制度的执行。监督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做好质量检验记录,针对工厂出现和工地反馈的质量问题,开好质量现场会,必要时请厂长一齐参加。

8、工厂要建立质量统计制度。每月由专职检验员按班组,上报质量事故次数、经济损失、和产品合格率。对各班组的质量水平进行排行。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会议,由厂长、生产和设备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参加,对上月的质量水平进行通报。

质量管理制度

1、确定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各方面)。

2、审查总包和分包商的资质,审核其是否配备与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品质,批准或不同意材料、构件、设备其来源。

4、督促监理按某一程序对某种或某类工程材料或构件的质量进行认定。材料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还应按有关规定提检,无产品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或零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应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这些设备到场后应参与检查验收,主要设备还应开箱检验,对于国外引进设备,应在交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参与开箱逐一查验。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7、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8、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及高程水准点,重要工程的桩位及高程还应亲自组织复核。

9、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改进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方法、手段。

10、督促总承包单位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统计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11、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有的工程或工程部位尚应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12、对于与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说明书或实测报告,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3、把好开工关,需经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批准并发布开工令后,工程方能动工;停工后,也需下达复工令后工程方能复工。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制状态,并及时审核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管理图表。

3、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重要工序(包括隐蔽工序作业)需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时应亲自组织试验或技术复核。对于重要材料、构配件,可自行组织材料试验或质量检验工作。

5、根据建筑生产的特点,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部分命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7、审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8、抓好质量监督。在下列情况下,应要求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力,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者。

(2)隐蔽工序作业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查验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3)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有效地改进而继续作业者。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5)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6)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分包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活动。

1、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竣工验收;。

3、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

4、审查有关监理工作的资料文件,及时归档。

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工人进行培训,掌握好技能;经常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观念。

所有特殊工种(如焊工)应持证上岗。实行焊工编号、定岗、定位。

工序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查。

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并与施工同步进行,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现场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序有权停止施工和责令纠正。

工序质量监督,实行自检、互检、专业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检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整改。

质管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复查。

每个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

(1)钢结构制作、组装。

样板、样杆应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料;大批量制孔时,应采用钻模制孔,钻模应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钢结构焊接。

装配完的构件应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要求控制相关焊接参数,并随时检查构件的变形情况;如出现问题,应及时调整焊接工艺。

雨、雪天气时,禁止露天焊接。构件焊区表面潮湿或有冰雪时,必须清除干净方可施焊。在四级以上风力焊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

(3)钢结构安装。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进行钢结构安装前,同设计单位认真交底,明确钢结构体系的力学模式、施工荷载、结构承受的动载及疲劳要求,做好保证结构安全的技术准备。

钢结构施工必须采用经过计量检定、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

熟悉安装现场周边的环境,建立合理的测量控制网,编制满足构件空间定位要求的测量方案。编制吊装方案。

同监理单位联系,就专项施工工艺交底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包括焊接工艺评定或焊缝试验,高强度螺栓检测或抗滑移系数复测,大型设备安全检测等关系结构安全的工艺。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程序进行。

(4)螺栓连接。

为使普通螺栓连接接头中的螺栓受力均匀,螺栓的紧固次序应从中间开始,对称向两边进行;对于大型接头应采用复拧,保证接头内各个螺栓能均匀受力。

施工前应对大六角头螺栓的扭矩系数、扭剪型螺栓的紧固力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一个接头上的高强度螺栓,应从螺栓群中部开始安装,逐个拧紧,每拧一遍均应用不同颜色的油漆做上标记,防止漏拧。高强度螺栓的紧固顺序从刚度大的部位向不受约束的自由端进行,从中间向四周进行,以便板间紧密。

(5)防腐涂料涂装。

施工技术方案及交底内容完善,钢结构涂装表面除锈方法和防腐涂料涂装方法及措施齐全。

(6)防火涂料涂装。

施工技术方案及交底内容完善,施工单位具备消防部门批准的施工准许证明文件,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操作人员施工。

(7)压型钢板安装。

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范围包括水泥、砂石料、外加剂、外掺料、钢筋原材、水质、沥青、防水材料、土工合成材料等原材料、构件、制品的试验检测,也包括现场钢筋焊接接头试验。原材料常规试验检测由工地试验室进行,沥青、防水材料、土工合成材料及材料化学分析送指挥部中心试验室进行(是指中心试验室检测范围内的试验项目,检测范围外的试验项目应按要求外委具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

(1)取样:取样前物资部门须先报送材料质量证明资料至试验室后再取样,钢材还要附材料铭牌。原材料进货时由物资部门通知各项目部、搅拌站、收料场、作业队专职试验人员并配合试验人员取样、送样,取样应有代表性,按规定频率和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应请监理见证。

(2)委托:委托人送样至试验室时应填写试验委托单,内容包括:产地或来源、试样数量、规格种类、代表数量、取样地点、取样日期、收样日期,同时必须附厂家质保单或检验报告(所检项目必须符合验标要求)、合格证,有原件应采用原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经销商红章。

(3)样品验收与处理:收样人员对委托的样品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状态,数量、质保单情况等。按规定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对样品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产地厂家、规格型号、批号、取样送样日期、送样人。(注:收样人员或样品管理员由各试验检测组指定一名试验员担任)。

(4)试验检测:收样人员将样品传递给各试验检测组,各组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试验检测人员按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并如实填写试验原始记录。常规试验项目的检测时限:水泥在35天内完成全部试验,砂石料在10天内完成试验,外加剂、外掺料、水质、在7天内完成试验,钢筋在3天内完成试验。

