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借款合同的民事起诉状(汇总15篇)

时间:2023-12-10 00:04:25 作者:BW笔侠

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借款合同的范文可以为签订借款合同的双方提供一份参考,使合同更加完善。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有一半的产权属于他。

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郭如凤丈夫张勤高的亲侄子,原告与郭如凤张勤高夫妇之间还有着一层特殊的关系。

六岁时候原告被接到上海在郭如凤夫妇身边生活了10年,因为是血亲,这期间双方也没必要办理收养手续。

直到原告16岁的时候,郭如凤夫妇经济困难,没有钱供养他继续读书,张加喜又回到了安徽老家。

原告一直视郭如凤夫妇如同父母。

因为原告和老人共同生活过,感情深厚,并且原告经常来上海照看老人,的1月,张勤高决定让原告为他养老送终,并把房屋中自己的份额赠送给了原告。

立下这份遗嘱后,,已经89岁高龄的张勤高老人不幸摔断了腿,原告赶忙从安徽老家赶到上海来。

原告把老人带回安徽老家照料,两个月之后,老人在安徽离世了。

原告为伯父操办了后事。

因此,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原告认为张勤高立下这份遗嘱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证据和证据来源。

1.张勤高立下的经过公证的遗嘱一份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家喜2008年02月xx日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李xx,女,汉族,1973年8月14日出生,住湖北省云梦县义堂镇十里村3组。

被告:汪xx,男,1961年5月22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安庆市人,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安庆市迎江区炮营山巷25号3单元108室。

被告:汪宝兰,女,1965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安庆市人,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住安庆市迎江区炮营山巷25号3单元108室。

被告: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洋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宝兰董事长。

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开发区工业园,电话:0556—2811286。

被告:安徽缘时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缘时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清董事长。

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湖心北路中宜花苑综合楼五层。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汪宝兰、兰洋公司、缘时达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由上列被眚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17日,原告与被告汪xx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借款50万元给被告汪xx用于从事经营周转,借款期限自20xx年12月17日起至20xx年2月6日止,利息约定为月息20%o。同日,原告与被告兰洋公司、缘时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约同约定:由汪宝兰、兰洋公司、缘时达公司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进行担保,由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借据签订后,20xx年12月17日,原告汇给被告汪xx50万元,被告汪xx付息至20xx年4月22日。被告汪xx作为借款人借款不还应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民事责任,被告汪xx、xx公司、xxx公司作为担保人,对上述借款人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原告方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依我国《民法通则》及《民诉法》之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决支持原告诉请。

证据及证据来源。

一、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工商登记信息复印件一份;

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复印件一份;

三、付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20xx年x月x日。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被告:玉环县××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县珠港镇坎门东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经理。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x元及利息xx元(利息暂算至xx年2月12日止)。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12日,被告以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xx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x%,分两期归还,第一期于11月底还款50000元,第二期于6月底还款xx元。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直至今日,分文未付。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作出调判。

证据和证据来源: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被告出具的借条复印件一份。

此致

玉环县人民法院。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象山县xxxx号。

身份证号码:330225000000000000。

被告人:x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象山县xxxx号。

身份证号码:330225000000000000。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人xxx归还向原告xxx三次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2、要求被告人xxx支付原告xxx约定的借款利息。

3、要求被告人xxx承担本次诉讼形成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xxx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付购房款为由,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原告xxx收到被告人xxx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xxx又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周转资金配货为由,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原告xxx收到被告人xxx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xxx又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周转资金付会为由,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原告xxx收到被告人xxx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因被告人xxx的丈夫xxx与原告xxx既是老亲、又是多年的朋友,所以原告xxx对于被告人xxx的借款行为和信誉深信不疑。

三次累计借款给被告人xxx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原告xxx与被告人xxx在借款时口头约定,当原告xxx急需要钱的时候,提前十五天告知被告人xxx,被告人xxx将按时归还所借的钱款。

原告xxx因经营资金紧张及归还他人借款的需要,于20xx年xx月xx日向被告人xxx提出归还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原告xxx与被告人xxx双方约定20xx年xx月xx日归还。

到期后,原告xxx多次要求被告人xxx按时归还借款。

被告人xxx均以过几天就还甚至说没钱为由,不予归还。

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为人原则。

原告xxx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支持为盼!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人xxx亲笔所写的借条三张。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一份。

