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本书(优秀15篇)

时间:2023-12-12 21:23:06 作者:XY字客

优秀作文可以通过生动的描写和独特的视角,展示作者独到的思考和洞察力。欣赏优秀作文范文,让我们再次感受到语文的魅力和力量。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鲁滨逊漂流记》,我十分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迪福,主人公是鲁滨逊,他经历了许多事情,你们想看看吗?内容是这样的`。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_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德国漫画家卜劳恩画的漫画集《父与子》。捧着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画书,我时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组成了一个个小故事,虽然没有语言文字,但每一个画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小道理。

这本书描画了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胖胖的光头父亲和一个瘦瘦小小的长着一头乱发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态可掬、童心未泯,时常有点儿“二”的行为弄得儿子很无奈!儿子活泼可爱,时常闯点儿小祸,和爸爸玩得很开心!

其中,《引人入胜的书》描写了: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饭桌前,可儿子上哪儿去了?于是,母亲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来到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还不快去吃饭!”一会儿,妈妈和儿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们来到儿子房间,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书虫”呀!

《四张儿童票》说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带着儿子乘火车去郊外旅游,父子俩玩的开心极了。中午,爸爸买了三瓶果子酒,悠闲地坐在树下品酒,儿子则坐在树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点摇晃的爸爸牵着儿子乐呵呵地去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儿子并用手指点数着。不一会儿,回头对售票员说:“我要买一张成人票和四张儿童票!”很可爱的爸爸!不是吗?无私的为铁路部门做贡献,多伟大!哈哈!

可乐的小故事连绵不断,让我爱不释手。我感觉这本书中的儿子和我有点像,脑袋里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还经常闯个小祸。关键是我和他都有一个很爱我们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们疯玩的雷人老爸。他让我们每天都在快乐中渡过。

我喜欢的一本书

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墨多多是一个爱冒险的人,被作者称为“问题多多”,也是这个小队的副队长。他在一次次的冒险中,鼓励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鼓足勇气,最后战胜了困难。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接下来说说虎鲨吧,他是一个体育小霸王,身体肥嘟嘟的。一见到有人想要挑战他,就拳头一握,一下子把对方吓傻了。其中有一次,一个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刚要挥起拳头,那鬼就吓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夸他说:“这么厉害,是不是过去在少林寺学习过。”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

名字叫做《穿皮鞋的胖熊》,这本书里的故事很精彩,很好看。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故事:《没有耳朵的的兔子》、《大野猫和小黄鸟》,还有《绿胡子爷爷和点点》。我喜欢绿胡子爷爷,因为他非常地善良,从来不伤害动物们。我也喜欢小黄鸟,因为它很可爱,喜欢动物们和绿胡子爷爷唱歌,歌声很美妙。

这本书教我们做人要善良,要助人为乐。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喜欢上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黎明开始的地方》。

这本书说了一个人照黎明开始的地方的故事,本故事说了多个哪里才是黎明开始的地方?作者有说:黎明开始的地方在家乡,黎明开始的地方在大海,黎明开始的地方在远东,那个神圣的第方,黎明开始的地方在树梢,还在湖泊,在大海。可是那里都不是黎明开始的地方,那麽黎明开始的地方到底在哪里?最总的答案是在你的心里!永远不会没有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孩子,一头扎进书堆中,在书的海洋中尽情的漫游,烦恼会烟消云散,心中溢满了快乐。我有一个书架。上面放满了书。有白雪公主和故事大王,有安徒生童话。童话就是我亲密的伙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因为它如同夜空中的一颗明星,闪着熠熠光辉。书中有趣的故事情节带我走进一个充满神奇色彩的童话世界。一个个优美的童话故事,能让我们知道更丰富的知识,让人流连忘返,百看不厌。如《七只乌鸦》中的小姑娘,为了让哥哥们恢复人形,忍着痛切下自己的小指头,帮助哥哥们,让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聪明的小裁缝》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缺点,不要拿你的长处和别人的缺点做比较。这些都让我们懂得了珍贵的道理。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丑恶。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读书,真好!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

我喜欢的一本书

暑假,我去杭州游玩。除却带回了满满的回忆以外,我还带回了一本有趣的书。这天晚上,吃完晚饭,我兴致勃勃的拉着妈妈去书房,拿起了《骆驼祥子》,当祥子绝望时,我的心扑通扑地跳着,为他担心他的未来。当祥子战胜困难时,我为他感到高兴。当祥子救出虎妞时,我也为他逃出困境而愉快。读着读着,一本书马上就读完了。妈妈问我:“读完这本书,你有什么感想吗?”我想了一会儿,回答道:“祥子原来是个善良、正直,有理想的人,但却因为社会懦弱不堪,所以才从充满希望到最后走向坠落。虽然我很同情祥子,但社会是现实的,他不会为了一个认得理想而改变。我只能感到可惜。”听了我的回答,妈妈点了点头:“你说的对,我们要成功,不但要战胜自己,还要战胜别人,战胜很多很多东西。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梦想打下基础,你能做到吗?”“能!”我坚定的回答道。