(5)数据处理:试验员对数据进行计算,处理。

(6)出具报告:试验员依据试验原始记录,填写试验报告,送检测组长审核后,进行试验台帐登记。

(7)各方签认:试验人、复核人签字,授权签字人审核签发。

(8)报告发送:报告送资料管理员,资料管理员发放并存档检测报告,作好发放记录。试验原始记录由各试验检测组保存,每半年将原始记录装订成册,交管理组统一归档保存。

(1)所有原材料进场前,各项目部、作业队、搅拌站、物资部门必须送样到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进行抽样试验。凡试验不合格或未经验证试验的材料一律不允许在工地使用。一旦发现有未经批准使用的材料,试验人员有权勒令将其清理出场,并报指挥部处理相关责任人。

(2)每批材料在入库前由物资采购人员或收样人员对其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明书进行验证,并收集有关证书和资料,妥善保存。初验合格后,按规定频率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材质复验,并提供试验室所需要的原始证书和资料。

(3)各原材料到场后,试验室将随时进行抽检,当材料不合格时,试验室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4)不同原材料应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厂(场)日期及检验情况。原材料堆放时应有堆放分界标识,以免误用。

(5)对采购的材料应做到先进先用、规范保存,防止受潮、结块、过期、变质。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已失效的材料及时清理出场,禁止用于工程中。

(6)试验人员要树立质量意识,未经检测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准使用。故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人员将追究其责任。

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资料的规格及表格样式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统一制订的`表格,规范使用。

2、施工原始记录由作业队技术人员填写,必须保证施工原始记录齐全、真实。作业队技术人员及时收搜集整理报工区工管部,由工管部内业资料员归类标识管理,保持其可追溯性。

3、检验批验收评定记录由工区技术人员填写设计或规范要求内容和数据,工区质检员填写现场检查情况和实测数据,报监理签认后交工区工管部内业资料员保管。

4、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记录由工区质检工程师汇总检验批资料后填写并报监理签认后交工区工管部内业资料员保管,并形成竣工资料。

5、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由工区质检工程师负责保管,保持其完整待查。

6、试验资料由工区工地试验室负责管理,分类标识存放,保证其完整真实。部分资料待工程竣工后编入竣工文件。

7、工区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的资料管理情况要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8、所有质量资料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丢失、损坏。工程竣工未编入竣工文件的质量资料必须集中向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质量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购进。

二、药品必须从有合法资质的商业公司购进,不得自行从其它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药店应当按照具体品种存储数量,及时报送要货计划,要货计划应做到优存储结构、保证经营需要、避免积压滞销。

四、购进药品要依据配送票据建立购进记录,票据和购进记录应记载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有效期等内容。票据或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二年。

五、药店应当收集、分析、汇总所经营药品的适销情况和质量情况,收集消费者对药品质量及疗效的反映,及时向驻店经理反馈,为优化购进药品结构提供依据。

质量管理制度

一、案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二、案卷管理应确定固定的场所、设备和设施,专柜专储,要有严密的放火、防盗等防范措施。

三、办公室负责案卷的收集、登记、整理、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

四、各执法单法执法完毕的案件文书要齐全,并及时交办公室,办公室接受案卷时要逐卷登记并办理交接手续。

五、对五大类备案的案卷要专人登记、造册管理。

l、上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上级行政部门交办的案件;。

2、跨行政区域的案件;。

3、涉外案件;。

4、经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件;。

5、向司法部门移送的案件。

六、凡借阅、查看案卷等,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办理必要的手续方可借阅、查看,并限期收回。

七、管档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尽职尽责,无案卷管理失误。

质量管理制度

我单位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先进、科学的施工工艺流程并严格遵照执行。熟练掌握各种设计、验评标准,推行先进的管理办法,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一整套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内部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和制度,使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4.1开工前,组织现场调查,了解沿线的交通、站前工程的进展情况,按照建设单位对施工工期、质量、安全、“三保”等方面的要求,应用现代管理方法,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根据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组织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做出调整,使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编制技术交底书,做好项目经理部对施工队、施工队对工班的两级技术交底工作。完善质量技术管理工作,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工作,对重难点工程、控制工程、关键工序组织科技攻关,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针对工程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制定技术保证措施,并逐级交底落实。定期进行质量检查,进行质量分析,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从施工技术角度提出改进措施。

4.2搞好竣工交验工作,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接收单位的意见,并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开通前将所有的缺陷处理完毕。

4.3做好竣工文件资料,确保竣工资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

4.4加强工程质量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原始材料清晰、准确、完整和规范。

质量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如何保证?有什么安全制度规范?下面一起来了解吧!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质量管理制度

防止产品检验状态标识或其存放区域发生混淆,以及必要时对产品实施追溯。

最终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活动的控制。

1、质检部作为实施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性活动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对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工车间作为实施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性活动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生产现场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

3、供销部作为实施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性活动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入库成品的标识、成品装运交付时的标识及包装材料的标识。

(1)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设施。

(2)包装时应按计量标准进行包装,误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3)保持包装场地的清洁,不得有杂物和其它化学危险品。

(4)规范码放,标识明确,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六、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1、包装物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批号、净重、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需要时应标出防火、危险、剧毒等标志或字样。

2、出厂产品均按生产日期顺序进行批号标识。

3、产品标识应统一制定。按装置产品生产批号进行最终产品检验,做好记录,并在质量检验单中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状态进行标记。

4、最终产品入产品库后,产品库管理人员应按质检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单,按产品的种类、等级等进行分区存放。

5、产品出厂时,随产品开具产品质量检验单,作为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据。

6、对不合格产品要做出特殊标记,隔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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