2、还款告知书三份。

3、借条复印件三份。

原告xxx。

20xx年xx月xx日。

案由:追偿权纠纷。

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

1、被告一立即归还保证款65000元,

2、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相应份额的'清偿责任;。

3、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13日,被告因生意需要,向他人借款65000元,该笔款由原告及第二被告作为连带担保人。

然而,由于第一被告并未及时偿还本息,导致债权人多次向原告催讨。

4月份原告迫于压力,只能承担连带责任,全额清偿了该笔借款。

随后,原告多次向两被告追偿,但两被告均不肯归还,一直拖欠至今。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担保法》之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谭xx,男,汉族,19xx年x月11日出生,居民,住丰都县xx街道南天湖西路xx号6-1,公民身份证号码5123241xxxxxx12975.联系电话1399xxxx777.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吴x,男,汉族,19xx年x月24日出生,居民,住丰都县xx街道新弯路xx号xx幢xx单元5-2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

上诉人于20xx年5月2日收到丰都县人民法院(20xx)丰法民初字第00681号民事判决书,并对该判决书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1、撤销(20xx)丰法民初字第00681号民事判决书;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3、被告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借被上诉人103000元,证据不充分。

其理由如下:1、被上诉人在法庭上并没有提供103000元借款的来源和支付借款的方式,虽然被上诉人提供了一张7万元的汇款依据,但该汇款单并不能证明是被上诉人将7万元汇给上诉人的。

2、实际上103000元是上诉人欠被上诉人重庆大溪沟工程给排水管等材料款,实际上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该工程质量问题至今还没有完工。

有在场人古宏搏等人证明。

3、如果不是重庆大溪沟工程给排水管等材料款,()为什么在还款协议上载明要等重庆大溪沟工程款收到后支付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条等的规定,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借被上诉人103000元,证据是不充分的。

二、假定103000元是借款,上诉人已经于20xx年2月还款5000元,也只有98000元。

也不是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还要还款103000元是借款。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还款5000元,是支付的利息,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

三、假定103000元是借款,一审法院判决“10万元从20xx年1月10日起至20xx年5月10日前4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从20xx年5月11日起,按照约定的1.5%月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证据不充分。

因为在借款时效以前借条上并没有约定利息,就算约定有1万元的利息,但该约定随借款主合同的时效而时效;在借款时效以后,20xx年3月3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借款达成了还款协议,约定利息从20xx年5月11日起至还清为止。

有还款协议在案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故此,一审法院判决“10万元从20xx年1月10日起至20xx年5月10日前4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从20xx年5月11日起,按照约定的1.5%月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证据是不充分的。

四、假定103000元是借款成立,其中3000元借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3000元借条是在20xx年4月3日出具的借条,在20xx年3月3日被上诉人在写还款协议时,对3000元借款找上诉人要过,上诉人拒绝还款,但被上诉人说无所谓,可以不要3000元。

所以就没有写在还款协议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借款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故此,3000元借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偿还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谭xx。

二0xx月十七日。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世捷开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东大街5号开元中心。

法定代表人魏星,公司总经理。

第一被告:(客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第二被告:(担保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被告向原告偿还所欠车款(计算至年月日),共计元。第二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判令第一被告支付原告自年月日至判决确定之日的约定违约金,第二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到年月止,共计交纳元。第二被告对第一被告在编号为《分期付款售车合同》项下全部应交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生效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己方义务,但第一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仅向原告交纳了个月的车款,便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截至年月日(起诉状日期),第一被告拖欠到期应还车款元,拖欠全部未还车款元,拖欠违约金元,经原告多次催告两被告,第一被告拒不偿还,第二被告也未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有鉴于上,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借款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生于x年xx月xx日。

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1xx4年x月xx日,汉族。

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x年xx月xx日,汉族。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婚生父子关系,原告父母于xx年x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母亲与被告离婚。原告跟随原告母亲生活。同时,因原告母亲系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现原告跟随其母亲生活,原告母亲目前连其自身难以生活,加上原告母亲在家照顾原告。原告现正值上学,仅靠原告母亲一个人抚养其生活无法满足原告上学、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加之物价上涨,原告的生活困难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证原告的正常学习、生活及医疗开支,根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母亲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x元、并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望贵院秉公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诉讼请求:

一、判令俩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

二、判令俩被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2011年12月26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约1万8千元,并支付原告因索要借款产生的差旅费2000元。