通过这次和妈妈一起阅读《骆驼祥子》,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果我们真的用心付出了,那就一定会有好的回报。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我在图书馆借了本高尔基的《童年》,在家津津有味地看着,我被阿廖沙悲惨的童年所深深地折服,我沉醉在其中无法自拔。“女儿,吃饭了。”楼下妈妈扯着嗓子大喊。“我应声喝道:“知道了,待会儿就来。”说完又继续看起了《童年》,我脸上的神色被《童年》任意摆布了,心情随着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已经被书深深的吸引住了,以至于连吃饭这种头等大事也给忘了,老妈再次催促道:“再不下来今晚饭就别吃了哦!”人是铁,饭是钢啊,一顿不吃饿得慌,我赶紧跑下楼,手里拿着本《童年》,我吃一口就看一点,老爸很无奈的'说道:“你要是把这种精神发扬到学习上就好了,现在快点吃饭!”被老爸的毒舌一顿后,我加紧了吃饭的速度,不过这顿饭仍是我最长吃饭时间的保持者。走上楼,读着读着,我突然想起了林海音,我终于能体会到她对书那种如狼似渴的感觉了。我觉得我现在就是一头凶猛的狼,而《童年》就是那只柔弱的小绵羊,我想撕尽、咬尽书中的精华。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身体在向我宣战。我终于支持不住,沉沉的睡去,梦里仍是那书中似曾相识的场景。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是一本非常。

励志。

的书,也非常感人。

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十九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的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是影响世界的伟大女性之一。

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看人,她的生活之所以值得一过,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温厚和友谊使然;第二天,她将通过艺术来探索人类的灵魂;第三天,她想去看看那些为生活奔波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通过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对生活多一点感恩,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烦恼!

作文

夜空,月光,轻寒如水,明净如纱。

“妈妈,星星是不是晚上就会出来的吗?怎么不见星星了呢?……”孩子牵着妈妈的手,闪亮的眸子真挚的望着妈妈。妈妈微笑着,俯下身,把嘴轻轻凑到孩子耳边:“走,妈妈带你去找星星去!”

多么真切的情感啊!童心真纯!

夜风送来了远处的笛声,悠扬,婉转,心儿随着曲韵飘到了记忆中的夜晚,记不清有多少星儿了,只记得是灿烂的天幕,记不清大柳树底下的故事了,只记得讲故事的爷爷很慈祥,胡子里总有讲不完的故事,梦里依稀闪动着泪花,耳边仍回响着那苍老的声音。斑斓多姿的童年已经悄然逝去,那打着蝴蝶结的红头绳,也不知去哪了。光阴似箭,人事已非。心中忽地划过一片记忆的落叶,飘动着,如梦的昨天,依稀可见。

生活的重压,世俗的.荒诞,冷漠的面孔,勾勒了一个与梦想完全不同的世界。孩子们依然嘻笑着。而我们不知何时已将真挚、活泼给丢弃了。儿时的伙伴都已渐渐长大,当我们用审视的目光看世界时,却悄然发现其实很多大人都戴着面具去演生活。几分彷徨,几分狡黠,几分刻薄,但无法掩饰自卑,在这张人皮面具上显得淋漓尽致。

因为年轻,有人还叫我们娃儿,尽管我们有点嫩,但我们并不娇。因为年轻,我们会有自己的性格,尽管没有了童真,可是我们不会画上世故的脸谱,因为年轻,我们不断受挫,但我们都知道,谁都是一边受伤,一边学着坚强。光阴似箭如梭,匆忙之间,我们发现青春是本好书,它的内容是青春的奋斗和奋斗的青春,磕磕绊绊,让人百看不厌。

青春是我们的本钱,追求是青春的个性,因为年轻,让我们珍惜青春这本书去!

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阅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从创造文字到今天,当科学技术高度发达时,人们都在阅读。客机上的创新让阅读变得更容易,但是今天,各种各样的信息已经席卷而来,让人们眼花缭乱。人们也是如此阅读”,但它不是真正的“阅读”开始吧。

说到阅读,人们必须想到书。是的,书是最好的阅读工具。在一个夏日的傍晚,鲜红的夕阳余辉轻轻地落在院子里。这时,一把藤椅被移到葡萄架下阅读。也许这是现代人最想要的阅读方法。当然,许多人没有院子、葡萄藤或这么多闲暇时间,但他们也可以享受阅读。为什么?因为阅读不在乎环境,只在乎心情。心一平静下来,这些书自然变得更易读了。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由于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没有耐心在夏天的晚上享受阅读,通用手机已经成为书籍的替代品。中国人每天都生活在微博和帖子这样的虚拟世界里。手机上零碎的阅读时间比吃饭还要长。零散阅读的成本比纸质书低得多,受到人们的欢迎。零散的阅读不仅带来了大量的信息,也导致了知识来源的随意性和不可靠性。零散的阅读不能使读者走进严肃的文本,使人们习惯于口语,并使网络语言的形成更加猖獗。它严重影响了中国人的规范和标准,侵蚀了人们对文化的理解。

在以色列,平均纸质阅读量是64,日本是40,韩国是11,而中国只有4.35。这反映了现代中国人对纸质阅读理解不深,只知道盲目阅读。省钱。当你面前有一个屏幕时,你可以快速阅读一本书,但你不会再去品味它。当你手里拿着一本书的时候,你不可能很快读完,但是你可以随便翻一页,然后提醒你这本书,仔细阅读,甚至在白天、太阳、月亮和月亮的时候阅读。阅读打破了所有的书籍。看完一本书,你得到的是一种文化美和阅读美!

朋友们,让我们拿起书本,感受阅读的美好!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20xx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20xx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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