三、判令俩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含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邮寄费等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告冯xx于20xx年x月xx日向原告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被告冯xx承诺该借款于20xx年xx月xx日还清,如逾期不能偿还将承担全部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一直推托,现在竟然都不接原告的电话。

无奈,原告不远千里来到贵院起诉,请贵院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被告一和被告二是夫妻关系,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原告有权向其夫妻二人主张债权。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起诉状

负责人:,系该行行长。

地址:

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吉林省通化市人,职业无职业,现住。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贷款元及利息元,共计:元。

三、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原告对车架子号发动机号车辆(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年月日在我行办理贷款购车业务(车卡),随后购得奥迪轿车一台(车架子号发动机号)。后因被告持续拖延还款,并造成期违约,既根本违约。为此,原告现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xxx。

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起诉状

法定代表人:b。

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年×月×日原告向被告支付的×万元及利息×元的民事行为。

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上述×万元及利息×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被告签订农信借字(×)第xx号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以需要审查资料为由一直没有向原告支付该款项。

××年×月×日,被告工作人员到原告单位向原告索要该×万元及利息,原告因还没有借到该×万元,故当场明确却拒绝偿还。××年×月×日、××年×月×日等,被告工作人员又多次到原告单位向原告索要该×万元及利息,并且找原告单位领导,到原告单位闹事,给原告名誉造成极坏的'影响。并且被告也向xx区公安局控告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员工迫于不能正常工作、由此可能被单位开除、被媒体曝光及可能被牵连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及被告的胁迫,故于××年×月×日被迫向被告交了×万元利息,×年×月×日,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公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材料证明原告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基于此,原告认为,×年×月×日原告向被告交付×万元及利息是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被胁迫行为,且被告占有这×万元及利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故原告向贵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个人借款合同起诉状

被告:张b。

诉讼请求:

上述合计145947.82元;。

2、判决被告张b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2月23日原告与被告张a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被告张a以装修店面为由向原告借款35万元,借款期限自月23日至12月23日;月利率为15‰;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息的方式进行还款。为确保债务如期清偿,被告张b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被告张b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发放借款,已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未能按约还本付息,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托,被告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现原告为维护已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恳请依法支持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铁路运输法院。

起诉人:商业银行。

民事起诉状借款纠纷

原告:李霖,男,汉族,1958年11月19日生,330224195711190192,住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

被告:王明,男,汉族,1971年10月20日出生,330106197810203309,住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

诉讼请求。

2、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2月25日被告从原告处借得人民币100000元整,承诺于年7月31日归还50000元,201月31日前还清,并由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份。还款期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还款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个人借款合同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1980年4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址:x。

被告:xxx,男,汉族,1969年7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址: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并按。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自20xx年5月21日起至被告全部偿还之日止)。

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21日,被告xxx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整,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约定于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5月20日期间一次性还清。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欠款,被告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约定的最后还款期限(20xx年5月20日)已过,被告至今未还分文。

故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5月26日。

附:1、本诉状副本两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告户籍信息一份;。

4、相关证据复印件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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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起诉状

被告: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上述合计__________元;。

2、判决被告_____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与被告_____a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被告张a以装修店面为由向原告借款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月利率为_____‰;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息的方式进行还款。为确保债务如期清偿,被告__________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被告__________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发放借款,已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未能按约还本付息,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托,被告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现原告为维护已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恳请依法支持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民事起诉状

被告:————性别:——民族:——年龄:————住所:————。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元;。

3、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元,原告予以答应,原告当天按照被告的要求将————打入被告指定的其子————的帐户。被告————于————年——月——日向原告制定还款计划,承诺于————年——月——日之前将全部欠款偿还给原告,逾期不还按日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直至————年——月——日,被告————只还给原告————元,尚欠原告————元,至今未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被告————至今仍未还款。按照被告————向原告提交的还款计划,被告至今应支付的违约金高达————元,原告仅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原告现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元并支付违约金————元,并且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原告:

个人借款合同起诉状

被告二(担保人):罗**男。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

4、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9月9日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110400001190)。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一提供人民币30万借款,用途为装修,借款期限3年自209月9日起至9月8日止,每月一期,共36期,具体贷款起止时间以合同所附借款借据为准。采用分期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年利率为7.56%。被告二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花园房产抵押给原告,作为被告一向原告申请贷款的担保。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向原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同时,原告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2008年9月11日,原告按约向被告一发放了贷款人民币30万元,但被告一自208月11日开始断供,被告一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被告二也未能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经原告多次催缴无效。

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南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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